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

时间:2023-10-30 作者:字海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

一个清晰明确的合伙协议可以为合作伙伴提供信任和透明度。如果你正在考虑与他人合作创业,可以参考以下合伙协议范文,提前了解合作的各种可能情况。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顺开展合伙事务,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姓名出资额(单位:万元)比例出资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计算该年度企业润,所获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润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润分配额。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即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委托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军队国防建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企业解散。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合伙企业收入。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一)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二)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人已经收回投资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用职务上的便,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十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业登记备案之用。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二

合伙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三

说明:合伙属于纯人合的合作,因此不论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都依靠着各位合伙人之间的人和。因此,进行明确的约定不单是为合作的顺利进行,更是维护人际关系的保证。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卯方: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开办饭店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

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本个人合伙各方为:

卯方:

第三条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火锅店),火锅店。

地址为:财富路发财巷999号。第四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经营形式为个体户,字号为聚贤楼。第五条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满后继续经营,并决定再次经营的期限;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第六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中协议各方均出资,出资比例为甲方:乙。

万元。

第一款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第八条各方出资应于209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方应将出资汇入指定。

账户。第一款所述指定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富民银行,户名:张三,账号:

123456789。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九条火锅店利润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

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红。合伙人对火锅店的经营情况有知悉权,总经理应当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权。

后报送各合伙人参阅。各合伙人有权监督火锅店的财务情况,各合伙人对总经理所报送的财务报表有权进行质询。除质询人特别同意以外,总经理应对质询事项作出签署其名字的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火锅店聘任管理人员及招录员工由副总经理提名并经总经理决。

定。第二十条以火锅店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一条因客观情况火锅店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等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合伙人的退伙与入伙。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况下,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合伙人在火锅店中的资产的。

合伙人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须经本协议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达成新的合伙协议后方能入伙。第二十六条新合伙人的出资在火锅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确定。

六、增资、减资。

第二十七条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

投入。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出。

资占总出资的比例进行处理。

七、火锅店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锅店。第三十条决定解散火锅店的,各合伙人应当参与清算,火锅店的净资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

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第三十二条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5%。第三十三条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九、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

文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八条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四页(三十八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丙方:年月日。

丁方:年月日。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四

合伙人:,公民身份号码:。

合伙人:,公民身份号码:。

以上合伙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伙事宜:

第一条。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经营,该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第二条。

合伙目的及合伙经营范围、期限。

第三条。

第四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为,数额为,出资比例为。

%,缴付期限为。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为,数额为,出资比例为。

%,缴付期限为。

第五条。

合伙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均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六条。

合伙人。

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负责。

合伙人。

负责。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作出决议。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或合伙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8.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9.。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私自转移、侵吞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

合伙人违反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

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

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人应当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已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对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合伙人(签名):,****年**月**日。

合伙人(签名):,****年**月**日。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顺涧湖水库,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二、经营由甲方提供房屋,大船小船共3条,并负责水、电、路的畅通,乙方提供生产船一条,并带技术指导。

三、甲方水库内所有的水产品和承包款为元,乙方应付给甲方。

四、合伙经营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甲方10万元承包款带一切费用。合伙经营权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顺涧湖周边经营环境与相关事宜。

五、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等合伙创收盈余,甲方40%,乙方60%。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解决,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身份证号:日期:乙方:身份证号:日期:身份证号:日期:身份证号:日期: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六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1

2

3

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七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7。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丁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___(签章)丁方: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九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伙目的:保障合伙人权益,分担风险,积累资金。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服饰代理销售。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索亚服饰。

第六条合伙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商会8楼。

第七条合伙企业合伙人共4人。

吴春夏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区当湖街道。

曹美慈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鸣街道。

吴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高教园区。

金倩子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

以货币出资30万元,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10万元,总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5%。

以货币出资20万元,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5万元,总认缴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以货币出资18万元,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万元,总认缴出资2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5%。

以货币出资12万元,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2万元,总认缴出资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第九条合伙人应在xx年12月30交付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企业名义取得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第十二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五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及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想要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有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

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吴春夏执行合伙名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每个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贵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薄。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二)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六)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余合伙人比例为2:1。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

(1)因执行人造成亏损,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其余合伙人承担比例为2:1。

(2)因其他合伙人造成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所占比重承担。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每三月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形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对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六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下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九条合伙人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伙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关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四十四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四十五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分担亏损。

第四十七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五年。

第四十八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员;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九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

第五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4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之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有抵角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有关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事项为准。企业登记机磁核准之日起,合伙企业成立。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经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合伙企业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二份。

第五十九条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确定。

合伙人签名盖章:吴春夏曹美慈吴薇金倩子。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十

合伙人:

合伙人:

为了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按有关法律要求、经双方反复协调、共同特定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自觉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

合伙人:

二、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地点:广西罗城____棉花村棉花屯。

经双方共同协议,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前期张三方出资承包广西罗城____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本工程预计投资______万元,前期______出资人、______出资无________万元,前期______万元本金及借代利息由______与______共同从开工之日起3月内归还债务、借代利息每月按债3%计算、前3月并向借款人交纳风险金5万、如后期出资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而定,如果预计的总金额不能满足工程所需,所需资金由双方合伙人出资按所需金额平均出资,双方出资人当中某人如果因所出金额不到位,可以内部协商进行借贷,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合伙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后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广西罗城____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费用支出。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100%)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材料等直接成本后,开工前3月内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______的投资本金、后期再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合伙双方按比例分配各占50%亏损)。

1、建设单位甲方______施工方、乙方______共同协商签订主合同。

2、施工方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______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______与______双方合伙人管理。

3、合伙事务当中由______与______负责与收款及业主的衔接工作。

4、合伙事务当中由______岀资负责与______签订内部承包协议,该内部承包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双方合伙人(各占50%)共同分担。

七、财务管理。

由__负责现金及银行帐务存款管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可报销)、任何一方不得私拉乱用工程款项。

合伙期间任意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必须由双方同意方可退出。

九、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双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项材料及机械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解除协议。

十一、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项目总额的'10%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认诉讼法院解决。

本合同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广西罗城____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工程互相广西罗城____棉花至深洞屯旅游区承包工程项目四级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4共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人伙人签字:

人伙人签字: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加快中国医疗器械现代化,为广大用户提供质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宗旨,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ap-15型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电动充气泵的使用厂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电动充气泵的外购厂商。

甲方授权乙方的使用期限为贰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续签合同,另行签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乙方在使用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采购电动充气泵。

1、甲方为乙方每年提供对乙方销售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由甲方统一安排。

2、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最新的产品培训教材。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动充气泵相关宣传资料,原则上按提货套数给乙方配备资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报告申请额外支持。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负责按时备货、验货、向乙方发货,并确保产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6、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盗版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7、甲方认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

8、甲方电动充气泵价格变动应提前通知乙方。

1、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完成本协议的经营指标。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的电动充气泵,不得降价或提价销售(零售价不得低于88折/套,展会价格不得低于85折/套,批发价不得低于______折/套)如违反上述价格体系,将对采购处以罚款直至取消其采购资格。

3、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

4、全面负责用户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工作,包括甲乙双方发展的用户。

5、积极协助甲方产品升级,积极提供用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6、乙方有责任搜集甲方产品在当地盗版的有关信息,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甲方打击盗版活动。

7、乙方应及时提供最终用户名单,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时能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1、乙方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发货请求。

2、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电汇底单传真件后对乙方发货。

3、乙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以每天订单货款的2‰罚金进行处罚。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订单的5个工作日内发货。

2、运输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货或采用邮寄方式,费用由乙方支付。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____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____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十二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章名】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章名】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章名】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章名】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精选门市合伙协议(汇总13篇)篇十三

兹为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订立合伙协议所合伙经营人民街农贸市场事业,因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合伙人______决定退伙另谋事业,经双方协商一致议定退伙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营的________市场,位于__________,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退伙,脱离合伙关系。特立此退伙协议。

第二条乙方退伙后,终止于甲方之间关于____________市场的一切合作关系和合作协议。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___________市场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全面接管并继续该市场事务,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合伙期间的债务责任承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乙方的相关债务如系个人名义,则与甲方无关;如系合伙事业名义债务,必须出具_____________市场公章及双方合伙人联名签字,方为有效和承认此为退伙协议的第三条。

第四条乙方退伙后,______________市场的基础设置归甲方所有,应保持不变,不能随便拆迁和更改。

第五条乙方退伙后,须将合伙期间的'一切帐单、凭据于___年___月___日交与甲方,预期作废。同时应将原来签订的合伙协议、场地租赁协议等书面文件交与甲方处理。合伙期间,系由甲乙双方两人名义向房东承租的,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承租人变更为甲方承租行为。

第六条双方合伙关系截止_____年____月___日为止收支结算已经双方会算结束,而且甲乙双方确认两方就合伙会算并没有相互应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作出任何主张,双方已确认并无异议。此为退伙协议比较重要的一条,望双方仔细阅读。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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