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4篇)

时间:2023-10-14 作者:笔砚2023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4篇)

行政后勤的工作关系到整个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师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xx药监发[20xx]2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净化食品消费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办于20xx年12月16至20xx年1月15日联合辖区教育组对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加工环境、餐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1、是对学校、幼儿园内部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上岗证明,食堂后厨操作间是否与外界隔离,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做到分开存放等。本次共检查联合小学等学校共计7所,除个别学校环境卫生不达标外,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2、是对学校周边饮食摊贩及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强排查。在检查学校周边饮食摊贩的过程中,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4户,没收小麻辣食品、无生产厂家饮品、糖果制品等共计15袋。在检查生产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饮食摊点11户,现场要求整改3户,限期责令整改1户。

3、是以此次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为契机,辐射对主要街道上的餐饮门店及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在检查餐饮门店的过程中,重点对其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不符合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不标准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在检查各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过程中,重点查看了持证经营情况、环境卫生、操作加工过程和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

4、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主要街道醒目处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并发放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传单200余份,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宣传过程中,通过结合展示在此次检查中缴获的“三无”食品等问题食品,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抵制问题食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综合本次食品安全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办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餐饮门店内部环境卫生不达标,尤其是厨房、操作间的卫生情况急需整改;

2、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3、个别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手续不齐备。对于无证照经营中正在申请办理及正递交审理相关证照的情况,我们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其及时补齐相关证照;对于确实没有办理有关证照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责罚、取缔、关停,以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1、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2、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3、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不出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重道远的工作,是直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内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永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县局有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2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22家食品经营店、5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我所执法人员通过对校园师生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采提高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并在学校附近设立了永宁镇食品违法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作用,使我镇食品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按照区域监管划分,首先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同时督促学校食堂、以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对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核查,对厨房所有工具、用具、容器、餐具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其次,我所执法人员对镇辖区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小吃摊点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对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检查 ,并对票据和食品供货方资质证明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对农村市场的过期食品、山寨食品和店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检查;三是对餐饮服务单位、市场小吃摊点的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食品原材料购进票据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操作间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采购制度、餐厨具清洗消毒、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留样制度执行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辖区的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19号)文件精神,我镇于9月1日—9月5日期间对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全镇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2、学校对食品加工安全把关情况;

3、《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情况;

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全镇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中小学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各学校都能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个别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

2、个别学校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3、个别学校餐具不消毒,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四

23日,来自湖南省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该局将在株洲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上半年春季校园整治行动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经营单位,督促学校利用暑期时间对食堂进行改造完善。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及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是否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包装即食食品等。

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明厨亮灶”工程,促进学校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诚信自律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今日,执法人员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09家,责令整改122家,查处案件2起。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五

一、学校领导重视食堂卫生工作。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会主席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和公示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确保了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学校每期要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审查和办理健康证,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且不能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学校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辞退。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食品卫生宣传,由住校生食堂管理人员主管、食堂厨师长、卫生教师做好对食堂每周一次的检查评比,做到奖惩分明。

四、把好六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认真做好了食品留样、食品试尝工作。

(2)、把好“消毒”关。厨房里所有的餐具、用具都

高温蒸煮消毒,学生餐具每天按时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把好使用食品添加剂关。学校食堂除了在做馒头、包子时按标准使用酵母外,其余食品在烹饪过程中均未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认真核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是否生熟分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按照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6)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是否具有进货台帐、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六、存在问题

(1)、学校因经费原因,学校食堂配套设施标准不高。(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不够安心。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以后工作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城台乡中心学校

20xx年10月9日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六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三)要以打促建。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不仅要注重“打”,更要注重“建”,以打促建边打边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追根溯原,查找症结,及时抄告,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要广泛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实物展示、集中宣讲、开设健康课、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设立宣传专栏和橱窗等方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街道、社区、老师、学生及家长中聘请一批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识经验、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七

株洲市食药监局从8月初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09家,责令整改122家,查处违法案件2起。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上半年春季校园整治行动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经营单位,督促学校利用暑期时间对食堂进行改造完善。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持有有效许可证及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是否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包装即食食品等方面。

同时,紧密结合“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扫雷”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高风险食品的管理,杜绝学校无证经营问题,有效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发现、整治、交办、督查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过程中努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明厨亮灶”工程,促进学校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诚信自律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盐城城南新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7日下午,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南分局召开了全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该区域内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分管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承诺书,多个学校做了交流发言,现场对76家学校食堂资料台账进行了集中展示。

据了解,20xx年,该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建立健全了组织,落实了工作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餐饮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抓好原料采购、食品留样、应急处理等关键环节。但仍有少数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记录不规范。还有部分食堂挤占备餐功能间,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等;个别食堂卫生环境不整洁,地面有积水、杂物堆积,操作间油污、积尘严重。

该分局局长安长春在讲话中要求,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规范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大督促整改和指导力度,切实消除学校餐饮服务无证供餐现象。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环节工作,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禁止社会闲杂人员随便进入,防止投毒等意外事件发生。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各方责任,坚持执法从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食品的能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印发了《安康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以春季学校开学为重点时段,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核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情况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二是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和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的监督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到符合托餐条件的场所进行就餐。四是强化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桶装饮用水的'监管,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配送餐、喝上放心饮用水。五是对所有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

《方案》要求,教育部门要在开学初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刊、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向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整顿规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市场_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在农村销售,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对象:农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店、销售类小摊贩、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

四、整治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是否按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是否存在“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者是否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自查,并如实做好自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售卖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股要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糕点、大米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示范创建。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情况,对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择优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普法进乡村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监管所于11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统计表及检查表报至食品股。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加强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_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十三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根据《禄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篇十四

建立学校、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监管手段到位。学校负责日常监督。学校主要领导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制止安全隐患。经营者要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经营理念,做到自我监督和严格自律。加强部门协作,用活职能平台,铸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利器,形成监管部门、校园共同监管模式。

截止目前,通过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检查学校食堂640家,检查覆盖率为100%,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查处违法行为46起,立案28起。在检查中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1350余户,培训人员2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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