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的思考 学习依法行政心得体会(优秀8篇)

时间:2023-10-17 作者:笔尘依法治校的思考 学习依法行政心得体会(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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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的思考篇一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二

学校教育是社会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师作为学校教育的主体,对于其专业素养的提升和法治观念的深入理解至关重要。依法治校是教师教育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学校也开展了一系列的依法治校教师培训。通过参加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校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成就学校的法治文化至关重要,并形成了以下心得体会。

首先,培训加深了我对法治的认识。通过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法治对于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和意义。法治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学校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必须以法治为基础来规范行为和约束人们的行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积极、和谐的学习环境。法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而学校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对于我们的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其次,培训提高了我在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的素养。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入了解了法治的基本原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增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也提高了法治观念。作为教师,我们要具备法律素养,要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既要做到条文精通,也要将法律原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为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再次,培训启发了我在依法治校方面的思考。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依法治校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依法治校要注重以学生成长为导向,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习惯,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过程,设计具体的法治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作为教师,我们要提高自己的法治素质,要以身作则,做学生法治观念的引路人,要注重法律教育的融入课堂教学,将法律知识融入学科内容中,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学会遵纪守法,增强法治意识。

最后,培训为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供了机会。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了很多有关法治的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这些都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首先,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公正的,它是保障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我们应该牢记法律的底线,不做违法的事情,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其次,我意识到法律是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的,无论是学生、老师还是家长,都不能违法乱纪。通过培训,我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深信只有依法治校,我们的学校教育才能更好地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总之,参加依法治校教师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对于学校教育的重要性,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启发了我在依法治校方面的思考,并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我相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才能培养出更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国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三

一、充分认识“窗口”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迫切要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工作。实施这一方略的方式也是多层次、全方位和综合性的,从“横”向看,表现为区域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从“纵”向考察,表现为行业的依法治理。在行业依法治理中,“窗口”行业的依法治理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具有广泛性、复杂性,深入开展“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窗口”行业,尤其是“窗口”行业的企业,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比较突出,制假、售假、合同违约、逃废债务、偷税漏税等问题在一些企业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出现,与一些“窗口”行业和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违法经营和执法机关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而最重要的治本之策,就是加强法制建设,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经营的问题。为此,必须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压滤机滤布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信用经济。省委回良玉书记说,“个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旺,政府无信不威,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强”。诚实守信不仅是道德建设的范畴,同时也是法制建设的范畴。因此,组织和指导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在企业尤其“窗口”行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三)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深化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公司制改革不够规范,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换。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的企业未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定机构,有的虽然设立了这些机构,但不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职权。

二是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尚未真正到位,公司经营管理者对出资者诚信意识尚未形成,驾空所有者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有的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没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债务清理,也没有以公告或者通知的方式告知债权人,企业债务被悬空,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和结构调整,做到发展有路,退出有门,必须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高企业的法律素质,严格依法作,依法规范。

(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挑战的需要。

加入世贸组织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既是事业发展的机遇,也是挑战。企业领导要加快转变管理方式,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改变目前市场行业垄断、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等状况,促进统一、开放市场的建立。同时,要积极推进企业的改革,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国际经济活动事务中,首先需要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更多地掌握国际贸易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有关基本规则。其次,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水平。第三要特别注意学习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应当把尽快使企业熟悉和学会wto规则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这既是企业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摆在广大企业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二、在新形势下,积极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

(一)围绕“建设信用城市”的目标,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

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滤布必须围绕“建设信用城市”的目标,努力使南京在全国率先形成诚信的社会形象,良好的道德水准,完善的诚信制度,规范的经营秩序,安全的金融区域,有力的法律保障,科学的监管机制。建设“信用城市”是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而就信用主体而言,主要有政府、企业、个人三大层面,其*政府信用是关键,企业信用是重点,个人信用是基础,三大主体信用互相影响;就社会信用的支撑力量而言,则主要是制度规章、道德文化和监督管理等三大建设,其中法制是外在约束,道德是内在要求,监管是执行保障,三大建设缺一不可。所以,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抓住企业信用这个重点,通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使信用成为社会的“通行证”。在围绕“建设信用城市”这个目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应做到“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所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不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谁不讲道德,不讲信用,不讲法律,就应让谁名声扫地,就应让谁付出沉重代价。

(二)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为重点,推进“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

“四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即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由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事业的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识或认同,法律素质则是指公民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所以,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法律价值观念、法律至上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切实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做到依法办事;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的制度和机制。要继续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法律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要在稳定现有队伍、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素质的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和依法治电的需要,发展法律顾问队伍,并注意对法律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的培训与提高,形成“对内讲制度、守规矩,对外讲信用、守合同”的企业素质。

(三)加强“窗口”行业依法治理和依法治企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

依法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既是建章立制必不可少的前期工作过程,同时也是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广泛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在调查研究中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许多突破原有计划经济束缚的边缘领域和交叉领域发展迅速,企业势必有许多来自第一线的鲜活经验,所以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及时跟上形势的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制部门应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等方面,大力进行依法治理理论的研究工作,及时提出针对新情况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形成丰厚的前瞻性政策理论储备,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四

校园,是一个肩负着育人使命的特殊地方。在这里,教师们须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只有如此,学生们才能获得全面的教育,学校才能成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小区。下面,本文将就“依法履职依法治校”这一主题,聊一聊我的一些体会。

【段落一】

法律是最基本的约束力量。在校园里,教师们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此,我深有感触。在我们学校,有一次有学生在食堂摔伤,家长带学生进行索赔。但是由于食堂降噪设备正常运行,无法证明校方存在过错,索赔无法成立。此事激起家长的不满,甚至有些家长对学校进行攻击。但是,我认为,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为更多家长和学生维护合法权益。因此,校园里的每名教师,都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职责的具体边界,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职。

【段落二】

除了依法履职外,依法治校也是校园管理的重要方面。校园管理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无论是师生之间的关系,还是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需要遵循相关管理法规。作为教师,我们需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在校园里,我们还有义务教育学生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社会规范,增强道德修养。只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依法治理学校。

【段落三】

在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中,教师们也可能遭遇各种挑战。尤其是在管理学生纪律处罚时,我们需具有极高的耐性和识别力。有时候,学生会因为习惯问题或个人原因做出不合适的行为,这时候,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处罚,而要思考怎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行事。而在一些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中,教师们需要坚定地依法处理,对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无论如何,法律都应该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标尺,我们必须保证公正地依法被执行。

【段落四】

依法履职依法治校,是一项公共事业。整个教育系统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职能也各异。然而,作为一所学校的教师,我们都可以通过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学校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在此,我也非常感慨,学校整体管理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所以,在我们的学校,我认为每个教师都应该拿出自己的一份力,依托法律的支持,共同呵护校园文明。

【段落五】

在写文章的最后,我想说,在学校里,实践依法履职依法治校不仅是每个教职工的职责,更是每个学生应该了解和学习的。我希望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够成为一名依法守纪的公民。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的教育者,能够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实履行各自的职责,让我们的校园更加美好。这样,我们的下一代也可以成为具有责任感的、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祖国的繁荣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五

依法治校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关键一环。为了提高教师在依法治校方面的专业素养,我校组织了一次专门的教师培训班。在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也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谈谈我对“依法治校教师培训”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在依法治校的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并了解了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职责。通过专业的讲解和案例分析,我深刻认识到了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能仅仅把课堂上所教授的知识灌输给学生,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只有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对学生的教育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教育法律案例,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我们深入了解了教育工作中的法律纠纷和解决方法。教育法律案例是我们学习依法治校的重要教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借鉴这些案例,提高自己的应对能力。通过学习法律案例,我们不仅能够增加对教育法律的理解,更能够为教学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例如,我们在学习法律案例中了解到,教师在处理学生违纪问题时,需要坚持依法进行处分,而不能凭个人主观意识随意处理。这一点对于教师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依法行事,才能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再次,在依法治校的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来处理教育工作中的问题。法律思维是一种基于法律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它帮助我们更加客观、理性地看待问题,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法治思维则是一种尊重法律、遵循法治的思维方式,通过法治的理念和方法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培训过程中,我意识到了自己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只有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更好地做好教育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依法治校的方法和策略。依法治校,不仅仅是依靠法律来管理教育工作,还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策略。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在管理学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规范化、信息化的手段,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学习和掌握这些方法和策略,我们可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总之,依法治校教师培训使我受益匪浅。通过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学到了很多法律法规的知识和应对策略。我将把这些知识和经验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期待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能够深入拓展关于依法治校的专业知识,全面提升自己在依法治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并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全校教师都能加强对依法治校的认识,共同努力,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六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其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在实践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是从事理论研究者通过对国内外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较为全面和深层的法律认识。而职业性法律意识是指具体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属于上述职业性法律意识的一种类型。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影响于社会,形成一种无形力量,作用于众多的普通公民,从而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和看法。由于行政活动几乎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对社会一般法律意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良好形象,强化人们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任,也同样会削弱以至销蚀公民对法律和行政机关的信赖。因此,转变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陈旧观念,培养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

1、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

封建时代“官贵民贱”,行政机关及其成员与普通百姓之间无平等可言。近代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建立,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使行政机关及其成员和公民处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中,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地位平等,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平等地对待国家公务员和公民。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一样,必须同等地受法律的制约和限制。国家公务员也必须遵法守法,而不能游离于法律之外。二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要求国家公务员与公民享有和承担完全一致的权利和义务,既然政府要管理社会,它就必须拥有特别的权力。现代法治要求的并非是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完全无差别的待遇,而强调的是“国家公务员不应当在普通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三是,公民享有对行政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因行政行为违法而获取国家赔偿的权利。面对居于优势地位的行政机关,公民必须获得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权利和途径。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寻求保护和对抗行政机关的两条重要途径。虽然国家公务员与公民平等的思想和制度已在现代社会生根开花,但由于“官贵民贱”的封建思想残余仍然存在,加之国家公务员手握权力,在行政活动中往往处于管理者地位,也容易形成管理——服从思维定势。这种不平等观念既阻碍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正常交往和交流,也影响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甚至可能使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恶化。因而转变“官贵民贱”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至关重要。

2、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意识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现象如:家长作风,以权压法,以权弃法,徇私枉法等等都是“权大于法”观念的体现。因此转变“权大于法”观念,树立“职权法定,权力有限”意识刻不容缓。

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据。“行政机关是法律的产儿。”行政机关的创设源于法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源于法律的授予,法律是国家公务员赖以生存的基础。与“法无明文规定即为公民自由”相反,对国家公务员而言,凡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国家公务员只能行使法律明确授予的职权,否则就是超越职权,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其权力具有有限性。职权法定和权力有限是国家公务员必须树立的法律意识。要行使权力,做出决定,必须首先看法律上是否有明确授予;同时,即使有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还必须按法律所设定的权力范围和要求去行使,而不能为所欲为。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和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力日益膨胀的现实,并不能否认“职权法定,权力有限”这一基本行政法治规则。其一,国家公务员因社会发展、社会需要而扩大了的权力,并不是自然取得的,仍然是通过法律的授予才享有的。社会对国家公务员的要求是以法律为中介得以实现的。其二,尽管国家公务员享有越来越大的权力,但并不能说国家公务员可以享有无限权力。任何社会必然有公民个人可自由生存而不受任何权力干预的空间;同时每一个国家公务员的权力无论多大,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域,只能在此范围内活动。其三,虽然代议机关常用笼统的法律语言授权行政机关,但也不说明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可以对该权力任意行使、任意解释。因为“不论授权法用了什么样的笼统语言,任何权力都应有限制”。同样,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这一事实,也不能说明国家公务员可以为自己设定权力。其一,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是被代议机关关系委任的权力,本身具有派生性。其二,它尤其要受法律优先、法律保留规则的限制。即行政法规范必须与法律规范相一致,而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等重要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的设定权。

3、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公务员要尚法,执政过程要把法放在首位,一事当前,先考虑符合法的要求与否。心中有法,意识才能建立起来。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长官意志”、“个人专断”、“一言堂”等,都是“人治”观念的表现或变种。不彻底摈弃这种旧观念,崭新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就无法形成。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治的基本要求。国家公务员在进行行政活动时必须铭记在心。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培养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直接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甚至以权压法、以权弃法的不正常现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一切按法律办事,才能建立严明公正的法律秩序,实现依法管理的治国方略;才能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从而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学法懂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1、学法懂法,依法思维

如前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活动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和调整。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是由行政机关来实现的,国家公务员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因此,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学法、知法、懂法。

邓小平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对于国家公务员而言,同样要通过教育的途径来提高其法律素质。一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理解认识到法的本质和精神、权力的来源与本质、依法治国的意义及途径、依法行政的内涵及重要性等内容,从而提高其思想认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这往往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二是,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集中而有序、短期而持久的依法行政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使国家公务员知法、懂法,进而守法,特别是按法定权限、程序和规则实施行政活动。三是,广大国家公务员还需自觉刻苦钻研法律,提高依法行政素养。

2、统揽全局,依法决策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决策正确有利于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决策一旦失误,所有的行政活动将归于无效,甚至带来负面效应。

实行依法决策,关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决策程序法定化。依法决策程序过程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确保决策在程序上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二是决策内容透明化。决策内容透明化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按照法律制度、法规和程序行使权力,决定涉及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或其他有关事务时使社会全体成员可以有效地了解行政体系的活动,明白重大决策的产生机制、原因和条件,从而有效地监督行政活动。三是决策过程高效化。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在进行决策时一定要严守时限要求,使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从而避免以权谋私,侵权渎职等现象,减少行政管理工作发生失误、国家利益遭受损失,避免可能产生拖拉推诿、互相踢皮球之类的官僚主义现象,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和效力。四是民主参与制度化。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征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长远效应。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民主参与制度化,从而使所定决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个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有利于决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五是决策科学化。科学的决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决策要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说来,科学的决策,首先是应有明确和正确的目标;其次是决策的结果能够实现;再次是实现决策目标所耗费的代价最小;最后是决策执行后的副作用降到最低。六是决策责任明确化。谁的责任谁承担,可以引导决策机关加快和完善决策立法,明确决策范围和决策责任,从而避免“首长工程”、“献礼工程”、“胡子工程”、“样板工程”等。七是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对以往的决策进行定期反馈,可以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而且更可以为后来者提供经验教训。

三、恪守行政道德,打造“责任行政”

1、遵守行政道德,奉行公正廉洁

行政道德是指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维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合理、正当关系的原则和规范。在现阶段,出现了国家公务员知法犯法和行政失当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公务员缺乏必要的道德修养,行政道德意识淡薄。由于行政主体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因此人们对其期望和要求都很高,他们也理应承担更多、更高的义务。行政主体对行政道德规范的违背,可能招致党纪、政纪的处分甚至民法、刑律的制裁,因此,推进行政道德规范法制化进程迫在眉睫。行政道德规范法规的内容应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规范;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行政道德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违反行政道德规范的责任方式等。

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要求的核心就是公正廉明。国家公务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对于人民赋予的行政权力,国家公务员只有用其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而绝不能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因而,这就需要国家公务员应具有公正廉明意识。所谓“公”,是指大公无私,勤俭奉公,严于律己,秉公执法;所谓“正”是指为人正派,刚正不阿,执法正确,公允持平;所谓“廉”,是指廉洁自律,见利思义,反贪拒贿,廉洁自守;所谓“明”,是指光明磊落,办事公开,尽职尽责,练达明职。这是公正廉明意识的基本含义。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说明,国家公务员要有效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就需加强自身修养,具备公正廉明意识。这就要求国家公务员以身作则,带头公正廉明,做出表率。凡是该办的快办,办好;凡是不该办的坚决不办;不讲人缘,不拉关系,杜绝“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做好;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2、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

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必须有有效地制度相匹配。在外部环境上给予有利条件,需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各种监督制度。政务公开的目的是公正、便民、廉政、勤政。推行政务公开要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便民利民。要把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以及工作中应遵守的行政纪律等公布于众,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和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把办事的依据、程序、结果以及监督投诉途径公开,解决“暗箱操作”问题,以取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总之,凡需公众知晓的内容,都应向社会公开;凡需一定范围知晓的事情,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凡需当事人知晓的事项,要让当事人查询。通过政务公开将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履行职能,办理政务,执行公务,处理事务的运作情况置于有效地监督之下,有助于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政务公开有利于规范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使他们依法行政,杜绝和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国家公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质量。

孟德斯鸠早已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当前,我国监督弱化的主要问题表现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公务员缺乏应有的接受监督的思想,不习惯于有人对自己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提出异议,不愿意作被告,因而想办法阻碍当事人起诉,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妨碍了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权的享有者和行使者就必须接受监督。因此,要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通过党风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全方位的工作监督网络,置所有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活动于监督之下,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二是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主要是采取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常规性的执法检查、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手段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剖析和评议,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一般问题,要督促整改和纠正;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行政执法改进意见书,限时报告纠正结果。显然,上述措施仍主要靠国家公务员落实。

3、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不严格执行,都只能是一句空话。目前我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些执法人员认为行政机关只要是与违法现象做斗争,只要是处理违法个人或组织,就是履行职责而不管自己是否有权力管理和处理这些违法现象。殊不知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在同违法现象做斗争时,也必须有法定职权;即使有权管理和处理,还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否则也是违法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不能以非法对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不能因相对人的违法而使自己的违法行为合法性。某些国家公务员责任意识淡薄,总以为职权为自己所享有,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因此,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行政违法者的责任势在必行。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七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教育逐渐成为教育界的热门话题。依法治校网络培训是一种新兴的培训方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教学,为教师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学习环境。在我参加了依法治校网络培训后,我深深体会到了网络教育的优势,并且对如何更好地利用网络教育进行自我提升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网络培训的主要优势在于其灵活性。与传统的实体培训相比,网络培训可以根据个人的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在网络平台上,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学习,不论是在家中、办公室还是外出时,只需一台电脑或者移动设备,就可以随时学习。这使得网络培训更具有适应性,能够更好地满足教师的学习需求。

其次,网络培训的互动性也是其重要的优势之一。在网络培训中,我们可以与导师或其他学员进行实时互动,共同讨论问题,分享经验。通过这种互动的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培训内容,并且可以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子。在我参加依法治校网络培训的过程中,我经常与导师进行实时互动,向导师请教问题,得到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指导。

此外,依法治校网络培训还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师的自主学习能力。在网络培训中,学员并不是被动接受知识,而是需要主动参与学习。网络平台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我们可以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进行定制化学习。这样的学习模式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并且更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教育环境。

然而,依法治校网络培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网络培训的学习质量可能受到一定的制约。由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各种学习资源的质量参差不齐,学员很难判断哪些资源是真实可靠的。此外,网络培训缺乏实地实践的机会,对于一些实践型课程来说可能是一个问题。因此,在参加网络培训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注重选择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并且要注重与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学习质量。

另外,依法治校网络培训也需要更多的个人自觉性。由于网络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容易引发学习的松懈和拖延。在网络培训中,学员需要更多的自我约束和自觉性,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并且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利用网络培训进行自我提升。

综上所述,依法治校网络培训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学习方式。它通过提供灵活的学习环境、实时的互动交流以及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为教师提供了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学习机会。然而,在参加网络培训时,我们也要注意选择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并且要保持个人的自觉性,以提高学习的效果。只有充分利用网络培训的优势,才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快速变化的教育需求。

依法治校的思考篇八

依法治校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中坚力量。为了适应依法治校的要求,提高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组织了一次关于依法治校教师培训。在此次培训中,我受益匪浅,深刻意识到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对于学校整体发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于依法治校教师培训的一些体会心得。

第一段: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在培训的第一天,专家从中国法治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开始入手,以便让我们了解并明确依法治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案例分析、专业报告等多种形式,我们深入地了解到依法治校可以规范学校的管理、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纠纷以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好处。同时,我们也明白了依法治校是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我们作为教师,更需要以身作则,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第二段:启发式的法律知识学习

在培训的中间阶段,专家邀请了教育法律方面的权威人士为我们讲解法规政策以及校园管理中出现的案例,让我们真实地感受到依法治校的现实挑战和应对方法。专家还利用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形式,与我们互动交流,鼓励我们提出问题并寻找解决办法。通过这种启发式的学习方式,我们不仅增加了法律知识的储备,更学会了将法律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

第三段:教师的法治意识与业务能力提升

依法治校并不仅仅是学校的领导层的工作,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也有很多工作需要与法律紧密结合,比如教学活动的组织、学生行为的管控等。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教师法律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明确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该做到的法律合规要求。同时,专家还以实例讲解的方式,锤炼我们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这次培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作为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责任和角色,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校园管理的优化与创新

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规范校园管理,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在培训中,专家们以国内外优秀学校为样本,分享了他们成功推行依法治校的经验与做法,同时向我们介绍了一些校园管理中涉及的法规政策。我们了解到,合理制定学校的制度和规定是依法治校的基础,而创新管理模式和手段则是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途径。通过这些案例和经验分享,我们对于如何优化和创新校园管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有信心将理论转化为实践,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依法治校的责任与使命

依法治校是一项重大的社会责任,也是每一位教师的使命所在。在培训的最后一天,我们通过学习“依法治校入校即法”和“法律与幸福教师”等内容,深刻领悟到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对于学校整体发展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时刻践行法律,在学校教育中起到法制教育的引领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的职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这次关于依法治校的教师培训,我对依法治校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教师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提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深切体会到依法治校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未来发展,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始终坚持法律原则,将依法治校的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中,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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