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06 作者:飞雪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精选5篇)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1、是坚持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尽量做到让领导满意;

二、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事要谨慎认真,日常巡查中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待人处事要有礼貌,对待同事要坦诚宽容;严肃单位的纪律,工作不懈怠,工作态度积极认真。

1、20xx年全年管理所共更换基础设施:扣板护栏23节,扣板护栏墩子16个,扣板护栏柱子20根。欧风护栏36节,欧风护栏墩子35个,欧风护栏柱子33根;中国结护栏8节,中国结墩子4个,中国结护栏柱子4根。防撞桶64个。

2、20xx年更换检查井等:检查井xx套,检查井盖6个,沉沙井15套,沉沙井盖6个。通知相关单位(供电.自来水.移动.传输局等)更换隐患井盖28个。

3、每周上报周报一篇,记录一周中巡查发生的事情。一月内报巡查日记一篇,记录一月内干的工作。半年内上报护栏基础设施及检查井基础设施的更换的明细。年底总结一年所作出的工作,细致到每月每日,以照片为证。

1、专业技术知识不是很高,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在高素质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自己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让自己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市政工程管理所人员。

2、20xx年是充满期待的一年。我会积极完成单位安排市政管理所任务。作为管理所其中的一员有义务、有责任、有目标、有理想地去做好本所的工作,做好自己工作分内的事情。

1、加强学习和实践,继续提高。

2、竭尽全力配合完成市政管理所工作任务。

3、完善自身素质。

新的一年,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实、提高和完善自己,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业务技能为微山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市中区园林管理所严格按照**年工作目标要求,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区园林绿化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做好了园林绿化日常管护工作。加强对管辖的12144株行道树、**418平方米公园绿地、4000平方米零星绿地和64株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更换、修剪等工作。城区绿化带、花坛清理及修剪9次,损伤修复13次。树木损毁补植10株,修枝4次,城区行道树排危11次。3月—5月,对临江小区江华街、翔龙中学外行到树进行了集中修剪整形,共修剪行道树200余株。

2、完成节日鲜花摆放。猴年春节,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我所精心安排,积极组织时令花卉,在街心花园转盘、临江小区沱鞍路口摆放鲜花4万盆。

3、做好行道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3月中旬,组织人员对管护区内“菟丝子”进行清查工作,建立了各街道行道树病虫害台账,目前已对塔山公园“菟丝子”进行了人工清理。

4、严格了园林绿化工程的审批和验收工作。我所严格执行国家的园林政策法规,从严执行区住建局审批的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的初设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3个。认真指导、帮助各街、镇、乡的绿化工作19次,20余次到街、镇、乡审核控制性详规数据,指导工作。

5、圆满完成了春季义务植树工作。配合市林业局完成春季义务植树。3月22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3名,林政人员1名,到永安镇太平寺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6、切实做好太子湖、凌家镇蟠龙寺村共计240亩生产绿地日常管护工作。

7、加强塔山公园山体绿化的管护工作,安排22名分流人员到塔山公园对塔山公园720余亩山体绿化进行管护,目前已对林地杂草进行了一次全面清除,完成春季翻土工作。

8、协助城南新区管委会对206省道绿化栽植工作。协助做好206省道的绿化设计、品种配置以及苗木提供等工作,截止目前206省道绿化工程已顺利完工。

9、实施新殡仪馆绿化。完成老殡仪馆树木移载,包括起挖、运输、栽植及管护,以及新殡仪馆整体绿化,新增栽植按设计图纸及植物明细进行栽植。工期从**年3月20日至**年6月30日。3月至4月末进行树木移植,4月末至5月末进行植物栽植,6月进行调整管养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都还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有的没有认识到环境治理是发展理念的转变,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

2、污染源和“脏、乱、差”死角仍然存在。经过治理,城乡卫生状况比过去虽有好转,但同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相比问题还较多。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强园林绿化日常管护、补植、排危工作,确保所有树木都能茁壮成长。

2、做好重大节日鲜花摆放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为广大市民过一个愉快的节日做出贡献。

3、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那么一般工作总结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安全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所在区交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导,以强化责任、狠抓排查、依法治理为措施,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原则,加强组织,完善预案,做好统筹,切实开展好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一、进展情况

我所严格按照上级值班要求,执行日常值班制度,并在法定假日和重要时间点安排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情况报送交通委。

20xx年以来,我所组织修订完善了《松江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20xx年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和《松江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分别成立了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跟往年一样,今年我所成立了两支防汛防台应急队伍。第一支为应急物资运输车队,由上海盛辉物流有限公司组建,共计安排10辆大型运输货车;第二支为人员疏散车队,由松江茸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建,共计安排10辆大型客运车辆。每支队伍都有负责人、车辆调度人和联络人。

去年7月,我所采购了一批灭火器材。今年5月,我所对应急仓库物资进行了核对,对每一项物资做好登记和数量备注。

我所多次在职工学习大会上宣传相关的安全教育资料,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等途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另外,通过与企业间搭建的网络平台,下发各类学习资料,以及在执法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督促企业做好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问题剖析

在监管过程中,对企业安全管理台账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完整(主要表现在台账记录方面不够详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到位。

解决对策:组织企业进行系统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另外,行业管理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

目前区运管所人员编制少,而且整个单位公务用车仅一辆,且为租借执法大队的车辆,执法用具严重缺少,区管辖的企业面广量大,有限的执法力量和资源严重影响了应急体系建设和我所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已经向上级申请了5辆执法用车,目前还未到位。

解决对策:加大管理部门执法资源的资金投入,增加执法用具,另外,通过招聘扩大执法队伍。

三、思路举措

根据监管计划,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切实将安全事故扼杀在摇篮中。

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台账。

严格执行上级值班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总结经验,加强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职工观看安全警示片、传阅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求企业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物资管理所安全自查总结-工作总结

2.安全工作总结

3.车间安全员安全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

4.班组安全工作总结

5.项目安全工作总结

6.物业安全工作总结

7.教学安全工作总结

8.小班安全工作总结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篇一:

一、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建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对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一是要建立定点指导和区域负责制度。根据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的区域划分,按照“谁的区域产生建筑垃圾,由谁监管”的原则,在施工单位、道路开挖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时,确定1-2名辖区城-管队员,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联络员,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审批手续,指导规范营运等工作,把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二是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提高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特点,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要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四)改善处置办法,逐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5日 13:09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03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4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建设、维修、零星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 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等7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7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管理,实行谁产生谁清理的原则,不具备清理条件的,可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

第六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七条 建设施工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行封闭施工;

(二)出入口道路硬化并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

(三)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符合市容环境要求的车辆不准驶出现场。

第八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始终保持建设施工现场整洁。

(一)运输建筑垃圾单位的车辆必须符合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统一标准;

(二)车辆的核定载重吨位应在100吨以上。

第十条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第十一条 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应持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应注明装载地点、消纳地点、行驶路线及有效期限。

第十二条 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做到:

(三)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驶离现场时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五)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

(六)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分别在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区各设置一至二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垃圾消纳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善的排水设施和道路;

(二)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

(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四)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做到:

(三)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四)不得受纳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前,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履盖还田,搞好绿化,或按城市规划造山,并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居民因装饰、建造、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按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指定的地点堆放;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负责清理,并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有偿清运。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积存垃圾不及时清理的,责令立即清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封闭、出入口未硬化、未配有相应的冲洗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排放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清理垃圾,并按已排放垃圾数量,对排放者按每立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运输建筑垃圾资格,擅自清运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以及运载建筑垃圾未密闭、覆盖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遗撒的,责令清除,并处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或清除不干净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委托他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遗撒经处罚后,未采取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再次遗撒的,吊销其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责令改正,并处20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场受纳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其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格。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涂改、伪造、转借、租赁、买卖专用车辆标志牌或建筑垃圾清运证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主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受贿索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妨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民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举报属实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2012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1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臵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执法、规划、交通、建设、城改、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用、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臵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产生者承担处臵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水平。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臵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

第七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臵。

(一)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

(二)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

(三)建筑垃圾处臵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回收利用等事项。

第九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与持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

第十条 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臵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围蔽设施;

(二)出口道路硬化处理,设臵车辆冲洗设备并有效使用;

(三)设臵洗车槽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五)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因施工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款第(三)项条件的,经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监督建筑垃圾装载,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

第十二条 在城市道路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采取有效保洁措施,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施工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第十三条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报告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个人住宅装饰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臵围蔽的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实行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 建筑垃圾运输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驾驶人培训、车辆清运规范服务制度,加强车辆维修养护,保证运输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建筑垃圾运输人应当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

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二)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五百吨以上的证明文件;

(三)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的证明文件;

(四)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营运证》;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臵或密闭苫盖装臵、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长安区以外的区、县建筑垃圾运输人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或换发的驾驶证件;

(三)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四)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人在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后,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对运输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并将企业、车辆、驾驶人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所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是三堂街市场监管所的开局之年,在县局和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按“促融合,抓落实,谋发展”的思路,围绕“二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按网格化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清无”、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监管、打击传销和重点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我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12月3日共新核发营业执照147份,食品经营许可证125份,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2宗,办结12宗,罚没入库5.05万元。

主要工作和做法:

监管所成立后,我所的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原工商所的基础上增加至八人,所里人员结构有了变化(平均年龄偏大)。为切实履行职责,我所从抓队伍建设入手,加强融合,强化责任意识,打造出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市场监管队伍。

(一)我所通过多次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形式,使全所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统一了认识、摆正了位置,从思想观念到工作定位、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工作作风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机构改革后,监管所的职能增加,业务面扩大,这也要求我们要提高业务能力才能适应新的工作。为此,我所加强业务学习活动,开展每月一课(所长、副所长上课)学法律法规活动,通过相互学习的方式学习新纳入职能的法规和知识,同时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

(三)加强党建工作,我所现有共产党员8名,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我所以学《党章》、上党课、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所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1、全力开展“清无”、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打疏结合,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我所根据辖区实际,将“清无”、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所开展4次整治行动,共规范引导办照147家、变更登记138家,对无证经营户抄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烟花爆竹23家、加油站1家。在“清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我所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可以疏导办照规范经营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对无法疏导的则予抄告和取缔。消除了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开展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器具的专项检查,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压力容器、锅炉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26家,并抄告了当地政府,有效的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把好食品经营准入关。我所今年已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125份,核发107份,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5份,核发22份。同时,我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以猪肉、豆制品和应节商品为重点监管食品,以综合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监管场所,认真落实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伪劣、过期食品的销售。对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xx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两次检查和回访,4家存在问题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餐饮服务方面,认真做好27个学校食堂和机关食堂的巡查,检查餐饮服务企业23家,下发监督意见书??份。同时开展了农村聚餐备案登记,以及农村厨师体检和协管员培训工作。在药品方面,对8家药店和23家诊所进行了2次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留下了监管痕迹,今年,我所较好地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辖区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件。

大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我所受理投诉4起,调解处理4起。接到涉嫌传销举报1起,在当地综治办的配合下及时赶到现场劝离了涉嫌传销人员和群众,并宣传了传销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避免了群众上当受骗。在商标、广告方面,我所开展了商标、广告的违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镇区广告牌、车体广告、食品药品广告,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宗,涉案金额达0.4万元,罚款5000元。

今年我所出色完成了当地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总结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不足:

(一)人手和设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增加的同时,人员和设备的增幅相对小很多,其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我所有的网格责任人要负责40多个单元网格的监管任务,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二)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有些同志存在主观能动性不够,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不够塌实的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我所将制订相应整改措施,要求干部职工端正思想,振奋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加强责任心和责任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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