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

时间:2023-12-15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能够促进组织的发展和创新。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规章制度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制定适合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二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铝合金门窗、楼宇门、楼梯扶手、外墙涂料工程。

(2)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建设单位分管经理、项目经理、材料员及集团公司审计部共同参加,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投标,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4)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5)在工程结束后,分包单位报工程签证及结算至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建设单位。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墙保温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一、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6、承包商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部、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业主项目经理确认签名。

(4)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乙方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甲方有权拒签。

四、现场技术核定单: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部、工程分管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公司讨论的,在两天内回复。

五、材料价格回执单:

3、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5、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领导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3、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工程分管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分管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分管经理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

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7、监理工程师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承包商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十一、工程项目月报表:

1、工程月报表主要要求。

(3)、工程月报的时效性: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4)、编制项目月报表应及时报分管经理审核,由分管经理针对月报及现场的情况提出要求。

(5)、工程项目月报是工程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算、审查,确保业主的投资利益得到保证。

十二、甲供材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3)工程部、材料部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各厂商的入围资格请分管经理审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5)工程部、材料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材料、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部,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报材料部采购。

(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4)、钢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应会同供应商,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卸货验收,并作进场记录,监理单位在每月25~28日汇总甲供材进场的数量。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实施;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承包商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同时业主和物业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和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物业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4)、由分管经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七、工程项目结算:

3、建设单位要求审计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分管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7、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及财务部;

8、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工程分馆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以上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三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

合同。

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19年1月5日起执行。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四

1)房屋装修完毕,业主以及施工方必须向物业工程管理部以及客户服务部提交房屋装修竣工申请书。

2)工程管理部和业主、装修施工方对房屋室内装修情况进行验收。

3.)验收结束后,物业工程管理部须针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写装修竣工验收单了,督促装修施工方作出限期整改。

4)物业工程管理部对房屋验收通过之后,在装修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5)物业工程管理部要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的配套设施进行按价赔偿。

6)将装修竣工验收单交由物业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同时财务室退还装修施工方的'押金并为之办理临时出入证的退证手续。

7)物业工程管理部对物业装修施工负有监督、督促的职责。

8)装修施工方以任何理由破坏配套设施或者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物业工程管理部都有权终止其装修行为。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五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六

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切实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曲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收取的原则。招投标管理部门依法对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实施监管,凡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政府性投资的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前移的监管方式,招标人应要求已确定的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后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方能发售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不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为不良记录记入档案。

第四条政府性投资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按投标总价的2%收取,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第五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当明确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时限、地点和金额。

(二)投标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专用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三)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电汇等方式提交。交付时间以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

第六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未中标单位可凭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指定服务窗口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中标单位须凭该项目已签订的合同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一致。

(四)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或其他原因被依法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自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生效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的违约条款;招标人不得提高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应按招标文件约定按时退还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投标人因被举报或涉嫌其他违规行为被调查或诉讼的,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相关部门作出结论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曲靖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七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八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九

1、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4、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

5、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6、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要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公开协商会议合同、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登记备案。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十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3.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标底进行开封评标的工作。

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各单位的投标情况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

3.4签约:。

签约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义)审批表》程序执行。

主办工程师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包括入围资格描述、行业现状、企业数量及等级划分、考察参加人员、考察情况、招标开标参加人员名单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两份,一份在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在预算部存档。

预算部同时要保存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复印件,如非法人签约应保存法人委托书正本。

3.6特急项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审批周期为两周时间,为一些特急项目需要,可按“特急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4.1采购合同。

5.1施工单位初选审批表。

5.2监理单位初选审批表。

5.3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5.4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试行)。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维护医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物品购置及基建工程质量,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标事项进行决策。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成立监督委员会,人员由纪委、工会、支部书记代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招投标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组建招标评审专家库,人员由院内外医院管理专家、院内相关科室代表、医疗、医技、医学工程、基建工程、经济师(或会计师)等学科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库人员名单由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招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专家参加评标。

第六条医院项目申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组织评标,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等项目。

第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认为必要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尽量减少自行招标。

第八条招标办公室受理医院内部有关科室按招标规定要求提交的招标采购项目申请,组织发标、开标和评审工作,公布中标结果,将结果转交申购科室,业务科室根据招标记录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交审计科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建立招标档案,及时归医院档案室。

第九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信息设备、广告宣传、印刷品、印刷制作等超过一定金额的'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金额限定如下:

(一)药品类:除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以外,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西药及中成药及使用量较大的化学试剂。具体招标品种目录由药事委员会根据政府有关药品招标的规定、山东省医保目录及本院临床用药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六部委文件卫规发[20xx]308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实行招标采购:因战争、自然灾害等;发生重大瘟疫、重大事故等;卫生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需进行紧急采购的药品。

(三)后勤物资类:单品种年用量大于2万元的后勤物资、大宗家具、办公用品、印刷品、被服、水、电、汽、暖设备及配件、油、煤类、消防器材。

(四)基建工程类:经医院批准立项,项目金额2万元以上的各类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

(五)信息设备:单台次、一次性总额招标超过及年使用量大于2万元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及耗材、电教及通讯。

(六)单项5000元以上的广告设计、发布及各类劳务技术服务项目。

(七)其它由招标委员会决定的招标项目。

第十条医院招标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医院规定的招标范围,由各有关科室提出招标项目申请,确定招标品种、数量、预算金额,经办科室须详细填写《招标申请书》,并出具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招标项目必须经招标委员会作出决策。招标项目确定后,对于设备招标,业务科室提供技术参数、型号、功能,并由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和上报技术参数要签名确认。

(三)医院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经办科室把填写齐全的《招标申请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要附技术参数讨论报告)送交招标办公室登记,招标办公室安排招标。

(四)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由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会议决定。

(六)招标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资质及其产品的合法性,查看证照是否齐全、真实,并出具审核报告签名确认。

(七)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原则上必须由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才能开标。对特殊行业采取竞争性谈判(例如: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改造)。

(八)开标前应将投标情况报院长审核,由院长办公会或招标委员会主任组织专业人士先行讨论,熟悉该次投标的单位和投标的品种型号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开标。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模板12篇)篇十二

(l)为了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适应建筑市场的新形势,根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计划经济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走向市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下大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在工程质量、施工速度、施工管理和服务质员各方面都要有一个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必须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充实投标力址,强化公共关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积极参与建筑市场竞争。

(3)招投标工作应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多业并举和主业的关系;二是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的关系;三是立足本地和外埠的关系;四是投标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关系;五是投标技巧和成本的关系。各级都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不断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千方百计承揽施工业务。

(4)投标范围。积极参加房建、市政、地铁等工程的投标;搞好外省市大型房建、公路、市政工程以及国外上程的投标。

(5)要提高全体职工对招投标承揽工程任务重要性的认识,每个职工都应积极投人到招投标〔作中来,搜集、提供工程任务信息,为企业投标承揽任务做出贡献。

(6)建立一支素质高,法律观念强,有一定公关能力,有开拓精神的招投标骨干队伍。为保持公关工作的连续性,投标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不断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业务水平。

(7)各公司在公共关系方面,应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在参加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要互相帮助,有礼互让。同各企业竞争中,应当讲究竞争公德,讲究竞争策略。

(l)为了参加建筑市场的竟争,承揽工程任务,各级都要加强投标力量,要有招投构、常设机构和专门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土建公司一般设3一5人,专业公司可根据需要酌定。机构可单设或合设。总公司设经营部,负责房建、公路、市政等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海外工程部负责国外工程投标工作。

(2)总公司及有投标业务的各公司,除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投标工作外,还要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投标决策,审定重大项目投标文件。招投标领导小组由经理或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综合计划部(科)、经营部(科)、技术发展部(科)、设备工业部(科)、物质经营部(科)、质量部(科)、安全部(科)等有关领导组成。大型工程要进行投标预演。

(1)总公司招投标工作职责。

6)负责组织以总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投标工作;)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含开发、合建、自建、承发包)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2)各公司投标工作职责。

l)根据上级招投标管理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投标管理办法;

2)搜集信息,筛选信息,落实信息,及时向领导通报信息,确定投标项目,疏通好上下级、建设单位的关系;)负责投标工程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书函等手续;)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投标工程环境,编制递送标书,参加发标、答疑、开标会,办理决标后事务;)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按时完成上级各种投标的统计报表工作;6)掌握中标工程项目的进展、存在问题和履行合同、结算等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中标工程跟踪工作。

(3)需要以总公司名义或需要总公司组织投标的国家、市重点工程,两个以上紧密层企业(二级公司)参加施工的大型工程项目,房建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投标。

(4)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各有关部门,需要密切协作。其分工原则如下:

6)财务部门、设备工业部门、研究发展部门、物资经营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投标需要资料。

(l)工程投标一般工作程序大致分为:报送投标申请书,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发标答疑会,编制、报送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待决标,办理决标后有关事宜,经洽商最后签订合同。

(2)投标申请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5)近两年来承建工程质量情况说明;)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施及拟开工项目,目前剩余能力等)。

(3)投标工程项目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要在投标书中明确分包项目范围,说明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及总、分包单位各自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4)参加工程投标,必须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按时送到指定。

地点,接受招标单位资格审查,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

(5)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要交付押金,决标后,退还甲方图纸资料,取回押金。

(6)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要求字迹清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证件。

(7)建设单位开标会。开标会要按建设单位要求时间、人员准时到会,一般性工程法人代表可委托主管招投标工作的副经理参加;重点工程、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标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参加,并亲自唱标和演讲施工方案。或者选派有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声音洪亮、精明强干的同志唱标。各单位要选派1一2名兼职唱标员。

(8)开标的一般程序。

3)主持人重申招标文件要点,宣布评标办法和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6)按标书送达时间先后或以抽签方式排列投标企业唱标顺序;

7)各投标企业代表按顺序唱标;

8)当众启封公布标底。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无效:

l)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缺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7)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者;)投标书报价超过标底价5%上限的,应视为无效报价,对超过标底下限的(民用工程5%,工业交通项目7%),一般亦应按无效报价处理。但对其中确有先进技术措施或降低造价措施,经评标小组讨论同意报市或区、县招标办认可后,可作为有效报价。

(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工程在巧日内,大型工程在30日内与招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和标书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

(11)收到未中标的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招标单位退回招标文件,取回押金和编制标书的补偿金。

(1)投标书应以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答疑函规定的内容编制,对招标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正式函件向招标单位询问,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2)投标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封面。包括招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企业所有制类别、等级、法人代表姓名、填报日期;)标书。包括:

a.综合说明。主要有建筑面积,总工期,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报价总金额

b.钢材、水泥、木材用量。其中实行议价承包的,应当写明单位价差及价差总额;

c.对招标文件是否确认和具体意见;

e.对报价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应着重说明降低造价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b.保证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

c.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工作简历等。)单项(位)工程投标书:包括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檐高、层数、质量标准,单位工程总价及总价构成,分包的项目内容和拟用的分包单位或用什么方式选用分包单位。

(3)投标书编制完后,应将正本和副本(二份)装人投标书袋内,在投标书袋上口加贴密封条(由市招投标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4)投标书要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5)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如发现疑点问题,务必在开标前询问或通知招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变动和修改。要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打印成册,不能马虎从事。

(6)投标价要严格保密,在开标前各单位不得互相串通,哄抬或压低报价。

(l)自建工程施工招标。无建筑安装施工营业执照单位的自建工程,必须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在企业内部实行招标或议标。到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招标单位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无能力编制的单位,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

(2)招标文件须经市、区、县招投标办核准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得发送投标企业,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也不受理标底文件的审查确认。市或区、县招标办应在收到招标文件10日内批复。逾期不批,视为同意。

(3)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l)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a.工程名称、性质、地址、建设单位名称、电话、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姓名、监理机构名称(如有)、资金来源及批准投资单位、文号、建设工程许可证号、开户银行账号等。

b.施工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环境、交通条件、拆迁及“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用地范围、面积、可提供临时用地情况。

c.工程概况(包括招标工程范围及其中的单项、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长度、结构类型、层数、檐高和附属管线工程、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的说明),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的说明,对工程质量、装修标准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要求。

d.总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

4)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

5)投标须知。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企业编制、密封、投送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b.无效投标书(即废标)的有关规定;

c.有关竣工结算调价系数的时限规定;

d.评标办法及中标优先条件;

e.对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要求及名额限制;

f.场地勘察、答疑,投标书送达和开、决标时间、地点的安排;

g.对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及未中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的要求;

h.投标企业询问有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

i.其他应注意的问题。)招标单位认为必须向投标单位明确的问题;

7)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

a.招标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图纸;

d.招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进口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暂定单价。

(4)招标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以及城建集团的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还应做到内容齐全,要求明确、准确,并用16开纸打印或复印。

(5)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应交纳押金。押金数额,一般工程项目不超过300元,大中型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100(6)招标文件一经批准,一般不得修改,必须修改和补充的,须经市或区、县、城建集团总公司招标办(部)批准,并应在投标截止期7日前以正式函件(视为招标文件附件)送达各投标企业及评标小组成员。

(7)招标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

3)议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介绍工程情况,发给招标文件。

(8)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公开招标和议标方式只限一定的工程范围。

2)议标方式适应下列工程:

a.外商及港澳台同胞的赠款建设的,且又明确要求采取议标方式的工程;

b.在建项目的配套工程;

c.在建项目与招标项目施工场地难以分开的工程;

d.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议标的中外合资工程;

e.邀请招标没有成功的工程;

f.总公司领导指令采用议标方式的工程。

(9)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方式由招标单位在招标申请书中提出,经市或区、县、总公司经营部批准后实施。

(10)公开招标通告包括下列内容:

5)招标日程安排;

6)招标文件抵押金数额;

7)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1)各种招标方式录取投标企业的数额。

l)公开招标一般为2-4个;

2)邀请招标一般为3-4个;

3)议标一般为1-2个。

(12)凡采用议标方式,招标单位应以核准后的标底文件为依据,与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分别协商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三材用量等指标,以选择最理想的建筑企业中标。在分别议标过程中,招标单位不得向某一投标企业透露另一投标企业协商的内容。

(13)议标要及时决标。10d内不能决标的,重新组织议标或邀请招标。议标失败后,招标单位应退还投标企业的招标文件押金并支付投标书编制补偿金。)招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更改被录取的投标企业,但投标企业有权放弃投标,并主动退回已领取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要退还押金。

(15)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文件。标底文件可由建设单位有资格的预算人员(持市建委定额管理处颁发的合格证件者)进行编制,亦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但不得委托建筑企业代编。

(l6)标底文件的编制和核准的依据是:

5)根据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前工期等项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17)标底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l)招标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工程名称、建筑总面积、招标工程的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总金额、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定额工期、计划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等。

2)招标工程一览表。包括单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物层数、檐高、室外管线工程及庭院绿化工程等。)标底价。包括招标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钢材、木材、水泥总用量及其单方用量。其中没有三材指标需要采购议价材的应注明其数量、单位价差及差价总金额。)招标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各项费用的说明。包括包干系数或不可预见费用的说明和工程特殊技术措施费的说明。

(18)招标工程标底总价、总工期的计算中,一般不包括下列因素:

1)增加建筑面积或改变结构类型;

2)改变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使用功能;)因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或地下管网、通道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19)在标底总价中一般不包括合同期内尚未公布的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包括标底编制期已公布的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和议价采购的价差部分。列入标底的定额材料基价、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参考价格等材料差价的计算基数,应执行邯郸市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管理处颁发的有关规定。

(20)标底文件必须由招标单位先报送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确认,密封后再报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方能生效。

经核准后的标底文件及其标底总价,由市或区、县招标办负责向招标单位交底,密封后,由招标单位取回保管。

(21)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后的标底,总价为招标工程的最终标底价,未经市或区、县招标办同意,任何人无权再变更标底总价。

3)“投标报价汇总表”在决标后七日内报经营部;)“招标工程完工情况报表”,做到结算一个报一个,不能拖拉。

(l)投标职能部门要设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应当密切注视建筑市场动态,广泛积极获取招投标信息,建立“招投标信息卡”,定期向主管领导和投标领导小组通报。信息联络人负责处理投标业务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提供投标咨询。

(2)投标主管领导,根据提供的“信息卡”,及时确定“兴趣工程”、“非兴趣工程”。对兴趣工程,首先进行研究决策。凡是确定投标的工程,要签订投标会签单,再交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3)所属各单位职工都有提供信息的义务,对职工提供的信息,要认真积极筛选落实,及时把落实结果反馈给信息人。

(4)建立信息台账,分门别类存人微机中。做到及时搜集、及时传递、及时发布、及时反馈。

(l)发展公共关系是企业适应环境,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强有力的渠道。发展公共关系的目的,是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企业的声誉,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2)发展公共关系坚持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高质量产品和优质服务,既照顾企业本身利益,又对社会相关群体给予支持和援助。

(l)招投标工作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活动经费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特殊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业务洽谈,接待建设单位和外部人员等,特殊活动经费的数额由各单位酌定。纳人年财务收支计划,专款专用,严格收支审批手续,不得超出使用范围,防止不合理开支。

(2)投标工程未中标,建设单位退回的补偿金,用于投标有贡献人员的奖励,余不得私分,下年继续使用。

(3)投标经营活动经费和建设单位补偿费,开支都要提交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4)公司总承包部承揽工程任务的洽谈业务招待费,由总公司支付;本公司紧密层(各二级公司)承揽工程任务,任务给谁,洽谈业务招待费由谁支付。

(5)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凡提供招投标信息,协助投标,为中标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由各级投标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交请领导审批,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奖金由中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支付。

(6)各单位根据任务情况,可以实行投标任务指标承包,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内容进行奖罚。承包任务指标不包括自建、指令性、合建工程。

(7)对未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员、泄密人员、妨碍正常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领导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

.跟踪管理。

(l)凡中标工程都要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台账,掌握工程进展、质量、履约、结算等情况,并在竣工后按要求填表上报建委招投标办公室和总公司经营部。

(2)投标职能部门,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协助现场解决有关涉及招投标中的问题,协调甲、乙方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对跟踪的工程,投标职能部门除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还要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和改进工作。

.附则。

(l)本办法在执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总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2年10月2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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