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

时间:2023-10-24 作者:ZS文王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

典礼是一种表达尊重和赞美的方式,可以使人们感受到特殊事件的意义和价值。典礼的文体要求通常比较庄重和正式,因此在写典礼相关的文章时,我们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无论是庄重隆重的仪式还是欢快热闹的庆祝活动,这些典礼范例都将给你带来不同的启发和思考。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一

1、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2、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3、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4、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因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6、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9、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要按照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电磁干扰器。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二

1、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计算机进行与信息有关的活动。

2、学生进入本室要衣冠整洁,要穿鞋套,要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带入食物饮料,以保持机房的'整洁干净。严禁喧哗、打闹,要保持室内安静。

3、学生上课、上网要按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在电器或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也不得擅自拆卸电脑,取走电脑设备的零部件。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5、未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在微机内安装应用程序和拷贝游戏软件,不准使用非本室软件。

6、要上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站,学会从网络中获取信息的方法,并能合理使用所获取的信息资源。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三

(一)质量文件包括各类文件、手册、作业指导书,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试验检验质量活动记录等。

(二)建立收发文件记录,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清单,及时收集整理质量活动记录(样品台帐、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台帐等)。

(三)质量文件由资料员建立档案分类妥善保管。

(四)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由资料员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整理并负责归档保管,工程竣工后移交技术部门统一归档上缴项目部。

(五)及时下载有关方面的电子文件、通知,经主任签阅后编码登记,作为有效文件。

(六)内部文件和资料,对他人复制或拷贝,须经主任批准。

(七)过期资料的销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造册登记入档。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四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五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六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七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件管理办法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一条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第二条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绝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第三条学院各部门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一般情况下,绝密及文件不超过一个月,机密级以下文件不超过三个月。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当到保密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携带涉密文件外出,绝密级必须由学院领导批准,机密以下必须由处,部、系,附属医院领导批准。严禁携带涉密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五条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内部资料、刊物等,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清理和销毁。

第六条销毁涉密文件应当按规定登记、审批,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八

第1条为使集团文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漏等问题,便于文件的检索、存档,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范围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第3条本办法的主要关联制度有《公文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集团文件体系的总体规划和重要文件的审批。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文件发文审核及文件体系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格式和相关文件资料等的组织拟定、保管发放、管理控制;监督、指导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管理好相关文件、资料。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文、档案类文件的整理、存档、废弃等工作。

4。集团各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承担的各项文件,并对文件的执行进行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文件管理。

5。集团监督审计中心:负责策划文件管理的监督体系,并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6。区域公司:负责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文件;收集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本区域内部文件管理体系,并及时整理并反馈给集团企业管理中心。

第5条文件的分类方式很多,为便于管理,本办法将文件分为公文、档案、体系文件、制度文件四大类。同一文件可以同时归属两个以上的文件类别,例如所有重要文件最终都归并为档案。

第6条公文。

1。定义:公文指公司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文件。

2。分类:公文常见文种包括指示、决定、决议、通知、通告、布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请示、申请、批复和函等。

3。公文管理:包括公文的收发、传阅、督办和归档等,详见《公文管理办法》。

第7条档案。

1。定义:档案是指集团各部门、区域公司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2。分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

3。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详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8条体系文件。

1。定义:管理体系一般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俗称三大体系,是现代法定企业行业管理制度中的题中之义。

2。分类: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记录和操作规程等。

3。体系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具体管理办法及文件内容,详见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

第9条制度文件。

1。定义:指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文件,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规划、管理制度、工作文件等的总称。

2。分类:本办法将制度文件分为指令文件(规划、策划等)、管理文件(综合型管理办法)、流程文件(各类流程及其规范)、作业文件(说明书、工作操作手册等)和表图文件(各类统计图表、分析图表)。

3。制度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

第10条企业管理中心为集团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加强集团文件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保证集团文件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第11条集团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安排公司工作的文件。

第12条对于公司以文本打印的形式下发的文件,只有盖有受控章的文件在受控范围内,签收人不得复印,如因复印导致的执行非受控文件,造成的问题由执行人负责。

第13条文件的使用部门应编制识别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的控制清单,以确保在使用场所能得到有效版本的适用文件。

第14条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编目、登记和管理。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属集团的机密文件,任何人不得外泄。

第15条工程类文件由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工程部)控制。

第16条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及时核查(每半年一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集等外来文件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并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域公司。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进行核查,并将变更情况通知集团及所属项目部。

第17条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及时评审(每年不少于一次)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目标、指标和公司下发文件的有效性,并将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第18条体系文件在实施中发现由于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等发生改变而变化时,由企业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新,文件若发生修改,则须经再次批准。

第19条文件格式要求。

1。文件要有名称、编号、版本、实施日期、编修/审核/批准人等。

2。文件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职责、程序内容、相关记录等。

3。文件应字迹清楚,标示明确。

第20条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由行政副总审核,集团总裁批准。

第21条体系文件由有关职能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行政副总批准。

第22条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方案的编写与批准执行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与定期评审控制程序》和《管理方案编制及定期评价控制程序》。

第23条工程管理文件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集团总裁批准。

第24条制度文件由各职能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集团领导批准。

第25条文件的审批人应对文件的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批。

第26条公文的编号。公文由行政管理中心按文种统一进行编号,编号包括文种类别、顺序号和年份等信息,具体编号规则参见《公文管理办法》和《公司公文编号规则》。

第27条档案的编号。档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编号,具体编号规则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28条体系文件的编号。主要包括整合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的程序文件等,具体编号规则参见《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

第29条制度文件的编号。

1。编号规则:

部门代号顺序号发布年号。

2。部门代号:以集团部门名称的前四个字拼音首大写字母表示。经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的的代号依次为“jygl”、“gcgl”、“qyjs”、“cwgl”、“xzgl”、“rlzy”、“qygl”、“jdsj”。

3。文种代号:x表示文种代号,其中a代表“指令文件”、b代表“管理文件”、c代表“流程文件”、d代表“作业文件”、e代表“表图文件”。

4。顺序号:以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等,可按逻辑顺序排布,也可按时间顺序排布。

5。发布年号:以公元纪年的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xx,视情况可省略。

第30条文件发放前由文件发放部门提出文件发放范围,根据文件性质由相应一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其中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由企业管理中心拟订分发名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同时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第31条外来行政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控制,集团领导批示后进行传阅或转发。其他外来的管理性文件由行政副总批准发放范围,行政管理中心执行发放,或由行政管理中心把法规、标准等文件的名称、代号书面或在oa办公平台上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购买收集。

第32条国家、行业发布的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图集,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把标准、规范、图集的名称、代号书面或在oa办公平台上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购买。地方发布的'有关建筑业法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收集,报企业技术中心备案。

第33条施工图、施工图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管理。

第34条新文件的发放如涉及到原有文件的作废,应在新文件发放后立即废止,且废止日期须按废止的相关程序予以保管或销毁。

第35条集团发放的文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由行政管理中心提供《文件发放登记表》(见附件1)和《文件回收登记表》(见附件2),交相关收文人签收。

第36条文件的保存形式。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保存,以电子版形式保存应有备份。

第37条文件的原件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保存,副本由各部门负责保存。

第38条文件要分类保存,便于阅览。查阅和借阅文件程序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39条当文件被毁坏、污染、脱色时,应重新领取新文件,同时交还原文件。文件丢失时,向文件发放部门重新申请领取新文件。

第40条文件需要更改时,应由更改提出人或更改提出部门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第41条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原审批部门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

第42条文件更改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实施更改。

第43条外来文件的更改应直接由相关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及时通知文件使用部门。

第44条文件的更改/修订方式。

1。划改:当更改内容不多时,由更改部门下达更改通知单,写明更改内容,由文件使用部门(人)在相应位置上划改。

2。换页:当修改内容较多时,由文件发放部门对相应页重新打印后,与所有在用文件的相应页进行撤换,收回旧页。

3。换版:当文件需多处更改时,并经多次更改,影响使用时,由发放部门重印新版,进行更换。

4。文件更改次数以换页为准,局部划改可不作统计。换版则指文件整体换版,程序文件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单个文件换版。管理手册换版时,所有程序文件应随之换版。

第45条文件版本修订状态。对于需要修订的体系文件、制度文件等,应在文件标头栏,按iso9000标准标明文件的版本/修改状态,例如初版未修改文件的“版本/修改状态”为“a/0”,第4次修改后的“版本/修改状态”为“a/4”,第5次修改则需换版,“版本/修改状态”变为“b/0”。

第46条作废文件从各使用现场收回后,由归口部门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表》(见附件4),文件归口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作废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经行政副总批准后销毁。

第47条若因法律或积累知识等需要保存和参考而保留的失效或作废文件,必须作好作废或失效的标识。

第48条本办法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与解释与监督执行。

第49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0条附件:(1)文件发放登记表;(2)文件回收登记表;(3)文件更改申请表;(4)文件销毁审批表。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九

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b科室微机保密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

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

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c保密宣传教育规定

一、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二、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

三、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整体保密管理素质。

针对当前敌特窃密活动猖獗,内部人员窃密、卖密、无意识泄密案件成上升趋势,涉密人员管理缺乏量化考评和资质认证等问题,必须加强研究涉密人员科学管理的体制机制,考核与评估涉密人员保密能力与素质的评估指标体系与方法,建立针对涉密人员的全程管理信息系统,将涉密人员的政审、保密技能培训、资质认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统一起来;将涉密岗位的设置、涉密人员的选择、培训、使用与保密津贴的发放、人员的调配晋升等关联起来,通过科学化、信息化、系统化的管理确保接触秘密的人受控、可信、可靠。

改革开放在促进经济发展、科级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给我国涉密人员的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后勤保障社会化、院校与科研机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增加等,增加了涉密人员甄选与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其次,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涉密人员不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很容易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获取信息与发布信息,因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密技能和保密意识,很容易将知悉的秘密通过网络泄露出去。根据近年来失泄密事件的统计分析发现,人为窃密卖密和无意识泄密占据了绝大多数。中保委发[2015]6号、中保委通[2015]1号、2号文件通知所列举的主要失泄密事件也反映出通过网络无意识泄密是当前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归纳起来,当前国家秘密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三是涉密人员社会关系复杂、流动性增加,面临更多主动或被动泄密的诱-惑和陷阱。

我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以及新中国建设与发展时期保密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加强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是确保核心秘密安全的基础。在当前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更要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选人、用人,改变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任用体制,增强涉密人员的敌情观念和法纪观念,强化其保密意识,使他们掌握保密技能,真正做到要保密、懂保密、会保密和善保密。

作为世界拥有核心秘密最多的发达国家,美国在涉密人员管理方面可谓经验丰富。在美国任何一个人想要接触秘密,除了必须是美国公民,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秘密的前提条件外,还要对其家庭出身、价值取向、心理、爱好、性格、习惯、日常所接触的亲友、消费及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只有通过这些审查,并且在签订保密协议、宣誓,经过必要的保密技能培训和保密教育后,才能接触限定范围内的秘密。即使是掌管秘密的部门首长、自己的同事和亲人,也无权获取其不应该知悉的秘密,因为其定期的行为审计和审查,以及对失泄密进行的惩罚是十分严厉的。

德国虽然拥有世界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但是其保密管理仍然注重以人为核心。核心秘密通过人而不是网络传递,接触秘密的人绝对不使用手机等现代通讯设备,严格的涉密人员管理措施和制度确保了国家秘密的安全。

与德国不同的是,美国的国防部门与军队,乃至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大量使用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传递、处理与利用涉密信息,所采用的保密技术大多是目前成熟的商用安全技术,却很少发生严重的失泄密事件。而我们国家近年来却因网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很多严重的失泄密事件。分析原因还是在涉密人员管理上出现了很大漏洞。接触秘密的人保密意识与技能差,保密教育流于形式,保密审查与监督机制落后等,使得我们不敢使用网络但又离不开网络。

2000年前后,我国在军工企业推行“密级项目管理与岗位定密”,即“双定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但加强了定密管理,还对如何管好涉密人员提出了有益的思路:必须对涉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根据接触秘密的范围、涉密程度等因素建立界限明晰的涉密岗位,对每个岗位提出明确的岗前保密知识、技能的考核要求,并将涉密人员的保密津贴与涉密岗位紧密关联起来,使岗位管理成为涉密人员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其实,现代管理学对人的管理提出了许多科学可行的理论与方法。对人员的管理不但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还要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将人员的选拔与素质能力评价挂钩起来,将人员的使用与岗位需要挂钩起来,将人员的激励与奖励晋升挂钩起来,将人员的培养与资质认证、考核挂钩起来,充分利用先进的标准、制度、工具科学管理涉密人员。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军事装备保密》教研组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出四条可行的人防机制,即:

类似于银行系统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通过建立涉密人员的可信度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涉密人员身份、地位、工作性质、社会环境、历史表现、性格特征、兴趣爱好、感情稳定性等可能影响其保密意志、立场、信念和执行力的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评,对涉密人员的可信度进行跟踪记录,并记入其档案或任职晋级的考核指标中。通过建立这样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有利于更为系统、全面地考察涉密人员的素质,预防人为因素、主观因素对涉密人员考评带来的负面或不利影响。

(二)

岗位认证的实质是为了加强对保密专职人员、核心岗位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与保密知识、技能的考核。所有接触核心涉密事项或参与核心涉密活动的人员,在上岗前,或者调整岗位时,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相应范围的涉密岗位资质证书。通过实施类似于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职称考试的上岗培训模式,将保密教育转变为强制性的、必须落实的一项措施,同时能够保证保密教育的效果。岗位认证可采取分级考核并颁发证书的方式,使之与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涉密领域紧密挂钩,并规定一定的有效期(如每五年重新进行一次考核),这样才能将保密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三)

责任分离是一种降低偶然或者蓄意泄密风险的方法。应当考虑把某些责任或者责任区的管理权与执行权加以分离,减少对涉密载体、文件、系统或者服务未经授权的访问或者改动的`机会。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也要充分体现管理(使用)权与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即接触秘密的人员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这种监督不能由接触秘密的人自己履行。现在很多单位设置的保密专职人员,往往把本单位所有的秘密事项(如移动涉密载体)统管起来,这种做法实际上违背了秘密分割和最少知道原则,管理涉密事项的人如果不可靠,就会造成秘密的完全泄漏。反之,负责监督秘密访问(存取)的人员不能得到秘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制约。为了实现这一机制,必须在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上加以改进,例如建立移动涉密载体的监管系统。与此类推,对涉密计算机网络、涉密场所等,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系统,把使用涉密网络和进出核心涉密场所的人员有效管理起来。

(四)

奖惩激励是管理学常用的机制。保密存在风险,保密人员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奖惩激励体现的是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允许接触秘密的人员,按照所允许接触的信息的秘密级别确定相应百分比的附加工资或津贴。国家权力机关、军队相关部门在进行组织变动、编制体制调整、人员晋级晋衔、立功受奖考评时,对涉密人员要在其他同等条件下保留相应的优先权。同样,如果出现失泄密事件,确定责任后,要依据国家、军队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奖惩激励机制的目的是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从“要我保密”转变到“我要保密”上来。

综上所述,核心秘密的保密管理必须将涉密人员的管理放在第一位。这是因为获取、利用、处理甚至管理秘密的主体是人。虽然在信息时代可以利用各种先进的保密技术,例如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加强对秘密载体和信息秘密的保密监管与控制,但是,一旦有权限接触秘密的人出现问题,上述所有手段与措施都会功亏一篑。相反,如果能建立有效的涉密人员教育、培训、审查与考核体系,就能极大地弥补技术管理先天存在的不足,降低主动卖密或无意识泄密的风险。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以下简称地勘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参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地勘基金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勘基金是指省级财政在预算内安排的着重用于本省确定的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勘查的专项资金。其来源主要为省级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价款收入及其它资金。

第三条地勘基金原则上用于矿产勘查,经过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研究确定,也可用于地勘基金项目的资源整合、国家矿产资源储备。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在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投资。

第四条地勘基金投资应着力发挥政策调控和分担勘查风险作用,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确定的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的地质找矿工作,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

地勘基金支持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原则上控制到普查,煤炭资源、低风险矿产及经过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重要矿种勘查工作程度可以控制到必要的详查。

第五条按照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投向互补的原则,建立省级地勘基金与中央地勘基金协调联动机制。

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申请与地勘基金合作开展矿产勘查。

第六条地勘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下列矿种的勘查:

(三)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地勘基金出资勘查的其它矿种。

第七条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勘查成果,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地勘基金与社会各类资本合作投资的勘查成果,由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登记的探矿权,或者地勘基金占有大于50%(含50%)投资比例的仍由原矿业权人登记的合作探矿权,一般采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转)让探矿权;地勘基金占有比例小于50%投资比例的仍由原矿业权人登记的合作探矿权,可以以合同约定方式出(转)让探矿权。

第八条地勘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地勘基金项目采用合同化管理,项目的确定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科学管理、专款专用、良性循环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分工。

第九条地勘基金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共同委托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地勘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地勘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确定地勘基金总预算及资金来源;

(二)审定并批复地勘基金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

(三)审核办理资金拨付并对地勘基金的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审批地勘基金财务决算。

第十一条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地勘基金项目的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二)依法协调和处置相关的矿业权设置;

(三)编报地勘基金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

(四)汇总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汇总编报地勘基金财务决算;

(五)监督检查地勘基金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受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编制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公告,审核论证项目建议书,建立并维护省级地勘基金项目库。

(二)项目的野外检查、技术指导,项目的野外验收;对项目设计执行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项目设计重大变更进行论证并提出建议。

(三)签订项目委托施工合同和合作勘查合同,登记地勘基金项目探矿权并维护;汇总编制项目季报、半年报、年报。

(四)受理项目设计书,参与项目的设计审查和成果验收,参与项目预算和决算审查;保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档案资料和成果资料。

(五)编制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费建议,提出项目拨款申请,办理项目经费结算。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协助管理地勘基金项目,负责地勘基金项目设计的初审,参与项目的野外验收和成果验收,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对项目矿业权进行核查,协调解决项目勘查施工外部环境等问题;参加项目的野外验收。

合作勘查单位参与项目的预算审查、成果验收和结算审查。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资料主管部门和省地质资料馆负责项目地质资料的汇交验收。

第三章项目及预算管理。

第十四条根据全省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发布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公告。

第十五条根据矿产勘查项目的不同情况,地勘基金分别采取全额投资、合作投资两种投资方式。

下列矿产勘查项目,由地勘基金全额投资:

(一)煤炭勘查项目;

(三)尚未登记矿业权且社会资金不愿承担投资风险的其他重要矿产勘查项目。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地勘基金全额出资勘查的项目(含低风险类矿产勘查项目)。

上述矿产勘查项目以外的其它矿产勘查,可以采取合作投资的勘查方式。

第十六条合作勘查的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合作方申请的合作比例,新立项目不高于80%,续作项目可维持原合作比例,新申请合作勘查的续作项目合作比例不高于60%。

已登记矿业权的矿产勘查项目(包括各类投资主体),地勘基金采取合作投资勘查的方式。申请合作勘查的矿业权人应按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真实资料。

各方出资合作比例在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下达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时明确,并依法签订合作勘查合同;合作勘查合同应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出资方式、成果处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途径等。

第十七条尚未登记探矿权的地勘基金项目按照下列方式论证立项:

(二)地质勘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可以根据前期地质工作成果,提出尚未登记探矿权的项目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

项目经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公告,入省地勘基金项目库。

第十八条已登记探矿权的勘查项目,由探矿权人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合作勘查立项申请,并明确合作投资比例,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对前期勘查投入进行核实,最终审定是否同意合作勘查及合作投资比例。

第十九条对项目库中可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勘查的项目,采用竞争的方式确定合作勘查的投资主体。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根据申请合作勘查的社会各类投资主体的勘查开发业绩、经济实力、勘查投入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由项目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分情况审定合作投资主体。

第二十条根据我省矿产勘查开发的需要和预算,省国土资源厅从省地勘基金项目库中优选拟实施项目并公告。符合资质条件的地质勘查单位可根据公告申请承担项目,并按照要求编制项目设计和预算。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查,以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根据审定的项目设计及预算,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下达项目任务和投资计划,并批复项目预算和组织实施费预算。第二十二条地勘基金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在实施并有望获得重大成果且实物工作量已基本完成的项目,确需调整项目设计和预算或需要续作的项目,可实行计划调整快速运行机制。在原项目计划和设计的基础上,承担单位及时提出项目补充设计和预算,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建议,省国土资源厅会省财政厅及时组织审查并批复项目补充设计和预算,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签订补充合作勘查合同和施工合同,加快勘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要求报告项目执行情况,自觉接受项目监管,项目结束后按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汇交项目成果资料和有关原始、实物地质资料及项目结算书。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地勘基金实行项目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为盘活地勘基金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对未列入支出计划的资金采用竞争性存放方式确定存储机构。

第二十六条地勘基金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组织实施费。

(一)项目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用于实施项目的各类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费、专用燃料和材料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用地补偿费、劳务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以及企业法人性质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的勘查单位应发生的设备折旧、应缴税金、利润等。

其中:人员费,指直接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工资性费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安排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财政拨款中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安排的,差额部分可在人员费中列支。

专用燃料和材料费,指项目耗用的专用材料、专用工具和仪器、工作设备的燃料、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水电费,指用于项目的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等费用。

交通费,指用于项目的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工作人员因项目工作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专题研究、学术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印刷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印刷报告、资料、图件的费用。

用地补偿费,指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占用土地需支付的临时性设施拆建费、临时性土地占用费、青苗树木赔偿费等。

劳务费,指支付给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

咨询费,指项目聘请专家或咨询机构进行业务技术咨询、评审发生的费用。

委托业务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外单位进行测试、施工、加工、软件研制的费用等。

租赁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租用专用通讯网、仪器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费用。

合作勘查的项目,探矿权使用费按各方投资比例承担。以上各项费用,国家有开支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实施费是指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开展项目审查、论证,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监理、项目验收、资源储量评审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等所发生的各类费用。

(三)项目的经费预算标准原则上按安徽省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额度内,按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对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不得虚列、多提、多摊费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下列费用不得列入项目支出:

(一)应由事业费、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开支的费用;

(二)归还贷款本息;

(三)投资性支出、捐赠及赞助;

(四)各种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支出;

(五)其他与项目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项目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合作方终止合作需中途撤销或者中止的,按规定经省国土资源厅会省财政厅批准同意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完成的工作量和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第二十九条与省地勘基金合作投资的勘查项目,合作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出资,资金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位,合作关系自行终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省地勘基金资金的拨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项目工作结束进行项目成果验收的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项目设计或变更的设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项目经费结算。有结余资金的,按原渠道退回;资金不足时,由合作各方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补齐。

第三十一条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按照财务决算的有关规定编制地勘基金财务决算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

第五章成果管理及矿业权处置。

第三十二条项目成果是指地勘基金项目实施形成的地质资料和矿业权等,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省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勘查项目和尚未登记探矿权的合作勘查项目,由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登记探矿权,项目承担单位协助。已登记探矿权的合作勘查项目,探矿权仍有原探矿权人持有并负责维护,合作勘查合同与项目计划任务书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建立地勘基金退出机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地勘基金在项目完成普查或必要的详查后退出勘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置权属:

(一)未能取得矿产资源量且不具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根据勘查项目成果验收结论和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地勘基金投入部分由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予以核销。

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登记的探矿权由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注销。与省地勘基金合作的其它探矿权,由矿业权人申请注销。

(二)经省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达不到矿产地要求的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审批后,地勘基金不再投入勘查,探矿权经过评估后参照第七条规定进行成果处置,合作方有优先受让权。需要办理矿权变更登记的由受让方依法办理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能够取得矿产地、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勘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或纳入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管理。合作投资的勘查项目,参照第七条规定进行成果处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权益分配,合作的其他投资方有优先受让权。暂不能出让或转让探矿权的合作勘查项目,依法进行探矿权保留或交由探矿权登记审批管理机关备案管理,处置时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处置。

(四)省地勘基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者经有关合作各方同意终止的,其投资及相关成果依照上述规定处置。

第三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可按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找矿成果收益分配。省地勘基金全额出资并由本省勘查单位具体承担的项目,其勘查成果出让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在按规定比例上缴中央及扣除勘查成本后,项目承担单位可按一定比例分成收益(金属矿产留成20%、煤及埋藏于地下并采用井下开采的非金属矿产为10%),分成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投资项目地勘单位分成收入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7〕782号)执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不定期组织有关机构对地勘基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和项目监理制度,实施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实行项目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纠正项目执行和项目经费使用中的问题。

第三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和技术质量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收回已拨项目经费、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虚报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竞得项目或探矿权的;

(二)擅自转包项目、改变项目设计、调整项目经费预算的;

(三)伪造、隐匿技术资料和地质资料的;

(四)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随意转拨项目资金的;

(五)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

第四十条对因组织实施不力或者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项目中途撤销、未通过竣工验收、未按国家规定汇交地质资料的,除应当将剩余经费如数上缴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当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在整改期间不得再承担地勘基金项目。

第四十一条管理机构人员在项目审查、论证和管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省地勘基金在国外、省外实施的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61号)同时废止。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行政决策机制,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为依据,维护法制统一;。

(五)必要性原则。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已有明确、可操作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或简单转发。

第五条制定机关应当控制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下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政府各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各单位)应当配合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由政府各部门负责起草。

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专业性强的,起草单位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起草。

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职权的,应当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联合起草时,由一个部门主办,其他部门配合。关系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组成专门小组负责起草工作。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五)政府性基金;。

(六)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九条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三)论证规范性文件拟设定的基本制度和拟解决的基本问题,对其可行性作出说明。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人员进行研究,并经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和技术审查;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部门职责规定、财政资金分配等)的,应当采取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应当认真负责地对涉及本部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盖章确认。

第十一条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或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有较大分歧的,可采取书面定向征求意见或登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听取有关机关、单位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

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意见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草单位应当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草稿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由起草单位与有关机关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仍存在重大分歧的,报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决定。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商、处理情况,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载明。

第十四条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当由起草单位负责人签署;属二个及二个以上单位共同起草的,由所有起草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十五条起草单位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应当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规定及外地参考材料;。

(三)征求的相关单位与个人意见原件、座谈会和论证会原始记录、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四)审查文件必备的其他材料。

报送材料不齐备的,政府法制机构可责令限期补齐。

第十六条政府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

(二)是否与本级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

(四)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体裁、文字语言、逻辑结构等技术要求;。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但需要协调部门意见、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组织考察和等候起草单位报送依据材料的时间除外。

第十七条政府法制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将送审稿修改后发送有关单位重新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应当按期限要求及时回复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依据材料;涉及重大问题的,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认为确有必要借鉴外地经验的,可以列出考察提纲,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察。

第十八条政府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退回起草单位修改:。

3.制度设计有明显缺陷需要重新考虑改进的;。

4.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应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而未进行协商或者没有依照本规定进行论证、听证,且不属急办事项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政府领导同意,退回起草单位:。

1.限制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或增加其义务,没有法定依据的;。

2.重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的规定,没有新内容的;。

3.拟定的文件不具有可行性的;。

4.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应由部门制发文件的;。

5.属于执行性的技术规范或具体操作性的内容,不宜由政府制发文件的。

第十九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规范性文件草案时,起草单位负责人应就草案主要内容进行说明,有关部门应当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起草单位应根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对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后报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常务会议纪要内容予以审定后,按照政府公文运行程序运行。

第二十二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在报纸上全文向社会公布,电视台应及时发布消息。

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备案。

第二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方便公众查询。

第二十五条政府法制机构应当通过调阅、抽查下级机关的发文登记簿和有关文件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上年度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第二十六条健全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机关应当及时清理:。

(一)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

(二)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

(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

(四)其他应当及时清理的情形。

实施机关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后,应当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七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经本级政府审定后,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清理后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

第二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或者负责备案审查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建议。

制定机关或者负责备案审查的政府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审查建议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并告知当事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完毕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经审核,认为异议成立的,按照原发文程序,由原制定机关做出。

第二十九条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下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第三十条规范性文件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县(市、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

(二)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报本级政府备案;。

(三)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规范性文件,报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备案;。

第三十一条备案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时,应当向接受备案的政府法制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文本:。

(四)其他与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二条政府法制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是否超越备案机关的法定权限;。

(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相抵触;。

(三)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禁止性规定;。

(四)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五)其他依法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政府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审查完毕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第三十四条政府法制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时,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向备案机关发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之日起20日内自行纠正,并书面反馈情况;逾期不纠正的,由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撤销意见,报本级政府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定期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三十六条因发生重大紧急事件,为保障公共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或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以及出现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简化制定程序。

第三十七条市、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11月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新政〔20xx〕50号)同时停止执行。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

11月15日上午,科技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要求要严格落实涉密人员教育培训、在岗保密管理、离职离岗脱密期管理、出国(境)行前保密提醒谈话、涉密人员权益保障等规定,切实把涉密人员定准、管严、用好。

局长牛志超强调,****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不仅是机关涉密人员的职责,更是每名工作人员共同的责任。一是增强保密意识。“****无小事”,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抓好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三是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制度,规定涉密文件不得用互联网信箱发送,不得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四是健全制度。紧盯文件管理、办公设备等****,严格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切实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五是要求大家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紧绷****这根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上公文的传递,做到了涉密计算机不联网,涉密文件不上网,上网文件不涉密,对纸质涉密文件的处理严格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保证机关秘密的绝对安全。

通过这次学习,在全局营造“人人懂规定”、“事事守规矩”良好的学法氛围,让干部职工认识到****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进一步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夯实****基础。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四

二、文件起草打印完毕,需经本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下发。

三、建立文件发放登记表,登记表将记录文件名称、发放时间及各部门、收件人等内容。

四、发文部门持所发文件及文件发放登记表,由各部门收件人签字后领取文件。

五、文件登记表与所发文件一并存档。

六、各部门建立本年度各类文件文件夹,文件根据文号编排顺序放入文件夹。

七、每月对文件夹内的文件进行整理,如有遗漏,尽快与发文部门联系补齐。

八、年底将所有文件夹内的文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存入文件柜备查。

九、公司重要文件按年度、类别装订造册,存入文件柜中,在文件柜门上附有柜内文件目录。

十、凡借阅重要文件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到办公室打借条,办理借阅手续。

十一、借阅文件要按时归还,撤消借条。

十二、对于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报办公室粉碎销毁。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五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国家安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学习及其他社会活动中接触、处理涉密信息的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涉密人员的任命、保密审查、保密教育、保密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

第二段:心得体会一:认识到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在学习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我更加认识到保密意识的重要性。对于涉密信息的保护不能仅仅依赖于技术手段,必须完善保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从而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段:心得体会二:重视保密措施的落实。

在实践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重视保密措施的落实的必要性。严格执行涉密人员的保密审查、保密管理、保密制度和规定、定期检查和评估等措施,防范和遏制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段:心得体会三:加强沟通与协调。

管理涉密人员需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实现保密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要积极与各单位、个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和保密计划,确保保密工作的统一性和高效性。同时要借鉴国际先进的保密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方案和措施。

第五段:结论。

总之,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是我国密切关注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保密工作的红线,维护社会安全和政治稳定。同时,要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完善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沟通与协调,为我国的发展做出贡献。

最新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6篇)篇十六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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