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笔舞

只有在和谐社会中,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人权和尊严,社会才能实现持久稳定的发展。以下是一些和谐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借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一

[摘要]高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阵地。紧密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目标,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高校目前必须牢牢把握的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以及校园网络的引导作用,是增强大学生思想信仰、激发青年学子报国热情、凝聚国家建设后备力量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思想政治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高校作为教育和培养广大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思想阵地,以其文化的倡导和教育的指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对广大青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亿万中华儿女前赴后继、不懈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行动的先导、力量的源泉,对于把高校大学生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作用。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凝练。在国家价值目标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价值取向层面则提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公民个人价值实现上则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的强大精神支柱、思想信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体现的基本价值准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助力器。新时期,我们党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国情,进一步改革发展,蓄力复兴,提出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对于整合当今多元化的社会思想意识,凝聚人心,激励人们积极投身改革实践,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作用。

“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鲜明的价值指引,展现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持久的感召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共性,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个性;既充分汲取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广泛吸纳了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党的将这一理论从价值理念的视角进行了凝练和升华,奠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观基础,使这一理论体系更具理论逻辑魅力,一经提出就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一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有关价值和道德的理论,同时也开拓和提升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认识上的新境界,通过进一步的整合、凝练,使得这一理论体系更加简洁明白、通俗易懂,更易于被广大民众所了解和掌握,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坚定信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引下更好地实现民族复兴具有方向性的实践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们将长期面对的社会现实,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面对的社会思潮复杂多样,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加之西方敌对势力在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这些都迫使我们必须积极培育一种能够指导中国改革发展实践、凝聚国人共识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社会价值的本质和特性,它所涵盖的价值观念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诉求和美好愿望,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与增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责任感及爱国热情,形成价值认同和共识,从而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二、高校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思想文化交融、交流,多元价值观念交互碰撞,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时期,青年一代在价值观念、理想信仰等方面也经受着严峻的冲击与考验。能否使广大青年学生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看清社会发展的必定趋势,能否使他们在多种价值观念的冲击下坚定理想信念,对于我国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中国梦”,是实现“中国梦”的价值内核。在高校大学生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非常必要。目前,大学生理想信念状况主流积极健康,他们政治立场坚定,主流价值观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但在理想的定位上趋于感性,存在理想信念淡化的理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素养不高,理想信念淡薄。一些大学生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不能正确处理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的关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膨胀。二是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功利化和实用化。

一些大学生只讲眼前实惠,不讲共产主义理想,只讲有价索取,不讲无私奉献,过多地深思个人的利益理由,不利于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三是党性修养不足。有的大学生对工作和生活中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从不主动关注;有的大学生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及理由熟视无睹,是非不分,没有组织原则;还有部分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持赞同态度,但在现实生活中却难以将其付诸行动,知行相背离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总结。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由于成长的社会环境不同,当代大学生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面对纷繁复杂的多元价值观念的影响,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尚处于成长阶段的大学生很容易迷失方向。为了在思想上给大学生的成长以正确的引导,为了凝聚最优秀、最有战斗力的建设力量,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道德素质,鼓励大学生坚定崇高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民族复兴的伟大社会实践中更好地发挥正能量,就需要用体现社会及个人发展导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给大学生以更多的指导,使其在社会制度、发展道路等理由的认识上进一步增强理论和制度自信,自觉追求和实践“中国梦”所蕴含的价值理想,激发其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二

的舞台。有差异,但未必有冲突,更精确地说,正因为有差异,所以才可以不冲突。这种对差异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或者说非冲突化的处理,正是中国自古以来所推崇的“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理想社会的核心构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从方法论意义上看,这种极具智慧的解决方案就是保持差异与和谐之间的张力,寻求两者间的平衡点,以此促成个体有最大作为、社会得到最佳整合这样一种充满活力的局面,从而,最大限度地争取经济活力与社会稳定的并存和互补。为了保持差异与和谐之间“必要的张力”,需要以制度性安排来调整市场在利益分配上的失衡。差异说到底是利益的差异,和谐自然包含对利益的协调。不在利益分配制度上对市场自发机制采取一定的弥补,就不可能引导和影响差异的走势,追求和谐社会的努力就很难产生效果,和谐社会就没有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将被虚拟化。具有自发性质又获得了经济上主导地位的市场体制,客观上为掌握各种经济—社会资源的个人或群体提供了发挥自身优势的机会,因此,当前迫切需要搭建建设性的政策架构,由国家制定公共政策和发展社会事业,发挥政府作为各种利益群体中介人和协调人的作用,通过立法和行政等方式,促使社会财富适度转移,扭转差异扩大的趋势,缓和利益矛盾,争取适度差异基础上的社会和谐。有差异必有矛盾,有矛盾难免发生冲突。差异基础上的和谐,不需要绝对排除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冲突的社会,而是冲突被良性化、制度化了的社会。除了由国家或政府担任中介人,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之外,还可以采取法律的,社会的等不同方式,借助明确的规则约束,让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体制化的平台,如集体协商或谈判机制等,直接沟通乃至博弈,从中产生能够为各群体所接受的利益分配格局。经过制度化、无害化和建设化的处理,可以有效利用冲突的激活效应,同时又可避免由冲突所带来的破坏性后果,实现差异基础上的社会和谐。无论差异还是和谐,它们都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个人或群体对差异与和谐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差异与和谐的实际效应。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承认个体或群体间的差异、承认不同个体或群体的基本权利和权益的基础上,对已经存在的差异格局作出合理、合情的解说。和谐社会需要利益协调,但利益协调也是有限度的。一切现存的秩序都需要合理化的过程,需要经过一个解说而被相关方接受和认可的过程。只有综合发挥利益协调、良性冲突和合理解说的作用,才能够在利益分化和差异的基础上,实现认知层面和现实层面的社会和谐。在这一点上,执政党的研究工作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实践过程,也是一个理论过程。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三

摘要:心理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四个层面,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关键词:和谐;心理和谐;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一个时代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要注重人的心理和谐的培养与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这一论断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指的是社会生活和状态的和谐、安定,也包括社会成员心理的和谐和安定。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不能不重视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问题。和谐心理向社会释放的是向心力,而不和谐心理带给社会的是离心力。因此,和谐社会孕育心理和谐,心理和谐造就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多种要素相互配合、相互统一的系统工程。其中保持心理和谐是这个系统工程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精典作家曾说过,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起点也是终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基本的治国理念,尊重人、关怀人、发展人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解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人们的心理状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离开了人的健康和谐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健康和谐。人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1心理和谐的界定。

1.1和谐。

在《辞海》中,和谐与协调并称,指配合(或搭配)得适当、匀称、协调而不生涩、不别扭。中西方自古就有许多和谐的理念。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整个天就是一个和谐”,“和谐的最高境界是灵魂的和谐”[2]。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许多思想家已把“和谐”视为重要的哲学范畴。中国自古就有“家和万事兴”,“和为贵,谐为美”的思想。儒家学派倡导“和而不同”,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总之,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组成成分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处于一种平衡、协调、融洽、统一的状态,是事物在多样的变化中呈现出的内在的统一[3]。

1.2心理和谐。

人的心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错综复杂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组成,各心理过程和内容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各种心理现象。因此,心理和谐就是指基本心理过程和内容彼此之间,或者各部分与整体之间保持动态的均衡、完整、协调一致的自在的轻松状态,以及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和行为以及人格的完整协调,同时能够与外界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较少内部或外部冲突[4]。心理和谐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心理构成要素上的协调性。主要指知情意上的协调、人格上的协调以及心理过程与人格之间的协调。2)为人处世上的理智性。表现为没有或很少有过激行为。3)心理体验上的愉悦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喜怒哀乐,但积极愉悦的体验占主导地位。4)表征意义上的总体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心理矛盾、冲突的时候,心理的某些成分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和谐,但它能将这样的冲突和矛盾控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和尽可能小的范围。5)持续时间上的稳定性。总体意义上的心理和谐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表现出来,甚至构成了一个人相对稳定的特质。

总之,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生命充满活力,内心体验积极,社会适应良好,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心理和谐的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坦诚地看待外部世界和自我内心世界,能够愉快地接纳自我,承认现实,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且能够大度平静地生活和接受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总之,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

2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

从结构上看,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它由三个关系空间组成,即自我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5],如图1所示。就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三个不同的空间里面。林崇德认为,从心理和谐的角度上说,围绕这三个空间,心理学必须研究以下六大关系的相关课题: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机器的关系以及中国与外国的关系[5]。由此,有学者认为,心理和谐主要包含自我和谐,人际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3]。还有学者认为,从结构上看,心理和谐是一个系统,它由个体内部心理和谐、人-事心理和谐和人际心理和谐三个子系统组成[6]。综上所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四个层面,即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如图2所示。

2.1自我和谐。

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觉察是一种心理经验,是一种主观意识,在人们的经验中,觉察到自己的一切而区别于周围其他的物与其他的人,这就是自我。自我和谐是rogers人格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是指自我内部的协调一致以及自我与经验之间的协调[7]。roger认为,自我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而自我与经验的不和谐是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因此,自我和谐是构建心理和谐的基础,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自我和谐涉及个体与自我的关系,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和谐反映的是构成心理内部的各个成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一的关系状态。人的心理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心理要素即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反映客观事物,又直接或间接地被客观事物所刺激。协调和统一常常是人近乎本能的内在的心理要求。狭义的自我和谐是指自我意识的和谐。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觉知。自我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相当复杂的心理系统。自我意识和谐就是要做到正确的认识自我,产生积极的自我体验,恰当的调控自我,延伸自我并创造自我。自我和谐的人善于平衡心理,理性、乐观、豁达。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能够善于调节自我,以坚韧不拔、知难而进的态度对待困难,以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对待挫折,以欣喜有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荣誉[8]。

2.2人际和谐。

人际和谐反映的是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条件。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里的人,人的本质只能在人与人的各种交往关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人际和谐决定着人的本质,决定着社会的质量,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人际和谐的特点包括人与人之间能够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在集体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能够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度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3]。

人际和谐的人乐于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交往技巧,悦纳他人,尊重他人;同时也为他人和集体所接受,能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所生活的集体融为一体,从而满足自己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的需要。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归属感是一个社会人的心理需求,个体希望得到群体成员的认可与支持。当个体被他人或某一团体所接受时,会增加个体的正性情绪,缓解个体压力,降低负性情绪[9]。人际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人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个体对群体产生归属感,人的心理上产生安全感。

2.3人与自然和谐。

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亲近自然和关怀自然[10]。人类与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向环境排放废物;二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及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在“适度”的范围之内,社会才能正常发展。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中国儒家提出“天人合一”,注重“人道主义”;道家提出“道法自然”,侧重于“天道主义”。天道与人道的互补合构,孕育了‘天人合一’的大思维、大理念、大文化、大命题,充分体现了炎黄子孙超时空、贯天地、通物我、保太和的大智大德。所以,“天人合一”是儒道哲学所期许的宇宙生态和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国文化综合思维模式的最高、最完整的体现。从深层内核看,环境问题是个涉及到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问题。“天人合一”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想境界,此一深层价值内核在今日中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指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是理想的社会发展模式。与自然和谐的人能够善待与人类共同存在的生物和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尊重和认同其他生物乃至环境的价值,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对造化怀有敬畏之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8]。

人与社会和谐涉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人与社会和谐,包括个体的群体归属感、人际关系和谐、个人地位发展、社会角色适应、环境安全感等内容[10]。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这是因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属性,既是独立的自我,同时又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都必须建立在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上。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尤其党内腐败、行风不正、贫富悬殊等问题。而与社会和谐的人,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与社会和谐的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形成与该社会文化相适应的人格,自觉遵守该社会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树立和实践正确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努力推动社会有序发展[8]。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史是个人与社会统一发展的历史。个人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公正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只有个人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个人才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3关于心理和谐问题的几点思考。

3.1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

心理和谐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系统,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自我和谐是心理和谐的基础,是个人心理健康的标志,它的和谐与否会影响到个体与他人、与自然及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又会促进自我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本身就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际关系直接会影响到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与否会影响人们对社会的看法,影响人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与社会的和谐又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在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中,才有可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因此,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系统,人的心理和谐要注重四个层面的全面和谐。

3.2心理和谐是由不和谐——和谐——不和谐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

心理和谐和其他事物一样,是会发展变化的,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和谐,它是一种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人的心理和谐即可以从相对的比较和谐变成不和谐,又可以从不和谐变成和谐,因此,心理和谐与否是反映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定状态,而不应认为是固定的和永远如此的。人就是在心理和谐——不和谐——再和谐这样循环往复中成长进步的[11]。当心理和谐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变化,会出现新的不和谐,个体通过自我调节系统,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来解决不和谐问题,消除不和谐因素,以达到新的心理和谐。心理和谐还具有时空特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心理和谐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人更多的时间处于和谐与不和谐之间。

3.3心理和谐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

心理和谐是比较而言的,绝对的心理和谐是不存在的,人们都处在较和谐和极不和谐的两端连续线中间的某一点上。一个人偶尔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行为和心理,并不意味着心理不和谐。心理和谐指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的状态,而不能只看一时性的偶然现象。心理和谐还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也因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存在差异。心理和谐作为一种理想的状态,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努力方向和参照标准。

3.4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集中体现和本质属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心理健康是以人的自我关系状态为心理内容,以和谐状态为健康标准的。而传统的心理健康观是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观的重要基础。因此,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的本质就是自我关系世界的全面积极和谐,它包含了个人自身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及人与意义世界和谐四个方面的内容[10]。这与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是一致的。但心理和谐不等同于心理健康。心理和谐存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心理要素的相互联系之中,侧重于要素之间的横向关系;而心理健康则侧重于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呈现的特性或状态。但是,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和谐,心理不和谐将影响心理健康。

3.5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主观幸福感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diener等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个人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性评价,反映了个体的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12]。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心理和谐的人有着较高的生活满意度,较多的积极情绪,较少的消极情绪。因此,主观幸福感作为一个综合的心理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体的心理和谐程度。主观幸福指数已经逐渐成为了评价一个国家国民幸福程度的重要指标[5]。

4结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实际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学基础。因此,心理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学工作者应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关注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5],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人的心理和谐的构建。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因此,建立恰当的参照体系、确立适当的期望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塑造积极的人生观是促进心理和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9]。

参考文献。

2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75.

3王登峰,黄希庭。自我和谐与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学解读。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3(1):1-7.

5林崇德。“心理和谐”是心理学研究中国化的催化剂。心理发展与教育,2007,23(1):1-5.

6陈赵阳。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和谐心理建设探析。攀登,2007,26(3):94.

7rogerscr.atentativescaleforthemeasurementofprocessin:steinmyork:freepress,1961:184-25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四

摘要:社会风险成为现时代的理论热点与现实焦点,一方面体现了人类对整个生态圈命运的担忧与关怀,是人类自觉意识与反思能力的提升的结果,另一方面反映出人类实践活动的价值维度需要重新审查与批判,需要对人类实践行为的社会效应与价值取向等进行深层反思与重构。我国的社会发展也是一个积极认识和治理社会风险的过程,这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也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内在要求。如何有效控制和治理社会风险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智慧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从可持续发展到科学发展观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逻辑发展与转变,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我国社会发展实况的准确把握和理论思考的不断深化。

社会风险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始终的普遍性概念,人类只要进行实践活动就必定存在风险。现今我国正处于社会全面转型的特殊历史阶段,既非纯粹的传统社会,也非纯粹的现代社会,而是一个诸多形态并存的多元社会。这一时期的社会风险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风险,又区别于人类科技负面性所导致的后工业化时期的社会风险,它是同时具有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等多时期特性的“共生风险”。这是当前我国社会风险的最突出特征。如何对其加以有效控制和治理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智慧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一、社会风险问题的缘起及意义。

社会风险凸显为时代问题,有其深刻的实践根源,与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结构的变革、生存样式的转换等密切相关。20世纪后半期,在对西方先发国家现代性带来的负面后果深刻而睿智的反思中社会风险逐渐被学界所关注,许多著名的西方学者如贝克、吉登斯、卢曼、拉什等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进而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用风险社会来描述当今人类社会的深刻特征,“人类进入了风险社会”、“我们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2]认为风险社会已成为人类不可规避的境遇。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从传统向现代、由农业向工业、由乡村向城市、由经济文化不发达向现代化过渡的急促而深刻的社会大转型和制度大变迁时期,这种社会转型具有高度的时空压缩性,传统、现代与后现代以及本土与全球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使社会转型中的各种矛盾聚集,风险加大,造成风险类型的多样性、风险主体的多元性和风险关系的复杂性、风险后果的严重性,使中国的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不仅使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也导致社会结构的迅速分化,进入了风险的多发期。在此过程中,我国社会中各种不和谐因素和风险蜂拥而出,甚至以一种激烈的、爆发式的形式表现出来。

治理社会风险就是要在发展中鉴别、减少、预防、化解、控制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社会风险,避免社会冲突,减少社会震荡,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积极认识和治理社会风险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也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内在要求。对社会风险的认识和应对水平,同样决定着发展的成效和人民的福祉。如果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任何问题都能解决,就会忽视经济发展过程本身也是社会风险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在社会发展上付出代价。

首先,善于治理社会风险,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风险治理不好难以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改革开放发展过程中沉痛的经验教训表明,不能治理好社会风险,就无法维护社会的稳定,也难以发展。即使发展了人民群众也不会有幸福感。

其次,社会风险治理是对党的建设、国家行政制度建设提出的挑战。治理社会风险是考验我党是否有能力使自己的干部队伍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避免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党是否能在不同层级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政府行政是否能具有行政统合性的自觉,能否在既有的政治基本制度基础上建立更有效的对社会矛盾的化解和控制机制。

再者,社会风险治理是对党和国家利益整合能力提出的挑战。对社会风险的治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随着改革的纵深发展,我国传统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出现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集团。这种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结果,也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必然趋势。但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占有社会资源的不同和利益的差别,相互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矛盾甚至冲突。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公平、合理、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的社会环境。

二、当前社会风险的表现与特点。

我们党所倡导的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发展状态,从现实发展来看,它依然会面临诸多风险的考验,在众多风险的冲击下,人们更能感受到和谐的难得与珍贵。“和谐社会是一个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也即在一个横向纵向两个方向运行有序的社会。”[4]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及其复杂性和严峻性进行正确的认识和清醒的分析。

首先,市场经济活动会带来社会风险。

市场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不断泛化逐步压缩其它社会关系的生存空间。当事人往往以个人利益至上作为其行为逻辑,追求自己的利益或维护其不受其他主体的侵犯,因此常常与其他利益主体发生冲突。当前这类利益冲突表现十分广泛,除了在日常生活中的经济纠纷以外,在动迁、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城市管理、医患纠纷以及劳动争议上引发了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甚至也成为家庭矛盾、亲人反目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当前存在的人们过高的欲望和利益预期,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由小变大,变成冲突。

其次,经济体制改革中蕴含的社会风险。

经济改革本质上是人们的价值重塑与利益结构再造,势必引发社会风险与矛盾。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引发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职工下岗、所有权改制、利益分配。过去我们习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思考问题,较少地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思考问题,结果是用高昂的社会成本去换取经济效益,导致对下岗职工欠账很多,转制企业职工利益未被充分尊重,形成巨大的社会风险。经济波动很容易激化社会固有的矛盾,引起冲突。

08年金融危机所导致部分企业的经营难以为继,但不按规定清偿职工的工资与支付补偿,引发群体性事件。股市和楼市的大幅波动所造成部分群体的利益受损,也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利益当事人的极端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此外,以养老、医疗、工伤为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为了分担和分散个人因疾病、工伤和丧失劳动力而遇到的社会风险。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统筹程度低、保障方式的身份化、等级化,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

再次,社会分化所带来的风险。

改革造成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分化,形成贫富差距与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弱势的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体容易产生相对的被剥夺感和被排斥感,带来社会内部不同阶层之间对立和冲突的风险。分配制度中群众与干部之间在分配上的差距成为突出的问题。征地与动迁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突出的方面。其中既有因对群众利益没有充分考虑与安排成为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也有在现实生活中当事者不顾大局,不讲道理,把动迁作为与政府部门进行利益博弈,试图投机获利的机会,致使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既得利益的形成导致社会风险。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对个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承认为起点的,个体利益最大化成为社会上普遍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随着改革的演进,在发展中已经取得的利益逐步刚性,正在形成既得利益结构。除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容易冲突外,既得利益群体常常成为妨碍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重要阻力,成为带来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也有可能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往往表现为:一是政府官员谋求私利,侵犯广大群众利益;二是政府官员背离科学发展观,片面追求政绩,损害广大群众的利益;三是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不能为群众及时解决问题,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当前,政府官员与群众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政府官员中的腐败现象、官僚主义、在发展中侵犯或忽视群众利益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漠视,甚至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目标也不善于用人民群众能够理解的话语表达,为人民谋利益的好事不能办好,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信任度,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成为引发集群性事件的心理基础。

第五,生态、环境与社会风险。

一是许多地方以牺牲环境和生态来换取发展,造成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受到损害。在发展中导致的环境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不仅容易导致群体之间的冲突,而且影响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是经济发展所导致劳动力的集聚和城市化扩张,也带来社会风险。大量的人口流动与生活转型,使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不同期待、不同价值和信仰的人口高度集聚,脱离了中国文化中熟人社会的约束,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体系,提高了发生越轨、犯罪的社会风险,也增加了传染病传播的可能。

其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基于历史因素和地区差别所形成的企业军转干部、复退军人、支内支边上山下乡人员、以及艾滋病患者等这些特殊群体集体上访,由于不同时期的审判标准和政策标准,在过去受到处罚的群众以今天的标准要求平反和赔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因素。

第六,自由化思潮所带来的社会风险。

一些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士对现存的社会制度不满,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的言论,对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方便快捷的网络媒体为这些言论的散布和意见沟通、宣传、力量的整合提供了便利,特别是对某些社会事件的报道、解说、影响的扩散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容易威胁社会的稳定。这种社会风险非常容易演变为政治风险。

第七,民族矛盾引发的社会风险。

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自治和民族团结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各民族文化与宗教的差异,地区发展的差异,宗教信仰的差异、民族地区的干群矛盾都非常容易导致民族矛盾、宗教矛盾和社会矛盾。这类矛盾一旦处理不善,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所利用,从而转化为社会冲突和。

第八,各种灾难事故频发的风险。

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灾害都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容易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的安定。如政府不能采取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会引起社会强烈的不满,动摇民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信心。

第九,社会风险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社会风险主要来自于当事者追求自己的具体利益,或因强烈的不满情绪而导致的非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行为,目的在于争取利益、发泄不满,但并不以挑战现有的政权和基本制度为目的。政治风险来自于有组织、有明确的政治话语和纲领的力量,其目标在于挑战现有政权和基本制度的合法性。如果处置得当,社会风险可以预防、化解和控制,一旦处置不当,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政治风险。

当代社会的风险与传统社会相比具有极大差异性。

一是风险的属人性,它是文明进步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造成的,更是与人的主观决断尤其是某些发展模式决策失误密切相关。

二是风险的不确定性,表现为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可变性引起的不确定性以及主体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即风险诊断上的不确定性。

三是风险的扩散性,全球化趋势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得各种意外、偶然、危险以及灾难频频发生并迅速传播开来。风险造成的结果是破坏了现存制度与秩序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制度以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使社会变得日益复杂和难以把握,更加脆弱和动荡不安。

任何对时代问题的积极回应都将指向现实世界,对时代问题提出诊断方案,探寻走出困境的可能路径。“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既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坚持和发展,也显示了对现实问题的密切关注;既昭示了我们党的风险意识的增强,对风险问题的警醒,也表明了对风险出路的积极探寻。就此而言,社会和谐与风险治理具有同一性,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必然是一个社会风险治理的过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5]当前社会矛盾高发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社会中主导的核心价值趋于弱化,人们的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和团体的利益取向呈现多元化态势,既得利益结构正在形成;信息的容易取得和相互攀比导致人们的心理预期往往高于现实条件的许可。在此基础上,利益冲突的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导致调处、化解的难度越来越大,带来了非常高的社会风险。

面对风险的考验,化解和治理风险,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如果说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保证的话,那么,预防和治理好社会风险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来看,治理社会风险在当前:

第一,深化对社会风险的认识与研究。

从一定意义上讲,对社会风险的科学认识比社会风险本身更加重要。对社会风险的科学认识与研究是正确应对和治理社会风险的前提,没有科学的认识就不会有正确的行动。

第二,加大资源的投入与整合。

从总体上看当前对治理社会风险的资源投入仍然不足,需要加大两种资源的投入。一是行政资源:即党和政府部门在工作中的重视程度,以及所掌握的政策资源和财政资源(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二是社会资源:即从社会上动员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国民收入的三次分配)。要在不同的工作层面加强对资源的整合。

第三,建立和完善工作载体。

建立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信访中推进接访、下访工作的制度化和建立信访终结机制;整合基层综合治理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和维稳方面的能力;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基础上形成大调解机制。

第四,健全民意表达与回应机制。

及时把握民意,疏导群众情绪,是取得社会风险治理主动权的关键。民意表达是人民群众实现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的基本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定、评估、监督的讨论,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与行政的社会满意度,有助于预防、减少社会风险的产生,形成治理社会风险的合力。

第五,引导社会舆论,培育公共理性。

治理社会风险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条件。积极营造追求社会和谐与进步舆论,营造正确处理个体、群体与社会整体关系的舆论,有利于正气抬头,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动员和社会风险的治理。要积极引导公众心理预期,防止公众因过高和不切实际的预期而引发社会矛盾,引导公众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化解矛盾。

第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以一定的理念和目标聚集资源提供社会服务,起到政府和市场无法或不易起到的作用。社会组织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源,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慈善活动、化解社会矛盾、帮助就业、参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等方面提了积极的作用。要善用公益性社会组织,鼓励、扶持它们的发展,健全管理体制,实行分类指导。

参考文献:

[1]刘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社会风险及其管理[d],南京大学社会学系,2002年,p10。

[2]ulrichbeck:risksocietytowardsanewmodernity,london,sagepublications,1992,p18。

[3]薛晓源、刘国良:全球风险世界:现在与未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教授访谈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年第l期,p48。

[4]郑杭生主编:走向更加有序的社会:快速转型期社会矛盾及其治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pl。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五

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中国古代思想家很早就提出“和”的概念,用以描述内部治理良好,上下协调一致的状态。例如,《易传》高度赞扬并极力提倡和谐思想,提出了“太和”的观念。孔子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思想。孔子及其学生所说的“和”,既是一个哲学范畴,又是一个伦理道德的标准和社会治理的标准,其本质在于统一和协调多种因素之间的差异。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并认为阴阳二气虽然处于不停的冲撞之中,但它们始终能够在“道”的统一下和谐相处。王阳明指出“天理亦有个中和处”。

先哲们的这些经典论,对中国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和谐观念成了治国安民的重要理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理论武器,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进行了有意的探索。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1957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篇重要著作,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这些正确的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2004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有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目标又被具体化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今,我们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六

一、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及其主要改革过程和成果简介。

1947年南斯拉夫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苏南关系开始恶化。苏联撕毁合同,同时撤走驻南专家,并在1948年操纵欧洲共产党情报局将南共开除,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为摆脱僵化的“苏联模式”由以铁托为首的前南斯拉夫领导人开始进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改革。自1950年开始的,结合本国实际而形成的以工人自治为基础逐步向其他方面扩散建立起来的经济、政治制度。

(一)经济成果。

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在经济上,实行以工人自治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1950年《工人自治法》的颁布,变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社会所有制,国有企业由工人委员会及其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之后,又将工人自治逐步扩大到其它领域。1953年颁布其它法令,允许农民自由退出生产合作社,强调集体化自愿原则。同年年底,大多数生产合作社解体,粮食产量提高,食品供应得到改善。农村基本实现个体农民为主的私有经济,后又在农村发展农民个体自治联合组织。1956年开始,南斯拉夫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逐渐减少,扩大企业的自主经营权,逐步实现南斯拉夫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1979年时,前南斯拉夫人均gdp已经达到2635美元。

(二)政治成果。

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在政治上,实行以社会自治为基础的政治制度。

“1963年,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第三部宪法,规定除党和军队外,所有国家机构和社会事业单位均应实行自治原则,”同时将国名改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之后南斯拉夫又进行了多次修宪,扩大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限。1971年再次修改宪法,设立联邦主席团,并在1974年起实行代表团制的议会体制,由基层自治单位公民选举代表团,再在代表团中选举各机构管理代表,同时要求代表团成员不脱产。除此前南斯拉夫又实行“协商一致”原则。代表团制的创立,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组织形式的丰富,也密切了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理由分析。

虽然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有了一定发展,最终却以前南斯拉夫解体宣告失败。这其中包含着多种复杂的理由。本文仅从其改革过程中的自身理由,即指导理论、政治、经济三个方面其分析探究。

(一)缺少科学的理论指导。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这是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提出的。无论是革命还是国家建设都需要理论的指导。虽然南共一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但是在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形成系统的直接以建设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为目的的科学理论体系,导致其在改革后期国内出现了各种混乱的思想。这是前南斯拉夫解体以及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改革失败的根本理由。

(二)改革过程中权利过于分散导致政治体制运转不灵。

社会自治是前南斯拉夫为克服苏联模式的弊端而推行的政治制度,通过削弱联邦权利来加强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利,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然而前南斯拉夫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过分的加强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利,导致严重的权利分散。因此联邦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大为削弱,导致严重的地方集权主义。“协商一致”原则被地方或基层所滥用,导致国内重大理由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因而人民内部矛盾扩大。在立法上,联邦同共和国直接的立法有许多不同甚至冲突之处,导致很多理由不能得到一致性的解释。因而导致其政治体制运转不灵。这也是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最终走向失败的重要理由之一。

(三)经济上始终没有形成独立市场。

前南斯拉夫为突破僵化的苏联模式的经济体制,通过社会所有制取代国家所有制。逐步减少或取消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行平等竞争以打破垄断。前南斯拉夫在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且自始至终的市场。前南斯拉夫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当中最早实行开放政策,却由于冷战时期国际环境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上的差异的影响,其在引进外资上并不成功。经济上的理由,也是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的又一重要理由。

三、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启迪。

(一)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

中国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行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并以此进一步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自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各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都坚持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我国的实际进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投入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推动中国更好的发展。

(二)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确保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有效地将群众所想所求反馈到中央政府,可以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防止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脱离。但是在深化社会主义改革之时,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必须防止人大代表腐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同胞的利益,保护我国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真正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确保我国这样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资的多民族国家的完整和统一,防止极端民族主义、独立主义、沙文主义,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防止地方集权。

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引导各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宝贵的意见和倡议。同时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机关进行民主监督,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在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改革中,共产党必须引导各民主党派敢说话、说真话,真正落实社会主义民主。在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上,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使理由快速集中解决。

(三)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过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实践所证明的符合我国实际的经济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经济飞速发展,人民收入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理由,如住房理由、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理由、贫富差距拉大理由等。但是不能因为理由的产生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本身。解决这些理由的关键是:在充分利用市场调节这个“无形的手”的同时,必须坚持国家宏观调控这个“有形的手”。党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是否幸福放在经济发展方向规划的首位,不仅仅以经济数字的增长作为其制定规划的参考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地方主义”,杜绝地方性垄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理由。特别是要鼓励国内企业的科技创新,使我国对外贸易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科技密集型产业的转变。从而真正地提高我国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语。

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改革与探索虽以失败告终,但这并不能掩盖其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是被历史证明了的符合中国国情发展道路,然而却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唯一道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虽然充满了坎坷,但是近五百年历史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处处都充满值得我国学习借鉴并克服困难的经验财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只有在不断地吸收借鉴这些经验的同时做到理论创新,才能带领我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参考文献。

[1]乔志忠。铁托的建国之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得失谈[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4):66.

[2]列宁。怎么办?[a]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第3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40)。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七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提出有一个过程,它的内涵科学、丰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念的提出和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应从多方面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经验到理论、从想法到规范的确立。从此,中国正式迈入和谐社会理论的实施阶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问题,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继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及其任务。此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阐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决定》中提出的28个字的总要求:”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总要求具体表现在:到2020年,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等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奋斗目标和任务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马克思、恩格斯汲取人类思想史上丰富的和谐社会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不仅直接使用和肯定了“社会和谐”的命题,而且生动地描绘了未来和谐社会的情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建立一种克服资本主义内在弊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人联合体”,以达到和谐的境界。

(二)深化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总结的成功执政的基本经验。从根本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更好地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念,反映了我们党在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有了更成熟的认识。

(三)深化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道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有严重失误,主要表现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最终导致“”的悲剧。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轨道上来,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集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有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偏差,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并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给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在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面发展,这也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全面小康社会不仅是物质生活比较殷实的社会,同时又应当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认真解决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腿长、社会腿短”的不和谐现象,让人民群众不仅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更加富足的物质生活,同时又能充分体验政治民主和文化繁荣所带来的进步,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将进一步得到体现。这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人民长期奋斗和不懈的努力,我们已经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有利条件。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必须牢牢地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正确途径:

(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入与自然相和谐。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

(五)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八

虽然还没进入社会,还是一个在学校读书的一名普通学生,但是通过这个学期的毛论课的学习,我明白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下就是我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见解。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高高地举起了和谐的旗帜。对外,我们倡导建设一个和谐的世界;对内,我们把建设和谐社会摆上突出位置。和谐,成为中国内政外交重要的价值追求,也成为新时期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的新智慧。

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是相互关联的整体。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社会整体的要求,归根到底,要靠千千万万个体的人去践行。一方面,建设和谐社会是亿万群众的实践,他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能不能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他们能不能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和自觉实践者,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另一方面,个体内心世界的和谐及同外部环境的和谐,也就是人生的和谐,本来就是整个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人生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就越来越高;和谐人生的代际交替和传承,就是和谐社会的永续发展。因此,在从宏观上准确把握建设和谐社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高度重视个体和谐,切实关注个体和谐,着力促进个体和谐,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帮助尽可能多的人们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以个体人生的和谐推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当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民主”一词的原意,就是“大多数人的统治”。民主一定要尊重和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人民群众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民主是体现绝大多数人意志的新型民主。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六全会再次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发展形式,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公平正义作过深刻和全面的系统论述。他们认为,人类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真正公平,“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决定分配,分配的前提取决于可供分配的产品;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公平及其实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他们还认为,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及其实现还有自身的特点: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依据只能是劳动,也就是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状况不尽相同,分配的结果必定是不公平的。二是机遇和环境是公平的,社会主义社会最大的公平就是阶级差别已经不存在。只要是有劳动能力的人,社会都会为他们发挥才干提供平等的条件,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各尽所能”。三是社会调剂,也就是说,在社会成员分配之前必须作必要的扣除。扣除下来的劳动产品用于再分配,包括救济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从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规则看,它必须包含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四个原则,是一个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这四个原则是:第一,保证基本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讲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等。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这就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与此同时,必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第二,机会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平等发展机会,具有大致相同潜能和相同意愿的社会成员应当有着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在参与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之前,机会平等的原则要求摒弃先赋性因素(比如身份、家庭出身、性别等)的影响,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力。第三,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要根据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在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有差别的,因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有差别的。按贡献进行分配,就是要把每一个人的具体贡献同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做,有利于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四,社会调剂的原则。也就是对一次分配后形成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普遍地共享发展的成果。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人们能力、机会以及具体环境的千差万别,由于制度和规则等方面的不完善、不配套,由于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在初次分配之后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合理乃至不公正现象。因此,在初次分配之后,社会有必要进行再调剂。这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以所得税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转移支付体系。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公平问题,比如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农民、工人(特别是失地农民和下岗失业工人)等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对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公平问题,要做全面、科学的分析,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解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对一些敏感性问题,既要克服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官僚主义,又要防止进行人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九

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领导能力等方面着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需要指出的是,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时候,有许多问题是要深入探讨并加以注意的。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都是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必将极大地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和社会具体实际联系起来,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前提,以安定有序为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诚信友爱为品质,以充满活力为状态,以先进文化为灵魂,以民主法制为保证。确实解决好现实社会中的医疗、上学、买房、就业等问题。

总之,我们要根据经济发展能够提供的条件来解决好社会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中国共产党探究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选择和必然结果。当前,我们必须把握和运用社会发展规律,真正按客观规律办事,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命题。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那么,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我们认为,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把握人类社会和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才能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所谓规律,即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不可改变也不能违背,但我们可以认识、把握和运用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和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和不断进步的,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有规律的,人们的社会实践必须是合规律性的活动。由此可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握人类社会和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进程。翻开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不难发现,和谐与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类社会不懈追求的重要目标,始终是人类社会前进和发展的基本取向。在中国,从孔子的“和为贵”、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到康有为的“大同书”、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无一不具有和谐的特性,至于儒家理想的“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则反映了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和谐。在世界,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最早把和谐作为哲学的根本范畴,主张和谐即美;柏拉图阐述了“公正即和谐”的观点;19世纪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撰写了《和谐经济论》,认为“一切正当的利益彼此和谐”。他们不仅追求和赞颂和谐,而且力图解答何为和谐的问题。可以认为,人类社会由蒙昧到野蛮再到文明阶段的演进,就是一段不断走向和谐和新的更高和谐的历史行程。

指明了通向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毫无疑问,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构件。

必须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更新类型和更高层次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科学发展为基本要求、人民利益为核心、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目标,整合社会的方方面面,调节社会的各种关系,实现一种整体的、全方位的、科学的、人文的、长期的、根本的、稳定的、有利于发展的和谐。一般而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

规律内存于纷繁复杂的事物之中,隐藏于许许多多的偶然性之后,正确认识和把握规律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二字,越是如此,我们越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我们要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敏于发现,最终到达认识的自由王国。

之中,运用规律大有可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坚持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尊重规律,重在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一句话,真正按社会发展规律办事。

认识事物,重在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重在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其实就是要不断认识规律和运用规律的实践过程。我们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实际,着眼时代,面向未来,重在实践,努力认识、把握、尊重和运用社会发展规律,真正按客观规律办事,科学、高效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一切忽视规律的倾向和违反规律的做法,则是应该坚决反对的。

[1]胡锦涛,扎扎实实规划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n].2006.[5]胡锦涛,中共十七大报告.2007,北京:人民出版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一

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但由于我们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潜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因此,体现公平,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行政等手段,抑制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重点解决好合理税负、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受益差距、增加就业等直接关系利益协调的各种问题。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说到,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全面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胡锦涛同志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主要环节包括:树立和谐理念、抓好经济发展、关注民生问题、构建和谐文化、融洽干群关系。

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化,也是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的发展理念、和谐理念。其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并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统筹协调,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才能得到发挥,使人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地释放。

(2)抓好经济发展。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经济长期搞不上去,人民群众得不到实惠,社会不会和谐;经济搞上去了,但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民群众不满意,社会也不会和谐。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其关键在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了区域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贯穿始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降低消耗,减少污染,用高水平高质量的发展成果构成经济总量,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善处理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都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

(4)构建和谐文化。文化作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立足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大力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文化,用和谐文化来整合社会意识,规范民众行为,引领社会前进。我们一方面要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另一方面要着力引导社会舆论,深入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生动和谐的社会主流舆论。此外还要大力发展我市的文化事业,充分利用我市艺术节的成果,发挥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特有功能。

(5)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群众是基础,干部是关键。干群关系决定着人心向背,影响着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全局,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突出的地位。

放眼神州大地,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一幅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生动画卷正在全方位展开。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正确指引,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我们一定能够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中,在中华大地上谱写出万众一心共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业的历史新篇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三

摘要: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不懈追求和奋斗目标。我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地位。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关键词:社会发展规律和谐社会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开始形成,为了适应这个布局,我们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亟待解决的。

(一)中国传统和谐思想。

致,增大力量。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各种和谐社会的理想,而最具代表性的是“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小康社会”指一种生活宽裕、上下有序、家庭和睦和讲究礼仪的社会,而更高级的社会则是一种公有共享、其乐融融的“大同社会”。

(二)西方和谐思想。

而在西方,也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蕴含社会和谐的思想。西方的和谐思想也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最早把“和谐”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赫拉克利特在肯定和谐价值的基础上提出“对立和谐观”,认为自然是从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从苏格拉底开始,“和谐”被引入政治和社会领域。柏拉图阐述了“公正即和谐”的观点,提出统治者、军人和劳动者三个等级应各司其职、互不干扰、都有节制,这就是“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权应该由中等阶层来掌握,这样就能很好地协调贫富两个阶层的利益,避免矛盾和冲突,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16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社会出现贫富分化严重、阶级矛盾突出、政治秩序混乱和社会生活极不和谐等现象。这种混乱的社会状态使一些思想家提出反对资本主义、向往理想社会的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和傅立叶把他们设计的理想制度称为“和谐制度”。在马克思主义之前的空想社会主义,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全世界都知道》提出过“和谐制度”必将取代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英国空想社会学者也曾提出过“新和谐”一词。而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社会主义美好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思想的正确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人类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东方都一直追求的一种社会的平等、安定、和谐,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狭义的。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则是广义的。正因为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同时,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属性。它应该是一个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能够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发展产力的社会;一个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人们能够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等相处、民主协商、自由发展的社会;一个人民群众通过己的辛勤劳动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既然社会和谐是一种属性,它会渗透或体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它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十分丰富。胡总书记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应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和谐社会。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活力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社会主体的活力,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二是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创造等;三是社会生产、生活的方式和机制所具有的活力,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并发挥其功能。这三个层面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统一构成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促进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我国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二、一些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把发展放在首位,打破旧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出现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收入分配差距不能拉得过大。应当把这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群众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尤其要消除产生分配不公的不合理的甚至是非法的因素。一方面,应当继续鼓励人们走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路子;另一方面,应当坚决防止那些利用种种非法手段搞歪门邪道的人。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调控,让那些能力和条件较差的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和谐社会问题的关键。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我们能有今天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得益于改革开放;创造中国更美好的未来,仍然要靠改革开放。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在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中实现和谐。要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以及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保证。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稳定就没有和谐。稳定与否,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总之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在党的带领下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前进,党和政府应该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广大人民群众应以积极热情,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作出贡献。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四

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了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从广义和狭义的区别上来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狭义的。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则是广义的。正因为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从社会学角度界定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六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和谐社会问题的关键。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不发展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我们能有今天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得益于改革开放;创造中国更美好的未来,仍然要靠改革开放。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在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中实现和谐。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以及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稳定就没有和谐。稳定与否,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理论意义: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

实践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五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2005年2月又提出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总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工作共同愿望。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和发展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刻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的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只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了,农村繁荣了,才能加快构建和谐农村步伐,开创和谐农村的新局面。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来看,农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农民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民的就业权力未能得到根本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等。我们必须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从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收入差距来看,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群体差距当中,最大的是城乡差距。因此,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农村事业的发展情况来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示我们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条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内容极其丰富,涵义十分深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在新农村建设中具体体现。

1、生产发展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首先是发展经济,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而生产发展是基本前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只有生产发展,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生活宽裕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根本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根本目标就是为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让农民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生活宽裕就是要逐步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家庭普遍增加,有富余的财富,不断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过上富足的生活。这当中既包括衣食住行的保障,解决最基本的生计问题,还包括生老病死等社会福利保障。必须通过各种渠道,逐步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差距不大的公共服务。

3、乡风文明为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了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

乡风文明就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的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农民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变。建设文明的乡风,满足农民的需要,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精神动力,而且可以引导人们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4、村容整洁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创造了和谐的美好家园。

村容村貌不仅反映农村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生产发展、投资环境和农民的生存环境。良好的环境是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有利于提高农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农村赢得新的更大的发展创造条件。村容整洁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既要重视生态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又要合理规划布局村寨,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崭新的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缩小了城乡差别,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

5、管理民主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民主自治水平,提高农民的参与层次,真正给农民平等权利,让农民当家作主。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切实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农村改革。积极稳妥的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第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求助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投入,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第五,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当家作主。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最广大人民享广泛而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政治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切实保障农民在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机制。第一,提高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水平和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真正办好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农民迫切想办的事。第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保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落到实处,还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第三,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使二者互为促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第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积基层,为农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措施,方便农民群众诉讼,切实解决农民官司难的问题。

(三)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和谐文化。

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有了明显改变,农民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变。但由于历史的、自然的、经济的多种原因,农村的精神文明程度还比较低,不少落后的价值观念、陈规陋习、生活方式,不仅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严重制约着农村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建设和谐文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文化条件。因此,第一,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激发农民的群众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第二,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尊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使之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和谐的人际关系。第三,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的和谐创建活动,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农民群众参与,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第四,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保护和发展有地方的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进和谐乡村建设。为此,第一,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做到方便农民、服务农民、明确责任、提高效能。第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等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认真解决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问题,做到矛盾纠纷早发展、早调处、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第三,广泛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五)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健在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展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第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为此,要提高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本领。第二,做好群众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要增强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提高领导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本领。第三,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第四,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制定好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引导农村根据城乡统筹战略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各个部门力量的整合,多种资源的整合和项目的整合,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参考文献:

(1)。

[3]吴邦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人民日报》,2006.10.20.(2)。

[4]李忠杰:《论建设和谐文化》,《光明日报》,2006.10.19(9)。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六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中国和西方的古代哲人都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中国文化自古以“和为贵”。西方近代最早提出“和谐社会”概念的是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他认为,在自然体系内存在和谐的秩序,在社会体系内同样存在和谐的秩序。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了关于“自由人联合体”或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的发展阶段,往往既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正在向人均3000美元的新目标跨越。如果政策把握得当,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反之,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为了创造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同时,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我们党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为了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并把新的社会阶层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必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要特别防止出现在经济建设上舍得投入,而在社会事业发展上无所作为的倾向,要切实把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动、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促进经济建设与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同共进。

二是正确处理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要自觉把社会和谐作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财政、信贷、就业、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手段,逐步建立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正确处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法治是和谐的灵魂。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否则,“无法可依,就会无法无天;有法不依,法律没有权威,也会天下大乱。”当然,我们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六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必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抓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各级人大在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方面,大有作为。首先,在依法行使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要使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力求所有人享有同样的权力和义务,必须符合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的最大利益。其次,要通过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侵犯。英国哲学家培根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犯罪不过是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污染水源”。司法公平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应把司法监督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通过司法监督,特别是个案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抓稳定,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另一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责任分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一是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切实代表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还是处理来信来访,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二是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社会保障、再就业、帮困助残等工作,关心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工作和生活问题。三是督促政府和司法机关加大社会建设和管理力度,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抓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求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同时也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尤其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前些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了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气、水污染严重,矿产及森林等资源遭到掠夺性开采,教训十分惨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履行好职责,把促进生态建设,保护资源和环境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促进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实用17篇)篇十七

和谐本身是一种有序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社会运行有序,就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出现偏差则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目前,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等各种条件的约束,也因为我们努力不够,作为社会主义题中之义的平等、民主、自由等的实现程度总体上还不高,社会有序运行所需的法律、体制、机制、秩序、规范、组织、管理等还有不少问题,因而我们面对着大量严重的权利侵害现象、党群干群以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关系紧张现象、刑事犯罪案件发生率上升现象等等。社会安定在当前成为人们普遍的渴望和需求。对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强化秩序规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必需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协调机制的发育、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等途径,来保证社会安定和运行有序。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是衡量是否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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