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一
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防止发生校园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基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从严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学校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切实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完善校园消防安全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校园及周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大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班刊和课间安全提醒铃声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遇险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队、团)会和社会实践等教育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当地消防专家来校讲学,通过采取课堂教学与情景模拟训练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行为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师生和校园保安人员、食堂(宿舍)管理人员以及锅炉、电梯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学校学生规模、校舍布局、单体建筑特点和室外空旷场地等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分班、分年级演练与全校集体演练相结合、定时演练与随机演练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开展校园防火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着力增强学校、师生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扎实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整治。严格遵照《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前期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精干力量对校园内消防控制室、教学实验室、电化教学中心、图书馆、档案室、计算机房、师生公寓、食堂、超市、电动车充电点、建筑工地、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防火报警设备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落实“谁组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实行专人管理,落实销号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整改不销号、不撤帐。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录入到“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
(四)切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保。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季开学等重要敏感时期,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校园灭火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升基层学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同时,重点关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校园消防工作,从严落实应急值守、火灾防控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等管理制度,确保留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研究建立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推动管理创新,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学校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精准化、标准化、长效化。积极探索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推动“智慧消防”在校园的运用,实现校园火灾隐患动态感知、远程监测、实时报警。
(三)科学考核评价,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校要做到督导问责全程跟进,要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学校(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且火灾隐患突出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届时,市教育局将参照省、市相关做法,把各地各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考评范围。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武涛任组长,副局长韩飞、王勇、王辉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三
针对学校临近放学时,突降雨雪,学生未带雨具,而大量家长集中在校门口接学生情况,适用此项方案。(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1.东门:所有家长从东门进入,家长接到学生后,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走东门或西北门。
2.西北门:只允许家长和学生出校门,禁止家长从这个门口进入校园。
3.北门:临近放学,突发雨雪天气时,北门要关闭。
1.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组织学生,一律按照大队部广播统一安排;不允许因学生做值日或个别辅导等原因留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2.大队部利用广播系统按照学校放学错时安排,分不同时段通知相关年级和家长组织放学。
3.校门口家长要按照学校广播要求,在不同时间段进入教学楼接走学生。
4.如果家长晚到,班主任要组织相关学生在教室内等待。
1.雨具使用引导:为避免学生因个别雨具锐利,倡导、鼓励家长为学生配备雨衣。
2.对于使用雨伞学生,提醒学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进教学楼时要做到收伞;二是持伞时,伞尖要朝下;三是严禁用雨具打闹。
3.如果连续雨雪天气,家长学生们已经做好应对准备,学校将执行常规放学安排。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四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冬季、节假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查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冰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措施和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二)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装置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情况,重点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情况;检查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升级管理情况。
(四)加强化工装置工艺纪律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制定是否严格、细致、科学,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逐一明确操作步骤以及时间、流量、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指标;是否落实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程序是否规范,变更前后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化工企业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完成隐患的排查整治,摸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重点要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试车、开停车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化工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做好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向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