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XY字客

心得体会是个人对事物的感悟和思考,有助于形成独特的见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心得体会,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些模板和写作指导,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一

5月27日,经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开发布,对党制定法规的权限和程度等都进行了限制,体现了党内立法的科学性,这也表明了党内立法的迫切性,对抗人治化的民主性,有利于强化对党内法规的监督,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权力的牢笼要稳。

在此之前,一再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而这次两部法规的出台,就使得我党首次拥有的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不仅有利于解决“红头文件”打架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两部法规对党内法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闭门造车、官僚主义、质量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和搞形式主义等问题都有了更强有力的解决武器,更加有法可依,这对我党今后的队伍建设、作风改进、思想进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对比1990年7月底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这次的《制定条例》是正式的,在原有《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党内法规制定的细化工作,提出了更实体性的要求,同时也将省区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活动纳入了适用的范围。这些条例的出台无疑对地方党委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这类事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结束过去有法不依、有法却模糊执政的情况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其一是让百姓们看到了我党的实质性行动,提高了人们对党的信赖度;其二是减少了重复性、繁琐性和有冲突性的文件,规范了党组织和党员等的言行,对于党员违法行为的一个舆论监督与谴责等也就有了更加可靠的保障,加深了人民群众与党的亲密关系,对于党的纯洁性、端正性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实现了新的突破。

此次两部法规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党员的权力,加强了今后的舆论监管,而且与过去党内相关法规相比,还实现了新的突破。

首先,在《制定条例》制定的同时,还根据这个条例制定了《备案规定》,不仅细化了备案制度,还增写了清理制度。在党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在全党部署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毫无疑问,这必将结束党内法规重复、与宪法不一致、过分繁琐等历史,谱写出新的简约的、更加实用的、贴近实际的党内法规。

其次,首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五年规划。规定表示,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据了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其次,党内法规的制定必须听取群众的意见。条例表明,党内法规草案形成后,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在全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党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专家学者以及普通群众。而征求意见的形式多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这样也就有助于保障党内法规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出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党内法规亦然。目前,中共两部法规的出台虽然迈出了第一步,但接下来如何确保这两部法规的有力有序执行,是否能严格惩处违背法规的言行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端正态度,切实加强执法力度,管理好我党这个大家庭,继续保持党的蓬勃生机与活力,让我党具有更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二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水电局党组高度重视,即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要履职尽责,强化主体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水利建设上的动力,一是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抓好防汛抗灾工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二是积极争取水利项目资金,加快英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造福于百姓。三是做好水利项目监管,让每项水利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做服务群众的表率。五是发挥水利优势,积极服务“五城同创”大局。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英山建设服务,做出水利人应有的贡献。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5月27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两部党内法规,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我当即对这两部法规的内容进行了阅读,心中感慨无限。

这两部法规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告诉世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的“立法法”。其实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这次的《制定条例》则是对《暂行条例》的一个补充和修订。

而与此同时,为了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还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在得知这两步法规的颁布后,我还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个观察,发现许多群众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作风的盛行,是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有力武器。

这两部党规的公布,就像一个牢笼,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这对加强我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和党内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案规定》是根据《制定条例》而产生的,它的出现能够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还对法律、宪法的一致性,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就说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如我们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党章。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好对过去党内法规的一个备案、清理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将不符合现有宪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减制度,让我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事都能实现一个约束化、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党执行能力的一个强健化,确保我党永葆生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习近平总书记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的热潮,宣讲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在各级党组织如火如荼。昨日,白色市甚至组织共124名领导干部参加“法规”考试。

《准则》和《条例》是扣紧廉洁自律时代主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增强党内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两个党内法规强化了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贯彻好两个党内法规,应将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两个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全面透彻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两个党内法规提出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两个党内法规,更应将法规规则外化于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引导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党员要敬畏法规,坚持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到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正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理有一准,则民不觊觎;法启二门,则吏多威福”。在健全的党内法规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贯彻法规规定做到真“知”。另一方面,要用法规规定规范言行、警示自我,落实法规规定做到“行”。只有将两个党内法规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实现“民无觊觎,吏不威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化为金融工作上的动力。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用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中行的发展服务。

只有真的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才能做带头践行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中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赣州公司党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罗坳厂支部近期召开了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三部法规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原原本本学习,本人也利用业余时间重复学习进行了加深巩固、消化吸收。通过学习,我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净化了思想品德,转变了工作作风。

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三部党内法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自觉要党纪政纪约束自己,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学习和思考新形势下党的新思想新政策、新举措,并领会其精髓,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二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强化自身执行力。坚持学以致用,使学习教育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同时,将理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不断增强处理棘手任务的能力和经验,提高全面工作能力。

三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对于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狠抓落实,一切从整体利益出发,以大局为重,以谦虚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去处理问题。面对困难要积极解决,避免拖拉,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争使自己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方面有所进步,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每一个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认为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才是永保我党旗帜高高飘扬的根本保证。学党内法规是遵党纪、守党规的前提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行为规范作为保障,我们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党纪及深入了解党纪的内涵。只有懂规矩才能守规矩,只有知法能守法。党纪即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党的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它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重温党章,学习党纪党规,把党章党规党纪学深、学透,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道党纪、守党规是党的事业需要纪律严明是我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势。我们必须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迪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觉,从严治党,靠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的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政治意志和阶级属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是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有力保障。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的热潮,宣讲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在各级党组织如火如荼。昨日,白色市甚至组织共124名领导干部参加“法规”考试。

《准则》和《条例》是扣紧廉洁自律时代主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增强党内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两个党内法规强化了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贯彻好两个党内法规,应将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两个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全面透彻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两个党内法规提出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两个党内法规,更应将法规规则外化于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引导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党员要敬畏法规,坚持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到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正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理有一准,则民不觊觎;法启二门,则吏多威福”。在健全的党内法规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贯彻法规规定做到真“知”。另一方面,要用法规规定规范言行、警示自我,落实法规规定做到“行”。只有将两个党内法规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实现“民无觊觎,吏不威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近期,分行组织了展开了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的专题活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再次学习,现将学习心得体会汇总如下: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化为金融工作上的动力。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用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中行的发展服务。

只有真的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才能做带头践行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中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化为金融工作上的动力。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用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中行的发展服务。

只有真的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才能做带头践行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中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希望结合目前在整个国内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来谈一谈自己对于遵守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感悟。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猛烈的反腐败风暴,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先后有一大批副部(省)级及以上高官因贪腐或作风问题落马,甚至有副国级干部落马。振奋人心,在"腐败会亡党亡国"的情形下,一个个反腐的重磅消息,大有力挽狂澜之势。反腐的强势,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坚定意志,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力度升级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迎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在此次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除了政府官员外,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国企里面的高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

在欣喜于反腐形势的同时,作为身在反腐重灾区——国企里的一名党员,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一个个落马官员的丑态,而忘记对自己的反思和行为的约束。

据新闻媒体统计,国企"落马"高管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

一是财务管理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

仔细分析以上环节,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都有以下因素: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等。若此时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最容易滋生腐败,而这恰恰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能因为在国企中工作就产生侥幸心理,国企并不是保护伞,而是考验我们自身党性觉悟的平台。

油水多的地方自然容易摔倒,而葛洲坝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建设投资企业,正属于危险区。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要洁身自好,不与腐败者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不能因为一人有权,而任人唯亲,和亲属一起贪腐。这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对培养我们的公司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公司要制定监督管控机制,将权利控制在牢笼里,杜绝职权人员滥用权利,麻木不仁,即使犯错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同时,我们要勇于担当,避免严重失职渎职。国企作为国家资产使用的代理人,我们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是人民赋予我们无上的权利,也是一种信任。我们不能将人民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责任铭记于心。

在生活中,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生活作风。很多落马的官员、高管都是因为作风问题而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正不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现,而且还是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

查看落马高官简历,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如:知青、普通工人、乡政府电话员、中专院校团委书记……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曾经的发奋青年、重要岗位上的有为干部,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之路的沉痛教训发人深思,让人警醒。

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

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回想革命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严刑拷打这种考验没有将共产党人打败。反而在执政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糖衣炮弹"却把共产党人打的面目全非,甚至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原因就是这些腐败者对自我的放纵,将自己的理想信念之门高高挂起,让那些不属于自己、不劳而获的风情诱惑尽情摧残自己的共产党人格。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的中国思想永远不会过时,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党纪法规时刻在心中回响!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习近平总书记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希望结合目前在整个国内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来谈一谈自己对于遵守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感悟。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猛烈的反腐败风暴,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先后有一大批副部(省)级及以上高官因贪腐或作风问题落马,甚至有副国级干部落马。振奋人心,在"腐败会亡党亡国"的情形下,一个个反腐的重磅消息,大有力挽狂澜之势。反腐的强势,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坚定意志,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力度升级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迎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在此次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除了政府官员外,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国企里面的高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

在欣喜于反腐形势的同时,作为身在反腐重灾区——国企里的一名党员,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一个个落马官员的丑态,而忘记对自己的反思和行为的约束。

据新闻媒体统计,国企"落马"高管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

一是财务管理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

仔细分析以上环节,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都有以下因素: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等。若此时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最容易滋生腐败,而这恰恰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能因为在国企中工作就产生侥幸心理,国企并不是保护伞,而是考验我们自身党性觉悟的平台。

油水多的地方自然容易摔倒,而葛洲坝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建设投资企业,正属于危险区。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要洁身自好,不与腐败者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不能因为一人有权,而任人唯亲,和亲属一起贪腐。这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对培养我们的公司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公司要制定监督管控机制,将权利控制在牢笼里,杜绝职权人员滥用权利,麻木不仁,即使犯错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同时,我们要勇于担当,避免严重失职渎职。国企作为国家资产使用的代理人,我们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是人民赋予我们无上的权利,也是一种信任。我们不能将人民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责任铭记于心。

在生活中,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生活作风。很多落马的官员、高管都是因为作风问题而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正不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现,而且还是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

查看落马高官简历,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如:知青、普通工人、乡政府电话员、中专院校团委书记……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曾经的发奋青年、重要岗位上的有为干部,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之路的沉痛教训发人深思,让人警醒。

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

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回想革命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严刑拷打这种考验没有将共产党人打败。反而在执政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糖衣炮弹"却把共产党人打的面目全非,甚至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原因就是这些腐败者对自我的放纵,将自己的理想信念之门高高挂起,让那些不属于自己、不劳而获的风情诱惑尽情摧残自己的共产党人格。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的中国思想永远不会过时,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党纪法规时刻在心中回响!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我们以前经常说“依法治国”,那么,《制定条例》的出台则提出了“依法治党”。也就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法规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制定条例》的公布使得依法治党有了更强有力的保障。目前,在我党内部,仍然有不少党员出现了思想上的腐化和作风上的歪风邪气,这非常不利于我党根基的稳固、内部同志的团结,更不利于我党生机的长久保持。而《制定条例》毫无疑问有利于肃清党内不良风气,增加我党的纯洁性。

因此,要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坚决要守纪律讲规矩,坚定维护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坚定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两个责任”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三

在刚刚过去的3月11日,全国两会顺利落下帷幕。作为一个当代的大学生不仅应该努力学习,更应该关注两会,时刻关心时局。

在过去的一年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成功获得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中国顺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且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实事求是地总结了5年的工作,并提出了的主要任务,提到的问题都是事关改革和发展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很强,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发展需求,说出了广大群众所关心的。在这一次两会之中,党和国家又将事业放到了乡村振兴上面,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表明了国家的全产业发展的恒信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决心。

大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两会”会议精神的学习当中。利用课余时间,我认真收听和收看“两会”相关报道,感想很多,受益匪浅。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习近平总书记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五

连日来,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领会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创新思路、细化举措,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要求,更好地服务大局。

举旗帜,就是要高举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揽全局、思想深刻,蕴含着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聚民心,就是要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形势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鼓舞士气、振奋精神。

育新人,就是要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习近平总书记就宣传思想工作如何“育新人”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指明了立德树人、以文化人的实践方向。培养时代新人,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人。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时代新人,还要弘扬新风正气,以崇德向善的文明环境熏陶人、塑造人。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兴文化,就是要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活动,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奋力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发挥人文优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以文铸魂、以文兴业,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展形象,就是要讲好故事,传播好声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的历史方位,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方向。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六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我们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要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坚决遵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一、认真解读两个《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紧作为新世纪颁布的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如何学习贯彻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50多年、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情况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推进,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工作、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具挑战的历史任务。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是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八大亮点。

1、以党内民主为主线。

《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制度中,巡视、述职述廉等是对现有办法和经验做了系统化的归纳后,进而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次;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则是借鉴了党外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3、重大监督问题初步解决。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党内外、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条例》将这一做法制度化,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条例还明确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如何反映的问题。这一个重要创举,体现了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体现了中央政治局在党内监督方面对全党应该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的精神。

4、“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这些都是对“一把手”的制约。

5、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的一大亮点,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监督者;另一方面也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保护支持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以防监督者借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

6、监督职责划分更明确。

《条例》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其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突出了各级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不仅规定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党内外监督相结合。

《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8、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现实中存在一些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挫伤了其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为此,条例对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党组织、党员、党代表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近年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中,任用亲信、拉帮结伙的现象较为突出。条例为此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何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七个创新。

《党纪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其创新主要体现为:

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保证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规定作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三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好地维护了党的良好形象。

四是注重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五是严格规范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有效解决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出现党纪处分决定不落实或者难以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党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党纪处分条例》对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期限、方式和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等事项,以及对不按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行为如何追究责任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六是为保证党的纪律的统一,规范《党纪处分条例》与涉及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明确规定《党纪处分条例》的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对于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七是为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保持一致,对于党员在《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前违纪行为的处理,《党纪处分条例》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提出:“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随着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反腐体系的建立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将实现“三个转向”。

一是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实施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要求纪检工作必须抓大放小,必须在腐败高发领域整合资源,主动发起进攻,进行大兵团合成作战,变个案查处和行为监督为集约式的领域查处和制度监督。

二是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在我党的反腐斗争史上,大体经历过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三个阶段。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制度建设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相提并论。十六大关于“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提法,为制度反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是我们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将在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我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七

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希望结合目前在整个国内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来谈一谈自己对于遵守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感悟。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猛烈的反腐败风暴,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先后有一大批副部(省)级及以上高官因贪腐或作风问题落马,甚至有副国级干部落马。振奋人心,在"腐败会亡党亡国"的情形下,一个个反腐的重磅消息,大有力挽狂澜之势。反腐的强势,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坚定意志,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力度升级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迎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在此次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除了政府官员外,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国企里面的高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

在欣喜于反腐形势的同时,作为身在反腐重灾区——国企里的一名党员,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一个个落马官员的丑态,而忘记对自己的反思和行为的约束。

据新闻媒体统计,国企"落马"高管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

一是财务管理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

仔细分析以上环节,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都有以下因素: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等。若此时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最容易滋生腐败,而这恰恰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能因为在国企中工作就产生侥幸心理,国企并不是保护伞,而是考验我们自身党性觉悟的平台。

油水多的地方自然容易摔倒,而葛洲坝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建设投资企业,正属于危险区。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要洁身自好,不与腐败者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不能因为一人有权,而任人唯亲,和亲属一起贪腐。这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对培养我们的公司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公司要制定监督管控机制,将权利控制在牢笼里,杜绝职权人员滥用权利,麻木不仁,即使犯错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同时,我们要勇于担当,避免严重失职渎职。国企作为国家资产使用的代理人,我们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是人民赋予我们无上的权利,也是一种信任。我们不能将人民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责任铭记于心。

在生活中,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生活作风。很多落马的官员、高管都是因为作风问题而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正不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现,而且还是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

查看落马高官简历,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如:知青、普通工人、乡政府电话员、中专院校团委书记……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曾经的发奋青年、重要岗位上的有为干部,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之路的沉痛教训发人深思,让人警醒。

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

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回想革命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严刑拷打这种考验没有将共产党人打败。反而在执政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糖衣炮弹"却把共产党人打的面目全非,甚至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原因就是这些腐败者对自我的放纵,将自己的理想信念之门高高挂起,让那些不属于自己、不劳而获的风情诱惑尽情摧残自己的共产党人格。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的中国思想永远不会过时,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党纪法规时刻在心中回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习近平总书记记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根据赣州公司党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三部党内法规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罗坳厂支部近期召开了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三部法规进行了逐条逐句的原原本本学习,本人也利用业余时间重复学习进行了加深巩固、消化吸收。通过学习,我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净化了思想品德,转变了工作作风。

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三部党内法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自觉要党纪政纪约束自己,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学习和思考新形势下党的新思想新政策、新举措,并领会其精髓,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二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强化自身执行力。坚持学以致用,使学习教育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同时,将理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不断增强处理棘手任务的能力和经验,提高全面工作能力。

三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对于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狠抓落实,一切从整体利益出发,以大局为重,以谦虚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去处理问题。面对困难要积极解决,避免拖拉,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团队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争使自己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方面有所进步,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近期,分行组织了展开了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的专题活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再次学习,现将学习心得体会汇总如下:

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化为金融工作上的动力。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用知识和理论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中行的发展服务。

只有真的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才能做带头践行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底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地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为中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通过学习党纪法规,希望结合目前在整个国内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来谈一谈自己对于遵守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感悟。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猛烈的反腐败风暴,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先后有一大批副部(省)级及以上高官因贪腐或作风问题落马,甚至有副国级干部落马。振奋人心,在"腐败会亡党亡国"的情形下,一个个反腐的重磅消息,大有力挽狂澜之势。反腐的强势,彰显了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坚定意志,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力度升级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凝聚人心、提振士气,迎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在此次的反腐风暴中,落马的除了政府官员外,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国企里面的高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

在欣喜于反腐形势的同时,作为身在反腐重灾区——国企里的一名党员,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一个个落马官员的丑态,而忘记对自己的反思和行为的约束。

据新闻媒体统计,国企"落马"高管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

一是财务管理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

仔细分析以上环节,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都有以下因素: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等。若此时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最容易滋生腐败,而这恰恰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能因为在国企中工作就产生侥幸心理,国企并不是保护伞,而是考验我们自身党性觉悟的平台。

油水多的地方自然容易摔倒,而葛洲坝公司作为国家能源建设投资企业,正属于危险区。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更要洁身自好,不与腐败者同流合污。

在工作中,不能因为一人有权,而任人唯亲,和亲属一起贪腐。这是对国家的不负责,对培养我们的公司不负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公司要制定监督管控机制,将权利控制在牢笼里,杜绝职权人员滥用权利,麻木不仁,即使犯错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同时,我们要勇于担当,避免严重失职渎职。国企作为国家资产使用的代理人,我们工作中所涉及的国有资金,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是人民赋予我们无上的权利,也是一种信任。我们不能将人民的钱塞进自己的腰包,责任铭记于心。

在生活中,要严格管理自己的生活作风。很多落马的官员、高管都是因为作风问题而腐化堕落,生活作风不正不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现,而且还是对家人的极度不负责。

查看落马高官简历,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干起,如:知青、普通工人、乡政府电话员、中专院校团委书记……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曾经的发奋青年、重要岗位上的有为干部,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之路的沉痛教训发人深思,让人警醒。

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想信念不坚定!

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回想革命战争年代,枪林弹雨、严刑拷打这种考验没有将共产党人打败。反而在执政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糖衣炮弹"却把共产党人打的面目全非,甚至到了亡党亡国的地步,原因就是这些腐败者对自我的放纵,将自己的理想信念之门高高挂起,让那些不属于自己、不劳而获的风情诱惑尽情摧残自己的共产党人格。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的中国思想永远不会过时,而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让党纪法规时刻在心中回响!

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水电局党组高度重视,即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要履职尽责,强化主体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水利建设上的动力,一是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抓好防汛抗灾工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二是积极争取水利项目资金,加快英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造福于百姓。三是做好水利项目监管,让每项水利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做服务群众的表率。五是发挥水利优势,积极服务“五城同创”大局。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英山建设服务,做出水利人应有的贡献。

5月27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两部党内法规,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我当即对这两部法规的内容进行了阅读,心中感慨无限。

这两部法规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告诉世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的“立法法”。其实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这次的《制定条例》则是对《暂行条例》的一个补充和修订。

而与此同时,为了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还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在得知这两步法规的颁布后,我还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个观察,发现许多群众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作风的盛行,是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有力武器。

这两部党规的公布,就像一个牢笼,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这对加强我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和党内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案规定》是根据《制定条例》而产生的,它的出现能够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还对法律、宪法的一致性,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就说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如我们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党章。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好对过去党内法规的一个备案、清理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将不符合现有宪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减制度,让我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事都能实现一个约束化、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党执行能力的一个强健化,确保我党永葆生机!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的热潮,宣讲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在各级党组织如火如荼。昨日,白色市甚至组织共124名领导干部参加“法规”考试。

《准则》和《条例》是扣紧廉洁自律时代主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增强党内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两个党内法规强化了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贯彻好两个党内法规,应将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两个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全面透彻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两个党内法规提出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两个党内法规,更应将法规规则外化于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引导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党员要敬畏法规,坚持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到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正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理有一准,则民不觊觎;法启二门,则吏多威福”。在健全的党内法规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贯彻法规规定做到真“知”。另一方面,要用法规规定规范言行、警示自我,落实法规规定做到“行”。只有将两个党内法规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实现“民无觊觎,吏不威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总书记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的热潮,宣讲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在各级党组织如火如荼。昨日,白色市甚至组织共124名领导干部参加“法规”考试。

《准则》和《条例》是扣紧廉洁自律时代主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增强党内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两个党内法规强化了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贯彻好两个党内法规,应将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两个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全面透彻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两个党内法规提出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两个党内法规,更应将法规规则外化于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引导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党员要敬畏法规,坚持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到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正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理有一准,则民不觊觎;法启二门,则吏多威福”。在健全的党内法规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贯彻法规规定做到真“知”。另一方面,要用法规规定规范言行、警示自我,落实法规规定做到“行”。只有将两个党内法规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实现“民无觊觎,吏不威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八

党内法规是指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以指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作为党员,接受并遵守党内法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党内法规实施的过程中,我不仅受到了规范和约束,更深刻地领悟到了个人成长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党内法规的实施让我深刻领悟到党员干部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要求,规定了应遵守的纪律和规范。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不仅要守法、守纪,更要时刻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明白了身为党员干部的特殊性和责任感,深刻体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重要性。

其次,党内法规的实践帮助我形成了正确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党内法规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讲究廉洁自律,提倡公平正义。在实际工作中,我时刻牢记党的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腐败。同时,我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警惕个人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违纪。通过一系列的党内法规教育,我养成了守正出奇、慎终如始的良好工作习惯。

再次,党内法规的实施推动了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内法规对党组织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党内法规的实施,党组织的权责明确,工作机制更加高效,队伍纪律更加严明。党员干部在党内法规的引导下,更加自觉地履行自身义务,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内法规的实施让我深刻认识到,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是党员干部的基本任务,只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去履行好党内法规,才能够真正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最后,党内法规的实施让我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迫切性。党内法规要求党员干部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党内法规实施的过程中,我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提升,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化素养。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够真正践行党内法规,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综上所述,党内法规对于党员干部的意义重大且必不可少。通过充分认识党内法规的重要性以及对个人和党组织的影响,我们将更加自觉遵守党内法规,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履行党员干部的责任。同时,党组织也应当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进党组织健康稳定发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九

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党内法规案成为确保党内纪律严明、党风廉洁的重要手段。笔者在参与起草《党内法规案》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了党内法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次经历中,我对党内法规案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内法规案的制定能提升党内法治水平。在制定党内法规案的过程中,我们深入研究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团结带领全党加以操作的重要指示。通过研究和学习,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党内法规案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为党内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其次,党内法规案的起草使我更加重视党风廉洁建设。党风廉洁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党面临的长期而复杂的斗争。在起草党内法规案的过程中,我们格外注重明确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洁要求,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通过集中起草和讨论,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党风廉洁的重要性,并意识到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并严守党内法纪。

第三,党内法规案的出台促进了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法规案的起草不仅仅是由少数人来拟定,而是依据广泛的意见征询和多方面的讨论和建议,形成共识后进行批准。在制定党内法规案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各级党委、党务组织和党员的建议和意见。这种党内法规案的制定模式,为党员干部参与决策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第四,党内法规案的贯彻执行对于约束和监督党员干部大有裨益。党内法规案的颁布实施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我们制定的党内法规案明确了对党员干部的奖罚办法和党纪党规执行的具体步骤,为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党内法规案的约束下,党员干部不仅对自身行为负责,也能积极参与纠正他人行为,形成人人都为纪律始终的良好氛围。

最后,党内法规案的制定对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党内法规案的制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制定党内法规案不仅是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党内法规案的推行,我们在全党范围内形成了向上向下结合、纪律内外结合的全方位执纪监督格局,有效地提升了党内纪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综上所述,党内法规案的制定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法治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这次参与起草党内法规案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不断完善党内法规案,才能更好地保障党内监督的公正和准确,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够顺利发展。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为党内法规案的贯彻执行作出更大的努力。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

党内法规是指中国共产党制定和执行的内部规范,它对于保持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学习和遵守党内法规的重要性。近期,我参加了党内法规学习班,通过系统学习党的章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收获颇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对于提高党员的纪律观念、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学习党内法规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增强纪律观念的重要性。

学习党内法规,首先需要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了解和遵守党内法规,有助于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党的纪律是党员的生命线,是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学习过程中,我特别关注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了解党纪严明的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处分方式,更加深入理解了纪律对党员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必须铭记党员的身份,严守纪律,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党纪党规。

第三段: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必要性。

学习党内法规还能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长期执政和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奋斗的基础。通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我对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党组织是党的阶级组织、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是履行党内政治和生活的重要平台。党内法规对党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加强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和支部的工作制度等。只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依法行使组织权力,加强党的组织的全面领导和严密组织,才能更好地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

第四段: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

学习党内法规对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事业发展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和法规的保障,只有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党的章程,我了解到中国共产党的最基本的纲领、任务、组织形式和原则,这些都对党的事业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学习党内法规,我们能清楚地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到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治党,推动党的事业更好地发展。

第五段:总结。

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学习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是学习党内法规的核心目标。作为一名党员,我将始终坚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的各项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更新党内法规的知识,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一

党的内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集体决策性文件,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在工作和学习中深刻感受到学党内法规的重要性,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对党的建设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

第二段:党内法规的价值与重要性。

党的内部法规是党中央及地方党组织根据党的纪律和工作实际制定的行为准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和行动的指南。党内法规的出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以党的利益为重,并注重团结和维护党的团结,为党的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首先,学党内法规能够帮助党员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只有追求党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利益。其次,学习党内法规可以加强党的纪律意识,净化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排除危害党的稳定和发展的因素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学习党内法规还可以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命。

要想学好党内法规,首先需要培养正确的学习态度,对待党的法规要严肃认真。其次,要将学习党内法规与工作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检验和应用党内法规,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党的纪律和要求。最后,要建立良好的学习机制,比如定期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深深体会到了它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十分重要。在我工作和学习中,我始终坚持以党的法规为准则,自觉按照党内法规要求行事。我时刻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维护党的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学习党内法规的活动,并通过与同事之间的讨论和交流,进一步加深对党的纪律和法规的认识,使我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运用党内法规精神和原则。

第五段:总结。

党的内部法规是中共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党内法规要始终坚持党性修养与实践结合,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相结合,努力取得学习党内法规的实际成效,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党员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党纪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将学习成果付诸实践,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学好党内法规离不开个人的勤奋学习,也需要党组织的正确引导和培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更好地遵守党的纪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二

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党员对党的支持和遵守党的纪律是加强党的领导和维护党的团结的基础。为了规范党员的行为,强化党的纪律和管理,中央颁布了《党内法规》。《党内法规》是一部关于党员的纪律、管理、选举等方面的重要法规,是党内必须遵守的制度之一。

一部好的党内法规对党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的职责和权利,规定了党员的入党程序、纪律处分制度和选举制度等基本制度,加强了党员的行为规范,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党的领导水平和组织效能,进一步推动了党的建设。

第三段:感受《党内法规》对党员个人的锤炼和成长意义。

作为党的一员,虽然是享有党的权利和福利的,但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党内法规》以党员的入党宣誓为起点,为党员的行为作出了规范和要求,通过对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使各位同志都能明确党员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要认真对待纪律和制度,积极践行党的宗旨,增强党员的觉悟和认识,以此锤炼和促进党员个人的成长。

时下党建工作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各级党组织需要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加强对全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内法规》是党员必须遵守的制度之一,为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党组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引领。在现阶段加强党员制度实行,涵养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强化党组织纪律,还需一步一步。如此,才能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筑牢党在新时代的基础。

《党内法规》作为一个立体完整的制度,严格规范了党员的思想和行为,为党员的纪律性和组织基础的建立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必须认识到,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接受组织管理的基本保障,做到真正的自觉遵守,则是我们践行党建工作中,方向正确、客观真诚、具有感染力的前提。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三

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加强党内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这些法规旨在约束党员行为,加强党纪政纪建设。党内法规既有国家法律的层面,又有组织纪律的层面。通过党内法规,党组织能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团结统一。党内法规的存在对于维护党的活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党内法规是党员的基本要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学习:一是加强对党章党规党法的学习,理解党规党纪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二是注重学习党内法规的历史背景和制定目的,了解党内法规的时代特点和变迁。三是阅读党内法规的相关解读和学习方法,加深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四是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和讨论,提高对党内法规的认识和水平。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党内法规,才能真正把党内法规的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内法规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对党员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严肃党内纪律。党内法规约束党员的言行举止,规范了党员的组织活动和社会活动。党员应当自觉按照党内法规要求行事,保持党员应有的党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段:个人感悟与优势。

在学习和遵守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我深感获益良多。首先,党内法规教会我遵守纪律,端正思想意识。通过学习党规党纪的相关知识,我明白了党员应该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其次,党内法规培养了我坚守底线的意识。在面对各种考验和挑战时,我能够严守党的纪律,不为个人私利动摇自己的原则。最后,党内法规让我深刻认识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在党内团结一心,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

第五段:坚持党内法规,提高自身素质。

正所谓“纪律严明,就是生命线”。党内法规牢牢约束着每个党员,帮助我们践行党章党纪,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只有遵守党内法规,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做到任职清正廉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党员,我将一直学习和遵守党内法规,用党内法规规范自己,提升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结语:作为一名党员,学习和遵守党内法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党内法规的学习,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党的理论和实践,提高党的建设和治理能力。只有坚守党内法规,才能不断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目标。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四

作为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法规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展情况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党的法规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法规是党规党纪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党的建设、组织、纪律等各个方面。因此,学习党内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法规是党内自身规范的主要依据,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它确立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党的组织,决定了党的政策和路线、方针、政策等。此外,党内法规中还包括党纪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义务规定等。这些法规,有效地保障了党的组织的纪律性和统一性,确保了党的事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三段:强调党内法规执行所有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法规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党员的行为与党内制度关联起来。这种制度的核心在于执行。一个有纪律性的党组织,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并通过制度的执行体现纪律的权威。如果制度无效,则纪律就会成为空话。我们必须坚决执行各类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党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第四段:谈学习党内法规的重要性。

党员应该时刻注意学习党的法规,掌握并遵守其规定。学习党内法规的方式和途径包括党员组织学习、参加座谈会、读书会等方式。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学习党内法规的重要性更多的是在于提高我们对政治理论的理解和认识,拓宽我们的政治视野,培养我们的思想品质和作为党员的责任感。

第五段:结语。

在一些具体问题中,我们会发现,有些党员不重视遵守党内规定,甚至存在明显的违法问题。这些个别现象必须得到坚决的惩处。但对于整体来说,我们应该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党内规定的意识,增强党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五

近年来,我国的发展日新月异,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而这一切的成就离不开党内法规的严格执行与有效落实。党内法规是党内组织运作的规范和准则,是保障党的纪律执行的重要法律。在亲身参与一些党内法规的执行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与特点,并从中收获了一些经验与体会。

首先,党内法规具有规范性和约束力。党内法规是党的廉政建设的核心,通过制定一系列具体细则,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这些法规对每一个党员都有着明确的要求和要求,是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行为规范的依据。只有在坚持遵守党内法规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够始终做到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其次,党内法规注重党组织的纪律性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都需要党组织的严格组织和领导,确保党员干部在行动中服从组织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在我参与的一次活动中,党内法规为我们提供了清晰而明确的组织纪律,使整个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规中的要求行事,尊重组织的统一决策,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再次,党内法规强调党员干部的监督与问责制度。党内法规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为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和追责机制。只有在党内法规的坚决执行下,我们才能够建立起一个严明的纪律体系,严格遵守使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履行纪律义务。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理和问责,可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保证党员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此外,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党的工作需要,党内法规也需要不断有所调整和改变,以适应新的情况和任务。在一次会议上,我们讨论了一项针对党员干部监督的新法规,以解决近年来出现的一些问题。通过大家的探讨和交流,我们不断完善和改进法规的规定,使其更符合当前的实际需要。

综上所述,党内法规是促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奋发有为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始终增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法规的规定,把法规作为自己从事工作的一张"法律地图",驱使我们不断向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六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员的一项基本任务。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遵循党的纪律,增强党性观念,提升党性修养。下面,我将从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性修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以身作则、履行党员责任等方面,谈一下我的体会和感悟。

首先,在学习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内法规是指党内为规范党员行为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它是我们党内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党的基本纪律和党员义务,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避免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只有不断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我们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其次,学习党内法规能够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党内法规是党的纪律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党员严守党纪,不得有过错行为。在学习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我们被要求深入思考和检视自己的行为,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真正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们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此外,学习党内法规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内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必须要以身作则,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学习党内法规,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不搞权色交易,不违规违纪,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做到敢于担当、勇于承担,我们才能够与腐败进行斗争,为党和人民赢得更多的荣誉。

最后,作为一名党员,履行党员责任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学习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我们要深刻领会党员的责任与义务,自觉履行党员的各项职责。党员应当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策和部署,带头遵守党内法规,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党性。只有做到责无旁贷、言行一致,我们才能够展示出良好的形象,为党员树立起标杆。

总之,学习党内法规要始终把党的纪律和党员义务放在心头,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通过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党的纪律,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和党性观念,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多的贡献。只有始终坚持学习的态度,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员责任,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献出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学党内法规,时刻保持党员的本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七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内法规。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在人民日报署名发表了题为《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文章。文章对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拓宽了视野,指引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对落实从严治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先后就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表明了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政治勇气。文章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强调指出,廉洁自律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抱着“赶考”的心态,在第一时间主动学习好、贯彻好、实践好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在企业发展中抓好党建、学好党规、带好队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大氛围和好环境,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提升素质比贡献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准确把握,充分领会,全面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此次修改,《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在企业内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以及“六大纪律”等核心内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参与学习实践,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凌成兴局长强调,“要守纪律讲规矩,坚定维护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坚定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两个责任”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结合企业的工作实际来看,就是要始终坚持对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烟水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的全程监督;就是要践行好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论述,执行好县(区)局(分公司)纪检组长派驻制,切实加强派驻人员对县(区)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监督,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要让党委和纪委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不错位、不缺位,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从根本上维护好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9月9日至10日,在云南省局召开的全省烟草公司系统加强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工作座谈会上,余云东局长指出:在新常态新要求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至关重要,要以更高的视角、更宽的视野深刻认识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紧迫性、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按照这一指示精神,作为承上启下的地市级公司,在新形势下,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精神与部署,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把企业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班子,把广大党员培养成为一只富有战斗力,创新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先锋队,进一步提升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突出从严管理干部,为从严治党夯实队伍基础。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当前,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行业面临着“增长速度回落、工商库存增加、结构空间变窄、需求拐点逼近”四大难题,面对这些考验和危险,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高不高?能力强不强?作风硬不硬?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因此,只有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切实强化对干部的严格管理,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培养和造就一支干事创业有思路、企业管理有规矩、服务客户有感情、廉洁自律有口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从严治党夯实党员干部队伍基础。

目前,在新常态下,要紧紧围绕从严治党、狠抓党建、狠抓廉政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内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水平。要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新发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要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月报告制度,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规范行为举止,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增强其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落实好读书学习制度,让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修身养性、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遵纪守法的党员,让组织放心、群众拥护、家人爱戴的党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让党员干部走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当好“三个角色”。即当好“宣传员”,宣传党的纲领,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位,用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感染群众、鼓舞群众;当好烟农和零售户的“贴心人”,要及时了解需求,主动帮助他们想办法,出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当好服务烟农和零售户的“先锋队员”,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专业特长,做好生产和经营指导培训,争做实现科技进步、群众增收增效的“先锋队员”。

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反腐倡廉是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是落实“三严三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的具体实践。以此为着力点,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局、省局到市、县局,都在以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国家局纪检组长高林在全国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严明党纪党规,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因此,要在企业内动员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并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中来,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强化预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持续不断改进提高防控水平、防患于未然,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企业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纵向到底强基固本,把贯彻党内法规和从严治党引向基层。根基不稳,地动山摇。基层烟站是烟草商业企业联系烟农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展示社会形象的重要窗口。在基层烟站贯彻落实党内法规,落实从严治党是强基固本的重要途径,也是基层反腐倡廉的重要节点。在具体方式上,结合省局“二十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基层烟站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按照“制度+科技”、“预防+惩戒”、“人防+技防”、“宣传+教育”的思路,把廉政准则和党的纪律,全方位、全过程、多形式、多角度地落实到基层烟叶站,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努力建设“规范过硬、廉洁过硬”的基层烟叶站,把强基固本和反腐倡廉真正落到实处。

挑起党委书记担子,抓实党建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与时俱进、常抓常新的工作。近期,国务院领导对烟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也要求烟草系统发挥好台柱子和领头羊作用,为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这是对烟草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也带来了新一轮的挑战。作为市局党委书记,自知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抓党建、促发展、做贡献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形成市局党委抓、县局党总支抓、基层党支部抓、相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才能攻克从严治党这场硬战,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国家局提出的“保七争十、超万亿”全行业税利目标任务提供强大政治保障、纪律保障。

20xx年11月13日,我校全体党员在校党委书记领导下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使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党的章程,也清楚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经过这段时间的政治学习,我给自己清楚定位,争取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以下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一点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八

党内重要法规是指中共党内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员行为、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和贯彻党内重要法规,我们不仅能够发现党的优秀传统和行为规范,更能够增强党性觉醒,坚守党的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在学习党内重要法规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本文将以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学习党内法规的策略、落实党内法规的困惑、贯彻党内法规的途径、党内法规对我的影响这五个方面,进行连贯的叙述。

首先,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意义重大。党内重要法规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行为准则,要求党员要时刻严守党规党纪,维护党的形象。学习党内重要法规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的理解,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增强党性觉醒。在学习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党的优秀传统对我们的重要意义。党的优秀传统代表了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富经验,是党的精神家园和思想基石。只有深入学习和传承党的优秀传统,我们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党的事业才能蓬勃发展。

其次,学习党内重要法规需要掌握正确的策略。党员干部要重视法规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我们不能仅仅局限在细节上的了解,而应该从整体上把握党内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做到重规矩、讲纪律,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和品质。此外,学习党内重要法规应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我们要将党内法规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运用党内法规的智慧和精神指导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党的各项事业更好地发展。

接着,落实党内重要法规存在一些困惑和挑战。党内法规具有严肃性和刚性,执行起来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面对这些困惑,我们需要保持敬畏之心和责任感,并将困难转化为动力。我们要积极加强对法规内容的学习,增强法规的实际操作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真正把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进一步,贯彻党内重要法规需要探索正确的途径。党员干部要学会运用法律的力量,做到学法、信法、用法,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我们要将党内法规贯彻到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到党的各项事业中,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党的事业更好地发展。

最后,学习和贯彻党内重要法规对我个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有着重要使命和责任。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觉醒和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贡献力量。同时,我还意识到要真正贯彻党的优秀传统和行为规范,必须要以身作则,积极践行党内法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感染他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真正成为党和人民可信赖的好干部。

综上所述,党内重要法规即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是党员干部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学习重要法规,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党的优秀传统,明确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增强党性觉醒和政治敏感性。准确把握学习法规的策略,积极落实党内法规,充分发挥法规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为党的事业提供良好的组织纪律保障。同时,我们也要加深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发现其中的困惑和挑战,并通过正确的途径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真正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和人民的考验。

学习党内法规心得体会(实用19篇)篇十九

近日,我在学习中得以接触党内法规这门课程,其内容有关党内制度和各类规章制度等,为我对党的理念和目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受西柚同志的教诲,学习到了《党内法规》这本书。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我将认真遵守党的制度,严守纪律,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段:认识党内法规对于我们有什么意义。

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内普遍遵守的规章制度,内容涵盖党的各个方面,并规范了党的各级组织的行为和活动。而我们遵守党内法规,不仅是向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内纪律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它对于我们个人起到了约束和规范的作用,让我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道德和法律观念。

第三段:学习《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收获了什么。

《党内法规》是一本权威、精简的书。它详尽地介绍了党的制度、党的纪律、党组织和党员权利等问题,不管是在学习理论还是实践操作上都有着无比的价值。它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党的制度和党的纪律,让我深刻领悟了党员应该如何在党组织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学习《党内法规》之后,我对于今后党建工作的理解更加深入。在我的工作中,我需要通过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自律、自检、自省、自强。同时,在组织工作中我会更为注重协调,坚持纪律与人性的统一,让党组织更加完善,让党员风采更加优秀,让党的事业更加繁荣。

第五段:总结。

在今天学习《党内法规》的过程中,更深地领会了党的理念和目标,对治国理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党的事业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我深信,只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遵守党的规定,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到党的各个监督、建设和发展工作中,奉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就一定能够推动党的事业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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