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

时间:2023-11-11 作者:LZ文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

工作汇报不仅可以展示我们的工作成果,还能够凸显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份专业的工作汇报范文,了解如何在汇报中展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成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一

2017年6月1日,对于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来说是个意义非常的日子,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制度做了新的规定,质监部门在工作内容、范围方面都面临重大调整。因此,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主要就是围绕如何理顺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体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能来开展的。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6家,均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到100%,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0余户;根据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采取统一协调、分片监管方法,全县划分3个监管区域,设专兼职食品监管人员6人,政府协管人员19人,社会信息员322人,构建起了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络,对全县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落实监管工作责任。一是认真制定并上报了我局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计划,及时调整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确保了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根据食品监管重点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监管区域,指定具体的责任人负责监管。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部分,实行一票否决。

(二)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顺应工作职能的对接

1、抓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贯

一是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集中式培训,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二是通过集中培训、个别宣贯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近百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质量管理负责人和检验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三是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2、努力履行质监对食品监管的职能

一是召开了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研讨会,掌握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的现状,明确质监部门履行新职能所面临的困难,研究讨论解决办法。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三是加强督查,县局除每月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外,还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采取内容事先不告知,路线事先不确定的方式,以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台帐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查找工作不足,确保工作质量。

(二)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防范风险的责任;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并针对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

1、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积极探索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方法,通过对生产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普查,掌握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建立企业数量、质量状况、证照情况、原辅材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企业信息档案,并依据日常巡查和许可证年审情况,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巡查频次。从2017年6月至现在为止,我局共出动食品监管人员4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近100家,发现存在问题50个,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品单位30余家。

2、检查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行业,认真开展各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了淀粉产品、肉制品、蜂产品等专项检查,以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第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共出动执法人员13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家,小作坊50家。立案查处案件3起。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三个阶段工作,摸清了全县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类别、品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掌握了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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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二

审议会后,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通力协作配合,切实加强整改。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全程监督,全市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呈现出稳定向好态势。

市食安办行动积极,组织有力。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围绕“总牵头、总协调、总督办”的工作职能,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督查指导,促进了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街道、园区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二是强化联合整治。从4月以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校园、农贸市场、五一期间、国庆期间、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1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查处不合格农业投入品30.1吨、不合格农药2.7吨、未取得检疫证明猪肉4000多公斤、霉变茶籽2.2吨、酸值超标茶油3.6吨、注水猪羊肉504.9公斤、假冒名牌酒29件、不合格食品2350公斤;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56户,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300件。其中,北盛镇周申文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柏加镇高春伏生产销售病死猪肉这2起案件公安部门已经立案,收缴病死猪肉4吨多,目前已刑拘5人。另外,官桥镇某农户滥用除草剂一案也已移交公安部门,5000多斤有毒稻谷当时就当场销毁了。三是强化示范引导。在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创建,大力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市教育局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在全市学校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五个一”(一个宣传专栏、一封致家长信、一堂专题讲座、一次辩论赛、一份手抄报评比)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安排1361万元对23所偏远山区学校食堂进行了硬件条件改善和内部设施设备完善;对规模较大的校园商店进行经营模式改革,引进省市教育部门认可准入的楚康校园连锁超市进行托管经营,对规模较小的校园商店一律关闭。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组织食品安全专项督查6次,不定期下校抽查148次。联合市食安办、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学校及其周边店铺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规范。

市农业局强化监管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培训。6月以来,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生产基地负责人、检测人员,及超市检测人员进行了培训,共培训528人次。组织标准化蔬菜基地学习培训班6期,共培训300人次。二是加强综合监管。对全市现有农药经营单位700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556家;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92家进行登记审查备案,实行实名制销售;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假劣农资5.7吨,立案20起。三是加强检验检测。开展检验检测7614批次,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9.46%。今年长沙市农产品质监中心在浏阳进行了5次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100%。

市商务局抓住重点,强化整改。一方面,突出酒类监管重点。加强对大型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监管,对经营专供、特供酒、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共走访检查零售企业4700多家,对未认真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同时对新增企业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警示牌2700多份。另一方面,突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重点。为杜绝“白板肉”流入城区市场,生猪屠宰执法大队开展每日一次的巡查。5月份至今共处理“白板肉”、“注水肉”案件15起,收缴“白板肉”、“注水肉”近500公斤。同时协助湖南省浏阳市康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动了新屠场建设,该屠宰场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

市卫生局措施有力度,整改有成效。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培训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500余人,开办农村厨师培训班30余期;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各种宣传资料1余份。二是大力加强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管。坚持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测评,一季一公示。综合整治各类餐饮单位530家,限期整改210家,取缔20余家;先后开展早餐夜市、散装食用油、学校食堂、节前旅游景点等10多项整治,查处了“冠鲜汤包”使用过期原料案等17起食品安全案件。三是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在城区打造50余家示范餐饮店,积极推进浏阳大道、永安、洞阳、大瑶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带动和促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三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浏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跟踪督查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x年1-2月,市人大教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xx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和经营流通市场、餐饮经营服务场所、中小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对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指出:市、乡两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隐患还不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不顺、食品安全监管财力投入还不够等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理顺管理机制,抓好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共同监管意识、增加财政投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等建议。

201x年3月,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在会上提出:食品安全工作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关乎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是政府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这次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审议不是简单的审议,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的启动仪式,跟踪监督要采取打“组合拳”的方式注重时间上的连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目标上的有效性。同时要求这次跟踪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要做好几件取得群众认可的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从体制的协调、部门的执法、社会的监督、条件的保障、狠抓落实等方面发力。

审议会后,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通力协作配合,切实加强整改。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全程监督,全市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呈现出稳定向好态势。

市食安办行动积极,组织有力。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围绕“总牵头、总协调、总督办”的工作职能,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督查指导,促进了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街道、园区与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二是强化联合整治。从4月以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校园、农贸市场、五一期间、国庆期间、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1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查处不合格农业投入品30.1吨、不合格农药2.7吨、未取得检疫证明猪肉4000多公斤、霉变茶籽2.2吨、酸值超标茶油3.6吨、注水猪羊肉504.9公斤、假冒名牌酒29件、不合格食品2350公斤;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56户,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300件。其中,北盛镇周申文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柏加镇高春伏生产销售病死猪肉这2起案件公安部门已经立案,收缴病死猪肉4吨多,目前已刑拘5人。另外,官桥镇某农户滥用除草剂一案也已移交公安部门,5000多斤有毒稻谷当时就当场销毁了。三是强化示范引导。在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创建,大力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市教育局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在全市学校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五个一”(一个宣传专栏、一封致家长信、一堂专题讲座、一次辩论赛、一份手抄报评比)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安排1361万元对23所偏远山区学校食堂进行了硬件条件改善和内部设施设备完善;对规模较大的校园商店进行经营模式改革,引进省市教育部门认可准入的楚康校园连锁超市进行托管经营,对规模较小的校园商店一律关闭。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组织食品安全专项督查6次,不定期下校抽查148次。联合市食安办、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市学校及其周边店铺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规范。

市农业局强化监管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培训。6月以来,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生产基地负责人、检测人员,及超市检测人员进行了培训,共培训528人次。组织标准化蔬菜基地学习培训班6期,共培训300人次。二是加强综合监管。对全市现有农药经营单位700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556家;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92家进行登记审查备案,实行实名制销售;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假劣农资5.7吨,立案20起。三是加强检验检测。开展检验检测7614批次,农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9.46%。今年长沙市农产品质监中心在浏阳进行了5次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100%。

市商务局抓住重点,强化整改。一方面,突出酒类监管重点。加强对大型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监管,对经营专供、特供酒、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共走访检查零售企业4700多家,对未认真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同时对新增企业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警示牌2700多份。另一方面,突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重点。为杜绝“白板肉”流入城区市场,生猪屠宰执法大队开展每日一次的巡查。5月份至今共处理“白板肉”、“注水肉”案件15起,收缴“白板肉”、“注水肉”近500公斤。同时协助湖南省浏阳市康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动了新屠场建设,该屠宰场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

市卫生局措施有力度,整改有成效。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组织培训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500余人,开办农村厨师培训班30余期;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各种宣传资料12000余份。二是大力加强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管。坚持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测评,一季一公示。综合整治各类餐饮单位530家,限期整改210家,取缔20余家;先后开展早餐夜市、散装食用油、学校食堂、节前旅游景点等10多项整治,查处了“冠鲜汤包”使用过期原料案等17起食品安全案件。三是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在城区打造50余家示范餐饮店,积极推进浏阳大道、永安、洞阳、大瑶的.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带动和促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四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和“两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坚持一条主线,提高五个能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这一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克服外部诸多不利因素,认真履行质监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业务,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有效性。

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监督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制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制宣传工作。

1、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一是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执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文书,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开展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农户投诉3起,提供技术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完善打假责任制。在辖区乡镇建立了片区负责人和责任人打假制度,力求把打假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计量、标准、无证产品违法案件73起,现场处罚10起,立案查处63起,其中大案8件,案件准确率为100%,结案率为98%,办理各类质量、计量纠纷投诉案件13起,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法制舆论环境。

一是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抓好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局无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

二是抓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每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全年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回访案件20件,回访率达25%。

三是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市局和“两区”区委、政府报送信息简报,市局采用政务信息6条,“两区”区委、区政府共采用20条,全面完成全年政务信息任务,其中我局向××区政府报送的《关于××区食品企业普查情况的报告》,引起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加了编者按以《政府工作通报》第10期全文转发。

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和有关部门抓好“3・15”、“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促进了全社会质量意识的普遍提高。

(二)积极履行职能,服务当地经济。

1、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从源头抓质量。

一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质量兴区”步伐。以实施名牌战略为突破口,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今年共300余人次深入企业,为200余家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争创盛市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出丰谷酒业等省级先进单位1家,市级质量管理先进单位3家,省级质量管理先进民营企业2家,带动辖区企业质量水平全面提高,营造出重视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辖区内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普查工作,共调查生产企业2023家,其中工业生产企业1219家,食品加工生产企业804家,对普查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核对数据,建立了企业质量档案。

三是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检验、检测条件,督促企业建立检验机构,确保所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对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的质检员协助办理检验员证,全年共办理生产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格证110个,办理检验员证7个。

2、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工作新突破。

一是创造性地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质监主导、部门联动、承担单位主动”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氛围。首先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争劝两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能动性;其次作为牵头部门,我们克服工作重,资金紧等困难,主动深入辖区内4个示范乡镇指导和督促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及示范开展工作,组织示范乡(镇)的相关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各示范乡(镇)查询农业产品标准100余个,制定《无公害稻谷》和《水稻种子生产技术规范》××区地方标准和××区地方标准各1个,4个示范乡(镇)均以较高分数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推动了“两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开展,得到“两区”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二是加强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发放标准资料和相关法规资料近万份,提高了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标准意识。召开了gb5296.6―20xx《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gb15831―19xx《钢管脚手扣件》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有效的规范了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三是引导和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备案。全年共办理101个生产企业执行标准证书、制(修)定57个企业产品标准,为企业查询标准资料200余个、接受企业标准咨询服务120余次,有效地推动了“两区”生产企业标准化工作。

四是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通过查询和收集标准信息,对已废止、修订的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变更执行标准证书,更新所执行的食品标准。通过对备案企业标准中已修订、转产和企业标准中引用现行标准已废止、修订等内容进行清理,废止企业标准2个,修订4个。通过清理工作,确保了食品标准的有效性。

五是积极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全年共协助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91个,年审150个,换证80个。同时投入资金近万余元,对辖区内的.代码库进行清理,共核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5000余个,查出废止数据余个。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进行条码的申办和续展工作,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狠抓计量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尝加油(气)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85%以上,城区公平秤设置及受检率达到100%。加油(气)站、加油(气)机受检率达到100%。开展市场计量监督检查3次,专项检查2次。

二是对“仙特”、“长虹”、“鼎霸”等10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督进行跟踪检查。引导水平比较落后,计量管理和计量检测能力比较薄弱的企业达到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的要求,提高定量包装计量保证能力。鼓励计量基础工作好的企业积极参与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提高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在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目前申请受理市级计量检测保证体系1家,现在咨询阶段。

三是召开了第二批强制认证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宣贯会议,及时通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企业的好评。

四是召开了辖区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关于做好“c”标志评价工作座谈会,完成2家企业“c”标志考核合格工作。

五是“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积极配合市局积极组织开展对集贸市尝商尝加油(气)站的计量监督检查。

(三)整治经济秩序,突出“两个安全”。

1、认真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行了企业调查,摸清情况,建立档案。我局对××15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46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34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了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三是落实了“两区”政府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基本形成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网络,落实协管员45名。

四是与67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

五是建立健全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图,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人,按照定人、定责任、定区域、定企业的“四定”要求,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成六个区域,分别由专人负责,对食品加工企业动态监管。

六是认真执行巡查、回访等五项监管措施。今年来共对169家企业进行巡查和回访,并要求企业针对巡查、回访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积极配合区政府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参加宣传3次,发放资料8000余份。全年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宣传50余次,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宣传267次。

二是结合辖区实际,先后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范围涉及两区40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34个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了安全监察意见书119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1个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辖区内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的安全使用逐步规范,违规安装使用行为大幅度减少,防止了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三是积极配合区政府及乡(镇)政府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年参加安全检查12次,出动车辆15台次,人员37人次,向区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7次,协调处理行政执法工作20余次。四是组织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培训人员123人,发放了上岗证。

二、认真开展先教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一)扎实开展先教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今年2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机关党委保先办安排,紧紧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顺利地完成了学习、评议、整改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

通过保先教育一是进一步增强了职工党性观念。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和先进党员的具体标准,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行为标准,找到自身差距,增强了党性观念。学习的主动性,组织纪律性,团队精神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局党支部围绕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紧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马上能改的不拖不等,边整边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到群众的肯定和欢迎。

三是促进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的形成,每个党员对照自己的言行进行认真剖析,并形成文字材料上墙公示。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学会一分为二地看待自己。这次保先活动的开展促使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同时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制发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做到“由局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各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众参与支持”的局面,并将国家总局“八条禁令”、省局“八条规定”和行政执法“十不准”制成小册子印发到每名职工。

二是在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中,搞好四个结合,抓好工作落实。在学习中,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市第五次精神,与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整顿机关作风相结合,使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起表率作用。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组织全局职工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积极参加市局以及“两区”区政府的知识竞赛。同时聘请了8名行风和作风监督员,召开行风作风监督员座谈会,增强社会监督力和透明度,努力建设一支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队伍。

四是深入贯彻市局和“两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有关精神,成立由局长赵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xx、李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先进性教育具体要求和质监当前实际情况对社会做出营造政务软环境的公开承诺,并采取六项措施强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五是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发放征求意见表,查找问题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深化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为规范,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和谐质监,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

全面总结今年各项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局党组和“两区”党委、政府的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立足当地经济发展,进一步处理好政府软环境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关系。二是继续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进一步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开门纳谏促发展。三是加强稳定团结,处理好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及时解决退休职工待遇。四是加强学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20**年我局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行风廉政建设,继续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科学的发展观促进质监事业不断进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继续组织推荐企业创省名牌产品和市名牌产品,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提供服务。

(二)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迎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

(三)继续整治经济秩序,抓好“两个安全”。抓好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商)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和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企业,一方面抓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另一方面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实现无重大食品质量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的工作目标。

(四)进一步规范市场,从源头上把住厂门、店门、区域性大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工作,确保对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保护。

(五)进一步做好监督与服务的融合工作,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水平。在进行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督工作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进行整改,提高我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以促进全区质量水平不断上升。

(六)切实抓好内部管理和行风廉政建设,提升本部门社会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切实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按时召开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对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与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合作,开展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五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和“两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坚持一条主线,提高五个能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这一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克服外部诸多不利因素,认真履行质监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监督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制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一是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执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文书,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开展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农户投诉3起,提供技术咨询100余人次。三是完善打假责任制。在辖区乡镇建立了片区负责人和责任人打假制度,力求把打假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计量、标准、无证产品违法案件73起,现场处罚10起,立案查处63起,其中大案8件,案件准确率为100%,结案率为98%,办理各类质量、计量纠纷投诉案件13起,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法制舆论环境。一是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抓好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局无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二是抓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每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全年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回访案件20件,回访率达25%。三是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市局和“两区”区委、政府报送信息简报,市局采用政务信息6条,“两区”区委、区政府共采用20条,全面完成全年政务信息任务,其中我局向××区政府报送的《关于××区食品企业普查情况的报告》,引起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加了编者按以《政府工作通报》第10期全文转发。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和有关部门抓好“3.15”、“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促进了全社会质量意识的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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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六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七

201x年3月,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在会上提出:食品安全工作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关乎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是政府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这次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审议不是简单的审议,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的启动仪式,跟踪监督要采取打“组合拳”的方式注重时间上的连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目标上的有效性。同时要求这次跟踪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要做好几件取得群众认可的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从体制的协调、部门的执法、社会的监督、条件的保障、狠抓落实等方面发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八

6月22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汇报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自以来,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庐州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安全专题调研、食品安全专题询问等活动,听取审议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有区域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市780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九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质监局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大力协助下,区质监分局加大食品监管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四个一流”的工作目标,以实施市场准入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食品区域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了从源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职责,确保全区食品质量安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

我区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5家,产品主要集中在饮用水、白酒、小麦粉、含乳饮料、食用淀粉、肉制品加工等类别,企业规模小、档次低,在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安全隐患不容忽视。06年,全区已有26批次食品纳入了定期监督检验,合格14批次,合格率53.8,低于全市合格率16个百分点,全区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企业28家,已有15家企业取得证书,获证率53.6。因此,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1、大力实施电子智能化监管。

为进一步从源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省、市质监局决定加快推进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区质监局积极响应上级业务部门的号召,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开展工作,并结合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将任务目标下达到本局相关科室和两个监管分局,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截至12月底,我区所有食品企业信息已录入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为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力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规模小,生产条件差,工艺简单,设备简陋,是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按照省、市局和我区的统一部署,区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及时将“无证无照企业”报政府取缔,二是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三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四是强化帮扶引导,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及“三无”食品行为。今年以来,小作坊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20余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5起,查获无证生产的大桶水500余桶,劣质饮料4000余瓶。通过小作坊专项整治,使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打击和遏止,小作坊食品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市场秩序有了一定的好转。

3、加强节日市场检查。

在“中秋、元旦”等节日期间,区质监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开展生产加工环节节日食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预警、应急处置工作。

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生产加工、经营企业20多家,查获劣质食品货值近5万余元。

4、积极开展定检和添加剂监管工作。

为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狠抓定检计划的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加大提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督促企业建立购买和使用添加剂台账,并报区质监局备案。目前全区共备案使用食品添加剂16家,通过实施备案监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

今年以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紧紧围绕市局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市场准入,加大审查能力,积极深入企业宣传,加大帮扶力度,使有一定能力和基础的食品企业达到办证要求。06年我区共有6家食品企业获得了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实施工作中,严格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查,同时,进一步强化证后监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必备条件,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露了小作坊监管中遇到的难点,也暴露出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市场准入工作中,个别企业为取证而取证,取证后,不能持续保持必备条件,取证条件形同虚设,证后监管难度和风险加大。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根据市、区食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是开展食品监管执法和“无证”查处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工作。

四是加强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工作,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从生产源头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我们质监部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文章!真学习借鉴各兄弟部门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为更有效的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精勤履职,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完善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1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目标,科学安排布全局。

食安工作是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众多,必须统筹安排,才能有力推进。为此,3月28日召开了全县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xx县201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xx县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xx县201x年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工作方案》、《xx县201x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县201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县政府与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分解目标。对201x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树立榜样、激励后进。

(二)广泛宣教,全面动员营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大,需要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一是有序推进教育培训。按照年初计划要求,对乡镇、办事处的食安站站长和专干、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农村厨师进行了培训。通过这些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了执法程序,增强了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二是大力实施有奖举报。积极贯彻执行《xx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受理消费者咨询60余起,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0余起。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以重大主题活动为契机,着力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农产品质量安全行”、“5·12”应急知识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3000人次,车辆900余车次,悬挂横幅1200余条,设置宣传拱门17个,摆放食品安全宣传展板240块,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75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700余人次。

从11月初至年底在xx新闻综合栏目推出“舌尖上的守护”系列专题片,宣传展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xx手机报开辟了食品安全小知识专栏,发送食品安全手机短信80万余条,编印发放10万份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强力推进“六进”“五创”活动,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积极向株洲日报、xx新闻网、市食安办投稿近30篇,大力宣传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工作,齐抓共管保安全。

一是有效推进日常监管。各乡镇监管站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日常巡查,摸底排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并安排专人全程监控;农业部门狠抓源头管理,规范生产基地管理,强化“三品一标”认证,举办“三品一标”认证技术培训班一期,培育了蔬菜基地2个,面积400亩,强化蔬菜农残检测,今年已抽检农产品样15080个,其中合格样15039个,检测合格率达99.7%,无害化处理不合格的农产品达30多个批次800多公斤;畜牧部门采取局长为首的领导小组下的责任包干制,与全县规模生猪养殖户、兽药经营店、饲料经营店签订《不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承诺书》,大力开展全县养殖户逐户排查,对出栏生猪严格按照实地临栏2%的比例,对临宰生猪按5%比例进行抽检,抽检猪尿样8673个,排查生猪40万余头,检测结果全部呈阴性;质监部门加强巡查、回访,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从严进行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累计巡查92次,抽检生产加工环节的相关食品批次135批次,完成委托检验62批次,检验合格率为95%;工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开展针对性清查,出动执法人员67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17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82起,其中立案17起,办结2起,抽检流通领域食品2896个,合格样2888个,合格率为99.7%;食药监部门认真落实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对城区200余家餐饮店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进行综合评判,确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进入“红黑榜”公示,积极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示范店15家,示范街2条,示范乡镇2个;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的非法行为,积极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粮食部门进一步加大粮油购销环节监管力度,检查粮油收购主体48个,共出动检查人员94人次,出动车辆21车次,申报了放心粮油示范点2家,正式授牌的企业3家。

三是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清查食用油经营户176户次,查获经营不合格食用油案件2起;开展夜宵摊专项整治,分三个组对城区100多家夜宵摊点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夜宵摊点进行整顿;7月28日至8月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8人,检查冷冻食品经营户49户,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7户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打造规范了一批冷冻食品经营户样板;从10月23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兵分多路地毯式对全县集镇、乡村食品经营户、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2667户次,查获收缴问题食品1751公斤,查处无证经营70户,取缔2户,立案调查和查处违法行为49起。这些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营造了诚信经营环境。

(四)勇于探索,务实创新显特色。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创新思路和方法,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一是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推行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专柜)”提示牌,首次共责令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悬挂提示牌73块。二是加强了对规模养殖场的质量安全监管及兽药饲料管理使用规范。向所有规模养殖户发放了《质量安全监管记录》,并与之签订了不使用“瘦肉精”违禁物品承诺书,安排专人每月就兽药饲料采购使用、投入品存放、废品处理等情况监检一次,及时作好检查记录,处置存在问题,加大了监检频率,实现了全覆盖监管。三是强力推进建设有机蔬菜示范园建设。科学规划农业产业结构,有效整合项目资源和农业科技力量,扶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设施农业,大力扶持有机果蔬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月26日,湘冠有机蔬菜示范园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xx县在现代农业建设上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四是推行校园商店连锁经营。按照xx县实际情况,采用投标的形式引进了两个符合条件的公司在中小学校推广“校园连锁店”。连锁店实行“六统一”管理原则,即统一店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培训上岗、统一管理。通过连锁经营,校园商店从店容店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规范化管理等各方面都获得极大改善,有效地规避和转移了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一

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二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xx年节日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节日期间,该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大对承办喜宴、婚宴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通过广播、网络、报刊和宣传材料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

该区食品安全部门重视应急值守,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三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两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工商局总体要求,xx市工商局xx分局迅速行动,及时安排,针对xx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队伍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全面铺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这里,我将我局第一阶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为保证专项执法行动卓见成效,维护食品市场良好的秩序,xx分局在20xx年6月20日就以酒肃工商发27号文件下发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队伍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全体执法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方案》中,对此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任务、要求以及责任追究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并及时与各个工商所签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暨队伍作风整顿目标责任书》,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目标和要求,全面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在个体例会和企业负责人例会上广泛动员,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号召全体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为维护食品市场良好的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截止目前为止,共计召开个体例会9场次,接受宣传人员3000余人次;四是认真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局提出的目标要求,我们及时将省局下发的关于建立重要商品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的公告向经营进行了下发并在经营现场进行了张贴,同时,我们将西城工商所(彩虹桥市场)和金佛寺工商所作为第一阶段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的试点单位,在广大的食品经营者中逐步推行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初步已经印制了了“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进销台帐”1000册,在试点的西城工商所(彩虹桥市场)和金佛寺工商所的个体经营者中发放实施,积累经验,弥补不足,以便进一步更好的在xx区全体经营者中进行推广;五是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积极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在xx市电视台制作了两套公益广告,内容为“打造食品放心工程,净化食品消费环境”和“炎炎夏日,提醒您注意饮食安全”,每天在xx电视台“xx新闻”开始前的黄金时间播出,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六是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为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的消费概念,我们通过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在各个工商所以及局机关的黑板报上,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在城区各大市场,我们都悬挂了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动员全社会共同来维护健康、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为了严厉打击食品领域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我们在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的同时,不断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拓宽执法监管的区域,在对集中经营场所进行监管的同时,不放过任何死角和遗漏点,尤其在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售假劣食品的黑窝点多在城乡结合部和一些偏远死角,因此,我们也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这些区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开展了这么几项工作:

三是统筹兼顾,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对其他违法违章案件查处不放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全面的工作,因此,我们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中制售假劣的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其它经济违法行为依然不放松,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也查处了一些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案件,如鸿图公司涂改过期农药案、农科所经销假劣种子案、服装、化妆品商标侵权案等,,对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三是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xx区全体经营者中全面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的进入;四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规则,对守信企业进行褒奖,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惩罚。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四

上半年,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肉类、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老百姓吃上 “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工作情况

1、全市定点屠宰生猪1203554次,其中市城区115607头,五县(市)46517头,乡镇定点屠宰41430头。

2、市城区开展肉品市场稽查,出动车辆42台,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打击私屠滥宰窝点3个,收缴和销毁非法肉品5000余公斤,市场处罚金额 4000余元。

3、规范屠宰企业管理,印发各种登记台账5000套,免费发到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4、屠宰一票制收费42万多元,其中屠宰管理服务费10余万元。

5、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份,均为代表委员满意。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屠宰企业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为使生猪屠宰环节有章可循,肉品市场有源可塑,年初,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统一印发 5000多份台账免费发放到定点屠宰企业,实现全市统一管理,为生猪进场,肉品上市为肉品安全有源可塑提供了依据。

2、加大了对肉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到每月召集屠宰及肉品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协调会,研究肉品市场监管对策,共组织肉品市场联合稽查8次。

3、组织调研、进行督查。为了掌握全市屠宰行业运行情况,上半年,配合省厅屠宰管理负责人到县(市)调研,督查落实放心肉工程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存在的问题

1、肉品市场监管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到位。

2、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普遍推广难。

3、人员和经费不足对屠宰各个环节的管理受影响。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健全联合执法队伍,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2、制定屠宰专项整治方案,联合主要职能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3、制定本市(包括县市)屠宰场设置规划,组织换发证工作。

4、继续抓好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

(一)、主要工作

上半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酒管工作以加强酒类市场执法查和筹备酒业协会为重点,在促进全市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百姓喝上“放心酒”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执法稽查,净化酒类市场

为了进一步净化全市酒类流通市场,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共进行了30多次执法稽查行动,涉及100多家酒类经营户。共查获违规啤酒4000多件,假冒伪劣白酒20多瓶,共计价值12万余元。其中,联合青岛啤酒厂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关于青岛啤酒的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了无证批发和违规进入流通市场的青岛啤酒2700多件;通过小糊涂仙工作人员的举报,我们对全市的小糊涂仙销售点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对制假贩假的不良商贩起到了警示作用。

在执法稽查过程,一方面,通过查处打击制假贩假行为,震摄了不良商贩,保障了全市酒类流通市场的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发放酒管宣传手册,宣传了食品安全和酒类管理法律法规,使酒类经销商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酒管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2、严把准入关,及时办理两证

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零售备案登记证是酒类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酒类经销业务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xx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两个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在办理两证的过程当中,我们明确了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理。上半年,我们办理了酒类批发许可证5个、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8个。目前,全市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共计144家,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工商户共计1152家。

3、指导、督促县市开展酒管工作。

我市尤其是县市酒管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为指导、帮助5县市开展酒管工作,我们一方面发放宣传资料,培训县市商务局酒管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到 5县市进行了一次督查,指导、督促启动酒管工作。目前,xx市、xx县已成立酒管办并开展了工作,xx县成立了酒管办并开始启动酒管工作。

4、积极筹备酒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为顺应我市酒业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和酒类行业的强烈要求,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酒业行业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行业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我市决定成立xx市酒业协会。筹备工作从3月份开始启动, 已召开了多次次筹备会议和座谈会,听取了行业内外方方面面的意见,拟定了协会的章程,制定了成立大会方案, 筹备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1、酒管工作宣传不够

尽管去年我局对酒管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但仍有不少酒类经销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对酒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的证件流程不清楚,导致办理零售备案登记证率不高。

2、酒类流通随附使用不够

按照《xx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酒类经销企业要建立随附单制度,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保证酒类产品全程可追溯性。但我市很多酒类批发商对随附单的使用不够重视,不主动开具随附单,酒类零售在进货时也没有要求批发商开具随附单,导致在酒类流通环节中,随附单的使用情况不乐观。

3、执法力度不够

目前,市酒管办编制只有4人,除了承担全市酒类商品的行业管理职能外,还负责城市四区的零售备案证的办理,酒类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县市的机构设置仍不健全,人员、经费难以保障,酒管执法力度也不够。

1、尽快成立酒业协会。

拟于7月底前,举行酒业协会成立大会,指导、帮助协会尽快开展工作,让xx市各酒类经销企业走上行业自律、自我约束的发展道路。

2、加大酒管执法力度

一是拟在城市四区各选取一条酒类经销商比较集中的街道,进行酒管集中整治,创建酒类消费示范街。二是在国庆、元旦前进行节日市场执法检查,确保节日消费安全。三是到各县市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带动各县市酒类执法工作的开展。

3、加强酒管工作业务培训

一是借助酒业协会,对各经销商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宣传酒管工作法律法规,指导他们规范运作。二是加强主管部门人员培训。拟组织参加省厅或自办一期培训班,对各县市区酒管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4、开展放心酒示范工程。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五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六

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食药安办[20xx]1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对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维护全县“国庆”节日期间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从9月中旬开始,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节前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副食品等方面开展。一是重点规范商品价格,落实明码标价。二是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三是严查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合谋涨价及各类价格欺诈,严惩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四是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重点监测粮油和肉禽蛋菜及食品制成品价格。五是向商业批发和零售等商家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帮助企业完善节日促销用语,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县节日期间货源充足,大部分商品价格稳定,价格与平时基本一致。

同时,在节日期间我们也组织人员对市场上的价格进行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了对供求和价格的监测、分析。重点监测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及其食品制成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时,保证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随时接听群众的投诉举报,努力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详和的国庆节。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七

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xx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x3户,企业4户。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xx年度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xx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集贸市场经营户96x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x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xx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xx年度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xx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x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xx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0.42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xx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94.6%。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0.12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总之,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克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侥幸麻痹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八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xx年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xx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xx年云南省“两会”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走私。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走私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十九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抓实干,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1、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包抓,政教、

后勤、保卫、级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形成由“学校(办公室)——职能处室(级部)——班主任”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完善预安,规范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门科学,涉及到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标本留样等环节,受制于加工场所、储存设施、员工健康等因素,需要横向过程管理和纵向因素管理的紧密配合。我们以去年全市“创卫”为契机,积淀“创卫”成果,构建了包括一系列制度、标准的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预安,初步形成了标准管理、规范管理。

1、学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预安》,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一是餐厅储存室、操作间设施设备标准规范;二是原料登记、样品留样、员工体检标准规范;三是加工操作、环境卫生、制度检查标准规范。

三、舍得投入,优化环境。

为了使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我们加大投资,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环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我们对学校餐厅高规格吊顶、整体重新粉刷,环境为之一变;添置了蒸箱、消毒柜,设备为之一新;安装灭蚊灯,投放毒饵盒、粘饵,防疫为之给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引发健康饮食小册子,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知识为之普及,食品安全意识为之大为提升。

四、周边治理,倡导合作。

学校周边的饭店、商店等,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倡导多方合作,安全共建:一是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并使用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是发放告经营户书,宣传食品安全,倡导合法经营;三是积极配合市卫生、质检、安全等职能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虽然,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绩;但是,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将以这次市局领导的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贯彻兴平市教育局兴教发[2012]81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当作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当作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当作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基本要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体师生创设宜居、宜教、宜学的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专业20篇)篇二十

为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清缴问题乳品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文件精神,我镇近期就此问题开展专项监管整治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镇接到上级通知后,高度重视,党委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我镇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宜;同时成立乳制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各单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一方面,扩大宣传范围,在全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强正面引导、重点宣传有关健康知识和不合格乳制品查处情况,防止炒作,保持社会安定稳定,在全镇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努力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良好氛围。

三、协调联动,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彻底检查所有乳制品企业和所有乳制品,凡是不合格的,立即责令企业生产、销售,查封成品。对于已经市场的,立即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下架、退回、召回等措施,决不能继续造成新的危害。经查,我镇无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是认真开展乳制品流通环节的全面排查工作,强化市场巡查监管,加强对问题乳制品监管和查处。建立乳制品经营者的监管台账,以镇辖区各大超市进货台账为突破口,采取食品监管“倒查”的有效方法。并有针对性的对零售商进行清查和监管,及时将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不在流入市场。

三是开展专项政治活动。一方面,在糖果、糕点等小食品作坊进行定期检查,督促自觉做好乳品食品安全工作。另一方面,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围食品商店、小摊进行定期抽查,确保学生食品饮用安全。通过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我镇未发现问题乳制品。

我镇将继续按照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清查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为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出不懈的努力。

欢墩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乳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坚定人民群众乳品消费的信心。

一、深入学习,把握实质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xx年12月10日,我所全体干部学习了《条例》,掌握了《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以最扎实的作风,把贯彻《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12月11日,我所召集了辖区内乳品经营业主集中学习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国家有关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第一责任总识熟悉应该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守法经营和自觉性,切实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积极宣传,搞好配合

草潭工商所充分利用市场公示、印发单宣传、简报信息和12315窗口服务、帮助消费者清退问题奶制品等方式广泛宣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仅辖区内各经营场所制作公示告知栏或张贴宣传单100余份。在此基础上,还会同质检、卫生、商务、动检、农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1次,有效的扩大了该项工作的影响力,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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