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大的规模和严密的组织结构。领导者的领导风格和管理技巧对单位的整体运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一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20xx]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二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校园的整洁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我校各项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施工单位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水电管线及设施的完好。
(二)在距学生区、家属区较近的地点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校园环境、绿化等的不良影响。
(四)严禁在主要干道上搅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时间内确有需要,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产生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七)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在校园内车辆要低速行驶,车辆进出校园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为统一施工标牌的设置,施工标牌的设置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的主要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
2、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层数及开、竣工日期;
3、须标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4、工地总平面图;
5、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统计;
6、若布置标语,应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十)施工现场应设稳固、整洁的围栏或围墙进行封闭施工,不得在工地围栏或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型号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记,砂石堆应有围护,不得随意堆放。
(十二)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十三)职工生活区应整洁、干净,职工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卫生条件。职工食堂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随意乱倒,不准随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员,严禁在周围吸烟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服饰,尤其在学生区施工的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不得对学生起哄,不得裸露身体,对待学生要求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十点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离开宿舍,不准在学校闲逛等。
(十七)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设单位将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业作为下一次工程招标优选队伍的条件之一。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三
第一条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量,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大力推广使用节水龙头和器具,在办公区域适当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第二条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第三条加大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
第四条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提倡使用循环水冲洗车辆。鼓励驾驶员自行冲洗车辆。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四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在办公楼适当区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安排专人定。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五
1.室(馆)办公区域用水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室(馆)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处室要牢固树立节水意识,专职部门(办公室)要做好节约用水的科学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3.严格控制用水量,确保不超计划用水。
4.在各洗手间、茶水间张贴节水标语,加强用户节水意识。
5.安装感应式或延时式水龙头,防止用水后不关水源。
6.定期抄录水表读数,发现读数异常增大,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妥善解决。
7.做好地下水池、冷却水塔水池、水箱的防漏措施。
8.凡承担室(馆)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办公室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按办公室指定接水口接水方可取水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接受办公室的监督。
9.各处室要将节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常规管理评比之中,认真落实。单位节水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处室的节水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不定期进行抽查,通过书面形式或在单位内部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布。
10.做到人离则断开所有用水设备,防止“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浪费水资源,杜绝安全隐患。
11.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节水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对浪费和破坏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监督和举报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六
依据创建省节水型学校的要求,学校节水办公特制定食堂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确保学校师生的`用水安全。
二、学校用水设施及加工机械要安全可靠,热水器蒸饭柜每月除垢一次,确保其使用寿命和节水用水。
三、学校水电工要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用水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卫生室要对用水设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保证师生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五、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六、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和润发一世公司统一合同采购和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九、学校水电工须对饮水设备的电力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厨师和助厨要养成良好的节约用水习惯,做到人走电关水关。
十一、如遇上述以外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由学校统一安排处理。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七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搞好场容,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各个施工队伍、施工人员都有责任节约用水,争做文明施工、安全节约用水的模范,特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道及设备由项目部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用水必须服从项目部正确管理。
2.施工人员必须爱护临水设施,规范使用临水设施及配件,对野蛮使用,有意破坏用水设施者一经核实,则破坏者当即离开本工地现场,项目部罚用水当事人所在施工队20xx元。
5.对现场暂时不用的阀门和敞口应及时封堵,不得有漏水、常流水现象出现。
6.认真管理消火栓及配件和其他消防器材,切勿丢失或挪作他用。在未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者,罚用水者500元,罚用水者所在施工单位20xx元。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八
一、积极宣传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四到社区”内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建设和谐社区。
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分片检查社区用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非法使用能源的行为。例如:私自接水、接电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活动,发放一些节能、生活常识宣传材料,丰富居民节能知识,提高居民节能意识。
三、做好清扫保洁员工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有意识的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四、负责清理低矮树木、花坛及公共绿地内的杂物和垃圾。保持绿地干净整洁,负责对园林浇水车辆所不及的绿化地带实施浇水,负责对社区内花坛及其他公共绿地小的破损进行修补、维护,对损绿毁绿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日常监督,保障文体健身器材按使用规范投入使用,不人为损坏。负责器材、路径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负责器材、路径所在范围地面的小型修补维护。
六、及时对实施社区环境,与基础实施管理维护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与信息反馈。
七、建立治安、联防、民调、群防群治,四位一体的网络,加大消防法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积极监督有关部门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居民知情权,抓好警情通报,社情通报。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九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十
1、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图应粘贴在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会议会室(100cm×120cm以上)。
2、在厂区明显的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内容以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教训等内容为主)。
3、各办公、车间、食堂或室内通道明显位置上有安全生产宣传挂图。
4、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口号或标语。
5、各车间内应有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或责任人的信息,有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均用a3纸,过胶)。
6、各车间有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完毕的,应粘贴有整改前后的照片(过胶)。
7、在车间、仓库、重点场所的入口和内部必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8、有条件的企业可在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组织播放dvd安全宣传片。
各项档案要建立档案目录,用文件盒归档,文件盒摆放整齐,名称标识明显,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并有专人保管。具体应包含以下档案:。
1、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制、制度档案(上至董事长下至班组长,所有管理岗位的人员都要签订责任制)。
2、隐患自查自改档案(有隐患自查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后的照片)。
3、工伤事故档案(发生的工伤事故要有统计表、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整改记录、教育记录等)。
4、安全培训档案(有安全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成绩统计表等)。
5、应急救援演练档案(有预案、演练签到记录及照片,照片应记录日期)。
6、劳动保护用品档案(有采购计划和记录,有发放记录)。
7、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台帐(各种安全生产投入的开支凭证要整理入档,复印件)。
1、要求厂区布局合理、整齐、干净、通道无堵塞。
2、地面要平整,要有限速限高标志,特殊情况如:坑、工作高台、污水处理池等必须加装护栏、槽、井、盖等保护设施并树立警示标志。
3、合理布局工作车间、设置安全通道、符合消防防火规范要求。
4、要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不得圈占消防栓。
5、各楼层车间有足够的安全逃生出口,出口或上下楼梯应划黄色安全警示线,不可堆放货物,出口上方有警示标志与应急灯,楼梯间有应急灯。
1、存在危险部位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
2、每台设备的操作规程(a4纸大小,过胶)必须悬挂或粘贴在明显的位置上。
3、设备之间的摆放距离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每台设备必须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4、每台设备必须有检查、维修及交接班记录。
5、每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及编号。
6、设备待机(停机)、维修、报废应挂牌锁机。
7、车间根据工种的不同粘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语。
1、电线线路必须入槽(管)。
2、开关及插座不得缺少保护盖、不得遮挡、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每层车间和每条生产线(组)都设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4、低于2.4米以下的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或转换成低压,特殊情况的(国际标准或客户特殊要求)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5、临时用拖地电线应用电缆线。
1、仓库布局合理,通道畅通、整洁、设备、货物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
2、货物堆放应符合“五距”的要求,逃生口不得堵塞,在疏散方向应设置有警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灯。
3、货物分类摆放,堆放不得超高,货架应与地面固定。
4、消防设施应齐全,消防栓下不得堆放杂物。
5、照明设施应当防爆。
6、地面通道划黄色安全警示线,不得压线或超线堆放货物。
7、配备专人进行日常看管,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
8、进出货物应做好登记表。
(二)危化仓库。
1、应独立设置危化品仓库,不得与其他车间、仓库连为一体。
2、危险化学品做到分类分别摆放,不得超量储存。
3、仓库内必须使用防爆照明设施、排风设备、开关及套管电线。
4、通风效果必须良好。
5、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不得使用铁质开罐器(工具)。
6、进入仓库的危险化学品要有登记表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7、设置防泄露槽。
8、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一)、涂层烘干室(工业烤箱)。
1、设备操作规程应粘贴在明显位置(a4纸大小,过胶,黑体字,不小于四号字)。
2、设备应设有通风装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仪、泄压装置等安全装置。
3、涂层烘干室(工业烤箱)必须设在人员较少的地方,在场所门口应悬挂醒目的“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
(二)净化车间。
1、洁净厂房的通风设施必须良好。
2、洁净厂房的安全逃生出口必须足够并畅通。
3、洁净厂房内的烘干设备必须设置于独立车间。
4、洁净厂房内机器设备必须设置防漏电装置。
5、应有“严禁使用能产生易燃气体的液体清洗路面”等警示标志。
(三)调油(漆)房。
1、调油(漆)间要求独立设置。
2、调油(漆)间的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3、通风效果必须良好。
4、照明设施应采取防爆措施,不得使用铁质开罐器(工具)。
(四)配电房。
1、配电房顶不得设有水池和冷却塔、周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2、配电房内不得有杂物,通风效果良好,配备专用电器灭火器、防鼠板、绝缘垫、鞋、棒、手套等。
3、线路排放整齐、入槽。
4、变压器周围必须有围栏,悬挂警示标志。
5、配电箱(柜)旁不得堆放杂物,并有操作规程。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十一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饮用水设施要有案可查。保管员要明确设施所在地的位置及数量。
三、学校采取鼓励学生自带饮用水和学校补充一部分饮用水的方式进行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四、保管员和责任人要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六、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七、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八、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九、责任人须对饮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遇上述以外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由学校统一安排处理。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十二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十三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保证安全,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学校办公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1.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树立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爱护水电设施和设备,做到人离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2.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破旧开关及时更新,防止漏电、触电。冬季各办公室应关好门窗。
3.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烤炉、电饭煲、微波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所有用电设施必须贴有总务处签发的许可证,禁止私拉乱接。
4.禁止私人电动单车在校内使用公用电源充电。
5.凡有晚自习的年级,只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相应的电器。
6.各教室放学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光线很好的晴天不允许开灯。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各班电灯、电风扇等要及时开关,并注意安全。
7.特殊情况须使用空调和其它电器的须经主管校长、总务处同意。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检测水质、定期消毒、水井加盖等。
8.各办公室均应建立值日制度。负责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做到关门窗、关电源、关水阀。负责值日的行政干部要检查办公室的“三关”情况,发现违犯规定者作好记录由学校处理,水电工、校产管理员每日要对全校水电设施巡查两次,并及时维护。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十四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饮用水。
二、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用水。
三、学校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要不定期地对师生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五、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六、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七、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对于无故浪费水现象,对浪费进行处罚及教育。
单位用水的管理制度(汇总15篇)篇十五
为了保证安全、高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计划、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规定。
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电、用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1三期办是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协调部门,负责整个工程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施工承包商用电、用水、用汽计划及负荷分配方案,对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用水、用汽量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量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负责电量及水量的计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用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
4.3管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设单位负责敷设,引至施工区域;施工区域内管道的安装、维护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
4.3.26kv施工电源变压器一律采用箱式变电站,变压器进出线必须采用电缆,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电源至变压器高压侧,变压器装设的所有费用(高低压电缆、箱式变电站、计量装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4.3.3施工变压器的台数、安装位置与容量必须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在相应区域内的变压器上引接电源,不允许跨区域用电。供电区域的变压器安装按以下原则划分:谁先进场先用电,谁负责安装该台变压器;若有几个单位同时进场,谁用电负荷最大,谁安装该台变压器。进场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安装完的变压器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统一调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电计划以建设单位批复的“用电申请单”为准,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电费除外)。对阻碍“用电申请单”执行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罚款。
4.3.4厂区内用电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4.3.5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构造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小于0.7米;电缆沿线地面上应设置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电、用汽期间,各施工承包商负责维护各自使用的管道、线路及ii级配电箱的安全,如出现水表、汽表、电表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否则将以建设单位三期办裁定的计量为准。
4.3.7若计量水表前管道损坏漏水,应及时维修并上报监理单位和三期办;若未及时维修,在接到监理单位和三期办通知后仍未进行抢修,当月水费按双倍收取。
5.1箱式变电站的要求:。
5.1.1箱式变电站的变压器采用油式变压器,变压器高、低压侧设有断路器,并配备相应继电保护装置。
5.1.2箱式变电站安装点应考虑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1变压器、电动机(电焊机)的金属外壳。
5.2.2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5.2.3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5.2.4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5.2.5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5.2.6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5.2.7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5.2.8室内外配电线的金属管道。
5.2.9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钳工的工作平台。
5.3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设施竣工后,经监理公司和三期办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变动较大的负荷时,施工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引和变动。接引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接引电源工作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5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负荷应标明名称,单向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距离超过5米的应设移动开关箱。照明、动力合一的移动刀闸箱应装设四级漏电电流保护器。
5.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5.7施工临时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5.8电气设备不能超铭牌出力运行,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
5.9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充足的适应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10施工承包商电工应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拆、接施工用电设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压线路出现故障而影响其施工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期办,并及时找相关部门尽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离措施。
6.1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办程序。
6.1.1申请单位填写《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申请单应标明使用地点、时间、容量。
6.1.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与申请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落实有关情况(计量与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3三期办专工对《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申请单》进行审核。
6.1.4申请单位根据落实情况编写送水、送电、送汽方案,送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查。
6.1.5三期办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批复相关方案与申请(申请单和送水、送电、送汽方案)。
6.1.6对方案进行实施。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写停止用水、用电申请单,交监理单位和三期办审批。
6.2.2监理单位专工、三期办专工与施工承包商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用水量和用电量。
6.2.3拆除或断开供水管线、输电线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如需停用或切断水、电主管线或其他单位水(电)支管(线)时,必须在停用前两天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申请报告,经三期办批准,按指定时间停用及恢复被切断的水(电)管(线),并向监理单位和三期办提交水(电)管(线)已恢复的'报告,由监理单位通知相关部门恢复送水、送电、送汽。
6.4三期办负责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电价格管理,审核水电费及其差价,负责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用电、用水、用汽协议。在施工承包商办理完停电停水手续后,负责水电费结算。
6.5计量与水电费的收取。
6.5.1三期办负责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电)量台帐。
6.5.2三期办每月10日之前组织统一进行抄表,制成报表,各施工用电单位应及时派人到建设单位办公室在报表上签字(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当天需到建设单位办公室签字,否则算自动认可),然后报三期办核算相关费用。
6.5.3若施工、安装单位对计量有疑问,可向三期办反应,由三期办组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6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其分包单位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的计量与收费。
7.1三期办行使施工用电、用水、用汽考核权,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承包商和个人进行考核(处罚)。有关管理人员应深入工地,监督施工用电、用水、用汽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现象应责令其立即整改纠正,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应给予处罚。
7.2施工用水、用电、用汽的有关考核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
8.1本规定解释权属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办。
8.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