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汇总5篇)

时间:2023-09-30 作者:紫薇儿最新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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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篇一

一、 用于储存疫苗的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

二、冷链设备做到疫苗专用,有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三、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疫苗的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内搁架不应放置疫苗。

四、冷链设备要使用温度记录仪对储存温度进行监测,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设备运转情况。

五、接收每批疫苗时均要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索要全程温度监测记录。

六、分发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冷链设备要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篇二

一、用于储存疫苗的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

二、冷链设备做到疫苗专用,有专人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三、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疫苗的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冰箱门内搁架不应放置疫苗。

四、冷链设备要使用温度记录仪对储存温度进行监测,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设备运转情况。

五、接收每批疫苗时均要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索要全程温度监测记录。

六、分发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冷链设备要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篇三

一、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疫苗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五、疫苗进、出必须建立专账,做到账、苗相符。

六、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opv、m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七、疫苗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疫苗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八、贮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九、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篇四

1.遵照执行《北京市冷链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冷链系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凡发到我单位的冷链设备和器材,所有权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具有使用权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3.冷链设备和器材只为免疫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任意调换。

4.冷链设备由专人负责,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卡及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每台设备专室摆放符合要求,专物专用,必须设置温度计,温度应控制在各种疫苗所需范围内,每天上下班各测记温度一次,完整填写温度记录表,发现温度不正常时及时寻找原因,并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停电时要记录停电时间,并要保证疫苗存放在所需温度环境内。

6.冰箱内不得存放尿、便、血等检验品,严禁存放私人食品、药品等其它物品。

7.要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冰箱内结霜要定期清除,结霜厚不得超过5mm,清除结霜时疫苗应存放在适宜温度的冷藏设备内。

8.运输疫苗时,必须使用冷藏设备,包括有疫苗冷藏箱、冰包、冰瓶等;现场进行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存放疫苗,同时要记录运输温度和接种点温度,以便备查。

9.冷链设备负责人要对冷链设备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确保冷链系统良好运转。

10.冷链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冷链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篇五

1、目的

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高效到货,持续提升物流运输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低温产品运输管理过程。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制定运输管理制度、标准。

3.2各区域业务经理、经销商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4、厂区内管理:

4.1物流车辆要求:

4.1.1使用制冷车。

4.1.2车厢底部平整、无锈迹,车辆内壁四周没有凸起螺丝或棱角等可能损坏产品的部分,如无法去除的凸起部分用垫板等物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4.1.3车厢内保持清洁、干燥、无异味,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物品同车运输。

4.1.4制冷车辆运输放置温度监控设备(温控仪)。

4.1.5制冷车辆到达指定厂区后,承运司机到库房签到,库房按规定检查车辆卫生、温控仪放置、制冷机正常运转等情况,验证合格后方可装车。

4.2产品防护要求:

4.2.1车辆有良好的防雨性,运输过程中添加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护,防止高温、低温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5、车辆运输管理:

5.1车辆冷链运输要求:

5.1.1装车时车辆需进行制冷,车厢温度达到2-6℃之间方可进行装车,由库房库管进行检核,数据以当次车辆制冷机显示温度为准。

5.1.2装车时按标准码放,在制冷车厢顶部预留出10cm风道空间。

5.1.3装车前温控仪要求固定到车厢中间位置,有温度仪盒放置温度仪盒内并使用铅封锁死,半挂车放置在车底冷风槽中间位置处,装车过程中如遇吃饭等中途停止装车的,要求司机及时关闭车厢门。

5.1.4车辆装完货后应立即关闭车厢门,在和库房人员核对出库信息后,离厂并开启制冷机开始对产品制冷。

5.1.5车辆制冷温度控制在2-6℃之间。

5.1.6车辆制冷保证温度控制在要求标准范围内。调度追踪车辆到货时间,按卸货点到货时间反推车辆行驶时间段,对行驶时间段中温度数据进行考核。

5.2车辆在途时间要求:

5.2.1车辆装完货物后应及时上路,并按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准确地把货物送达目的地,不得随意改变行程路线,如改变路线给经销商造成市场损失,根据情况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5.2.2出车之前,需检查话费余额、电池电量、加满油,并做好车辆维护,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在可联系状态,不得关机,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提前2小时通知下站到达客户预计到达时间以便客户提前准备接货。

5.2.3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产品完好,到达客户后要监督卸货过程,防止客户卸货过程中人为性损坏,卸完货物后司机要平铺后面产品,防止惯性摔坏产品,到达客户卸货前所有破损由车主按到岸价格现场赔偿(成批量等质量问题调度协助公司给与处理)。

5.2.4运输途中,按照公司标准要求在既定时间完成物流配送。

5.3车辆到货异常处理要求:

5.3.1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自然条件(雨、雪、大雾等天气)或道路原因(如道路维修等)和车辆(如车辆维修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到达送货地点的,司机应及时通知经销商和调度人员,并主动及时做出调整,不得无故晚到或不履行通知义务。

5.3.2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对于车辆及产品无较大影响的,车辆应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及调度,并主动采取最快捷处理方式解决交通事故。

5.3.3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对于车辆及产品造成重大影响的,应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及调度,相关物流商必须启动紧急预案并通告公司营运部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及相应倒货车辆前往事故现场,未经营运部负责人同意,不允许私自处理事故产品,所有产品必须由营运统一来处理,另外要有紧急预案防止产品、环境等相互的污染。

5.3.4因车辆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商承担。

6、产品交付管理:

6.1按公司标准到货时间(与客户沟通确认的时间)到达送货地点后,司机应按照产品出库单、促销品出库单所列品种、数量完好的交于经销商。

6.2标准到货时间会根据线路的发车情况随时作调整,执行最新的物流标准列车时间表。

6.3在卸货过程在,司机有责任监督经销商,要求其卸货时对货物轻拿轻放;卸完货后,经销商当面清点货物数量,与出库单回执联上所填货物数量有差异的,应详细注明或当面协商解决;经销商未签字的,一律不予结算运费,正常签收无明确说明的视为产品数量、破损正常对待。7.考核项目及标准:

7.1车辆卫生考核:

7.2车辆装车考核:

7.3车辆运输考核:

7.3.1卸车时发现司机踩踏产品考核100元/次,并承担破损产品损失;

7.3.2卸车后未对车内剩余货物做平货处理考核200元/次,并承担破损产品损失;

7.4冷藏运输考核:

7.4.4当日发货车辆温度记录仪编号与公司备案不符且未提前报备考核500元/次,无温度记录仪车辆禁止装车,备案并有仓储、物流放置温度仪后方可允许装车。

7.4.9温度仪在温度仪盒铅封锁死状态下(公司调度现场打铅封)出现异常,无法读取温度数据,当次不考核物流商; 7.5车辆到厂到货考核标准:

7.5.1车辆未按标准到厂时间到厂(晚到厂)按20元/时予以考核,早于标准到厂(早到厂)无奖励;车辆装车等待按到厂后1小时开始计算,如早到厂按照标准到厂时间起算等待,标准时间范围内按实际到厂起算,晚到厂按实际到厂时间起算,吃饭时间(中午12:00-13:00,晚上17:00-18:00)不算等待时间,车辆到厂等待按照5元/时给与补贴,到厂后时间范围0-20分钟以前按前一整点,21-45分钟按半小时,46分钟以后按后一整点。如车辆到厂检查不合格,入厂时间以整改后时间为准。

7.5.2车辆最晚到厂时间控制在15:00之前(区域不同,时间不同,具体时间由销售经理规定),15:00之后到厂按300元/时予以罚款;承运线路当日发货车辆15点前无法到厂,公司增加协运车辆运输,按当次1倍运费进行处罚,给与协运车辆补贴。每月协运累计达到3次者,公司有权取消物流商线路承运资格。7.5.3因车容造成甩货、甩促销品除了自动扣除相应运费外对车辆进行10元/件的罚款(按订单出具冲票件数为准),并且因甩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物流商承担;因车辆原因(非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晚到货对车辆进行20元/小时罚款(车到厂晚已考核的不再考核、客户进行罚款的不再考核)。

7.5.4禁止物流车辆司机向任何人售卖车上产品,尤其是公司内部员工,如违反此规定处以500-5000元/次的罚款,如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7.6人员管理考核:

7.6.1各物流公司相关人员当天12点以前给客户发送短信(包含车辆信息、司机电话、配送线路等)(发车前将最终装车品种、数量、车辆信息、司机电话等发送客户),如出现短信未发送的考核100元/次。以短信平台已发信息为准。7.6.2各物流公司调度员每星期五自行上交温控仪数据,逾期上交的另考核物流公司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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