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JQ文豪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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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一

1、整治居民区。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清理小区垃圾、残土,清理小招贴及非法喷涂广告、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取缔露天烧烤及乱设乱立的广告牌匾,清掏污水井、化粪池,投放鼠药,实现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县城建局负责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2、整治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清运垃圾残土,捡拾白色垃圾,清理小招贴及非法喷涂广告,整治污水渠、臭水沟,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广告牌匾,使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广告、牌匾设置得当,完好整洁。同时,要建立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负责施划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的交通标志,在交通路口、铁道路口增设警告标识,设立安全隔离杆,实现交通标志设置得当、整洁完好,安全措施到位。县交警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

3、整治村容镇貌。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村容镇貌进行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整治占道经营,清除垃圾残土,清掏排水沟渠,圈养家禽家畜,实行柴草堆、粪肥堆、物料堆、厕所四进院,拆除残墙断壁,补种花草树木,增设绿地,并镇区街路两侧破旧建筑立面进行修复、粉饰,清理规范广告牌匾。县交通局负责整治高速公路沿线,清除高速公路两侧的乱堆乱放、乱设乱立现象,规范广告牌匾。通过整治,实现县、乡镇主要街路及高速公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柴草堆、粪肥堆和物料堆、无散养家禽、无残缺树木,有碍观瞻的建筑、广告、牌匾得到有效整治。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

4、加强城乡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镇绿化工作,在绿化工作中,要积极落实补栽枯死苗木,增加绿地覆盖,加强管理养护,做到“净化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结束。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xx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副县长。

副组长:xx县城建局局长。

成员:xx县城建局副书记。

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xx县交通局副局长。

xx县卫生局副局长。

xx县环保局副局长。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祝贺岭(兼)。

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4月30日。)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任务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整治活动要求,结合各自任务,整治城乡环境面貌。5月25日至5月29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县城建局牵头,组织环保、工商、交警、劳动等部门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设乱立、马路市场、出头市场、占道待工、垃圾残土、交通秩序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5月30日、31日,迎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检,并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6月2日至6月10日。)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6月11日至8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8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9月,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检查;10月1日至年底,省检查组将进行暗访。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积极的态度、高涨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下大力气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参与,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三)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整治工作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接受监督。

(四)明确目标,巩固成果。要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我县的城乡建设得到加强,镇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争取在20xx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二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20__年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近日,市食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点、线、面各有侧重并相互结合的方式,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探寻规律,强化科学施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前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问题,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经营特点,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重点区域的面,重点业态、重点品种的点,以及重点问题的线强化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认真研究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措施清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突出风险隐患。要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进口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无中文标签食品、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督导,保障工作成效。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治理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针对高风险区域、重点问题的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强化现场督促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相互衔接,打好组合拳,避免各自为战,甚至是相互推诿。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好的监管措施和治理经验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着眼“三小”,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快完善和强化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措施。要强化宣传、规范和引导,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食品生产加工条件,购进和使用具备合法并可追溯来源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能够识别和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要切实将农村集市和庙会等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努力实现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强化农贸市场、集市、庙会等农村高风险场所监管工作;集市开办者、庙会主办者要采取备案等方式实施管理,入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实名登记或备案,食品经营条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经营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要予以取缔。要强化对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向农村食品店和摊贩供应食品的游商要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相关食品应当具备合法的来源证明;食品送货车要明示身份,鼓励实施统一管理。

四、示范引导,提升农村食品供应渠道安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设立乡村便利店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发展,支持、培育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主渠道。要通过指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工作,以树立典范的方式引领农村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有效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五、宣传普及,做好经常性教育和引导。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鼓励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不断打压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集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规模、全方位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环境整治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集镇管理的难点顽症,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整治前后集镇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镇容镇貌的显著改观。

为努力提升集镇市容环境质量,对集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无序停车等影响集镇环境秩序,降低集镇品位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稽东镇的.集镇形象。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以朱力望同志为组长,孟雁凤同志为副组长,孙法中、蒋志君、胡倡华、蒋海江、余叶娟同志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小组,主要负责人员调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蒋海江同志兼任。

整治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7月31日)。

通过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舆论宣传,使广大集镇居民积极支持整治活动,动员群众人任参与,为整治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整治(8月1日—8月12日)。

第一阶段(8月1日—5日):乱搭乱建专项整治。集镇部分经营户私自搭建钢棚、竹棚等构建物如果严重影响交通和镇容镇貌,在舆论宣传、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基础上,还未自行整改的,将进行统一整治。

第二阶段(8月5日—10日):集镇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这一阶段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巷规范”的原则,会同工商、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第三阶段(8月10日—8月15日):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主要针对集镇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整治,保持集镇路面卫生整治、干净。

(三)巩固提高(8月15日—8月31日)。

整治后,侧重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

1、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要提高对本次整治活动的.认识,强化作风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沿街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做好门前整治工作。

2、落实管理,提高成效。对集镇道路要严格按县级街容达标路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把开展集镇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同平时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工作,确保整治突击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乱搭乱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无序停车等现象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结合本次整治,不断总结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新经验、新方法,研究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集镇环境秩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四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推进会在毕节市金沙县召开,会议现场观摩了金沙县扫雷行动成果,组织金沙县、赤水市、乌当区3个先进县(市、区)交流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经验,安排两个落实不力的县作表态发言,并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进行再督导、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守住底线,补齐农村食品安全思想短板。认真梳理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和"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治理行动中是否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和不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当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会议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找准问题,补齐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短板。针对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推进不力、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力争做到学习上再深入、认识上再提高、重视上再加强、保障上再提升、工作上再细化、落实上再强化、观念上再转变、思路上再调整。要"干"字当头,在迎难而上、力创佳绩上下功夫、求实效、作表率。要"严"字当头,在严格执法、重典治乱上下功夫、求实效、作表率。

会议强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精准发力,补齐农村食品安全机制短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强化扫雷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和考核,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资源配置,推动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五

xx年上半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乡食安委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人民群众的身体和饮食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党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乡人民的食品用药安全,乡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了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我乡食安委与县食安办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各村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3份,明确了监管工作职责、措施和任务。

在xx年春节期间,针对食品消费的特点,我乡在农贸市场以及小型超市对消费量较大的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冷冻产品、生鲜食物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严查销售过期产品等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并对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馆实施严格监控。

以宣传新《食品安全法》为主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全民意识,努力推进社会共治。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相结合,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维护食品安全、人人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值守人员,保持联络通畅,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响应迅速、处置有力、上报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六

近日,全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在贵阳召开,各省(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食品药品稽查专员柴保国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全国各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暗访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以及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舒勇汇报了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贵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开展了"清源、净流、利剑、扫雷"专项行动,以"四抓"(抓工作部署,明确监管责任;抓督导考核,确保落实到位;抓关键痛点,重处违法行为;抓典型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对贵州省开展食品流通监督考核评价工作,以及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导检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

会议期间,柴保国一行参观了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考察了贵州省大数据建设和食品安全云建设情况,并深入黔西南州检查调研基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七

乡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乡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责任制度。并将全乡10个村1个社区分成两大片区、四个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确保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推动。

乡党委、政府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广播、标语、展板等载体以及印发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普及农村垃圾治理和卫生常识。截至目前,全乡共计发送手机短信3000条次,广播宣传10余次,制作宣传展板40余处,悬挂横幅7处,张贴标语1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利用农闲时间,采取入户交流、读诵顺口溜等方式加强农户家庭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并做到治理宣传单、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上墙100%。

一是加快垃圾收集硬件建设。乡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村社实地踩点,合理规划垃圾池布设,科学引导各村自主实施垃圾池建设。充分利用村级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资金,对原有垃圾池进行维修整治,新建垃圾分类池和收集池81个,新购垃圾桶70个、垃圾运输车1辆,引导农户自备垃圾筐1200余个。二是注重清扫保洁队伍建设。在保持社区4名清扫保洁员的基础上,以村组为单位选用有公益事业心的村民57名充实保洁力量。建立保洁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管理。

乡与村(社区)、驻乡单位签定治理目标责任书,与社区居民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与村社居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将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户、到单位,同时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借力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有利契机,探索农村垃圾治理以公司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有效提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效率。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综合整治,优美环境迎国庆动员大会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以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环境喜迎国庆节。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科技、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此次活动时间从20xx年9月上旬至20xx年10月中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九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

20xx年,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落实办事处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纳入街道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科学选择适合本地特点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分类处理模式,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

三、主要内容。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村街道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其它垃圾)和炉渣建筑垃圾“4+1”分类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和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

2、有害垃圾。

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

3、湿垃圾。

即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根、菜叶,动物蹄、角、瓜皮、果屑、蛋壳、鱼鳞、蛋壳、毛发、植物枝干、树叶、杂草、动物尸体、牲畜粪便等废弃物。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

4、干垃圾。

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

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不能投入干垃圾(其他垃圾)桶,要单独投放至村委指定的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点要设置标识。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

1、农户先按“两分法”即“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它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单独投放。

2、农户自行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村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房),其中可回收物投入蓝色垃圾桶,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投入绿色垃圾桶,干垃圾(其它垃圾)投入灰色垃圾桶,有害垃圾投入红色垃圾收集箱(桶);或者由村保洁员(或分拣员)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村分拣站(分类收集房)。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社区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合作,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村设立有害垃圾收集箱(点),单独收集存放,集中收运进行统一处置。

3、湿垃圾(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采取机器制肥、太阳能沤肥房、微生物发酵和低温热解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就地处理,或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

4、干垃圾(其它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填埋或资源化处理。

5、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垃圾。实行分流收集,拆解、破碎、分类处理。

6、炉渣、陶瓷及渣土、砖瓦等建筑垃圾。以村为单位就地集中处置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设施配备。

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压缩式垃圾收运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党建引领,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村社区、站所室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一事一议”收取各村垃圾处理费。同时鼓励社会帮扶、捐资助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督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一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上级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胜之战的工作要求,构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治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总体目标:20xx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xx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xx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xx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xx元;按照临办〔20xx〕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xx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xx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二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三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优美和生态和谐。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解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所有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

通过3年(20xx-20xx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和化粪池,使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彻底改变,全面实现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新农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方式作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检查,因村制宜,各行政村根据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现状和污水排放量,制定切实可行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订集镇总污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于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要综合考虑村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单户型等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鼓励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一)新建一批,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且满足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集中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集聚程度较高的村庄,应通过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貘复杂的村庄,宜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建设和管网配套应符合规范,雨污分流,出口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池建成后,做到污水净化、村庄绿化,人工湿地种植亲水性植物,对池面进行覆土、绿化,美化环境。

(二)整改一批,提高处理效果。

(2)修复原有处理设施。对原有处理设施存在管网破损、污水池内无水或水量较少、处理效果较差的,要完成管网修复、窨井防渗、配套管网建设等,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达标排放。

(3)提高标准整治一批。对于各方面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应在20xx年度整改完善,提高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

(4)按照上级要求,对于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目前污水处理效果不是太理想的、应当整改设施,做好无动力或微动力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一批,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对农户户厕的规范化改造,针对农村化粪池构造不合理、建造不达标的情况,要做好政策处理,动员村民弃旧建新,建造防渗化粪池。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

(3)要求各村将已建的排污管道、窨井进行清掏沉淀物和杂物清理,对缺损的人工湿地亲水性植物进行补种、修枝等养护,保持人工湿地不堵塞,保障治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4)将农村门口塘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通盘谋划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任务,安排在20xx年度的13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24个自然村,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15个自然村,分三个阶段来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在20xx年度实施的共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行政村,第三批次4个行政村。在20xx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新建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的行政村在20xx年3月底前,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初,第二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到20xx年4月底,第三批次行政村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20xx年12月底,13个行政村完成工程验收、文本制作、项目申报等各项收尾工作,各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是作为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村建立相应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个工作片,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严格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对项目资金补助进行申报。各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报市财政局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补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额的80%,村自筹20%。

到20xx年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的,按标准进行补助;纳管率未达到60%的,不予补助。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五

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指南》,按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将已建档小作坊按照风险等级开展动态监管,基本实现对小作坊开展有序监管和有效治理。将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非法添加等情况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在食品销售环节,坚持检查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购进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有序。加强对农村超市内的现场制售的监管。重点检查超市经营的制售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相符,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标注,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制作销售销毁数量记录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委会报告,并做好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指导。加强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小餐饮、“农家乐”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56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9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44户次,抽检食品202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5件,罚款186200元,责令整改20户。我局将继续认真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六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区环长办〔20xx〕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治理完成后60%自然村、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乱排乱放现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一)治理村庄名称。

武村村渔民安置小区。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武村村有自然村5个,户籍人口1181人(以公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常住人口490人(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33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254户(以第7次全国人口普查或者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按照60%自然村和自然村中60%常住户数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要求,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96户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约5万元,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组,生态环境、城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鼓励群众自筹部分资金、投工投劳参与治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镇、村两级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文件,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对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7篇)篇十七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的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推进“平安包河”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根据合肥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部署,今年加强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程监管,重点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尤其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的“两边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重点针对集体餐饮食品的食品安全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工作。

1、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在全区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检验监测制度,狠抓监测措施落实,充分利用检测资源,组织以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检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2、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和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特别要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继续抓好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3、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重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工作。

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确保发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抓好监管区域、人员、内容、责任、考核“五落实”,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性产品开展区域专项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5、深入开展三批28类食品安全生产准入行为专项整治和重点食品专项抽查。继续在农村开展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为重点的三批28类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并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地区,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6、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按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制品。加强检验检疫,保证肉品质量,规范完善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

7、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的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

8、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开展集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流动送货车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并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履行食品质量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9、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暴露出的腐竹、小麦粉等食品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10、以“*”、“*”、“*”、夏季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月饼、粽子、夏季冷饮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消费安全。

(四)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

11、深入开展中小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中小餐饮单位餐具消毒保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仓库管理等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对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的检查,要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重点检查食堂基础设施配备与环境卫生状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记录,食品贮存及加工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坚决消除集体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12、继续深入农村餐饮和农家乐旅游餐饮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的指导,对乡村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开展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要针对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镇及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要求,加强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整治实效。

(三)加强督查,提高效率。要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曝光率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开展专项督查,各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按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工作不力查处不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将以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任丘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北漕口、出岸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

(四)消费环节。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出岸镇各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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