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

时间:2023-11-07 作者:飞雪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

一份好的月工作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下一个工作周期的工作目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实用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指导。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为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证妇女的可持续发展和开创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格局、新模式,是妇联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新的课题,按照省妇联的要求,我们针对**市目前在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情况如下:

一、妇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妇女发展中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女性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人的素质,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三个方面,它是制约一个人以展的主要因素。在当前,虽然涌现出许多女性高级知识分子和管理人才,但从女性整体看,女性整体素质还处于偏低状况,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已成为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我们对三个县(市)区城乡调查情况看,妇女的生存和发展仍面临很多困难。

一是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传统观念根深帝固,并不会因为有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而烟消云散。某些政策本身虽然没有性别歧视因素,从形式是是对男女一视同仁,但是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则于传统观念的作用,往往使女性失去了平等的机会,就影响和制约了女性的进步与以展。如:教育和培训作为对人的生产潜力进行开发的手段,是促进社会以展最根本的动力,然而,在农村,在农技培训的机会上,就会因为受以男性为主导的传统观念影响,在家庭中向男性倾斜。虽然大多数妇女有强烈的培训意愿,但因为缺少机会而无从实现。在农业增长越来越依靠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农村妇女在生产中的这种弱势地位就势必影响她们自身的进步,也势必会影响到生产。再如,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企业用工市场化,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就会有企业考虑到妇女生育而不愿招用女工,或在招工同时附加限制条件,使用女工最佳年龄段。

二是婚姻家庭的沉重负担。在这方面,妇女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其一是传统的家庭角色分工给女性增加了负担。其二是一些女性面对死亡的婚姻,出于对子女的考虑,对传统观念的屈服,对再婚的恐惧等原因,宁可维护死亡的婚姻。这不但使女性的发展受到限制,也使女性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即使离了婚,面对生活,面对社会,也会感到十分艰难。

三是贫困问题。在农村妇女和城镇下岗失业妇女中还存在很大一部分贫困妇女,她们因生活困难导致健康水平下降,更谈不上发展,有的甚至连子女教育都负担不起。这样又造成这些家庭的子女素质问题,形成恶性循环。

妇女素质关系到整个民族的素质,也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一步解放。素质不高,必然会制约妇女的发展,更难以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等。所以,妇联组织应进一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把提高妇女素质贯穿于妇联工作的全部工作之中。一是各级妇联应努力将性别意识纳入国家的各项政策之中,为妇女发展消除障碍因素。要抓住妇女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开展调研,并提高调研工作对参与、影响决策的认识中,既要注意努力解决现存的问题,又要注意对政策的超前研究、创新研究,注意敦促政府消除有关政策在实施的影响妇女发展的不利因素,保持妇女和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不要等到不平衡和不公平显现出来以后再纠正,努力争取在改革制定之时,就把性别因素考虑进去。二是要积极促进有关妇女发展改革的落实。要努力纠正和避免一些改革在贯彻过程中,由于受传统偏见、陈旧方法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而构成的制约妇女发展的障碍。要定期对一些政策进行评估,评价它对男女带来的不同影响。及时纠正在执行过程中的偏颇,以利妇女的发展。三是要加强女童教育。女童教育是妇女教育的基石,女童教育有其特殊性,常常与家长的性别观念相等地。加之教育有它的'最佳期,错过了就很麻烦,所以,要把它纳入到妇女工作的重点内容。四是要教育妇女弘扬“四自”精神。要用“四自”精神激励妇女自强不息,树立自信和自我发展意识。

一是妇联干部知识面窄,眼界不宽,在工作中缺少。

新思路、新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

二是妇联干部流动慢,老化现象突出,缺少活力,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村级妇代会主任多是兼职,在其工作时间和精力分配上,有主业高于副业现象。

四是妇联经济实力不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导致只能维持生存,难图发展。

五是妇女维权存在单纯保护受迫害、受虐待妇女权益的误区,不能扩展到像就业权、教育权、卫生保健权等更广阔的领域。

三、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训,既提高培训力度,又要扩大培训面,照顾到妇联的一般干部和基层妇女干部,为这些后续力量和基层干部创造学习机会。二是要继续加大呼吁力度,提请各级党组织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帮助妇联改善办公条件,保证妇联干部的编制和政治、生活待遇,使之安于妇女工作,还要积极促进妇女干部的提拔、重用和交流,为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妇联创办经济实体,壮大实力。四是妇联组织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开展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以自身的积极努力提高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的地们,更好地促进妇女工作的发展。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二

1、平时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基本上都是遇到问题才去学习,对学习内容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深。

2、日常工作中不够努力,自己虽然尽职尽责地工作,但是工作的度主动性有待提高,有时只满足于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3、针对支付岗这个岗位,因为接触时间不长,对有些业务还不是很熟练。

4、账务方面主要是会知计科目不太熟悉,关于往来方面的账容易弄错。

5、工作条理性有些不足。

1、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重点加强业务方面知识的学习,业务以外的知识也要适当涉及道,还要及时了解当前的政策、法规。

2、工作要有热情,要用积极的心态去工作。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帮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3、对业务上版的事要多加练习,遇到不懂的地方要虚心请教。

4、针对会计科目不太熟悉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多看这方面的书籍,还可以看看以前同类型的账,争取尽快胜任这份工作。

5、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做好这份工作。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三

自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新的征管模式实施以来,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度使纳税人耳目一新,并切身体验到了征管改革所带来的由税务部门所提供的全新的纳税服务。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已被纳税人所熟悉并视为平常,笑脸式、热茶式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纳税人期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办税要求,税务机关如何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就成了纳税人关注的一大焦点。下面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作一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一直以监督打击型为主。在这种模式下,税务部门虽然倡导纳税服务,但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以税务机关如何提高依法治税为前提的,也即是税务机关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执法因素,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某些局限性,主要的问题有:

(一)重管理,轻服务。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大多是从税务机关便于管理的角度去设立的,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及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仅是一种管理体系,而不是一种服务体系。这种体系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税务机关工作缺乏主动性,只能坐等纳税人上门,形成纳税人“供什么菜”,税务人员“做什么餐”的被动局面;二是办税手续过于繁琐,税务部门往往为提高管理力度而对涉税事项设置层层审批手续,造成纳税人为一个涉税事项就要经过几个科室、多道环节的“阶梯式”办理,无形中给纳税人造成时间及精力的耗损;三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纳税人无法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评价。为此,税务机关往往费尽心机地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抓纳税服务,但仍收效甚微,不能使纳税人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重结果,轻过程。

由于当前税务机关还是监督管理型的征管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偏向于注重结果,即过多地关注纳税人的完税情况,对办税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尚比较淡漠。其实,现在的纳税人已不比过去,纳税意识逐渐提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悉度越来越广,纳税人已不满足于缴缴税、履行一下义务了,他(她)们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又多了一层享受税收服务的'愿望,不只关心缴什么税?缴多少税?而开始关心在缴税过程中能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想拥有纳税人应有的地位和荣誉。说实在,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过程还不尽很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是纳税人对纳税程序(如登记程序、申报程序、缴款程序、减免缓退审批程序等)不甚了解,造成该报的纳税资料不全、手续填写不完整、纳税人多跑冤枉路等现象,纳税人往往把这一切归咎于税务机关;二是为了防范少数纳税人的个别问题,税务部门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众多纳税人设想为防范对象,在设置工作程序上繁冗复杂,这样不但增加了征纳双方的工作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多样化。

(三)重形象,轻实效。

服务的深度体现于服务的质量与工作效率,高水平服务的实质在于高效率。由于当前纳税服务体系的设置,多侧重于对纳税人的管理,侧重于对纳税人的表面态度,而忽视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的简便与高效,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级税务机关将一些硬件设施(如办税场所的建设)、办税过程中税务人员的态度(包括文明用语、热情程度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致使纳税服务仍处于“一杯清茶,一个微笑”的浅表层,与高效率的服务内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追求表象化的服务,从根本上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和高效率的服务目标,难以让纳税人满意。难怪一些纳税人对宽敞舒适、设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大发慷慨:“我们到办税大厅的目的是为了办税,而不是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与其坐在窗明几净、税务人员态度和蔼的办税大厅等候办税,还不如给我们简化一些繁琐的手续,减少电脑故障,加快办税速度,让我们节省办税时间更有实际意义。”

二、涉税服务应在深层次上下功夫。

正确理解深层次纳税服务,首先要了解其丰富的内涵,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一个服务领域的广义概念。办税服务厅里的笑脸相迎是服务,深入企业进行税收知识辅导是服务,以税企座谈会、税收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也是服务,依法征税、依法行政更是一种服务。深层次纳税服务不仅仅是给纳税人以亲切、温馨的感觉,还应该深入到执法与管理之中,给纳税人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深层次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必要基础,是杜绝偷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措施。对税务机关来说,提供深层次的纳税服务还能够起到缓解征纳矛盾、建立新型征纳关系的作用。对纳税人而言,享受到深层次纳税服务能够进一步增强对税收政策信息的了解,方便依法纳税,从而能更好地参与到公平竞争之中去。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纳税服务,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领域,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转变和突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转变:

(一)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四

征费管理工作是我处各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搞好征费工作、提高征费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每个合安人面前的重大课题。本人通过深入了解,就我处征费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浅谈几点个人意见,权且抛砖引玉。收费现场方面收费现场管理的认真细致,对树立企业形象、提高通行费实征率、杜绝可能发生的其他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收费员当班分卡。

收费员当班分卡,就是收费员在当班的过程中,利用空余时间将所回收的磁卡由类型、站址分清(尤其是车流量不大的收费所)。从表面上看减少了票管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实则给征费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隐患。其一,收费员将卡依次分好后,可在很短的时间内结算出所收票、款、卡帐目的.对错,不利于所的内部稽查工作正常开展。其二,票管员将收费员回收的磁卡分类分站址,实际上是在对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票、款、卡的一个检验的过程。而收费员当班分卡,这一管理环节就得不到体现和落实,也容易引起一些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

二、造成通行费流失的原因分析。

其一、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经常回遇到一些难缠的驾驶员和自身素质原因而造成通行费的流失,其主要原因体现在对征收吨位的标准上有争议。由于收费道口开放有限,加之有些收费人员缺乏对事物的处理能力。因此,为减少个人麻烦,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在遇到难缠驾驶员的时候就故意将车型判小,而造成通行费流失。其二、收受物品而造成通行费的流失。像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经常通行道口的邮政车和长途客车上,这些驾驶员通常会主动在道口丢些书籍或带人带物以加强“交流沟通”,而收费员在感觉不错时也通常会照顾照顾。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该:

1、要提高监控员判别车型的能力,熟悉掌握道口情况。

2、强化对收费班长疏导能力的培养,尤其是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在用人机制上要能者上、庸者下。

3、为净化收费环境,可采取针对性的稽查,也“照顾照顾”那些喜欢照顾司机的收费人员,让其“休息休息”。班组的量化考核方面真正落在实处的量化考核工作能推动收费的日常管理,提高全员素质,纠正和预防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而现在对收费一线人员的工作考核,主要依赖与值班长(收费班长)进行,但目前个别收费所的量化考核工作仍敷于形式,不能落在实处。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值班长(收费班长)的责任心不强,好人主义,加之平时对班组人员的工作规范观察不细致,就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量化考核工作,往往一个月的考核成绩、班务会会议记录等资料是凭感觉在几分钟之内完成的。

二、领导重视的力度不够,不能很好地贯彻、持之以恒地落实考核工作。个别单位领导一到量化考核时,就将表面工作做得面面俱到,而忽视了对平时的量化考核管理。从真正意义上说,只有领导重视了量化考核工作,抓住了量化考核环节,量化考核工作才能落在实处、促进管理。

三、考核的成绩一旦不真实,公开、公平、公正的量化考核原则就得不到体现,也肯定会影响考核的效果和打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该:

1、领导重视,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班组工作情况,检查内容要涵盖员工的量化考核表、班务会会议记录及召开情况(内容是否真实)等资料是否与平时的工作状况相一致,以督促班组长的责任心。

2、要求考核人对被考核人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记录的内容要真实、详细。这就要求和督促考核人对班组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多观察、多思考,再将记录在案的资料通过班务会形式公开、公平、公正的指出并体现在量化考核上。票证管理方面车辆通行费票据是按国家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时使用的法定有价凭证。

对通行费票据的管理在我处已经有了很规范的管理文件,但在平时的实际工作当中,仍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五

浅谈我处目前征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征费管理工作是我处各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搞好征费工作、提高征费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每个合安人面前的重大课题。本人通过深入了解,就我处征费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浅谈几点个人意见,权且抛砖引玉。收费现场方面收费现场管理的认真细致,对树立企业形象、提高通行费实征率、杜绝可能发生的其他问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收费员当班分卡收费员当班分卡,就是收费员在当班的过程中,利用空余时间将所回收的磁卡由类型、站址分清(尤其是车流量不大的收费所)。从表面上看减少了票管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实则给征费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隐患。其一,收费员将卡依次分好后,可在很短的时间内结算出所收票、款、卡帐目的对错,不利于所的内部稽查工作正常开展。其二,票管员将收费员回收的磁卡分类分站址,实际上是在对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票、款、卡的一个检验的过程。而收费员当班分卡,这一管理环节就得不到体现和落实,也容易引起一些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二、造成通行费流失的原因分析其一、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经常回遇到一些难缠的驾驶员和自身素质原因而造成通行费的流失,其主要原因体现在对征收吨位的标准上有争议。由于收费道口开放有限,加之有些收费人员缺乏对事物的处理能力。因此,为减少个人麻烦,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在遇到难缠驾驶员的时候就故意将车型判小,而造成通行费流失。其二、收受物品而造成通行费的流失。像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经常通行道口的邮政车和长途客车上,这些驾驶员通常会主动在道口丢些书籍或带人带物以加强“交流沟通”,而收费员在感觉不错时也通常会照顾照顾。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该:1、要提高监控员判别车型的能力,熟悉掌握道口情况。2、强化对收费班长疏导能力的培养,尤其是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在用人机制上要能者上、庸者下。3、为净化收费环境,可采取针对性的稽查,也“照顾照顾”那些喜欢照顾司机的收费人员,让其“休息休息”。班组的量化考核方面真正落在实处的量化考核工作能推动收费的日常管理,提高全员素质,纠正和预防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而现在对收费一线人员的工作考核,主要依赖与值班长(收费班长)进行,但目前个别收费所的量化考核工作仍敷于形式,不能落在实处。主要表现在:一、个别值班长(收费班长)的责任心不强,好人主义,加之平时对班组人员的工作规范观察不细致,就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量化考核工作,往往一个月的考核成绩、班务会会议记录等资料是凭感觉在几分钟之内完成的。二、领导重视的力度不够,不能很好地贯彻、持之以恒地落实考核工作。个别单位领导一到量化考核时,就将表面工作做得面面俱到,而忽视了对平时的量化考核管理。从真正意义上说,只有领导重视了量化考核工作,抓住了量化考核环节,量化考核工作才能落在实处、促进管理。三、考核的成绩一旦不真实,公开、公平、公正的量化考核原则就得不到体现,也肯定会影响考核的效果和打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该:1、领导重视,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班组工作情况,检查内容要涵盖员工的量化考核表、班务会会议记录及召开情况(内容是否真实)等资料是否与平时的工作状况相一致,以督促班组长的责任心。2、要求考核人对被考核人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记录的内容要真实、详细。这就要求和督促考核人对班组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多观察、多思考,再将记录在案的资料通过班务会形式公开、公平、公正的指出并体现在量化考核上。票证管理方面车辆通行费票据是按国家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时使用的法定有价凭证。对通行费票据的管理在我处已经有了很规范的管理文件,但在平时的实际工作当中,仍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对票据的安全保管不够到位。有的票管员在下班时就将下一次上班的票据配好,并放置在票管室吧台的抽屉里,甚至有的连票都不收回,直接放与收费班长的票箱里保管,这样就容易导致票据的丢失,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二、对废弃票的管理缺乏有效制度的约束。一张随意捡来或驾驶员丢弃的票据(包括定额票据)被收费员(收费班长)收藏,都可能导致一起贪污事件的发生。例如:某大夜班,收费员有一张大型货车的电脑票据,再有一同地上高速的车辆经过道口时,收费员先故意将车型判小,等语音报价以后,收费员再要求按大型收费,加之监控不力,收费员就可以巧妙的出示私藏票据,以达到贪污的目的。而真正想利用废弃票贪污的手段又何止如此呢?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应该:1、加强票管员对票证保管、存放的'管理力度。2、制定严格的废弃票管理制度,堵死一切有可能导致贪污票款行为的发生。征费稽查方面征费稽查,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我们的收费政策和有关规定,通过科学的内检内查,可以提高我们收费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更能提高收费管理水平。而我们现有针对收费票款的稽查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收费所的内部稽查,另一种就是通过路政中队开展的稽查。要想达到一个很好的稽查效果,前者是方法和责任心的问题,后者则是自身业务素质的问题。而在我们现有的路政执法人员中,真正懂得收费业务水平的人却是寥寥无几,要求他们在收费业务中准确地查找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因此我建议:1、在所内检查时,要求检查人员在不定期检查的前提下,首先进入监控室,对收费稽查前以及稽查的整个过程进行录像,稽查完毕后,再对录像进行回放,查看收费员有无其他异常行为的发生,以确保稽查数据的真实性。2、要提高路政队员对收费业务的熟悉。可将一些熟悉收费业务的收费人员充实到路政队,或将一些路政队员充实收费一线进行轮岗,只有让其熟悉掌握收费环节,才能更好地开展收费稽查工作。以上是本人对日常征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谈的一点浅见,有不妥之处,请领导给予批评指正。(厉勇)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六

庞建兵(f_accounting@)。

摘要:本文是对我国鉴定立法的专题性研究。文章从分析我国目前鉴定制度的缺陷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指出我国鉴定立法的不足和滞后性,论证了鉴定立法的必要性,并从鉴定机构、鉴定权、鉴定人、鉴定对象和范围、鉴定标准化、鉴定程序、鉴定法律责任、鉴定在非诉讼案件中的运用和涉外司法鉴定等方面对立法内容进行了有益的思考。

关键词:鉴定制度鉴定立法必要性立法思考。

1、鉴定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鉴定机构的设置无明确的法律依据,随意性大,导致鉴定机构林立,职责不清,性质不明;鉴定机构设置不科学,多系统重复设置,建制不规范,各系统中侦鉴不分、审鉴不分的违反法制原则的行为大量存在,同时也造成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不良现象;无权威性的中心调控机构,多头鉴定、多次重复鉴定的情况时有发生,鉴定分歧大且难以协调,增加了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成本,不利于及时打击、惩罚犯罪和解决纠纷;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管理无章可循,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鉴定机构分散导致人员和仪器设备分散,不能充分发挥整体技术优势,各地区鉴定发展不平衡,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2、鉴定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法律虽然规定了鉴定的权限,但对鉴定权的具体执掌无明确、具体的规定,造成鉴定机构的职责不清,管辖范围不明,也无相应的管理规定;鉴定权的监督管理空白,滥用鉴定权,出现徇私、徇情鉴定和贪赃鉴定等违法犯罪行为。

3、鉴定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诉讼法只原则性地规定了鉴定人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但对鉴定资格、条件无具体规定,造成不具备鉴定资格、条件的人员违法鉴定、越权鉴定的情况普遍发生;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缺乏统一法律规范,鉴定随意性大,鉴定工作质量不高,严重损害了鉴定的权威性;鉴定人员的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晋升奖惩制度不健全,无有效激励机制,鉴定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待遇得不到解决,鉴定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造成实践中鉴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鉴定队伍不稳定,鉴定后备人才缺乏,鉴定人员的水平不高且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鉴定工作的质量。

4、鉴定对象和鉴定范围方面存在的问题法律对鉴定对象和范围无明确规定,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了“专门性问题”,使鉴定的范围过窄或过宽,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把握,出现了有些案件无人受理的情况,如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很多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公安机关因无此鉴定门类而无力承担;将“专门性问题”规定为鉴定对象极不科学,造成实践中鉴定对象和鉴定目的、鉴定要求混淆不分,影响了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5、鉴定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专业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鉴定标准(法医鉴定方面已颁布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同一鉴定门类特征分类不规范、不统一,鉴定名词、术语五花八门,给实践中审查和运用鉴定结论带来困难;鉴定的科学依据不全面、不充分,影响了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

6、鉴定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法律对鉴定程序的规定不明确、不具体、不完善,没有确定鉴定的原则,鉴定活动无统一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约束,各地区各部门各自为政、自行其事的问题严重。

7、对违法鉴定的行为处罚规定不明确,没有一套保证鉴定依法、客观进行的有效处罚措施。

此外,在鉴定的基本方面如鉴定权的内容、鉴定的组织实施、鉴定在非诉讼性案件中的适用、涉外司法鉴定及司法鉴定协助等方面存在空白。

出现以上问题并非偶然,这是与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立法现状分不开的。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的现状是:1、在鉴定方面无专门的法律,鉴定领域内的一些基本问题无法律规定,有关鉴定的规定和条款数量少,且都散见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之中。2、诉讼法中有关鉴定的规定和条款都是原则性的,针对鉴定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条款不多,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执行。3、公、检、法、司各部门虽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由于是部门立法,层次低,对内不对外,而且带有明显的部门色彩,缺乏普遍约束力。目前这种立法状况,与司法实践相比较而言,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远远不能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五大已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这必将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作为国家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门的司法鉴定制度,也应更加健全和完善,这是健全法制和完善法律体系的需要。对鉴定来讲,依法治理是促进司法鉴定工作和司法鉴定科学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唯一途径。只有制定一部系统的鉴定法,同时建立健全配套的鉴定法规体系和鉴定规则,才能够真正解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才能逐步地形成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新时期法制建设相适应的司法鉴定制度。只有通过鉴定立法,规定鉴定机构的最佳设置和上下级关系,规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活动原则,才能充分发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积极作用,真正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只有通过鉴定立法,统一鉴定标准,规范鉴定程序,才能使鉴定工作最终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鉴定的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只有通过鉴定立法,规定鉴定人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规定鉴定人员及鉴定后备人才的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制度和晋升奖惩制度,才能充分地调动鉴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鉴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活跃鉴定科研气氛,推动鉴定工作的迅速发展。

二、立法思考。

纵观我国司法鉴定的现状和鉴定立法甚为薄弱的情况,要制定系统的鉴定法必须要有一个科学、全面、完整、系统的规划。根据司法鉴定领域内的种种弊端,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发展需要和未来可能,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的内容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关于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必须坚持有利于鉴定开展,有利于提高鉴定效率,有利于鉴定的发展和法律监督的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司法鉴定的习惯,考虑鉴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各种因素,应主要解决我国目前鉴定机构分散、重复和管理混乱的问题,以求形成科学、合理而又规范的机构体系。

2、在地区(市)级以上的鉴定机构中设立专家鉴定委员会,主要是负责鉴定疑难案件,协调鉴定分歧,起指导、仲裁的作用。为密切配合侦查、检察、审判活动,可在县(区)级和地区(市)级的鉴定机构中派出技术小组,派驻县、地区(市)公、检、法机关中,或保留公、检、法三机关(只限于县、地区级)现有的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主要承担技术取证工作。派出的'技术小组和保留的技术人员一般只负责现场的勘验、检查,只利用技术手段和方法来发现、固定和提取证据,而不从事鉴定工作。

按照这样的规划设置机构,既可以使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保持超然的独立性,真正确保鉴定质量,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鉴定结论,又能够解决公安、检察侦查工作中的技术取证问题,同时也避免了重复设置机构造成的人、财、物的浪费,消除了鉴定工作中的部门保护主义和相互扯皮的现象,也杜绝了自侦自鉴、自审自鉴的不合法行为。

3、在一些大、专院校,如力量和条件具备的可由司法部或国家鉴定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民间鉴定服务机构,主要承担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司法鉴定以及非诉讼性的鉴定,以弥补专职鉴定机构力量的不足,并可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校的技术设备和人才优势进行应用技术研究。司法行政部门和国家鉴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民间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对于已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取消其鉴定的法人资格。

另外,关于鉴定机构的性质和活动原则,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和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行使鉴定职权,确保鉴定机构作为执法机构肩负的惩办罪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关于鉴定权鉴定权是鉴定领域内的支配力量,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授予由国家法律规定。因此,针对鉴定权的合法界限,鉴定权的管理、执掌、执行均应立法明确,才能确保关于鉴定的一系列活动在法制轨道上正确运行。

1、鉴定决定权,即国家法律规定的决定进行鉴定的权力,是鉴定权付诸实施的法律前提。从完善现有立法角度而言,鉴定立法时应明确: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公(安全)、检、法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司法行政系统内的狱内侦查部门、海关犯罪侦查部门)都有鉴定决定权;民事与行政诉讼中的鉴定统一由人民法院决定;对于申诉、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有决定鉴定的权力。同时,立法应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包括其亲属)和律师有申请鉴定、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并规定提出申请的有关程序。

2、鉴定执行权,即享有鉴定权的部门及其组织实施鉴定的权力,具有专属性。鉴定执行权的行使是以鉴定权的执掌为前提的,所以为保证鉴定执行权的权威和有效性,有必要立法明确:鉴定执行权只能限定在司法行政部门的鉴定机构或国家各级鉴定局以及民间鉴定服务机构和取得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

3、鉴定管理权,即负责、保障鉴定活动顺利进行的一切权力,主要包括鉴定机构审批权、鉴定人资格授予权、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管理权。作为一种行政权,为确保其效力和权威,应由司法行政部门或国家鉴定管理部门来行使,原则上应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体制。

(三)关于鉴定人鉴定人是鉴定活动实施的主体,是完成鉴定的关键。为确保鉴定的有效开展,鉴定立法时,应严格规定鉴定人的资格条件、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鉴定人的培训、奖惩、晋升、回避等。

1、鉴定人资格条件。鉴定人的资格条件应包括业务条件、政治条件、法律条件、程序条件。鉴定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业务条件,这是保证鉴定科学、客观的首要条件。鉴定人的业务条件必须是对某门科学经过系统学习,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经过相当一级机构考核(试)、审查,获得一定技术职称的人员。鉴定人的政治条件和法律条件也是鉴定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鉴定人资格的取得还应符合一定的程序条件,包括申请、审查、批准、授予或驳回申请等方面。鉴定资格的取得可以比照有关的资格考试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等采取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制度(可分门类进行),同时考虑到鉴定的特殊性,还应实行资格授予制度,即对在某一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按照一定的程序授予其鉴定资格。

2、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开展鉴定的行为准则,在鉴定立法时应明确规定。鉴定人的权利应包括:鉴定人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有拒绝鉴定的权利;有要求委托机关提供和补充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和实验经费的权利;鉴定人因鉴定工作的必要,有参加勘验、检查和询(讯)问的权利;共同鉴定时,鉴定人有提出和保留不同鉴定意见的权利;鉴定人在出庭时有拒绝回答与案件鉴定无关问题的权利;鉴定人有取得鉴定报酬和补偿的权利;鉴定人有获得技术培训和科研经费的权利;鉴定人对干扰鉴定正常、合法进行的行为有要求对其惩罚的权利,有权对侵害行为进行控告;鉴定人有聘用鉴定辅助人的权利;为了有效地进行鉴定,在鉴定机构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鉴定人有权有偿使用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仪器设备进行鉴定,其它机关应予以配合的权利等。

鉴定人的义务应包括:有公正进行鉴定和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负责的义务;有保守党和国家及案件秘密的义务;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鉴定;鉴定人有按期完成鉴定和依法鉴定的义务;鉴定人有出庭作证并回答审判人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提问的义务;鉴定人有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义务。

3、鉴定人的回避。鉴定立法时应对鉴定人的回避制度进行明确规定,规定回避的理由、法定情形、范围和申请权、决定权的行使,回避申请的期间及回避申请的驳回等内容。

4、关于鉴定人的其它规定。鉴定法还应规定鉴定人的职称、奖惩、晋升、待遇及鉴定事故、伤残的保障、赔偿、离退制度等内容。

(四)关于鉴定对象、范围及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

对于鉴定工作来讲,只有法律规定了的鉴定对象,鉴定结论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由于现代科学门类繁多,研究的对象又十分广泛,新兴技术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又不断在扩展,而我们在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又很有限,要短期内以法律形式列出所有的鉴定对象是困难的,而且也是不科学的。因此,鉴定立法时应根据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和法制传统习惯,遵循实事求是,与科技发展相适应及吸收、借鉴外国立法的原则,确认国际上无争议的较为成熟的鉴定对象,以及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步得到更多的国家法律认可的对我国具体办案有实际意义的鉴定对象,如痕迹鉴定、文件鉴定(含笔迹鉴定)、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声音图像鉴定、司法物理鉴定、司法化学鉴定、肤(唇)纹鉴定及生物学鉴定等。对于那些在办案中虽经常遇到,但国际上长期有争议的对象,法律暂不确认,如警犬鉴定、测谎鉴定等。随着实践的发展,鉴定法可对其作补充规定。

原则性的规定。

(五)关于鉴定标准化鉴定人要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必须切实把握统一的科学标准。为了保证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鉴定立法有必要统一鉴定标准。鉴定标准化是有关鉴定工作的名词术语、方法、程序、步骤和鉴定依据的规范化、统一化。因此,鉴定立法中应考虑统一各鉴定门类的名词术语,使鉴定语言规范化、法定化,避免对案情的理解发生差错;统一特征分类,这是使鉴定工作走向标准化的必由之路,鉴定立法应明确每项鉴定学科的分类体系(以该学科分类的可能性为前提)。由于各门类鉴定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法律对其的规定不可能事事具细,讲求统一,鉴定立法应以原则性规定为主,根据鉴定门类和鉴定对象的不同特点而进行相应的规定,如对有些受检客体可规定最低的鉴定标准;对有些鉴定可规定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的标准;对有些鉴定对象则规定作出结论的最低的特征数量和质量;对有些鉴定对象则规定必须采用的方法、手段。除原则性的规定以外,还应根据各鉴定门类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鉴定门类的鉴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六)关于鉴定程序目前我国的鉴定程序极不完善,立法时,应克服这种状况。

1、完善鉴定委托程序应明确鉴定决定的作出机关,根据鉴定要求选择鉴定人,同时对鉴定人提出鉴定任务和完成鉴定的期限。

2、完善鉴定的受理和实施程序鉴定立法时应对鉴定的受理和实施鉴定的每个阶段的任务、方法、要求作出科学的规定。

3、完善鉴定结论程序立法时应规定法定鉴定文书的格式及制作鉴定文书的规范要求。同时,还要科学规定复核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条件和程序。

4、完善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程序法虽规定了鉴定人应出庭作证,但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有关程序、回答问题的范围、参加诉讼的阶段及鉴定人拒不出庭时鉴定结论是否采信等无明确的规定,立法时应进一步加以完善。

(七)关于违反鉴定法的法律责任对违反鉴定法的行为人实施一定的惩罚是保证鉴定依法客观进行的有效手段。鉴定立法应根据鉴定活动的实施,依法对鉴定人违规鉴定和违法鉴定规定处罚措施,同时对违反鉴定法的其它行为人也应规定具体惩罚措施,如取消鉴定资格、负责赔偿、行政处分、刑事处分等。

(八)关于司法鉴定在非诉讼案件中的适用问题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内容的日益丰富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及各项法律的有效实施,运用鉴定的范围起来越宽,鉴定结论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除了诉讼活动外,在行政执法和非诉讼性法律事务的处理中,鉴定结论也常常被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如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经济仲裁以及律师非诉讼业务的代理等都需要鉴定来提供技术服务和帮助。因此,鉴定立法时有必要明确司法鉴定在非诉讼性案件处理中的适用问题,应规定受理非诉讼性案件的程序、鉴定的原则、鉴定文书的格式和鉴定结论的效力等问题。

(九)关于涉外司法鉴定和司法鉴定协助随着对外交往的扩大和国际司法协助的进一步加强,在处理涉外案件中应用司法鉴定已是很现实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具体案件的处理,而且也体现着我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因此,为弥补基本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在鉴定立法时有必要明确有关涉外案件中司法鉴定的管辖、鉴定的组织实施和鉴定结论的运用的效力和司法鉴定的协助等问题。

(发表于《中国刑事法杂志》第1期)。

参考文献:

1、邹明理著《司法鉴定概论》西南政法学院教材(1989年)。

2、金光正主编《司法鉴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3、王小华《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研究》(1992)西南政法学院硕士论文。

4、《人民检察》《现代法学》《侦查》等法学期刊。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七

庞建兵(f_accounting@)。

摘要:本文简单回顾了我国司法会计的起源与发展,探讨了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及司法会计发展过程中几种典型的“司法会计观”,总结归纳了我国司法会计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司法会计的发展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

在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中,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贯穿于诉讼过程的两个核心问题。要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必须依据确实充分的证据。科学的证据离不开科学技术。在诉讼活动中,科学技术的运用不仅大大提高和延伸了办案人员的感知能力和破案能力,而且通过科技手段收集、鉴别、审查核实证据,也为公正审判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利于审判的科学、公正和高效。

司法会计作为一种新兴的取证技术和鉴定手段,正是为了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力打击危害国家经济秩序、政府行政秩序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应运而生并篷勃发展起来的。借助于现代会计学的发展和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司法会计已成为司法鉴定技术领域内的一支生力军,其在司法机关诉讼中准确“认定事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证据”功能。值得注意的是,司法会计的发展,远不如象法医技术、物证技术那样备受关注。探讨司法会计的“历史”与发展,解读制约司法会计发展的因素,以期让更多的司法界同仁们来了解它、关注它,是本文的主题。

一、司法会计的起源与发展。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司法会计起步较晚。据现有资料记载,司法会计活动及司法会计学在我国出现还属当代的事情。

新中国成立后,公有制经济制度在我国建立,财务会计的应用也逐渐得到普及。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犯罪也日益增多,司法机关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开始进行会计检查和会计鉴定。特别是在办理贪污案件时,为了确认被告人是否贪污公款,往往由会计人员来查帐,并就被告人是否贪污公款及贪污数额进行鉴定。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活动还不能视为是司法会计活动,司法机关中也没有专门的司法会计人员。

从50年代末期至80年代初,由于受各方面的影响,司法会计工作一度停止不前。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司法会计进入了真正发展的阶段。特别是8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在对国外司法会计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后建议,检察机关有必要建立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门类,配备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开展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偷税等犯罪案件服务的司法会计工作。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从87年开始了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检察机关已配备司法会计人员余人,每年检案数千件,司法会计工作的范围也由原来主要为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查帐技术协助和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扩大到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委托,为公安、法院等部门在办理案件中提供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和技术服务。

80年代后期,一些法院在审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时,开始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相关的司法会计活动。个别地方的法院还与银行、审计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开展司法会计业务的机构。

到二十世纪末,一些地方的公安、法院等部门为了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需要,也开始酝酿建立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门类,配备司法会计人员,开展司法会计工作。

司法会计是基于司法机关侦查、审理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需要而产生的,并已在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中发挥了其他技术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司法机关查实、审核犯罪线索和举报材料,查明事实真相,确定事件性质,为立案侦查或撤销案件提供科学依据。司法机关对于掌握的犯罪线索和举报材料,往往需要查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当需查明的这些事实涉及到财务会计业务或需要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时,可通过司法会计技术来对有关的财务会计业务或帐目进行检验,以查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为立案侦查或撤销案件提供依据。

第二,为司法机关侦破经济犯罪案件提供线索和方向,指导办案活动。刑事侦查原理表明,任何犯罪必留痕迹。由于会计技术的广泛应用,经济犯罪行为必然会在财务会计资料中留下犯罪痕迹。侦查人员通过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就能够随时发现犯罪疑点,捕捉犯罪信息,为侦查指明方向,及时采取措施,获取证据,侦破案件。

第三,为司法机关查明和证实案件中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提供科学、可靠的证据。司法机关在侦查、审判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而司法机关所收集到的财务会计资料往往不能直观地反映出这些专门性问题的客观真实情况,案件的承办人员也会因专业知识的欠缺而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因此,就需要通过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来鉴别和确认有关财务会计事实和有关当事人的实际经济状况,揭示这些财务会计资料与案件事实的内在联系,客观准确地反映出犯罪行为或某一经济活动的时间、内容及过程等案件事实,为司法机关及时、正确地处理案件提供科学、可靠的证据。

第四,为司法机关审查和运用证据提供科学保障。根据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而言,是否能够作为证据使用,主要取决于其是否科学、客观、可靠,是否符合法律和诉讼程序的要求。通过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对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为司法机关正确审查和运用各种证据提供科学保障。

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争鸣与勃兴。

由于受司法会计实践的影响,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现有资料记载,在80年代以前我国没有人专门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只有极少数的会计人员和高校的教学人员对司法会计实践和司法会计教学进行了一些经验总结。从80年代开始,我国的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才真正开始。

1981年,司法部在制定高等法学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时,将司法会计学列入了教学计划,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选修课。为适应教学的需要,西南政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学院的部分教师开始了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开设了司法会计学课程,并编印了内部司法会计教材。

1985年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专业技术门类建立后,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工作者,结合司法会计实践开始了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并逐渐成为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主力军。1987年、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大连、南宁组织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工作和理论研讨会。这两次会议,不仅总结了检察机关自开展司法会计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果,交流了工作经验,对司法会计领域内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两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检察机关乃至全国的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在司。

法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一元论”司法会计观的局限。

“一元论”司法会计观,是我国在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方面形成较早的一种观点,也是我国最初进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大多数学者、专家和司法会计工作者的主流观点。

“一元论”司法会计观的核心思想是:司法会计就是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就是查帐、查物。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学就是司法会计鉴定学。

依据这一观点建立的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的结构是:司法会计鉴定学由司法会计鉴定概论(包括司法会计鉴定学的概念、对象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标准、主体等基本理论)、司法会计鉴定技术理论(包括对会计资料、相关财物的鉴定技术以及鉴定技术在各类案件中的运用等)、司法会计鉴定程序理论(包括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以及司法会计鉴定书的制作等)。

从上述观点及学科体系不难看出,这种理论观点是借鉴了前苏联司法会计鉴定理论和我国审计学的操作理论,并直接归纳司法会计工作中的具体做法而形成的。

“一元论”司法会计观的最大贡献在于将司法会计界定为一种“诉讼活动”。这一基本理论范畴的界定不仅为“一元论”司法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确立了思想基础,而且为后来的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石。

“一元论”司法会计观的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它将司法会计界定为司法会计鉴定,不仅局限了其自身理论观点的发展,而且也给司法实践造成了很多危害。

一是,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侦鉴不分”。由于这种观点认为司法会计即指司法会计鉴定,将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和过程归纳为查帐、查物和写鉴定书。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司法会计人员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时法律身份难以划分,职责不清,造成了实际上的“侦鉴不分”。即司法会计人员在案件中即是侦查员、查帐员,又是鉴定人,一人具有双重法律身份,违反了法制原则。

二是,造成“司法会计法律定性”的错误做法。

由于“一元论”司法会计观的形成是在借鉴审计理论成果和归纳实践中司法会计具体操作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一些学者将审计实践中对财务会计错误行为的定性问题直接“借鉴”到司法会计鉴定中,将财务会计行为是否系贪污、挪用、偷税、抗税等列为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而且在司法会计鉴定书中直接回答是否犯罪的问题。这种做法本身是违法的、不科学的。某种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是哪一种犯罪行为,本身是司法机关需要收集案件中各种类型的证据来证明的,是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的事情,而不是司法会计鉴定人能够和应该解决的。但由于“一元论”司法会计观缺乏对司法会计理论的.系统研究,且对实践中司法会计的具体做法未能从法律和科学角度来考察,造成了其理论观点的偏颇。

(二)“专业论”司法会计观的评价。

“专业论”司法会计观,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提出的一种司法会计观点。

“专业论”司法会计观的核心思想是: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会计,而司法会计的对象是案件资金。由于不同经济行业涉及的案件资金及会计证据的特点不同,应当按照经济行业的划分来分别研究司法会计理论,并建立相应专业的司法会计学。

依据这一理论观点建立的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的结构是:司法会计学由司法会计学概论(司法会计学的概念及理论体系;司法会计的概念、方法、程序、鉴定原理等理论)、专业司法会计学(工业、商业、建筑、行政事业等司法会计学)、司法会计专论(会计证据论、案件资金论、司法会计方法论、司法会计鉴定论等)。

从上述观点及学科体系不难看出,它将传统会计学中会计对经济活动的记录、反映、控制、监督职能借鉴到司法会计中,并将会计学的“资金运动”理论与犯罪行为结合起来,形成了“案件资金论”。显而易见,这种观点深深地打上了会计学的烙印。

这种观点认为司法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一种诉讼活动,这是值得肯定的一面。但从司法会计实践和学科理论的角度,又有明显的局限性。同时,这种理论研究的思路是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研究司法会计,在司法会计实践中也造成了一些直接引用会计学、经济学的概念给具体“行为”定性的错误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也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具体来说,其不足之处有:

一是对司法会计这一诉讼活动的具体内容没有加以区分,混淆了司法会计在诉讼活动中的不同作用,这与司法会计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是不相符合的。

二是,依据行业特点来划分和建立学科体系,对于属于法学学科的司法会计学不切合实际。从会计学角度,根据不同行业经济活动的发生、发展过程的不同特点,对其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建立不同行业的会计学如工业会计学、商业会计学等是完全科学的。但对于司法会计学来讲,虽然行业不同,采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制度有一定的差异,但司法会计学研究的是司法会计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是针对司法实践中犯罪行为方式、特点及经济事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的,需要研究不同行业犯罪的共同特点,因此,在确立学科体系时,不能脱离具体的司法实践。

(三)“二元论”司法会计观的兴起。

“二元论”司法会计观是80年代后期提出的一种观点,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这一理论观点及依据这一理论观点建立的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日益成熟、完善,并被司法实践所接受。

“二元论”司法会计观的核心思想是: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将司法会计定义为诉讼活动,并依据诉讼法和刑事侦查学原理,将司法会计活动的基本内容概括为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

依据这一理论观点建立的司法会计学学科体系的结构是:司法会计学由司法会计学概论(司法会计概念、原理、主体、标准;司法会计学的概念、研究内容等理论)、司法会计检查学(司法会计检查的基本原理、方法、程序;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的检查技术;各类诉讼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对策等理论)、司法会计鉴定学(司法会计鉴定的基本原理、范围、方法、鉴定证据、程序;各类财务会计问题的鉴定技术;鉴定结论的制作及文证审查等理论)。

这种观点及理论研究的成功之处在于,符合法理和学理原则,能够将司法会计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并指导司法会计实践。它将司法会计划分为司法会计检查和司法会计鉴定,一方面,以诉讼中侦查、调查原理为依据,借鉴审计学的查账查物技术,将诉讼法规定的勘验检查与司法会计实践相结合,建立司法会计检查学;另一方面,以司法鉴定的“同一认定”理论为指导,将司法鉴定与会计要素相结合,建立司法会计鉴定学。在司法会计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将司法会计检查理论与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统一于司法会计理论体系之中,最终形成“二元论”司法会计理论体系。

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与司法会计的发展,凝结了广大司法会计工作者的心血。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中的种种观点对司法会计的发展都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当然,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与完善都有一个过程,都是与具体的实践活动和人们的认识水平密切相关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广大司法会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司法会计学将不断走向成熟。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司法会计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资源缺乏。

科技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司法会计的发展,同样面临着人才资源缺乏的问题。

从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目前我国公、检、法、司及其他部门至少需要一万名左右的司法会计人员,而现在检察机关内仅有2000余人,其他司法机关更是寥寥无几。

从科研和教学来讲,至二十世纪末,我国尚未建立起司法会计专业或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教育体系,仅培养出了极少量的司法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目前,仅有个别高等院校着手司法会计方面的本科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在校生不足百人)。

人才资源的缺乏,不仅制约了司法会计的发展,造成了理论研究、教学工作的被动,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诉讼中证据收集活动也受到技术方面的限制,更不要说为司法实践提供司法会计方面的科学证据了。

(二)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尚需提高。

目前,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有司法机关的司法会计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及一些大专院校的会计科研、教学人员。这些人员,主要是从财经院校会计、审计及其他经济专业毕业的,许多人还缺乏开展司法会计工作所必需的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学和司法会计学专业理论和实践。社会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教学、科研人员更是缺乏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专业技术水平的不足,往往导致在司法会计实践中违法检案、技术性错检等一系列问题。

(三)司法会计专业技术的应用缺乏必要的环境和基础。

由于大多数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律师缺乏对司法会计的了解,有的甚至一无所知,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对需要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不送检,或提出不适当的鉴定要求,或不会收集检材至使鉴定无法进行等情形。因此,司法会计专业技术的应用还缺乏必要的环境和基础。

(四)司法会计工作缺乏统一和规范。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由于对司法会计工作缺乏统一和规范,在司法会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较多,如司法会计的用语混乱,大量引用证人证言作为结论的依据,应当验证的鉴定事项有重要疏漏,结论的论证不严谨,超范围解决法律定性的问题,司法会计鉴定文书五花八门等做法,这些说明由于缺乏统一和规范,使司法会计工作有明显的随意性,造成了一些混乱。

(五)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和活跃。

由于司法会计工作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受司法会计人才资源缺乏的影响,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不足深入和活跃。司法会计领域内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因人才资源缺乏和投入不足,目前还没有得到解决。另外,专业交流渠道不畅也是造成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和活跃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除检察机关不定期举行一些司法会计工作研讨会外,目前国内只有少数法学刊物、财经刊物可发表一些司法会计方面的文章。这种状况与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需要是极不适应的。

四、我国司法会计的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诉讼科学化进程的加快,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在客观上为司法会计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使司法会计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处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任务。

(一)适应形势发展,大力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

从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和司法会计的现状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司法会计专业的发展已明显受到理论研究水平的制约。因此,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已刻不容缓。

司法会计理论研究,首先要加强对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解决目前还没有解决的一些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司法会计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技术理论的研究和司法会计实践。

其次,要加强技术对策理论的研究。技术对策理论的研究,应针对当前高科技犯罪、智能化犯罪的特点和信息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会计审计新技术,加强对司法会计检查技术、鉴定技术的开发性研究,不能仅限于对已有经验的总结。

(二)建立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研究生教育体系,促进司法会计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根据司法实践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要求,在我国高等院校,应逐步建立起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司法实践和司法会计学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已有部分财经、政法院校开设了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教育,还有部分政法院校招收少量司法会计方向硕士研究生,这为培养高层次的司法会计人才开了个好头。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只是将司法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专业方向、专门化班而没有作为一个本科专业,课程设置上注重于会计学而不重视法学、侦查学、司法会计学的基础教育,司法会计专业有其名而无其实,师资和司法会计专业教材也存在着一些困难等。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从整体上有一个较合理的规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司法会计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逐步建立起我国的司法会计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体系。

另外,应加强对司法会计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从司法实践部门来讲,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律师都应当掌握一定的司法会计技术,才能适应办案。因此,各部门应重视对现有人员的司法会计基础知识的培训。同时,政法院校的非司法会计专业的在校生,也应加强司法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将来司法实践工作的需要。

(三)标准化:司法会计的最终出路。

在诉讼中,诉讼证明标准的提出和证据法的制定被逐渐提到立法日程上来,这对涉及技术性证据的司法鉴定技术提出了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司法鉴定的标准化是司法鉴定工作的最终走向。司法会计也不例外。要解决目前司法会计实际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司法会计必须走标准化的道路,这既是诉讼科学化的要求,也是司法会计自身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司法会计标准化研究与操作的需要,首先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司法会计标准化组织,这是进行标准化活动的前提条件。其次,要组织人力、物力,借鉴会计、审计的现有成果,尽快编纂司法会计引用技术标准,以解实际工作之急。

(四)建立全国性司法会计学术组织。

目前,我国的司法会计专业,无论是专业人员数量还是专业技术的应用都已初具规模。从加强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和技术推广的角度看,应尽快组建全国性的司法会计学术组织。

(发表于《中国司法鉴定》第3期)。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技术处)。

参考书目。

(1)于朝著《司法会计学》,山西省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

(2)何联升著《司法会计鉴定学》,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3)谢次昌主编《司法会计学概要》,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4)顾洪涛主编《司法会计基础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5)赵刚等著《司法会计学原理》,中国城市出版社,1990年版。

(6)邹明理主编:《司法鉴定概论》,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版。

(7)上野正吉等著《刑事鉴定。

的理论和实践》,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8)钟大海译《利用经济分析侦破犯罪活动》,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

(10)何家弘著《同一认定--犯罪侦查方法的奥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八

一是干部考察环节形式化、程序化因素较多。在当前的干部选拔过程中,能够透过民主推荐进入考察环节的对象,一般都是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因此,当这部分考察对象被提拔重用后,在有些人员看来,考察环节就只是例行公事,有少数人甚至会认为,选拔结果早已内定,考察只是走走程序而已。如此一来,这样的干部考察就具有某些先入为主、结论在前的走过场成分,参与考察的同志主观上不太重视,抱着成人之美的心态,尽可能拣好的方面说,一般不会发表否定性意见,从而导致那些确实有问题和存在不足的被考察同志,真实状况难以全面反映出来。

二是考察方式陈旧、手段单一,难以深入细致了解状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加丰富多彩,新鲜资料层出不穷,活动的空间也更为广阔。而与之相比,目前我们的考察方式仍然沿用最为简单的投票测评、谈话座谈等传统方法,这种考察只能掌握同志们最表层的工作生活状况,很难准确了解干部内心深处的思想意识领域和其他本质性的真实状况。

三是参与考察的人员范围有必须的局限性,不能真正体现客观公正。一般状况下,参与干部考察工作的人员范围较小,在代表性上存有明显缺陷,易产生不良后果。如有些人受“小群众主义”影响,对本科室、分局的被考察人,投全票打高分,只说好不说坏;有些同志对被考察人的工作状况不是很了解,在测评和座谈时往往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个别被考察人因所在科室人多、认识人多、人缘好等因素,考察全优表现突出,而那些真正有工作潜力,但社交圈子小、工作要求严格的被考察人员的考察结果却往往不尽人意。

四是考察工作中存在好好先生,“庸者上岗”、“带病上岗”现象偶有发生。考察时,单位同事乃至群众出于“人选已定,说了也白说”、“不伤人”、“怕报复”等心理,对被考察对象的状况要么一味点头称是,要么是三缄其口,根本不说不利于考察对象的意见。即使个别的人说出了一些反映缺点的意见,在构成考察结论时,因不代表主流往往被当成个别意见而未能被综合思考。如此一来,干部考察时就更难听到反映实质性缺点和问题的意见,致使考察结果出现“庸者上岗”、“带病上岗”现象,给地税事业发展带来隐患和损失。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九

1.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社区党建活动内容单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还需提高。

2.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严;

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问题突出;

社区自管党员多数工资标准无从考证,没有按照实际标准缴纳党费,并且缴费积极性不高,存在催缴现象。

在工作安排上,创新力度不够;

党建工作考评缺乏有效抓手,奖惩机制不完善。

4.对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对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创新,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

5.多数社区仅满足于做好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开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特点不突出,亮点不明显,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6.辖区“两新”组织多,但指导投入还不够,力度不大,导致“两新”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效果不好。

7.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完全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

8.花费大量的精力用于城中村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稳定和民生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务,抓基层党建投入精力不足,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9.基层党员教育管理不深入,不严格。

10.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缺乏深入系统地研究,思路不够开阔,工作中易受传统思维左右,导致党建创新工作亮点不突出。

11.没有处理好抓基层党建工作与抓项目建设、抓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抓工作中没有均衡用力。

12.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缺少创新抓手,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突出,支部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

13.考评手段单一,考评方法不灵活,对考评结果运用不充分。

14.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现象。

15.履行党建责任意识还有不足,缺乏“中心”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就党建而抓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的“自我空转”情况。

16.抓党员的教育管理还不够有力,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的方法简单、措施不力,管理党员的意识不强、监督不力。

17.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创特色、创品牌的思路还不够新,力度还不够大,在开展党建工作中大多依赖上级安排,党建工作“精品”意识不够强。

18.对流动党员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措施。

19.党员在大张公司各门店分布不均衡,公司党委制定的“50人以上的门店要有共产党员”的目标难以实现,50人以上没有党员的门店有10个。

20.党员在全体员工队伍中的占比相对比较少,党员占比只有1%-2%。

21.党建工作督促检查落实不深入,抓落实力度不大,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22.干部队伍建设不过硬,一些干部创新意识不强,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在工作上不大胆、改革措施办法少、招数少。

23.党员管理工作抓得不扎实,平时的监管有所放松。

24.基层党建创新力度不够,整体党建氛围不够浓厚,党建特色活动偏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

25.对党建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没有树立做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全年仅召开党建专题会议x次。

26.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问责手段。

28.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政绩观有偏差,造成工作中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谋划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多,考虑基层党建的少。

29.在党建工作上投入精力不足,安排布置多,亲自抓的少,对党建工作业务学习不够,在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造成社区亮点工作不突出、发展不均衡。

30.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基层组织制度,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机制管理不到位。

31.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与班子成员和下级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到社区和辖区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走过场现象,调查不深入不透彻。

32.由于各社区经济条件、干部能力存在差异,在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

33.社区“两委”班子队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问题,部分社区党务干部存在工作主动性不强,教育管理方式陈旧,组织开展活动少的问题,在整合党建资源、挖掘工作潜力上方法不多的问题,社区干部队伍结构素质有待提升。

34.非公党组织在引领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丰富企业文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作用发挥不明显,活动开展难、党员发展难等问题。

35.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受年龄、文化等因素制约,部分党员的先进性难以发挥,部分党员意识淡化,党性观念减退,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主动缴纳党费。

36.党建考核机制不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落实不到位,考核标准还不够科学规范、激励问责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

37.社区党建后劲不足,没有更好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建项目建设只停留在表面,工作难以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制约和影响了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38.非公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形式单一,仅仅停留在开会学习上,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39.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待进一步激发,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40.在社区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社区之间存在着工作落实程度不同、效果差异明显的问题,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不平衡。

41.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与社区、个人考评的联系并不紧密,对相关党建负责人的追责问效相对较轻,考评机制缺乏有效的贯彻落实。

42.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精力过多侧重于完成新建任务和非公示范点的打造,忽视了其他已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43.党员教育管理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在组织学习教育时,未能充分考虑机关、社区、“两新”组织党员在年龄、文化和职业方面的差别,学习教育针对性不强。

44.对党员教育主要还是采取“三会一课”形式,以会代教,教育方法单调,党员教育管理需要加强。

总结。

宣传。

46.党建工作创新思路办法欠缺,没有将创新工作落到实处,将上级政策与辖区实际结合不足。

47.党建经费投入力度不够,在基层社区,因党建经费来源不固定、经费多少不固定、获得时间不固定造成开展活动困难。

48.党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支部党员年龄偏大,辖区x名支部书记,平均年龄超过x岁。支部工作在党员思想教育、开展组织生活上发展不均衡,主要局限于集中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流动党员覆盖薄弱,较难参与支部活动,不便于党组织管理。

49.“两新”组织覆盖面不够,整体工作偏于弱化。

50.社区工作缺乏长效长态的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和活动平台,社区活动随机开展,各类组织分头行事,各种队伍的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统领作用不明显,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51.日常工作中,亲自到基层督促检查较少,抓落实力度不够,如去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多是采用听汇报、看材料的形式,真正走入基层督查落实次数不足。

52.党建工作开展不均衡,个别社区品牌建设力度不够。“两新”党组织建设只满足于落实日常工作,没有形成亮点突出的特色品牌。

53.对辖区党员干部培训力度还不够,习惯以会代训,老党员管理有待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54.政治理论及党建工作水平不够高,对基层党建工作引领指导不够。本人对十九大精神及新理论等学习不够深入,精髓要义的把握有偏差,工作方法不够多,党建工作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没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55.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个别学校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认为是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片面认为党建工作与职称晋升无关,工作起来不够用心,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56.党务工作者缺少职业荣誉感。学校没有专门的党建办主任,开展党员活动的声音不足,个别普通党员不愿意做党务工作,工作起来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57.党建工作经费投入不够多。党员活动经费没有单独列支,党建经费投入不足。

58.面对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新思维、新方法。对于党建工作习惯于走老路,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完成既定要求,党建工作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创新性工作开展不够。

59.党组织活动模糊。有时候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以行政活动混淆党的组织活动,削弱了党员身份先进性、党内活动的严肃性、组织生活政治性,致使党员自觉性不强、党的活动党味不浓。

60.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深入。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安排存在一定冲突,没有将业务工作与主题党日活动更有效的结合起来。

61.对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上创新精神不足。对党员发挥先锋引领作用的活动载体和内容探究研究不够,存在惯性思维,方法形式单一,仅限于开会、上党课、写笔记,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62.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没有很好的运用新知识、新理论指导具体工作,缺乏创新意识,仅仅就抓党建而抓党建,在中心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能有效融合。

63.党建工作和责任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职责任务不够清晰、履行责任不够有力、追责问效不够严格。督促检查、调研指导、会议推进多,而总体谋划、研究规律、分析研判少,使基层党建工作浮在面上,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打了折扣。

64.党员教育缺乏灵活性。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例如班子成员上党课、观看党建影片、支部学习讨论等等,但由于范围窄、深度浅、灵活性差,使学习有局限性,理论教育层次有待提高。总体上来说,学习意识和强度还不够,方式方法单一枯燥,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片面性和选择性,缺乏对政治理论和党建政策、习总书记讲话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65.对党建工作思考不多。对党组织活动研究思考少,特别是党建载体不灵活,开展党组织活动缺乏吸引力和约束力,党员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党建活动载体、组织形式方法也存在局限性,利用网络、微信、党员教育平台等新媒体等手段少,探索党建工作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次数少。

66.进取意识不足。在理论和业务上学习深度不够,没有自觉和系统的去学习,参加的集体学习多自学少。在党建工作中求稳思维比较比较重,比较安于现状,缺乏迎难而上开创新局面的干劲儿和勇气,工作方法上也习惯用老经验解决新问题,没有很好的把支部工作做好,特别是有些制度的落实将就应付,只求完成任务,不求质量高。

67.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对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比如平时组织召开支部会议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研究讨论经济工作,很少关心和过问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使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

68.党员队伍发挥作用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党员的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意识正在退化。比如平时满足于“平平淡淡”,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方面信奉“既不出事、也不多事”,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对党员提出的要求比较宽泛,没有对党员的不当言行进行修正和批评。

70.党务干事政治素养有待提高。比如我局由于人员较少,没有专职党务干事,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平时工作繁忙往往会造成党建工作无法充分开展。

71.干警对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热情还不够,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

72.督导问责还不够严,抓党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

73.处理党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好,党员教育管理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74.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科学的工作方法还有待加强,个别党建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75.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城市社区在打造党建品牌,抓治理强服务上取得了明显实效,但村改居社区党建工作相对滞后,党建特色不明显,亮点不突出。

76.作为“四级联创四化并举”试点街道,在下步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围绕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智慧党建、“三社联动”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先行先试,出成效、出亮点、出特色,为其他单位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77.村改居社区与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不平衡。x个村改居社区虽然成立了区域党委,但只是停留在建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上,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达到“共驻、共建、共享、共赢”的目的。

78.新兴领域党建需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商圈较多,虽然已建立了一些党组织,但实质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与商圈发展、市场管理结合还不紧密。

79.作为城市党建试点,街道社区在破解体制、待遇、出路方面的探索需要加强。

80.基层党务工作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在暗访中发现,伊川县彭婆镇、江左镇一些乡村党务工作者对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把握不到位,影响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工作成效。

81.阵地作用发挥还需要下大功夫。虽然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但是阵地凝聚人心、提振人气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个别逐村观摩排名末位的村未被纳入后进整顿范围。

83.农村党员整体素质不高。全县党员中,初中以下学历的占x%,对党员普遍轮训工作仍需抓紧抓牢。

84.抓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强化。在全面落实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方面要再下一番苦工,着力用一件一件实事“物化”党建成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库区乡党委及班子成员前后两年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86.新任职村干部脱贫攻坚能力需要提升。x县x个行政村中有x名新任党支部书记、x名新任村委主任,虽然开展了新任职专题培训,但仍有一些干部思想相对保守,创新精神不强,脱贫攻坚培训效果不够理想,整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需要提升。

87.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远规划不足。x%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通过入股分红的方式获得,村集体自主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未能有效激发。

88.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不够。学习党建新理论、新知识不经常、不深入、不系统;

结合区情,围绕发展,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

89.抓基层党建职责落实不到位。对个别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等问题,思考研究不深,解决办法不多,整治措施不硬。比如,目前社区部分党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党的意识不强,参与村务党务缺乏主动性,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员队伍整体弱化。

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不够。比如,党建工作中习惯听从上级安排,虽然完成了指定的工作任务,但创新不够,载体欠缺,党员活动不丰富。

91.党员的年龄、学历结构有待优化。正式党员中,平均年龄偏大,年轻党员数量少,队伍结构失衡。另外,党员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党员人数较少,初中及以下学历党员偏多,具有较高学历的党员同志大多在外务工,党员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92.社区党员理论学习方式比较单一。目前社区党员理论学习,主要是开会宣读文件、读讲话,理论学习开展不少,但是形式不新,一些大龄党员参加理论学习次数少,效果不明显。广大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成效不是很好。对如何激发党员理论学习的积极性,缺乏探索,做的还不够。

93.抓好党建工作的方法措施不多。由于自身理论水平有限,导致在工作推进中,习惯于用老方法、***惯开展工作,用老经验解决新问题,用老办法服务群众,在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上,拿不出新点子,在服务群众方面拿不出新举措,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是采取以前的模式,没有增加新内容,党建工作水平没有实质性的提高。

教学。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方面面,再加上学校党组织的特殊位置,部分工作存在时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作息时间的不统一,直接影响了部分组织活动的开展等。

95.对党风廉政教育不够重视。个别党员和教师还存在思想觉悟不高,师德修养不好,不认真学习新理论,不用心汲取新知识,不深入思考新问题,不自觉争取新成绩,不能虚心接受意见,心态浮躁的问题。比如,涉及组织活动,部分党员总感觉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总感觉事不关己,有点高高挂起的感觉。

96.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平时忙于事务,深入组室不够,和部分教职工谈话交流少,不能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心声。比如因为校区距离原因,与职工谈话较少,导致部分工作落实的不及时等。

97.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参予率低。社区各支部一是在开展组织生活会上只是简单的播放视频、读读文件。

98.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平时在工作中只是强调党建基础和社区建设,仅仅对社区党务、政务、居务按时公开公示。

99.对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在支部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宣传形式单一。

100.党建经费不足,工作开展有待提高。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两新”党组织应有专项资金用于党员的培训及活动的开展。现行的经费来源与业主的开明大度、企业经营业绩好坏有关。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得不到一定的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受到局限,降低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很难留住党员、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十

在过去的20××年里,从初进弘泰公司至现今,足有十个月的时间。在这十个月的时间里面,个人能力飞跃性的提升,暂且不论。但是,个人成长还是有的。这也得力于公司的信任和培养。下面对个人工作职责作一些简单的总结和评价。

在公司里,本人担任内务的职位,主要负责开单与出纳工作。还有其他一些展厅日常工作的监督,也在个人的工作范畴内,分类总结如下:

此项工作需要做到足够的仔细、认真、谨慎。对于产品的专业知识也要有一定的认知。如此一来,就能避免很多工作上的失误。还需特别注意数据方面的。对于这份工作,我需要提升的地方还有很多,例如:应更仔细认真,尽量避免出错;网效率的提升,仍需加强。做到更快更准,才是最终目标!

展厅日常收支工作管理,做到数目清晰明确,日清月结。做好登记明细,以免出现疏漏。当天收支情况及时输入电脑。在过去的半年里,做得未够好,来年必须完善。

以上是职责范围内最主要的工作,毋需置疑,必需竭尽所能做到最好!此外,还有很多展厅的日常工作需要注意。包括:早会记录、展厅人员出入登记、客流量登记、电脑日常工作的维护、公司q群信息的及时传达。另外还有展厅样板的维护:样板的出仓,必须经过公司的审批,做好登记以及相关的手续,展厅的出仓样板,需及时作好补充。还有展厅卫生的维护,属于个人负责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做到位,龙头、五金配件的维护,每月至少打蜡一次。这些工作尽管琐碎,但是,却高度体现个人的工作责任心。力所能及的事,更需要在细节上完善。因此,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非常必要。

以上不尽详细,并且,日常工作中也有诸多疏漏的地方。希望在这次对于过往工作的审视中,获得经验和教训,来年逐步完善!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十一

那么2017年将是财务部昂首迈进的一年,财务部全体员工将继续艰苦奋斗、努力拼搏,以更成熟的管理水平和更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2011年。最后祝愿我们的企业、我们的团队在2011年实现企业的宏伟战略目标。

2017这一年即紧张有序又轻松愉快。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使得财务部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严谨规范,发挥了财务部的职能作用,取得可喜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时光荏苒,2017年很快半年就过去了,回首过去的半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入另一个阶段,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今年,是本人在参加财务工作的第二年。按说,我们每个追求进步的人,免不了会在年终岁首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在一年的时间里,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xx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1、服务上还达不到要求,有时态度生硬,不使用文明用语。

2、在本职工作上,由于经验和专业水平不足,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到位,不够熟练。

总之,在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中我享受到收获的喜悦,也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中我应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思想及业务素质。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在公司领导的全面支持、关心下,本着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围绕优化服务、拓展xxx和xxx的宣传和信息的功能,从客户的利益角度服务、业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利益最大化,通过扎实的努力,圆满地了2010年的工作。现将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二回顾这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事,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展望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力争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光阴如梭,一年的工作转瞬又将历史,2016年即将过去,2017年即将来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在2016年,地工作,扬长避短,现总结如下: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十二

辞旧迎新、岁末总结,根据人事部的要求及财务部自身建设的需要对2012年度财务工作做一个年度总结,以完善财务部的各项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的效率。

一、团队建设:

人做为工作的第一要素及最重要的公司资源,财务部把团队建设放在所有工作的第一位,从人员招聘、入职交流、工作安排、汇报指导、进度把控直至结果确认,与部门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积极引导成员的健康的、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引导其准确定位自身的工作目标;“要律人,必先律己”,从工作细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对成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努力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并在工作中不断帮助成员的能力提升、端正态度、友好协作;财务部现配有4人,成员的业务能力基本能够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资金收付、会计核算、总账管理、税务申报、价格审核、及较低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急需在成本核算、核算规范化两个薄弱环节加强人才培养。全力培养一支有“执行力”、有“战斗力”的在数、质、效“三位一体、高度协调”的财务团队作为财务部中长期人才培养战略目标。

二、部门建设:

部门建设基于企业这个组织而存在,部门的目标是企业目标的分解,是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而设定正确的目标则是部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把财务部的目标分解成五个层次:基础统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战略-企业管理,概括起来就是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及未来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资产资源、商品资源、物质资源等)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部门负责人作为团队的核心及“灵魂”必须在部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分工协作、部门纪律、奖罚措施、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规划和部署,以满足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完成财务部的各项工作,理论上财务必须对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在价值上进行财务评估,保证各项业务的合理高效的完成,进而达成公司的整体目标。

作为新成立的公司,新组建的部门,新的部门成员的“三新”--财务部部门建设必然存在种种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我本人心里非常清楚现状离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部门成员的结构性缺陷及能力提升、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及准确性、成本核算及控制、资金筹划、税务规划、财务服务企业决策的能力上等方面还存在巨大的差距。

2、会计核算方面,核算准确性、及时型、完整性急需加强,费用核算、总账、纳税申报、出口退税基本能够满足现时的需求,成本核算、往来管理急需建立规范化得处理流程,以及加强对会计人员能力提升及责任心培养;全年累计完成收入人民币4,260.7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急需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的执行,财务分析、可行性建议、风险防范的领域和具体措施,预算管理缺失。

4、出口退税方面:2012年累计完成申报5批次,申报退税金额439.40万元,已经实现退税金额为278万元,退税款的及时准时的实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5、信保业务,完成信保额度的申请14个,申请额度总额为975万美元,实际完成投保金额为198.6万美元,支付保费9.4万元人民币;完成第二季度的保费补贴申请2400元。

6、工行信保短期融资业务,从10月份第一批申请获批并放贷,截止12月31日累计完成4批次共计89.9万美元的工行短期贷款(折合人民币556.71万元),并于12月份首次还贷11万美元并支付利息费用883.20美元;信保融资的有效跟进极大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后续将在提高结汇优惠点数,优化和平衡投保金额、档次、付款方式、国家、费率等,及时还贷减少利息费用、及时申请利息补贴,降低工行手续费比例上跟进以减少综合资金使用成本。

7、中信银行金地门道写字楼小额固定资产顺利完成420万放贷工作,累计支付资产项目投入1,255万元,保证的资产项目有效实施,为2013年的产销分离的办公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资金管理,坚持“量入为出,保证业务”的原则有效地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员工工资准时发放,12年全年实现资金流入5,923万元,资金流出5,726万元;后续将在还贷的及时性,资金的调拨加强计划以防止还贷风险及公司的资金信用等级下降,加强供应商的信用周期及额度方面与供应链实现协商并尽最大努力保证供应商货款及时支付。

9、资本到位情况说明,注册资本1000万,实际到位890万,资本到位率89%。

10、应收账款管理,及时跟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时知会销售部追款及与业务对账,保证回款的及时性,建立应收款每日汇总汇报制度,12年度实现应收款账龄不超过2个月(除极个别客户的特殊申请放信额度及账期外)并没有呆坏账的发生,全年累计收货款467.84万美元,全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17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57天(按8个月240天计算)。

11、资产管理,可以用资金管理及格,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合格,库存管理不到位来评价2012年度资产管理工作。后续将加强库存单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及指导,加强工作监督,要求提供准确的库存数、表,消化包材类库存,严格控制电子料及五金料的采购,降低库存对资金的占用,防止呆滞品的出现;加强各环节的内控制度的落实及统计工作,配备较齐全符合内控要求的内部单据印制及使用,加强各环节使用单据的使用规范性。

12、内外沟通协调,财务部积极地在财务部内部的有效沟通,积极在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积极与外部相关个人及主体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以结果为导向处理各种问题;与银行、税务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的公司形象的塑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3、汇率管理,2017年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升值,对外向型出口企业形成了巨大的汇差压力,年度累计汇率损失15万元,销售部及采购部门应积极应对汇率变化对收入和成本产生的重要影响,特别在销售报价环节成本评估及采购下单美元转换成人民币对成本的影响。

总结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我相信只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正视问题、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执行到位就一定能够把公司2013年的财务工作做的更好。

会计工作总结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用13篇)篇十三

在我20××年×月毕业之时,有幸进入了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在公司同仁的关心帮助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我近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对不符手续的凭证不付款。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财务经理、经办人签字。

2、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支付手续。做好库存现金的管理。

3、办理银行开户工作,管理好支付密码器、支票、转账支票。

4、管理和使用好各种印章。

5、对支出的凭证认真核对,并及时记帐。

6、井然有序地完成了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7、每月按时办理公司按揭款款项。

8、月底做好会计对帐、现金盘点,进行帐务核对,做到帐实相符。确实做到日清月结。

9、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及时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任务。

2、搞好办公室及会议室卫生。

3、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5、做好后勤保障。按照公司办公用品标准,协助办公室及时购买各种办公用品,添置办公设施,按照公司领导要求,搞好相关保障,做到节俭办事。

以上是我工作以来情况简述总结,虽有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我将在今后工作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仔细、谨慎,多学习业务知识,掌握财务人员应该掌握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促使工作做得更出色,为公司的发展尽出自己的力量。

总结中有不妥之处敬请公司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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