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雅蕊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

有了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约束自己,确保我们的行为合乎规范,不会给组织带来困扰和损失。规章制度的范文需要根据个体和团队的需求进行定制化,以下是一些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一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二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装了安全监控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设备安全处保存。

三、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四、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设备安全处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五、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设备安全处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1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b.二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四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五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六

1.1 特种机械设备(器具)作业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管理标准高,为保证特种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风电场特种机械设备(器具)安全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1 发电厂、风电场锅炉、压力容器由动力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安技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发电厂、风电场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包含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气锅炉和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压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c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2 每台锅炉、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2.3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4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必须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带病运行。

2.5 锅炉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年检,压力容器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a 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c 耐压试验每10年至少一次。

2.6 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测。动力部门、质保部门、对使用满检测期限的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及时统计上报,并组织实施检测,使用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

2.7 锅炉、压力容器检修,要在无压力情况下,各种介质必须放清、洗尽后才能进行容器的修补,焊接工人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才能操作。

2.8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或操作锅炉、压力容器的人员,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专业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2.9 锅炉、压力容器新购或技改应循安全准则

2.9.1 凡需购置锅炉、压力容器或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技术改造,应由动力部门提出专题报告,由工程部门召集安技、保卫、生产、基建、动力等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包括会签),并会同发电厂、风电场规划部门、财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立项,经发电厂、风电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添置、更换或改修锅炉、压力容器。

2.9.2 新购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在指定的有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单位选购。

3.1 发电厂、风电场的起重机械由工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装备制造部门负责维修,安技部门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

3.2 发电厂、风电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包含桥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梯、简易升降机以及0.5吨(含)以上的电动葫芦,都属管理范围。

3.3 每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上级劳动安全部门备案和领取使用证后,方能投入运行。

3.4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缓冲器、联锁装置、信号装置、紧急停止开关、限速器松、断绳安全开关、扫轨板、转动部位保护罩、滑线保护挡板等,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供电线路应有鲜明的色标和信号灯。在明显的部位应标有最大的起重限载吨位,允许乘客的电梯应标明限载人数。

3.5 使用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对带有驾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专人驾驶,对地面操纵的梁式、电动葫芦等小型起重机械,应指定专人负责。

3.6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和取得操作证后(专职驾驶人员取得上级劳动部门签发的操作证,在地面操纵的非专职人员取得设备部门签发的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起重机械的使用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及交接班等规章制度,并加强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3.7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a.物体超负荷或铁水包过满不吊;b.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c.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d.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e.横拖斜拉不吊;f.工件上站人不吊;g.氧气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吊;h.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吊;j.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8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一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9 电梯运载物品时,运载物一定要放置平稳、牢靠。不允许客货混装,禁止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3.10 使用起重机械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应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组织整修,严禁起重机械带病运行。

3.11 工程部门对使用满检测期限需复检的起重机械,应按市劳动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并组织实施检测。

3.12 使用起重机械的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部门或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专业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管理及检查。

3.13 起重机械新购或技改应循安全准则

3.13.1 凡购置新的起重机械或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改造,应由工程技术部召集设备、基建与安技等部门进行会审,并经发电厂、风电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13.2 新购的起重机械必须在指定的,并有上级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

3.13.3 委托外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大修理,委外单位必须是经上级劳动部门认可、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

3.13.4 列入基建项目中购置、安装的起重机械,基建部门负责向上级劳动部门“报检”,经检测取得使用证后,方可移交使用。

4.1 发电厂、风电场机动车辆分成三类,第一类生产服务型载货车辆,由后勤部门归口管理;第二类接待用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第三类员工自备车辆,由保卫部门归口管理。保卫部门与后勤部门行使车辆安全管理职能。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的年审、年检换证、办照工作和对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保卫部门、后勤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以及安技部门,共同做好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行车。

4.2 每台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备,并经登记、编号,报请所在地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4.3 机动车辆整体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车辆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完好。车辆的噪声和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4 车辆归属管理与使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维护保养及车辆使用等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车保管,派车必示安全行车和安全运输注意事项,严按岗位经济责任制执行奖惩考核。

4.5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车辆号牌和驾驶证。

4.6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发电厂、风电场发布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必定追究责任,并予处罚,直到依法处理。

4.7 按照有关规定只允许在发电厂、风电场界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含各种电瓶车、推土机、铲车等),操作人员应该绝对遵从,不准任意和私自驶离界围。属于发电厂、风电场内部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应循具体规定如下:

c 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应断电关锁门窗;发电厂、风电场内道路时速在10公里以下;进出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分厂(分发电厂、风电场)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8 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资运输的人员和车辆,要具有危险物品资格证书方能运行,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发电厂、风电场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谨慎和严密地组织作业过程,确保安全行驶装卸,万无一失。

4.9 车辆调动或更换驾驶人员时,应认真组织交接。调动的车辆应保持技术状态优良,随车工具、附件齐全。交换车辆时应由部门分管领导或车队长(班长)亲自主持交接,并交待注意事项。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七

为保证梨园河煤矿生产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海石湾煤矿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忻州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矿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海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为保证梨园河矿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八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九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3、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4、工作前应先检查岗位上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5、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6、特种作业应严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是指定的的操作人员才可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7、检修中,如行车起吊物品时,被起吊物品下,严禁有人停留。

8、起吊重物时,应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9、行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起吊物从作业人员上方经过或停留。并根据检修人员的指挥来进行操作,当出现多人指挥,对操作信号不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操作。

10、检修人员在使用行车时,严禁多人指挥的,由专人指挥行车进行操作,应做到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11、各检修岗位在检修时应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检修过程中,每天在派班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13、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防止不安全现象的出现。

14、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即是本项目组的安全负责人,在布置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好检修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明确可能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状态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工作除外)。

三、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用电仪器设备在检修、保养、接线时,必许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保安触电器连接。

五、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水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在雷雨季节,应将不用的`电器设备总闸关掉,并将电脑电源信号线、网线插头拔下。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一

2、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有设备管理业务流程图;。

3、主机设备完好率95%,全站设备完好率98%;。

4、主要设备要建立单独台账;。

5、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档案,有主副设备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

6、设备上装置的各种仪表和自动装置要齐全、准确、灵敏。主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占50%以上;辅助设备完好率占90%以上。

7、设备运行状态及原因分析记录齐全。

1、有健全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

2、设备检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进行作业;。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按周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试验;。

4、定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扫、修理、消缺、检测与诊断、试验和鉴定等工作;。

5、按检修计划进行消除设备和系统存在缺陷工作。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二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生产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复合车间、工务维修车间、锅炉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所指的生产设备、设施指公司各生产场所,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桁吊、叉车等)以外的用于生产、施工及有关保障的各种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

第一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安全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 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三条 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四条 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五条 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或隔离措施,未经允许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八条 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或批准手续,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门卫保管,经门卫进行安全提示和登记后,方可进入。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和擅自操作设备。

第九条 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十一条 责任部门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一条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 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 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 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 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 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 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九条 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 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三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厂生产能力重要的物资基础,是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的重点,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是必备的先决条件。为此我厂特制定出《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车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执行。

一、各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作好长、中、近期设备的`更新和大、中、小维修计划,抓好班中安全抢修。

二、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要与“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工作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训职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即检查好、保养好、使用好;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会维修。

四、现场管理员要认真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爱护设备的行为。

五、机电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装,厂里要准备好应采购的配件,供应满足修机换件的需要。

六、设备的操作润滑管理:坚持“五定”,定人操作;机电工定时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换油;操作工定点上润滑油。

七、各车间领导要经常开展设备的“五同时”工作,落实计划、不止、检查、总结、评比。

八、重大设备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划清责任,严肃处理,吸取教训。

九、会计建立设备台帐,机电工建立设备运转台帐;设备维修保养台帐;技安员建立设备隐患整改台帐。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四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1﹑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五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术语和定义(无)

3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六

1、医务人员治疗时应衣帽整齐,戴口罩,防护眼罩,对每一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净双手,经常保持操作台、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制度,口腔科所用医疗器械如镊子、拔牙器械等,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用过的器械应按:消毒液浸泡——清洗——高压蒸气灭菌程序处理。

4、流水痰盂应每天消毒液刷洗,室内空气每日紫外线照射一次,消毒时间大于30分钟,并做记录诊疗室地面,工作台面,椅子,墙面等每日用高效消毒剂拖洗一次,每周彻底清洁消毒。

5、洁牙机头,牙用扩大针、拔髓针、牙钻等经初步消毒浸泡清洗后,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处理,消毒液一周更换一次。

6、搪瓷用具、敷料、棉球器械盒、镊子罐等容器每周一次高压蒸气灭菌。

7、治疗用的棉球等污染物切忌乱扔放,一律倒入医用垃圾桶,作无害化处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倒。

8、口腔科专用药液,注意保护,防止污染,用后盖好瓶。

9、下班前洗净双手自然晾干,禁用工作服,公用毛巾擦手。

10、口腔一次性检查专用器械及一次性注射器,先毁形后作无害化处理。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七

1、负责医疗所需之仪器设备和卫生材料的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器械设备的维修。

2、根据各种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大型器械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作到票物相符,验收入库,出库时先开出库单,按出库单付货。

5、购入或调入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与使用科室共同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保持清洁,防止损坏丢失。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八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l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6)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0)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焊(割)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十九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将问题处理后,方能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工作。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由设备组(电缆组)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按制度给予处罚。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必须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各单位队长对本队区域内的电气防爆工作负领导责任。机电队(班)长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发现电气设备失爆问题,各单位要按矿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二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安全的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制定或完善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必须按制度或规定进行。

第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四条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1、必须及时准确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数据和现状,建立反映实际状况的档案和台帐。石化行业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压力容器数量大,规格多,介质种类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保证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依据国家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结合石化企业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未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不准投用;

(2)新投用压力容器使用前未到劳动部门办理使用许可证的不准使用;

(3)投用以来一直未进行检验的要立即安排检验;

(6)材料焊接性能差,容器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要加强监控,直至停用;

(7)用新材料制造、试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过鉴定方可投用,投用后必须缩短检验周期。

3、对压力容器的设计依据和标准、生产制造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质量、容器制造的监制及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设计、制造及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4、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控、检验、处理和更新的'责任,因忽视或放松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控、检验、修理和更新而造成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

5、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板)、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管理。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均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事故快开阀要有专人维护管理,确保紧急状态时灵敏可靠。

6、对安全等级为4级的容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不得使用4级容器)要立即制定监护措施,限期整改缺陷,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定为5级的容器不准使用。

第五条加强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1、对重点、关键设备实行“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的联合检查,对大机组实行特级维护制,建立制度,明确标准,定期联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2、完善机组安全保护系统,加强对大机组安全保护设施的管理,抓好机组状态监测,减少大机组事故。

3、大机组严格按照规定运行,大机组操作人员要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条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超负荷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行,在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服从安全,如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加强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1、提高联锁保护系统投用率。联锁保护系统应100%投入使用。目前未能投用的,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

2、联锁、自保停车系统要处于完好、可靠状态,不得擅自摘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联锁摘除管理制度和规定,联锁摘除一定要由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摘除期间要有相应保护措施及责任人员,审批手续必须齐备。因无故摘除联锁发生事故,要严肃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严格执行电气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必须逐条执地,一丝不苟。

2、加强电气系统的改造和隐患治理。电力系统主接线方式不符合一级负荷或设计规范要求的,应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研讨,尽快解决,增强主接线方式的可靠性。

3、加强电厂、电站管理,确保安全供电、供汽。

4、加强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票制度。对爆炸危险场所与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等相通的沟道,要有可靠的隔断。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要立即整改,贻误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电工的培训、考核,按照特殊工种的管理规定,电工必须考核上岗,定期复审,没有经过考核上岗造成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6、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即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7、对电力系统各段母线做短路计算,核对各级开关的遮断容量,凡不能满足遮断电流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关切断短路电流时发生爆炸事故。

8、对电力系统保护定值要定期核算,对继电器整定值要定期校验,防止误动作引起事故扩大。

第九条各企业加工和储运能力大幅度增强,吞吐量增加,单台储罐容量增大,由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和雷击着火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且时有发生,因此要切实重视和抓实防雷、防静电工作,健全设施、加强检测。

1、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

2、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方法要正确,检测数据要准确,检测日期要保证,检测责任

要落实,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可靠,处于良好状态。

口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热门21篇)篇二十一

1、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开诊后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诊室结诊后中午、晚上定时用紫外线动态灭菌机进行空气消毒一小时。

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5、医院感染质控科定期对我科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采样监测,我科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送回的监测报告护士长、科主任要过目知晓,有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医院感染质控科沟通达成共识。

6、我科压力蒸汽灭菌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并留存记录以备用,新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及维修后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应进行b-d实验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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