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QJ墨客

7.规章制度可以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冲突纠纷。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非常重要,要确保全员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组织设计方案评选时,应当将建筑节能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2、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必须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4、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建筑节能指标。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6、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对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应当进行调试。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l、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2、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要按功能要求合理组合空间造型,充分考虑建筑体形、围护结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合理确定冷源、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3、初步设计文件应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包括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须同时报送有关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2、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中应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审查机构应将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等进行检验。对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3、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应当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5、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的调试,应当符合设计等要求。

6、保温工程等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并签字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以及涉及建筑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3、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4、应当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责令改正。

第十一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奖活动。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加强节能环保管理,提升节能环保综合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环保事故的发生,保障节能环保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致力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项目部内部用水、用电、用油、用材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节能环保领导小组,全面部署项目节能环保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项目部节能环保办公室设为工程部,全面负责项目节能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设定节能环保专兼职岗位,负责本部门节能环保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节能环保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二)统一部署项目节能环保工作;

(四)督促各部门节能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处理有关建议;

(五)对各部门节能环保工作及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第八条节能环保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对上级有关节能环保法规、政策和文件的传达和贯彻,掌握节能环保工作动态;

(二)承担项目部节能环保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节能领导小组各项决议;

(三)负责节能环保监测统计信息、资料的核实和上报;

(五)拟定对各部门节能环保工作及目标的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第九条遵守国家关于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上级节能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能耗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十一条每季度及时上报节能环保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加强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定期分析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以减少能耗及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三条规范原始记录工作,妥善保管各种记录台帐,便于必要时的核对及上级部门检查。采用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的原始数据应留存备份,防止数据质量丢失。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提高节能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抓好空调、照明系统及办公设备节能环保,在节能环保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节能环保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加强用电管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冬季最低温度0℃、夏季最高气温32℃的情况下开启空调,夏天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非工作时间不开空调,并提倡每天少开1个小时空调。定期清洗空调系统的风机盘管、滤网等装置,提高空调能效。

2)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复印件等设备要随用随开或设置自动节能状态,减小和避免电器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2、加强用水管理。

1)强化节水意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现象,节约每一滴水。

2)强化用水管理。切实控制每个阀门、水龙头的流水量,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不要放大水,不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杜绝长流水。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水资源的消耗量。

3、加强燃油管理。

1)要控制新增车辆,完善办公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

2)车辆管理执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3)公开统计车辆的油耗状况。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对高油耗、环境不达标的车辆,进行及时报废,淘汰处理。

4)汽车保养:做好汽车的日常养护,确保它能在最佳状态下行驶。检查轮胎气压和机油。

5)开车时:行驶时注意油离配合,保持在经济时速。试验显示,油门踩到底比中速行驶费油2—3倍,所以在行驶中猛刹车、起步都是大忌,尽量做到平稳起步。在排队、堵车或等人时,尽量避免发动机空转。

6)提高出车办事效率。除非必须,不能单独驾车出门。每次出门之前,把要办的事列出来,争取一趟车办理完,减少往返出车造成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4、加强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廉价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文件和信息等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印刷。

5、加强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严格执行项目部节能环保安排,优先选购节能产品、节能材料,淘汰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把好耗能产品入口关,积极推行使用节能型水阀、节能灯、新材料,做好高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和更换工作。

第十五条各部门、各施工队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环保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努力降低能源消费,防止和减少能源损失和浪费,提高能源应用效率、转换效率,努力节约非生产用能。

第十六条将节能环保管理活动中积累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标准化,补充和完善制度、规范和标准。

第十七条认真执行节能环保有关管理办法,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节能环保管理活动,强化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及时上报节能环保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明确节能环保目标与责任,有效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提升全员的环保意识,展现项目重视节能环保和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节能环保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监督人员、统计人员等的节能环保有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地球一小时”、员工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利用宣传栏、标语、讲座、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节能环保和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和办公方式。

第二十一条加强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定期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要加强对节能环保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节能环保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岗位责任不清、工作开展不力、节能环保指标不达标、能耗超过定额、浪费能源的施工队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部门向项目部领导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要分别根据各自工作中涉及节能环保的工作特点,建立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作为各部门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实行节能环保工作问责制。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节能环保综合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三

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的各项节能减耗工作,公司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尹湘平。

组员:徐哲、王鹏、周海林、蔺胜光、潘卫光、王悦、张筱伟、杨志刚。

一、节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企业的节能工作,实施企业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企业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企业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二、节能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节能主管部门为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企业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企业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企业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企业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企业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厂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企业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企业节能奖惩制度,审核公司内各部门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管理和技术素质。

三、班组节能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各岗位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施和能源计量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到机动或计量部门,尽快消除隐患或故障。

2、组织各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表。

3、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等现象,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

4、协助节能领导小组进行节能教育,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四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部门建设,切实做好我局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节俭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部门建设,科学合理利用水、电、办公耗材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用电管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夏、冬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

(2)办公室、功能用房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摄像机、投影仪、电视等设备要随用随开,计算机不使用时要设置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源消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4)对复印机、传真机及其他办公设施设备,要正确使用和操作,避免因使用或维护不当引起的不必要损耗。

(5)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线板等不安全设备。

(6)关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做到无人时随手关灯。

2、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并且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

(2)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2、用油管理。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车辆规模;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减少车辆使用次数。

(2)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实行单车核算。

(3)车辆加油“专人专管”,每次给车辆加油后都由办公室进行登记。

3、办公耗材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领用。

(2)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信封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3)文件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平常工作文件提倡双面印制,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数量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做到换芯不换壳。

(5)减少浪费。摄影摄像耗材、网络配件能再次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不得随手丢弃;同时建议校内资源不做私人之用。

4、公务经费管理。

(1)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集群网通话,严禁使用办公电话闲聊、娱乐、信息咨询、网上注册、充值活动,严禁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节约通讯费用。

(2)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3)严格控制报刊书籍订阅量。充分利用网络资讯条件,把握必需、必备、有用原则,减少报刊书籍订阅量;充分发挥书籍的共享功能。

5、节能产品的采购。

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进行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

6、废品的回收利用。

部门各办公室、功能用房产生的废品,能利用的继续利用,不能利用的,设置分类回收器具,由部门安排专人每周五定期处置。

指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负责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2、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做好部门的节能工作,需要全体成员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成员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节能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成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通过网站节能宣传专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

3、节能工作的督导检查。

全体干部职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节能工作负责人对节能降耗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

执行资源能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以季度为统计周期,将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五

第一条为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合理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要设立相应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区节能工作的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负责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各公共机构应建立详细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联络员负责将本单位的年能源消费数据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七条各级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能源消费计量报告制度,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至少每年报送一次本年度能源消费统计表,同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日常节电管理:

(一)减少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

(二)减少照明用电。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的设计,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除重大节日或有关部门通知外,夜间不允许开灯亮化办公区域的景观照明。

(三)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电脑等办公设备应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复印机背面排气孔与墙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离,以利散热。停用办公设备1小时以上的,应关闭设备电源。每天下班时,应关闭办公用电设备的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拨下电源插头。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等部位的用电情况应进行重点监测,实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减少电梯用电。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日常节水管理:

水冲洗地面、设备、器具和车辆。各单位内部绿地养护应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灌溉,提倡微灌、滴灌等方式。

(二)提倡中水回收。鼓励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和城市污水、废水作净化处理后,成为达到国家标准的“中水”,并进行回用,减少用水量。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公务车辆节油管理:

(一)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保有数量,按规定标准配备用车,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严格控制高油耗公务车辆的购置。

(二)推行一车一卡制度。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定期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

(三)规范驾驶。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公务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公务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驶里程。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四)推进公务车服务社会化。加快机关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市政府采购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节能清单所列节能产品、设备为主的政府集中采购名录库,优先采购以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和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第十三条为公共机构服务的物业公司,每年应当明确提出具体节能管理目标、要求和措施,并由业主单位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十五条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措施和计划。建筑能源审计数据可从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中采集。

能源审计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和节能岗位落实情况,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能耗定额完成情况,节能改造情况,公车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共同承担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耗监测任务,明确投资收益分析和节能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在适当范围内,逐步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参与政府机关的合同能源管理。第十八条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的具体办法,组织、协调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监督、检查、考评和公示工作,并纳入全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建设、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节电、节水及公务用车节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条公共机构年终节能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核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书面调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

(一)自查申报:各单位先行年终自查,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二)考核评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分项打分等方法,对年度节能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三)汇总上报:由考核小组汇总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四)奖励处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考核情况,核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节能考评结果经报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后,应当予以公示或通报。

对涉及重要工作机密或不宜公示结果的单位,可由本单位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申报予以免除公示或通报。

第二十二条公共机构对考核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受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公示信息出现错误的,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核证后,在公示或通报媒体上进行更正。

第二十三条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设立节能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对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第二十四条对自愿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改造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资助。第二十五条公共机构完成节能改造项目且正常运行一年后,项目年节约经费(财政资金安排部分)可作为奖励资金按每年20%的比例、连续3年返还给被改造单位,用于该单位节能减排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各单位在申请下一年度预算时一同申报,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作为该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

第二十六条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阻碍节能检查、未按时报送能耗数据、提供虚假数据的公共机构,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节能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由市财政部门按当年全市节能规划目标相应减少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能耗核拨财政资金。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节能标准,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本办法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和节能审查工作。

第五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理论计算值)折算的建筑规模实行分类管理(以年综合能源消耗一千吨标准煤折算成基准建筑规模):。

(一)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三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三)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经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节能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范围内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评估机构不得与所评估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未予备案或者超越备案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节能评估机构,其所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不能作为节能审查的依据。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机构,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节能审查费用。

第八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和评估依据;。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供应情况的影响;。

(三)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系统设计方案及材料评估;。

(四)建筑节水设计方案评估;。

(五)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利用方案评估;。

(六)建筑用能设备系统设计方案评估;。

(七)建筑电气系统(含分项计量)设计方案评估;。

(八)建筑风环境设计方案评估;。

(九)建筑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及能源管理情况分析;。

(十)建筑节能效果分析和节能措施建议;。

(十一)评估结论。

第九条节能评估文件应设专页由各专业编制人员签名(其中建筑和暖通等主要专业应当由相应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本机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成果专用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机构、编制人员共同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建设单位对自行填写的节能登记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一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负责。

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五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

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五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向民用建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附具节能审查申请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节能审查申请材料送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其中,依法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其节能审查申请材料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主管部门。

确需分期实施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分期申请节能审查,但仍按本办法规定的总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和分级审查。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

(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四)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民用建筑项目和其他重要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节能审查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由五名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重点对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的围护保温隔热遮阳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以及建筑物布局、形状、朝向和通风等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审查,对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政策的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齐全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材料之日起,依据国家、省节能政策、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强制性标准和专家评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节能审查意见,并对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核发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需要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并告知建设单位不予通过审查的理由:。

(一)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的;。

(二)未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

(三)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用能产品和设备、工艺的;。

(四)不符合国家和省其他节能规定的。

不予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工程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后重新申报节能审查。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交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并重新申报节能审查。

第十八条除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建设单位以分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的,由核发该节能审查意见书的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四条及第十八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基准建筑规模以上的民用建筑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建筑物能效进行测评;建筑物能效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能效测评结果。

第二十一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民用建筑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在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节能评估文件严重失实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二)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括用于办公、商业、旅游、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邮政通信、交通运输(机场、港口、车站)、展览等活动的建筑。

(三)总建筑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一次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

(四)基准建筑规模,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和宗教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建筑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旅馆(饭店)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和电信局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

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基准建筑规模,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后,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6日起施行。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七

1、熟悉电梯方面的各种法令、法规和有关条例。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有关部门政策、法令和上级对电梯管理的各项指示、要求和规定。

3、制订电梯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制定电梯安全管理目标,包括各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级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

5、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电梯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定期进行电梯安全管理情况抽查和总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认真听取对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7、加强电梯的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力度,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8、指导培训工作,提高电梯公司员工技术素质。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八

为保证xx物业项目的服务品质,在满足物业项目档次定位与功能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达到节能降耗的质量管理目标.规范节能降耗操作管理,合理评估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的成效,向开源节流的方向努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xx物业节能降耗的操作管理及能耗管理绩效的评估.

3.1能耗管理作为xx物业全员参与的物业长效管理工作,以节能降耗操作项目的管控和公共能耗抄记与统计分析汇总的管理方式进行.

3.2各项目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主管负责:所管项目节能降耗动态性监督管理,要求加强宣传,不断灌输全员节能降耗的品质管理服务意识.

3.3各物业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抄记与统计分析汇总表,由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按月编制调整与汇总统计,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审核签字后,通告全体物业员工知晓,以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的方式贯彻执行.

3.4定时操作项目(公共照明系统采用手动开关的建议逐步进行技术改造),须按物业经理/主管审核签字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操作,该开启时间段内的灯光及用能设备应按时开启,不该开启的应及时关闭.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各部门主管须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全体物业当值员工均须承担操作、巡查和及时处理的责任.凡未按规定执行,对物业服务管理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按《员工手册》失职条款处理.

3.5能耗统计分析电子汇总表具备:不同物态、不同的实管面积,不同的月度与月度、年度与年度的纵向比对功能;同类物业项目与项目的横向比对功能.为日后公司物业软件管理平台的过渡打下坚实基础.能耗管理的表单,统一采用总公司工程部的excel电子版.同时为便于各物业项目能耗管理在时间上的统计分析比对,能耗数据抄录与统计截止日规定为:每月的20日.

3.6各物业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以电子版方式提供给公司工程部.

4.1各物业项目应将所管辖范围内的日常定时开关操作项目,纳入《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进行管控.

4.2定时操作项目应明确规定:谁负责操作、谁负责巡查处理.(含:在特定情况下谁有权负责作临时性的调整)。

4.3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应按不同季节光照、温度,不同物业类别、不同物业管理阶段等实际情况调整,定时操作项目每月编调,由物业经理审核后实施.

4.4为便于月度之间与年度之间和横向与纵向的比对评估,各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按总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电子模版进行编制与调整.

5.1公共能耗抄记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由各项目物业工程部按总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电子母版,进行抄记和公共能耗的统计分析汇总,物业经理和工程主管对公共能耗数据的准确性填报承担核查责任.

5.2公司主任工程师在物业项目工程巡视中对公共能耗的数据应予抽查,以便发现问题督导协调解决.

6.1定时操作项目的管控度与合理性比对评估.

6.2公共能耗预算费用与实付费用的合理性比对评估.

6.3单位能耗指标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比对评估.

6.4通过对不同类别的物业、不同地域物业项目的品质定位,不同营销推广和不同的运作管理阶段以: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表的汇总标识统计分析曲线图进行比对,力求达到一目了然的比对评估.

7.1公共照明/泛光照明/景观灯光指定的当值人员应按《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进行操作,下例情况下的开关时间调整,应报请物业相关主管同意后,作临时性开关时间的调整:

7.1.1季节性自然光照有较大变化时.

7.1.2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贵宾接待等特殊情况时.

7.1.3地下车库宜按车库实际使用率调整照明度,使用率低时可保持最基本的照明.

7.1.4凡因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开启的公共泛光照明,建议物业项目酌情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适当的能耗费用补贴.

7.2空调。

7.2.1要求充分利用室外自然通风,按用户量调整温度设定值及空调机组启停时间.

7.2.2空调机组运行中,工程当值人员应根据空调机组负荷与实测的平均温度结合用户的反映,调整温度设定值或机组台数启停操作.

7.2.3气温变化较大时,特别要注意暴热或暴冷气温时的空调设备温度的调整操作.(同时必须注意水管道的防冻保暖等工作)。

7.2.4物业办公区域的分体空调在无人当值时应及时关闭.

7.3电梯根据用户电梯使用率(含夜间),在满足使用需求情况下可调整电梯启停台数.

7.4地库通/排风。

7.4.1地库通排风应按实际使用频率及地库潮湿度,进行间隔性运行时段的调整.

7.4.2地库通排风若是利用消防通排风设备的,(消防通排风设备属于短时大功率运行设备)务必注意不能长时投入运行,否则会严重缩短消防通排风设备寿命或造成设备损坏,消防通排风设备的修理或更新费用将远高于普通的通排风设备.

7.5水景。

7.5.1各类水景灯光、喷泉、水幕墙等的开关时间要合理,注意加强用电安全检查.

7.5.2注意水景、水池等设施的渗漏检查,若有渗漏务必及时协调解决.注意循环水处理及循环补水量是否正常.绿化用水要充分利用湖河水,即有利于绿化生长又合理利用了天然水资源,从而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各项目物业经理/工程主管应注意收集:现有设施设备在功能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能耗管理技术改进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分析与建议,为设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为避免xx新项目重复xx物业运作管理中已发生的设计施工与设备选型配置缺陷问题.

9.1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

9.2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电子母版。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九

适用于公司生产、办公生活经营的全过程活动。

3.1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节能降耗意识,制定奖惩办法;。

3.2生产部负责车间用电、原材料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3.3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1办公用纸张必须本着节约节省的原则,非正式文件尽量使用纸的背面。纸张严禁私用。

4.2办公人员用电要求随走随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电器,禁止长明灯或白天亮灯。控制空调的使用时间,夏季空调调整在26℃以上,冬季空调调整在15度以下,夏季调整室内温度的方法依次为通风换气、风扇降温、空调调整。

4.3节约用水,提高效率,坚决杜绝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现象;探讨洗衣水冲厕所、擦拭地面;采用太阳能加热水洗澡、取暖等节能措施。

4.4产品包装要采用简洁有效材料,以有效防护为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包装桶尽量回收重复使用。

4.5、车间应按操作要求操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原料的消耗,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操作者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生产设备严禁空运转。

4.6、公司车辆及时维护保养,降低油耗,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4.7、车间负责用电、原料的控制,做到设备不得空运转,设备正常检修,不得带病运转。

4.8、生产部负责对单位产品材料消耗指标进行考核监控,统计单位产品材料消耗。

5.2《清洁生产法》。

6、相关记录。

6.1《办公用品领用记录》。

6.2《领料单》。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制热/制冷,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1合理用电:。

6.1.1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一

为了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部门节能降耗的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各项节能降耗指标的确定。

3.2管理者代表负责节能降耗指标的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对节能降耗指标的批准。

3.4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本部门用水、用电等能耗、物耗指标的控制、统计、分析。

3.5管理部负责办公用品、车用燃料油等能耗、物耗指标的控制、统计、分析,品质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4、程序。

4.1节能降耗指标的.制定与考核。

4.1.1节能降耗指标是指公司内水、电、保洁材料、车用燃料油、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应体现节能降耗的要求。

4.1.2每年年初由管理部根据上年度的实际消耗情况,确定出本年度的水、电、保洁材料、车用燃料油、办公用品的消耗指标,编制公司《年度节能降耗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统一下达。

4.1.3各部门每月26日前统计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填写《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报品质部。

4.1.4品质部每季度对各部门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品质部抽检单》,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具体执行《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4.2.1公司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按责任制要求将指标层层分解。

a)品质部负责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办法》职责,定期进行统计、抽查;

d)管理部每月依据车用燃料油消耗情况填写《车用燃料油月消耗记录》。

4.2.2各部门对能源、资源的使用实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严格执行上述各项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各种能源、资源的消耗,杜绝各种浪费和消除不应发生的损失。

4.3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4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2《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年度节能降耗计划》。

6.2《车用燃料油月消耗记录》。

6.3《月管理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分析》。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三

1)建立安全责任制,进入现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对施工机械操作进行培训,安全员作好安全检查工作。

2)严格遵守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3)阳台周边、无防护的屋面周边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4)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11)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2)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13)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需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15)进入施工现场并在施工时,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施工。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四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尤其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其职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真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

3、认真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安全条款,协助总包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

4、及时提出对总包与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并协助协调。如达不到要求则下发监理通知书。

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6、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篮脚手架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吊篮脚手架应始终处于绝对安全状态。

7、不定期组织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下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整改并加以验证。

8、具体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应符合'条文'jgj102-96第7、2、5条的规定,即窗体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否则应经设计同意后方可采取措施进行节点处理。

(2)在型材使用方面不能随意减小面积、取小安全值来降低窗的成本。

(4)施工人员应按要求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5)安装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应作绝缘电压试验;手持玻璃吸盘和玻璃吸盘安装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6)在窗体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安全防护网;离地面3米处,应搭设挑出6米的水平安全网。

(7)现场焊接时,在焊件下方应设接火斗。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五

为保证xx物业项目的服务品质,在满足物业项目档次定位与功能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达到节能降耗的质量管理目标。规范节能降耗操作管理,合理评估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的成效,向开源节流的方向努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xx物业节能降耗的操作管理及能耗管理绩效的评估。

3.0管理职责。

3.1能耗管理作为xx物业全员参与的物业长效管理工作,以节能降耗操作项目的管控和公共能耗抄记与统计分析汇总的管理方式进行。

3.2各项目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主管负责:所管项目节能降耗动态性监督管理,要求加强宣传,不断灌输全员节能降耗的品质管理服务意识。

3.3各物业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抄记与统计分析汇总表,由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按月编制调整与汇总统计,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审核签字后,通告全体物业员工知晓,以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的方式贯彻执行。

3.4定时操作项目(公共照明系统采用手动开关的建议逐步进行技术改造),须按物业经理/主管审核签字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操作,该开启时间段内的灯光及用能设备应按时开启,不该开启的应及时关闭。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各部门主管须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全体物业当值员工均须承担操作、巡查和及时处理的责任。凡未按规定执行,对物业服务管理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按《员工手册》失职条款处理。

3.5能耗统计分析电子汇总表具备:不同物态、不同的实管面积,不同的月度与月度、年度与年度的纵向比对功能;同类物业项目与项目的横向比对功能。为日后公司物业软件管理平台的过渡打下坚实基础。能耗管理的.表单,统一采用总公司工程部的excel电子版。同时为便于各物业项目能耗管理在时间上的统计分析比对,能耗数据抄录与统计截止日规定为:每月的20日。

3.6各物业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以电子版方式提供给公司工程部。

4.0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

4.1各物业项目应将所管辖范围内的日常定时开关操作项目,纳入《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进行管控。

4.2定时操作项目应明确规定:谁负责操作、谁负责巡查处理。(含:在特定情况下谁有权负责作临时性的调整)。

4.3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应按不同季节光照、温度,不同物业类别、不同物业管理阶段等实际情况调整,定时操作项目每月编调,由物业经理审核后实施。

4.4为便于月度之间与年度之间和横向与纵向的比对评估,各项目的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按总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电子模版进行编制与调整。

5.0公共能耗抄记及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

5.1公共能耗抄记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由各项目物业工程部按总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电子母版,进行抄记和公共能耗的统计分析汇总,物业经理和工程主管对公共能耗数据的准确性填报承担核查责任。

5.2公司主任工程师在物业项目工程巡视中对公共能耗的数据应予抽查,以便发现问题督导协调解决。

6.1定时操作项目的管控度与合理性比对评估。

6.2公共能耗预算费用与实付费用的合理性比对评估。

6.3单位能耗指标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比对评估。

6.4通过对不同类别的物业、不同地域物业项目的品质定位,不同营销推广和不同的运作管理阶段以:定时操作项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统计分析表的汇总标识统计分析曲线图进行比对,力求达到一目了然的比对评估。

7.1公共照明/泛光照明/景观灯光指定的当值人员应按《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进行操作,下例情况下的开关时间调整,应报请物业相关主管同意后,作临时性开关时间的调整:

7.1.1季节性自然光照有较大变化时。

7.1.2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贵宾接待等特殊情况时。

7.1.3地下车库宜按车库实际使用率调整照明度,使用率低时可保持最基本的照明。

7.1.4凡因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开启的公共泛光照明,建议物业项目酌情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适当的能耗费用补贴。

7.2空调。

7.2.1要求充分利用室外自然通风,按用户量调整温度设定值及空调机组启停时间。

7.2.2空调机组运行中,工程当值人员应根据空调机组负荷与实测的平均温度结合用户的反映,调整温度设定值或机组台数启停操作。

7.2.3气温变化较大时,特别要注意暴热或暴冷气温时的空调设备温度的调整操作。(同时必须注意水管道的防冻保暖等工作)。

7.2.4物业办公区域的分体空调在无人当值时应及时关闭。

7.3电梯根据用户电梯使用率(含夜间),在满足使用需求情况下可调整电梯启停台数。

7.4地库通/排风。

7.4.1地库通排风应按实际使用频率及地库潮湿度,进行间隔性运行时段的调整。

7.4.2地库通排风若是利用消防通排风设备的,(消防通排风设备属于短时大功率运行设备)务必注意不能长时投入运行,否则会严重缩短消防通排风设备寿命或造成设备损坏,消防通排风设备的修理或更新费用将远高于普通的通排风设备。

7.5水景。

7.5.1各类水景灯光、喷泉、水幕墙等的开关时间要合理,注意加强用电安全检查。

7.5.2注意水景、水池等设施的渗漏检查,若有渗漏务必及时协调解决。注意循环水处理及循环补水量是否正常。绿化用水要充分利用湖河水,即有利于绿化生长又合理利用了天然水资源,从而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8.0物业物业服务中心支付的公共能耗费中,凡有施工或施工整改的用电、用水,必须协调明确施工整改发生的能耗费用承担方。

各项目物业经理/工程主管应注意收集:现有设施设备在功能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能耗管理技术改进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分析与建议,为设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提供依据;为避免xx新项目重复xx物业运作管理中已发生的设计施工与设备选型配置缺陷问题。

9.0相关记录。

9.1定时项目操作管控表。

9.2能耗统计分析汇总表———电子母版。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六

工会主席:xx。

后勤组全体成员。

教研组及各班教师。

节能工作是关系到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更应引起每一位国民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们注意到,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们的水、电、气等各种资源、能源消费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日趋突出,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作为浙江省的一所示范型幼儿园,应当积极争做节能工作的排头兵和促进者。因此,为了创建节约型校园,我园制定和落实了节能、节材措施。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1、为切实抓好节能工作,成立幼儿园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园长负全责,后勤具体负责,年级组长和班级老师分头抓的管理操作网络。

2、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园节能管理制度、指标的制定和落实工作,负责园日常水电使用管理检查工作、园节能改造措施的实施工作等。

3、确立园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分层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持之以恒,使我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节能工作,并且在改革实践工作中形成一套经验做法,确保节能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宣传到位,措施落实。

强化教师、幼儿的节约意识,增强厉行节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督各种浪费现象和问题,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自觉养成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的节约习惯。

1、宣传发动,营造积极的氛围十分重要。通过幼儿园网站、广播、家园联系窗等多种渠道,宣传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营造人人崇尚节约的氛围。

2、变废为宝。全园教师、幼儿、家长一起收集各种废旧物品,用来布置幼儿园环境、制作教玩具、充实活动区材料等。

3、开展“我是节约小天使”实践活动。倡议幼儿不吃零食,节约一分钱、一滴水、一张纸、一根油画棒。评选节约小天使。并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家长、面向社会进行节能宣传。坚持从点滴做起,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我园健康协调发展。

(三)后勤管理。

1、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园实际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纸等,努力做到检查落实到位。

2、制定了《基建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维修人员紧紧围绕“保障、节约堵漏、技改、及时、周到、热情、高效、低耗”的要求,使“供、用、计、收、修”一体化,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水路、电路、气路等路路畅通,维修及时,节能无阻。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首先必须对幼儿园巡视一遍,以便主动、及时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接到报修单后,必须及时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须立即向总务主任汇报,从而从制度层面杜绝了因设备损坏而造成的各种能源浪费现象。

3、提出了“校园是我家,节能靠大家”的响亮口号,要求教职工重点做到“三随手”,即随手关电灯、随手关流水、随手捡杂物;要求教职工重点做到“四节约”,即空调用电节约、食堂用气节约、生活用水节约、教学用纸节约。做到节约水电有规定,保护绿化有检查。

4、作为一所示范型幼儿园,我园的教职工用纸量巨大,为节约用纸,我园作了严格规定:对于可打印可不打印的文字材料尽量不受理;可正反印的决不能单面印;每学期对用纸情况进行认真核算,增强教师节约用纸意识。

5、在所有用水、用电处都贴上“请节约用水”、“请节约用电”、“水——生命之源”、“当世界还剩下一滴时,那滴水就是你的眼泪”等标语,提醒使用者注意节约;在校园各个绿化地带插上各种小小提示牌,时刻教育小朋友们爱护一草一木,保护绿色环境资源。

6、幼儿园创设可利用和不可利用的垃圾箱,合理管理垃圾。

7、幼儿园灯管换成节能灯和感应灯。

(四)落实行动,从身边做起。

1、节约用水。

珍惜水资源,洗涮不用“长流水”,合理循环使用自来水;爱护节水设施,关紧水龙头。自觉做到爱水、惜水、节水,严格做到人走水断流;随身带走未饮用完的瓶装矿泉水,减少浪费。

2、节约用电。

尽量多采用自然光;人走灯灭,离室关电,避免“白昼灯”、“长明灯”;使用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后,及时断电,减少待机损耗。

3、节约用纸。

办公用纸尽量双面使用,提高利用率;提倡网络办公,减少宣传用纸的数量,采用网络、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提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书信来往,推行无纸化办公;各类材料的草稿、打印清样、复印纸和信封要再利用;尽量少用一次性纸杯、筷子,提倡自带水杯。

4、节约办公用品。

合理采购,减少开支,并尽量重复使用;爱护办公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对易耗物品实行以旧换新,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5、节约粮食。

不挑食、不随便丢弃剩菜剩饭,倡导餐桌文明之风,不追求奢华。

6、合理使用空调。

春秋正常天气下不开空调;冬夏季开空调时要关闭门窗,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时开机空耗。

7、废弃物品不乱扔,易拉罐、空瓶等再利用,变废为宝。

8、培养幼儿环保的意识,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习惯。利用儿歌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1、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范物品的审批、采购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及财产分类帐。

2、勤俭持园,坚持园内“购物申请”制度,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

3、保管人员每学期对园内所有资产进行清理、归放,做好记录。

4、科学管理物品,做好物品的调配,定期整理储藏室,发挥各类物品的最大使用效率。配合园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提供所需材料。

5、保管人员与安全检查小组配合,定期对大型玩教具、生活用品等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安全。

6、财产保管只有保管和使用权,没有处置和外借权。

7、低值易耗品必须有购入物品明细帐,由保管人员定期制订购物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购入并按规定手续入帐,清点结算,做到帐物相符。

1、定期请专人负责检查户外大型活动器具。

2、定期整理和检修体育用品房器材,保证体育器械的安全性。

3、定期对食堂煤气用具、煤气管、电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修理。

4、定期检查各班级和走廊、大厅及办公场所的家具、门、窗、室内照明线路、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立即维修。

5、弱电系统及其它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记载、维修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期限。

6、经常巡视园内的大环境、小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园内新增设施、设备要加强督促、管理。

节约是一种美德,节约是一种智慧,节约更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和风气。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行动,找回失去的节约意识,从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开始,持之以恒,制定节能、节材制度如下,使节能意识落实到行动中去。

(一)用电管理。

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教职工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发现破损及时上报,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教育幼儿根据实际需要装灌适量开水饮用,避免浪费。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三)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及有关资料要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以节约电话费。

6、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

7、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节约使用各种生活用品:如肥皂、卫生纸、餐巾纸等等,杜绝浪费。

8、在日常活动中引导幼儿保护好幼儿园的各种设施、设备,延长它们的使用寿命。

9、节约粮食。食堂员工要强化节约意识,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尽量避免剩饭剩菜,珍惜粮食。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但能节约资源,环保效益巨大,而且能帮助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园师生积极行动起来,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自己的一片力量。

1、严格执行节能制度,发现违反制度的一次扣1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一次扣20元。

2、一学期没有违反节能制度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七

1、ab座写字楼地下层的生活水池检查孔应加装防虫网与水池口盖板,溢水管出水口加装不锈钢丝网防蚊虫,屋顶水箱和生活水池的溢水管处,应设计安装溢水报警器,防止自动补水控制器失控,造成跑水和淹水损失。

2、小区的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喷淋系统的阀门,应每个月手动开关一次,防止阀芯结水垢,丝杆腐蚀关闭不严。

3、小区的变频供水装置与热水装置同机房、变频柜环境温度超标,夏季时期应配置落地风扇对变频柜降温。

4、ab座写字楼地下层生活泵房结露严重,应对启动柜加装隔离装置,如塑钢窗,防止湿空气入侵柜体结露,变频器受潮,对水泵电机端加镀锌板挡水,防止露水入电机,每天轮换工作两台泵。

5、a座27楼层屋顶水箱的出水管产生的露水积在封闭段的地面上,穿墙的消防水管受淹水腐蚀,应尽快用水泥包住地面段水管形成水泥钢管防腐。

6、电梯底坑的抽水泵应定期巡检,防止抽水装置失控淹缓冲器和轿箱。

7、abc座的各层水管井内没有设计安装排水管设施,当管井发生跑水时溢水流入通道进入房间和电梯轿箱,应在各层水管井内安装2寸pvc排水管和地漏。

8、中央空调的冷冻水和冷却水管路已经注水,水质未做水处理,管路浸水后生锈,应尽快对空调水系统做水处理或湿保,防止管内生锈堵塞风机盘管的热交换器。

9、为确保滚动轴承设备可靠运转,对重要设备应提高润滑油脂等级,对生活水泵,空调冷冻冷却泵,空调柜机,冷却塔的轴承加注二流化钼高温油脂,防止轴承失油磨损。

10、对溴化锂蒸汽空调机安全管理规范和真空管理规程应上墙做公示,空调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空调运行人员需培训结业持证上岗。

11、对空调新风机、空调柜机的过滤网应定期清洗,风机的传动带定期调整张力和检查振动,发现超标,立即调整维修。

12、冷却塔安装在四楼屋顶,a、b座高楼抛异物会掉入冷却塔布水槽流水孔,影响冷却塔降温效果,应在布水槽上加装防护网,防止异物掉入后堵塞布水孔流水。

13、对写字楼卫生间风机,电梯机房空调机,公共通道灯具,应加装微电脑时控开关,按季节调整设备自动起停时间节能增效,延长设备寿命。

14、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能耗大,应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就能节能,当空调制冷制热满负荷运行两小时后,室温达标,可降低制冷制热负荷,当回水温度增大一至二度时,增大工况负荷,让室温缓慢变化,动态循环操作,不断持续创新节能降耗运行。

安全节能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篇十八

为了使车间节能降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废钢处领导关于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的指示精神,我车间充分认识到节能降耗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求全车间职工,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制度,无论在工作或生活中都要注意节能降耗,从点滴做起,培养职工的节约意识,增强自觉节能的责任感,按照废钢处对节能降耗工作的要求,结合我车间实际,为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各班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处领导对节能降耗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2、标牌印刷工在印刷时要注意马口铁翘起的边角,以减少印刷漏板的破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标牌剪板工下料时,精力要集中,不能出现斜剪、压线剪切等现象,废料不能超过规定比例。

4、车间范围内要做到人走灯灭,机器停、电要停,节约每一度电,如发现停工不停电或无故亮照明灯现象时,扣罚当事人50元。

5、标牌冲床工及冲眼工在操作时要对正眼孔,方可进行操作,以避免出现标牌歪斜造成废料现象。

6、挂钩组下料工操作时,长短要达到规定要求,减少短尺料现象,缠扰挂钩时应一丝不苟、精力集中,按照规定动作要求进行操作。

7、热电偶组组装工操作时,要对正矩眼,保持滑道清洁,热电偶的结合点要紧固牢靠、不易脱落,防止出现废料。

8、热电偶组灌浆工拌料加料时要适量,应放正吕帽,不能因工作失误出现任何废品废料。

9、车间内严禁使用电热得快,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

10、工作时间不准洗除工作服外的任何衣物,如有发现按件扣罚50元。

11、严禁出现长流水现象,发现一次扣罚责任班组100元。

12、发现故意损坏或浪费丢弃原材物料、备品备件的`扣罚当事人200元。

13、以上违规处罚,班组长应负连带责任。

金属车间节能降耗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节能原则的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以便推动我车间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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