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优秀6篇)

时间:2023-09-26 作者:琴心月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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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篇一

为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市、县委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总工会实际,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篇二

根据省邮政公司党组《关于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xx邮政党〔20xx〕12号)文件精神,省报刊发行局遵照规定,认真开展逐项自查活动。现就执行“三重一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将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报刊发行专业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的本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效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文件精神,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局工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过程中,局工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确保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在制(修)订相关规定、办法中,以员工利益为第一出发点,把员工利益与政策规定,与本局实际结合起来,使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办法更加合理,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全年12个月均为合理化建议月,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畅通民主管理渠道。三是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完善了先进员工、先进员工标兵的评选办法,使先进员工、先进员工标兵的评选更为透明、公开。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先进员工标兵、先进员工人选。塑造典型、弘扬先进,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既是对先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员工的有力激励。四是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大方案,如:企业发展规划、人事变动等热点问题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方针目标考核细则、奖金发放、职工疗休养制度修订等,都在局务公开栏或局文件签收系统向全局员工公开、公示,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后由党、政、工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使员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得到保障。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严格依据省公司选拔程序,局党支部反复酝酿、多次讨论,征求员工意见,公示、谈话等程序提任干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1、根据省公司文件精神及业务发展、业务管理、先进技术运用等实际,及时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业务处理规定(流程)。2、建立健全局《会议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业务宣传费使用管理办法》、《差旅费使用管理办法》,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3、对报刊宣传目录印制等大项目均按照规定,报省公司批复后进行。4、加强报刊资金管理,确保报刊资金安全。一是按月在报刊发行信息上通报全省各局订销缴款情况和订阅欠费情况。准确及时了解、掌握各局报刊收订款上缴、报刊订阅资金的管理情况,并根据每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局加强报刊资金的管理,对上缴不及时、用户欠费多的局提出批评,要求认真排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其及时上缴订销款和用户欠费清理。二是对全省的用户欠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内容包括:欠费用户明细、结构、帐龄等,通过调查分析,发现问题,为进一步清欠,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了依据。三是做好年度报刊大收订的缴款和欠费控制工作。

为了更好地查找问题,我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问题查找。一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出去、请进来等渠道和途径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深刻剖析班子、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宗旨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化,班子、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仍待增强;二是学习形式缺乏多样性,还不能很好地落实学习制度、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科学观念,法纪观念和民主观念仍待增强,积极吸收新经验、新思想、新成果,推进本单位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需要提高;三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还应提高。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篇三

根据名农党发[20**]2号文件《关于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本单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校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校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校长和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贯彻落实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农场纪委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结合我校实际的校规校纪,各项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校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

坚持校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校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校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校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学校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

(一)我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校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党委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学校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党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备案。

2、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特困生资助等。校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对于特困生资助,由班主任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研究确定资助名单、等级和资助金额,手续完备。

3、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20**年学校搬入新校区以来,学校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对大宗物品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办,各室建设、装修、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采取集体调研、集体论证、竞标等方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各项制度的发展

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自学,推动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条规;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的反复倡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做到党员、领导干部人人知法懂法。

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树正气,不搞歪门邪道,不贪、不占公家便宜,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搞腐败。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搞阴谋诡计,不谋取个人私利,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党的形象,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维护班子的团结,做到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篇四

根据市总《关于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景自查工作的通知》,xx县总工会对落实“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执行情景进行了自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能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要求,汇聚团体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较好地落实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xx县共有国企13个,制定并发布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保证了决策科学民主、执行规范有序、监督及时有力。

(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事项范围包括:企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四大类。

1、企业重大事项包括: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改制重组,薪酬分配,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共七项资料。

2、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后备干部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等共六项资料。

3、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应向上级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四项资料。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1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重大维修项目,5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活设备购置项目,100万以上的贷款、投资,公司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款项的支出共五项资料。

(三)公司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完全按照《意见》中“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来确定的,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出贴合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回避制度,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一)单位经营管理决策有制度流程可依,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论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司要求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经过支委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进行团体研究决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经过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公司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公司的各项工作,支持总经理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四)公司重大事项在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公司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团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五)总经理办公会的正式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资料,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确定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

(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团体决策的形式,明确团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职责追究办法。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材料,并存档备查。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景向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政工部、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催办情景向党委书记、总经理汇报。纪委、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景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提议。

坚持厂务公开,经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提议,凡是需要广大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

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经过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公司发展与规划﹑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注重职工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了“三会一课”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经过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的顺利贯彻,营造了“发展、亲民、干事”的浓厚氛围,调动了党员干部建设一流供热企业的进取性,切实加强了干部本事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干部本事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三重一大”事项经团体决议后,由公司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景,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资料,严格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景,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公司纪委对领导和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个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未经团体讨论和未向领导班子供给真实情景而造成决策失误等情景,要严肃追究相关职责者的职责。如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职责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追究职责,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党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地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加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校应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二、主要范围

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党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员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党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党校内部组织机构中层领导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政纪处分的确定,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党校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国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基本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选拔任免重要干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党委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二)“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校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应经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三)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党委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校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党委会、校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列席有关会议。

(四)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党委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

(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二)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按照党务公开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和执行决策的督查制度。校应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按年度向党委报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为考察、考核和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校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意见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直接造成决策失误;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应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篇六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

(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

(6)涉及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9)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2)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3)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大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实施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大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局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局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由党支部会议决定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局长签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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