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费检查工作报告 党费的自查报告(优秀8篇)

时间:2023-09-23 作者:雁落霞最新党费检查工作报告 党费的自查报告(优秀8篇)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一

关于做好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现对乡党委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全乡各级党组织14个,其中:党委1个,退休支部1个,党支部12个。现有党员340名,农村党员295名。20xx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3527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我乡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乡党委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农村支部有收入党员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个别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组织观念淡化,造成个别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党员流动性较大,特别是退休老党员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党员同志多数不在辖区生活,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部分党员对党费使用制度存在疑问直接影响了交党费的积极性。

五、改进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二

组字(2011)8号“关于重新核算党费的通知”的文件下发后,我镇非常重视,结合我镇实际展开自查,现对镇党组和其下属单位近年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89个党支部,其中机关支部8个,教育党支部4个,村党支部68个。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镇党组上缴党费有收据。各部门能够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在工资变动后,及时按新工资收入基数比例足额交纳党费,并如数上交组织部。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缴纳的时间等,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有些离退休支部较难收取。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三

为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提高党员上缴党费的自觉性。近日,南陵县家发镇党委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清缴自查工作。

家发镇共有21个基层党组织,近年来,由于党员外出多,流动性比较大,导致党费收缴不及时,特别是农村党支部一块相对比较混乱,大部分退休干部和事业单位在职党员没有完全按照标准进行缴费。针对种.种现象,该镇高度重视此次党费清缴自查工作,严格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清查近三年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党费。在党费管理方面重点自查党费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账目帐簿是否建立并归档管理,各种票据是否齐全,账据是否相符;各党支部是否按要求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镇及时进行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绝大部分党支部已完成清缴任务,下阶段,该镇将进一步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确保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四

原荷夏园社区下辖荷夏园、瑞东园一期、瑞东园二期、南苑和台板厂职工宿舍等5个小区。20**年6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将原来的荷夏园社区划分为荷夏园、瑞东园两个社区,其党组织也随之进行了划分。

一、党员状况和党费收缴情况

荷夏园社区原来共有直管党员226人,其中荷夏园社区有直管党员132人,瑞东园社区有直管党员94人,共收缴党费5742元,党费收缴率为95%,收缴的党费均及时上交给了xx区社区党工委。

二、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收入情况

20,荷夏园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的来源是,上级党组织返还党费4960.00元(包括度党建工作经费使用余额上交的158.00元),xx区社区党工委下拨的活动经费2230.00元,两项共计7190.00元。

三、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迎“七·一”购党员纪念品支出2515.50元;交通费支出15.00元;政审用邮费支出65.00元;会务用费支出611.60元;办公用费支出633.30元;宣传用费支出470.00元,购学习资料支出600.00元;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和患病党员支出:1758.50元;剩余款521.10元。

四、情况说明

虽然原荷夏园社区划分为荷夏园和瑞东园两个社区,因党费的收支管理由区财务核算中心负责记帐,而两个社区在xx区财务核算中心的财务分户要到,所以,荷夏园、瑞东园两个社区2016年在xx区财务核算中心只有一个账户,其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也同用一个账户。党费支出实行报账制,由于组织人事调整,上半年由时任社区党委书记曾青同志审核,下半年由社区党委书记周永龙同志审核,均由王红同志审批,经手人签字,谢玉红同志报帐,党费管理做到了专人负责、收支正确,账目清楚。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五

我镇共有基层党支部(总支)个,其中机关党支部个,事业单位党支部个,企业单位党支部个,社区党支部个,农村党支部(总支)个。全镇共有党员名,其中机关党员数名,事业单位党员数名,企业单位党员数名,社区党员数名,农村党员数名。年月至月共收党费元,已全额解缴市委组织部。(年月至目前收党费元,将在月底前解缴。)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年多来,我们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二是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额解缴,不截留,不挪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镇在农行开设了党费收缴专用帐户,并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管理,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镇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一年多来,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结合镇上的党课和各支部(总支)每月5日的“党员活动日”,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市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一年多来,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还存在催缴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回归社区后组织观念淡薄,不及时参加活动,不及时缴纳党费,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党费缴纳管理工作;一些下岗职工党员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更不愿意缴纳党费;一些流动党员外出务工,不能按时交纳党费。

二是存在跨季度、跨年度上缴党费情况。

三是人均缴纳党费数未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同时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六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遵照贵处《关于对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xx年全局共有基层党组织15个,其中基层党委1个、党总支1个、基层党支部13个,党员114名。党费收缴分别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将所属党员缴纳的党费收齐后,交局党委办公室验收,由会计入账。

二、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情况。目前,我局收缴的党费,在市水产局账户单设一页,由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单设,基层党委、党总支按60%比例上缴,由会计存入银行,各党组织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三、党费使用情况。在党费使用中,严格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严格党费管理,收、缴、使用严格审批手续,手续严格、完备,无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会计不予入帐、报销。退休干部能够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

xx年全局共收缴党费14772.92元,用于培训党员、购买学习资料和表彰活动支出共计7271元。没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党费情况。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七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党费清查自查报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1、我乡党委下设25个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34名。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准时交纳党费。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由各支部指定专人收缴,每半年上缴组织部一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按规定党费计算的依据及时调整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各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票据内容一致。

4、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在乡党委的带领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年度各支部负责考察确定4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群众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了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发展党员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各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同时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八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自查的通知》(泰海组发201625号)要求,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社区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均能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党费。目前,我社区党总支共有党支部3个。20xx年,共有正式党员104名,预备党员2名,收缴党费合计4260元。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街道组织科,单位或个人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社区严格遵守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区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4、社区党组织交纳方式符合规范,不存在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及时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的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交纳,而是按季度交纳或者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2、极个别党员存在调资不调党费的情况,没有将调整的党员工资及时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3、极少数党员长期失联或者长期在外务工,存在党费收缴困难、延期交纳的现象。

四、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我社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整改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党费交纳时间。每月1日(全区“党员交纳党费日”)要求社区所有党员主动向支部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明确党费交纳金额。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必须依据中组部《党费收缴规定》,区分每一名党员的工作收入,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并以书面形式将党费清单告知党员本人,要求每名党员按照党费清单按月交纳。

3、明确党费处理办法。对于延期交纳或者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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