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09-29 作者:梦幻泡2023年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方案(优质5篇)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篇一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能力,比贡献。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 长:

组 员: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篇二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校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xx]1号)、《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xx]73号)文件精神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采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新北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现任校级领导。

1.由学校组织中层干部书面述职、全体教师会议开展民主测评。

2.年度考核表(必须手写),述职报告上交学校存档。

组长:张红梅

副组长:姚建法、张丽、高春媛、章丽红

组员:全体行政、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年级组长

全体在编在岗编内教职工、区聘用制教师

1.在编在岗编内教师各组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8个进行分配,20xx年新入编教师参评但不确定等次。)

2.各组聘用制教师优秀推荐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5个进行分配。)

1.公布方案。6月27日公布《新桥小学20xx-20xx学年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根据局文件规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2.个人撰写。6月26-28日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认真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手写,签名处日期为“20xx年8月25日”)。

3.述职测评。6月29日上午10:10,分组述职。

(1)学科第一责任人带领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完成教师考核表上填写内容的审核工作,并由学科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审核人栏第二格内签字。

(2)分组述职,由各学科第一责任人主持,考核组成员规定时间组织考核对象述职(每人3~5分钟),开展民主测评,根据各组名额最终确定优秀候选人。

(3)教职工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第4页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6月30日前上交学科第一责任人。

5.综合评价。7月8日前由考核组长带领成员写出处室主管领导考核意见并签名,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6.评定等次。7月8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

7.结果公示。7月8日~14日,将考核优秀名单及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一周。

8.材料送审。9月9日所有考核材料送教育局308会议室审批。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内教职工,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2.事假、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新桥实验小学工作未满2年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候选人。

3.近三年来已取得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嘉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候选人。各学科组分配的优秀名额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和三年周期整体状况,经由学校行政会议商量决定在各学科组中作加减调整。

4.现任校(园)级领导(现任正、副校(园)长,专职书记)的优秀和合格嘉奖名额直接由教育局按比例确定(不占本校教职工分配名额),其考核等次由教育局考核确定。

5.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6.20xx年局招考录用的初次就业的在编在岗新聘教师(即参加见习期满考核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填写“不定等次”。

7.为方便学校和教师,近几年需参加职称评审或“五级梯队”优秀教师评选的教师,学年度考核表收齐审核签名后,可由学校统一复印这部分教师的学年度考核表,复印后统一保管在学校档案室。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篇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组长:袁付雄

副组长:王本万、李万国、黄光远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1、根据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篇四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二、考核组织实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21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篇五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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