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4 作者:琴心月

优秀作文的标准很高,我们需要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来写出一篇出色的作文。10.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些优秀作文,感受其中的情感和智慧。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一

我,一米五三的个儿,偏瘦。从外表看,弱不禁风,除此,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长处。不过我认为,本人最大的特点,还应该是在生活中乐观和积极向上的态度了。

记得有一回,妈妈叫我在二十分钟内去邮局寄一封信,我刚走到楼下,便发现我的自行车的轮胎不知何时被扎破了,这时,换作旁人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想教训那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但是如果换了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当时急中生智,用坐公交车来代替骑车,虽说多花了一点钱,但是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我暗暗得意起自己的聪明,如果不是乐观的态度塑就了我的个性,那么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是完不成任务的。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要输三天液。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不用再上学了,害怕的是打针疼,而且要两个小时才能输完液呢。我安慰着自己:“不要害怕打针,打针的时候虽然很疼,但是能治好病啊。”有了这个想法,我就不害怕了。于是,扎针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还拿了一本书看,不知不觉中,点滴就打完了。

记得孔子曾经说过:他的弟子——颜回,曾经在一座空无一人的大山里,住在一间破落着去适应它,这样才能在生活中脱颖而出。

这就是我,就是我生活的态度,一个看似平凡的人,却也有着不平凡之处。

【评析】:

这篇自传写得不错。自传者,在于传达其精神气质。本文借助两件小事以及对颜回的看法,勾勒出自己乐观积极的个性。行文流畅,语言表达力较强。若想进一步改进,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来深入地展示自己的性情爱好。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二

又是崭新的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烦恼。我走进学校,耳边传来一些低低的嘲笑声,“哝,你看,这就是那个初二(4)班的xxx,长得可真胖。”我紧握拳头,走到了班里,班里的人都看向了我,不过并没有厌恶的目光,也没有恶心的辱骂声。我走到了座位上,那是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不过我挺喜欢坐后面的,那样就没人注意到我了。

第二节课下课,又到了我最讨厌的跑操,每次跑操1000米的时候都是噩梦,我开始跑,不知道为什么头有点晕,我向老师请假,老师不相信,他认为我是在逃避跑操,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跑。突然,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我们班的同学都停了下来,将我扶起来关心我,问我有没有事。我那一刻突然泪奔……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同学们,人生短短几十载,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会越来越好,让你们可以不用每次和别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挽救我的名声,让我能好受一点。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三

本人于__年4月1日有幸降临人世间,姓黄名__。现年15岁整,就读于九潭中学。

于__年4月1日开始我人生的旅程,经历过酸甜苦辣咸。的经历,15年的辛酸,15年的快乐。造成一个多变的我。小时脾气不好,总爱发小姐脾气,脸色也是千变万化的,时而一个脸,时而另一个脸,从不遮遮掩掩的,横冲直撞,但是内心是善良的,美丽的。现在和以前大概有所不同吧!脾气不乱发,总把气往肚子里咽,上学就咽在骑车上;读书就咽在书本里;吃饭就咽在米粒里,脸色也懂得在哪种场合露哪种脸,做事不再横窜乱撞了,会顾虑后果,内心世界还是那么善良,这一点也是我最值得骄傲的。可能是因为小时听说过一次:一个人的美,不会因外在美而美,真正的美是发自内心的,这才是一个人的美。小时到现在,我都相信这句话,从而,我也养成了内在美。

我个人认为我不开心的事多于开心的事,但是我坚信我的美会带给我快乐。

我最欣慰最怀念的就是我的初中生活。从踏入初中的旅程,我都要以精神的状态对待每一科科目。小时就要立定考重点高中,所以小学的成绩我是很满意的,每次的成绩,我都爱听,因为这表扬的名单里总有我。不过,初中,我面对更多的科目了,但我好像放松乐,没有尽自己的努力。但这身边总有一个人在提醒我,努力过就好了。

初一的我还是蛮天真的吧!爱幻想,爱写作,爱出头。总有一段时间,我总爱跑去办公室找我的语文老师,让她批阅我的作文。我还记得,班主任在我的学生手册里写道:长大后一定会成为小作家哦!继续努力。我觉得这就是我的安慰和快乐了。我愿我的笔尖点缀出一片朦胧的世界,用真心塑造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将自己的情感赋予笔下的生命。

正因为一切都变了,我长大了,种种经历使我变得坚强起来,我更加善良乐,内心更美了。

这就是我,一个真实,善良的我!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四

我,一米五三的个儿,偏瘦。从外表看,弱不禁风,除此,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长处。不过我认为,本人最大的特点,还应该是在生活中乐观和积极向上的态度了。

记得有一回,妈妈叫我在二十分钟内去邮局寄一封信,我刚走到楼下,便发现我的自行车的轮胎不知何时被扎破了,这时,换作旁人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想教训那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但是如果换了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当时急中生智,用坐公交车来代替骑车,虽说多花了一点钱,但是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我暗暗得意起自己的聪明,如果不是乐观的态度塑就了我的个性,那么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是完不成任务的。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要输三天液。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不用再上学了,害怕的是打针疼,而且要两个小时才能输完液呢。我安慰着自己:“不要害怕打针,打针的时候虽然很疼,但是能治好病啊。”有了这个想法,我就不害怕了。于是,扎针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还拿了一本书看,不知不觉中,点滴就打完了。

记得孔子曾经说过:他的弟子——颜回,曾经在一座空无一人的大山里,住在一间破落着去适应它,这样才能在生活中脱颖而出。

这就是我,就是我生活的态度,一个看似平凡的人,却也有着不平凡之处。

【评析】:

这篇自传写得不错。自传者,在于传达其精神气质。本文借助两件小事以及对颜回的看法,勾勒出自己乐观积极的个性。行文流畅,语言表达力较强。若想进一步改进,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来深入地展示自己的性情爱好。

文档为doc格式。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五

陶瑞希,今年已十四岁,生于2004年12月份,湖南湘潭人,十年来,无轰轰烈烈的事迹,学识不高,只得了些皮毛,未得到其精华,小时候住在乡下,随外公外婆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去了风车坪小学,就读一年级,在小学六年中,懂得了些许道理,但还处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阶段,大错不犯,小错常有,为此,老师为我操心过许多次,指正过我的许多错误。

在这十几年来,只学会了个比较拿手的特长那就是管乐,从小学的红领巾管乐团一直到现在,几乎从未中断过,水平也只在中游偏下,才考了6级,大可识得一些曲谱,但却掌握不多,对音乐的理想境界还未发掘,这里有待加强,我也将继续努力下去,吹好我的这把号,发扬这个特长;跆拳道也学了几年了,以后也要进一步加强锻炼,增强体魄。

生活中,自我认为比较懒懒散散绿色作文网,做事拖拖拉拉,不大利索,没有雷厉风行的习惯,而且从小到大一直没改,所以许多事情没有按时完成,也就经常把计划打乱,例如要出去有事,结果这件事没完成,那件事也没完成,没完没了,陷入一个恶性循环,这也是一个不好的毛病,也是我多年以来面临的最大的问题。

我现在呢,正处于初二阶段,成绩平平,相貌平平,不太擅长与他人交际,但正在努力克服这个缺点,性格呢,有些浮躁,过于偏激,又有些受不了刺激容易发冲,这个性格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也让我吃了不少苦头,所以,这也是一个弊病需要去改正。

按现在的情况来看,我的确有许多问题,如果能改掉这些毛病,那我许多方面一定会有所上升,但如果不改的话,接下来的学习一定会遇到障碍成为“绊脚石”,也希望同学们能多多指正,提出改进建议,谢谢!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六

我生性活泼好动,凡是别人叫我不要做的事我偏要去做,别人叫我不去做的事我偏不做,这就是我,一个倔强而又顽皮的我。

十岁时,我和姐姐在一起玩,姐姐怪我骗她,就不和我玩了,我便决求她和我一起玩,她答应了,却由于我碰了一个东西,那东西便从上面掉了下来,刚好掉在了一块玻璃上,“啪”了一声,玻璃也碎了。我不知所措,难过极了。突然妈妈回来了,见到玻璃碎了,大发脾气地说:“是谁。”我不敢说实话,怕妈妈骂我,就说“不是我,不是我。”姐姐也没有供出我,说:“不知道是谁。”然后,妈妈听了就走了,我还在愧疚之中。

十四岁时,我上了初中,我顿时觉得快乐极了,终于不用再被妈妈管着了,我很庆幸。在学校,我有好多同学、朋友跟我玩,但是还是觉得妈妈在比较好,我很想回家,但是忍住了,好好学习对妈妈来说才是最好的回报。在学校这个班集体中有温暖,有快乐,也有难过,但也有关心,老师们促使我们要好好学习,同学们和我探究学习,我们常在海洋中漫游。

我衷心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希望同学们能关心父母。爱护父母,友爱诚实。这就是我,一个顽皮的我。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七

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现在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集体。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子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终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伤心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平静下来。

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习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么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八

倏忽十四个春秋,已从我指缝间溜走。十四载里,哭过,笑过,疯过,乐过,我依然可爱。

呱呱坠地那天,妈妈见我脸颊绯红,心生怜爱,继姓“吴”,起名“姝宇”,意为宇宙美玉,再无第二。而我,像极鲁迅笔下的小草,“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这就是我,生也坚挺,死亦顽强。

小时候,有几个知心玩伴,每天很晚回家,免不了妈妈一顿轻训。一天,最好的朋友从幼儿园转走,这对我来说,是多么重大的打击!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生离似死别,心里的不舍,老天最清楚。傍晚离别时,“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不谙诗意,但惜别情。夕阳映红天际,丝丝缕缕的晚霞很久很久才消散。两个小不点,站在晚风中道别,既可笑又可贵。我执意送她,和她最后一次牵手。两只小手相牵,走着走着,就奔跑起来。风啸耳畔,夕照无情。大概是太过于专注彼此,没有顾及路上铁柱横拦,我跟她轰然相撞。结果,我很惨,头上撞彩,错别儿伴。如今,疤痕仍浅浅地印在额头,而儿伴已不知去向何方,友谊逐渐淡然。执拗的我,心里永忆那晚的一切。

后来,心智成熟,我找到了最爱一一画画,坚持要上兴趣班。然而,父亲并不支持,他认为我只需要专注于学习就行,不必多此一举。平时乖巧的我,第一次违抗父命。我软硬兼施,费了不少劲,凭一个少年的心思,凭一个少年的诡计,想要一种特别的生活。当然,我的伎俩在大人眼里不值一提。而我的父亲,那天,严肃地看着我。我毫不畏惧,笔直站立,迎着父亲的目光。父亲看到我眼神中的热爱,看懂了平日里无欲无求的我此刻最渴望的东西,看懂了我想要为之奋斗的意愿,终于点头同意。我想,不是自己的计策得逞,套住了父亲,而是父亲知道,这是我的梦想,是我要飞翔的翅膀。

“你剪掉我的翅膀,却怪我不会飞翔!”我不想让自己和父亲都后悔。我知道,父亲的用意,不是不支持我,而是怕我仅有三分钟热情。我会用行动,告诉父亲,我会珍惜,更会坚持。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九

家中有一父一母外加一姐,父亲乃市政公司一职员,母亲乃一名副其实全职太太,姐姐目前就读于潍坊学院,是一大二学生,成绩那可谓首屈一指。家境如何,并不影响我们的生活,一家人其乐融融,无话不谈。

20xx年,我终于跨进了校门,成为了日照第三实验小学中的一员。昔日的欢乐被我所认为的困难且乏味的知识替代,虽是如此,但成绩还是比较可观,都是大家眼中的好学生。

20xx年9月,我正式成为了一名中学生,在班内担任课代表、宣传委员等职务。不知从何时起,我就成为了同学眼中的母老虎,其实这不怪我,或许是我的性格所造就的“成就”吧。说到这里,再简单介绍一下自己的性格,可能是因为父母的教育吧,我很争强好胜,什么事都想很努力的去做,但也许正因为如此,遇到的困难就越多,所以也养成了爱哭的性格。不过,在以后的生活中,还是希望能学会坚强,正视一切困难。有人说我对人不友好,但我想解释一下,交友,要交好友,学习不求上进的,没必要多费功夫。其实,我也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常常会为他人的命运而落泪,这点,可能知道的人寥寥无几。总之,我就是个性格多变的女生。

从小到大,我都是大家眼中的乖学生,得到的荣誉自然也不少。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用笔尖点缀出一片朦胧的世界,用真心塑造出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将自己的情感赋予笔下的生命。

我的'爱好有很多。我常常喜欢在清晨,享受阳光的沐浴;我常常喜欢在深夜,享受宁静的惬意;我常常喜欢在雨天,享受自然的美丽;我常常喜欢在书页间,寻找唯美的痕迹。

13年的人生体验,使我认识了世界,使我学会了感恩,使我懂得了追求,使我看清了脚下的路。我知道,只要肯努力,我的未来不是梦。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

浓浓的眉毛,配上一对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不大不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还有一张瓜子脸——这就是我。

我的爱好很广泛:看书、听音乐、上网、打羽毛球,当然还忘不了睡觉。特长只有一个,我爸爸说我的腿特长。我这个人脾气善变,有时候很温和,可是生起气来可不得了……我小时候出过许多洋相,嘿嘿,有点难为情的说。接下来就是我的故事了。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出过许多洋相。还记得有一次,我四岁时和爸爸妈妈一起到乡下外婆家去玩。调皮的我到处乱跑,还把外婆邻居家养的鸡、鸭赶得到处都是,害的他们要亲自去找回了。

还有一次,我突发奇想,把自己的公仔都摆在我的床边。妈妈看了,就问:“你怎么把床弄得那么乱,还把公仔摆得到处都是?”“让它们做我的守护神呗!晚上睡觉时它们就能保护我了。”我说道。唉,又出了一次洋相。

尽管如此,我还是一个很活泼、快乐的女孩。哦,对了,忘了告诉你,我是谁了,我叫曾小于。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一

本人姓王,名欣淼。家中世代良民。生时无任何祥瑞之兆,家父取字欣淼意为烟波浩淼,做心胸宽广、有抱负之人。家中祖辈均健在,虽谈不上十分孝敬,却也比较尊重。目前为一初二中学生,学习一般,唯数学会略做几题。每遇难题,且不甚过解之时,必停于此处,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

八岁那年,书架上多了形形色色的书,《三国演义》《史记》看得人热血沸腾,仿佛已身临其境,调兵遣将。恍惚间以为自己就是诸葛亮,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一时间忘乎所以,沉迷于其中,作业也都不写了,整天沉醉于此类书籍,或是相关的游戏,而且逢人必谈史事。

如今,我已十三岁,上初二的年纪,稚气虽已退去许多,却还是有些陋习未改。去年九月,老师同学热情地展开双臂,我被吸引,走进光谷一初。学习之路虽然五光十色,却也充满艰辛。再多的困难也无法逃脱,只能一一接受。我坚信:只要努力,就可以品尝到成功的甜果!

唉!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本小女姓毛,名夏涵,今年十三岁,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本人没有什么独特的技能,只有几个非常大众的优点。

十三岁的我爱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贝多芬传》《我的动物朋友》……像良师益友陪伴着我。我走进保尔柯察金的精神世界,和他探讨人生的非凡;我想象着贝多芬失聪世界里的孤独和沉寂,与他一起聆听用生命奏出的乐章;我想懂得蝉倾尽生命歌唱的快乐;我想了解松毛虫工作并幸福着的一生……书的世界,有我。十三岁的我有书香浸润的优雅。

十三岁的我很欣赏大自然的美。我喜欢用双手托腮静静坐在窗前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虔诚的期待。这样的我徜徉在广阔的天穹、浩瀚的深夜。那划破夜空的流星,灿烂的如夏天盛开的花朵,让我的心轻轻荡漾,让我回忆起那些年少过往:或稚嫩青涩或纠结叛逆。可正是这一路的行迹,给了我一个绚丽的十三岁。

在人们眼中,青春期的女孩儿清纯如水,优美透亮,像一块优雅的芳草地。可我,却像一株野蔷薇,天真、稚气又带点野性。虽然与“水一般的女子”相差甚远,但也无伤大雅,释然坦荡倒也是一种美丽,高兴的时候开怀大笑,难过的时候哭得翻天覆地,从不愿刻意装以求被称赞为“大家闺秀”。想跑就跑,想闹就闹,烦恼不沾身,心思不过夜,逍遥自在,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懂礼貌、懂生活、有理想、有自信,当然还有那份对遵从我心的欣赏。

20__年4月5日,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就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了。我叫李佳睿,来到这个世界己经整整十一个春秋了。在家庭温暖的气氛中我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小女孩。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白白胖胖的,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整天嘴里只会嘟噜嘟噜地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谁也听不懂,这可能就是婴儿通用的语言吧!

三岁时我第一次进幼儿园,既高兴又害怕。当听到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只好哄我说她在院子里等我。结果放学后我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哭闹一直持续了一个月,我才慢慢地适应了幼儿园生活。我小时候还挺厉害的吧!

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在这里,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的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

现在,我的小学生涯快要结束了,我已经上小学六年级了,爱好变得更广泛起来。了解的知识越来越多。现在的我不会再报怨作业太多太多,而没法玩儿,学习压力也化为动力,珍惜时间。我知道遇到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毫不退缩,勇往直前,战胜困难。

和小时我相比,现在的我比原来进步了很多,但人生的道路依然有许多未知的东西,等着我去探索和追求。只要我努力奋斗,相信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本人乃蒋蔓琪是也,属猪,20__年4月22日。随着某一声大哭,我从医院诞生了,出生时十分可爱,胖嘟嘟的小脸蛋让谁看了都想摸摸。当初如此可爱的我,长大后不负众望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名班里的领袖。

小时候,爸爸很喜欢带我出去玩,出去玩就会拍很多照片,因此养成了每到一个景点就要拍照的习惯。想想以前,最令我引以为傲的是——爸爸带我去杭州西湖玩时,两三岁的我晃晃悠悠地走了半个西湖。这是新的突破,正是这次突破,造就了我小学时期那双飞毛腿。

过了7年,时光老人残忍地将幼儿时期带走了。留给我的,是充满书籍的学校。步入学校的那一刻,我就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启了小学新生活。

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就莫名地高起来,第一次语文考试就考了99.5。在竞选干部时,我顺利地当上了副班长,和同学们和睦相处。

二年级时,由于我的成绩十分优异,每次考试排第一,于是我登上了班长的宝座。接着,老师把管理班级的重任交给我,我想方设法将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学习上来,有时和班干部们开个会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后来,我决定,用“礼物刺激法”,很轻松地将同学们搞定了。

到了四年级,我们班里的一些调皮boy都任我掌控。老师也对我万分宠爱。我想,只要我不转学了,我的班长辉煌会永不黯淡吧!

这就是我,一个学生代表能管理好班级老师的小助手。看完我的自传,你们喜欢我吗?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二

他,帅气的外貌;他,天籁的歌喉;他,就是许嵩。一个走进我心里的大男生。

——题记。

“你若化成风,我幻化成雨,守护你身边,一笑为红颜…”

“哥,你唱得什么歌?”

“《你若成风》啊,这都不知道,就是那个许嵩的……”

“许嵩是谁?”

“连他都不知道,他现在网络上可是比周杰伦都红啊!”

最后我才发现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海蝶的负责人说会按照你的意愿,绝不会强迫你…。

《情侣装》、《叹服》、《我很喜欢》、《城府》,你的很多歌都曾经感动到我哭……。

所以我会永远记得你,许嵩。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三

听奶奶的回忆,两三岁时的我可不是一个乖乖女。幼时的我特别喜欢玩弄窗户的木窗扇,用手掰开来又使劲地关上去,反反复复地玩弄着,我听着一声声“啪!啪!”的清脆响声,开心极了,我越扇越起劲。突然,“咣!”的一声,木窗扇掉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着了我的脚。“哇——哇!”我本能地放声大哭,也许是木窗扇坏了,我不能玩儿的缘故吧!

渐渐地,哭声和笑声送走了幼儿的时光,岁月带来了朝气蓬勃的我。

六岁时,我上了幼儿园。可是懒散惯了的我怎么会自觉听老师的话呢?我经常上课吃东西,跟旁边的小朋友讲话。当老师批评我时,就放声大哭。我不喜欢做作业,每次妈妈要我写作业,我都会用许多借口搪塞她:“我做完了。”“今天老师没有布置作业。”“过一会儿再做。”……令妈妈头疼不已。后来,爸爸“斥巨资”把我送去暑假补习班上课,终于把贪玩、爱撒谎的我打造成一个规规矩矩的小女孩。可谓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哦!

其实,直到今天我都还怀念童年的时光,怀念那个调皮、天真的我。也许你们能从我的自传中,看到隐身的我吧!

我是唐__,唐__就是我,于__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现在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现在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可以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妈妈评语:能中肯的分析自己,缺点说得很准,但怎么能改正自己的缺点,有想法么?

浓浓的眉毛,配上一对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不大不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还有一张瓜子脸——这就是我。

我的爱好很广泛:看书、听音乐、上网、打羽毛球,当然还忘不了睡觉。特长只有一个,我爸爸说我的腿特长。我这个人脾气善变,有时候很温和,可是生起气来可不得了……我小时候出过许多洋相,嘿嘿,有点难为情的说。接下来就是我的故事了。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出过许多洋相。还记得有一次,我四岁时和爸爸妈妈一起到乡下外婆家去玩。调皮的我到处乱跑,还把外婆邻居家养的鸡、鸭赶得到处都是,害的他们要亲自去找回了。

还有一次,我突发奇想,把自己的公仔都摆在我的床边。妈妈看了,就问:“你怎么把床弄得那么乱,还把公仔摆得到处都是?”“让它们做我的守护神呗!晚上睡觉时它们就能保护我了。”我说道。唉,又出了一次洋相。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我,一个爱哭爱笑,多愁善感的女孩;一个不高不矮,希望能得到父母谅解的女孩;一个勇敢活泼,充满自信的女孩。

今年年方十三,正是既糊涂又聪明的年龄,初次面对人生的考卷——小学毕业升学考,经过了紧张又刺激的考试,迎来了令我憧憬已久的中学校园。

我虽爱哭爱笑,但也有苦有甜。将面临小学毕升学考,老师每天布置很多作业,压得同学们都喘不过气来,每天做作业做到晚上十点,已是家常便饭,但我们还是坚持的度过这个难关,在这个小学毕升学考中,许多同学都取得了高分数,我们心里比吃了蜜还甜。都觉得考试前的坚持和努力是值得的。

我虽不高不矮,但在班上也算是个矮冬瓜,经常受到同学们的讽刺“hi,矮冬瓜”“小矮子”,但我从不在乎这些,因为我要用实际行动来让我长的更高。曾经,我为了长高,每天要吃一碗半的饭,经过我的努力,今年我长高了将近五厘米,我高兴极了。自此很少同学对我说“矮冬瓜”“小矮子”这类话了。

我虽勇敢活泼,但我也胆小怕事。十岁时,我去奶奶家玩。一天,看见李大爷他拿了两斤梨回来,伙伴们闲着无聊,便出了个主意:去把李大爷家的梨拿过来废了吃掉。伙伴们都答应了,唯独我不答应,他们问我问什么,我说:“偷人家东西多不好,万一被李大爷发现了怎么办?我们可是要挨打的。”“不怕,”经过虎儿的万般劝说之下,我还是答应了。我和妞妞守门,虎儿和小燕子去偷,我们顺顺利利把梨偷了出来,几口就吃了。吃了后我害怕极了,生怕被李大爷发现。最后我决定跟李大爷道歉,并用自己的零花钱重新买两斤梨还给李大爷。

这就是我,一个爱哭爱笑,不高不矮,勇敢活泼的女孩。你们愿意和我教朋友吗?

姓陈,名祖利。大家好,我叫陈祖利,像祖国的国旗一样高高飘扬,像利刃一般刺向敌人的胸膛。呵呵,是不是很有爱国味道的一个名字。

20__年7月11日,那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我突如其来地来到了人间,我的父母高兴极了。我眼睛小小的,头圆圆的,头发看起来像小草一样柔弱。

3岁的时候,我上幼儿园了。在幼儿园我很顽皮,但也很可爱。妈妈常年在外打工。所以我缺少母爱,很孤独。

6岁的时候,我上一年级了,认识了好多同学。他们陪伴着我,关心我,照顾我。一天,在上学的路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腿擦破了皮。那天正下着倾盆大雨。我放声大哭起来,多么希望有个人能过来扶我一把。可没有。我狼狈地走到学校,同学们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一个劲地问我:“陈祖利,你怎么了?”听到这句关切的话语,我再一次流出了泪水。原来同学们还是在乎我的。

12岁那年,我迈进了初中的大门,似乎懂得了我的人生。“学习”这个字眼头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给我的梦想插上了一双印有“科学家”字样的翅膀。我想当科学家,一个是因为我那勤劳的母亲,她为我付出了太多,我不知道怎么来回报她。我想只有我做一个有用的人,方能令她感到骄傲吧。当然也因为我的脑袋里一直有一个想法:要是能研发一种可以预知未来的东西就好了。这样人们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在通往遥远的地方,书是伴随我一生的朋友。我爱看书,尤其喜欢科普类的书籍。我要先用知识武装大脑,方能让梦想的翅膀真正飞起来。

如今,我正在努力的路上,你呢?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四

在北风呼啸的一天,一间房子里传来一阵阵婴儿的哭叫声,我就此降临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总是哭闹个不停,在晚上也不例外,常使妈妈闹通宵,因此她总会有一对“熊猫眼”。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时,大家都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又哭又闹,唯独我的脸上,还呈现出一副好奇的模样。一段时间后,我在小二班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孩子王”,大家的玩具一定会给我玩,好吃的东西一定会分给我吃。

在我上小学时,我的性格变得内向,整天只顾着学习,不再喜欢跟别人交往,妈妈为此非常着急,多次叫老师跟我谈话,可还是不奏效。

有一天,妈妈突然对我说:“小东,陪妈妈出去打篮球好吗?”我心里一惊,因为妈妈那天正好把脚摔伤了,不适合打篮球,可是她执意要去,无奈之下,我们便一起来到了篮球场投起篮来。可是由于妈妈的脚摔伤了,而我平时只顾着学习,已经有两个月没有运动了,所以一个球也没投进。见此情形,妈妈便把旁边正在打篮球的同学叫了过来,让他们教我们打篮球,顿时,我的心中便燃起了对运动的喜爱之情。

现在的我每天都打篮球,性格也不再内向了,而妈妈却不再提打篮球的事了。我渐渐地明白了妈妈那天的用意,心中不时有着一股感动之情。

我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的一名中学生。1998年11月6日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我们是一个四口之家,我还有一个姐姐。爸爸姓刘,妈妈姓金。所以我和姐姐的名字都带个金字。

听我的妈妈说,在我的婴儿时期,很聪明可爱。胖乎乎的。在我九个月大的时候,我就学会了走路,在我一岁的时候就会说话了。但是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咿咿呀呀的说几句。妈妈说,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爸—爸。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时期,带到了幼儿时期。

幼儿时期的我,开始上幼儿园了,不过我似乎我不愿意上幼儿园。周末的时候,姐姐教我写字,每天写一篇,我总是一会就写完,姐姐说我很聪明。

就这样,时间老人又结束了我的幼儿时期,带我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少儿时期。

少儿时期的我,上了小学。每天和老师同学在一起。放学回来,妈妈考我今天所学的知识。而姐姐也离开了家,到了高中。一个月只能回来四五天。

又过了六年,我上了初中,离开了小学的生活,离开了老师同学。进入了初中生活,认识了新的老师和同学。

现在我已经15岁了。15年的亲身经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再也不贪玩了,我再也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因为压力无论多大,我已经学会挤海绵似的挤时间了。我再也不用爸爸妈妈操心了,因为我已经长大了。在以后的人生里,我会更加努力的,我会超过我姐姐的。

我——叫刘飞洋,听我奶奶说我的名字是我爸爸给起的,他想我长大后能“漂洋过海”。我一九九四年生于汉寿县沧港镇的农村小镇里。

虽说生在农村,但我出生以来,在家就是个“小皇帝”,爸爸妈妈都很宠爱我,迁就我,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因而,我的童年过得天真无邪,无忧无虑。

我六岁时到不远的地方去上幼儿园。在园里,我深受老师们的喜爱,因为我十分活泼、聪明。学习嘛!我当然也不差,可就是有些调皮,就因为调皮还犯过不少事呢。印象最深的是过年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许多烟花,我就拿着玩,结果,把邻居家的草堆烧着了。事后,爸爸回到家,发了很大的火。可是,你们没想到吧!他的火可不是“烧”在我身上,爸爸反而在怪哥哥没看好我。顿时,我的心放了下来。七岁后,我转校到软纳小学读一年级。起初,我的成绩并不是很突出,到了下期时,成绩就突飞猛进,期末考试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后来的五年里,我连续每年都在班上当班干部,得到老师的器重,我也没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每次都取得了前几名的好成绩,心中还算满足。从那时起,我的理想就萌发了,看着老师们对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及对工作的负责,我崇敬起老师来,梦想长大后也能当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把我所学到的知识传授给我的学生。

现在,我在继续努力,梦想在向我招手。

我是个男孩,我当然是个男孩。我没有虎背熊腰那样壮健,也没瘦骨嶙峋般消瘦,只是身段一般罢。我的头发很长,我是男的,怎么会有长发?头颅上只留着密密麻麻的头发,乌黑得在阳光的衬托下更为闪亮,不像女孩般头发垂过头颈,零零落落。我喜欢站在被风抚过的地方,因为那样我眼前那一绺子头发便“随风飘扬”。我没有俨如天鹅般的眼睫,弓般弯,只长一双明亮乌黑的蒙古利亚人的眼,一个弯月亮勾的鼻,和着两片熟透的西红柿般的嘴唇,直衬我那白皙的皮脸。我的耳朵啊,我不知为它愁还是欢,它左耳天生就与常人无异,但右耳廓上方却多出了个尖细的小耳廓骨连接着,顶尖着,难不成被人叫“顺风耳”。

一副标致的五官和白净的皮肤是为大多女孩渴望的,然而我却“两全其美”,也难不成叫她们羡慕。我的皮肤用“一毛不拔”比拟最好不过了,因为从稍远些的地方看我,简直看不出有一丝黑的感觉,纵使你竭力从我身上寻找出答案的话,或许只有头上那头乌黑的头发和用放大镜才能观察到人应具有的皮毛吧。还好,随着时光沙漏的点滴漏沙,我的面貌,身材都日逐偏于男人的形态成长着。

我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不胆小,可是有点顽皮,勇敢的我。我今年十一岁了。我的头很圆。我的爱好是打电脑。因为我属牛,所以我的脾气有点犟。

有一次,放学回家,在路上,我突然遇到一只大狼狗。它很凶,在大声叫的时候露出了尖尖的牙齿。但是,我没有害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勇敢,所以就不怕那只凶狠的大狼狗。我蹲下身子拾起两块砖头,连着扔到狼狗的身上,头上,疼得它赶快转身逃跑了。哈哈,对于那些看上去是凶狠的动物,你只要不怕,就能够把它吓跑!

还有一次,我在做作业。我做到很晚很晚的时候还没有做好。妈妈已经多次走上楼来叫我下去吃晚饭。可是,我就是没有下去吃饭。因为我想必须做好作业再吃饭,没有做好作业,我就是不能够吃饭。所以,妈妈只得让我继续做作业。我做呀做,一直做到七点钟,才把作业全部做好。这时,我收拾了一下本子,然后就走下楼去吃饭了。那饭菜都已经凉了,妈妈问我要不要去热一下。我说不用,端起饭碗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很快就吃好了。

有一次,我在跑步时不小心把头撞到了墙上,头上立刻长出了一个大包,痛得我差一点摔倒在地上,可是我却忍住痛而没有哭。还有一次,我的手被草割伤了,鲜血很快流了出来,手上还钻心似的痛,但是我还是忍住了,没有喊痛,也没有哭。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五

主人公为八(一)班评选出的最上镜boy—郑坤龙,人嘛,长得像个土财主,用加减法来形容他便是:乌黑的发梢+炯炯有神的深邃大眼睛+永远一副无赖像—细心—温文尔雅的气质+一串无止境的省略号=哆来咪发唆,如狼似虎的郑坤龙。

吃饭——谁与我争天下之饿狼传说。

郑坤龙生就一对顺风耳,稍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尽收他耳底,更何况是那象征着“美味佳肴”的下课铃声?每当电铃歇斯底里地响起时,蓄势待发的郑坤龙就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奔到队伍的最前方,那架势令全班同学叹为观止。

引吭高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总爱在心血来潮之际哼上三两句,那唱词之曲调可谓如雷贯耳,有着别具一格的style,真叫人不敢洗耳恭听呀!虽然吵得全班同学课余没有片刻安宁,好在习惯成自然,不久大家也都适应了。

购物——商场如战场,唇枪舌剑决雌雄。

根据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郑坤龙那种“不论物价,是东西就要抢着买”的劲儿肯定是遗传。每次看到别人正在买自己相中的东西时,他就会直扑过去,和买主理论谁先看中的问题。双方摆出一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阵势,如同观看一场生与死的搏斗。其声势时而如涓涓细流,潺潺作响;时而如龙吟虎啸,震耳欲聋。经过几个回合的口水之战,郑坤龙的卓越口才大胜而归,令竞争的买主大发感慨,望而生畏。

打乒乓球——ohmygod!快逃!

如果说人人都有苦恼时,那么和他打乒乓球就是令我最疼痛的事儿。在班上,好歹我也算班上的乒坛高手,罕有匹敌。然而,棋逢对手,他那大幅度的夸张假动作,总是令我唏嘘不已,有时甚至连球拍都飞离出手,真是“性命堪忧”啊!呜呼,遇郑坤龙,昔日雄风不再,只能落得个狼狈不堪,落荒而逃,悲哉!和他打球,拼的不是球技,是演技呀!

这就是他,一个耀眼的让人拿他没办法的最上镜boy!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六

印象最深的几点:

1、品格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在书中一直强调优秀品格的重要性,这深受他的家族宗教的影响,虽然他后来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了,但是他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追求道德完善。

2、读书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十几岁开始当学徒,最后成为美国的开国元勋,真的算是白手起家,而且没有借助家里的任何帮助,何况他家里也没什么资源。看完他的自传,第一个感觉就是读书太重要了。富兰克林的成功,要是说直接因素,我想就是他爱读书。他说他想不出自己不读书是几岁,可见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书。因为他读书多,知识甚至比身边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渊博,所以在17岁所有就开始陆续认识一些有社会地位,有权势的人物,为他的印刷事业,以及以后的政治生涯,打开了大门。与其说是他去认识,倒不如说那些人是被他的才华所吸引,主动来和他结识。

在现在其实也是一个道理,你有能力,别人才愿意和你结识,因为只有认识在某一个方面自己强的人,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

现在学习的途径就多了,但是读书可以让人静下心来学习一些体系化的知识,这点还是很重要的。

3、自律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的自律体现在整本书中,他给自己制定生活准则并严格执行,他的一生就像一部严格执行指令,并且不断升级、完善自我的机器。

从他十几岁就开始有针对性的训练自己的各种能力,比如写文章、辩论等。他几乎不浪费时间在娱乐上面,不是学习就是工作,把时间都花在对自己或者对别人有益的事情上(至少他觉得有益)。成年以后他也在不断的完善自我,比如别人说他的个性有点骄傲,他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些规矩来逐步的改掉这个缺点,虽然他也承认其实他最后还是未能从内心真正改掉,但是至少在和别人相处的时候,已经不会再让人觉得骄傲了。

以上3点是印象最深的感受,这本书的精华太多了。

富兰克林在书中不但记载了自己的成长经历,而且把自己的学习、生活的经验进行了很详细的分享,可以说是一部成功人生打怪升级的秘笈了。值得多读几遍!

自传初二男生(专业17篇)篇十七

我从不知童年为何物,那时每日为温饱而忙碌,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那年初遇对他一见倾心,却不知自己只是为他所利用,把自己放得太低,把他放得太高。每天学习杀人,学习哪里是一刀毙命,哪里是杀而无痕,麻木到自己都嫌弃,却贪恋他任务后一时施舍的温暖,后来,他甚至不再愿意给我拥抱,可我不会拒绝他给出的任务,哪怕可能使我被挫骨扬灰。

再后来,我的妹妹锦雀来了,一模一样的眉眼,只是妹妹很讨人喜欢,不像我,只有一身的戾气。他对她那么好,我很难过,可我很没用,只能继续完成他给的任务,我终究讨不来他的欢心。可那场刺杀让我心灰意冷,他把她看得那样重,我比她痛的多啊,可他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其实,其实真的很讨厌杀人。

后来的后来,他让我代妹妹锦雀入宫,呵!杀手怎么会没有心呢?可是被他丢了呀!那天我去找他,还是没有杀了他,我告诉他,假如有一天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她不像我,是个杀手。换皮很疼,却终究没有人心疼。

我当做自己从未软弱,但没有想到这却是我幸福的开始,是的,我爱上了你这个温柔的国君,温柔的让我心软,你心疼我,除了已过世奶奶和锦雀,你花了三天时间爱上我,着实是第一个。至于我,我留下来了,我可以走,却没有走,这便叫移情别恋罢。

于妹妹大婚他才那日明了,我的妹妹只是我的替身,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移情别恋,连他自己都相信的一场疯狂爱恋,比我的'要彻底得多。他说“是我负了你”,我说“是,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我终究没有回头:“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我不能丢下这份温柔,三年相守也不够长久,最后再温柔的你也终于辜负了我,三年后我闯出山,却得知一代明君在我被锁后竟被成功逼宫,随后不知所踪,百姓都认为你已经死去,我不信,我誓死也要为当年之事追回一个结局。

在一女子的帮助下,我知晓了全部——锁我三年是变相的保护,那个对我说着“我和他们不一样”的深爱我的你中了雪豹的毒,冬惑草。医圣百里越告诉你,命不久矣——只剩一年了,一年后你不能看着我为你难过而自刎陪葬。所以他啊,在知道我被锁后,再加上些野心,是要逼宫的,这件事,依我的性子,便不会再嫁给他了。为了不让我丧命,也不让我嫁给他,只有按欺君之罪锁我十年,方可如了你的愿,可这样,便只有痛苦和孤独随你入土,我很心疼你呀!这女子表示愿意为我织一幅与你白头偕老的幻境,可我看得太清楚,这样挺累,但我宁愿明明白白痛苦,也不愿稀里糊涂幸福。

亲爱的你,算了那么多,还是没有算到,看守我的嬷嬷第三年就离开了呀,我还想告诉你,即使你锁够了十年,我也不会把你忘记,我还会如现在这般陪你,生死,相依。

你说: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莺歌,我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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