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 劳动周调查报告(优秀8篇)

时间:2023-10-05 作者:笔尘2023年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 劳动周调查报告(优秀8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一

促销每一天会应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的人,由于每个人的道德修养及素质的不一样,会使工作中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有的顾客会用各种方式刁难你,此时你务必持续良好的心态,不能跟顾客发生不愉快的事。有时候一天的工作可能收获不大,这时候我们不应气馁,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鼓励,及时的自我总结,自我提高。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农村企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结构调整,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全面了解城乡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我们对全县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县现有的农村剩余女性劳动力中,70%以上是中年妇女。针对这一群体,我们重点考察了四个有代表性的乡镇:镇、乡、乡。

(1)年龄构成

通过对四个乡镇6890名60岁以下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调查,4102名妇女主要为30岁—50岁之间,70%以上的农村剩余女性劳动力。尤其是41岁—50岁,占总数的41%。

(2)教育水平

在接受调查的农村中年妇女中,其受教育程度的数量和百分比如下表所示:

(3)再就业技能

与现代社会对劳动者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相比,农村中年女性劳动力由于年龄较高、受教育程度较低、家务劳动较多等一系列因素,普遍缺乏再就业技能,因此比农村男性剩余劳动力更难转移就业。在我们调查的4102名农村中年女性劳动力中,只有788人具备一定的求职技能,不到总数的20%。换句话说,目前超过五分之四的农村中年妇女劳动力没有就业转移技能。他们想富,求财,急着富,却往往没有办法想富,没有能力求财,也没有办法急着富。

(4)选择就业区域的意向

在我们调查统计的4102名农村中年女性劳动力中,有1146人选择在自己的乡镇生活,816人选择在自己的县区生活,495人选择在本市生活,只有155人选择在其他省市生活。由此可见,要做好农村中年女性的转移工作,首先要思考的是如何帮助她们实现“永远不要离开土壤或离开你的家乡”现场转移。

通过调查发现,我国中年女性劳动力存在就业水平低、就业稳定性差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保守,限制农村中年妇女劳动力转移的速度。

“男主外,女主内”很多人的旧观念根深蒂固,对有钱就安全的观念有依赖,不愿意接受新事物。农村中年妇女家庭观念重,沿袭照顾丈夫和子女、养老扶幼的传统,受夫权观念影响,兼顾家中老人和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对外出打工有严重顾虑。

(二)文化素质低制约了农村中年妇女的劳动力转移水平。

农村中年妇女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普遍文化水平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弱,不善于利用信息,难以转移到新的行业,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他们的文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导致职业选择受到很大的限制,缺乏竞争优势,只能从事一些肮脏艰苦的工作,导致就业愿望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三)农村中年妇女家庭负担重,难以摆脱土地和家庭的束缚。

在调查中,农村中年女性劳动力普遍反映出负担过重。一方面要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另一方面还要种下全家的承包地。他们经常太忙而不能出去工作,但很难离开家。

(四)无效的信息和不良的渠道制约了转移的数量和质量。

由于诸多传统因素,农村中年女性与外界接触少,信息少,想出去工作,不知道该做什么,想在家创业,不知道该做什么,表现出盲目和顺从。在对四个乡镇的调查中发现,农村中年妇女外出打工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妇联组织推荐或劳动就业机构;二是靠亲戚朋友介绍,三是靠自己在外面瞎搜。农村中年妇女劳动力转移仍然存在无序流动现象。

女性劳动力的转移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一些乡镇,如乡镇,在当地支柱产业的带动下,当地农村妇女更好地实现了当地的劳动力转移。而在其他城镇,由于本镇没有特色支柱产业,当地妇女依靠当地产业实现劳动力转移的机会较少,影响农村妇女特别是中年妇女增收致富。

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也是用现代文明改造新一代农村妇女的有效措施。特别是范围大、就业转移困难的农村中年女性劳动力,渴望致富,但大多找不到好的致富项目,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针对以上分析的五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村中年女性劳动力的快速转移。为此,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农村中年妇女的整体素质。

一是农村中年妇女虽然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文化水平、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相对较低,导致农村中年妇女在转移速度、数量和质量上落后于农村男性劳动力。因此,要增加农村中年妇女的转移,首先要宣传农村中年妇女的男女平等。四自”精神,提高自身素质等健康向上的观念,打破小农意识,增强群体意识和创业观念,努力引导中年农村妇女转变观念,营造农村妇女学习知识和技术、积极找工作、努力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高农村中年妇女的就业技能。在农村中年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中,要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战略任务,作为提高农村中年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和培养农村中年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充分利用城乡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集中授课、咨询服务、出版资料、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根据市场需求,以订单、定点、定向培训等形式,对农村中年妇女转移就业的剩余劳动力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2)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经济。

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是促进农村中年妇女劳动力转移的良好途径。许多乡镇通过几年十几年的实践,建立了地方特色支柱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地要把握农村中年妇女的特点,积极引导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县乡妇女依托当地的中国结编织特色产业,通过简单的培训,发展了来料加工,实现了劳动力不出家门的转移。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我们在家打中国结,不出门就能增加收入,不耽误照顾家庭和孩子。我们一个月挣500多块钱,比在外地工作强多了”。县镇依托当地特色柳产业。镇上的大多数农村妇女都从事种植和编织柳树。甚至60岁或70岁的女性也可以在门口编篮子来增加收入。镇上基本没有农村剩余劳动力。

要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在女性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首先要充分发挥妇联群众组织和pass “双学双比”这个载体匹配桥梁,把女性组织起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教育她们,强化努力致富的观念,提高产品质量。第二,要加强支持,扩大产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扶持和鼓励政策,为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创造有利条件。

(3)加大投入。

实践证明,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双赢”政策。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量大型项目落户我县,不仅为我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也解决了当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该镇通过吸引投资建立的服装厂分厂一期吸引了1000多名女工,帮助当地妇女实现了在家工作的愿望。但针对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力不愿离家的现状,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引进更多企业在我县建厂招工,为农村妇女特别是中年妇女提供更多就近择业的机会。

(4)发展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整体竞争力是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农的发展路径。要总结和推广农村中年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实践,帮助更多的农村中年妇女参与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信息、技术和风险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促进一户小生产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的紧密联系。要为妇女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指导和服务,搭建交流平台,宣传相关政策,提供相关信息,推广可供借鉴的做法。胜利乡妇女徐率先在胜利乡成立了皇冠工艺品专业合作社,通过举办免费培训班,吸收周边城镇妇女学习编织技术,加入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吸收了1000多名固定女性成员,平均年收入8000多元。草帽编织已经成为当地农村家庭主妇致富的主要行业。

(5)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在农村,家家户户都有大小不一的庭院,发展庭院经济潜力巨大。特别是农村中年妇女,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从事种植和养殖,充分利用家庭庭院的空间和各种资源。发展庭院经济,要帮助农村妇女在不离家的情况下增加收入。要因地制宜,帮助农村妇女选择正确的发展模式,根据资源条件和自身能力选择生产经营项目。种植业要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方发展;在土地稀缺的地方,宜发展水产养殖和加工服务;城郊农村应发展庭院花卉产业。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三

内容提要:有效地转移剩余劳动力,成为&&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环节。所以,深入调查分析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现状与制约因素,从而形成有效的转移对策,就显得极为重要。 本文就20xx年度原&&、&&、&&三乡镇开展劳动力转移工作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分析新&&镇劳动力转移现状、特点及劳动力转移存在的制约因素,结合新的实际镇情,提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具体对策,并对该镇今后五年劳动力转移工作提出建议。

(一)、现状

1、劳动力分布现状:

从总体数量上看:20xx年&&镇有农村劳动力21133人,除了已经进入乡镇企业、非农产业和大中城市打工的15033人外,还有6100劳动力在农闲季节处于相对失业状态。

从地区分布上看:由于各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虽带有普遍性,但在各村的数量分布不均衡。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村,农村劳动力的剩余率较高,而&&村、缫舍村、磻溪村等中心村及一些企业较多的村,由于第三产业和企业发展比较迅速,农村剩余劳动力比例较低,村与村之间的差异比较明显。

从受教育程度上看:据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0.1%,小学程度的占31%,初中程度的占49%,高中程度的占9%,中专程度的占1%,大专及以上程度的比重为0.1%。其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79.4%。由此可见,&&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素质比较低。

2、劳动力转移现状:

20xx年度,原三个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截止20xx年底,全镇累计转移劳动力15033人,占劳动力总数21133人的71%,其中20xx年转移劳动力5780人。20xx年外出务工人员劳务性工资收入达450 0万元,占全镇农民人均收入的31%,劳务性工资收入已经成为&&镇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

(二)、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1、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居多。据调查,20xx年在外打工人员在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批零贸易餐饮、社会服务等行业的从事人数占整个务工人员的78%。

2、外出务工以自发为主,政府和经纪人组织的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异地转移中,主要以自发转出为主。

3、季节性转移的较多。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和传统的风俗习惯,决定了&&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季节性很强的特点。20xx年底,全镇转移超过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占转移量的38%,而62%的转移劳动力则不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劳动,基本上农忙务农,农闲务工、经商、跑运输,往往是春节后出 夏收前回,夏种后出 秋收前回,秋种后出 春节前回的“候鸟式”转移,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4、群体性外出的多,而单枪匹马外出闯世界的少。输出的劳动力一般都按照血缘、人缘关系,或三五成群,或数十结队,集体外出,互相照应,互有联络。

一些农民知道靠有限的土地挣不了几个钱,也懂得出去闯荡才能走上富裕路。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多数农民不愿转移,也不敢转移。

从主观原因分析主要表现在:一是安于现状,怕打破宁静的生活。尽管改革开放使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两亩地一头牛,孩子老婆热炕头”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二是胆小怕事,怕带来麻烦。在农村,由于教育、文化、技术、信息落后,使一些农民自卑心理严重,怕跑出去找不到活干,怕干了活又要不来钱,怕外出打工挨欺负。特别是老年人心疼子女,宁可不挣钱,也不让他们出去闯荡。三是缺少手艺,怕自己干不好。在农村,多数人文化少,素质低,没有一技之长,外出打工只能干那些苦脏累、挣钱少的活。这显然已经不适应城市产业多样化、技术现代化对劳动力的需求,加大了农民进城就业的风险。农民进城因找不到工作返乡的屡见不鲜,也使一些没有走出去的农民不再往外走。

从客观原因分析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不灵,怕找不到挣钱的门路。一些农民与外界接触少,缺乏沟通,信息量小。想出去打工,不知该干什么;想在家创收,不知干什么挣钱;想学技术,不知要到哪里去学。二是渠道不畅,怕没有人帮助。就内部环境而言,虽然在镇、村组织中成立了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但还没有很好的发挥从事劳动力转移的协调、服务、培训等项工作的作用;就外部环境而言,农民外出打工,在户籍管理、婚姻、子女入学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要“政府搭台,农民唱戏”。做到上下统一,转变思路,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辟广阔的道路。

1.破除陈旧观念,变要我转移为我要转移

增加农民收入,要从农业以外去想办法,出路在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二、三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农民必须破除安于现状、守摊吃饭的观念,要有创新意识,盯住市场,走向市场,从自身实际出发,自觉地寻找适于自己发展的空间。

2.加大教育力度,变盲目转移为特长转移

提高农民素质的关键是加大农村教育的力度,搞好农民教育。

第一,搞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不仅在保就学率上下功夫,也应该狠抓教育质量,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收到理想的成效。

第二,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教育,为农民走出土地重新就业创造条件。在农村,应为“下岗”或半下岗农民举办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班,使之具有一技之长,不但为农民在农村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创造条件,也为农民到城市创业、就业创造条件。这就不仅要靠政府去办,也要由政府引导、扶持大企业、教育单位去办,根据农民个人特长,培训他们相应的技术,使他们取得必要的技术资格证书。

3.创造优良环境,变无序转移为有序转移

农民的思想解放了,素质提高了,想要转移,但向哪里转移,怎么转移,又成了摆在农民面前的一道难题。政府要为劳动力转移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一是要建立健全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机构,安排专人搞协调服务,宣传引导。二是通过发展民营企业,鼓励扶持私营企业,加速小城镇建设,来拉动和吸引剩余劳动力转移。

4.敢于投资创业,变守摊式转移为创业式转移

在劳动力转移中,对于有条件的农户,拿出一笔资金搞投入,其效益大多高于单纯靠出力气打工的收入。在劳动力转移中,首先应考虑如何投资、如何增值的问题。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不敢投资是不会挣到大钱的。但投资一定要看准;盲目投资则损失更惨。

5.练就一身本领,变不敢转移为大胆转移

一要有“手艺”。现在很多农民外出打工,不愿从事那些挣钱少、粗重的体力劳动。他们也想干点挣钱多、出力少的“巧”活,而这种活收入高,科技含量也高,也就是人们说的“手艺活”。因此,要想办法提高自己,锻炼自己,充实自己。掌握一技之长,才能占领一席之地,开创一片新天地。

二要有“心计”。就是在外出打工时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注意的是:要了解对方,知道用人方的实情;找工作要通过正规的职业介绍中心,不要急于求成;要签订合同,发生纠纷时有依据;要遇事多想一想,有问题向专业机构寻求帮助;要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以保护自己。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个重要课题,如何实现劳动力快速、合理、有序的转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大事。 根据前文分析及对策,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总体目标:

截止20xx年底,&&镇共有未转移劳动力6100人。在今后五年中,要在稳定已转移劳动力总数的基础上,力争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1500-20xx人,到20xx年,全镇劳动力转移总数达到19500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91%(以20xx年人口为基数),非农产业收入达8000万元,其中外出务工收入达20xx万元,人均非农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5%以上。

(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合力。把推进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列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成立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及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农办、工办、民政、司法、城建、教育、成教等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关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关心农村剩余劳动力。

2、做好劳动力转移的动态管理和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劳动力转移动向。一是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实行劳动力资源电脑化管理。二是每年对劳动力转移工作进行1次到2次的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劳动力转移动向,积极探索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为制定工作计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提供依据。

3、积极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和空间。

城建等部门根据&&实际,做好城镇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建设进程,大力发展城镇二、三产业,提高城镇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使建筑业、运输业、饮食餐饮业、娱乐业等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

工办等部门加快发展&&镇民营经济,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进一步解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劳动密集型产业,做大做强民营企业,使民营经济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载体。

农办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外国资本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畜牧业、水产业,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地消化农村劳动力。

同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瞄准国际劳务市场,充分利用大集团、大公司的国外承包工程和劳务项目,组织农村劳动力跨出国门,提高对外劳务输出水平。

4、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素质培训。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首先,落实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狠抓该镇各中、小学教学质量,提高&&镇中、小学学生升学率,从而普及高中教育,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良好基础教育和掌握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技能的新型劳动者。

其次,充分发挥该镇成教中心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再次,成立&&镇劳动力素质培训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务输出专门培训,建立农村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衔接机制,注重培训质量,讲求培训效果,根据劳务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合理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规模,进行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培养输出。

最后,司法等部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在该镇用工单位和农村劳动力中开展《劳动法》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培训,增强用工单位和劳动力的法律素质,提高转移劳动力的自我保护能力。

5、成立&&镇农村劳务中介机构,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服务网络。由各涉农服务部门、各类经济实体、群众团体联合成立集劳力培训、信息搜集、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于一体的&&镇农村劳务中介机构,形成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劳动力转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镇、村二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库,畅通劳动力资源调蓄和信息共享渠道。

镇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四

当我们促销一种产品时,首先我们务必对产品的相关知识及厂商的具体状况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超多的相关知识的贮备能够使我们能在促销过程中应对顾客的一系列问题,透过,自我的介绍能够使顾客了解产品的一些具体问题,能使客明明白白的消费。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五

一、研究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市场经济的发展、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加速了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

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情况下,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尚处在改革探索之中,国家尚未对农村老年人实现了普遍的社会福利,再加上相关社会制度支持度的不足,使得农村老年人生活不太乐观,这一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的解决与否,不仅仅关系到这一群体是否老有所养,还关系到建设新农村的成败。

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针对当今的经济全球化趋势,经济发展速度日益增快,虽然社会福利制度和养老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农村还是有些许老年人生活较艰苦,甚至孤单度日,这值得大家关注。

二、选取的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人口大都从农村迁往城市,种田在也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所以大部分青、中年人都外出打工,每次回家,都感觉到人烟稀迹,看到的大都是老人、妇女和小孩,没有太多的嘈杂,一般是一片沉寂,除非是农忙时节,否则很少听到吵闹声,希望通过寒假这几天的实践,去观察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从而引发思考,去更加现实地接触乡村生活,了解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三、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分析。

(一)生活方式:

1、衣:经过观察,大都穿着朴素。

2、食:三餐较简单,菜色较少。

3、住:一般都住在大约几十平方的就房子,房屋摆设简单,家具简陋。

4、行:一般都呆在村子里,偶尔去赶集买生活用品,没有像城市社区那样的健身场所。

(二)健康状况:

1、老年人一般都带有各种小病。

2、农村医疗条件较差,一个村有时一个卫生所都没有,一个乡才有一个大型的医院。

3、有的老年人还种着几亩田,经常下地劳作。

(三)精神生活:

1、农村青、中年人大都在外打工,子女陪伴在身边的时间较少。

2、农村很少举行大型的活动,除非是开会或者是全村放电影,否则很难聚到一块,娱乐方式较少。

3、一些老年人以打麻将、牌等方式消遣时间,很少讨论国家大事,看书籍等,在家忙着做一些琐碎事情。

(四)家庭关系:

大多数家庭关系都是较和睦的。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xx年来,重庆市各级工会始终坚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重要契机和突破口,切实履行《劳动法》赋予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从2005年4月至8月,我们针对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有关建议。

重庆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xx年来所取得成效表现在:《劳动法》赋予工会的职责职权得到进一步落实,推动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和作用发挥;推动工会工作重心实现了重大转移,工会组织得到发展壮大,《劳动法》逐步深入职工人心,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始终把立法参与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臵。参与立法,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xx年来,尤其是重庆直辖以来,市总工会先后参与了《工会法》、《破产法》、《公司法》、《婚姻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条例》、《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改论证工作,提出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和推进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先后重点全过程参与了《重庆市工会条例》、《重庆市厂务公开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于今年9月29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等法规的调研、起草和制定,反映了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了工会的建议和主张,使职工的意见得到直接的法律表达。

同时,努力推进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制度建设。xx年来,为了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市总工会从制度建设入手,自2000年起,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市政府吴家农、童小平等副市长都亲自出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陆续研究解决了“三条保障线”、困难劳模补助、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等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问题;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司法局、安全监察局等建立了涉及职工权益重要问题的信息交流制度,互通信息,沟通情况,不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反映的有关问题。建立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征集制度,坚持每年下达调研课题,对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基本状况进行调查,对重点课题,还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调研论证,形成调查报告,通过人大、政协中的工会代表,用议案和提案等方式反映涉及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为市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劳动法律执法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二)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20xx年,市总工会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市企业家协会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近年来,三方着力配合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三方协商机制“三项基本制度”。到20xx年,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还延伸到了部分乡镇。同时,还以“双爱双评”、创建和谐劳动关企业(工业园区)等活动为载体,促进企业协调劳动关系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目前,我市集体合同建制工作已初具规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资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2.81万户,占应建制企业总数的81%。其中,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建制率达95%;外商投资、私营、乡镇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建制达70%。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发展。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有2119户,占应建制的8%。

(三)加大参与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工会积极配合人大和劳动行政部门,开展了多次《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1995年10月,市人大牵头组织市总工会和市劳动局开展了《劳动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全市宣传贯彻情况。之后,市总工会陆续参加了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积极参与了对企业拒缴养老保险费、拒签劳动合同、化学危险品管理等突出问题的检查和专项治理。最近三年来,市总工会连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大检查。去年5-7月,为纪念《劳动法》颁布10周年和《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实施1周年,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执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用人单位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

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检查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参与劳动法律监督检查能力。近年来,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了180多名兼职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员,颁发了监督检查员资格证书。截至2004年底,全市基层工会建立了劳动法律监督组织799个,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3338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违纪案件114件,其中工会直接处理的案件67件。

(四)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参与力度。为解决好发生在基层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市总工会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近年来重点抓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以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工作。到2004年底止,全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43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7535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096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60件。此外,市总工会加大了直接参与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协调处理力度,参与了涪陵区12起职工工伤、多家商业银行分流安臵出现的劳动争议纠纷、重庆化妆品厂等多起集体仲裁案件的处理。近三年来,全市共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200多件,为缓解劳动关系矛盾做出了积极努力。

(五)努力促进全市扩大就业工作。1995年以来,全市工会始终把促进扩大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努力构建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从1992年开展的单纯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已经发展到2002年的为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送观念、送技能、送服务、送岗位的“四送”活动。三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共为下岗失业人员送观念13万人次、送技能5万人次、送服务12万人次、送岗位7万余个。通过成立工会再就业中心、建立再就业基地、开办下岗职工夜市、举办现场招聘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形式,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全市各级工会自办或参与举办专场招聘会383场,22.3万人次进场求职,有6.36万人达成用工意向性协议;全市工会还通过建立市、区县、企业不同层次的多个职工消费合作社,为下岗职工直接提供了1000多个就业岗位,拓宽了就业渠道,扩大了就业。

(六)大力开展宣传贯彻劳动法的教育培训活动。《劳动法》颁布以来,全市各级工会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40多万册《劳动法》、《劳动法释义》及其劳动法配套法规文本等学习材料送到职工和基层工会干部手中。基层工会利用闭路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广泛组织广大职工反复学习《劳动法》,把《劳动法》作为职工“三五”、“四五”普法的主要内容;市总工会开展的百万职工学习《劳动法》知识竞赛活动,参赛单位达到5000多个,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全部参加了竞赛,参赛职工超过100万人。1995年,市总工会组织13个行业、15个代表队参加的《劳动法》知识决赛,在电视台直播后引起全市职工巨大反响。据统计,全市参加学习《劳动法》的干部、职工达到了90%以上。与此同时,市总工会还对区县市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大中型企业工会、基层工会三个层次的工会干部举办了100多期、1200多工会专兼职干部参加的《劳动法》专业性培训班;另外,全市各级工会会同市劳动局等部委陆续开展了《劳动法》咨询日、宣传月等活动;近两年来,市、区县总工会与人大、劳动、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工会”、“12.4法制宣传日”、“纪念《劳动法》颁布十周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宣传”等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对上百万市民进行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政策的现场解答,发放了《劳动法》、《工会法》、《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等法律文本和宣传资料100多万份。今年7月,在市总工会组织的以《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四五”普法考试中,全市近20万职工和工会干部直接参加了考试,及格率达到100%以上,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xx年来,职工学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日益成为自觉行动,《劳动法》逐步深入职工人心。

(七)《劳动法》推动工会工作重心实现重大转移。按照《劳动法》关于“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的规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市总工会成立了贯彻实施《劳动法》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活动,建立了情况汇报制度,按照《劳动法》的内容对工会职能进行了调整,使劳动法律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逐步成为工会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注意总结推广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中的先进典型。近年来,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多,维权难的状况,推广了南川市总工会建立“4+x”进城务工人员维权联动机制的经验;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等问题,推广了重庆广厦一建集团善待进城务工人员的“四好”经验;针对劳动关系矛盾日益突出的状况,推广了嘉陵、abb电器公司等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经验。另一方面,注重畅通职工反映情况的渠道,提供服务。在市、区县两级工会开通了“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为职工利益诉求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和窗口,今年3月开通以来已受理职工热线电话2000多人次;还在市和区县两级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3250多名职工提供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以及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代理等服务。

xx年来,《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推动了工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市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关于“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规定,以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作为重要任务,在巩固国有和国有控股、集体企业等工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全市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到2004年底止,全市40个区县市和2个开发区新建工会组织累计达到3.57万个,发展会员70.45万人(截至2004年底,全市职工为237.49万人,会员215.20万人),全市131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全市有658个社区组建了工会,在进城务工人员中也着手建立了工会,使他们有了自己的“家”。

总之,xx年来,全市工会在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活动型工会,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能的'重大转移。

xx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工会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侵害职工劳动经济和社会保障权利的情况仍然突出。此次调查发现,职工反映的以下问题比较突出:

(1)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合同中,试用期过长、基本内容不完备、不公正、未经双方协商等问题突出;不少合同包含违法的霸王条款,有的连工资和基本的福利待遇都只字不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据我市化医工会调查,某化工企业全部3552名职工中,仅有1.3%的职工与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1%以上的职工签订的都是3年及其以下的劳动合同;企业不按合同执行,随意处罚和辞退职工的情况时有发生。

(3)以各种名义或变相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私营企业拖欠严重,据调查,有的区县5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都不同程度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

(4)在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一些新兴行业,如保安公司、物业管理、保健娱乐行业及大型商场的专柜人员大多未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亏损困难企业拖欠养老金现象也比较突出。在参保企业中,医疗、工伤、生育等参保险种不完全,少报缴费基数、基数不清、人数不清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私营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不到20%。在这些企业中,参保的一般都是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市总工会去年在对41家企业的劳动保护调查中发现,仅有8家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率为19.5%。

(5)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在招工时,明确告诉女职工在合同期间不能怀孕。另据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今年4月份对34户不同类别企业的调查,劳动合同中涉及女职工权益条款比较全面的,仅为1.17%。

(6)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参差不齐,私营企业几乎没有得到落实。

(7)有的企业在改制、破产过程中,未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二是职工劳动保护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状况有待改善。一些企业在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很少载明和告知职工有关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职工拒绝违章指挥权难以实现;有的企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处于弱势的职工往往不敢抵制,因为一次合法的抵制,后果可能就是失业;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和安全教育费用投入少,或者根本没有投入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单位不重视、不支持工会的群众监督。《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原来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和安全部门、卫生部门新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职责职权不清和交叉现象比较突出,给工会参与“三同时”的职责带来了较大影响。

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制度改革滞后矛盾突出。重庆作为老工业基地,老职工多,欠账多,资金缺口大。目前大部分企业的职工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制度改革矛盾突出,有职工形容医改是一座“围城”,没有参加医保的想参加,而参加了的又想退出,认为得不偿失。职工普遍对目前的医改不满意,“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成了患病职工的口头禅;医患矛盾突出,“医保药拖命,自费药救命”,“小病不看大病拖”等说法和现象反映出患病职工的不满和无奈。职工普遍反映,一些医院在抗菌类药上大做文章,动不动就开头孢,廉价的青霉素却说没有,甚至出现了打青霉素找熟人开后门的现象;一些完全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让职工难以承受。目前职工因为医疗费、住院费不能及时报账、大病统筹制度未建立等问题,影响了企业稳定。另外,对于参加医保后,职工直系供养亲属报销50%的医疗费规定被取消,困难职工反映很大。

四是劳动关系中的新问题亟待解决。工程项目承包和分包等无用工主体资格招工比较普遍,造成职工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困难,合法权益难以主张;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再工作后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亟待规范;劳务派遣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用工主体资格尚需确认;有的用人单位钻社会保障制度的空子,单位本应按20 %承担社保费,但实际却按10%的钱返给职工,让职工自己到社保局建立个人账户,逃避另外10%的社保费,导致退休时与同工种和同年龄职工的养老金差距较大,社保基金缺口加大;另外,由于企业困难,长期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在个别企业还出现了满60岁的职工领不到养老保险金,而不能退休的现象。

五是建筑施工企业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情况复杂。据市总工会上半年对主城区19户建筑施工企业调查,拖欠金额达进城务工人员工资8000万元的主要原因:

(1)未完工程垫资、业主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企业无力支付工资;

(3)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工程成为烂尾楼,施工企业前期工程款收取困难;

(5)一些地方公共基础设施、交通建设项目拖欠部分工程款;

(6)部分包工头受农民工亲属委托扣下部分工钱,年底交与其亲属,以免农民工在外乱花钱。

一是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国企改革步伐加快,就业压力严峻。发展经济的中心工作与职工就业、劳动权益保护的矛盾,是贯彻实施《劳动法》中长时期存在的突出矛盾。重庆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凸显,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争取合理劳动报酬、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实事上的不平等三大矛盾突出。重庆作为老工业基地,产业基础薄弱,技术、资本、人才匮乏,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特别是三峡库区企业关闭、破产量大面广,产业层次低,还没有形成新的产业带和产业链,职工就业门路狭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周边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其他进城农民工约6500万人(其中市内约320万人),以及新增城镇劳动力增长较快,都给就业工作带来严峻形势,给《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带来更大的压力。

二是个别地方和一些企业对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认为,要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市场经济,提高经济效益,牺牲职工利益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片面强调推动改革,发展经济,忽视或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把不缴、少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企业在争取生产订单时,往往忽视了职工利益,还津津乐道于工资低成本的引资比较优势。 三是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执法难度较大。我市从去年以来加强了市一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但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仍很薄弱,目前我市区县的劳动监察人员受编制限制,一般只有3人左右,只能应付日常的职工投诉,没有足够的力量及时有效处理和制止众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跟踪整改和处罚很难到位。在区县劳动保障监督执法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阻力大,包括有些地方领导和执法部门上级单位的干预,导致执法难度增大。

四是《劳动法》本身存在一定缺陷。如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处理、拖欠工资和养老金,侵犯休息休假权和加班加点不给报酬等,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又如在企业改制、破产中劳动者安臵和分流方案缺乏程序性规范;还如目前出现的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职工再工作后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等问题都缺乏规范。

四、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和修改《劳动法》的有关建议。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只有建立起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发展、推动改革、保持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此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劳动法》的力度,形成依法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社会共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继续深入进行《劳动法》的普及宣传。特别要通过劳动保障、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工商联、私企和外企协会等组织,对用人单位和经营者进行重点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经营、尊重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把《劳动法》、《工会法》等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地方党政和企业干部的培训内容,作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改变目前部分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漠的状况,提高他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是整合力量,进一步加大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增强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力量,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查处;广泛强制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督促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通过人大代表视察、政府执法检查、社会舆论等方式,加大对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惩处恶意和蓄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件中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努力从制度安排和源头上加大对劳务工工资的清欠力度。加快完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步伐,加大对企业拖欠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查处力度。增强职工社会保险交纳透明度,规范缴费基数,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五项保险“一卡通”制度。我市高新区建立的“五险合署”的社保机构,对此作出了积极的探索。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设,督促非公有制企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形成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 三是修改完善《劳动法》,加快配套法律法规立法步伐 《劳动法》是在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的时期制定的,所涵盖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因此应当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对如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等方面做出新的明确规定。同时,要加快与《劳动法》配套的《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步伐。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快《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这两项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法律关系到所有劳动者的最根本和长远的利益的实现,更关系到社会政治的基本稳定。

四、加强各方协调配合,完善《劳动法》贯彻实施机制。从立法、执法、法律监督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机制,是贯彻落实《劳动法》的重要保障。这些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企业市场准入机制和诚信机制;建立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拖欠工资、社会保险先行抵扣、追偿与处罚机制;劳动争议处理协调机制;劳动法律监察与监督机制;执法检查机制;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等,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七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园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土地这个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被大面积征用,被征地的农民逐渐向非农方向转变。如何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充分就业已成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市妇联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中心,急党政所急,想妇女群众所需,尽妇联所能,面向广大失地妇女,在调查失地妇女就业现状、加大培训、进行就业推荐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帮助和引导广大失地妇女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劳动技能,帮助和引导农村妇女实现劳动力转移,服务于农村,服务于经济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农村妇女劳动力24.68万,已转移20.34万,占82.4%。从我们的调查数据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以第二产业为主。目前,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原创:有63.7%转移至第二产业,其中从事工业的占57.2%;转移至第三产业的仅占11.2%。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多数是从事轻工业和加工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为主,如纺织和服装加工企业等。

2、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在我市已转移的农村妇女劳动力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妇女劳动力所占比重达80%。各年龄组的构成为:25岁以下的占15%,25-35岁的占30%,35-45岁的占35%,45岁以上的仅占20%。

3、我市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流向以就地为主。我市妇女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比较少,绝大多数在本镇或邻近乡镇工作,属于典型的“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至本镇的占77.4%;转移至本市外乡镇的占18%。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人数占全市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95%以上,而转移至本市以外的农村妇女劳动力比例不足5%。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通过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一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对劳动力的安置达成协议。有些地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明确规定在建企业要优先安置本地劳动力,以利于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转移。二是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养老补助和社会保障。如新港镇对16-35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110元、期间2年的待业金,对36-50周岁的失地妇女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费,对50周岁以上的失地妇女每人每月发放141元的养老金。三是由政府出资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技能培训、免费就业指导培训、免费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四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被征地劳动力。用人单位招用年满40周岁的农村被征地妇女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五是鼓励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凡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农村劳动力,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且对社会有一定贡献的,由所在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六是设立“就业岗位贡献奖”。凡当年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达到200人或城乡劳动力达到150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本地劳动力占职工总数达60%以上的用人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就业岗位贡献奖”。

在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各级妇联重视对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市妇联利用市家政服务中心、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失地妇女提供培训、发证、推荐就业一条龙服务。各镇场妇联以镇妇女干部学校和村妇女之家为阵地,以“十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为重点,通过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五学”活动、科技结对等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增强致富本领。另外,新港、练塘等镇利用妇女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成立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对失地妇女劳动力开展“定向”和“订单”式技能培训。二是拓展就业服务渠道。我们以“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载体,以“市妇联家政服务中心、巾帼就业培训基地”为抓手,广泛协调,逐步形成了“城乡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就业”的格局,帮助失地妇女开辟多门类就业渠道。家政服务中心开设了钟点工、职业介绍、房屋中介等系列项目,推出了家政服务卡,招募了小美容、小书屋、小花店等多家“八小”服务业加盟店,带动失地妇女就业。

中心还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网,在网上为失地妇女寻求就业信息。每年我们通过举办女性劳动力招聘专场,为失地妇女劳动力寻求工作岗位。三是鼓励自主创业致富。通过举办女性创业知识培训班、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现场会、巾帼创新业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村失地妇女增强创业本领。鉴于家庭工业在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方面的独特作用,组织农村妇女参观家庭工业现场,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创办家庭工业。充分发挥女企业家的辐射作用,在帮助她们成就事业的同时,引导她们带动失地姐妹共同创业,为失地姐妹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培育女能手、女状元、优秀创业群体,评比创业标兵,宣传创业典型,使农村失地妇女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深化“双带双扶”工程。通过实施“双带”工作,建立妇女干部联系制度,带动农村妇女致富。近年来,共涌现出“双带”妇联干部104名,带动吸纳近万名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召开了“双扶”工作现场会,将对贫困妇女的扶贫由原来的单纯扶贫扩展到扶贫、发展、创收为一体的开发式扶贫。给予“三八”科技示范基地资金、项目上的扶持,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一方妇女致富。

近年来滤布,我市失地妇女在转移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就业层次低、就业稳定性差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失地妇女的综合素质不能适应转移的需要。农村失地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和市场意识,难以向新兴产业转移,在与城市劳动力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特别是许多大龄失地妇女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偏低,竞争意识弱,不善于利用信息,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重,虽然就业愿望强烈,但成功可能较小。就业观念方面,多数失地妇女就业观念上缺乏自主创业精神,认为妇女只能在家做家务;就业方式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政府安排岗位;就业心理上准备不足,对脏、累等工作不能承受,缺乏按照劳动力市场需要进行自我重塑的主动意识。

2、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依然存在。一是农村妇女进城的“门槛”依然很高。农村劳动力在各类企业中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另外,农村劳动力也没有被纳入城市就业培训范围,缺乏分享现代化的知识、信息和技术的机会,无法融入先进生产力系统中。依附在户籍上的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制度的配套还未相应到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二是随着企业及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的深化,城镇下岗人员增多,势必增加农村失地妇女在本市城市就业的难度。三是随着村级经济的减弱,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能力下降,就业矛盾随之变得突出。加上开发区载体建设征用土地后,原有的村级企业被拆迁,村级企业就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减弱,不少农村妇女面临失地又失厂的境遇。

3、用工单位的外地化制约着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由于外地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相对较差,出于节约生产成本的考虑,我市许多外资企业和个私企业都热衷于使用外地劳动力,不愿为本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市外来劳动力相当于本地转移数量的一半以上,而且这种趋势正在进一步扩大。

4、农村失地妇女劳动力转移机制不健全,压滤机滤布处于自发状态。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严重束缚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转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育,农村劳动力开始在城乡之间形成规模流动转移。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调节与适度计划调节结合不够,原创:劳动力供求市场信息还不完全。从近几年我市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流入城市打工,流向私营企业,还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等行业,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基本上都是依托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受市场经济因素趋动的较多,缺乏有组织、有规模、有计划的有序转移,可以说都是属于农村女性劳动力自发的转移,带有较强的盲目性。

1、加强教育,引导失地妇女转变就业观念。要引导失地妇女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既要看到困难,又要抓住机遇,正确认识自己,在参与发展中不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要引导失地妇女抛弃“统包统配”等旧的观念,树立新的择业观,增强新形势下的危机感。尤其是中年妇女要正视现实,认清自我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择业观更要趋于现实,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实现就业。要引导妇女明确“四自”精神内涵,塑造独立人格,以新的姿态、新的作为争当生活和事业的强者,树立新时期妇女的崭新形象。

2、搞好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提高劳动技能。要依托市巾帼就业培训基地、家政服务中心、妇女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通过乡镇建立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妇女特点,多渠道、多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如家政、电脑、缝纫、餐饮服务及一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失地妇女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实现转移提供保证。

3、鼓励创业,为失地妇女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妇女创业是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形式。妇联组织要积极鼓励和发动农村妇女创业。要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推介会等,激发农村失地妇女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要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妇女创业的素质和技能;要加强服务,为农村妇女创业提供信息,为她们办理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等提供便利;要扶持好已创办的企业,做大做强妇字号服务品牌,吸纳更多的失地妇女劳动力就业。

4、加快发展,为失地妇女拓展就业空间。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妇女劳动力快速简便的转移,而且以工补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妇女生活水平。我们认为,实现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可做到“三个一批”。

一是通过发展企业吸纳一批。企业是实现女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要阵地。因此要做大做强企业规模,着力培育区域特色经济,增强企业特别是女性创办的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发展各类加工业。调查表明,家庭工业有着劳动时间灵活、生产成本低,能够提高单个劳动力使用率等优点。因此要充分认识家庭工业在现阶段对吸纳女性劳动力的作用,政府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扶持促进家庭工业的发展。

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转移一批。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是工业化的基地,小商品的集散地。它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有利于加速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降低转移的成本和风险。小城镇的建设直接带动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妇女的就业空间,给她们提供了众多适宜的就业岗位,如餐饮娱乐业、旅游服务业等,实现了农村妇女劳动其它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三是实施“双带双扶”工程帮扶一批。要继续发挥女企业家、妇女干部的带动作用,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和就业岗位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手拉手、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

劳动调查报告八百字篇八

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劳务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经过调研,现就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体制机制报告如下。

全区劳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第一经济目标,突出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服务管理三大重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基地建设取得成效。由区劳务办牵头,先后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到市外考察劳务市场,走访用工单位,洽谈劳务协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工种开展劳务合作,建立了上海、深圳(中山)、浙江、陕西、新疆、厦门等劳务输出基地,吸纳了籍农民工5.8万余人。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管理体制分散、综合效能难以体现。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管理体制和培训经费分散,转移工作农业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都在管,而农业、劳动、扶贫、教育等部门都有培训资金,都出台了管理办法,而培训的对象都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这种条块分割、经费分散、多头管理在客观上影响了培训质量和有序转移综合效能的提高。

(二)培训资源难以满足农民工培训的需要。一是培训学校小而弱,目前除职教中心能够承担中职长期培训外,其他学校仅能承担中、短期培训。二是培训学校专业设置、调整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求。由于在农民求学盲目性和学校条件差的影响下,竞争激烈、就业困难的计算机专业成为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和农民工选择专业的首选,而市场需求大且容易就业的专业却因办学设备和农民择业意识的影响而不能形成规模。三是市场需求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区内难以开展技能培训。四是培训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培训的需求。除了已培训的2.6万名农民外,还有12.9万名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5%,而每年还有4000多新增劳动力不断涌现。

(三)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盲目外出务工队伍较庞大。由于受地处边远山区、居住分散等各方面条件的制约,用工信息收集渠道少,发布信息难以延伸到农村及村民,致使部分农民想外出又因缺少信息而举棋难定,即使外出务工也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五)服务管理跟不上快速发展的劳动力转移的需要。

一是在对外出农民工的服务管理方式上,还不能满足外出务工农民的需要。全区外出务工农民人数多,分布较广,服务管理难度大,农民工在外的医疗、子女入学等诸多问题没有形成系统的解决办法。

二是维权工作步履艰难。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缴社保费,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加班工资的现象仍较突出。

三是返乡创业上还不能满足农民工创业的要求。全区除发展生猪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外,在其他领域创业缺乏具体的扶持措施,还没有形成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经济发

展滞后,就地转移劳动力较难。尽管近几年我区经济发展提速,步伐加快,但比市内主城区及市外经济发达的地方,仍然差距甚大;目前当地无大、中型企业带动,富余劳动力就地务工较难。

(七)土地流转程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是农业产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劳动力不能从土地上有效解脱出来。二是部分农民想将土地流转出去后外出务工,但无流转接受对象。三是部分农民想把土地流转出去又存在害怕收不回来的担忧,不愿流转。四是部分农民两头兼顾,农闲外出务工,农忙回家种地,往返奔波于家庭和务工之间,形成了务工连续性差,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大,务工收入不高的特点。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改革培训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开辟劳务基地,打造劳务名牌,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促进城乡统筹。

(一)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就业。为了更好地体现人力、物力、财力的综合效能。根据市编委渝编()31号文件精神和市劳务办职能已划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实际情况,尽快将现由区农业局负责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移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利于上下工作衔接,提高办事效率。具体工作由就业局承担。以便建立劳动力资源调查、信息收集发布、组织培训、技能鉴定、基地建设、转移输出、社会保障、执法监督、争议仲裁一条龙的服务管理体系。

(三)以突出提高技能为主,建立农民工培训机制。一是培训管理上,由劳动局统筹协调。长期培训(毕业时发两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由教委负责;中期培训由教委、劳动局共同负责,以劳动局为主;短期培训由劳动局负责。二是在培训方式上,坚持市场运作,强化订单培训,实行农民订单、学校接单、政府买单的三单式培训。三是在培训内容上,除长期培训的以外,少讲理论课,多上实践课,中短期培训的至少应做到半耕半读同时要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纳入培训内容。四是在培训质量上,要以市场用工需求设置培训科目,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以成功输出和稳定就业为考评培训机构的主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四)建立收集渠道广泛、发布迅速的企业用工信息服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是确保富余劳动力有序输出的重要因素之一,区就业局除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外,还应在劳务输出基地和劳务输出人员较为集中地方的人员中聘请信息员,广泛收集和反馈各种劳务用工信息。各村(居)明确12名信息联络员,形成市、区、乡(镇)、村、社五级劳务信息网络体系,为订单培训提供信息支撑,为富余劳动力有序输出提供信息保障。

(五)拓展劳务基地,培育劳务中介,建立多渠道劳务输出机制。一是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企业联络对接,开发建立技能型成规模的劳务定向输出基地,拓展基地规模。二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劳务公司,外来用工单位招收农民工,由劳务公司统一规范劳动合同,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三是培育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为农民的转移搭建好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从自由型向组织型,分散型向规模型,季节型向常年型,流动型向稳定型转变。

(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农民工维权机制。一是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劳资双方学法守法的意识;二是企业要实事求是的建立劳动用工台帐;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由公安、劳动、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成联合维权组,每年开展12次联合执法检查;四是继续实行劳动合同签证制度,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五是劳动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

(七)制定鼓励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引导性培训,建立扩大就地转移规模的激励机制。一是通过引导性培训,转变输出观念,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当地经济发展步伐,逐步引导农民工就地转移当产业工人。二是通过创业培训,增强农民工的创业意识,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三是通过围绕农村土地资源招商引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自愿将土地流转出来,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四是通过政策鼓励和宽松的环境吸引,引导一批有实力、懂技术、善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并实行奖励,实现由走出去到引回来的转变。

(八)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一是区政府向已成规模的劳务基地派驻办事处,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反馈、农民工的维权及相关协调工作。二是增加投入,首先是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培训资金,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其次是负责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大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多争取培训指标的力度;再次是区级财政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农民工技能培训。三是对培训质量高、转移输出稳定就业;基地建设成效显著;一次性转移50人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实现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协调发展。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劳务经济,既是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还是实现城镇化战略目标的必经之路。各级各部门应紧紧围绕打造劳务品牌,创新服务机制,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题,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服务、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强领导增添措施,推动劳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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