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8 作者:JQ文豪

读后感是我们与书籍之间的对话,通过记录下自己的思考和感受,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探索书籍中的意义和价值。要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可以先参考一些好的范文,获取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思路。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一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二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三

非典那会我小学毕业,看来比作者小3岁。同样很喜欢这部小说,同学推荐后下了电子书,后来果断在当当买了上下两册。

看到周周的童年想起了自己,喜欢倒腾一些瓶瓶罐罐,削下一些粉笔末,再倒点水搅和在一起,灌进各种各样的瓶子里,还郑重其事的觉得自己是在做实验,恩……估计是科学片看多了,现在看来真是奇怪的想法。

小时候跟小姐妹们关系非常好,一个女生说她要当白娘子,指着另一个女孩子说让她当小青,然后对我说,你当许仙吧……。我汗,人家也是女孩子呀,可是为了凑到一个剧情里,也就认了,现在想想吧,的确很幼稚。

小学毕业那会还把家里的废布料还有各色围巾收集起来,给我妹妹做衣服……当然都是靠一些别针之类的东东,然后五颜六色的一身,给她打扮的乐的,哈哈,再带着她下楼玩一圈,回头率百分之百,那会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设计不错,现在想想吧,估计是大家觉得稀奇古怪,嘿嘿。

外带一句,“让一个人变强大的办法,就是有一个需要保护的人。”这句话很真实,我在变强大的路上艰难跋涉,而那个需要被我保护的人,跟周周一样,是我的妈妈。

言归正传,这本书真的不错!唤起了我童年的记忆。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四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五

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碌碌无为过了一生的人,在濒临死亡之既遇到了时光老人,老人由于怜悯他,于是答应让他的人生从来一次,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无所作为的一生从来了一次。

时光本就不能倒退,假设就算倒退了,那个我所事事的人还是无所事事,时光老人最后叹了一口气,我猜,如果真的有时光老人,他应该再也不会因为同情心倒退时光了。

读了这篇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厌恶文中的那个无为人士,觉得他太不争气了,还有的人觉得遗憾,时间都从来一次了,他都不懂的把握。

其实这篇文章的那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写照,他们由于对现状的不满,和对过去的悔恨,总是幻想,如果时间可以从来,他们要怎样怎样的辉煌,怎样怎样出人头地,这篇文章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告诉他们,就是时光倒退了也无济于事,他们宁愿用时间去进行那无谓的遐想,也不去想想要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们努力一点,少抱怨一点,生活就会改变,可是他们永远不会,这就是这种人的可悲之处。

总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失败的处事方法,而不要只会抱怨,不然会死的很惨。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六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时光旅行记》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两个时间精灵——上一秒和下一秒寻找主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时间国,两个小精灵必须在24小时之内找到他们的主人,也就是李先生。他们为了寻找李先生来到了时光街。他们已经规划好了,先去3号理发店,接着去8号银行,11号魔术馆、16号设计院,除了这些还要去20号,33号……而且最后定一定要到达77号。

在他们刚刚要开始寻找的时候,碰到了日历军,很不幸他们被日历军抓住了,还差点被吸到回收站去了,幸亏他们用了隐身术才脱身。后来,他们继续寻找李先生,但是有六位李先生。两个小精灵在时光通道的旅行中,看到了每一位李先生,他们都非常珍惜时间,用好每一秒,出色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最后,两个小精灵启动了时光机,帮助小主人皮小贝回到了从前那个温暖的家,他们也和小主人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万物在更新,而我们在成长。读了这本书,我懂得: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巩固,充分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时间一直在流逝,我们不能浪费时间,而是要紧跟时间的步伐,不断向前进步。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七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八

时光犹如长流水,一去不复返,值得我们好好收藏。于是,在今天,我读了《时光收藏人》这本书。

这是一部有助于孩子心灵成长的童话故事集。它以作家的亲身经历及其充满地域特色的故乡小镇为原型,讲述了各种风格迥异、个性鲜明的小动物、小精灵和大人、孩子间发生的关于友谊、爱、生命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汤素兰,国家一级作家,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为孩子们写作,尤其擅长童话,作品也多次获奖,写入语文教材。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名叫小敏的女孩,因为爸爸妈妈吵架,没有人再关心这个家,所以只好自己下楼扔垃圾。当她把垃圾交到收破烂的老爷爷的手中时,老爷爷就问她为什么今天是她下来扔垃圾,而不是她妈妈。于是,小敏把原因告诉了老爷爷,老爷爷给了她一片玫瑰花瓣,这片玫瑰花瓣是原来爸爸送给妈妈一束玫瑰花中的一片,当小敏拿给妈妈时,唤起了妈妈与爸爸之间美好的回忆,挽救了他们的婚姻。

在人的一生中,有些时光是美好的,有些可能是痛苦的。美好的时光很短暂,痛苦的时光却很难熬。美好的时光我们要好好收藏,因为那是在我们生命中的一份美好的回忆;痛苦的时光我们可以选择忘记,因为时光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人类心灵的创伤。

如果你的时光丢了,没关系,我来帮你找回来。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九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国家一级作家汤素兰写的《时光收藏人》。刚看到书名时,我特别好奇: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怎么收藏?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找到这个故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沉醉其中了。故事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她从小就想当一个时光收藏员。怎么会萌生这个奇特的想法呢?因为他的父母经常激烈地吵架,后来发展到要离婚。为此,妈妈很伤心。那天晚上,她去倒垃圾时,帮了收垃圾的老爷爷一个小忙。老爷爷便将一片玫瑰花瓣送给了她。为了哄妈妈开心,她又把花瓣转送给了妈妈。刹那间,奇迹出现了,她的父母当年浪漫的约会情境出现在眼前:在一条铺满金黄色银杏落叶的马路上,父母手牵着手散步,母亲手捧一束爸爸送的玫瑰花,两人甜蜜地倾身,窃窃私语。之后,她的父母便和好了,并过得幸福美满。而那个老爷爷就是一位时光收藏员。这片玫瑰花瓣就是老爷爷当年帮她妈妈收藏的。

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也不由自主地翻出了鞋柜底下的一双红皮鞋,这双红皮鞋虽然我现在穿不下了,但我仍珍藏着。

记得我去年生日那天,妈妈送了我这双漂亮的红皮鞋。我一看就爱不释手,喜滋滋地穿上,走了两步。大脚趾隐隐作痛。鞋子似乎有点小。我一脸不高兴,小嘴撅得能系头犟驴了。奶奶见了笑着说:“穿穿就好了。”我任性地说:“我不穿了,穿了脚疼,要穿你穿。”说完,我便头也不回地背着书包上学了。

放学后,一出校门,我便看见奶奶穿着我那双红皮鞋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那双红皮鞋在夕阳下分外显眼。奶奶和蔼地对我说:“皮鞋穿穿就好了。”我不以为然。

回到家,我看见奶奶的脚,大脚趾又红又肿,像一根小火腿肠。可嘴里还说:“没关系!不疼!你再试试看,说不定就不硌脚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穿上那双鞋子,“嘿,还真不硌脚了!”从此,那双红皮鞋成了我的最爱。

如今,奶奶老了,得了老年痴呆症,什么都忘了,也不记得我了。但每每看到这双鞋子,我都会想起奶奶对我无私的爱,也更耐心,更细心,更有爱心地照顾着年迈的奶奶。

是啊,美好的时光总是容易消逝,而痛苦的时光总让人刻骨铭心。让我们留住美好的时光,忘记痛苦的时光,幸福快乐地奔向未来。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

《你好,旧时光》不是什么大作,它不像世界名著有着大气,却也不像网络三流作品充斥着俗套。它讲述着最平凡的故事,却处处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我想,我之所以对它感触那么深,那么相见恨晚,可能就是它既解答了我之前一直无法给予的问题的答案,又给我的思想轰击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人生哲理。

《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讲述了八十年代末普通小姑娘余周周从小学到高中的一系列“金枝欲孽”。小姑娘从儿时幼稚地沉溺在她幻想的世界里,到真正走进复杂的小孩社会;从没权没势只有一身正气的单纯小女侠到意识到“世界从来没有仁慈过”的沉默高中生,她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有那么一次,教导她大提琴的谷爷爷生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余周周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却十分不解地看见病房外只有她和大哥哥陈桉。她问陈桉,为什么谷爷爷的学生不来送他,却得到“再温馨再感人,也跟死者没关系。那些都是做给活人看的”的答复。她认为谷爷爷是好人,却得到“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谷老师偏向你对你好你觉得他是好人,可他也会收礼,对别人来说他是坏人”的真相。余周周仍然期待着动画片和幻想世界中纯粹的黑白善恶,可是那一刻,她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精彩又残酷”的世界。

也有那么一次,一个刺头同学做了坏事却死不承认,还放肆地要求老师自己去问同学。老师真是犯了全体老师的通病,当着刺头的面问余周周。余周周左右为难,在她偷看平常和她玩的很好的同学们时,同学们却一个个低下了头——没有一个人肯勇敢站出来帮她。她疑惑了,心寒了,向妈妈倾诉,妈妈告诉她:很多事情想要认真想要坚持自己的准则是很艰难的,这也没办法用那么高的要求来衡量所有人。我曾经也像余周周一样思考过“与朋友交”,现在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所谓朋友,是在不侵犯对方利益下才会有的选择。他在保全自身时有空余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如果他连自己都保全不了,那么对你放手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意义上永远的朋友呢!

我十分喜欢作者在后序里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而我想,世上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两个人的故事能和你产生共鸣。旧时光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仅仅只是抚着竖琴,娓娓把激荡你心灵的故事道来。

看这本书,你会澎湃,你会善感,更重要的是,你会成长。成长是时光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是人一生中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词汇,这也是这本书引起我心灵共鸣的所在。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一

西洲这个年纪轻轻的妮子出了本散文集,还起了一个很沧桑的名字——《你好,旧时光》,真叫人感叹后生可畏。

西洲多才,写作范围比较宽泛,近年来创作勃发,诗歌、小说、随笔都有不俗的成就。初次读她的作品是从几年前发表在《伊犁河》杂志上的一篇小说开始的,和她认识以后,对她的作品一直很关注。我认为,比起散文,她在小说上花得时间和心思更多一些。她自己也说在散文上没怎么用心,随心而作,率性而为。这个什么时候见到都满脸笑意的姑娘真是谦虚,正是这种“无为”中的“有为”,汇集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春天一样清新温暖的集子。

《你好、旧时光》可以说是西洲的往事回顾,时间纬度大约是十年左右。十年的时间对于漫长的人生很短,对于西洲这样的年轻姑娘,已经很长,足以改变了许多人和事。在这十年里,西洲从老家徽州北部一个叫布口的村子来到了西域边陲伊犁,并在这里安家落户。从故乡到异乡,地理环境变了,人生感悟变了,她不断地用文字开拓自己新的生活空间,不变的是事业方向,不变的是用文字记录生活的情怀。

故乡,亲人,那些已经逝去的音容笑貌,故乡的草木和池塘,田野里的花草,昭苏高原的雪……翻开《你好,旧时光》,就像打开一本旧相册,西洲的家人家事,幼时欢笑,旧日风景,都伴随着“当时的月亮”弥漫在读者眼前,游离成为品味不尽的往事中的一部分,从书页里浸漫出丝丝缕缕的暖意,缠绕着读者的心。这也是本书的重点章节,也是我最为欣赏的部分。如《月异当时照鬓丝》中写奶奶去世,“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体验生命的逝去,村里的老人的死亡像狗尾巴花、猫耳花谢了一样正常,但是别人的刻骨始终是别人的,小孩子在那样的场合除了玩、吃饭、看热闹、听场子,其他没有什么。但是这次走的是我的奶奶,那个曾掌控我整个童年的老太太,去了”。除了对亲人的追忆和缅怀之外,西洲加入了自己的回望和彻悟。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刚开始觉得不好看,后面静下心来看,才发现越看越入味。看完后一面讶异着作者怎么有着这么好的记性,一面清晰的看到属于自己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曾经写作文时用过的词语,此刻才第一次的觉得那么贴切。那样的余周周、辛锐、沈屾,在她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美好的怀念,也有不堪的和不想记住,可是这一切都是那么清晰真切,因为这些都是青春刻在生命上的痕迹。不论好坏、不论对错,那段时光都是最美好的,想起来都是阳光明媚,即使雨季的来临让我有段时间特别的迷恋下雨天。

余周周的初中开心纯真,而高中却开始出现了虚伪和世故。这样的经历是何曾的相似,就像曾经的我总是无耻的怀念着初中而鄙夷高中,现在相信可能只是因为初中的我拥有万丈光芒,仿佛身处世界的中央,而高中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推下云端,然后内大神还很高高在上的说“你是凡人,只是我不小心看错人,把你招上来,你没有仙缘”,然后我就恐慌了,不想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所以一直都努力给自己做云梯,告诉自己,要相信自己,要相信可以凭自己重返荣光。这样的努力,终究还是有回报的,在高中的某次考试某个点,回到了曾经最熟悉的高度,希望班头如往常那样报成绩,然后在别人的讶异中高高昂起头,可是那次考试就像是没有出现过那样,班头提都没提,而自己那幻想中期待的大段虚荣突然苍白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填补色彩。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既虚伪又可笑,“幸福是这世上最罕见的巧合”,而人生总是充满了荆棘和不顺,也会有很多的质疑和不理解,可是这些又有些什么所谓,你的人生都不能由别人来过,所以为什么要用一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别人是错的,你以为他们会是你生命中的vip观众,可是最后你会发现那些自己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人早就在转身的时候忘了和你说过的话,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对你人生过程负责,只要对你每次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可以了。

现在的我感谢初中的荣光万丈,也感谢高中的灰败孤寂。初中的时光让我看到的是同学之间的纯真无暇,即使有中考的压力压着,有张老大不定时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的在班级后排出现,但是我依然在自己的那片小天地里过的'怡然自得,然后就是偶尔想想那束曾照进我生命的短暂阳光,真是明亮啊,晃眼却有让人贪恋的温暖,直至此刻都心心念念。

虽然我不喜欢物理,但是我一直都深信能量守恒定理。就像风雨过后见彩虹,晴天过后就是阴转多云,黑云压城的高中在一个百无聊懒的暑假之后开始。依然记得自己和爸爸一起去报道时的场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实验班,所以一直都在后面班级名单里搜寻自己的名字,还在多遍找不到自己名字后就紧张的问爸爸怎么没有我的名字,而一直淡定的从一班开始搜寻名字的爸爸在一班女生名单的最后一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不就在这嘛,老天第一次如此听我话的实现了我“宁做凤尾,不做鸡头”的豪言,之后的三年,为了不做凤尾而力争上游的努力,那样慌张不安,怕自己不努力就跟不上,怕别人伤害而先把别人隔离在自己的生活之外,然后还要表现倔强决绝,这样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不过依然,谢谢高中三年,是因为这样的三年让我学会一个人想事情,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客观评价,虽有时冷然没有温度,但直达本质。

你好,旧时光,我们都有一段多彩或单调的时光。不用忘记,心怀感恩,每一段时光都是我们活着的见证,过去的我们成就现在的我们,然后我们才会有未来的模样。真正的放下,不是说“万般皆有法,如梦亦如幻,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样的佛偈,而是对过去的自己,好的赞声不错,坏的说句混蛋,摘下面具诚实面对,然后微微一笑,道一声:你好,我的时光,谢谢你陪我的每时每刻。

有《你好,旧时光》这本书,又有《明天你好》这首歌,这就告诉我们,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美好的,过去的东西给我们无限的回忆,将来的明天让我们充满好奇与憧憬。所以现在,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那都只是暂时的,它会过去,明天依旧美好。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二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三

花有重开日,草有再绿时,时光却如江河一般,奔腾不息,一去不回,而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珍惜时间,不去荒废每一分、每一秒。这一概念我就是从《时光收藏人》中得到的。

古往今来,有许多珍惜时间的典范,鲁迅就是其中一位代表。鲁迅小时候家境不太好,但老天爷似乎是有意想考验鲁迅,安排了一出戏:鲁迅父亲得了重病,需要花很多钱治疗。为了凑足钱,鲁迅只能去典当铺,典当一些物品,可他还要上学。有一次,鲁迅因此迟到,当时寿镜吾是鲁迅的老师,他可是出了名的严师,鲁迅一来就是一顿“猛打”。惩罚让鲁迅铭记于心,于是他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这其实不仅仅是在桌上刻了个“早”字这么简单,还是鲁迅在心中重重地刻下了一个理念:“时时早,事事早,争做东风第一枝”。从此,鲁迅从未迟到过。老天爷的这出戏,鲁迅可谓“完美通过”,老天爷感动了,最终鲁迅成了一位大作家。

但是,只有做到珍惜时间这一个精神,就想成为和鲁迅一样的作家,那你就是“疤痢眼儿做梦娶西施——想得美”了。鲁迅说过的:“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珍惜时间是对的,但不是去珍惜时间去玩、去打游戏。晋代的孙康亦是一个好典范。

孙康小时候家庭贫苦,没钱买灯,晚上不能看书,但他有勤奋好学的精神,能感到晚上让时间白白跑掉是很可惜的。一天半夜,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雪花可以映出雪光来,他不顾寒冷,立即穿好衣服开始看书,手脚冻僵了,就跑一跑。此后,只要是下雪天,他就不放过这个好机会。最后,当了一个大官。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林清玄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要珍惜时间,许多名人都写了许许多多的珍惜时间的名言,挥下了许多笔墨,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四

以下是最美的时光读后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

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

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 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

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

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 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

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

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五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未来时光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未来时光机》,里面写了许多故事。也有几个故事让我反反复复地看了很多遍。我知道,每个故事都有特殊的含义。

我记得,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小熊森林·贝比熊的蜂蜜罐子”里面写了小熊森林的小熊都会用蜂蜜来打招呼。“补丁熊”的蜂蜜罐子每天都是空空的,所以它没有多余的蜂蜜打招呼。这恰恰让其它小熊们误会了“补丁熊”,它们以为“补丁熊”很小气。所以许多小熊都不给“补丁熊”蜂蜜,便抢“补丁熊”的蜂蜜罐子。后来贝比熊把自己的蜂蜜分给“补丁熊”的时候。其它小熊们才知道,原来“补丁熊”没有多余的蜂蜜给它们。便连连跟“补丁熊”道歉。之后,“补丁熊”把蜂蜜分给其它小熊了,因此被得到新的外号———“布丁熊”。

读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想到一句话:你不知道,就别乱猜。不要被外表所迷惑!

你们觉得贝比熊和“布丁熊”是个怎么样的小熊呢?我觉得,贝比熊是个助人为乐的小熊;“布丁熊”是个可怜,但心善又友爱,宽容的小熊。我们都要向它们学习!

有一次,我答应了我的好朋友小夏给她一些她喜欢看的书,第二天的时候却忘记了。小夏以为我出尔反尔骗人。便好几天没有理我了,我也觉得非常的奇怪,平时对我那么热情的.小夏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了。好奇心很强的我,终于忍不住了。我问了问小夏,我慢慢的跟她说。后来才发现,原来小夏误会我了,其实我是忘记了。后来,我们一直聊天,聊得很开心我也把书给她了。之后,便回到了各自的家。

虽然其他故事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特殊的含义,可我觉得这个是最棒的含义了!往往在生活中,朋友之间也会闹矛盾,也会发生误会。但是,解释,或许可以让事情改变一下也有可能是让事情改变很多。

偷时光的读后感(模板16篇)篇十六

《你好,旧时光》内容简介:这是一本《玛丽苏病例报告》,里面讲述的是,你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

《你好,旧时光》也是同样与《星空》《把时间当作朋友》《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是在校刊上推荐的,但这本《你好,旧时光》是有别与另外三本的,因为这本书是“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

原以为,什么成长之书,一定又是什么大道理,可一看,笑得我肚子都疼了,里面的女主人公余周周,竟然把自己想像成雅典娜,月野兔,女侠……等等电视剧,动漫里面的人物。

想象力极其丰富。

在一次她妈妈带她出去工作的时候。

认识了陈桉,但是余周周那时正在想象自己正在为另一个星球上来的两只兔子介绍地球,最后两只兔子临走的时候竟然想把她请回自己的星球去当女王,由于想的太过于认真,就嘴里不知不觉的把自己所想的东西说了出来,所以当陈桉认识她的时候,第一个印象就是一边笑着,一边说着自己不懂的话。

但正因为这想象力,导致了余周周上不了幼儿园,再一次余周周的妈妈把她“托”在省政府幼儿园的门卫李婶那里时,她认识了林杨,在林杨问了她好几个问题之后,余周周那样简单,随意的回答彻底激怒了年仅7岁的林杨,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当时余周周并不知道他们正在玩“皇宫游戏”,更不知道林杨就是那个“皇帝”,糊里糊涂的当上了“四王妃”,还被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的“皇后”打入冷宫,还被“皇帝”像“刺客”一样的盯着。

上小学了的她。

才发现,原来她,余周周,什么都不是……在这所学校的她,不断成长着,终于在四年级末当上了“受人爱戴”的中队长。

然而,在中考的时候,余周周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振华,得了全市第七,而沈屾却因为赌气而名落孙山。

我很喜欢这本书,呵,怪不得校刊上会说这是最好的青春共鸣本,是让所有有爱的70、80、90后共同追捧的青春奇书,果然,名不虚传。

《你好,旧时光》内容简介:这是一本《玛丽苏病例报告》,里面讲述的是,你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

“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

当你感染时,无需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

成长之初,我们每个人都是女侠、雅典娜、圣斗士、花仙子、希瑞、白娘子或者变形金刚……都曾以为所有人都爱着我们,世界等着我们去拯救。

可是,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长大。

献给我们的童年,献给我们的年少时光。

1987——2010,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

你好,旧时光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很幸运地在书店看到了期待了很久的典藏版!立刻出手买下。

带着书回家的过程就像是小时候买了一个很漂亮的文具盒,漂亮到舍不得打开来。

就怀着这样充满了期待的幸福感,回到家之后,才拆开来。

不得不说,新版的封面真的对得起“典藏”二字,完全把初版的封面比下去了。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我就不剧透了! 好吧,我。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

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

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

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

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

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

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

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

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

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

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

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

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

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

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

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

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

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读完这本书,感慨自然是很多很多,心绪被挑起千丝万缕,却不知如何理清这头绪。

这不是一部简单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在其间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朋友的影子,找到很多人。

就因为我们可以引起太多共鸣,所以我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就像在解剖自己。

可小说就是小说,主人公余周周还是被塑造得太过完美,而我就太比不上了。

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白娘子、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各种服装,道具都是纯手工制作,妈妈的白丝巾是白娘子的抹胸,牙刷盒加上手绘的月亮就变成了月野兔变身时用的星月棒,硬纸片涂成黑色再挂上点发夹是格格们的旗头……独生女的我大多数时光都是自己消磨的,而家中不富裕也没有很多玩具,所以这样的自演自导我也是很会玩的。

但我比余周周小时候的生活要幸福太多了,再不济也是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的。

可是余周周很勇敢,很乐观,以及她后来上学为人处世、豁达热心,都很让人羡慕。

上下两本书我最为之心情起伏的是上本书的前半部分。

那时候余周周的妈妈生活很艰难,原本为了周周爸爸与娘家闹翻,后来母女俩却被他抛弃,周周妈妈实在难以独自抚养周周了又回到了娘家,我想一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一步的。

何况家中那些兄弟姐妹、三大姑八大姨等一系列不着边际的亲戚们都会闲言闲语,余周周在听说要回外婆家很不情愿,我很能理解。

亲戚,他们是在你发财得道之后对你恭维讨好夸赞,在你落魄时不对你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有一段在饭桌上的描写我印象极深。

饭桌上大人们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再拉出来一较长短。

这种时刻,内向的孩子都很吃亏。

偏偏有一些很“好心”的大人,一定要让你露一下面,说几句话,美其名曰:培养见识。

余周周的两个表姐都很爱在人面前表现,争强好胜,我觉得这没有错,错在大人们的虚荣,更错在把虚荣心传给了孩子。

表现自己并不是要在贬低别人之上的。

“原来让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

周周想要保护妈妈,于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打算:自己一定要变强。

上小学时,她学习上有困难,搞不懂拼音究竟是什么东西,跟老师关系紧张……她都乖乖的自己解决,不给妈妈添麻烦。

这样的周周很让人心疼。

上小学的周周可以算是刚踏进这个社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

她第一次发现自己不再是星矢,而有乐更加夺目的“小燕子”。

她第一次对“老师是像妈妈一样关怀我们的”这句话表示怀疑……但这些都是要面对的,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

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

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

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

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

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在全书,女生我很喜欢沈屾,男生我喜欢温淼。

沈屾,她就是每一个班级中最爱学习、成绩最好的典型。

她被爱玩的同学说成书呆子,被所有人不理解。

这样的她的确不讨喜。

她平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别人在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在学习的时候她更努力学习,可是上天的回报是什么呢?她中考失利,而那个不如她用功的余周周却考上了振华。

这个时候我对她只有同情,也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表示了怀疑。

但在作者的番外中,我被沈屾打动了。

她中考失利却没有不甘,她不愿意接受花钱上重点而是毅然去了普高,她不相信高考她不能赢。

可是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高考也并没有好结果。

别人问她后不后悔,后不后悔早知如此当初该玩的时候没有玩,该疯的时候没有疯?她说她不后悔!为什么不后悔呀沈屾,如果我是她,我想我要哭死了的。

这样一个沈屾,为了自己要的结果拼命争取,却不止步于失败,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较真特别执着的劲头。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有本事就自己去争取。”

温淼,一个温暖的大男孩。

不细腻贴心,什么事都看在眼里,放在心里。

不去争成绩名次,保住自己“万年老六”就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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