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影墨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篇一

按照x依法行政办发〔20××〕4号《20××年xx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一个依法行政的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措施,能够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对评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等事项作了统一规定。现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篇二

今年来,我局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准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文化行政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文化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执法理念和监督机制,实施了文化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文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自查情况简要如下:

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系列有关行政执法文件精神,不存在按废止或修改前政府规章进行处罚的现象;不存在超越法定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现象;未发现有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全面建立和落实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乱处罚问题;不存在对违法行为选择性检查、对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置之不理、“以罚代管”等不作为问题;能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执法文书、案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制作和装订。

一是制订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文广新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来共办理文化市场执法案件5宗,没有出现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对违规和涉民案件,无论大小,都认真处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保护了群众的利益,树立了文广新部门的威信和良好形象,受到群众的好评。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但仍存在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大队未纳入参公管理。能不能参公,要看这次机构改革的情况,要看我县能不能按中央精神办。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虽通过国家、省、市、县培训,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队伍总体素质还偏低,不能适应现代执法的要求,要在新时期完成文化执法任务,力量、能力和人手明显不够。

三是执法投入不足,严重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文化市场执法监管面广,监管对象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不强,困难重重,但文化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必需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缺乏,办案技术手段落后,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困难,严重限制了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制约了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篇三

xx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0xx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路政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总结篇五

评查自查报告

作者:方华(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股)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及于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对201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卷逐页逐项地自我评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月至7月止,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22起,其中拆除影响市容违法(章)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案件162起(含规劝协助当事人自行拆除案件92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56起。目前,我局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13]9号)文件要求,1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案卷制作水平在自查自纠中得以跳跃式提高。其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亮证上岗。

(二)执法办案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当事人配合调查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又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从而形成较多种类关联性、系统性、证明力较强的证据链,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确凿有力。

(四)自由裁量使用合理、行政处罚度量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接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行政处罚决定即合法又合理合情。

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美观,并能及时上交归档保存。

(六)执法办案严谨、责任落实明确。为此,特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失职违规纪律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划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等。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存在的不足

存执法现场证据。二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不够详尽有力。

(二)、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制作方面。个别执法文书存有不记入办案人员姓名及其证件编码的情况;部分案卷调查询问笔录的表述询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调查(谈话)笔录词不达意,语言不简明扼要,有的不能完整清晰的表述违法事实、说明违反的法律名称及其条款,以及缺少对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教育处罚接不接受的态度、意见的记入。对存在岐义而修正过的笔录内容也存在没有当事人加盖指纹予以确认现象;还有部分案卷没有记入被调查人对询问笔录内容属不属实的认可记录。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二)”现象,甚至还有个别案卷缺失(丢失)送达回证等问题。

憾,城市管理落实不留半片死角!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八月中旬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查摆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易执行好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四是联合县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执法、违规执法”等媒体曝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格局,为提升于都城市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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