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通用5篇)

时间:2023-10-02 作者:念青松2023年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通用5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xx〕36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文明节俭和保护环境、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深化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基本原则,以深化殡葬改革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骨灰撒海、骨灰寄存、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镇、村,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丧葬陋习和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到20xx年底浦北县殡仪馆启动运营,到20xx年火葬区进一步扩大,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浦北县至少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

(一)深化殡葬事业改革

(二)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

(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形成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成立浦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检查评估,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踪分析,并督促整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社会评价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目标范围。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对成熟试点经验的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篇二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殡葬改革成果,改善我区殡葬服务环境,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按照地委、行署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局“两会”精神,对殡仪馆软硬件改造进行提档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以区局“两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殡葬事业公益性为目标,以满足我区百姓对殡葬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宗旨,全面规范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殡葬服务业更好发展。

20xx年底实现以下4项工作目标:

1.殡仪馆整体维修;

2.通往殡仪馆的道路升级改造;

3.加强殡葬管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葬法。

(一)殡仪馆整体维修(20xx年1-10月底)

为切实改善殡仪馆的基础条件及环境建设,20xx年区政府将对殡仪馆进行整体维修。具体步骤如下:

1.完成殡仪馆整体改造维修的规划设计工作(1-5月底);

2.完成全部的维修改造任务(6-10月底);

3.维修改造的内容包括:办公区、瞻仰区、停放区、火化区,祭奠区以及骨灰寄存区等整修和粉刷;殡仪馆院里路面整修;殡仪馆院里绿化工作。

(二)升级改造通往殡仪馆的道路(1-10月)

由于从主路至殡仪馆的道路年久失修,路面不平,交通不便,20xx年区政府拟对主路至殡仪馆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步骤如下:

1.完成路面升级改造的规划设计(1-5月);

2.完成林碧公路主路至殡仪馆1.5公里的道路升级改造任务(6-10月)。

(三)加强殡葬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贯穿全年)

为了加强对殡葬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殡葬服务质量,真正实现方便百姓、服务百姓的宗旨,20xx年我区殡葬事业将重点加强以下几项管理工作。

1.坚持殡葬机构设施国有化。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我区殡葬机构设施全部实行国有化,包括设备、设施、房舍、墓地、车辆等等,全部归政府所有,不存在租赁和售卖现象。殡葬机构由政府定编定岗定人,殡葬设施由政府投入政府购买政府所有,殡葬工作由政府主导,民政管理,部门监督,殡葬服务中心负责经营;殡葬服务中心对所有墓穴要建档管理。

2.严格监管殡葬收费。殡葬服务中心所有收费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增设服务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增加百姓负担。民政部门将会同监察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在此基础上,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切实加强环境治理。殡葬服务中心要对遗体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停车场、休息室以及工作区等进行更好地管理,确保各个区域物品摆放有序、卫生干净整洁、制度健全规范、管理井然有序。

4.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殡葬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要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殡葬领域的所有工作者,在服务群众时,一定要做到快捷、文明、细致、周到;另外,要对现有坟墓进行建档登记,标注死者有关信息以及死者家人或亲属的联系电话。

5.巩固“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工作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2017年开始,我区“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已经全部减免,20xx年,我们将继续巩固这一工作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便民利民的政策,确保国家和省地以及我区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部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关心民声、体贴民情、实现民意的`最终目的。

(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葬法(贯穿全年)

随着国家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文明殡葬势在必行,对于我区而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也是大势所趋。在推进殡葬改革方面,20xx年,侧重做好3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条幅,会议学习,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号召各镇政府积极宣传文明殡葬的深远意义,引导居民群众提倡厚养薄葬理念,治丧仪式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在丧事活动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警惕封建迷信祭品的“精神污染”,大力提倡家庭追思、鲜花祭奠等绿色低碳祭祀方式,对“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祭品予以制止,以节俭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

3.制定文明殡葬的鼓励政策。结合上级要求,针对我区实际,参照其他县区做法,制定呼中区文明殡葬的激励和奖励办法,以此推动我区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区殡仪馆软硬件改造升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任科员杨晓兼任。

组长:张平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高希贵区民政局局长

杨晓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发改局、资源科、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呼中镇、呼源镇、碧水镇宏伟镇。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殡仪馆软硬件提档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支持力度,在殡仪实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净化丧葬用品市场,查处无证经营殡葬用品行为,配合搞好殡葬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集中治丧点和人员聚集用餐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重点加大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遏制乱收费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加强出具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运尸车辆管理等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殡葬事业向上争取投资项目情况建议方案的编制,项目规划的申报和推进落实等工作。

统一战线部门: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及早研究公墓和其它设施的林地报批手续。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住建(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殡葬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加强城乡规划的制定和殡仪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在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策划宣传好相关殡葬政策法规,及时曝光违反殡葬制度的人和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分。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领导小组要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对既定目标要督促如期实现。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殡葬各个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广泛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辟互动途径,增强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篇三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原则,到20xx年6月底前,全县范围内至少建成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即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原则上全县10个镇建成3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旌阳镇4个、版书镇4个、俞村镇4个、云乐镇1个、蔡家桥镇4个、三溪镇3个、兴隆镇2个、孙村镇3个、庙首镇3个、白地镇3个),按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的要求,采取多村、邻村合建的方式,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形环境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完善殡葬配套设施,鼓励各镇进一步压缩公墓数量。

(一)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1.建设主体。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由县国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及标准。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内容包含6000个墓穴(一期建设20xx个墓穴)、1座v类殡仪馆,执行标准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殡仪馆建设标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xx〕60号);农村公益性公墓执行标准按照《安徽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的通知》(皖民务字〔20xx〕35号),建设内容包括10360个土葬墓穴(含整治墓穴和10年新增死亡人口需求墓穴),配套建设公墓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城乡公益性公墓建造规格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4㎡,双穴占地面积不超过6㎡,墓高不超过1.2m,墓穴顶部以土掩盖,不得用水泥浇筑。

3.资金保障。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资金由县国投公司予以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省级“非标专项债”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二)强化公墓审批、运营和管理

1.依法依规审批。建设凤形山公益性公墓,按照《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履行公墓审批手续,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履行报批程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审批,由各镇负责履行报批程序。

2.规范公墓运营。县民政局是城乡公益性公墓的主管部门。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和日常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村负责运营和日常管理。公益性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收入应专款专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收费,其使用期限、续期、年检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认真执行殡葬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墓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xx〕203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监督和管理。县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现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严禁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公墓经营单位,要依法停业整顿。

(三)规范使用和支配公墓收入

1.凤形山公益性公墓收入的使用。由县国投公司设立单独账户进行核算,实行专款专用,公墓收入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管理、维护,严禁挪作他用。

2.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的使用。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制定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使用管理办法,公墓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指定账户,用于偿还省级“非标专项债”本金和利息。县财政每年按公墓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各镇、村,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维护管理支出。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责任单位在殡葬整治办统筹协调下,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有序推进。

1.凤形山公益性公墓。由县国投公司具体负责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负责配合县国投公司做好公墓建设前的各项工作。

2.农村公益性公墓。县民政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启动公开招标设计单位,开展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及图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完成建设项目招标;县发改委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出具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及土地报批;负责城乡公墓建设布点规划;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指标保障及林地报批;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墓选址及建墓报批;负责土地流转征用;完成土地、林地勘测定界及报批;负责林地征占用的面积镇域范围内平衡,鼓励各镇通过增减挂解决公墓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

(二)建设施工阶段。县国投公司具体负责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含殡仪馆),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方案须提前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启动建设一个”的原则,由民政部门按镇开展分标段工程招标,各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工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三)竣工验收阶段。城乡公墓建成后,县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总体思路和具体实施步骤,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县国投公司要主动谋划,在规定时点高标准完成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2.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在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大投入力度。县、镇财政要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重点解决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丧葬需求,同时为下步殡葬整治创造条件。

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篇四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16部委局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xx]91号),加快推进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及纪念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节地生态安葬需求,提高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结合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践行自治区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坚持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把以民为本、生态文明的思想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使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xx】42号)和《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xx】91号),遵循国家“公益为主、经营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总体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扶持,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xx年底前,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和纪念设施建成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导向基本形成。倡导和鼓励各公墓陵园积极探索墓地和墓位重复利用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公墓陵园生态绿化建设的督导,已建成墓区的绿化率不低于50%,生态化殡葬示范园区绿化率不低于80%。

(三)各公墓陵园组织专业殡仪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四)殡仪馆为群众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或包装材料,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堂。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从20xx年5月21日银川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节地安葬设施建设的通知》(银民发【20xx】114号)之日起,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0xx年8月底前完成银川市松鹤陵园、银川福寿园、金凤区千古汉民花园公墓和银川回民公墓4家公墓陵园建设项目,20xx年完成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宁夏马鞍山沭露陵园、宁夏金山陵园3家单位建设项目,到20xx年底,市辖殡葬服务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项目建成率达到30%以上。

节地生态安葬是利国利民的'殡葬改革新举措,是殡葬服务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行动,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项目资金申请自治区、银川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积极争取市财政配套资金,对积极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和纪念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资金投入力度大,具备节地生态安葬条件和服务功能,能够为群众提供安葬、纪念和祭祀服务,群众反响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殡葬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项目完成后由民政、财政部门和殡葬管理单位进行验收审定,按照不超过其完成设施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接受项目公益金补贴的公墓陵园,不再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收取费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市辖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提高对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的认识,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自然环境、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尽快推开,获得支持,取得实效。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各级民政要会同本级财政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项目实施前后的各项督查验收手续,要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同时要注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评估,确保质量。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竣工后,银川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兑现补助资金。每年组合公墓陵园年检,对申报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

(四)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知度,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殡仪馆改制方案公示篇五

1、项目名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殡葬设施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1)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10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60.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地上建筑面积7,890.31平方米,包括:建设悼念厅1,339.53平方米,火化间1,534.16平方米,骨灰留存间及附属设备用房603.76平方米,遗体处理区、守灵区及车库3,407.82平方米,办公楼921.6平方米,门卫室30平方米,连廊49.44平方米;地下建筑370.56平方米,其中消防水池269.48平方米,污水处理池101.08平方米。

配套建设围墙、停车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购置新型环保火化炉6台,遗物焚烧炉1台,大型冰柜5套,祭祀焚烧炉1套,水晶棺9台,空气净化设备、地下排水设备、中央空调、电梯、消防及给水设备等相关配套设备。

(二)纪念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分为2期,第一期项目占地约30亩,第二期项目占地约136亩。

一期地下骨灰堂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0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71.25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如下:

地上建筑面积2,478.60平方米,包括地宫入口1,490.45平方米,办公楼704.71平方米,服务用房250.48平方米,门卫3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92.65平方米;绿化面积6,000.06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6,631.17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大门、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购置消防设备、电力设备、骨灰堂智能办公系统、智能骨灰架等相关配套设备。

1、项目的公益性

本项目为公益性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项目的建设必将促进当地殡葬事业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为创建适合社会发展的殡葬条件起到积极作用。该项目是以提高当地殡葬水平为目的的社会事业项目,也就是说该项目是为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服务的,是以创造社会效益为主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项目通过按项目建设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项目区提高火化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进而加快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殡葬改革任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阵地。其功能是,使人们在殡仪活动中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以抒发、哀思有所寄托,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殡仪活动,起到移风易俗和引导合理消费的作用,同时对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实现意义。

随着雄安新区建设的逐步开展和殡葬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对殡仪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骨灰堂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其功能是存放已故者的骨灰,使人们对故去亲人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以抒发、哀思有所寄托,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祭祀活动,起到移风易俗和引导合理消费的作用,同时对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国家殡葬改革工作,同时确保雄安新区建设、殡改工作的正常开展,民政局提出了本项目建设。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殡葬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也会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从大局着眼,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总体发展,将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可增加务工人员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拉动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作用;项目建成后能够提升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促进各行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建设需要钢材、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该地区的建筑材料承销商将从中受益。对其他利益群体没有不利影响。

2、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项目通过按项目建设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项目区提高火化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进而加快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殡葬改革任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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