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

时间:2024-02-25 作者:文锋

学校是一个快乐的地方,我们在这里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也结交了一生的挚友。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学校总结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写作任务。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一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织机构:组长:xxx(常务副校长) 电话:xxxx

副组长:xxx(副校长)电话:xxxx

成 员:xxx(教导主任) 电话:xxxx

xxx(安全保卫员)门房电话:xxxx

xxx(少先队辅导员)

xxx(幼儿圆院长)

2、具体分工:

xxx: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检查、评比与考核。

xxx:学校安全工作主管,建立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档案,组织预案的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等。负责两灶的安全。

xxx:主抓校舍和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方面的安全(包括校舍、危房、厕所、院墙、体育设施等)和校外学生安全教育及用火、烧柴方面的安全。负责宿舍、教室、厕所的灭菌与消毒工作。对校内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

xxx:负责师生思想教育以及因思想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xxx:主抓常规教学秩序的建立,包括课堂、课间、课外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负责对因事请假教师安全责任的转嫁与落实。

xxx: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校长的安全职责

1、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措施等,建立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和安全工作机构。

2、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经常检查学校的不安全隐患,如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改排除。

4、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调度,指挥、处理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师生的安全,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督查班主任、班级的安全工作,经常深入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室、体育课、图书室、仪器室的安全状况,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负总责。

3、教育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对学生的教育,要采取恰当的人性化的教育方式,做到耐心细致,避免简单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会计、出纳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

2、重点抓好对学校的校舍、财产、教工住房、供电设施、供水设施、教工灶食品卫生、图书室、仪器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对这些环节的安全负总责。

3、管好票据、钱物,出纳处的现金平时流动奖金保证在100元以内,其余钱款一律存入银行,随用随取,对于发生票据、钱款丢失事件,责任自负。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安排:幼儿园小班阮月英,大班陈秀萍,一年级唐秀云,二年级侯颖秀,三年级一班王仁刚,三年级二班江显银,四年级一班阮开成,四年级二班金忠玲,五年级一班陈惠萍,五年级二班孙学军,六年级一班叶静,六年级二班黄庆学。

(二)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对课间活动及早、午、晚饭时间班级安全负总责、协助科任老师,值周人员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及假期的安全教育。

2、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期间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对本班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与值周人员对住宿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在宿舍内实施监管。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和警惕心,必须考虑到班级安全的方方面面,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深入学生群体,充分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

6、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教育必须常规化。

7、高度关注教室设施及物体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摸开关、插座等。

8、教育学生不准攀高、翻越门窗,不做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在校园追逐打闹。

9、星期五放学后,负责学生打扫完卫生,确认本班学生全部离开后,关闭教室门窗,方可离开。

六、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职责

1、科任教师是本节课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负总责。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救能力。

2、对课堂上学生发病或突发性事件,一是及时处理;二是要及时报告学校。维护课堂正常秩序,严禁发生学生打架或其它伤害事故;严禁非本班学生及核校外人员进入课堂。

3、体育课教师全权负责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要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分类训练,对有危险性的动作不强求学生掌握,要有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预防救护预案,保证课堂安全。

4、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擅自离开教室;在特殊情况下,要等学生撤离完毕后,再离开课堂;正常放学,在确认学生全部离开后,方可关闭门窗,离开教室。

5、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因教育方法不得当,造成不安全事故者,除自负责任外,学校还要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6、凡每天早、午、晚第一节自习(早读)的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校进班负责授课班级安全。

7、依照学校课表课程安排,负责从本节上课到下节上课时学生人数的移交及班级安全,处理在此期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8、凡每天早、午、晚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实行差时放学,负责将本班所有学生整队带出教室,引出大门,目送学生安全路过大桥(中学),督促学生按时回家。

9、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后放学以及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必须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并承担在此期间学生在校的安全责任。

10、负责从本节课上课到下节课上课(含课间10钟)期间学生的一切安全。

七、带班领导职责:

1、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值周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值周岗位,早、午、晚期间不离校。对值周不认真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应责任。

2、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并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负责对值班期间每天学校师生活动的正确护导与考评,对每天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3、每天提前30分钟到校,傍晚延迟30分钟离校,做好校园巡视清堂工作和门卫衔接工作。(离校时)

4、督促值周教师做好值周的各项工作。

5、每天做好教师出勤的考核和教师病事假迟到公示工作。

八、值周教师安全职责:

1、值周老师每天提前30分钟到校,并与带班领导搞好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2、巡视校园,维持各班级的饭前、饭后纪律,督促各班学生晨间、饭后、傍晚打扫工作。

3、检查学生起床、进出教室和早操集会纪律及学生出勤情况,必要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在校门口定时执勤,维持在校学生的上、放学纪律,监督班级路队纪律,考核教师护导班级路队情况,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

5、课间、午间经常巡视、检查校园内(操场、宿舍、厕所)课间、午间秩序,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对表现较差的同学要注明原因并与班主任联系。

6、每天检查值周学生的到岗情况,(少队部要把值周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值周教师)发现有不按时到岗者及时与该班班主任联系。

7、每天延迟30分钟离校,离校时,值周教师及时督促学生回家严禁学生滞留在校,严防学生被反锁在教室、宿舍、部室等现象,,全部学生离校后检查各室(宿舍)门窗电器的开关情况,向值周行政领导报告后方可离校。

8、对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学生人数的核查、校舍门窗的检查,对学生在校内及住校学生在宿舍内安全负总责。(以值周交接手续为准)。

9、负责对食宿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与家长、班主任的联系与寻找。

10对宿舍施使科学管理,妥善寄存学生的生活用品及钱物,负责处理学生间的安全事故。

12、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周日晚与下周值周老师做好交接工作,做好值周小结,并在周一国旗下讲话后向全体师生进行小结。

13、重点做好学生上、下楼梯的监护、疏导工作,确保上下畅通,杜绝拥挤,踩压事件的发生。

14、负责本周的路队管理,保证护送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15、经常查看学校各处情况,特别是图书室、仪器室和院内隐蔽处以及角落,按时开关大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督促、检查本周学校的卫生工作。

17、记好校务日志,做好来人登记。

18、始终与值班领导协议,与门卫人员联系确保每天24小时在校轮换值班监控,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一切财产安全。

19、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各责任人搞好教育的工作及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九、师生灶炊事员职责:

1、对食品的卫生加工,质量、储存、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水井及饭堂秩序负责,严防食物中毒,食品霉变及火灾,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中要提高服务意识,服从炊管人员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供给教师饭菜及开水。

3、经常对灶房、餐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饭菜、开水的干净卫生。

4、注意灶房防防火、防触电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家属职责:

看管好自己的婴幼儿,禁止婴幼儿到教学场地、施工场地及学生活动场地等危险处玩耍、打闹。严禁教师家属、子女以任何方式伤害校内师生。

十一、门卫职责:

认真履行门队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峦庄小学门卫管理制度》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按时开关校门,坚持24小时门卫值班,负责每周学校例会期间校内学生的护导与安全。

注:所有时间均以学校作息时间表铃声为准,要求老师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教师正常请假其责任由请假人与教导处商议确定。由责任人承担请假人相应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2.六项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4.其他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7)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二

机房为电梯的心脏部位。为保障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加强对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一、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线路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门窗完好。

三、机房内应备有灭火器,放置在易取处。

四、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每日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七、做好机房的记录(含检查记录,维修记录)。

八、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做好机房的防风、防雨准备,并在风雨过后,及时进行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三

一、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电梯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

二、编制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地对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和纠正其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电梯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根据本单位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编制常规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电梯的日常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六、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电梯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四

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电梯行驶前应检查电梯各部件是否完好。

3、电梯在行驶中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4、作业人员应负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

7、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8、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9、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五

八、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侯边庄小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学校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六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带领全体职工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管理科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严格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不断提高食堂饮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4、负责本食堂伙食的成本核算,要降低伙食成本,提高伙食质量;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样品种、风味特色;热情周到为就餐者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推进伙食工作向前发展。

5、建立和完善食堂内部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的运行机制。

6、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卫生五四制》和《食品卫生法》,公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7、定期召开全体食堂工作人员会议,研究讨论本食堂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食堂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水平,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8、认真抓好本食堂的安全教育和治安消防工作,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明确岗位责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9、加强食堂临时工人的教育管理,经常进行业务技能、生产安全的培训,注意发挥和调动工人的积极性。

10、根据本食堂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劳动力,注意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1、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每月结算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七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八

1.做好消费品和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工作。票据报帐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2.做好食堂考勤工作,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日常考核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

3.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以防食物中毒发生。4.加强食堂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和保管,并督促维护,注意安全操作。

5.关心食堂员工,改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6.切实了解食堂情况,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正确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7.严格遵守卫生制度,检查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执行情况。

厨师工作职责。

一、服从食堂负责人、食堂卫生监督员和厨师长的领导,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二、经常变换花色品种,烹制方法,掌握好火候,菜肴用料、配料恰当,味道适口,做到一菜多做,现炒现卖。

三、

炒菜过程中,每炒完一道菜应洗锅一次,随时保持灶台干净卫生,烹调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灶台、地面、炊具清洗干净,炒锅内注入清水,未用完的荤食原料及时放入冰箱内保鲜,防止变味、变质。

四、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准穿背心、拖鞋、严禁抽烟、吐痰。

五、菜盆、盛器等必须清洗干净方可盛菜,待售的菜肴,夏天应加罩防蝇,冬天应加盖保温。

六、加工菜肴必须做到无泥沙、无虫、无草、无黄叶烂叶和其他杂物。

七、爱护公物,讲究文明公德,树立和注重自身的仪表及服务形象。

一、验收食品,做好数量、质量和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记录。

二、检查所购食品有无合格或检疫证明。

三、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签收。

四、验收后向保管员或有关人员分门别类交代清楚。

五、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六、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原料的价格变动。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九

1、使用前进行润滑并检查电气刹车、安全装置及钢丝绳是否良好。

2、电梯不得超载使用。所载重物安放应均?,载货重心不要太偏心。

3、上下时不得乘人,电梯在上面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底层。

4、货物装好后、应关门起动,与对方联络信号系统失灵时,不准使用电梯。

5、载货电梯应指定专人操作及管理,使用后将电源断开。

6、检修或停用时应将电梯落到底层。

7、所没避雷针和接地线要定期检验和检查。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 、组织机构:组 长:xxx (常务副校长) 电话:xxxx

副组长:xxx (副校长) 电话:xxxx

成 员:xxx (教导主任) 电话:xxxx

xxx (安全保卫员)门房电话:xxxx

xxx (少先队辅导员)

xxx (幼儿圆院长)

2 、具体分工:

xxx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舍及设施进行检查,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检查、评比与考核。

xxx :学校安全工作主管,建立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档案,组织预案的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等。负责两灶的安全。

xxx :主抓校舍和基础设施建设,用电方面的安全(包括校舍、危房、厕所、院墙、体育设施等)和校外学生安全教育及用火、烧柴方面的安全。负责宿舍、教室、厕所的灭菌与消毒工作。对校内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

xxx :负责师生思想教育以及因思想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xxx :主抓常规教学秩序的建立,包括课堂、课间、课外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负责对因事请假教师安全责任的转嫁与落实。

xxx :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校长的安全职责

1、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创建“平安校园”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管理措施等,建立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和安全工作机构。

2、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经常检查学校的不安全隐患,如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改排除。

4、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布置、调度,指挥、处理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师生的安全,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教导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督查班主任、班级的安全工作,经常深入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室、体育课、图书室、仪器室的安全状况,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负总责。

3、教育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对学生的教育,要采取恰当的人性化的教育方式,做到耐心细致,避免简单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会计、出纳安全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

2、重点抓好对学校的校舍、财产、教工住房、供电设施、供水设施、教工灶食品卫生、图书室、仪器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对这些环节的安全负总责。

3、管好票据、钱物,出纳处的现金平时流动奖金保证在100元以内,其余钱款一律存入银行,随用随取,对于发生票据、钱款丢失事件,责任自负。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安排:幼儿园小班阮月英,大班陈秀萍,一年级唐秀云,二年级侯颖秀,三年级一班王仁刚,三年级二班江显银,四年级一班阮开成,四年级二班金忠玲,五年级一班陈惠萍,五年级二班孙学军,六年级一班叶静,六年级二班黄庆学。

(二) 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 、对课间活动及早、午、晚饭时间班级安全负总责、协助科任老师,值周人员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及假期的安全教育。

2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期间本班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 、对本班住宿学生的安全负责。与值周人员对住宿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在宿舍内实施监管。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强化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和警惕心,必须考虑到班级安全的方方面面,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深入学生群体,充分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做到防患于未然。

6、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教育必须常规化。

7、高度关注教室设施及物体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严禁学生私自接电线、触摸开关、插座等。

8、教育学生不准攀高、翻越门窗,不做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在校园追逐打闹。

9、星期五放学后,负责学生打扫完卫生,确认本班学生全部离开后,关闭教室门窗,方可离开。

六、教师课堂教学安全职责

1、科任教师是本节课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负总责。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救能力。

2、对课堂上学生发病或突发性事件,一是及时处理;二是要及时报告学校。维护课堂正常秩序,严禁发生学生打架或其它伤害事故;严禁非本班学生及核校外人员进入课堂。

3、体育课教师全权负责本节课的学生安全,要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分类训练,对有危险性的动作不强求学生掌握,要有相关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预防救护预案,保证课堂安全。

4、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擅自离开教室;在特殊情况下,要等学生撤离完毕后,再离开课堂;正常放学,在确认学生 全部离开后,方可关闭门窗,离开教室。

5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因教育方法不得当,造成不安全事故者,除自负责任外,学校还要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6 、凡每天早、午、晚第一节自习(早读)的教师必须提前20 分钟到校进班负责授课班级安全。

7 、依照学校课表课程安排,负责从本节上课到下节上课时学生人数的移交及班级安全,处理在此期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8 、凡每天早、午、晚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实行差时放学,负责将本班所有学生整队带出教室,引出大门,目送学生安全路过大桥(中学),督促学生按时回家。

9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后放学以及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学生补课必须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并承担在此期间学生在校的安全责任。

10 、负责从本节课上课到下节课上课(含课间10 钟)期间学生的一切安全。

七、带班领导职责:

1 、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值周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值周岗位,早、午、晚期间不离校。对值周不认真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应责任。

2 、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并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负责对值班期间每天学校师生活动的正确护导与考评,对每天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3 、每天提前30 分钟到校,傍晚延迟30 分钟离校,做好校园巡视清堂工作和门卫衔接工作。(离校时)

4 、督促值周教师做好值周的各项工作。

5 、每天做好教师出勤的考核和教师病事假迟到公示工作。

八、值周教师安全职责:

1 、值周老师每天提前30 分钟到校,并与带班领导搞好协调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2 、巡视校园,维持各班级的饭前、饭后纪律,督促各班学生晨间、饭后、傍晚打扫工作。

3 、检查学生起床、进出教室和早操集会纪律及学生出勤情况,必要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在校门口定时执勤,维持在校学生的上、放学纪律,监督班级路队纪律,考核教师护导班级路队情况,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

5 、课间、午间经常巡视、检查校园内(操场、宿舍、厕所)课间、午间秩序,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对表现较差的同学要注明原因并与班主任联系。

6 、每天检查值周学生的到岗情况,(少队部要把值周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值周教师)发现有不按时到岗者及时与该班班主任联系。

7 、每天延迟30 分钟离校,离校时,值周教师及时督促学生回家严禁学生滞留在校,严防学生被反锁在教室、宿舍、部室等现象,,全部学生离校后检查各室(宿舍)门窗电器的开关情况,向值周行政领导报告后方可离校。

8 、对学生周日下午自习前半小时到校,至周五放学后半小时离校期间学生人数的核查、校舍门窗的检查,对学生在校内及住校学生在宿舍内安全负总责。(以值周交接手续为准)。

9 、负责对食宿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与家长、班主任的联系与寻找。

10 对宿舍施使科学管理,妥善寄存学生的生活用品及钱物,负责处理学生间的安全事故。

12 、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周日晚与下周值周老师做好交接工作,做好值周小结,并在周一国旗下讲话后向全体师生进行小结。

13 、重点做好学生上、下楼梯的监护、疏导工作,确保上下畅通,杜绝拥挤,踩压事件的发生。

14 、负责本周的路队管理,保证护送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15 、经常查看学校各处情况,特别是图书室、仪器室和院内隐蔽处以及角落,按时开关大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 、督促、检查本周学校的卫生工作。

17 、记好校务日志,做好来人登记。

18 、始终与值班领导协议,与门卫人员联系确保每天24 小时在校轮换值班监控,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一切财产安全。

19 、负责对班级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及饭堂秩序工作的督导。检查、记录考评、小结通报。各责任人搞好教育的工作及协助处理值周期间的安全事故。

九、师生灶炊事员职责:

1 、对食品的卫生加工,质量、储存、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水井及饭堂秩序负责,严防食物中毒,食品霉变及火灾,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 、炊事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中要提高服务意识,服从炊管人员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供给教师饭菜及开水。

3 、经常对灶房、餐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饭菜、开水的干净卫生。

4 、注意灶房防防火、防触电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家属职责:

看管好自己的婴幼儿,禁止婴幼儿到教学场地、施工场地及学生活动场地等危险处玩耍、打闹。严禁教师家属、子女以任何方式伤害校内师生。

十一、门卫职责:

认真履行门队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峦庄小学门卫管理制度》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按时开关校门,坚持24小时门卫值班,负责每周学校例会期间校内学生的护导与安全。

注:所有时间均以学校作息时间表铃声为准,要求老师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教师正常请假其责任由请假人与教导处商议确定。由责任人承担请假人相应责任。

一、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三)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各种安全制度和规则。

(四)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

(五)拨付保障学生安全所必需的经费,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经费。

(六)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

(七)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八)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须的行为。

二、主管副校长与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 一)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

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

(二)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的安全意识。

(三)联系和协调各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开展安全工作。

(四)具体处理学生伤亡的救治及善后事宜。

(五)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三、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二)经常宣传安全知识。

(三)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

(四)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六)本班的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

四、任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

(二)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侮辱学生。

(三)不得擅离职守,自习课时也应在课堂值班。

(四)及时正确处理课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五)其他学校规定的安全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一

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在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较虫孽生条件的措施。

四、做好防毒、防盗、防污染措施,严禁一切非食堂工作人员入食堂的操作间、售饭间、贮藏室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许会客。

五、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要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使用售货工具。

六、把握好原材料的进货关、把霉烂过期、变质的食品杜绝在校门外。七、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原来《教职工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修定《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请各处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4、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5、副校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配合校长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全校安全工作,承担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掌握和处理职责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

6、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及各部门、岗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及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行政值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行政干部值班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为确保行政干部值班工作更加完善,特作如下规定:

1、早自习检查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加强对卫生督查,并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2、下午要在课前10分钟到岗,维持校园秩序并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3、要及时做好中午、傍晚离岗时,与巡防人员的交接工作。

4、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校内安全情况,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和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排除,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领导或有关处室。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一)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拟写。

2、负责防盗、防火、防其它灾害事故工作的检查、宣传、教育、防范工作。负责门卫、自行车管-理-员的`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3、及时处理社会闲散人员窜入校内寻衅滋事,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护校及夜间值班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保卫的对外联络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与学校有关的案件。

5、协同教务处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意外事故的处置、处理工作。

(二)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上班时间均在值班岗位(南大门值班室1人;校内1人)。

2、督促门卫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对进出校园的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发现疑点要及时报告。

3、配合门卫制止大门口摊贩占道摆摊设点;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大门两侧及围墙张贴告示,一经发现及时清除;门前禁止停车,对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要求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进入教学区。

4、校园内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负责定期对学校消防器材查验管理,负责消防工作。

四、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工作条例》。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督促检查教师组织的室外教学活动安全状况,完善、规范、落实微机室、实验室、电教室等的安全工作规程,落实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专人管理工作。

3、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寝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在师生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

4、负责师生安全教育,负责指导、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不安全行为的处理。

五、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生食堂安全职责,督促食堂、校内超市从业人员和学校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2、负责校舍、楼道(梯)、食堂、厕所、课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3、负责生公寓内外设施的安全。

4、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

六、大队部安全工作职责

1、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站、橱窗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及时处理在住校生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

七、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1、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常督促指导学生共同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2、安全教育要注重经常性、及时性和有针对性,坚持开好每周的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防触电、防踩踏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班主任应多研究学生、了解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心理学老师和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以及心理上的问题。

4、班主任要常与家长联系沟通,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及时缓解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发现学生行为异常或具有危险性,应及时制止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5、班主任工作中要体现出爱心、耐心、细心,及时发现和调解学生间、师生间、家校间的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随时当面检查学生携带物品,防止管制刀具、棍棒、鞭炮和打火机等有危险性的器械、物品进入校园。

6、遵守师德规范,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和自尊,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在班级公布排名情况,对成绩有较大波动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查找、分析原因,商讨对策。

7、做好学生出勤情况的检查和统计,及时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发现旷课、早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并上报教务处。学生因事外出的,须由班主任出具请假条,并做好跟踪了解,防止管理失控,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

8、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要督促学生做好关灯、关门、关窗和断电等工作。

9、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做好活动前的专项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采取防范措施,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等集会时必须带队,并按有关规定进出场。

8.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协同科任教师,及时将受伤害的学生送到医院就诊,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学校,同时做好班级学生的管护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9、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分工合作,做好课间学生管护工作。配合寝室管-理-员和门卫工作人员,做好住校生在放学后、夜间的管护工作及早晚就餐管理工作。

10、认真填写各种安全资料,按学校要求及时上交相关资料,做好学生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学科教师安全职责

1、对本堂课的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实验课、通用技术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常规,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信息技术课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上网助学;杜绝学生在网上收发不良信息、恶意信息、违法信息等。

4、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学生生病、情绪异常等),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对必须外出进行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出现事故,在第一时间组织有效的救护,同时上报学校。

8、生活辅导老师要配合公寓管-理-员,了解掌握住校生的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协助做好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临时用工人员安全职责

(一)、食堂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把好质量关,对食堂购进的食物及原料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霉烂变质的食物,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添加剂,禁止销售变质食品,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要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做好食堂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3、协助水电工搞好食堂水电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合理使用厨房设备,经常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台和个人卫生。

4、督促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服务态度差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5、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7、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8、炊事人员每天下班前需检查天然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二)、门卫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工作,校门要坚持24小时守护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对校外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登记册,否则不准进入校园,要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制止校园纠纷的发生。

3、要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方可出校。

4、维持校门口家长接送秩序。

5、严格控制校外机动车入校,督促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总公司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三

4、熟悉安全管理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分析预警,为企业和政府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在事前和事中,通过风险排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消灭风险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中级职称和专职安全员证书优先。

2、在大型建筑企业5年以上,具有大型项目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勤奋敬业,勇于担当,思想敏锐,顾全大局,有团队协作精神。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四

熟悉并能正确处理各种不同的布巾。

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化学剂。

立即向洗衣房经理和主管汇报有关设备故障的'问题。

细心处理客人衣物,尽量避免损坏、缩水、丢失纽扣等。

在有要求时收集客人衣物,确保准确记录客人房号。洗衣前后检查所有项目并记录损坏、褪色等,对自己不熟悉的衣料不能擅自处理。

坚持酒店安全制度、紧急情况处理规定和程序。

坚持酒店的清洁和养护。

保持维护所在工作区域的高度整洁。

识别出客衣的种类。

能够开关湿洗机。

完成主管交给的额外任务。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五

(一)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六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灾、地震、触电等其他事故发生,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1)拨打119报警并报告有关领导。

海淀公安分局保卫处电话:82883428

清河派出所电话:62948550

(2)立即切断电源

(3)立即指挥救助等,把损失减到最小。

二、当宿舍发生暴-力袭击时,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保护学生 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对暴-力行为进行制止,等待公安人员的到来,并协助其工作。

三、当宿舍发生失窃情况时,迅速报警。

四、当学生发生疾病时,迅速通知家长或急救。

五、检查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六、随时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通道内有无堆放杂物。

七、非住宿生和外事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楼,家长接送学生只能在宿舍楼外等候。住宿生平时有事回家,须向老师申请,电话通知家长,同意后填写假条,方可离校。

八、全面细致关心学生,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要不断提高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注意与家长和班主任 联系共同教育学生。

九、高标准的认真负责检查,如实记录每个学生的纪律,包括早起床、熄灯、内务、卫生、爱护公物等,并进行评分,每月交一次评分表。

十、定期清洗床上用品(被罩、褥单、枕巾等)。

十一、负责门窗、床、柜等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熄灯纪律检查,保证学生有足够睡眠。

1、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学生宿舍的房屋、门、窗等建筑物是否安全,必须经常检查宿舍内的设施如水、电及床位等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作好记载,若不及时反应一经出现问题,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熄灯铃响前,管理人员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归、晚归学生及学生寝室情况如实登记,特别对未归学生情况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若对未归学生管理人员清点没有落实且学生外出出了事故,管理人员应负责任。

3、寝室内的偶然事件(如学生生病、学生间的纠纷等)主要由管理人员负责妥善解决,并做好记载,重大事件和无法解决的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解决,管理人员若对学生的突发事件不闻不问的,造成了事故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管理人员必须对外来人员严加盘查,学生家长、非住宿学生及其他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男性家长不得进出女生宿舍楼,任何时候严禁男女生串入异性宿舍,须建立校外人员来访登记簿,对上述人员做好来访登记。

5、管理人员应教育和制止学生擅自移动床位和私拉乱接电源,并教育学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若因管理人疏忽,造成损失,学校得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寝室管-理-员要严禁易、易爆、有毒气体进入宿舍。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铁棍、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一、执行公寓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本小区的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指导宿舍区内的门卫岗和公寓管-理-员的工作,负责本区内门卫岗、宿舍管-理-员的指导、考核,确保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宿舍区学生中的纠纷、违规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教育督促学生执行公寓管理制度。

四、协调后勤部门和公寓楼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公寓文化建设的策划和文明宿舍的创建及评选活动。

六、组织指导本辖区内自管会区委会工作。定时召开寝室长工作会议。

七、负责本辖区学生动态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包括夜不归宿、卫生检查信息的统计、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区的思想动态情况的收集等等。

八、协助总务做好本辖区学生水电费的分解工作。

九、做好学生公寓各项活动和检查的奖惩工作。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务必高度重视。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人员密集,易发重大安全事故。学校要充分认识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不可思想麻痹,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学生宿舍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重点区域,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做好学生宿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除此之外,要明确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校级分管领导责任人、中层干部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宿舍区内张贴公示。要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生宿舍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要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隐患者,要进行问责。对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质量要合格、数量要足够、安装要规范、布局要合理、功能要完好,维护要专人。

学生宿舍需要安装防盗网和铁门的,必须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设置全封闭式门窗和护栏,存在问题的应立即整改。除日常生活必需的少量物品外,宿舍内不宜存放堆积其他物资。宿舍走廊、楼梯和天台不得堆放杂物,宿舍出口和阳台逃生门(窗)不得锁闭,确保学生行走和疏散畅通无阻。

要加强学生宿舍值班制度与安全检查制度建设。要有严格的学生宿舍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值班人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校医、生管教师(宿舍管-理-员)和保安人员等。

要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日常安全例检制度,明确规定检查范围、时间和责任人,并要求及时汇总和通报检查结果。要严格实行安全隐患和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要求和途径,信息传递渠道要畅通。

学生宿舍应有明确的用电、用水、用火规定等以及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和门卫制度。严格门卫管理,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要在值班室登记后并在自己孩子带领下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要有一支由校级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生管教师、保安人员、校医等组成的宿舍管理队伍,人员要配齐,素质要相当,待遇要落实,职责要强化。要加强生管教师的培训与考核,强化其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生活指导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安人员要经过消防业务培训。

学生宿舍用电、用水、用火管理工作要切实到位。学生宿舍床铺、热水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并实行专人监管和维护,防止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学生宿舍内除必需的空调、电风扇和饮水电器取电插座外,不再安装其他插座,不允许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不得燃点蚊香、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吸烟和饮酒。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带入宿舍。要落实班主任日常巡视参与宿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安全骨干自我监督管理的作用。同时,也不要忽视学生校外租房的安全管理。

重视抓好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坚持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注意抓好学生宿舍安全设备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检查宿舍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日常检查贵在认真,切勿放过细小的隐患征兆。要规范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建立“楼、层、室”单独的安全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对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工作。运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要在学生宿舍区设置安全橱窗或专栏,在宿舍楼梯、走道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特别要重视加强寄宿学生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治安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训练,让每个学生都会报警,能熟练使用手提式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一般性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本领。每学期都要组织宿舍安全疏散演练,训练学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并确保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组织学生疏散。

建全学生宿舍人员疏散预案和发生传染病、急症、地震、火灾等的应急处置预案。预案的制定要认真,预设措施须周全,应急机制要有效。一旦出现险情、疫情或急症、受伤等情况,能及时按规定逐级报告,并能有效调动预设的人力 、物力资源以 应对。同时应注意通知学生家长、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按照专业人员指导进行处置。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七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经营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协助第一责任人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3、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安全责任目标合同书,并实施监督检查。

4、制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每天对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技术规定和要求的,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6、组织落实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组织和参与本单位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安全事故的统计好、分析、报告工作。

1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八

(一)工作报告制度。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天如实填写安全监管日志和《驻矿安监员煤矿安全检查表》,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局安全监管组,每周一和每月3号前书面报送所监管煤矿的周、月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报告和周、月工作小结。

(二)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对所监管煤矿“采、掘、机、通、运”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0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三)严格工作纪律。驻矿安全监管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二、工作职责

(三)监督所驻煤矿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五)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发现煤矿存在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突水危险、大面积冒顶和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等紧急情况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并向县安全监管局及煤矿包保工作组报告。

(六)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七)严格检查所驻煤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制度的建立执行及矿级领导入井登记情况:检查是否在井下交接-班、是否有现场交接记录,检查矿灯、自救器发放及入井检身记录等。

(八)检查所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是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责任人、措施、质量、资金、完成时限“五到位”)。

(九)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建设。

(十)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按《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现场验收前探情况,并在煤矿前探钻杆现场清点验收登记册上签署意见,对未实施“前探”的煤矿一律不允许有任何掘进作业。

(十一)对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管理的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四位一体”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十二)监督所驻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发现煤矿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传感器失真等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应立即撤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责令煤矿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煤安局。

(十四)及时制止煤矿“三违”现象的发生,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负责每天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并填写“警示牌”,全面记录各级监督检查人员对煤矿的工作检查,并监督煤矿落实整改指令内容。

加强对煤矿“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及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和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完成县安全监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有义务帮助和引导所驻煤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促进煤矿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请销假及其它管理办法

(一)所有请假人员,不论请假时间长短,按请假程序批准同意后,均需本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分片监管组长说明请假情况。

1、请假1天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煤矿监管组负责人签批,并由请假人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站长,请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能离矿。假满后及时电话告知局办公室和监管组、乡镇(区)安监站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2天及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分片监管组负责人审查同意,并报煤安局领导审签同意后,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安排代班后,方可离矿,请假人要电话告知乡镇安监站。

3、请假超期回矿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凡一个季度内查出2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并在县局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待岗期间仍有不假行为的,予以解聘。一年内出现两次待岗的,予以解聘。

(二)各驻矿安全监管员在矿工作期间或请假离矿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若请假到达手机无信号的地方,要将联系方式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作好记录。凡是手机关机或设置移动“小秘书”呼叫转移,以及其他原因联系不上的,一次扣工资及津贴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3次(含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的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造成后果,依法追究机关责任。

(三)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工作期间,凡对生产建设活动中的隐患或重大问题制止处置有功的,给予奖励;发现举报一项以前未曾发现的重大隐患,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有功者,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在驻矿期间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驻矿安全监管工作,月考核发现存在对所驻矿基本情况不清,不认真履责的,扣发本人工资及津贴200元。考核中发现存在所驻煤矿基本情况不清,不认真履责的,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直至予以解聘,驻矿安全监管员驻矿期间不履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岗驻矿安全监管员汇报工作必须使用矿上座机进行汇报,矿上无座机的,要用矿上法人、矿长或工程师的手机进行汇报(特殊情况除外),凡是违反此规定的,一次扣工资100元,依次计扣,每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600元),经核查不是所驻煤矿座机、老板、矿长或工程师的手机进行汇报的,按办公室记录累计处理。

五、驻矿安全监管员岗位培训。

(三)培训内容。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区域内煤矿主要灾害特点及防治基本知识等。

七、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的,应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一)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告的;

(二)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煤矿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的;

(三)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四)涉嫌犯罪的。

六、工作考核

(一)周考核制度。

1、由县安全监管局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绩效实施周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周考核不合格。

(1)对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的;

(2)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未及时报告或采取制止措施的;

(3)不履行请假销假报告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的。

(4)不按时上报周工作小结的。

2、在一个季度内,如驻矿安全监管员周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给予警告;二次不合格的,给予严重警告;三次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予以辞退。

(二)年度考核制度。县安全监管局根据驻矿安全监管员周考核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由县安监局备案。

2.合格: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违法违纪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四)在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成绩特别突出或连续二年考核获优秀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经县政府批准,可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县、乡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公开招考国家工作人员时,同等情况下可由县局推荐用人单位优先录用。

一、fth水库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管理处安全生产三级责任网络,并协调管理处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情况,在管理处领导下,组织每月安全检查活动,并根据季节特点和节假日的生产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的情况,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将情况及时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五)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六)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七)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其整改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八)负责组织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向上级报送安全生产相关资料。

二、fth水库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重视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二)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准备

1、根据检查的规模和要求。建立适当的检查组织,由管理处领导、工会、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生产部门参加,深入现场进行检查,若规模不大则可由工会、安全领导小组及工人、技术人员组成,进行检查。为使检查达到目的,应做好思想上的准备。

2、思想上的准备。主要是发动全处职工,开展自查活动,尽早发现隐患,自己动手解决,以迎接上级检查,形成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的自觉行为。

3、业务上的准备。要确定检查的目的、步骤、方法和重点,分析以往事故资料,以往事故的次数、类型、主要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以便加强各方面的检查,同时设计、汇制检查表格,以便做好检查记录,避免遗漏查的项目。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单位领导对劳动保护的重视程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劳动保护组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建设的项目是否贯彻了“三同时”的要求;对已发生似的事故调查、处理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的原则;各项规章制度(如:编制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按照执行等。

2、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分、照明等。

3、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5、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四)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1、定期检查即列人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检查的间隔时间可以是一周、一季、半年、一年或其他相适应的时间。这种检查可以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受压容器、起重机械、消防设备、压力表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厂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五)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经及时报告并做出整改通知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完成改。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三、fth水库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操作规范

安全生产检查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通过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等,做到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冒险行为,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实行各级检查制。

1、水库工程设施实行季检制(防汛期实行周检制和日巡查相结合),由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2、施工工地实行月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有关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各施工队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3、班组实行班前后安全会,和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洪水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职工作息时间、休息凉棚、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风季安全检察,主要查各种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有无倒塌的危险,如发现问题,及时加固,设缆绳,六级以上强风停止作业,大风过后对上述设施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带队,安全领导小组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重大节日前的防火,防爆、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经常深入工作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电设备、起重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管理处或有关施工单位研究处理。

四、fth水库管理处水库工程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水库、水闸、渠道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结合fth水库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安全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工程管护人员、所站领导、工程技术管理科按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管理处领导依法对安全检查实施监督。

(三)相关单位应按有关规范(程)、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经常检查,例行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

1、由日常管理、维护的专职管理人员实施巡视检查,在汛期每周三次,病险工程达到汛期限制水位时,每天不少于一次,在非汛期每周两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所站领导。

2、例行检查:汛期内,所站领导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工程技术管理科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二次检查。非汛期间,所站领导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工程技术管理科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在汛期,当水位达到工程设计正常蓄水位时,应增加次数,特别是当出现大洪水时,每天不少于一次;病险工程达到汛期限制水位时,每天不少于一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

3、定期检查:由管理处领导组织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汛前、汛后和汛期各一次。检查结果书面上报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检查详细情况书面向处领导及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4、特别检查:由管理单位负责人(一把手)组织。当工程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暴雨、地震、大洪水、强热带风暴、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工程发生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必须进行特别检查,必要时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四)检查项目和内容

1、坝体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现象;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

(2)迎水坡:护面或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3)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滤水坝趾、减压井(或沟)等导渗降压设施有无异常或破坏现象。

2、 坝基和坝区的检查内容如下:

(1)坝基:基础排水设施的工况是否正常;渗漏水的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基础廊道是否有裂缝、渗水等现象。

(2)坝端:坝体与岸坡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

(3)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4)坝端岸坡:绕坝渗水是否异常;有无裂缝、滑动迹象;护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5)有条件时尚应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

3、输、泄水洞(管)的检查内容如下:

(1)引水段:有无堵塞、淤积、崩塌。

(2)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水、空蚀等损坏现象。

(3)洞(管)身:洞壁有无裂缝、空蚀、渗水等损坏现象;洞身伸缩缝、排水孔是否正常。

(4)出口:放水期水流形态、流量是否正常;停水期是否有水渗漏。

(5)消能工:有无冲刷或砂石、杂物堆积等现象。

(6)工作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断裂等现象。

4、溢洪道的检查内容为:

(1)进水段(引渠):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现象;流态是否正常。

(2)堰顶或闸室、闸墩、胸墙、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冲刷、磨损、空蚀等现象;伸缩缝、排水孔是否完好。

(3)消能功及工作桥(或交通桥):参照三、5及三、6进行。

(五)水库大坝的巡视检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的文字材料及检查情况在每年年底上交工程技术管理科归入水库技术档案。

(六)巡查重点:大坝上游水面附近,上、下游坝面,坝脚(含镇-压层范围),涵洞进出口部位,溢洪道两侧岩体,监测系统以及病险水库的隐患部位等。

(七)检查方法:通常用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对大坝表面(包括坝脚、镇-压层)要由数人列队进行检查,以防漏查。

1、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旋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及镇-压层范围内有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及溢洪道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通讯、电力线路是否畅通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用手作进一步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处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

(八)检查记录和报告

1、每次巡视检查应作好详细现场记录,有关人员签名。如发现异常情况,除应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

2、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并将本次巡视检查结果与以往巡视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3、汛期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汛期巡视检查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整理归档。

(九)违反处罚:如有不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的,或是发现问题漏报、不报、瞒报现象的,将查处当事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专业19篇)篇十九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6、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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