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工作思路 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总结汇总

时间:2023-04-15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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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工作思路 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全县第五轮巡查工作安排,下面就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受商都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按照纪委监委体制改革后共监督5个单位,分别为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民族局、政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人,分别为纪检组长1名,专职纪检干事2名。

近年来,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从严治党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各被监管单位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分解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xx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局党组(支部)书记听取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4次,党组(支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年初各被监管单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党组(支部)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和分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被监管单位130余名在岗人员履行了岗位廉政从政承诺;纪检监察组向党组(支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4条,党组(支部)全面采纳并予以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在制度建设上,从内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财政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权力运行。

(二)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工作纪律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一是今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书记与30多名副科级及环节干部举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纪检监察组同2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结合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清理后共腾退办公用房19.12平米。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节点检查相结合,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点节日,利用微信平台,在被监管单位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信息13条,有效的避免节点失节,导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发生和“四风”问题的抬头。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加强对5个被监管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派驻单位财政局党支部和其他4个单位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学习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并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二是组织各被监管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厉害了,我的国》、《马克思是对的》等影片,并用杨国文和市财政局基层科科长厉平和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财政全体干部参观了我县建县100周年大型文史展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精神不到位。纪检组对被监管部门的检查仅停留在重点节假日的监督,平时检查相对较少,存在等问题等线索,导致“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今后纪检组将加大检查惩治力度,通过查处加大震慑力度。

2对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监督意识不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监督存在不到位,监督检查偏重于“三会一课”的记录和“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专项检查少,主要依靠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组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和警示开展的少。被监管单位都存在学习的针对性不灵活,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存在单纯为了学理论而学理论的倾向,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在“做实”上做得不足,习惯于开会布置、学文件传达等常规化的学习方式,对如何结合单位自身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想的不深、研究的不透,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

3、对权力清单的监督和制度落实监督上还不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还不够到位,存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会前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权利清单制定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有漏洞,监督检查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主体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对各被监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仅做到签订责任状和层层分解任务,对后续跟踪问效落实不够有力,存在被监管单位分管领导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工作,有的分管领导全年对自己所分管的业务股室没有开展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和所分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纪检组将加大对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监督。

2、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开展的少,缺乏对意识形态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制度建设。

3、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深入。今年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安排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和“好人主义”、“六大纪律”、“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被监管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对照本单位情况进行自查,纪检组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督促被监管单位进一步召开推进会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开展,但好人主义思想、慢作为仍然存在,纪检组将加大查处力度,保障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

4、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重视不够。今年各被监管单位都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少,纪检组今年只在财政局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上利用原市财政杨某、厉某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警示教育宣讲,其他被监管单位都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各被监管单位廉政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图版陈旧、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执纪审查能力弱。监督执纪力度不够,仍然存在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还有畏难情绪,监督手段少、创新性开展监督办法不多。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致使纪检组到现在仍没有突破“零立案”。

2、纪检干部自身素质需进一步加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纪检干部直到今年8月底才全部配齐,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者是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对新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领会掌握不透彻,理解不深入,不同程度的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纪检干部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在监督执纪方面主动出击的少,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今后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成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配套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和权利运行。

(四)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学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知识,全面提高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做敢于执行、善于执纪、思想水准高、政策能力强的纪检干部。

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工作思路 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县规划局纪检监察工作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着力强化廉政意识,切实抓好监督管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组织开展以《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等为重点的党纪国法条规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廉政谈话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准,增强责任感,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1、继续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形式,督促局党组织、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抓好主体责任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任务交办书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制贯彻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工作开展的,要通报批评;对不抓不管、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采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

2、加强对局党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20xx年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实行行政处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处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对执行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的监督,坚决杜绝奢侈浪费之风,坚持收支两条线,不搞“小金库”,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规划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法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局属各审批科室和单位的规划审批情况、规划管理情况、城乡规划效能和规划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1、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纪委“七个一律”、市委“八条禁令”、县委“二十条规定”、局“八项禁令”等规定;从严处理酒驾、醉驾、赌博等行为;从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大操大办婚庆喜庆事宜、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守政治纪律。

2、严格纪律制约,提高制度执行力。以《xx县规划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为依据,严格纪律约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查党员干部职工的上岗守纪、履职尽责、纠正“四风”等情况。

3、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庸、浮、软、昏、混、推、拖、贪”十种不良风气,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小鬼难缠”问题。强化干部作风,杜绝吃、拿、卡、要、报,抓好规范行政审批、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落实,加强对执行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及回复信访案件,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来信来访,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三是主动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积极支持和配合县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一是局纪检监察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监督方式,在认真做好纪检监察自身业务的同时,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纪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自我提高,强化自身建设,敢于直面群众、直面问题,全面提高政治鉴别力和独立查办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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