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依据,当一方违反协议时,另一方可以依法维权。阅读他人的合同协议范文,可以借鉴其合理逻辑和条款表述。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__________万元。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__________折。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二
(一)__单位(甲方)委托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______。
商品名称:______。
单位:______。
供应单位:______。
包装:______。
每件重量:______。
备注:______。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鉴证机关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月。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
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__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___以上的期限中提出。
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_____(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_____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月结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___日至末日b.当月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2)滚动结算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四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代销甲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乙方经甲方同意代销甲方产品并用于互联网销售,代销商品以在甲方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二、代销商品价格。
2、如甲方调整代销商品吊牌价格,甲方需提前。
三、销售返点。
1、甲方按照每个自然月为一个销售返点结算周期,以乙方在该时间段内的拿货总金额为返点计算依据,给予相应的销售返点(详见下述返点比例),返点金额将直接存入乙方在甲方网站的会员账户;返点金额可用于结算乙方货款,但不计入下个自然月的拿货总金额。
2、返点比例:_________。
3、返点总金额为实际销售金额,退货商品不计算在内。
四、活动支持。
1、在______元旦、情人节、五一、^一、圣诞节、店庆等节日庆典,甲方会提供满就送、满就包邮等促销活动,具体活动细节甲方会在节日前7天提供具体说明文档,乙方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
2、乙方可根据网店自身发展需要向甲方申请活动相关库存及价格支持,甲方需慎重考虑乙方申请并酌情处理。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可出具相关的质检报告。
2、甲方用于互联网传播的商品图片均为实物拍摄,因拍摄灯光或显示器不同等问题可能造成的商品图片与实物有一定色差,此种情况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提供过多处理。
六、付款及对账。
1、乙方采用双方约定之方式将代销商品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方将在次月初提供本月度乙方批发商品销售详情及销售总额等相关数据信息,默认发入乙方电子邮箱。
七、发货及物流费用。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代销商品发至乙方指定地址,乙方指定客户签收默认为乙方签收。
2、在没有特殊声明的情况下,代销商品的物流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八、退换货。
1、乙方签收之日起7日内,在商品吊牌及包装完整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接受乙方的退换货要求。
2、因代销商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片及相关文字信息,但不得以双方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承认甲方产品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相关权益只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甲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甲方版权并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有遵守和维护甲方产品市场价格及公司、产品形象的义务。
4、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终止协议,甲方监督乙方清除相关数据后需同意协议终止。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版权,并保证其合法性,保证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知悉乙方代销商品销售价格、促销活动等与甲方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甲方的销售要求(具体要求双方可另协商),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的代销资格。
十一、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本协议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五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保险合作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成本费用人民币元整。每月的营运总产值按协议分配,其中甲方占,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关协议分配给乙方及驾驶员。
2、甲方负责对运输营运收入即营运产值进行财务核算,在按规定扣缴各种开支之后,于第三个月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甲方为乙方代办该车辆进行集装箱运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海关司机本,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但乙方应自行为该车辆及时购买公路规费及车辆保险。
4、甲方负责该车辆营运的业务承揽,并全权对该车辆依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调度。
5、该车辆驾驶员由甲方负责与其签订相关承包协议,并负责该驾驶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甲方与驾驶员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依其两方自主签订的`承包协议确定。
6、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因营运需要的各种事务,不得推诿。
7、在出现交通事故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在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后,驾驶员所仍无法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及时购买车辆保险,而不能得以保险赔偿时,则此部分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对于驾驶员的任何人身损害,需赔偿时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协议期内,为保证甲方的正常营运,乙方欲将该车辆出售、转让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转让、出售该车辆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9、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辆予以抵押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协议的有关争议由协议签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辖。
11、除因有协议终止的事由出现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本协议附乙方担保书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六
保险公司: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公司: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谋求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一事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等相应的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相互考察及充分探讨、论证后确定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发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的汽车保险手机app网络销售市场。
二、合作方式:
2.4乙方指定专人对其app平台及旗下汽车服务商涉及的客户进行销售和服务,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提供报价、出单、售后服务等后台支持工作。
2.5甲方须对其所有投保客户积极宣传推荐乙方的app汽车服务平台及相关产品、服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3.1.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损。
害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2甲方权利和义务。
3.2.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规定承保乙方客户的保险业务。
3.2.2经乙方客户认可投保项目并缴纳保险费后,甲方向乙方客户出具保险合同正本、保险费发票、保险标志;甲方将按照规定给予乙方客户优惠。
3.2.3甲方安排专人与乙方对接保险后台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保险销售话术、保险方案设计、防灾防损、风险管理、保险知识培训和理赔等。
3.2.4理赔承诺——迅速理赔,提供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或保险服务小组电话),在接报案后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完成现场查勘以及接收到被保险人索赔申请和索赔材料后,及时完成理赔工作。
3.3乙方权利和义务。
3.3.1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规定,向客户介绍甲方的产品情况及服务特色。
3.3.2对有意愿了解甲方产品或在甲方投保的客户,乙方应向其介绍甲方的业务咨询、投保、续保、理赔等流程,指导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投保资料并与甲方联系报价。
3.3.3乙方应支持和配合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保险知识培训工作。
四、操作流程。
4.1乙方及旗下汽车服务商的客户,通过app的页面汽进入汽车保险业务板块,了解甲方的产品及服务。
4.2乙方客服对有购买意向的客户进一步了解信息并收集车主资料(包括:
a:购买保险车辆行驶证;。
b:购买保险车主身份证,若是单位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c:上年该车交强及商业险保单;。
d:客户今年所需购买险种;。
备注:如客户为贷款车或车主与使用人不同的情况下,所提供相关资料须为原车主)。
4.4乙方客服将具体保费金额告知客户,并对客户购买的保险种类作出解释;。
4.5客户确定购买后,将保费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同意客户见单付款则由。
乙方为客户垫付保费),将保单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清楚告之乙方客服;。
4.6乙方将保费款项打入甲方指定账号: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分钟以内回复乙方保单生效日期。乙方客服于当天(_________以前)安排甲方指定的快递公司将保单寄出,并将快递信息告知客户,提醒查收(见单付款的客户须委托快递公司代收保费款项)!
五、甲方对乙方的激励政策:
根据乙方月度传统渠道保费规模及双方的合作深度,甲方对乙方作出相应的激励制度:
5.1保费规模达到万,激励费用为商业险;交强险;。
5.2如果客户按电销价格购买保险,则无销售激励费用;但甲方可为乙方安排部分活。
动礼品(具体细则根据双方商议确定活动方案执行);。
5.3激励费用兑现原则,当月业绩,次月兑现。
六、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双方如因执行本协议产生争议无法调解,则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补充事项。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七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储代销物资的范围及代储地点。
1、物资名称名称规格单位/吨单价/______元。
2、代储地点工程公司沁源工地代储分库。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
三、代储代销物资的配送及运费。
1、甲方在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应根据乙方要求的期限,及时将所供物资送达乙方指定的代储仓库。
2、代储代销物资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遇市场价格下调,到时双方另行商定。
四、代储代销物资到货检验。
1、物资到货后,由使用单位代为做到货质检。
使用单位应依据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检验收,并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2、经检验合格的物资由双方签字认可,乙方留存两联作为记账依据和预入库依据,甲方留存一联作为对账依据(送货清单不作为结算依据,隔月作废)。
严禁超品种、超数量配送。
代储仓库或代储分库不得超品种、超数量接收。
3、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实物不符、质量不合格的物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4、对检验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使用一周后。
由甲、乙双方根据协议要求共同进行检验。
五、产品质量保证。
1、代储代销物资的质量标准为。
2、甲方所供的代储代销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的约定。
六、结算价格及方式。
1、代储代销物资的结算价格通过招标、评审与联审的方式予以确定,详见本协议附件(即代储代销物资明细附表)。
2、代储代销物资一律按实际出库量办理结算。
乙方根据上月物资出库数量,于每月20号前通知供应商对出库物资进行对账,经双方确认出库数量后,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入账后分期付款。
支付款项正新公司支付的相关工程的工程款。
3、依据本协议存放在乙方代储仓库的物资权属仍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品种范围(详见附件明细)进行供货。
凡是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物资,甲方都不得拒绝供货,如有特殊情况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1)提供企业与产品相关资质证明;。
(2)将代储代销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3)对所供物资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物资保质期限届满或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货和退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代储代销物资在使用后至结算前甲方享有债权。
在代储代销物资保管期间,甲方有权查看代储代销物资情况。
如有意外情况发生,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过错导致代储货物损毁、丢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该物资的代储仓库或代储分库所属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仅限于本协议签订时确定的代储物资价格。
5、对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库房的代储代销物资,乙方享有物资储备核定权,销售权,退货权,保管权与代发放权。
自货到之日起一年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再需要之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将货物运离乙方库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所供物资有质保期限的,甲方应根据产品质保期限及时更换,若出现物资过期和失效由甲方承担责任。
6、代储期限届满后,对于未出库的物资,甲、乙双方需重新修订《物资代储代销协议》。
否则,甲方须在30天内运回未使用的物资,超过30天后,乙方每月按本协议签订时确定的代储物资价格的1.5______%收取保管费,直到甲方全部运回为止。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续签。
1、本协议(包括附件)一经生效,不得单方面擅自进行变更。
如确定需要对协议的内容(包括附件)进行修改时,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
2、甲方如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延期供货,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到货的;。
(2)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系“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
(3)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质量很差的;。
(5)出现两次以上质量责任,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代销代销协议;。
(6)双方因客观原因拟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解除。
九、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附带检验合格证件随货同行。
2、在代储期限内,凡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伍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八
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车辆买保险同样需要签订。
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忠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xxxx年至xxxx年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
甲方汽车业务与乙方机动车辆保险相结合,满足汽车和保险销售的目的,实现甲乙双方共同客户的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公司名下车辆(具体投保区域及车辆牌号双方另行协商)的保险向乙方投保,并在投保时向乙方提供完备的车辆资料。
二、甲方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具体险种及保额以保险单正本为准)。
三、乙方对甲方车辆的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起一年整。如期间甲方车辆保险项目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四、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等保险服务。
第三条业务合作程序。
一、甲方就其名下车辆在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车辆保险协议书》。
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网点布局和名下车辆号牌属地、原则上以省级区域范围为单元来界定要承保的车辆。
在相应的单元内,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原则上由乙方承保。关于哪些单元和多少单元由乙方承保,双方可协商约定。
乙方将设立专项团队,指定专人对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承保知识培训、承保时效、承保条件和程序、承保资料整理、承保信息反馈、续保跟踪等事宜保持沟通。
三、甲方名下车辆承保费用的确定和收取方式约定如下:。
1、保险按年投保,合作第一年,甲方名下保费,商业车险以中国保监会审批基础费率为基础,按保单单面xx折出单,甲方按此金额预付保费,一年期满,乙方在一个月内对当月。
合同。
期满的投保车辆进行赔付清算,以每台车实际发生赔付费用的xx倍为该车实际保费,预付保费减实际保费后余额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按逐车计算,合计办理的原则开展。
交强险按交强险费率浮动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2、一年后,双方可根据上年实际保费发生情况协商确定保费预付标准,以尽量避免大额退款或补款。
退款方式包括现金退款(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承担税费)、抵交保费等。
甲方保险未到期车辆因经营原因退出营运,车辆退保,该车辆视同合同到期,纳入当期到期车辆保费清算。
3、保费支付方式:所有车险业务必须执行见费出单操作,可按客户需求按月或按季度出具短期保单,短期保单按日计费。
4、甲方名下车辆若需要保单变更或退保时,由乙方专人全责办理。
四、甲方名下车辆若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双方应积极互通信息,乙方及时定损核赔,并支付相应的赔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保险理赔服务承诺。
根据甲方需求,结合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将按照以下服务承诺做好甲方名下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1、电子查勘员、电子理赔员服务。
在保单年度,出险三次内(含三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单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不含停放被撞事故)免查勘,客户拨打95518报案后,按95518指引由客户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能反映事故现场全貌的全景照片,反映车牌号、碰撞部位,损失程度的近景照片);超过x次的,经沟通,我司将结合具体案情可以申请协商解决。
2、一小时快赔服务。
损失xxxxx元以下单方事故,在乙方远程定损中心定损后,无需再提交索赔资料,乙方在1个小时内赔款至机房账号[i1],以便即时修车。
甲方另择时间提交索赔资料的上述案件,乙方收案点在收到资料后1个小时内赔款至甲方账号。
注明:由于银行划账时间关系,每天15时后提交的案件,延迟至次日9:30划款。
3、异地出险、就地理赔。
客户异地出险后,人保财险公司通过“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网络的运行,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查勘、定损和赔付”服务,使客户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从报案到领取赔款全流程的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
4、停放被撞理赔减免。
出险x次内(含x次)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但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不设免赔率xx%。
5、第三者直赔服务。
对于我司承保的保险车辆若给第三者造成伤害,若被保险人怠于履行赔偿责任,第三者可以直接向我司索赔,我司将在限额内直接赔付。
6、提供抢救医疗费垫付担保。
当交通事故导致人伤时,出险当事人垫付昂贵的医疗抢救费用有困难时,在我司合作的医院,我司推出不超过限额的全额担保。
7、对于甲方名下车辆,乙方将统一全国各地索赔资料递交要求、查勘定损时效和理赔时效,并按照深圳承保地的要求和时效为准。其中,对于正常纯车损案件,乙方将在索赔资料递交齐全后的x个工作日赔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8、重大车损理赔处理的约定。
在车辆损失严重,如修理价达到或超过车辆实际价值时,双方可协商处理。
9、事故责任人手续通融约定。
事故责任人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即甲方客户在办完事故流程后,不辞而别,不配合甲方收集相关资料时,导致甲方在索赔递交资料等环节出现麻烦,乙方将在事故责任人手续上予以通融处理。
10、拒赔案件的处理约定。
拒赔案件的处理,乙方经调查取证后,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拒赔甲方的,乙方将提供已取证的相关证据给甲方。
11、超时报案的处理约定。
乙方考虑到甲方的行业特殊性,在发生事故时,部分客户对保险事故处理操作方法不了解,未能在出险xx小时内报案的,造成迟报案的,甲方承诺不以此由拒赔。
12、赔案支付特别事项处理的处理。
对于甲方的部分案件需特别支付的,如部分贷款抵押车辆的赔款提供受益人。
委托书。
问题,除出现全损情况以及贷款银行具体特别要求外,无需提供受益人委托书这一手续,赔款仍将赔付至甲方提供的账户。
13、对于甲方名下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的较小的单方保险事故,为了保障甲方的利益,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当事司机拍下事故现场全貌以及碰撞部位的照片,并提供相关的索赔单证(含双方赔款协议、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资料,乙方将按甲方提供的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融赔付.
14、甲方名下车辆出险后被拖至交管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由交管部门拖至维修点而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用,甲方可事先向我司提出申请,为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此次事故产生的二次拖吊费给予通融赔付。
15、发生保险事故后,对于属于保险合同责任的事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调解、应客户要求推荐律师。
附:理赔时限表(除1小时快赔案件外)。
甲方:xx科技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公司营业部经。
乙方全面推行理赔承诺制,贯彻“诚信服务,顾客至上”的公司宗旨。从接受报案到查勘定损直至支付赔款,全程实行专人跟踪,限时保质,热情周到,公平合理,方便快捷的服务,或者以非原厂零配件更换,甲方有异议的,可与乙方主管或该单位理赔人员及业务人员联系协商,做好车辆修复及结案赔偿工作。2、关于预付赔偿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重大事故,经协商乙方承诺按最高不超过50%预付损失赔款给甲方,以帮助尽快处理事故,恢复正常工作。3、关于选择修理厂家情况说明乙方为了全面贯彻更及时,更全面,更专业,更道德地为客户服务的经营理念,充分保障和尊重客户利益,在为甲方处理理赔,修理受损车辆时,不指定修理厂,甲方自主选择,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协助联系修理厂家,乙方可推荐。
介绍信。
誉好的专业修理厂家供甲方选择。4、关于定损时间(1)车价高于15万的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定损时间不超过30分钟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40000元以内,定损时间不超过2小时损失金额在人民币40000元以上,定损时间不超过4小时(2)车价低于15万元的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内,定损时间不超过30分钟损失金额在人民币3000—10000元,定损时间不超过2小时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定损时间不超过4小时5、关于赔付时间(1)市内报案:乙方理赔人员接案后以最快时间到达现场,提供查勘定损服务。(2)市外报案:委托乙方市外出现地所设下属分支机构或当地特约网点,提供代理查勘定损服务。遇特殊情况,在甲方报95518后,如乙方理赔人员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甲方报案后,在规定时间后可自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搞知乙方,同时甲方备齐相关理赔资料,回汉后向乙方办理索赔手续。6、定损与理赔方式(1)对甲方责任事故(包括场、院、站以内的事故及非交警管辖的道路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事故损失,其损失不含人身伤亡事故,且事故损失清楚,双方保险责任无争议,比如明显追尾的车损事故等实行快捷理赔服务。具体如下:经甲方申请且赔付金额达成一致,车损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乙方推行当天结案,快捷理赔。索赔资料齐全,材料有效送达之日一个工作日内结案赔偿。(2)被保险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甲方可以选择下列定损与赔偿方式:自行择厂,修复赔偿,汽车损失的零部件和修理工时容易核定的,以修理价方式确定损失。待汽车修复验收后,甲方提供修理票据和修理项目清单,乙方履行赔偿责任。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九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动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的驾驶人员;。
(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三章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_________、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
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四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偿。
第五章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险车辆在_________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0%;连续_________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15%;连续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险费的2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按_________项处理:
(一)申请仲裁机关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因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车辆被盗3个月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该险种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费率的20%~30%。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及停放期间翻倒;(5)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被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1)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轨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
本部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中的重置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的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
(一)甲方_________委托乙方_________代销下列商品:
商品细则:品牌、规格、数量、产地等。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
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___%收取手续费;。
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
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鉴证机关___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一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时间: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二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______。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______。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______。
(1)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3)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1、甲方同意在乙方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仅为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内;。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优先续约甲方,如未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详细的具体代理品种和价格见附件《价目表一》。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的三、六、九月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资料,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4、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甲方为,负责商品生产,甲乙双方合作的商品在乙方所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中进行销售,特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的同时,甲方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规定,与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同时互换有效企业资质。甲方所供商品应提交相关产品注册证书或检验报告等符合国家要求的证明文件。 2.本合作协议甲方和乙方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所供应商品可在乙方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展示并销售,同时负责供应商品的信息维护、促销政策制定、客户服务等事宜。乙方确保商务渠道的稳定运行。
3.甲方所供应商品应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存储并须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甲乙双方开展业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5.甲方将商品发往乙方仓库,由乙方仓库发货。
二、对账与结算 1.双方采用月结算方式,每月8-10日为对账日,核对上个月销售清单。
2.双方财务部门对本月货款结算电子对账单确认无误后, 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清单,发票金额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实际货款相符。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货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 甲方应能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商品合法证明文件,并对所供应的商品承担质量、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甲方负责所供商品在乙方指定的平台客服服务,为网上合作平台所供商品提供独立客户服务。
3. 甲方负责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商品零售指导价格。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客户的促销政策之原则,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4.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供应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5. 甲方负责维护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 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7. 甲方应当遵循乙方提供的商城交易规则,因自身管理和操作原因被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拥有向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 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平台管理工作。
3. 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经营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五、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非经合作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协议以外第三方披露合作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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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对消费者的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比如网络供应商责任造成网络中断等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销售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除外。
七、责任免除
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责任可以免除:
2. 因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或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昂生网网络平台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八、协议生效和补充协议签订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 1 年。协议期满如需延期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开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 授权人签字:
签署时间:20xx年
地址:
月 日 授权人签字: 签署时间: 20xx年 地址: 4 月 日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五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0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日兆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浅谈委托代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农产品代销合同范本。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六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药品代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区代理销售商品:_________,从年—月—日至年____月—日在地区。
2.双方约定,本次代销不约定销售任务。
第二条代销产品的定价。
2.乙方代销时享有该产品的最后定价权,盈亏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结算方式。
2.铺定货物约贷款在每年—月份结清;从年开始甲方在___________月份给予乙方铺底货物,铺底货物的货款在每年—月份结清;每批进货,原则上不超过—个月:
第四条药品进货与交付事宜。
1.甲方须负责将乙方所需产品运到乙方指定仓库,运费等杂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每次进货可根据销售情况决定,原则上不少于件,甲方发货时须做到批号尽量相同,__件以内批号不超过—个,—件以内批号不超过—个。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4)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2.乙方责任。
(1)乙方须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3)乙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保密。
一方待因本常代销事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2.双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3.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准产准销的各种法律文件;。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_________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__(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二条通知:_________。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双方的总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甲方为,负责商品生产,甲乙双方合作的商品在乙方所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中进行销售,特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的同时,甲方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规定,与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同时互换有效企业资质。甲方所供商品应提交相关产品注册证书或检验报告等符合国家要求的证明文件。2.本合作协议甲方和乙方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所供应商品可在乙方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展示并销售,同时负责供应商品的信息维护、促销政策制定、客户服务等事宜。乙方确保商务渠道的稳定运行。
3.甲方所供应商品应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存储并须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甲乙双方开展业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5.甲方将商品发往乙方仓库,由乙方仓库发货。
二、对账与结算1.双方采用月结算方式,每月8-10日为对账日,核对上个月销售清单。
2.双方财务部门对本月货款结算电子对账单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清单,发票金额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实际货款相符。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货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甲方应能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商品合法证明文件,并对所供应的商品承担质量、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负责所供商品在乙方指定的平台客服服务,为网上合作平台所供商品提供独立客户服务。
3.甲方负责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商品零售指导价格。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客户的促销政策之原则,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4.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供应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5.甲方负责维护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7.甲方应当遵循乙方提供的商城交易规则,因自身管理和操作原因被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拥有向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2.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平台管理工作。
3.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经营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五、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非经合作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协议以外第三方披露合作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2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对消费者的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比如网络供应商责任造成网络中断等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销售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除外。
七、责任免除。
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责任可以免除:
2.因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或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昂生网网络平台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八、协议生效和补充协议签订。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1年。协议期满如需延期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人签字:
签署时间:20xx年。
地址:
月日授权人签字:签署时间:20xx年地址:4月日。
浅谈委托代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农产品代销合同范本。
代销商品业务会计核算探析论文。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八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十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稳定长远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__系列及相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销售产品名称:系列及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二、在本协议书之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产品的销售与代理事宜。乙方确保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经营场所与电商平台符合法律和法规政策。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生产或授权品牌代理的相关证明,保证所供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渠道。
一、合作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可另行订立协议或订立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若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协议的,合同将自动顺延。
一、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检验合格。接受专柜及相关鉴定部门验货。甲方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标识完备。
二、甲方承诺其产品与服务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家或其他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引起的买家索赔,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一、甲方产品实行在甲方授权经销范围内统一零售价,非特殊情况下一年内零售价不做调整。
二、乙方按甲方产品的不同情况分出不同类别产品,并与甲方协商制定不同类别之采购价,乙方按甲方产品的标牌价与市场需求制定产品零售价与促销价。具体采购价以《供货清单》(附件一)为准,具体零售价与促销价以《销售清单》(附件二)为准。
三、乙方制定的零售价不得给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造成影响。
一、乙方负责产品销售及代理等事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或平台租金、保证金、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拍摄、模特、图文编辑、活动策划与设计、仓库管理与场地、营业税等皆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下《采购订单》(附件三)的方式向甲方采购订货,甲方承诺在收到《采购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按《采购订单》的货品要求和送货地址发货。甲方可自行运输或将产品交付其他货物承运人以运交双方约定地址,每延期一天将按《采购订单》金额的0.3______%收取违约金。运输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
三、售出产品的10天内,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未提出退货申请,则视为销售或交易成功(特殊产品除外)。
四、甲方承诺售出产品10天内,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允许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特殊产品除外)。
五、售出产品后若发现收到产品实际数量或品种与《采购订单》不一致或存在缺陷的,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对接人,并于收到产品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核查并负责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更换或退货。更换或退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售出产品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应负责按质量保证约定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费用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向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承担退换货或赔付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售后服务范围与期限按国家法定部门现行法律条款执行。
七、甲方承诺保证货品充裕及供货稳定,如有产品短缺,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做产品调整,若因产品缺货导致《采购订单》无法执行导致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投诉或异议造成的损失、费用及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向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承担退换货或赔付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乙方将不定期的进行品牌营销或各类市场推广的促销活动,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产品图片、商标、产品信息、特惠产品等支持。甲方承诺所供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九、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销售行为,在合适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宣传的广告品与赠品。
十、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客服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培训,尤其是新产品的专业知识介绍,以便为顾客及买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无间断销售甲方产品。
十二、甲方与乙方约定的销售模式为__(有库存代销/无库存代销)
一、甲方与乙方合同的结算周期为月结。
二、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月产品销售之《销售清单》,《销售清单》应包括产品型号、颜色、已销售数量。供甲方核对。甲方经核确认后盖章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增值税发票与已盖章之《销售清单》一起递给乙方。乙方确认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双方确认的《销售清单》之销售金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项。如涉及帐扣费用项目,乙方按费用扣除后的结算净额款项支付给甲方如已结算产品发生退货时,该部分的货款及其他费用则应在下一个结算期内进行扣除,甲乙双方应在下一个结算期内进行对帐时确认该金额,甲方应于下一次开具发票时扣除该等金额。
收款方名称: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
五、乙方在双方约定付款日当月必须支付应付货款予甲方,若乙方遇特殊原因未能如期支付应向甲方提出延期付款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和确定延期付款日。
1、经权威部门确定有质量问题或司法裁判机构判定需赔偿;
2、对买家不履行退换货承诺
3、假冒伪劣产品被曝光致乙方声誉或经济受损
一、双方约定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产品盘点时间,在盘点前甲方提前__________日与乙方确认。
二、甲方盘点产品时,乙方应予配合。双方应对盘点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签署确认。盘点记录与乙方提供的销售记录不符的`,以盘点记录为准。乙方应于盘点后将应付而未付的产品结算款项支付给甲方。
一、乙方授权乙方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交易过程中对双方的各种文件、单据、票据上签字,乙方授权人员的签字代表乙方与乙方加盖的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提供乙方授权人员的名单、授权范围及签字字样并在授权签字单上加盖公章。
三、授权签字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逾期支付结算款或其他应付款并未经甲方同意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款项之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九十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应付款、逾期利息及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金。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二、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予继续赔偿。
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利息是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利息损失的赔偿约定;第二款的约定是一方导致合同解除应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两款互不冲突,可以合并使用。
一、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方为生效。
二、预期违约:_________甲方认为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停止发货、单方解除合同。如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
三、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未销售产品完好地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销售,乙方应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产品结算款。
一、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和平协商解决或委托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双方同意就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纠纷由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年销售额达__________万(含)以上返利_______%,年销售额达__________万(含)以上返利_______%,以上返利均以抵扣结算款处理。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_________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二十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二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个工作日。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协议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___日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二十二
乙方: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xxxxxxxxxx(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签字(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代销合同范本
货代销售年度总结
代销汽车合同范本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
代销合作合同范本
农产品代销合同范本
车辆保险代销协议(模板23篇)篇二十三
乙方: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xxxxxxxxxx(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签字(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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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汽车合同范本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
货代销售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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