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JQ文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

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具备较高的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调研和分析能力。范文七:调研报告——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研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一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拨付资金380万元,支持方下、杨庄等7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修建村内道路,扩建文化健身广场,完善农村环保设施,提升绿化亮化设施水平。筹集资金1650万元,支持高庄、牛泉和大王庄等24个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修建村内道路、排水沟,购置环卫设备等。争取资金15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宜居村镇建设,对纳入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的雪野镇娘娘庙村等,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专项用于保护规划编制和档案建立;对纳入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的大王庄镇和王石门村分别按照3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专项用于规划编制,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程。

支持农村垃圾整治和厕所改造。安排资金87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农村垃圾治理,为每个镇(街道)政府配置垃圾运输车,在周边村庄布设垃圾箱,实现了全市镇(街道)级垃圾清运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资金2700万元,支持今年2.6万所农村厕所改造,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推动改造早日完成,提高农村卫生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改厕6735户。

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钢铁、煤炭等重点产业建筑节能改造、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安排资金620余万元,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城市空气自动站、环保网格化自动监控设施和生态红线划定,完善大气环境治理监测体系。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资金194万元,奖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拨付资金1500万元,购置100辆新能源公交车。

加强水资源保护。20xx-20xx年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辛庄水源地保护。建设供水安全保障工程,落实资金1079万元,建设雪野至莱城输水工程;投资650万元,支持城源水厂和鹏山净水厂综合水质净化改造工程;拨付资金967万元,实施单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共购买消毒设备339套,涉及372个村,32万人。

支持城乡生态绿化。投资7349万元,建设胜利公园。筹集资金900万元,建设环城绿带绿化项目,新增高标准绿化面积3000亩,进一步提高绿地面积,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年七月三十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三

近期,兴宁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兴宁市各镇主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在兴宁石马镇下庄村村委会,一份《下庄村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挂在墙上。记者在公约上看到,农户要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环境,自觉将生活垃圾收集好倒进就近垃圾桶内,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非生活垃圾(如建筑废物等)一律不准倒入垃圾桶内,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在经费保障上,公约规定按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情况以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及时向村民公示接受监督。经费使用采取专账、专人、单独结算的方式,由村委会统筹管理使用,并按年度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据村干部介绍,公约颁布实行以来,村里的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如今,村民都自觉执行公约内容,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无需村干部催收,卫生保洁工作已经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

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龙田镇全面拆除了圩镇乱搭乱挂的户外大型广告牌、遮阳棚等,圩镇面貌焕然一新。但拆除广告牌和遮阳棚后,群众对商铺遮阳、营业宣传需求的呼声十分强烈。龙田镇政府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决定对龙田圩门楼碳子坪路、东街、西街段统一设置外立面广告牌,打造圩镇户外广告示范街。

记者在示范街看到,这里商铺外立面广告牌都有统一的设计,样式、大小、颜色等均有明确规定。相比过去商铺业主自搭自建的杂乱情况,示范街既优化了圩镇整体环境面貌,又满足了商铺宣传需求。

据龙田镇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示范街”改造工作共涉及3条街道130多家商铺,工作经费采取商户出一点,政府统筹一点的办法筹集,改造工作得到了广大商铺业主的积极支持。接下来,该镇将总结经验,逐步在圩镇主要街道推广施行,全面提升圩镇面貌,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龙田镇还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文明镇街创建工作。该镇通过完善镇村道路、公园绿地、基础管网等设备设施,建设主题公园、广场和示范点,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推进乡风民风建设。

在环境综合整治中,合水镇除了开展好常规的卫生保洁工作外,还将每周四定为该镇的“环境卫生日”,镇村干部带头对卫生死角进行大清扫。

龙东村党支部书记表示,行动刚开始的时候,村民们不是很理解,认为是“应付检查”。通过村干部的示范带动,村民们切实感受到了环境整治的成效,纷纷自发加入到行动中。据了解,经过镇村干部的努力,合水镇环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整治成为广大镇村干部和村民的自觉行动。

当前,兴宁市上下正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除发动各乡镇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外,还建立微信群,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督查工作人员等入群,通过“随手拍”等形式反映各类环境问题,助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四

自今年10月18日开始,北海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近期,北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到交通招待所商铺、祥通运输公司、和信客运站等督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落实、整改情况,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精神,落实好“门前三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该局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北海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方案,由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落实;突出重点,对“整治‘四车’非法营运”“治理管理超限超载”“整治出租车乱象”“整治运输站场环境卫生”“规范市区交通运营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做好行动宣传工作”等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每项工作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五

一是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消灭不卫生死角。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居民社区、集贸市场、单位内部、施工工地、一二级河道、花坛绿地、沿街屋顶等所有堆存的垃圾、渣土、废弃物和各种物料,发动社会各界和各企事业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大清整。加强清扫保洁作业,对主干道路、繁华地带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提高扫保质量。

二是整顿道路环境秩序。以京哈、津围、宝平、邦喜、马营5条干路为主线,乡镇以邦均、上仓、洇溜、罗庄子、下营等镇政府所在地段为重点,城区以上宝塔路、人民西路两侧、四正街口、老汽车站至水泥厂等路段为重点,对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违章棚亭,以及垃圾、废物进行清除。要认真开展主干道路市容环境综合达标活动,整顿停车场秩序,规范停车,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停车辆。强化治理散摊游贩,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禁止违章占路经营,要下力量彻底整治马路大集问题,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清整街景立面。整修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清除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破旧牌匾字号、各类指示牌、标识牌等,统一规范牌匾、广告、灯具。要清理拆除过期、废旧、违章广告,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今后凡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都应按照规划要求,采用规定材料,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要规范经营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居民楼底商、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影响市容的洗车站点、汽车维修站以及违章设立的各类棚亭进行整顿,严格规范检查,该关闭的要关闭。要及时修复损坏的夜景灯光设施,保证正常使用。

四是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充分利用春季植树和秋季植树时机,大力开展好植树造林活动,同时加强对城区公园、绿地的管理,对道路两侧的花草、树木加强养护,及时整修。

五是强化施工工地污染治理。特别是拆迁工地,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设置标准围档,施工物料一律进行苫盖,不得裸露堆放。要对拆迁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运垃圾。要加强对施工扬尘和运输洒漏的'专项治理,及时清除道路污染,防止运输洒漏,污染环境。

六是维护河道环境卫生。县水务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清除河道漂浮物及河边垃圾杂物,对乱倒垃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及早提出城区河道护坡美化规划。

七是规范市场环境秩序。由整顿办牵头,坚持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清除违规占路市场和占道摆卖,年内实现主干道路和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无占路摆卖行为。对已经批准临时保留的摊群市场要强化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要落实市场卫生管理责任制,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八是消灭“垃圾围城”现象。严格按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至无害化处理场,将建筑渣土运至城外指定场所。启动“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城区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各乡镇要下力量消灭“垃圾围乡”、“垃圾围村”等现象,搞好村与村之间、村庄每个街道、每个胡同的环境整治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六

清徐县开展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以来,八个整治小组、十个乡镇(街道办)整治工作启动迅速、推进有力,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反响较好,干部担当作为的氛围正在形成。

清徐县县长王琳玉表示,这次行动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并不在于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本身,而是通过提升行动,在收获整洁的城乡环境、严格的城市建管、有序的交通秩序、良好的经营环境、达标的爱国卫生和洁净的蓝天白云这些直接效应之外,使清徐县各级干部得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工作意识得到提升,配合合作机制得到提升,政企一家的观念得到提升,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得到提升,县域发展信心和人气得到提升,党委、政府的权威得到提升,凝聚力得到提升,正能量得到提升等,这些才是真正的活动用意。

据悉,到目前为止清徐县在整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管理缺失,欠账太多。一方面为整治后的'效果明显欣喜,另一方面为整治以前的乱象反思,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甚至是漠视、麻木成为一种习惯,损害了形象,破坏了环境;二是进展不平衡。部分区域、部分行业整治取得实效,但也有部分工作小组和乡镇点上有些成效,但面上工作不足,整体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三是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不够,要在更广范围提高知晓率,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打一场全民参战、自觉参与支持配合的攻坚战,真正让群众看到作为、见到实效、共享成果。

王琳玉认为下一步工作要从四方面入手:

第一,标准要高,不走“回头路”,不搞二次整治,要一次到位。比如企业排放问题,标准就是一次投资、超低排放,今年要重点解决焦化熄焦水、焦化洗煤等物料全封闭、铸造脱尘、烟气治理、炭黑脱硝等问题。散乱污企业就是要彻底关停、拆除主要生产设备。锅炉就是要全面摸底,该集中供热的要集中供热,该取缔的取缔,该上脱硫除尘设备的上设备,该置换清洁燃料的置换燃料。

第二,要形成纵向横向的网络化协作,全方位组织和动员形成既共同参与又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要借鉴城市管理“门前三包”的老办法,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村庄内部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扫门前雪”,企业占地周边也要划定责任区,定出标准,动员企业力量做好清理、保持工作,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实现长效管理。通过企业自治、行业自治、村民自治导向,形成有效管理方式,通过划定和认领责任区的方式形成共建共创的良好局面。

第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媒体要突出重点,每期的报纸要有专栏,要集中展示,每期的电视台新闻的重点要向基层延伸,要集中展示一线的精神风貌、干事创业精神。

第四,整治工作要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七

1月18日下午,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庆华、副局长张银华带领局办公室、安全处、运输处负责人,在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连真毅,副局长王航宇、路政处处长徐德飞等陪同下赴永嘉督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查组一行实地勘察了大若岩镇等镇的“道乱占”情况,现场研讨整治对策。并在大若岩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永嘉交警分别汇报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思路和意见,市公路局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四个突出”的意见建议:

一是突出全过程管理。

二是突出“六乱”治理重点。

三是突出有序结合文章。

要结合督查指导、“四边三化”、穿镇公路滴漏撒和超载超限整治。四是突出长效管理。要做好责任、巡查等机制保障,要做好堵疏结合的方法保障,要做好大数据、智慧交通公路的科技保障,要做好政府主导、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联动合力保障。张银华副局长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体责任进行明确,同时通报了清隐患保安全促稳定专项督查的情况。

最后,董庆华局长提出三点要求:

三是要明确责任合力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八

昨日下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利旭强调,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快速行动、强力推进、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市委副书记叶胜坤主持会议。副市长李远青通报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测评情况。

方利旭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能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方利旭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粤东粤北)现场会,以及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以“创模”为推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推动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关键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物、饮用水安全等环保难题,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形成专项项目包的形式,发挥融资效益,吸引社会资本;要把精准扶贫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树立打造城乡环境也是推动贫困群众致富的理念;要提升村居美化水平,谋划旧村庄改造和开发利用,让农村闲置资产活起来;要优化村居规划布局,重点整治农村乱搭乱建现象;要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国城,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九

农贸市场各商户:。

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责任书》。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租赁合同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农贸市场管理部。

x年4月6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

20xx年以来,烟竹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领导下,在县治理办的具体指导下,以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目标,多措并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长效巩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现将我乡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健全机制。

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乡党委在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庞晓辉为组长,乡长李永宏、武装部长高鹏及各村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及村五职干部为成员,确保治理工作持续有效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由陈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工负责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筹划、决定执行及资料收集和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层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细化了领导小组和各级的工作责任、分管领导职责、环保员职责和考核细则。

二、舆论引导,宣传先行。

重视舆论引导,始终把通过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治理热情作为搞好全民参与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抓手。一是充分利用会议、村村通、墙体标语、宣传资料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全民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村民群众从我做起,努力提高村民的环卫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支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去;二是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的进展情况,全年我乡共书写、悬挂宣传标语xx多条;三是利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开展了中小学生爱护环境卫生教育2次,开展卫生评比3次,并将评比结果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向全乡通报,在全乡营造了浓郁的舆论氛围,形成了上下联动、城乡齐动、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斗硬奖惩。

我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督查小组充分发挥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重点逐项、逐个进行督查,采用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发出督查通报3份,斗硬惩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辖区负责的原则,凡因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工作不落实被市、县明察暗访曝光通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烟竹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惩考核办法》斗硬问责,确保了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多措并举,成效显著。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建设。

1.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3万元新增垃圾筒8个,目前全乡共分布有垃圾池xx个。

2.农村环卫队伍建设。为确保各主干道、各村、组有专人打扫,全乡共有保洁员13名、垃圾清运手推车1辆、垃圾清运车1辆。

3.农村环卫制度建设。规范垃圾倾倒点设置,日产日清,杜绝垃圾积存,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长效机制,引导村民自觉对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及时清运保洁。

(二)认真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综合治理。

按照县治理办《4.20、7.20、年底等重要时间节点城乡环境集中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治理工作。对境内的治理任务进行了分解,设立了五个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方案详实、责任分工明晰、基础台账完善、任务分解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工作履职到位。

(三)深入开展“五乱”专项治理。

严格按照荥府办函〔20xx〕8号、荥城乡治办〔20xx〕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周五义务大扫除、和节假日期间“五乱”专项整治等活动。

1.深入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整治,杜绝垃圾乱扔现象。加大对乡政府、各村活动室的清扫、保洁、清运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隔夜垃圾。组织乡、村、组干部和学生每周五开展义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实现全乡无明显垃圾、污水和污物。确保辖区内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活动期间共清运垃圾10余吨并与各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2.深入开展废旧标语清理专项整治,杜绝广告乱贴现象。加强对我乡公路沿线“牛皮癣”的清除,共清理牛皮癣30余处;规范广告横幅的`布置,对公路沿线的破烂广告、非法广告、影响观瞻的广告进行了拆除,共清除废旧广告牌4个,清除废旧标语8幅。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杜绝车辆乱停现象。以治理“乱停车”、“乱行车”为切入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各村规划了机动车停车场(点),加强对车辆停放管理,严禁占道停车。并与严道派出所联合开展多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格查处各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贫困村环境治理工作。

严格按照《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全面开展扶贫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雅城乡治办〔20xx〕91号)要求,加快了对我乡凤凰村5户贫困户农房改厨、改圈、改厕、改庭院等“四改”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进贫困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此,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我乡予以通报表扬。下一步,我乡将继续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长期坚持下去。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照我乡环境卫生的现状,认真查找差距与问题,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开展卓有成效的整治活动。

二是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进一步增强群众、清扫保洁队伍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对环境卫生整治措施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改变环境卫生整治被动的局面。

三是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的检查监督,重点整治乱丢、乱倒垃圾的行为;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规范专项活动;开展以清理规范占道经营,违章占道停车等重点的整治行动,使我乡容貌和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强化施工工地管理,提高施工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质量。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x年七月三十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二

20__年,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优美示范工程及四化场镇、四化村庄(社区)开展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启动,广泛动员,全力推进,并结合我镇实际,明确了全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我镇环卫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群众的不良行为习惯得到改变,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市政基础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__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预防和减少疾病,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保护劳动生产力,加快生态小康建设,促进姚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姚渡、和谐姚渡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原则,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素质。

围绕提高群众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疾病预防、健康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部门通过专栏、墙报、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意识,自觉革除陋习,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脏、乱、差”的治理。

环境“脏、乱、差”的治理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我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场镇达到街道整洁、镇容美观、秩序良好的目标,居民安置点广泛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搞好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努力保持安置点内外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村落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粪土、无乱放柴草、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的要求。重点抓好公路、江河沿线及村镇的环境卫生治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多渠道投入资金,搞好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加强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镇党委、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内容,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张旗鼓地弘扬先进,理直气壮地揭露问题;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人员追究本人相关责任。同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采取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对搞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搞得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强化整治,深化巩固整治成果。

(一)“五乱”治理。

为彻底治理我镇“五乱”现象,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我镇制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村规民约、镇规民约等制度,在集镇集中开展了垃圾、市场、车辆、广告、工地等“五乱”治理,加大拆除违章临时建筑力度。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跨门占道经营55处,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150辆,清除“牛皮癣”5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00余吨,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31个,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200吨。同时,我镇今年多次集中力量对场镇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场镇秩序得到极大改观。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大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公共厕所1座;改建垃圾处理场1个;新增生活垃圾中转站(屋)29个,集镇建再生资源回收站1个,各村共建再生资源回收点4个,新添置垃圾桶、果屑箱550个,对生活垃圾、污水等废弃物进行集中分类处理,确保了我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落实;今年场镇增设交通标志、标识30处,施划街道临时停车位、交通标线3000余米;着力完善了场镇及农房示范点的给水、排水系统;同时,合理布局通村及村内路网,做到主次分明,新硬化村落主干道20__余米。

二是注重环境长效美化。我镇制定了保洁制度,今年新增保洁人员5人;全年完成改厨、改厕(含新改建沼气池)、改圈、改危房“四改”共300余户,“五通”105户;为加快环境美化步伐,以栽树、栽花、种草为主,我镇在旱道河沿线实施的“银杏富民工程”,全年完成银杏树栽植3万余株,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镇实现新增绿化面积600余平方米。

(三)城乡风貌塑造。

为彰显我镇房屋重建风貌特色,我镇继续坚持以“青瓦白墙桐油漆,木栏花窗美人靠”川北民居风貌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民族文化和传统民居特色,按照“外部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的要求,我镇城乡居民房屋风貌在20__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川委办?20__?29号《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城镇治办发[20__]13号《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一城二县二十镇百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镇把创建“市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作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大对我镇列入全市“二十镇、百村”范围的场镇及青元村、阳山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达到市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要求,力争我镇今年获得“20__年度环境优美示场镇”及“20__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庄”称号。

(五)“八进”活动。

根据青城乡治办?20__?20号《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社、进景区、进医院”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本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今年我镇“八进”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整治的投入大,本级财政财力有限,资金严重不足。

2、场镇经营户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农户房前屋后清杂去乱不彻底,诸多顽疾难以根治。

3、不良行为习惯依旧存在。虽然经过长期的大力宣传和教育,但部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仍十分淡薄,不良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未根本转变。

七、20__年工作打算及工作要点。

1、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社,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完善工作措施,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等项目、集中治理“五乱”等活动与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干群素质,提升环境档次,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2、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四化”标准,切实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垃圾屋、垃圾中转屋、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使用;在20__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户厕的配套建设,完善村庄路网硬化;完成本年度的“银杏富民工程”任务,全镇栽植银杏树达到10万株,全镇园林绿化得到进一步优化,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3、加强督促检查逗硬考核。镇整治办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管指导,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姚渡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考核奖惩,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前发展。

4、进一步按照示范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镇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要求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规划要求,加大“两建三清四改”力度(建庭院经济、建沼气池,清垃圾、清污水、清乱建,改厨、改厕、改圈、改危房);进一步推进我镇垃圾“户集、村运、乡镇统一处理”工作,努力扶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充分发挥其再生资源回收作用;加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基金的管理,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作用,全力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为确保我镇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仍是我镇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我镇将继续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加速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树立姚渡良好的对外形象。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三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四

xx农贸市场各商户:。

xxx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责任书》。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租赁合同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xx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xx农贸市场管理部。

xxxx年4月6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五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报,供大家参考!

按照邛崃市城管局工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7月27日、29日,镇目督办、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主要存在广告乱象、白色垃圾、乱堆杂物、环卫设施破损、垃圾清运不及时、移动店招、乱牵乱挂等问题。

一、各村存在的问题。

1、高场社区:(1)乱搭遮阳棚2处;(2)牛皮癣3处;(3)犬只散放2处;(4)乱堆杂物2处;(5)乱倾倒垃圾1处;(6)河道白色垃圾1处。

2、银台山村:(1)垃圾桶破损1处;(2)犬只散放2处;(3)牛皮癣2处;(4)白色垃圾1处。

3、夜合村:(1)乱堆杂物2处;(2)犬只散放1处;(3)牛皮癣1处;(4)背沟积存污水1处。

4、状元村:(1)垃圾桶曝桶1处;(2)乱堆杂物3处;(3)移动店招2处;(4)墙体广告2处;(5)乱牵乱挂3处;(6)牛皮癣2处。

5、双童村:(1)白色垃圾1处;(2)牛皮癣4处;(3)乱堆杂物2处;(4)沟渠白色垃圾1处。

6、三和村:(1)牛皮癣2处;(2)移动店招2处;(3)乱牵乱挂2处;(4)乱堆杂物4处。

7、兴福村:(1)垃圾桶曝桶1处;(2)竹木占道3处;(3)犬只散放3处。

8、纸坊村:(1)垃圾桶曝桶1处;(2)竹木占道2处;(3)未按时报表1次。

9、雅棚村:(1)垃圾桶(房)曝桶(房)2处;(2)牛皮癣2处;(3)垃圾未入桶1处;(4)垃圾桶倾倒乱摆放1处;(5)7组露天焚烧1处;(6)河道白色垃圾1处;(7)未按时报表4次。

10、凤场村:(1)竹木占道3处;(2)牛皮癣2处;(3)白色垃圾2处;(4)犬只散放2处;(5)背沟积存污水1处;(6)未按时报表2次。

二、奖惩情况。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7月奖排名第一的夜合村工作经费200元,奖排名第二的纸坊村工作经费100元;7月扣减排名倒数第一的雅棚村工作经费200元,扣减排名倒数第二的状元村工作经费100元。

三、工作要求。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能搞突击应付,不能搞形式主义,否则就会出问题。近期,成都市的第三方测评正在邛崃市进行明查、暗访,请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在8月7日前整改完毕,并做好日常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环境治理工作不走样,为我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月底至5月初,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31个乡镇场,9个市直牵头单位,17个社区和52个行政村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人员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访群众等办法,对督查对象前段工作情况和后段工作打算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基本上都调整充实了工作班子,完善细化了。

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了宣传教化配套完善了环卫设施彻底清除了陈年垃圾使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较为突出的有:磊石、白水、古仑、李家塅、原种场、桃林寺、城关、黄市等乡镇场。特别是城关镇党委、政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以及综治民调”等工作编印了通俗易懂的《城关镇社区居民文明手册》下发到全体辖区住户家中深受群众欢迎。

二、提质工作强势推进。

提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雨阳棚拆除。

白水、原种场、三江、长乐、新塘、磊石等已将雨阳棚全部拆除;住建局、黄市、范家园、古仑正在对辖区内的雨阳棚进行拆除;高家坊、沙溪、火天、红花、李家塅、白塘、范家园茶场、智丰、弼时、桃林寺、黄柏等乡镇场已完成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5月份正式启动拆棚工作,预计二季度拆除到位。特别是弼时镇请省级设计团队结合弼时故居特色对集镇临街门店进行美化改造,已经拆除了有碍观瞻的破旧房屋或立面近20处,近期已完成部分地段的美化改造工作。

二是河道治理。

高家坊镇投资200万元对清江河11.5公里的河道进行了全面治理;三江镇对三江河进行了除杂清淤;沙溪镇对湄江进行了集中清理;汨罗镇对二道撇洪沟再次进行了除杂整坡和垃圾捡拾。全市各主要水域沿线环境明显好转。

三是美化亮化。

市住建局对罗城路(交警广场-友谊河桥段)进行了提质改造;市交通运输局投资60万元对所属10个门店统一门头装饰,并禁止门店出店经营,完成了5条农村文明示范路建设;白水镇完成了集镇下水道改造和绿化、亮化工作;磊石乡投入50万元对集镇和主要公路进行了绿化,并实施了村村组组通路灯工程,近期已经基本完成安装;高家坊、沙溪、黄柏、八景、大荆、火天、范家园、古仑、智丰、桃林寺、原种场、黄市等乡镇,在绿化、亮化、美化等方面都有较大投入,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古仑乡着手开展沿路菜园篱笆整治,高家坊镇青江村清除村道两侧1.5米内的菜地搞绿化,汨罗镇甘坪村、红花乡廖家塅村鸡鸭圈养值得推介。

三、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评比考核常态化。

绝大部分乡镇场和市直牵头单位,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评比考核机制,做到扎扎实实抓评比,认认真真搞考核,并取得了实效,提高了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古仑乡村级卫生状况良好、评比考核机制健全、村组工作台账完善、宣传教化工作开展较到位;原种场整体环境卫生优秀,多次检查都名列前茅;智峰乡智峰村每月公示各组各户文明卫生排名情况,不但表彰先进更勇于公开后进,将排名最后的10户户主姓名张榜公布;范家园茶场将每季度的文明卫生户户主照片和姓名上墙通报表扬;卫生局坚持开展二级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督查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公共场所保洁经常化。

各乡镇、场和社区及行政村都聘请了专职保洁员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保洁,确保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在17个社区中,城关镇友谊河社区、城郊乡荣家坪社区在清扫保洁方面,人员到位,保洁效果好。

三是筹措经常性运转经费已起步。

高家坊镇青江村、红花乡罗滨村正在探索向村民收取垃圾有偿清运费,他们采取由组长或村民出面收取,帐目公开的办法,收取一定的清运费,弥补经常性运转经费不足的问题,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能深入持久开展。

在督查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环卫设施设备不到位。

玉池乡垃圾池数量太少,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督查时部分群众反映较强烈,要求增设垃圾池。

二是陈年垃圾清除不彻底。

新市镇、古培镇、玉池乡、汨罗镇、城郊乡部分公路沿线以及溪河两岸、村组还存在成堆暴露垃圾,垃圾池内垃圾爆满,处置不及时不经常。

三是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

有个别乡镇和市直牵头单位干部认识不高,工作不深入,工作推动缓慢,效果较差。一些单位存在很严重的厌烦心理,工作马虎流于形式,应付检查了事,对待拆除雨阳棚等阶段性工作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全市整治工作大局。

以上问题希望各有关单位引起重视,积极整改,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二季度工作持续向好,顺利推进,确保以最好的成绩迎接省、市半年度工作检查。

9月底,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城乡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33个乡镇和经开区、金洲新区的环境卫生、秩序、乡容村貌进行全面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夏铎铺、白马桥、青山桥、大屯营、坝塘、菁华铺、回龙铺、黄材等乡镇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干部联村联组责任制,与年终干部考核挂钩,青山桥乡、黄材镇加大对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每个村在市县配套2.4万的基础上,分别根据大小补助1-1.2万,菁华铺乡今年累计投入超过70万,回龙铺镇加大资金投入,在每村每年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人平10元/年的标准按季考核下拨到村,大大提高了各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村组农户的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2、管理措施不断创新。夏铎铺镇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

责任书。

》,将全镇划分为70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整治任务明确到人,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回龙铺镇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考评,对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村及联村干部根据排名给予奖惩和批评,增强了干职工和各村参与管理环境卫生的责任感;东湖塘、菁华铺等乡镇以“一推行四公开”为契机,在各级干部走村入户的活动中大力宣传指导环境卫生工作;偕乐桥镇竹田村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作用,发动德高望重、敢于直言的老年同志参与环境卫生监督,深化了群众爱卫观念,村环境卫生面貌整洁清澈;黄材镇崔坪村组织开展“爱卫之星”评选活动,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积极性;枫木桥乡袁河村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减量,部分住户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减少了垃圾清运处理费用。

3、整治效果明显好转。大屯营、坝塘、金洲、资福、老粮仓等乡镇进步大,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善。横市、龙田、玉潭、大成桥等乡镇机关卫生较好,夏铎铺、青山桥、东湖塘、回龙铺等乡镇各村整体推进,乡镇辖村普遍整洁。同时,本次督查抽查的乡镇国土所,绝大部分卫生干净,物放整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乡镇、村、单位整治效果不佳。巷子口、横市、流沙河等乡镇投入少,整治效果较差;双江口镇、花明楼镇环境卫生工作退步较大,整体面貌不佳;枫木桥集镇河内有大量陈年垃圾未清理;喻家坳乡集镇背街小巷白色垃圾散置;经开区怡宁小区旁空地上垃圾成山,发展路中财集团门前绿化带内白色垃圾到处可见;灰汤镇农贸市场垃圾清运不及时,华天大酒店旁空旷地上数堆垃圾堆积;横市镇云山村、巷子口镇莲花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村民参与率低;老粮仓集镇、巷子口镇联花村、直田村存在住户向河内直接倾倒垃圾现象。流沙河、双凫铺、喻家坳等乡镇政府机关卫生较差。

2、基础设施不完善。一是垃圾填埋场缺失,部分乡镇反映垃圾进入垃圾池后去向困难,一方面距离远,清运成本过高,另一方面是简易的填埋造成二度污染、集中污染;二是基础设施管理不力,垃圾池均破损严重,长期无人修补,不少乡镇、村垃圾池无挡板,垃圾池周边垃圾散置。

3、宣传引导不到位。本次督查发现,部分村没有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公示栏,原有的也改为其他栏目;大部分乡镇、村未开展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宣传引导工作,煤灰、易拉罐等入池现象普遍;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的不到位,宁灰线、宁横线、金洲大道沿线路过车辆车内抛掷垃圾现象严重,造成公路沿线卫生保洁工作量大,难度大,同时也给保洁员工作带来危险因素。

三、后阶段工作要求。

1、迅速整改。各乡镇、村、单位要针对本次督查所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迅速提出整改方案,组织专门班子,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理顺机制,强化长效管理。

2、完善设施。各乡镇要加强对已建垃圾处置体系的管理维护。同时通过“市县补助、乡镇配套、村级自筹、农户收取”的分级投入机制,筹措资金,完善垃圾处置体系建设。

3、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开展对农户、单位干职工的宣传教育,要实行党政负责干部联村、机关干部和党员组长包户、农户包房前屋后责任制,分片召开户主会,宣传垃圾分类方法和搞好环境卫生的意义作用,发动群众人人动手,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评比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个个讲卫生、人人齐动手、户户爱清洁的良好氛围。

附件1:乡镇、园区环境卫生督查综合计分情况。

附件2:抽查村(社区)环境卫生督查计分情况。

附件3:国土所环境卫生督查计分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六

根据县治理办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及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入推进州旅游发展和城乡战略新要求,打好城乡提升翻身仗,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市容市貌,促进城乡面貌“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展新貌”。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做好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环境卫生和除“四害”活动。

2.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扎实抓好(乡段)工作,确保河流常年清漂,水面无杂物;督促加大污水排放治理力度,提升河流水源品质。

3.在结对帮扶点茶扎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力度,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4.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强化五包责任区街道的清扫保洁,切实抓好“牛皮癣”和店招治理,纠正车辆乱停放,严查占道跨门经营,杜绝工地乱象,着力开展风貌打造,全面提升县容水平。

5.持续抓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域乡村振兴的战略性和纲领性文件,乡村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乡村生态环境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对7个乡镇进行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6.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深化责任机制、资金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机制、舆论监督机制、暗访曝光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机制制度在工作中的推进作用,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持之以恒的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建立完善责任区制度,细化分解落实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到底。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分工要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整体联动,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分类指导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方式,加强对结对帮扶点茶扎乡、各粮站、各电力企业、五包区等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七

为进一步巩固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根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我乡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全乡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方位综合治理的新要求,建设一个美化、净化、亮化、居民住户行为规范化的和谐洁美新家园,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xx大”和xx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曾明浩为组长,乡长黄先胜、人大主席吕明富为副组长,乡纪委副书记姚世文任常务副组长,乡属(辖)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小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对场镇的管理实行领导分段包干制、部门单位包段制、驻村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居)制:王平、刘虹汝负责大湾村;毕宗慧、邓艺佳负责金鸡村;夏翠薇、魏敏、负责骑凤村;杨德洪、徐媛、魏左权负责平安村;张小龙、蔡棋负责沙嘴村;先齐全、曾珂、肖医负责葫芦村;李其芳、雷泽平负责观音寺社区。各村(居)也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2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严格实行驻村村干部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坚持把治理“五乱”作为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五乱”治理。

2、深化治理“广告乱贴”,确保“广告管理好”。场镇户外广告随时保持完好、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店招做到“三齐”:即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对违法设置、残缺残损、模糊不清和有错别字的广告、店招要一律拆除。在场镇设置2处风格一致的广告张贴栏,做到广告归栏,要重点整治场镇牛皮癣,广告废弃物和场镇立面悬挂物,规范合法小广告,实现场镇立体空间美化。

3、深化治理“摊位乱摆”,确保“占地经营管理好”

加强对新居管理,突出整治老街以街代市、占到经营等行为,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有序经营。办公室和社区要加大对场镇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遵守场镇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实现自治管理。对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进行处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八

农贸市场各商户:。

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

责任书。

》。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

租赁合同。

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农贸市场管理部。

x年4月6日。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年七月三十日。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十九

根据《xx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治理,提升环境质量。

(一)深化“五乱”治理。“五乱”治理是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顽疾”,在工作中,我市继续强化“五乱”治理,把治理工作常态化,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主城区停车位不够,车辆乱停乱、建筑工地乱象、市容市貌较差等问题。对此,我市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大整治力度,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规范骑门摊5400起;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18处,规范店招店牌27个,清除“牛皮癣”0.5万张;清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1436辆,现场处罚人力三轮车乱停乱放380余辆,“五乱”治理成效明显。

(二)狠抓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对烧烤、煤油烟、不清洁能源、露天焚烧等污染治理;开展全市河道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组织人员对河道进行清理,清除河道白色垃圾、水上漂浮物290吨,清理“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131处,确保河道干净整洁。同时,水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占用河道乱搭乱建、非法采砂等行为。

(三)加大绿化工程建设。强化投入,以春季义务植树为契机,加强对公园、广场绿地的扩建、改造,道路、公共绿地的补植补造,我市城区绿地总量明显增加。年内新增城镇绿化景观0.5万平方米,新增植树造林3800余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2.3%。

二、夯实基础,巩固农垃治理成果。

(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今年3月以来,我市以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为契机,加大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90%以上的村庄达到“五有”(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标准,全市建垃圾收集点的.村22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0%;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简易填埋场43个、堆肥池2580个;建设垃圾房80间,垃圾中转站4个,新建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站7个、村级回收点5个、乡镇再生资源分拣点1个,维修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8个。

(二)环卫设备的配置科学合理。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各地的幅员面积、人口、村庄布局等因素,合理配置环卫设备,全市新增垃圾分类桶(箱)3000余个,新增垃圾转运机动车7辆,非机动车68辆。

(三)保洁队伍健全壮大。在全市52个乡镇先后建立乡镇保洁队伍52支,除61个高山村外,在312个村配备保洁人员,年内新增乡镇保洁人员10人、农村保洁人员10人,全市城乡保洁人员总数达1800余人,并分期分批进行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培训,城乡环卫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突出重点,增强城镇品质。

(一)突出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构)筑物、废旧物资回收站等环境进行治理,重点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乱搭乱建、废旧物资无序堆放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力争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全面提升市城乡整体形象。

(二)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整治。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后,人流量特别大,“五乱”极易反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节日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进行明确,确保了全市城乡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四、强化投入,狠抓民生。

20,我市共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两大项,包括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社区)”创建5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建设8项。针对全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我市认真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及时下发《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目标任务分解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将每一个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对项目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在年初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时,将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做到每月督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各创建单位迅速制定工作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至今,“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创建任务已完成4个,占总任务的8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0%。

五、借助载体,提升文明素养。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生态市”、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依法治市“城乡环境治理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宣传,通过开展“七进”等活动,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垃圾分类知识人人尽知。在媒体开设治理工作专栏1个,设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标语42幅,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15次,编发工作简报5期;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建立文明劝导员制度,现场劝导“乱扔、乱吐、乱倒”1.5万余人次,加大力度处罚不文明行为,抄告车辆违章停放,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改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村”创建情况。年,我市申报创建7个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社区)”。各乡镇在创建过程中,切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布局优化、质量强化、配套深化、卫生洁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现已完成村庄规划8个;危旧房改造582户,新村建设2.6万平方米;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投资1459万元;完成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15个,投资520万元;开展“六清”活动每个村9次以上,实现改水、改厨、改厕、改圈607户,新增村保洁员20人;新增村庄绿化面积2.37万平方米,打造有地域、民族特色村庄5个,全市已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90%以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实用20篇)篇二十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xx的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5月29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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