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7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需要有相应的机制和人员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样本供大家参考。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一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二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三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 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学生宿舍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等。

8、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 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木制课桌赔偿5-55元,课凳赔偿1-10元,铁制课桌赔偿10-65元,椅子赔偿5-35元。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管理的监督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五、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金的实物形态,是保证教育、教学、办公和生活等的重要物质条件。延长学校财产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率,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与义务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防止浪费和损失,充分发挥学校财产的潜力。为了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强化财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校产安全,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制订乌江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各班教室、专用教室的桌椅及有关设施,开学初由学校负责统一配置和调整。

2、学期初由各班主任、专用教室的负责人向总务处办理财产接管手续,填写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管理人和分管领导各存一份。

3、各教室的清扫用具由各班组织学生自行解决,教室、寝室门锁每学年初分发一把。如不慎遗失或损坏,由各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4、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公物使用习惯。

5、实行校产使用责任制。学生课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乱贴不干胶或故意损坏。教室日光灯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闭门窗,电视机等设备要切断电源。各班级在管理中如发现有公物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破坏者的责任并扣班级日考评分,并负责赔偿。教室内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赔偿办法见“校产校具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后要主动上报总务处,并书面提出更换或维修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总务处不定期对各班级公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损坏隐瞒不报或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将给予从重处理。

7、班主任要经常巡查教室,发现财物损坏问题及时处理。

8、各班安排一名班干部协助班主任做好公物的管理,班级公物管-理-员每天要检查公物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

9、校产自然损耗由班主任填写“维修申请单”,经总务处认可,安排维修或更换,原则上不赔偿。人为损坏必须在赔偿后安排维修或更换。

二、校产损坏赔偿制度

1、学校校产、物资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起着保障作用。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珍惜劳动成果,体现文明道德。

2、校产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教室内的由各班级负责赔偿。

3、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现金赔偿款由总务处开具赔偿交款单,到学校财务室缴款开发票。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膳或自行购买(必须保持接近原样或原有功能)。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2~3倍)

(1)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校产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6、如因学生无法控制而造成的校产损坏等,酌情进行处理。

7、赔偿标准以现行市价为依据,酌情另收人工费。图书、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电教网络器材、音乐、美术、劳技器材等损坏,根据情节,按实际修理费或采购价赔偿(由各室保管人核价)。

三、储藏室物品保管制度

1、物品采购与保管人员必须分设,严格分工,职责明确。采购人员只负责购买,保管员负责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2、保管员负责对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卫生用品和生活用品的保管、发放和新购物品的验收、分类登记入库。凡手续不全,或私人物品,不得入库。

3、保管员要准确掌握存货品种、数量,每学期进行全面、细致的盘点,并根据使用数量填写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报分管校长审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

4、物品保管时,要分类摆放整齐,避免物品因挤压、受潮霉变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物品正常损耗,保管人员要及时提出损耗物品清单,经分管校长审查后消帐。

四、物品领用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种物品的使用效率,减少积压和浪费,领用一般物品的领取人应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后,方可领用。

2、领用固定资产范围内的物品,须经总务处负责人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领用。

3、领用仪器设备的配件、常用工具、可回收利用或有环保规定的物品时,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领用数量不超过旧的数量。如属首次领用的,必须在领用登记台帐上注明。

4、领用物品时,发放人(保管人)必须按领物单如实登记入帐,领用者核实签字后方可发给,否则不予办理。

五、物品借用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归集体所有,个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携带出校或长期借用。

2、学校物品因工作需要携带出校或外单位借用,需经分管校长批准、总务主任签字后,经保管员登记后借用,并限期归还。借用到期的,由保管员及时督促归还,逾期不还的,由总务主任及时督促,并报告分管校长,及时研究、处理。

3、个人借用学校物品,需在总务处申请登记,向保管员办理借用手续,用毕立即归还。如果需延长借用时间,应提前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借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如延期超过一星期的,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4、总务处对借用物品要做好登记,记录借用人、日期、用途、归还日期等。

5、物品借用完毕归还时,要完好如初且放置到原来的位置,做好归还登记。

6、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休,需将本人借用的物品还清,由总务处审核、分管校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或退休手续。

7、借用人要将所借物品妥善保管,如损坏或丢失,视损失大小,按赔偿制度规定予以赔偿。

8、公物在正常教学或办公使用中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备案,视责任情况予以赔偿。

9、物品丢失、损坏应书面说明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分管校长做出赔偿或处理决定,并办理物品注销手续或进行修理。

10、外单位人员或个人借用、租用的本校物品发生丢失、损坏,一律按赔偿规定照价赔偿,并办理物品损坏登记或注销手续。

11、凡隐瞒情况不报者,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总务主任提出意见,分管校长做出处理决定后,借用人必须执行。

六、校产检查制度

1、要建立必要的校产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校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校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移动和拆卸。

2、校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3、校内所属各室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各室凡有新增固定资产,均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学校总务处开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才能到财务处报帐,否则,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

4、建立健全校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室责任人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5、对校产的维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6、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购置各类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8、学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用单位提出申请,校长批准,总务处备案(一般适当收取押金)。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9、建立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10、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分管校长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归还所用固定资产。

11、学校建立校产清查制度。总务处每年末(或学年末)对所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12、学校应保证固定资产采购、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提供切实保障。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纳入学校修购基金,以补充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维修的经费来源。

七、校产管理人交接制度

1、各级校产管理人除正常的人事调动与流动外应力求稳定。

3、原校产管理人调离,仍必须对学校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有责任配合学校进行资产建帐,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资产实物。任何人不得以已调离学校或原岗位、或以不再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建帐工作。

4、办理移交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完成已经受理的财产物资增减的记账、登记工作;

(2)按规定整理移交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求写出书面材料;

(3)在账册封面上注明移交日期,并在各类财产、物资帐的最后一笔余额加盖印章;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账册、凭证、公章、文件、图纸等;

(5)办理交接手续,学校必须指定监交人负责监交:处、室、班级校产责任人移交,由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人)和校产管-理-员监交;学校校产管-理-员移交,由分管校长监交,总务主任和主办会计参加监交工作。

(8)不许封包移交、封包接收,也不能重造账册,另起炉灶;

(9)前任移交的问题,后任有责任协助清理。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四

为了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学校的总务主任、财产保管员是学校财产的专职管理员,对学校房屋、其他建筑、绿化、设备、办公事务用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校各类财产总帐、分类明细账及消耗品帐,管理其它专用教室部门的财产帐。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门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凭学校统一出门证(由总务部门出具),双体日(包括节假日)物品一律不准出校门。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如需外借必须在不影响教学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须填写借用单,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时收回,并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制度执行赔款。

三、领用物品应按“必需、节约”的原则,财产管理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财产管理员记入个人领用卡。领用人签名后即可发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调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财产管理员提出,办好领用和清退手续。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学校的同志,应及时办理好物品清退手续。

六、固定资产如损坏,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经主任批准,填写报废单,送上级部门审批。

七、各种贵重物品应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总务处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单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应根据个人物品领用卡记载的规格、品名、数量进行,由财产管理员写明清退日期并签名。

九、养成爱护公物的自觉性,物品和设备保管不当造成损坏及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并适当的经济赔偿。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五

医院财产物物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行之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和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条件。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设备,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部门主要有自行建造、购入、外单位调入、融资租入、受赠等。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先进性、性能、适用范围及价格,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每年年初管理部门根据各科室年度申请计划,综合平?后,统一编制计划,上报医院。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测定及资金预算,防止盲目性。管理部门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固定资产的建造和购置。按规定需参加招标采购的设备,必须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或纳入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8)无偿调入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二联,一联设备科或总务科保管留底及登记各科明细账,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设备科或总务科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1)固定资产实行“管用结合,分级归口”的管理原则。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负有监督协同管理职责。进一步具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尽其责,共同管理好医院的资产。

(2)以上科室负责固定资产的专控申请、购置、改造、更新、维护、报废、帐务处理等项工作,负责每年一次(一般11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特殊情况下,要进行不定期清查。

(3)日常大小维修实行归口管理。房屋及一般设备、其他设备归口总务科;专业设备归口设备科;电脑、打印机由电脑中心维护。

(4)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等到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有台账(卡)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务科有账,设备科、总务科、图书室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台账(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5)基建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购置、无偿调入、自制的固定资产,各管理部门要办妥验收手续,填制验收单,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及验收单进行帐务处理。

(6)实行责任制管理:医院的贵重仪器,设备科、总务科要指定专人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7)固定资产必须由各科室指定人员领用,实行责任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遗失的,查明原因,由责任人按规定赔偿。

6.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向设备科或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或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报医院领导审批同意。20xx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报主管部门审批,万元以上设备报损、报废,必须报财政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部门审批意见,财务科和设备科或总务科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对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在出售前,管理部们要做好备查登记,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损或遗失报废、报损设备的零配件。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科,增加修购基金。对非自然报废、报损,一定要查明原因,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损失大小,进行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7.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一年度终了前(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设备科、总务科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参与清理,财务科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清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属于责任事故或管理问题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盘亏、损失的固定资产均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和一定比率提取。提取比率按《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提取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专项物资等,它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使其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1.库存物资的计价。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库存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2.库存物资的管理。

(1)采购: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物品公开招标管理办法》,采购业务应由具有采购职能的设备科、总务科负责,严禁使用科室直接采购进货,以防职责不清。进货渠道实行二定:即一定进货单位,二定质量标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2)验收:购入的货物运达后,均应由保管员进行验收,根据运单、发票、合同及产品说明书等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如发现与合同不相符合,应及时提出异议。据实填制验收单,验收完毕后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产会计,一联交财产保管员,一联交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计划、合同及医院结算管理办法结算。

(3)建帐:财务科设立总账和一级明细帐,物资管理部门建立实物明细分类帐,还应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科室明细分类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消耗情况。

(4)保管:建立储存管理责任制。对各项物资的收、发、存都有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制度。保管部门设立数量金额账,对于单价较高的物资,应实行重点管理,存储必须加以严格控制。物资保管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关注库存情况,及时处置闲置物资,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5)领用:原则上根据科室计划配送,对一些办公用品等实行定额管理。急用物资的领用,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或指定专人领用,按需领用,杜绝浪费。对于低值易耗品的领取,基本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办法。

(6)盘点:建立定期盘点制度,每季对库存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并编制盘点明细表,年终(11月份)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与科室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书面说明情况,医院视情况分别处理。

(7)报废处理: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国家标准改变或遇自然灾害等使其失去使用价值的应旧设备、物资可替代作报废处理,由保管部们提出报废申请,经保管部门和维修部门作出鉴定,签署意见,经财务科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院领导审批处理。如属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各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添置设备、物资,须提交计划申请书,先由设备科或总务科审核,库存是否有现成的旧设备、物资可替代,在没有旧设备、物资可替代的情况下,才可将计划申请书上交院领导审批。在院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才能实施采购程序。

药品管理要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2、药品应根据医疗活动业务的需求,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采购前要先编制采购计划,按照药品的周转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

3、药品采购参加杭州市统一招标,并实行顺价作价。

4、医院的药品必须按规定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5、药品购入和使用,必须健全出入库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领入、配方手续,对药品应进行定期盘点,一般药库为每月盘点一次,药房为每季盘点一次,对于药品的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药品盈亏率、报损率控制在配方额的0.2%以内。

6、库存药品实行定额储备,储备定额的大小取决于医疗业务需求量和资金可供量,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原则下,正确制订药品储备定额,一般不大于两个月的需求量,同时要防止库存超储积压,避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

为了规范现金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收付现金。使用现金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收付款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若已超过银行收款时间,应锁入医院金库保险箱。

(3)与单位之间经济往来1000元以上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

a.职工的工资及津贴、个人劳务报酬。职工的工资薪金由银行代发除外。

b.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发给个人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补贴。

c.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e.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f.购买或办理不使用银行支票的单位或个人的特殊情况支出。

g.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5)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款项,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套取)现金,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

(6)出纳人员收付现金要认真仔细,每次收、付现金应做到手工点数二遍以上,若发现差错应及时追回,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否则一概由经办人员负责。

(7)加强财务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牵制,防止差错,防止舞弊。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不得收取和支付现金,出纳不得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8)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填写借据,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出差回来后必须在十天内向财务科结报,不得拖欠。

(9)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到基本账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特殊情况应征得开户银行同意,并办好有关支付手续。

1、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账户,遵守银行的有关结算制度。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2、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出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银行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医院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4、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严禁公款私存,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在银行以外的单位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1、本规定所指支票包括支票、电汇凭证、贷记凭证和汇票委托书等具有银行支付效能的专用凭证。

2.单位经济往来,超过1000元的一律用支票结算。

3.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凭有效付款凭证签发,签发支票的收款人和金额与付款凭证一致,签发支票的存根内容应与签发内容一致。

4.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由银行会计负责登记、核销。

5.领用支票须注明限额、出票日期和用途,领用人须在二天内办妥手续将所领用支票核销。原则上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领用空白支票的,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经办人在支票存根及“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签字。

6.支票印鉴由指定人员分别保管。

7.不得由他人转借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

8.作废支票须盖作废章,妥善保管。联次完整。

(六)应收账款管理。

1.应收医疗款管理。

(1)建立健全控制医疗欠费管理制度,详见《医疗欠费管理实施办法》。

(2)财务科、医保办协助对外联络科做好出院欠费病人的清理、催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病人欠费。

(3)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医疗欠费,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4)财务科每月核对各类医保挂帐与医保申报额,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

2.其他应收款管理。

(1)单位往来帐款及时清理,年末彻底清理,对有疑惑的款项,证函核实、查证。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保持资金完整无缺。对超过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核销。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六

第一条 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 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 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 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 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 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 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 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 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 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 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 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 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 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 酒店各单位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 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 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 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 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 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 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 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 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 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 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 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 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 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 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 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 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专职会计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酒店管理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 酒店之间可以通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团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酒店集团。酒店集团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 采购

1. 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 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 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 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齐送至财务部报帐。

5. 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 ,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 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 验收

1. 收货部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 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 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 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4 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2.5 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 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 审批

1. 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集团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 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集团审批。

3. 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

4. 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库房财产管理

1. 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 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 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 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 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 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 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 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 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 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 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 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集团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 租借财产手续

1. 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 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 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 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 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 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库房的管理

1. 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 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 领发和调拨手续

1. 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2. 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 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 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 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 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条 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 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 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 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 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 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 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 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 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十七条 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表》。

1. 固定资产盘点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数并与移交数量比较。

1.2盘点表的内容包括: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盘点日期;资产保管及盘点人员姓名;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来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实际盘点数量。

1.3盘点表使用说明:盘点表以保管使用部门为核算单位,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移交数量在第一次盘点核实后,由存放使用地点的财产保管员签字负责,申领、转移与报废必须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数量根据申领、转移与报废加以调整;盘点时由财产保管员与财务部盘点人员同时进行,在盘点数量栏填写实际盘点数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门主管签字作实。

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 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 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2.3记录表使用说明:低值易耗品的申领、转移、报废必须按规章办理并在记录表摘要记录;财务部要定期对低值易耗品的库存及在用数量进行盘点,并记录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及盘点人姓名。

3. 4其它:盘点数量与实际库存,在用数量不符时,要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办理。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七

1、全校所有财产均由后勤处统一管理。

2、后勤处建立财产总帐,各科室建立分帐,两级帐均由专人负责。

3、各级财产帐目均分为固定资产帐和消耗用品帐两类。

4、各科室管理的财产,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与后勤处总帐相符。后勤处有权对各班、各科室所管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5、每学期末各科室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财产进行认真清点,做好有关财产回收入库工作,清点结果制表汇总报后勤处,并与后勤处总帐核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否则一切责任均由科室负责任人承担。

6、每年年底后勤处组织人员对各班、各科室财产进行认真清点、核对,清点结果上报分管校长。

7、后勤处负责对房舍、贵重高档财产建立使用档案,详细记载基建基本情况,财产购进日期,使用维修情况。

8、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全部财产,做到数量、型号、价格、使用功能,了如指掌,做到库房财产科学分类,摆放规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反腐、防鼠工作。

9、后勤处按统一规定,给科室、教研组、教室、活动室等配备的所有物品,后勤处财产保管员要与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双方签字责任到人。由于不负责任,人为造成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赔偿。高档财产或特需物品,或超标准的配备,须校长批准,保管员不得随意分配。

10、消耗性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后勤处保管员按统一标准定期发放,超标准的用品,必须经后勤处同意报分管校长批准。

11、清扫卫生及劳动所用工具,由后勤处保管员统一管理。

12、学校所有财产,未经后勤处同意报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否则对保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3、因工作需要、校内职工借用教学设备,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并确定借用时间,严禁教学设备长期个人占用。

14、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借给职工个人私用,特别困难的职工或单身职工,在学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后勤处主任同意和校长批准,写好借据后可暂借使用,并确定期限,学校急用时或本人事后主动交还学校。若逾期不还或损坏,学校将按财产价格加倍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15、各科室、教研组等所配备物品,不得私自互相换用,不许私自拿回家里使用,由此,造成影响或损坏、丢失,将追究科室、教研组负责人或个人的责任。

16、由后勤处负责对损坏、丢失学校各类校产、校具的责任人或集体查明原因,凡由于当事人不负责、失职造成的损失,要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17、后勤处负责对正常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也没有维修价值的财产或丢失已做处理的财产,填写报废审报表,经分管校长同意报校长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并凭票注销。

18、虽已损坏但经维修还可继续使用的财产由后勤处统一安排维修。

19、公共活动场所的财产管理,以场所管理人员、各班、主管科室为责任者,对财产负责管理、维护、检查、保管,保证其正常使用。

20、学校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或清还手续,经科室负责人和财产接收人与科室帐、总务帐校对,帐物无误时,方可在调离通知单上签字。各财物管理部门全部签字,办公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责任由办公室主任承担。校内职工调换科室或岗位,必须与后勤处保管员及时办理财产调转手续,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等,由当事人负责。

21、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由教务处、德育处、后勤处负责,通过班主任办理学校财物的清还手续,经有以上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学生方可离校。

22、班级财产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由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为责任人,班内财产损坏,由班主任负责追查,谁损坏,谁负责,按规定赔偿,查不明情况由全班师生共同按规定价格赔偿。每学期无任何破损的班级奖励200元,做班费使用。

23、班级财产管理由后勤处进行管理考核,每半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送交德育处作为班级和班主任工作评比依据之一。

24、后勤处对各班保管员、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财物管理考核评比,结果作为业务考核依据之一。

25、本制度从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八

财产物资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的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和手段,用来完成各项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物资基础。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前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们将有更多的财产物资,为了科学地使用好人民群众幸勤劳动的结晶,是它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综合利用,节约代用,防止损失、浪费。故特订以下管理使用制度和措施.

1、实行校级和部门二级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对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对使用者加强培训,帮助老师使用好教学设备,为教学提供优质的服务。

3、定期有负责维修的教职工,对使用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4、通过领导宣传教育,统一全体教职工的思想,使大家认识到学校设备的使用效益与教职工的利益是分不开的。教育全校师生员工爱护校产设备,养成爱护校产设备的良好习惯.。

5、对多功能室等专用室要求有详细的使用登记记录,加强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督促专用室教师认真做好使用记录。

6.赔偿:

(1)凡财产物资的非自然损坏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给予教育、赔偿(部分和全部)。

(2)凡教学必需品在使用时要办理好签收、借用手续换离岗或离校时不得擅自挪用校方任何物品,还清一切所借之物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一、教学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贵重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学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六、出借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归还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制度执行。

一、教学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二、教学设备及器材,因不甚损坏可酌情赔偿。

三、教学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赔偿办法,有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再有损坏者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九

第一条物资的领用、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间定为每天下午2点至6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凭填写出库单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三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拨入厨房,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于办理入库手续。

第一条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六条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先出库后补手续。

第一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水上餐厅、麒麟阁、厨房、仓库、客房木屋、其他园林建筑、机械设备、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折旧年限:房屋20xx年、汽车20xx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四、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二条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a、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b、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财产(如课桌椅、图书、录相带、录音带、计算机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2)设施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计算机等。

(4)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

(7)医疗器械:

(8)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计算机等。

(9)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10)其它公共设施。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

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设置校产管理机构,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主管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指设置专业管理员。如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部门财产的管理员。各部门要设立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如由实验员兼任的物理实验仪器和设备等的管理员。各功能室、班级财产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学校的房产由于性质特殊,一般出专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从管理上一定要坚持管用相结合。

(3)、建立组织系统,定期召开管理员会议。

由主管校长、总务主任介绍财产管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每学年进行一次评比。

主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可以对班主任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全校要形成爱护公物的好风气。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由学校财产总管理员和学校财产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总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帐,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学校财产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分管理员要用统一的帐薄设置分类帐,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帐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一式两份。—份自存。—份交总管理员。总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凡教职工调出学校时。办公室必须见到总务处签字,证明不欠学校物品时,方可办理调出手续。决不允许国家财产随便流失。

赔偿制度是指: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3)、房管员要建立校舍的资料档案,做好房产编号。

对校舍房屋的结构、面积、位置、价值和用途,都要详细记录。新建房屋应保存设计、施工的全部图纸以及水、电、天然气等安装线路图、消防设施、上下水道线路位置、施工合同、验收证书,建设金额及来源等。按学校财产编目统一编号,入学校财产总帐,并由总务处统一保管。

3.经常检查、定期清理学校财产。

财产总管理员和分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财产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清理是指: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由于这项工作量大、面广,一般在学年终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部分清点,年终清理可为年终决算提供情况。

每学年末,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要见物对帐,按帐清物。清理要有计划地进行,时间、人力要尽可能集中。清理完毕,应做细致的分类、统计、核实,帐目核对要准确地核对增减,并编制财产清册。在帐目核实后,要及时调帐,并填报财产增减表。

部分财产的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目的主要是为新学年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

4、维修和保养。

维修分经常性维修和集中大修。经常性维修,应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及时进行,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

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

对于易损必须的物件,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储备,以备急需。

5.易耗品的管理。

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计划招标采购,留有储备,保证供应。

易耗品的管理形式:应按需供应,分类定位摆放,心中有数。

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帐,有盘点制度,严格登记。

6、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尊重各级财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有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学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

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用力适度、以防脱落,关窗时要插插销。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不准乱画乱写乱刻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1、各处室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备课组长、班级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各处室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每学年末,再由校产保管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2、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责任人签字后,一式两份责任人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期末清点,损坏或遗失的酌情赔偿。

3、学生公寓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那个楼层的,由公寓搂层楼管员签字后,一式两份各搂管员自留一份,总务处保管员留一份,期末清点,对已有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加倍处罚。

4、其它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用者到保管室借用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1)课桌、凳、讲台、电教器材。

(2)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天花板、门窗、窗帘等。

(3)黑板。

(4)电灯、电扇、开关、插座。

3、各班的公物均在学年开始时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与班主任当面点清,当场记载各班公物配置情况。各班清洁卫生用具也实行学年包干使用。

4、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5、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交清费用。

6、凡属违反纪律造成公物损坏的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除教育外在经济上进行赔偿。

7、对班级财产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8、管理办法:

(1)各班挑选一名责任性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或生活委员作为班级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作好班级财产管理工作。

(2)学年初,管理员会同班主任,检查好自己班级财产并如实填写《班级财产情况登记表》。平时发现财产损坏,应及时赔偿。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室交清费用(除自然损坏外)。总务处开具收据及时记录,及时修理。

1、教师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年级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制。部门处室办公室实行处室主任负责制。

2、各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以及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施,均由财产管理员登记造册建帐,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标签。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各办公室的财产由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帐与分类账相符。

6、各办公室的财产不得随意带出校园,如确须暂时借用,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立借据。用完及时归还,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7、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排放有序、整齐清洁。

8、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1、学生公寓财产管理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责任制,包干到公寓管理员,落实到使用者。

2、公寓的财产:床铺、棕垫、竹笆、行礼柜、蚊帐杆等,实行人和物一一对应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谁使用、谁负责。公寓管理员对所管区域负责。

3、公寓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玻璃、桌子、毛巾杆、电器设备,洗漱间、厕所设备由寝室包干,实行公寓管理人员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除平时抽检外,每学年末由公寓管理人员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对损坏的财产要及时赔偿和维修,以保证教学和生活次序。

1、损失学校财物,则按公物价值,视情节轻重赔偿。

2、专业课器材和实验、体育器材的管理与赔偿由专业课教师、实验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制定具体办法,赔偿金额交总务处。

3、损坏与遗失公物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责任者,按实际价格赔偿或酌情赔偿。若隐瞒不报者,则加倍赔偿。

4、赔偿金按损坏程度确定,在规定赔偿金额时,要按公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的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5、实施办法:

(1)每学年初由总务处分管人员与班主任一道清点交班使用,中途如有变动必须经总务处办移交手续,学年末检查验收。

(2)教师各办公室的一切公物清点,移交,验收手续与上条相同。

6、财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一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财产物资利用率,现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执行医疗机构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为加强医院日常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成立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副院长xx任组长,成员:xx。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设备科分管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工作,财务科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医院财产物资具体管理规定,编制财产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协调、管理和监督财产物资管理的有关工作。

1、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医院年度事业计划,行政任务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考虑原有设备物资利用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资金预算办理。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进行可行性研究,从各种备选方案中择优确定采购的财产物资项目。

2、各科室购置财产物资前,先填报《财产物资采购申请单》,填报内容必须详细、明了,伍仟元以下财产物资采购经分管科室同意,报分管院长批准;伍仟元以上至壹万元财产物资采购须经财产物资管理小组讨论同意,万元以上财产物资采购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财产物资,按照医院[20xx]40号文件精神执行,经办人员办理采购款项支付须提供正式发票或正式收款收据、购销合同、采购验收结算书,由财务审核后盖章予以支付。

各经办科室采购财产物资前须签订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购货合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须经总务科、信息科、设备科、药剂科、财务科及分管领导初审后由财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对重点条款进行审核,集体讨论通过。

1、购入财产物资按照用途,分别按归口管理科室,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药剂科办理入库、领用、报废、登记等工作,建立好二级分类数量、金额明细账及各科室使用台账,并于每月3号前上报财务科月报表,核对好财产、低耗品账面余额,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2、各科室财产物资领用严格按照使用计划控制,日常用品领用应填写《财产物资领用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凭领用单向仓库领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医疗设备800元以上、其他设备500元以上)财产领用由总务科、信息科同意、医疗器械由药剂科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工作服及其他大类小额财产领用分别由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批准。

3、财产物资报废、调拨、变卖,由科室须提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报分管科室同意,按规定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销账手续。

各科室财产物资每年底必须清查一次,仓库、药房财产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核对账实工作,清点时以分管科室具体负责,财务部门参予,清点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科予以调整账面金额。如有缺少或损失,要查明原因,分别按责任事故情况,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二

为规范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投资品种。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风险低、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一)连续12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连续12个月的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三

1、乡机关各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务室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指定专人管护,人事变动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

2、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党委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3、机关公物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墨水、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配发一次,各办公室管理使用。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视、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非工作需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壶等电器,违者没收并扣发当月工资。

7、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和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末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四

一、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经济活动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依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四、财务人员的聘用一律由集团总部负责。

五、财务人员必须对会计凭x、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资料要健全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进行立档、归档、借阅、注销等登记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毁损、丢失。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x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x、报表、账簿、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公司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财务会同单位领导进行监交。

八、财务部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协调、配合集团总部的查询。

3、指导本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正确核算成本、盈亏,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财务部门向税务、工商、银行等单位报送的所有报表,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董事长授权资格人签名后报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协调并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税务、银行之间的关系。掌握最新税法规定,及时向税务人员咨询并办理纳税和减免税申报工作。按月按时申报纳税,积极配合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

6、负责公司制度施行时的有关协调、审核、监督工作,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等重要事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犯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异议并报告总经理、董事长。

7、完成董事长、总经理临时交办的事项。

九、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2、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财务部门报告。

十、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十一计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xx为计账位x。xx同其他货x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一切会计凭x、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二、公司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x、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十三、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0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10%。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四、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十五、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五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部门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六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x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x、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x、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x。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x、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x、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x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x。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x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x、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x,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x编制记帐凭x。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x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x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x,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x,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x、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x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x内扣还,当月x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x,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x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x、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x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x、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x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x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x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x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x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1凡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七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后勤物资(除药械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账目,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经管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凡后勤固定资产物品购置,每年由各科报总务科汇总后报财务科。根据当年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编制年度预算,经院办公会讨论后,由分管职能科室控制执行。

4、总务科对报废的财产物资经验证后确实已坏无法修理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进行变价处理的收入一律上缴医院财务入账。

5、重大财产物资的报废及财产物资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需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研究批准处理。各科室不得擅自处理。

6、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和注销工作。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八

1、固定资产的购置,均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由负责科室根据所需科室的申报计划及说明,报分管院长、由院长主持召开相关科室参加年度预算工作会议讨论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2、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确定的项目和额度,分配医疗设备购置、其它设备购置、基建各项项目等资金,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如果急需的计划外设备采购,应补办资金预算追加手续由分管院长审批,5000元以上必须院办会论讨,否则,财务科有权拒绝付款。

3、凡属社会集团购买力控购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固定资产采购在签定购物合同文件和证书时要求注明法人代表的均有法人代表签字或由法人代表委托签字,非注册法人代表的,由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签字。

1、固定资产购入时均应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好验收关,验收办法和程序均按有关规定(基建工程、维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同时还必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技术鉴定,确保购入固定资产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与所订立合同标的相符一致。

2、固定资产购入验收时,注意保存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说明书,技术图纸,维修卡填写等资料必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建立好技术资料档案,交给档案室。

3、新建房屋建筑内的设备安装应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由负责施工的职能科室,按固定资产计价原则确定其价值,并在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填写验收单。

4、改建、扩建固定资产,应由负责施工的职能科室先办理该固定资产退出使用的手续,即先冲减帐面价值,待竣工交付制度使用时重新计价验收入库。

5、自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由负责制作的职能部门、按料、工、费等实际开支的成本计价入帐,并办验收手续。

1、固定资产领用时,必须由所需科室负责人填写领用单,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专用卡片,填写时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双方签字(使用科室负责人和仓库保管员,使用可是指定专人保管)。

2、固定资产验收完毕后,必须按规定建立帐册,分类登记,做到财务部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3、在库固定资产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购入时应尽快通知使用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避免资产积压。

1、各类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应及时退回仓库,退库时需办理固定资产减少手续,应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退库。

2、各职能科室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积压资产应报告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通知仓库员办理调拨或职能科室收回。

3、各使用部门无权自行调拨、转移,如因工作需要变动,必须按管理程序办理退库,调拨帐卡以及领用手续。

1、在用固定资产,如因各种原因丧失使用功能无法修复的,使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职能科负责人填鉴定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办理报废手续。

2、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章致使损失的,视情节严重者及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3、凡个人借用的固定资产,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好归还。

4、固定资产遗失,应先查明原因,确定无法追回,应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并由审批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可使用价值折价赔偿。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理工作中如盘盈或盘亏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3、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特殊情况造成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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