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笔舞

通过参与这个项目,我对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领悟。现在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一

我国宗教坚持的是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国际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们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公民不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任何人,不管是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的安全。有些人不能正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却错误的认为宗教信仰自由就是“宗教自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宗教自由”为借口,反对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不允许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都是自由的,而不是说信仰宗教的人可以打着宗教旗号为所欲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作为一名老师每天忙于教学和业务的学习,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为此,学校开设了民族教育课程,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以上是这次学教活动的一点心得。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不断地摸索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向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二

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

一、对民族宗教政策地认识与理解。

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发生在我县的7.15事件,就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践踏共和国的法律,实施暴力恐怖。这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绝不答应的事,尤其令人更加痛心的是实施暴力者居然是未成年人。这更加警醒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1、做好党的民族宗教的宣传工作:

职业高中现有教职工60余名,学生一千九百多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有很多学生甚至是我们的教职工忙于学习专研业务,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我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早读课,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2、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释和理解重难点问题,帮助教职工和学生反复思考几个问题,如:国家干部和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人民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和风俗的区别;正常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具体界定等等,把这一系列容易踩的雷区让教职工和学生在思想深处想通,想明白,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杜绝了宗教向学校渗透。3、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世界观来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领域。

首先要加大职业技术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招生,鼓励青少年学生来我校学一门技术,解决就业问题,或快速致富奔小康。让科学技术与宗教进行比较,是什么才能让口袋鼓起来,日子富起来。

其次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加大教职工的培训力度和专业学习力度,提高专业教学水平,打造一支技术真正过的硬的职业技术教师队伍。

第三,在校园生活中,要经常举办办一些师生喜闻乐见愿意积极参加的文体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世界。4、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

我们党是走基层路线的党,是关心爱护群众的党,是关注民生的党。我作为职业高中领导班子的一员,我要做到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跟各种难题,尤其是离退休人员,他们为党工作了一辈子,劳苦功高,如今个个年岁已大,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疾苦,送去我们党的温暖。也督促他们虽退了休但永不退的是国家干部的本色。

以上是这次学教活动的一点心得。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不断地摸索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

向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正确认识把握方向做好工作。

杨四远。

2013年7月。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为此,学校开设了民族教育课程,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

一、对民族宗教政策地认识与理解。

职业高中现有教职工60余名,学生一千九百多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有很多学生甚至是我们的教职工忙于学习专研业务,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我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早读课,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2、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释和理解重难点问题,帮助教职工和学生反复思考几个问题,如:国家干部和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人民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和风俗的区别;正常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具体界定等等,把这一系列容易踩的雷区让教职工和学生在思想深处想通,想明白,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杜绝了宗教向学校渗透。3、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世界观来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领域。

首先要加大职业技术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招生,鼓励青少年学生来我校学一门技术,解决就业问题,或快速致富奔小康。让科学技术与宗教进行比较,是什么才能让口袋鼓起来,日子富起来。

其次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加大教职工的培训力度和专业学习力度,提高专业教学水平,打造一支技术真正过的硬的职业技术教师队伍。

第三,在校园生活中,要经常举办办一些师生喜闻乐见愿意积极参加的文体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世界。4、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

我们党是走基层路线的党,是关心爱护群众的党,是关注民生的党。我作为职业高中领导班子的一员,我要做到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跟各种难题,尤其是离退休人员,他们为党工作了一辈子,劳苦功高,如今个个年岁已大,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疾苦,送去我们党的温暖。也督促他们虽退了休但永不退的是国家干部的本色。

以上是这次学教活动的一点心得。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不断地摸索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向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正确认识把握方向做好工作。

杨四远。

2013年7月。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三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民族宗教学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我们党始终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平等和睦相处,各少数民族之间也平等和睦相处。全国所有民族,无论人数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祖国大家庭平等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各民族都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神圣义务。全国各族人民要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坚持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起来,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振兴。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各族群众的生活日益改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改革和建设的新成绩。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四

国家宗教是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本站小编整理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8月9日的“。

两学一做。

”学习活动,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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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五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螂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学习上我都每堂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发言。在短短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我的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在学习内容安排上,此次培训可谓是精心谋划、精益求精。不仅芁有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更有提高工作能力的《犯罪心理学》,还有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权法》等等,可以说教以致学,学以致用。在教学过程中,各位教授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给我们做了深入分析和讲解,让我们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对民族宗教知识有了更详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我们的工作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些都对监狱民警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次培训就是帮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学习的大门,不仅在理论知识上获得了一笔财富,更强化了我们不断学习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学习的方法。学习让人的思想更加活跃、眼界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敏捷。作为一名年轻民警,不断获取知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是不可或缺的,对我今后的工作来说,无疑将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今后,我要在本职工作中不断磨练、自我加压,勤练、苦练,将膆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关心转化为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争取达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为推进监狱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六

作为民族宗教干部,我们肩负着弘扬民族文化和传承宗教精神的重要任务。在这个岗位上,我有幸接触到了丰富多样的宗教信仰,也深切感受到了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和相互理解。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具备宽容的心态。作为宗教干部,我们要服务于信仰不同的群众,如果没有宽容的心态,很难做好工作。我们要尊重每个人的信仰自由,抵制宗教歧视和偏见,努力促进各个宗教之间的和谐共处。只有宽容的心态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才能让信仰者感受到真正的关怀和温暖。

其次,宗教干部要善于挖掘每个民族的独特文化。每个民族都有着独特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作为宗教干部,我们要了解和研究每个民族的宗教和文化,深入挖掘每个民族的独特之处,使之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力量。只有深入挖掘每个民族的宗教和文化,才能更好地与信仰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才能更好地带领他们走上正确的宗教道路。

第三,宗教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作为宗教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做到言行一致。我们要用我们的行动影响信仰者,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和行为模范。我们要努力向信仰者传递正确的宗教思想,践行宗教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只有言行一致,才能赢得信仰者的认同和敬重,并影响他们做好宗教信仰。

第四,宗教干部要勇于创新和探索。宗教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探索宗教的本质和意义,积极研究宗教教义的变革和发展。我们要勇于创新宗教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积极推广和引导宗教信仰者参与社会建设和文化交流,促进宗教和社会的融合。只有勇于创新和探索,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推动宗教与社会的共同进步。

最后,宗教干部要坚守初心,永葆奉献精神。作为宗教干部,我们要时刻坚守服务信仰者的初心,始终把信仰者的需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要坚守奉献精神,时刻为信仰者服务,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只为信仰者的幸福和团结。我们要把自己融入信仰者之中,与他们一同分享喜怒哀乐,共同度过宗教信仰的每一个重要时刻。只有坚守初心,永葆奉献精神,才能真正成为信仰者心中的“灯塔”。

作为一名民族宗教干部,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不断体悟到宗教工作的深刻意义。我将以宽容的心态、深入研究每个民族的独特文化、以身作则、勇于创新和探索、坚守初心、永葆奉献精神的态度,继续投身于这个神圣的事业中,为宗教信仰者的幸福和团结尽一份绵薄之力。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七

第一段:引言(150字)。

民族和宗教是社会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世界各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族代表着人们的身份认同和文化传承,而宗教则提供了信仰体系和精神层面的支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我们是属于哪个民族,信仰哪个宗教,我们都可以从中获得许多心得体会。

第二段:民族的意义和重要性(250字)。

民族对于个体来说是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每一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语言、文化、习俗和传统。我们与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共同体分享相同的民族身份,这种身份认同可以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自豪感。例如,中国人以中华民族的身份自豪,并为传统文化、美食和习俗感到自豪。拥有强大民族认同的人们通常会更加团结,相互支持,并共同追求民族发展。

第三段:宗教的价值和影响(250字)。

宗教在个人和社会层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提供了信仰体系,为人们的灵性需求提供了满足,安慰和指导着信徒们。宗教也促进了道德和伦理观念的传播,它教导人们善行善事,宽恕他人,并给予希望和勇气面对逆境。此外,宗教也在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宗教组织通常在慈善和社会公益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并推动了社会和平与和谐。

通过参与民族和宗教活动,我亲身体验到了它们的价值和影响。作为一名中国人,我深知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和文化遗产。我欣赏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尊重传统价值观,并以此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时,通过参与宗教活动,我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和它给予我的心灵力量。我发现在信仰的指引下,我更有动力克服挑战,增强自我,同时也更加宽容和体谅他人。

第五段:对于未来的思考和展望(300字)。

在未来,我们应该珍惜和保护我们的民族和宗教身份。我们要尊重和包容不同的民族和宗教,共同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繁荣。我们需要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推广,让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各个民族的独特之处。同时,我们也要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保障每个人的宗教自由,并鼓励宗教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共同建设更加和谐的社会。

总结(200字)。

民族和宗教对于个体和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族代表着人们的身份认同和文化传承,宗教则提供了人们信仰体系和灵性需求的满足。通过体验和参与民族和宗教活动,我们可以体会到它们的价值和影响。我们应该珍视和保护我们的民族和宗教身份,并与他人和谐共处。在这样的积极努力下,我们可以建设出更加和平和繁荣的社会。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八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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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九

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一

人类社会由众多的民族和宗教组成,每个民族和宗教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信仰和价值观。在我们接触和了解不同民族和宗教的过程中,我们会得到一种新的视野和体验。下文将围绕民族、宗教和个人心得展开,带您一起探索这个世界的多样性和奥秘。

第二段:民族的多样性。

世界上有数千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其特定的语言、衣着、食物和节庆。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核心,它承载着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通过学习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他们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和社会结构。这让我们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差异并不可怕,而是应该珍视和尊重的。只有当我们拥抱多样性,并以开放的心态去面对,我们才能够创造一个真正和谐而进步的社会。

第三段:宗教的奥秘。

宗教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信仰体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给予了人们对宇宙和生命的解释,同时也激发了人们对精神追求和道德价值的思考。不同宗教有着不同的信仰体系和仪式,但它们都传递着关于人类存在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内涵。通过了解宗教,我们可以从它们的智慧中获益,并从中汲取生活的力量。宗教也让我们认识到,尽管在表面上我们有各种信仰的差异,但在内心深处,我们都有类似的渴望和痛苦。

每个人对民族和宗教的理解和体会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们深深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和思想中。对于我来说,了解不同民族的文化和传统,让我更加尊重和赏识自己的民族文化,并且学会从其他文化中寻找启发。宗教对我而言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和指引,它教会我如何与他人和睦相处,如何寻找内心的平静和满足。通过与不同宗教的交流,我明白到宗教并不是信仰的界限和障碍,而是一种人类对神秘和超自然力量的共同抒发。

第五段:结论。

民族和宗教是我们社会多元化的象征,它们展示了人类的创造力、智慧和信仰。了解和尊重不同民族和宗教的文化和信仰,可以帮助我们建立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社会。通过与其他民族和宗教的交流,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也能够看到人类共通的渴望和痛苦。无论我们来自何方,信仰何种宗教,我们都应该相互尊重并以平等的姿态去面对这个多元的世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追求和平与进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注:以上文章是根据提示,由AI生成的文章,仅供参考。按照要求的字数范围写作文章,同时尽量满足主题连贯的要求。实际的创作时可根据个人的体会加以修改。)。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150字)。

近年来,我国宗教信仰的多元化趋势愈发明显,民族宗教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民警,我有幸参与了许多宗教工作,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经验,以期为其他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同行提供启示和指导。

第二段:了解各民族宗教的特点(250字)。

了解各民族宗教的特点是民警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对于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人民,我们应该尊重其宗教习俗,推崇他们的宗教自由。而对于藏族人民信奉的藏传佛教,我们应当崇尚其善良和宽容的精神。此外,对于其他少数民族信仰的宗教,我们也要了解其特点和信仰需求,以更好地为民族宗教工作服务。

第三段:加强宗教舆论引导(250字)。

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事件时,我们要加强宗教舆论引导。宗教舆论引导是增进民众对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的理解和认同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国家对民族宗教信仰的政策法规,消除恶意宣传对民族宗教的误解和歧视。同时,我们也要发挥好新媒体的作用,适时发布有关民族宗教知识和宗教习俗的文章,让更多人了解和尊重各个民族的宗教信仰。

第四段:加强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250字)。

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宗教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范,因此,我们需要向群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我曾亲身经历过一件案件,当时一部分群众因误解而涉嫌非法集会,经过向他们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后,他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加强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对于民族宗教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第五段:加强与宗教界的沟通与合作(300字)。

在进行民族宗教工作时,我们不能忽视与宗教界的沟通与合作。宗教界作为宗教信仰的代表,他们了解信徒的需求和期望,是我们工作的重要伙伴。我们要与宗教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索更好的宗教管理方式。此外,我们也要加强培训,提升自身的宗教知识水平,以更好地与宗教界进行对话和交流。

结尾(100字)。

民警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但也是一项充满意义的事业。通过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深切体会到了了解各民族宗教的特点、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法规知识和与宗教界合作的重要性。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精心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就能为推动我国宗教信仰的多元化进程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增进社区各民族的团结,构建和谐的社区氛围。2月19日,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丝路社区开展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蓉昆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对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做了全面介绍,对民族团结进步、当前民族问题等做了深入浅出的剖析,给在座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装卸队、居民代表等60余人上了一堂生动的理论课。

“这次开展宣讲活动主要是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各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规水平和民族团结教育水平,加深居民间的感情,增进了解、互信,促进了各民族间的融合。”李蓉昆说。

宣讲结束后,大家畅所欲言,表达了民族团结在新疆的重要性,企盼国家的安定、民族的团结。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以后大居民有任何困难,随时都可以打电话和社区联系,社区就是一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有了难题大家可以一起协商解决。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四

学习民族宗教心得体会————阿不力米提·艾合买提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

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7月3日,在教育局党委的安排下,教育系统再次掀起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的学教活动中,我们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政策工作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再一次认识到,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学校的校长,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做好学校整体工作的首要任务。下面就这次学教活动的一些认识理解和今后工作的一些启发进行一下浅谈:

法治国家,宗教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离开法律讲“宗教自由”,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也是与历史发展规律相悖的。发生在我县的7.15事件,就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他们披着宗教的外衣,践踏共和国的法律,实施暴力恐怖。这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绝不答应的事,尤其令人更加痛心的是实施暴力者居然是未成年人。这更加警醒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责任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二、今后工作要把握的重点。

职业高中现有教职工60余名,学生一千九百多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有很多学生甚至是我们的教职工忙于学习专研业务,未必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能够有用心的认识和理解,往往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这种思想上含含糊糊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我校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早读课,做到每天为学生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另外班会课、板报宣传、校园广播等也绝不放松。真正的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入脑入心,不能有任何含糊。

2、帮助教职工和学生解释和理解重难点问题,帮助教职工和学生反复思考几个问题,如:国家干部和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人民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和风俗的区别;正常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具体界定等等,把这一系列容易踩的雷区让教职工和学生在思想深处想通,想明白,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做到不参加宗教活动。杜绝了宗教向学校渗透。

3、丰富师生的精神世界,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世界观来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领域。首先要加大职业技术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招生,鼓励青少年学生来我校学一门技术,解决就业问题,或快速致富奔小康。让科学技术与宗教进行比较,是什么才能让口袋鼓起来,日子富起来。

其次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加大教职工的培训力度和专业学习力度,提高专业教学水平,打造一支技术真正过的硬的职业技术教师队伍。

第三,在校园生活中,要经常举办办一些师生喜闻乐见愿意积极参加的文体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广大师生的精神世界。

4、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

我们党是走基层路线的党,是关心爱护群众的党,是关注民生的党。我作为职业高中领导班子的一员,我要做到关心爱护广大师生员工,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跟各种难题,尤其是离退休人员,他们为党工作了一辈子,劳苦功高,如今个个年岁已大,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们的疾苦,送去我们党的温暖。也督促他们虽退了休但永不退的是国家干部的本色。

以上是这次学教活动的一点心得。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学习,不断地摸索总结工作经验,做好党交给我的各项工作。

向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正确认识把握方向做好工作。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一、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坚持民族平等,增进民族团结,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只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起来,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振兴。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各族群众的生活日益改善。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改革和建设的新成绩。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一、民。

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年**月**日篇五: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心得体会近期,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参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今天来到这里,演讲谈不上,只是把我学习以来的心得和浅显的认识,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汇报:

一是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第一点,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第二点,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虽然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但宗教和其他事物一样,早晚会消亡;第三点,宗教不会现在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所有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的宗教才会消失。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二是加深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早在80多年前的1923年,我们党就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政。1945年,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此后,中国共产党一直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国后,这一政策被写入宪法。宪法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第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前提是任何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不能危害国家政权和主权。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坚决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就意味着要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一方面,我们党要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这在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中都有所表述。第三,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还要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之下,由宗教组织和宗教职业人员负责管理。”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不能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第四,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第五,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代表我们党支持宗教的发展。党和国家保护信教群众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但不代表着就是支持宗教。宗教始终是一种反科学的事务,是一种落后的事务,正因为我当认识到宗教的本质,方才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但这和支持宗教没有关系。三是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在我们库车,就有所谓的伊斯兰解放党,就是依扎布特组织,利用穆斯林群众朴素的宗教情感,故意歪曲宗教教义,恶意攻击和诋毁党和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引诱青少年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诱骗青少年加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这是严重触犯我国法律的行为。今天,虽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世界范围内都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从事恐怖破坏活动的势头有所减缓,而他们提出的建立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或单纯的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国家,更是行不通的,放眼世界,这样的国家已经屈指可数,且都在走向没落。他们逆势而动,不会有好的下场。看看我们国家,从秦始皇横扫六国统一华夏开始,直至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朝为止,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明,团结统一始终是社会的主流,搞分裂破坏者都难逃失败的下场。比如说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时期几百年的民族大融合,再比如说清朝实行的民族共和的政策,更加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虽说团决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人群中,他们的势力依然存在,他们倒行逆施,仍然在明里暗里的搞分裂破坏活动。这一点,我们要有一个非常清醒地认识,时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在行动上予以坚决打击。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成熟完毕的政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成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最坚定支持者和拥护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站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最前沿。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五

2017年要正确对待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在此分享心得体会。下面是查字典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7民族宗教工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我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民宗局的帮助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立足长远,服务中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我县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总结。

如下:

一、搞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1、实行责任管理,使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年初,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及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与六镇一管委会签订了20xx年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11月,按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对六镇一管委会的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进行了考评,通过实行目标管理,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2、积极开展示范村活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县确定了海口镇松元村委会的石龙村为市、县两级的民族团结示范点。以民族团结好、经济发展好、社会治安好、村容村貌好、教育科普好等五项内容为主,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一是争取市民宗局的支持,投入资金2万元,建立了农业技校;二是协调市、县交通部门,投入资金16万元,解决了石龙村的交通难问题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总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总。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石龙村新发展种植柑桔25000棵,桃李35000棵;新修了一条长840米,宽5米的村内混凝土道路,解决了过去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全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的好转,村容村貌也有所改变,全村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团结氛围。

3、认真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局积极协助教育系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中,共征订《中华大家庭》2223本、《民族常识》2045本、《民族政策常识》2700本。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4、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今年以来,我县加强了对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一是在县委党校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讲座,参加学习人员52人。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民族宗教知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二是以会代训,加强对各镇及管委会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干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三是征订并发送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资料,如《今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常识100题》、《民族宗教基本常识》等;四是在部分镇开办了民族知识园地专栏,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搞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5、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宣传活动。我县把每年的10月份定为民族团结月,把每年7月份第四周定为民族团结周,把11月26日定为民族团结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民族的传统节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彝族火把节之机,采取挂宣传标语、电视新闻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团结;二是利用回族的圣诞节之机,组织县五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圣诞节活动;三是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增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

7、认真做好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的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在非典期间,我们按照要求,一是认真搞好本部门的预防和防治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非典预防和防治工作;三是实行非典疫情日报和零报制度。

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华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

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xx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

教学。

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

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当前,按照和田县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如何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民族宗教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思考。

一、在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中,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牢牢把握的总体思路:(一)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明确促进民族工作的工作思路,切实服务科学发展;在宗教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把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结合起来,把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结合起来。(二)在民族工作中要牢牢把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根本,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发挥宗教界在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三)牢牢把握履行职责、转变职能这一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服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四)牢牢把握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这一关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族工作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以来党的民族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为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同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宗教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学会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宗教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宗教工作。

(二)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两个共同主题的实践要求,就是民族工作必须是发展和团结两手抓。必须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平等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民族团结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始终坚持和认真贯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在宗教方面,科学发展观是创新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和宗教界爱国队伍素质要有新的增强,工作水平要有新的提高,依法管理要有新的加强,机制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三、按照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探索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动全面落实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系列民族政策。结合宗教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解放思想和爱国爱教大讨论,继续推进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载体活动,积极研究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工作意见,切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六

8月9日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宗教,但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成功的。实践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在全社会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疆的良好氛围。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我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在校党委中心组举办的中华民族宗教政策辅导报告会上,主讲人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谢秀琦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加盟环节了什么是宗教,宗教的地位,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党的几代领导集体所采取的宗教政策,让我们对民族宗教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宗教是一种文化,是一门学问,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共谋发展的大局。宗教在促进人类文明和历史发展上起过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成为维系民族统一和政治自主的旗帜和纽带,是维护世界和平,增强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桥梁。

在中国,江泽民主席最先提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

谢局长为我们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宗教历经千百年历史的淘洗却依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甚至影响有扩大趋势。首先,宗教是对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膜拜与尊敬,给予信众心灵依托并延续终身的信仰体系。在特定的时期曾发挥过安抚百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世界上现存的五大教天主教、基督教(指基督新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都有悠久的历史,谢局长重点为我们诠释了佛教,阐述了佛教的“八苦”,“三毒”和“三学”,并且播放了由他作曲的佛教歌曲《菩萨颂》,伴随着优美的旋律,我们感悟到佛教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佛教所散发的无穷魅力。除佛教外,另外几大宗教也同样历史悠久,对人类影响深远。宗教存在的根源有心理,历史,社会,自然。这就决定了在短期内宗教是不可消灭的,将长期的存在。因此宗教历经千百年历史的淘洗却依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谢局长向我们讲述的第二个问题是在世界上,宗教常常成为热点问题和矛盾的焦点。罗马帝国曾把基督教作为对内控制和对外扩张的工具,此后的宗教歧视和宗教迫害曾在欧洲造成长达十二个世纪的黑暗时代。伊斯兰教于七世纪兴起,在地中海沿岸与基督教势力发生过严重冲突。十一世纪末,罗马帝国发动了基督教对穆斯林的宗教战争,延续了四百余年。十三世纪初,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在君士坦丁堡发生武装冲突。伊斯兰教中什叶派与逊尼派对立相当尖锐。最为突出的便是耶路撒冷问题耶路撒冷同时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亚伯拉罕宗教(或称“三大天启宗教”)的圣地。对于犹太人、穆斯林和基督徒均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因此耶路撒冷的主权和归属问题,成为巴以关系中最为棘手的问题。而当今世界仍有一些极右的宗教组织视共产主义为异端邪说,在信教者与不信教者之间进行挑拨,国际帝国主义与扩张主义往往以宗教为借口,插手他国事务。宗教问题始终值得我们的高度重视。谢局长向我们讲述的第二个问题是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重要。从马克思到胡锦涛主席都高度重视宗教工作。马克思主义赋予了宗教新的内涵,毛主席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把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写进了第一部宪法。在邓小平的高度重视下,我党与1982年下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奠定了我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础。江泽民主席提出“三性”和四项基本方针,概括出了我们党处理宗教关系的原则。胡锦涛主席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在宗教事业中,提出“五大关系”和“四个全面认识”。通过学习了解到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样子哦建立和谐社会必须达到人心和美,家庭和睦,人际和顺,人间和美,世界和平。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作为一名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这次报告会让我懂得在这个有着30甚至40多个少数民族同胞的集体中应该如何去和同学相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努力打造和谐温馨的气氛,让江西财经大学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120字)。

民族宗教工作是维护国家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理解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充分尊重和保障各个民族信仰自由、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才能构建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

第二段:重视宗教教育(240字)。

宗教教育对于培养国民精神和道德观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宗教教育,积极引导民众正确理解宗教的精神内核。通过开展宗教知识普及活动、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班等,增强民众对宗教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信仰观念。

第三段:保证宗教界的独立性和自主权(240字)。

尊重和保障宗教界的独立性和自主权是保持宗教事务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充分尊重宗教界的内部规章制度,严禁干涉宗教事务的正常运行。同时,要支持宗教界开展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事业,为宗教界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保证宗教界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第四段:维护宗教与社会的和谐稳定(240字)。

宗教作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与宗教界的沟通和合作。通过定期的座谈会、交流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加深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化解矛盾和分歧等问题,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五段:创新宗教管理方式(240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宗教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我们要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同时,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宗教理念和正能量,提高对宗教的认知水平和理解度。只有不断创新宗教管理方式,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宗教对社会的正面影响。

总结(120字)。

在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重视宗教教育,保证宗教界的独立性和自主权,维护宗教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创新宗教管理方式。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国家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宗教作为人类文明的瑰宝,在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宗教的正能量,共同追求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八

民族宗教工作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之一。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宗教信仰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因此,开展围绕民族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宗教信仰是人们追求内心安宁和心灵寄托的重要方式,可以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求。其次,宗教信仰在促进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最后,围绕民族宗教工作还有助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促进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

第二段:探讨开展宗教教育和合理引导的重要性(200字)。

开展宗教教育和合理引导是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宗教教育是培养民众正确宗教观念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民众认识宗教的真谛和宗教信仰的内涵。在开展宗教教育的过程中,应注重平衡宗教传统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合理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避免过度盲目的宗教信仰和极端宗教行为的发生。只有通过开展宗教教育和合理引导,才能有效地减少宗教冲突和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段:强调宗教人才培养的重要性(200字)。

宗教人才培养是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不可忽视的方面。培养一支专业的宗教人才队伍,对于深入宗教界、加强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宗教人才的培养可以提高宗教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宗教服务。其次,宗教人才还能够更好地了解宗教信仰的本质和需求,与宗教界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宗教矛盾和问题。通过宗教人才的培养,可以更好地促进宗教事务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维护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四段:讨论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200字)。

规范宗教活动的管理是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是保障宗教界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保障。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要求宗教组织合法合规、依法开展,宗教界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传播。只有规范宗教活动的管理,才能确保宗教活动健康有序、与社会和谐共处。

围绕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全面认识和理解宗教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强宗教教育和合理引导,培养专业的宗教人才,规范宗教活动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需要注重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与合法性,使宗教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民族团结的力量。在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协调,推动宗教事务的科学有序发展,为实现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十九

于田县通过在返乡学生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暑期返乡学生在快乐中度过一个健康、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建立返乡学生跟踪档案。于田县按照“三线一面”要求,将返乡学生纳入政策法规学教活动,通过走访调查摸底,及时了解返乡学生基本情况、思想动态,掌握一手资料,填写由教育局制定的《于田县暑假返乡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建立返乡学生跟踪档案;由村支部书记和乡镇党委签订责任状,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和村支部签订暑期“政治思想”、“自身安全”、“非法宗教教育”等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把返乡学生思想关,筑牢抵御极端宗教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渗透的思想防线。

抓好教育培训。于田县邀请“四老人员”对150名天津返乡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教育培训,内容涵盖“三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知识,筑牢返乡学生思想防线,让返乡学生深入理解政策法规学教活动的意义,为组建返乡学生宣传队打好思想基础。组织返乡学生参观库尔班·吐鲁木纪念馆、进藏先遣连纪念碑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本地新农村建设工程、工业园区,教育返乡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调动返乡学生建设家乡、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

组建学生宣讲。充分发挥返乡学生思想活跃、见多识广的特点,精选政治思想强、素质觉悟高、能深刻领会学教活动精神的返乡学生组建学生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及农牧民群众中,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及国家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优惠政策。目前,已宣讲4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师生达5万余人(次)。

加强暑期学教管理。通过政法部门加大清真寺管理,严禁假期返乡学生进入清真寺;文化执法部门加大对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交通部门严查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宣传部门加大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宣传,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假期。

策勒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学教活动“三大作用”

策勒县人大会将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与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相结合,以发挥人大代表“三大作用”不断促进学教活动开展。

发挥维稳带头作用。和田县“6·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发生后,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做到第一时间“发声”,强烈声讨和谴责暴力恐怖分子,亮明态度、立场,带头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坚守工作岗位,支持和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维稳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正确认识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是各族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揭露“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和反对本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听谣、不信谣、不造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目前,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共开展宣讲35场,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人大会结合当前开展的“六五”普法工作检查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两项工作,对全县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惠民政策宣传落实、政策法规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党的惠民利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知晓率,推动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二十

所谓民族——国家宗教,是在某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的、且局限于本民族或国家共同体全体成员共同信仰的宗教。它一般由传统氏族部落宗教直接改造和发展而来,是古典宗教的第一个阶段和最初形式。它既保留了原始宗教的某些印迹,同时也具备了古典宗教的基本特征。民族——国家宗教主要有七方面的特点,这是它区别于原始宗教和古典宗教其他形式的特殊之处。

全民性和排他性的共存。民族——国家宗教是具有强烈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宗教,这种特色表现为其信仰的全民性和排他性。民族——国家宗教首先是民族和国家所有成员的共同信仰,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本民族——国家宗教的天然的和法定的信徒。其天然性在于,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生产方式使其具备了共同信仰的客观基础,它必然自发地导致统一精神文化、信奉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历史过程;其法定性在于,共同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管理规定了统一的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它把共同的宗教信仰作为全民的强制性义务。无论何人都依民族习惯和国家法典信奉统一的和官定的神灵,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在文明社会之初的中国、埃及、希腊、印度、巴比伦等民族和国家中,其民族——国家宗教都是全民性的。据此,有的宗教虽然也是在某一民族或国家内部产生,并仅为其中的部分成员所信仰,但由于不具备全民性,便不能归属于民族——国家宗教之列,只是一般的民族宗教。例如中国的道教,完全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信仰,但它从来没有达到全民信奉的地步,因而不被作为民族——国家宗教。在历史上,有的民族或国家由于社会变迁、宗教发展及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相互接触交流的冲击,其民族——国家宗教虽继续存在,并保持着大量的民族特色,但却越来越失去全民性,只剩下部分信徒,这同时也就失去了其作为民族——国家宗教的资格。印度的婆罗门教和日本的神道教皆属于这种类型。有的民族尽管因古代国家灭亡四处流浪,失散于世界各地,其原有的民族——国家宗教却仍然未失去全民性,是散居各地的民族成员的共同信仰,因而它还是一种民族宗教。犹太教即是如此。

由于民族——国家宗教是在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各个民族和国家之间在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及国家统治等各方面的差异,又决定了民族——国家宗教具有排他性。一方面,它只属于本民族或国家成员的信仰,除了被自己征服的民族和国家,一般不对外传播;另一方面,受民族和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条件制约,而且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地方色彩的内容和形式,决定了它缺乏广泛的适应性,只能在本民族或国家的及相类似的民族和国家的社会条件中生存。这使得民族——国家宗教的命运同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波斯人和希腊马其顿人征服了两河流域的古代巴比伦王国之后,巴比伦宗教也逐步消亡了。古罗马人对希腊的入侵导致了古代希腊宗教的消失。波斯的玛兹达教也是随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征服而衰落的,后来在民族和国家获得独立之后才又东山再起。

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的一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其发展,区别于以血缘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氏族部落原始意识的民族意识也在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共同性基础上逐渐成熟起来。在文明社会之初,政教合一体制使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民族文化和国家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它深深地渗透到了民族的观念和情感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和民族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的群体意识与民族的宗教信仰相互交织在一起,互为表里,在宗教的观念和情感中体现着民族的认识、心理和情感,体现着整个民族及其成员安身立命的基本信念和准则;而民族意识中也包含着宗教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包含着宗教的基本信仰、教义和规范。因此,整个民族国家的成员都把自己的民族——国家宗教视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根据,并从中汲取生活的精神动力和行为准则。在这一点上,民族——国家宗教与民族意识的关系同原始宗教与氏族意识的关系颇为相似,它们都是政教合一体制的结果。例如,注重血缘关系、传统习俗和伦理道德的中国古代汉族就是同民族——国家宗教即儒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儒教敬天祭祖、效法天理、神道设教的基本教义相一致的,其中渗透了儒教信仰的宗教精神。

一神多能和诸神分级的出现。在原始宗教多神崇拜的早期阶段,每一类事物和每一种现象都有各自的神灵,这些神灵的灵力极其有限,一神一能,各管一事,各司其职。它们之间没有大小高低之分,相互也没有隶属服从关系。随着社会发展与实践能力的增长,人们的接触面增大了,视野拓宽了,理性能力增强了,这使他们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发现其间内在的联系与多样性的统一。尤其是农业和畜牧业之间产生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人们把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直接影响着自己所从事的专营生产的那一部分自然事物和现象上,而不再重视其他无关紧要的东西。这种变化反映在宗教观念上,便是原来特殊的、分散的神灵被逐步统一起来,一些神灵合而为一,一些神灵被转换了职能,一些神灵则被赋予了更大的神性和更多的职能。比如随着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建立,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即“社神”。社神是一方土地之神,它综合了自然的和社会的多种神灵及其职能,成为掌管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及地区安全的多能神,在古代希腊,自从航海业在希腊人的生活中获得特殊意义后,原来的陆神波塞冬就变成了保护航海业的海神。随着农业的出现,牧神变成了农神,狩猎女神变成了丰收女神。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这种状况随社会组织的兼并统一而越来越加剧,最后只剩下一些兼备多种职能的主要神灵。

神性的增强和职能的多样化,必然导致神灵之间神性和职能的对比与差异,从而产生大小强弱之分。特别是由于阶级的出现而形成的社会等级差别,更是必然在宗教观念中留下其影像。于是,神灵之间也被组织和统一起来,构成了一定的秩序,并且相互具有了等级关系。至上神以超越众神之上的最高神的形式出现了,成为神灵世界的主宰与君主,众神则隶属于至上神,作为它的官僚和下属。这就是至上神教,它是一神教的前身。民族——国家宗教一般都是崇拜至上神的。如中国传统宗教崇拜天(上帝),天是自然之主,是统帅诸神的最高神灵,在甲骨文中即已有上帝命令刮风、打雷、下雨的记载。印度婆罗门教信奉梵,它是万物的根本和万因,毗湿奴、湿婆和梵天等三主神是梵的显现,其他神祗也是梵的高低不同阶段的各种化现。日本神道崇拜天照大神,其余诸神均受其统辖。古希腊宗教信仰宙斯,它是奥林波斯山上众神的领袖,它主宰着整个自然与社会的秩序。

在历史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古代埃及宗教虽然也是至上神教,但其所崇拜的至上神是随着统一王国的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轮换的。当某个地区成为首都所在地的时候,它的地方神就升格成为全国的最高神。古代巴比伦宗教的至上神也是轮换的,但其原因却是由于外族的入侵,入侵者总是把本民族信奉的最高神变为被征服的民族国家崇拜的最高神。而波斯宗教崇拜的是善恶二神,在下诸神依此分为光明与黑暗两个对立集团,是一种二元至上神教。犹太教则信仰唯一神耶和华,是最早的也是古代民族国家宗教中唯一的一神教。但是,所有这些民族——国家宗教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

保护神与至上神的统一。保护神崇拜早已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氏族宗教中,并且是原始宗教的一个重要内容。不过,原始的保护神崇拜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祖先神崇拜,后来随地缘村社和部落的出现产生的地方保护神也是以地域关系为主的,它们都带有一定的自然特性。但随着联合诸多部落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尤其是民族国家产生时期政治统治的需要,保护神崇拜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内容,人间的政治关系也在其中得到了明确的反映。在社会生活组织相互兼并的历史过程中,保护神的兼并也同宗教信仰的兼并一道在同时进行。国家将全民族的信仰统一于统治阶级的宗教,这种统一在其特定的表现形态上,就是以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去统属其他族的保护神,尔后又发展为整个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并成为全民的崇拜对象。为了增强统治者一族的保护神的神圣性,强化全民对这一保护神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于是,与统治者在尘世的地位相一致,其保护神也被抬高到神界中的最高地位,成为至上神灵。其他族的神灵则或是被取消,或是被兼并,或是被置于最高神的统治之下。这样,在民族——国家宗教中,保护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成为世界的创造者和本民族的保护者,兼有双重身分。

中国儒教崇拜的天、希腊宗教信奉的宙斯、埃及宗教信仰的太阳神、波斯教崇拜的阿胡拉、日本神道教侍奉的天照大神、犹太教崇拜的耶和华,都是统一了民族国家保护神和最高创世神的二元神。不过,由于这些最高神同时又是民族国家的保护神,因而它们的王国绝不越出它们所守护的民族国家领城,在此界线外,由其他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统治。这就是说,民族国家的保护神的至上意义极为有限,仅仅适用于本民族的范围,只是针对被统治者原有的保护神而言的。所以,它的存亡直接与民族国家的存亡联结在一起,取决于它自身的保护能力。古代巴比伦、埃及、希腊以及波斯等许多民族和国家所崇拜的最高神,都是由于它们作为民族和国家的保护神而随民族或国家的丧失而被消亡的。

神权与君权的结合。氏族首领和部落酋长往往同时也是宗教首领和祭祖主祭人,但这一般只是表明他是带领本氏族部落全体成员侍奉神灵的首领,而不意味着他与神灵之间具有什么特殊关系,被赋予了什么特权。从部落联盟时代开始,出现了首领把自己提升为唯一能通天神的特权人物,从而将祭天大权独揽的现象。这种现象的不断发展,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便进一步产生了民族国家的君王,把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与至上神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至上神的性能的做法。这样一来君王便成为至上神的后代甚至化身,自己也具有了神秘。

据史料记载,中国至少从周代开始就把帝王称之为“天子”即上天的儿子。古埃及的国王都把民族——国家宗教所崇拜的至上神视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保护神,自称是至上神的儿子。巴比伦宗教也直接神化人间统治者,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神或是具有一定的神性。日本神道教把天照大神视为历代天皇的始祖,并尊天皇为人神。在罗马帝国的君主政体出现后,亦将其君王诉诸宗教臻于神圣化,产生了“帝王神”崇拜。苏拉被视为神之骄子,凯撒和卡利古拉生前就为自己举行了封神仪式,屋大维也接受了“奥古斯都(神圣者)”的称号。

君王的神化,使君王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也被赋予了神圣的来源,君权由神所授。于是,君王便成为天然的民族国家的成员必须崇拜和祭祖的最高神灵。君王自然也是民族——国家宗教的最高首领和祭祖活动的主祭者,只有他才有资格带领众人祭祀至上神。至此,君权与神权结合起来了,政治特权与宗教特权也结合起来了,君王集所有权力于一身,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民族——国家神圣的专制者。这种区别于原始社会的新政教合一形式的出现,不仅表明了人类社会在阶级和民族形成之后新的国家政治的产生,而且也体现了宗教内容向社会化方向发生的转折。

中国在古代宗教即产生了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君王统治万民是受天的委派,代表天来化育人类的,它体现了天的意志。日本神道教的核心就是君权神授说,把天皇当作天照大神统治人间的代表,强调每一国民均应唯其圣渝是从。巴比伦的亚述尔国王总是把自己的一切行动都说成是最高神亚述尔的决定,声称自己不过是神意的执行官。印度婆罗门教认为婆罗门是为护持“达摩(圣法)”而生,因而居众生之首,统摄世间万物。

当然,在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中,也有的是实行国教制度而非政教合一。兴旺时期的罗马帝国就是典型。这主要是因为罗马帝国的版图不断扩大,使它的民族——国家宗教不断受到被征服的民族和国家的宗教信仰的冲击,不得不过份依赖国家强力来维护自身和统一意识形态。同时,帝国的强盛使帝王的权力也极度膨胀,超过了宗教所能制约的界线。所以,罗马的民族——国家宗教便完全成为受帝王控制的工具,教权为王权所支配。

僧侣阶层与规范形式的产生。为了适应宗教变化和政治统治的需要,大量专职的巫祝产生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宗教为职业的特殊社会阶层。他们不仅是民间日益增多的宗教事务的代理人,尤其是协助君王进行民族国家祭典,并为统治阶级运用宗教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全体社会成员出力的特殊工具。这个阶层同民族国家的政治领导集团一道,形成了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君主专制的左右臂,因而它在社会中也享有相当的特权。

据文字记载,中国在商代之前就已出现了职业宗教者,并已有了卜(司占卜)、史(司录风雨)、巫(行术作法)、祝(司祈祷乃至祭祀)的分工。在印度婆罗门教所维持的种姓制度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婆罗门就是世代相传、自成一体的祭司阶层。古代罗马帝国的祭司团亦由来已久,在原始公社时期便已开始形成。最古老的祭司团有司掌历法和节期的“彭提菲克斯”,担任信使和外交任务的“费齐亚利斯”,专管占卜的“奥古尔”,主持祭献仪式的“雷克斯·萨克罗鲁姆”,侍奉女神维斯塔的“维斯塔利斯”等。罗马王凯撒、屋大维及其后继诸王都曾兼任最高的“彭提菲克斯”祭司职位。古巴比伦人为了侍奉神灵,产生了一大批专门侍奉神的生活起居的神职人员,其中有传达神启和解释经文的高级祭司,有为歌颂神、安慰神而诵唱赞美诗和哀歌的音乐神,还有为神制作食物的厨神,为神洗澡的人,陪送神像去卧室睡觉的侍者等等。另外还有被认为是侍奉神的人间妻子的女祭司,也有献身于神圣而卖淫的神娼。在城邦时期,祭师是城邦统治集团的核心,统治者即是祭司的首领。后来祭司形成了专门的贵族集团,甚至为自身的利益同君主发生冲突,曾参与过阴谋篡位、朝代兴替、私通外国等重大政治事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国家宗教的正统性及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僧侣们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和宗教教义,对宗教的礼仪和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补充。使之统一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建立起了以巫祝为核心的礼仪典章和组织制度,使民族国家在行为和组织方面具有了规范化的形式。

在实行政教合一体制的古代民族国家中,这种宗教规范与政治制度相统一,不仅实现了对全体社会成员宗教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同时也是对他们全部社会行为的组织化和规范化,成为直接维持政治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印度婆罗门教很早就制定了一系列宗教规范,并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定在《摩奴法典》中。中国古代宗教亦已形成了关于宗教仪式的各种规定,提出了一整套祭祖制度,这些规范将宗教与政治和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直接起着维护宗法政治制度的作用。孔子所极为推崇的周礼就是这种政治化和伦理化了的宗教规范的样本。古代埃及宗教被宗教学者归为典型的仪式宗教,受祭司和巫师控制的正确的规范化仪式动作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对神灵信仰的虔诚。摩西在创建犹太教的时候,一开始就制定了《摩西十诫》和一系列律法,它既规定了宗教的信条和礼仪,又规定了行为准则;既建立了宗教体制,又建立了社会的结构和国家的律法。

神学理论与宗教典籍的形成。原始宗教作为一种自发产生的自然性宗教,长于行动而拙于思考。除了简单而零散的宗教观念和充满幻想色彩的神话传说外,没有抽象、系统的理论,更谈不上宗教典籍。在民族国家出现后,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进步和职业宗教者阶层的产生构成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创立神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僧侣们首先从对纷繁杂乱的原始宗教观念改造入手,在重新统一和确定了的关于民族的起源、祖先等一系列神话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化的教义体系和初步的神学思想,使宗教观念被理论化,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宗教神学。

神学理论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在民族国家内部宗教观念的统一和巩固,标志着原始的、粗糙的和自发的宗教观念已为新的、精致的和人为的宗教神学所取代,而且意味着宗教的说服力和欺骗性的增加,更易于通过对人的理性的征服而维护和发展宗教信仰。同时也为人们根据社会和自己需要的变化修改宗教教义、重新解释宗教观念提供了可能。这一方面使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性大大增加,具有了更强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另一方面又孕育了宗教内部在观念上分裂的可能性,从而各种教派和宗教从此层出不穷。

随着文字的产生,在有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的民族国家中出现了叙述神学理论的宗教典籍,宗教神学往往成为最早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在中国的甲骨文中,记载的大部分内容是有关宗教观念和祭祀仪式的,而叙述占筮理论的《易经》则是最古老的著作。古代印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形成了反映自然宗教内容的专门著作《梨俱吠陀》。婆罗门教产生后,又编著了三种吠陀典集:《沙摩吠陀》、《夜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它们构成了古典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其中包含了其宗教教义和信仰的基本内容。古埃及人有一些宗教经卷的断纸残篇保留下来。古巴比伦流传下来的文化资料也是以宗教的内容为主。实际上,古希腊哲学也是宗教理论的一种延伸,其中一些派别的学说甚至直接就是一种神学,如毕达哥拉斯派。

民族宗教学习心得体会(实用21篇)篇二十一

近期,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我参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学习之后,感到受益匪浅,感触很深。今天来到这里,演讲谈不上,只是把我学习以来的心得和浅显的认识,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以汇报:

一是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第一点,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第二点,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虽然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但宗教和其他事物一样,早晚会消亡;第三点,宗教不会现在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所有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的宗教才会消失。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二是加深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认识。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观点。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这是一项长期政策。我想,我们党之所以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基于对宗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范畴,是长期存在的,而且不可能通过行政手段消除,宗教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影响。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早在80多年前的1920xx年,我们党就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政。1945年,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此后,中国共产党一直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国后,这一政策被写入宪法。宪法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第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前提是任何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不能危害国家政权和主权。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坚决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就意味着要坚决打击一切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破坏活动。一方面,我们党要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这在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中都有所表述。第三,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还要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之下,由宗教组织和宗教职业人员负责管理。”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不能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第四,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代表共产党员可以信教。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第五,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代表我们党支持宗教的发展。党和国家保护信教群众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但不代表着就是支持宗教。宗教始终是一种反科学的事务,是一种落后的事务,正因为我当认识到宗教的本质,方才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但这和支持宗教没有关系。

三是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新疆,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有的干预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强迫青少年和学生信教,教唆学生非法学经,甚至和民族分裂联系在一起,利用部分群众的无知,歪曲宗教教义,煽动宗教狂热,蓄意制造民族矛盾,打击和迫害爱国宗教人士和干部群众,成为影响新疆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在新疆,清醒地认识到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就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在我们库车,就有所谓的伊斯兰解放党,就是依扎布特组织,利用穆斯林群众朴素的宗教情感,故意歪曲宗教教义,恶意攻击和诋毁党和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引诱青少年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诱骗青少年加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这是严重触犯我国法律的行为。今天,虽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世界范围内都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从事恐怖破坏活动的势头有所减缓,而他们提出的建立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或单纯的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国家,更是行不通的,放眼世界,这样的国家已经屈指可数,且都在走向没落。他们逆势而动,不会有好的下场。看看我们国家,从秦始皇横扫六国统一华夏开始,直至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清朝为止,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明,团结统一始终是社会的主流,搞分裂破坏者都难逃失败的下场。比如说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时期几百年的民族大融合,再比如说清朝实行的民族共和的政策,更加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虽说团决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人群中,他们的势力依然存在,他们倒行逆施,仍然在明里暗里的搞分裂破坏活动。这一点,我们要有一个非常清醒地认识,时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在行动上予以坚决打击。

我想,县委政府提出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要让我们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依法运用政策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系统的学习,使我更加明白了熟悉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认清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掌握了一些处理复杂民族宗教问题的观点和方法。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世界上最好的、最成熟完毕的政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成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最坚定支持者和拥护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站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最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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