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问题,确保其适用性和完整性。请大家共同来看看以下规章制度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一
使用帐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种设备台帐进行管理,帐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设备分布情况。最好有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分布图。
3)安全附件管理台帐。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分类登记在册,并标明安全附件安装所在的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注明作业人员所操作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类。将每年的培训计划、培训情况、考核情况作业人员证或复印件等资料统一存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应有使用单位的聘用记录并到质监局备案,证件在有效期内。
5、应急救援类。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情况资料统一归档。
6、技术档案类。以一台设备一个技术档案为原则(可用多个档案盒存放),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统一存放。
7、特种设备相关记录。特种设备记录每月归档整理一次,将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统一存放。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二
1、《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管理。
2、《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由工艺技术员负责制定设备隔绝安全措施,填写交出相关栏目内容,由主管领导负责设备交出审批。
3、《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在单位的主管厂长终审审批。
4、设备内特殊作业和交叉作业由设备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主管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由分厂分管厂长终审审批。审批人必须严格检查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并由值班长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5、进入设备内作业时:
(1)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管道安全隔离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6、进入设备区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要求,有毒气体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许可规定。
7、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禁止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8、监护人由设备交出单位审批人指派熟悉工艺生产、掌握安全和防护急救的人员担任,并备有良好的防护器材且会正确使用。
9、已经排除了着火、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的设备内作业应由检修单位配备监护人员。
10、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1、本证一式两份,一份交作业单位,一份由管理部门留存。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三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规程提供相关资料。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四
(一)某现场采用的塔机为300knm,平衡臂长约9m,起重臂长40m,被安装在一个20m×30m的天井中,天井旁仅留出了一个宽6m、高4m的混凝土现浇结构的出口,天井周围被12层高的建筑物包围,因此,采用常规的拆卸方法根本无法实现。通过仔细观察,看到该塔机靠近塔帽的那根拉杆所拉的一段起重臂长为12m,塔机中心距东西两侧的建筑物距离各长15m。
因此,采用了以下的拆卸方法:
(1)首先降塔,使塔机的起重臂靠近楼面,并在楼顶塔机起重臂下方的塔设支架,拆下该塔机起重臂的前半部分及一根拉杆。然后固定小车,利用该塔机起重臂的后半部分将楼面上已经拆正气的起臂等部件分别吊至地面。(2)反穿塔机起重钢丝绳,利用塔机自身卷扬机将该塔机平?臂上的平衡块依次拆卸并吊至地面。
(3)在该塔机未拆卸起重臂段的端部加装一固定滑轮,并通过该滑轮重新穿绕起重小车牵行钢丝绳,使小车能在该段起重臂自由移动,再重新穿好小车上的吊钩起重钢丝绳。
(4)以该塔机塔身为支点,重新计算塔机的起重臂及平?臂的力矩,并利用该塔机能移动的小车,在某一幅度处吊起适当的重物,使塔机起重臂和平衡臂的力矩重新处于平衡状态。
(5)将该塔机的起重臂转至正常拆卸位置,用顶升机构正常拆卸。
(二)塔机为250knm,臂长30m,平衡臂长8m,被安装在15m×15m见方的天井中心,天井周围为高8层的建筑物。该塔机靠近塔帽的一段起重臂长9m,而塔机到天井任一角的距离均大于9m,该塔机的顶升油缸位于塔岙中心。我们将该塔机起重臂的前节拆下,将其全部移出并绑在该塔朵未拆下的最后一节起重臂的前端上,不再拆卸平衡重。然后再按照上述方法,保持平衡臂与起重臂力矩的平衡,将该塔机起重臂转到天井的对角线上,采用常规操作程序拆塔。
在拆卸以上两台塔机时要用上述方法,力矩平衡是塔机拆卸时的关键,所以都能安全、顺利地进行拆卸。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五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六
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2、《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6、在设备内高处作业应按标准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在设备内动火就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8、《设备内作业安全许可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班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9、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七
1.1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作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1.凡进入化工设备内部如:检修塔、釜、槽、罐、管道以及下水井、池、地坑、炉膛或其它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均称进入设备内部作业。
2.2.进入设备内部检修必须《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认真办理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设备使用部门(生产装置)审批。
2.3.与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相连接的设备,管道必须进行系统隔绝,加盲板(抽插盲板必须按图进行)置换蒸煮,分析合格,氧含量19.5%~21.5%,有害物小于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
2.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或有转动机械的设备内检修,应切断电源,同时悬挂“有人作业,请勿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
2.5.空分车间或制氧设备内检修,防止设备内富氧状态,也应进行氧含量测验,氧含量19.5%~21.5%为合格。
2.6.进入设备内部作业需要动火时,除氧含量、有毒有害测爆分析合格外,必须执行动火制度办理好动火证。
2.7.高塔型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办好高处作业证,系好安全带。
2.8.设备内部作业多数属金属容器潮湿场所,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照明一律利用12伏安全型防爆灯或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
2.9.使用长管式面具,隔绝式面具,空气式呼吸器等,必须在气防站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面具管不能折叠、压迫或堵塞,长管气口应位于上风口。
2.10.设备内部作业前应打开所有人孔(或通风口)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应向设备内进行强制通风,通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轴流风机,严禁使用管道空气或氧气作通风气源。
2.11.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要选择牢固可靠的工具,进入人数工具等要记录在案,作业结束封人孔前应清点人数、工具,防止人和物遗留在设备内。
3.本制度未尽事项,参照上级公司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使用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表式。
5.《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八
电气实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实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2、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3、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周期,实验标准,定期实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5、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实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实验。
6、参加实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实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7、实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实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实验。
8、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九
为了规范焦化厂的安全作业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现将焦化厂安全作业票的管理制度作如下规定:。
本制度适用焦化厂各车间生产区域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1、凡在各生产区域内进行安全作业的单位,必须填写相关作业申请。
2、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懂工艺、懂安全的人员。作业票证车间栏中的签字者,必须是车间主任或付主任。作业票证经安环科签字后送安全主管厂长或厂长审批签字。
3、作业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后,须由安环科和工艺设备科人员到作业现场检查监护,确定各种工艺技术设备及安全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作业。
4、安全作业票证必须严格按照票证的内容认真填写工作地点、时间、工作内容以及措施,给各审批单位审批后,反馈到安环科确认后,票证方可生效。
5、安全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及作业票,严禁无证上岗,不得随意更换操作者,违反该规定的'立即停工,进行整顿。
6、进入作业现场的操作者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7、对单位在生产区域进行大中修施工,必须持有效证件,经安环科进行确认。必须遵守焦化厂制定的安全作业制度,严格履行作业票证的审批手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8、外单位人员在焦化厂生产区域施工,须经安环科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方可进行作业。
9、外单位在焦化厂易燃易爆区域施工,安环科人员负责在现场监督,施工停送电由安全管理人员协助联系,外单位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配电室进行操作。
10、外单位在焦化厂施工必须制度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并签订安全协议,作业票证由施工单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证必须注明双方负责人和监护人姓名。
11、作业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特殊作业必须由两名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否则收回作业票。
12、安全作业时间必须在早18:00时(冬季17:30)之间进行,作业票证只限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作业时间,需经主管厂长或厂长批准。方可进行延时作业。
13、对不填写作业票证而进行作业的单位,除经检处罚外,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进入设备作业票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车间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1.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
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票》存根上,同时签字。
3.车间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
4.进入设备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的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厂领导审批,厂安全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第七条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作业票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第九条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
第十条对工艺上装催化剂行装有特殊要求的进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并经厂领导批准。
1.车间领导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2.对所进设备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液度和含氧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爆炸极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进设备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设备作业票不能代替上述作业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票。
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7.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设备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厂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进设备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以下且绝缘良好。
10.进设备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11.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作业人员进设备前,应首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设备内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3.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
14.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人监护。
15.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十二条进入设备作业票是进设备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其为1年。
第十三条其他非生产区域的进入设备作业,可参照本制度。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度、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1997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一
1.遵守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科长领导,执行科长决定。
3.负责完成科室各项日常工作和事务。
4.根据科室分工,完成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的各项工作任务。
5.做好各类工作文件、档案、数据、信息的整理和归档管理。
7.向相关科室或部门做好医院质量管理政策措施的'解释工作,并指导各科室完成质量控制任务和目标。
8.及时发现各科室或部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医疗质量问题或缺陷,认真记录、归纳总结,并及时向科长汇报。
9.向科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10.努力学习医疗质量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认真实践、总结和提高。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二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人组成。
2、在科主任的领导和院质控科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医、护质量控制检查工作,每份终末病历由科主任和质控小组成员负责质控达标。
3、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4、定期科室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5、对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情况按规范进行检查(病历、处方、申请单、报告单、护理等),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6、对执行十三项核心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各项护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科主任并提出改进意见。
8、定期分析评判本科室各阶段医疗质量动态,总结归纳,并对需改进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报告科主任批准,协助科主任督促落实。
9、定期向院质控科反馈本科室质控工作进行情况,对违犯医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事件,写出书面材料及时上报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10、对住院病历进行归档前自查,各病区在不影响病历按时归档的前提下,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灵武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中的项目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及时补充纠正。
11、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三
1.在主管院长和医务护理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请示、总结和汇报。
2.及时对全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院、科二级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负责修订全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方案、措施等,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
4.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5.修订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规范和标准。
6.负责临床、医技科室日常医疗文书表单的编写和修订。
7.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临床、医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奖评,并对监督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8.及时发现全院各部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或指导其进行整改,以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9.负责编辑和发放《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通讯》工作。
10.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四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业调入本企业的职工、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等,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劳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入企教育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队,进行队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对新工人再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内容有:
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
新职工或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班组后,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对自己将从事的作业、进入的岗位,获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本工班、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况,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据三级教育的内容及要求,本工区负责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施工队教育由工区安质部长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配合实施;操作岗位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质检员协助,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安全教育补课,重新考试,必须达到合格,才准上岗。
特殊作业设备管理制度(专业15篇)篇十五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的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出现不合格,对下道工序或产品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工序为质控点。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且加工缺陷仅使用时才能暴露的工序为特殊工序。
2.1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要进行预陇性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必要时进行设备认可。
2.3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由固定的维修人员每天花10分钟按对设备进行检查。
2.4严格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质控点、特殊工序设备精心维护,认真保养,确保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供应部加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每次日常维护保养抽查必须在90分以上,一级保养必须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合格,二级保养设备科应重点考虑安排计划,并由通常周期二年定为一年。
2.5对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实行三优先:优先修理、优先保养、优先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