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3 作者:FS文字使者

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分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章制度可以优化组织运作,提高效率,促进良好的工作环境。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一

1.1为了使公司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安全、卫生、舒适的良好的厂风厂貌,为了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劳动人身安全;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卫生的思想意识;为了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性去发现和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别制定《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在英德市宏利皮革有限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

1.3为了强化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加强管理力度,本《制度》采取经济处罚、书面警告及辞退出厂的管理手段。若违反本《制度》三次以上者即为屡犯,屡犯者退出厂。若触犯有关法律的,则送交司法部门,将其追究法律责任。

1.4根据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事故情节的轻重以及责任人态度的好坏,处罚的对象包括违章肇事者、班组长、区域责任人、车间主管、部门主管、整个班组或整个部门。

5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办公室的专职安全员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2.1公司的保安机构,是对付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司安全运行的一支坚强队伍,每个保安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制定的门卫值班制度。玩忽职守、包庇坏人、隐瞒事实真相者,一律辞退。

2.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环境区域、物料储存、人员分布、生产场所和易燃易爆炸物品的化学特性都要了如指掌。

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值保安员必须禁止其进入厂区,违规者和保安员各罚款50至100元。

2.3.1喝了酒后。

2.3.2正在吸烟。

2.3.3神志不清、四肢麻木、行走不便者。

2.3.4穿戴不整齐打卡上班(包括穿保护不到脚趾和脚后跟的鞋类等和穿妨碍机台操作的奇装异服,生产操作人员不准留长头发和穿高跟鞋)。

2.3.5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3.6身份不明者以及无业务往来的非本公司人员。

2.3.7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

2.3.8年迈体弱、视力欠缺、精神失常者。

2.4非公司指定的泊车场所,其他地方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违规者和保安员各罚款10至50元。

2.5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严禁任何车辆和私人的物件在厂内进行电焊、气焊等维修作业,违者罚款50至500元。

2.7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律辞退。外单位人员入厂时,要向其说明禁烟规定,不听劝阻者重罚。

2.8严禁携带公司的汽油、柴油、甲苯、丁酮、硫酸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出厂,违者罚款100至500元。

2.9保安员必须熟悉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性能,操作技巧以及放置的地点,如遇火警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有遇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者,必须追究其责任。

2.10从16:00至第二天8:00,当班值保安员,必须每隔一小时到公司的每个区域认真巡查一次,发现事故隐患和肇事者,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告安全员或值班的车间主管,违者辞退出厂。

3.1新入职的本公司员工,都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准聘用。

3.2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若安全教育负责人失职,则罚款100至200元。

3.2.1公司一级-----由公司的安全员负责讲述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劳动保护和机电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基本常识,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操作方法等。

3.2.2车间一级-----由各部门的主管负责讲述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艺流程、岗位规则等方面的制度、措施。

3.2.3班组一级-----由所在的班组的班组长负责讲述该组工作的性质、范围、要求,以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参数和操作技巧、处理事故的应急措施(包括机械电气的紧急刹车按钮的位置)。

3.3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后,安全员抽检时,仍没有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要求使用劳保用品者,罚款50至100元。

3.4要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测试及竞赛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罚款30至50元。

3.5损坏或撕毁宣传栏、标语、警告标志、操作规程等安全设施者,罚款50至100元。

4.1各类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员全面负责。

4.2非火警严禁动用消防器材。若因特殊原因需用消防水管、水带、卷盘等,必须先跟安全员提出申请,违者罚款50至100元。

4.3发生火警动用消防器材后,当事人或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安全员递交着火报告(包括着火原因、规模、扑救经过、消耗消防器材的数量等)。违者罚款50至200元。

4.4各类消防器材的安置地点、型号、规格,任何人不准迁移和更换。违者罚款50至100元。

4.5碰、撞、损坏或用消防器材玩耍者,照价赔偿并罚款30至100元。

4.6堵塞消防通道,在消防器材周围设置障碍物,罚款10至50元。

5.1下列事故范围,违章肇事者罚款50至200元,现场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罚款30至100元,事态严重者还要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5.1.1歇工15天以上的劳动工伤事故。

5.1.2厂房建筑物及公司财产,因储存、维护、施工的不当而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者。

5.1.3设备、材料、成品等公司财产,因管理的方式、方法欠佳而引起的腐烂、变质、报废或其他的意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

5.1.4车辆、机械、电气设备因安装、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欠缺而导致车间停产、设备报废或需作规模较大的维修(停产4小时以上,设备购置费用500元以上)者。

5.1.5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出现冒烟、明火、爆炸、燃烧等火警现象者。

5.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事故或因事故导致停产12小时的,本公司定为重大事故,此类事故报请总经理处理。

5.3因违章操作、施工、安装、维修引发的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100至500元,并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情节恶劣者辞退出厂。现场负责人及部门主管罚款50至300元。

5.4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集体因素的,以扣除当月生产奖金的方式处罚班组或部门,具体处罚办法由总经理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性质而定。

5.5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及部门主管,要及时(不超过24小时)递交事故报告给安全员,无故拖延上报者以每超期一天20元的罚款累计执行,隐瞒事故真相或知情不报者罚款100至300元。

5.6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的消防、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人,责任人接到公司下发的《消防、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后,必须尽快安排人员对提出的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

5.7没有按《通知书》的整改期限完成整改的,给予责任人每超期一天罚款50元的标准累计处罚。

5.8责任人接到《通知书》后,结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整改、无法实施整改或者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必须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再将《通知书》交回安全员备案处理,否则,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5.9部门责任人指定负责实施整改项目的员工,无故拖延或拒绝整改,部门责任人可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卫生违章罚款通知单》(以下简称《罚款单》)给予处罚,并将《罚款单》交安全员备案,部门责任人可免予处罚。

5.10被罚款人接到《罚款单》后,若持有异议和争执,必须在24小时内将《罚款单》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示后,交回给安全员再作处理,否则,处罚生效。

5.11因拖延隐患的整改期限,而引发的机电设备事故和劳动工伤事故,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5.12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通知安全员去验收(有关责任人必须在现场),验收不合格者要尽快整改,违者按本章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6.1车间开机生产,需要进行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经过生产部和工程部的主管同意后,在机电控制部位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告标志(任何时候进行作业,都必须挂警告标志)后,方可进行,违者罚款30至100元。

6.2在厂区(除车工房外)进行电焊、气割、气焊等动火作业之前(包括焊割各类油桶、浆料桶、压力容器、管道),必须如实填写《动火申请报告单》交安全员审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清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垃圾)、准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监护(现场专人监护,事后定时巡视)等工作,方可进行动火作业。违者罚款100至500元。

6.3动火作业完毕后或下班之前(尚未完成的作业项目),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推回维修房(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推回时,必须经安全员同意),并且要彻底清理现场,将动火的详细地点,告知当值保安人员,要求每15至30分钟,到现场巡视一次,以免后患,违者罚款50至100元。

6.4因违章作业而引发了较大的事故,扣罚有关责任人的当月生产奖金(违章指挥者从重处罚)。

6.5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30至100元,事态严重者扣罚当月的生产奖金。

6.5.1(2.5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5.2氧气管、乙炔管、电焊机电源线、焊枪线、电动工具电源线、开关插座的电源线、气管严禁缠、绕、捆绑在一起,并且必须保持整洁。

6.5.3吊、装2吨以上的物体和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员察看现场后,方可进行作业。

6.5.4焊割作业时,严禁用割枪去敲、打熔渣和铁块。

6.5.5在厂区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安全员审批后,方可进行。

6.5.6电工在当班期间必须穿绝缘的电工鞋。

6.5.7电房(包括电工值班室、高低压配电房、直流配电房)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5.8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劳动厅于一九九六年制定的《电气安全检查表》和《机械安全检查表》的有关规定。

7.1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罚款10至100元,屡犯者辞退出厂。

7.2未经公司考核认可的人员,不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范围的工作(包括电工、钳工、电焊工、锅炉司炉工、叉车驾驶、电梯操作、实验室工作、保安工作),违者罚款100至300元。

7.3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10至200元,屡犯者辞退出厂。

7.3.1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油泵房、气瓶房、打浆房、表处机。

7.3.2开启桶装易燃易爆物品的桶盖时,必须用扳手慢慢旋开,不准用其它金属物件强硬敲、打、碰、撞。

7.3.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领用,在指定地点谨慎存放,不准随意丢弃,不准挪作他用,不准过量储存,不准迁移储存地点。

7.3.4每次擦辊限领1.5公斤的柴油,擦辊完毕后,必须妥善处理干净机台附近的积油和抹布,并把剩余的油退回油库。

7.3.5不准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种管道上寄放水杯、饭盒、手套、工具、石蜡、抹布等任何杂物,不准在设备上坐、靠、攀、撞、跳。

7.3.6输送带停止运转之前,严禁处理夹、缠物料等故障。

7.3.7不准用割料刀、钢钎、刀片等物件去触、碰电气控制系统的开关、按钮、插头、插座等。

7.3.8严禁高空(2.5米以上)往上或往下抛、丢各种物料。

7.3.9不准在手推车上玩耍或用手推车去做游戏。

7.3.10不准突然恐吓、袭击他人,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

7.3.11不准大声喧哗、快速奔跑、制造事端分散他人的注意力。

7.3.12上班时间要保持精神集中,不准闭目养神打磕睡,更禁止躺在设备和车间角落睡觉。

7.4汽车、叉车严禁进入油库、布匹仓库、打浆房,违者罚款50至100元(经过表处机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1按照公司给各部门划分的环境卫生区域,实行“三包责任制”,部门主管为责任人。

8.2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长期存在“脏、乱、差”的面貌,其整改制度和处罚规则,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8.3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至300元,情节恶劣者立即辞退出厂或送司法部门处理。

8.3.1随地大小便,有损厂风厂貌者。

8.3.2在公共场所书写黄色下流的词语、漫画者。

8.3.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以及盗窃公司财产和他人财物者。

8.3.4站在宿舍阳台往厂区丢弃烟头、火种者。

8.3.5躺在床上抽烟或在床上点燃蜡烛者。

8.3.6在集体宿舍内使用明火炊事或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的家用电器者。

8.3.8无理取闹,扰乱秩序,抠打公司的保安人员、办公室人员、值班干部者。

8.3.9聚众赌博、打架斗抠者。

8.4违反下列规定者,罚款10至50元。

8.4.1不准损害公司的花草树木。

8.4.2不准坐在花圃里吃饭。

8.4.3不准随地丢弃剩饭、剩菜、碎骨头等。

8.4.4不准乱丢垃圾。

9.1各部门的检查评比,按照《消防安全区域责任人的职责》和《区域责任人浮动奖金评定制度》。

9.2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10.附则。

10.1凡是办公室颁布的其它有关消防、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10.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宏利公司办公室。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二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三

在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中,火灾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我国每年要发生数万起火灾,其中电影院、舞厅、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极为深刻。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刻不容缓。下面就结合环球影业多年的影院建设管理经验及工作实践,谈谈如何加强电影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的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上各类电影院随之诞生。电影院由于为公共娱乐场所,这些公共娱乐场所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潜伏了越来越多的火灾隐患。

电影院大多结构复杂、内部装修豪华、道具幕布等可燃物多、用电设备多,加之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扑救困难,往往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1、电影院内装修、装饰使用大量可燃材料。

电影院内的舞台地面、幕布、道具、布景可燃物集中。且电影院内舞台、观众席区域为了满足声光、音响等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上述情况增加了火灾负载,增加了火灾的机率和危害。

2、电影院内用电设备多。

电影院内多种灯光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舞台机械设备、led显示屏,这些用电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这些设备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发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高,若与幕布、布景、道具等可燃物接近很容易引发火灾。电影院内由于电器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如台面、马道等电器线路纵横交错,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有的电影院在演出过程中为了演出效果,使用冷烟火、明火和热源如使用不当也容易引发火灾。

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电影院内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众多,疏散非常困难。有时即便是发生小的事故,也会导致观众惊慌失措、争先逃生、互相拥挤。若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疏散容易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

4、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电影院内发生火灾由于电影院内空间大、建筑物的跨度大、空气流通、火灾发展迅猛,若扑救不及时极易造成房屋倒塌等此生灾害事故,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1、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短路、电气线路连接不好引发火灾。

电影院的演出在装台的过程中,为了讲求效益和效果,擅自加装用电设备,有些线路连接松动,有的超负荷使用,这些都会出现问题。

2、违禁使用可燃气体、液体。如汽油、酒精、煤油等物质进入电影院,给电影院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3、随意性吸烟。

电影院为公共娱乐场所,均为无烟场所,绝对禁止人员在电影院吸烟。

4、演出灯具离道具、幕布太近。是很多电影院发生火灾的原因。

5、明火作业。

电影院舞台、观众席和其它演出用房可燃物多,如果在这些区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电影院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要制定消防检查制度、电影院演出的消防管理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制度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电影院演出的安全。除要做好电影院演出期间的消防管理外,还要加强电影院在装台、拆台期间的管理,在装台时就要把各种隐患拒之门外,在拆台时严禁有麻痹思想,做到有始有终。

2、加强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习。

电影院内每年组织所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电影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电影院安全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能力。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防范火灾、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通过演习提高电影院整体的防灭火能力。

定期组织人员对电影院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实验,做到日巡、月查、年检,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使之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起到最大的灭火效果,把火灾控制在初级阶段。

4、疏散通道的管理。

电影院是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集中,一场演出有几百甚至上千人,由此可想消防疏散设施的重要性,在电影院日常工作中必须要保证电影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保证各类疏散设施的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压消防疏散通道。

只有这样才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使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保证观众的安全。

在演出前,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对观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让观众了解电影院内消防的基本情况和火灾时逃生的途径,提高观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本部及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制度,认真负责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议程,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奖。

3、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动员和发动员工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认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室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部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3、负责对本部室经常性的“三查”(查电线电源有无损坏、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工作,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三)总工办、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职责

1、依照上级要求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对本项目部职工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提高职工做好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3、加强与项目部驻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项目部和监理工作场所消防安全。

(四)员工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预防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

2、自觉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或商品性质存在的火灾隐患、懂得怎样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三能”(能自觉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三查”、“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二、宣传教育规定

(一)在公司行政办公会上,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实,要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各项目监理部要根据所监项目情况,做好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使监理部员工做至“三懂”、“三会”、“三能”。

(四)对新录用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办公场所、作业区及生活区的照明、电器设备的`线路、开关、插座等严禁私自安装,需要改变或新增的,需报综合办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由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保险丝不得随意变大,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二)严禁使用电炉或电热棒。经批准使用电水壶、电炒锅的,应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三)办公场所、工作现场和生活区需要明火作业的,经批准后,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制定防护措施,做到火灭人离。

(四)禁止在车库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五)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易燃物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各项目监理部使用的液化气应到有质量保证的供应点购买、换充气。炊事员应按规定操作,不是撤离职守。

(七)因违章所发生的事故,视情况轻重、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问部门处理。

四、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一)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动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破损、失效的要及时修复、更换,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三)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定点管理,定期保养。

五、查改管理规定

(一)各部室和项目监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由部室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

(二)节假日、冬夏期间和重要时期,公司协统一组织对公司本部、名项目监理部进行防火大检查,发现火患隐情的,及是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部门应在期限内迅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公司。对整改有困难的火险隐患应在采取应急措施前提下,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对反馈的整改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将会组织“回头看”。

六、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

(一)任何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一面组织扑救,一面报警,并速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火灾发生地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抢救伤员、国家财产,积极协助查清火因和责任人。

(三)凡是发生了燃烧现象的火灾都要上报公司领导和综合办。如有瞒报、虚报或故意迟报的,要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火灾发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四)火灾发生后,要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直接责任

有和相关责任人。

七、灭火作战预案

(一)机关发生火灾的,由公司领导和综合办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指挥机构,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项目监理部所监项目发生火灾的,由项目负责人指挥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目击者,在大声呼喊的同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在场的其他人员迅速打119报警。

(三)发生火灾时,电工或其他人员迅速切断总开关电源,并派专人留守看护。

(四)发生火灾场所的大门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派人配合消防部门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五)火灾施救结束,进入查火因阶段时,要指定专人警戒火灾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项按“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公司本部及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制度,认真负责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议程,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奖。

3、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动员和发动员工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部室领导职责。

1、依照上级和公司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认真做本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室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部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3、负责对本部室经常性的“三查”(查电线电源有无损坏、查可燃物是否清除、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三关”(关门、关窗、关电源)工作,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三)总工办、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职责。

1、依照上级要求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抓好项目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对本项目部职工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提高职工做好项目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3、加强与项目部驻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项目部和监理工作场所消防安全。

(四)员工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预防火灾和火警事故的发生。

2、自觉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或商品性质存在的火灾隐患、懂得怎样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三能”(能自觉准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三查”、“三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一)在公司行政办公会上,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布置和落实,要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各项目监理部要根据所监项目情况,做好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使监理部员工做至“三懂”、“三会”、“三能”。

(四)对新录用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开展三级安全教育。

(一)办公场所、作业区及生活区的照明、电器设备的线路、开关、插座等严禁私自安装,需要改变或新增的,需报综合办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由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保险丝不得随意变大,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二)严禁使用电炉或电热棒。经批准使用电水壶、电炒锅的,应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三)办公场所、工作现场和生活区需要明火作业的,经批准后,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制定防护措施,做到火灭人离。

(四)禁止在车库和易引起火情的地方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五)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化学易燃物品,按规定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各项目监理部使用的液化气应到有质量保证的供应点购买、换充气。炊事员应按规定操作,不是撤离职守。

(七)因违章所发生的事故,视情况轻重、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问部门处理。

(一)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动用和借用。

(二)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破损、失效的要及时修复、更换,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三)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定点管理,定期保养。

(一)各部室和项目监理部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由部室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报公司。

(二)节假日、冬夏期间和重要时期,公司协统一组织对公司本部、名项目监理部进行防火大检查,发现火患隐情的,及是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被查部门应在期限内迅速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措施反馈公司。对整改有困难的火险隐患应在采取应急措施前提下,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对反馈的整改情况,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将会组织“回头看”。

(一)任何场所万一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一面组织扑救,一面报警,并速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火灾发生地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要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抢救伤员、国家财产,积极协助查清火因和责任人。

(三)凡是发生了燃烧现象的火灾都要上报公司领导和综合办。如有瞒报、虚报或故意迟报的,要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火灾发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四)火灾发生后,要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直接责任有和相关责任人。

(一)机关发生火灾的,由公司领导和综合办等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临时现场指挥机构,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项目监理部所监项目发生火灾的,由项目负责人指挥配合消防部门扑救火灾。

(二)发现火灾的第一目击者,在大声呼喊的同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在场的其他人员迅速打119报警。

(三)发生火灾时,电工或其他人员迅速切断总开关电源,并派专人留守看护。

(四)发生火灾场所的大门要有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派人配合消防部门人员开展灭火工作。

(五)火灾施救结束,进入查火因阶段时,要指定专人警戒火灾现场,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

(六)其他事项按“火灾事故报告、处置规定”执行。

(一)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六

为了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和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水平,以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切实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突发火灾危害,确保工程生产施工、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监理细则》。

第一总监办监理的合同段为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1、02两个合同段,其中01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2+115、000~k23+095、141,全长980、141m,包括一站两区间,即起点~王府井北站区间、王府井北站、王府井北站~王府井站区间,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六局集团;02合同段起讫里程为k23+095、141~k23+374、4,全长279、259m,北起王府井大街与东单三条交叉路口,向南下穿地铁一号线王府井站,止于东长安街与台基厂大街交叉口王~前区间暗挖盾构接收井,包括一座车站及区间暗挖段:王府井站(177m,pba工法)、王~前暗挖区间不含盾构施工段(102、259m),施工单位为中铁隧道集团。

1、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

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组织机构。

组长:李承国。

副组长:吴雪芬、xxxxxx。

组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2、消防组的职责及其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消防队。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第一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第二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审查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时应掌握的原则:

2)消防应急预案要有针对性,充分掌握本工程施工时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等;

3)消防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4)为了便于消防应急预案有效实施预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应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4、安全物资进场验证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消防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安全物资进行核查,核查其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等。

1、防火重点部位。

a、仓库、变压器房、设备房;

b、木材、氧气与乙炔瓶仓库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和堆存区域;

c、办公及生活区域;

d、在发生火灾时,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协助当地(水上)消防部门、等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2、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施等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和安全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一次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按防火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木工间、仓库、氧气与乙炔瓶仓库、电工间等重点防火部位,高层脚手架上焊接等作业活动、氧气和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资的贮存、运输、标识、防护、配置的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每周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作区的施工前期围挡、场地、道路、消防设施准备,按规划堆放物料,有专人负责场地清理、道路维护保洁、设置安全标志,开展安全宣传,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班后的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

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标准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具备卫生、安全、健康、文明的有关条件,杜绝火灾等恶劣事故发生。

1、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1)要求施工现场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设施由保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3)要求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4)要求施工现场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局图。

(5)要求施工现场警报装置、电话、对讲机等联络设备确保开启,使用畅通。

(6)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确保24小时值勤。

(7)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部位进行自查。

(8)要求施工现场安全人员按规定对进出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严格盘问检查。

2、现场安全检查的类型及要求。

(1)安全检查的类型主要包括:

a、定期安全检查。

b、驻地负责人定期组织驻地监理和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作好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并将检查、复查情况报总监办。

b、经常性安全检查。

a、总监办总监和安全工程师不定期到驻地办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通知驻地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b、驻地安全监理员对所负责标段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c、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直接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查。

c、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总监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或责成施工单位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如:夏季防火;法定“五一”、“十一”“春节”重大节假日前等检查。

d、专项安全检查。

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结合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施工部位、不同施工工艺和工程的重点、难点,组织施工单位或责成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驻地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备查。

e、综合性安全检查。

总监办组织对两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通知驻地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总监办备查。

f、配合本公司以及其他上级单位的安全检查。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a、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b、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c、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6)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2)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运用各种工具、手段,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明确防火灭火在施工现场的重要意义。

2、积极采取外培和内培的办法,加强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3、除昼夜巡查外,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检查。

4、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七

一、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农贸市场内各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二、农贸市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区、分工负责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五、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严禁将危险品带入本市场。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学习消防“四个能力”。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过道、楼梯、安全出口)要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得擅自封闭安全出口, 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设施设备,凡因个人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十、监督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设施停水、停电原则上不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客户加强防范。

十二、市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发现火灾后按程序进行处理,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十四、市场管理部门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五、严禁经营和未经批准而私自贮存烟花炮竹、炸药、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八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善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九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管理制度。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防火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院部、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 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九条 办公楼、教学综合楼(含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络中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场所的防火。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停止使用。

(一)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明显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

(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

(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查与记录,并与校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

(六)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不得在办公楼随意留宿。

(八)各办公室、实验室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第十条 校园防火

(一)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严禁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

(二)校园内临时动用明火,须经保卫处检查同意,方可动火,并有专人负责。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 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 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 举办大型集会、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 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的操作规范的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明显处上墙告示。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 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一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市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市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规定》 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组织领导

第四条丰乐市场是广州市黄埔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全市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丰乐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市场场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处是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计划和协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市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部门根据需要配备一名兼职消防人员,确定本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

第六条各部门要按照《 规定》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按照《 规定》确定的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在管理范围内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要根据消防法规和丰乐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发火灾的能力。

第九条要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对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处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

第十条管理处是丰乐市场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要认真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线路的安装由总务科委托水电班按规范进行。

第三节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一条按照《规定》要求,市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下属部门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各重点要害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严格管理,并按照要求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按照防火巡查要求,安排消防专管员对本部门辖区内的重点要害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有防火管理人员或消防专管员随时进行巡查,营业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对存在的火险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按火险隐患整改的程序进行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

管理处要及时掌握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加大对火险隐患的查处力度。

市场对难以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险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上岗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要按照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根据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第十七条每年11月上旬举行一次“11 . 9 ”消防月活动,学习、宣传消防法规、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八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各部门要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堵塞、占用楼道、楼梯及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管理处对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器材等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测试、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严禁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起火单位或个人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发生的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消防、管理处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第四节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丰乐市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三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

三、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景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经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景。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异常紧急情景,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景,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景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景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坚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物业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寻呼机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全体消防监控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职责感,为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贡献。

1.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交班者相应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2.交班者应将设备运行情景及故障火警处理情景、资料工具数目、领导指示、待办事宜等,准确记录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说明交代。

3.接班者与交班者应共同查看各种设备有无损坏及运行情景,交换对火警处理意见,弄清领导指示和未尽事宜的续办资料,点清交接物品。

4.当交接班遇有紧急情景发生时,或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员主持下,接班人员协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处理得出结论,或上级主管作出决定后,交接班方可进行。涉及设备失灵,处警失误等情景,必须当即报告有关领导裁定职责。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应坚守岗位。如接班人因故无法到岗工作,交班人应报告主管领导给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须清扫室内卫生,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无故未清扫室内卫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扫完毕。

7.禁止交班给有病、情绪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员,并立即将此情景报告上级主管。

8.交接班双方须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资料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职责。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职责制。

六、新建、扩建、临建工程报批制度。

1.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消防设计和安全施工负责,并对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实施现场监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须按规定报请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门按国家《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落实,设计单位的设计须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公司内临建工程由改建或维修部门按规定报批,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1.公司各部门的各种电器的安装、增减、拆修、检修、更新均由专业电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非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拆改、增加用电设备、器具。

3.禁止员工和客户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熨斗等电加热用具。

八、消防器材、设备维护、检修更新制度。

1.各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及消防设施等,由各岗位负责维护保养,坚持完好、整洁,并列入交接资料之一。

2.灭火器材检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室内外消防栓检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室外消防栓维护保养和冬季保温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由所在岗位维护保养,由工程管理部维修。

5.各种灭火设备、器具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压盖、围占,如违反或丢损,追究违者的职责。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资料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一样季节应有重点。

3.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公司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十、隐患整改制度。

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能够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十一、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使用规定。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出现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负。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职责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经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十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对其进行防火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经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职责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到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经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都要带头进取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资料: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景。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职责事故,确定职责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责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1.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由公司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奖励。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规定的部门、班组、个人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职责。

1.总则。

总结。

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团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团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和岗位防火职责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团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必须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职责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景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经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安全管理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供给假情景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景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善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景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本事。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情景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景,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景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进取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职责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一样的处理,除已到达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职责的事故职责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景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景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供给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进取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职责人可视情景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总则。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人员进取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景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景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职责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坚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资料包括:

1.用火,2.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景;

7.灭火器材配置情景;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景,根据情景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景。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景。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资料。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职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为消防安全供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我的职责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学校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景,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景;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景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景。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

教学。

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本事和自救本事。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坚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坚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坚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坚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坚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坚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景,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1、目的xxxx店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xx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xxx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xxx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营一齐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4、1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坚持畅通。4)根据店内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景,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走道和出口,必须坚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吸烟需到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坚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贴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掉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消防安全设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职责制考核。每月对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

4、13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景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人员给予奖励。

4、14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景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一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到达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本事。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贴合本单位实际情景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景,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景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进取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四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中医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负责人是网络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网络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指派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

二、网络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实是关系到校园网设备和机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机房管理人员和机房工作人员不可粗心大意。

三、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全体教工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处理能力。

四、定期对消防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更换过期和损坏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在未发生火警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遮挡消火栓。

六、主机房内及主要防范区域内严禁吸烟,因吸烟引起火灾,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七、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过设计负荷,不得使用电炉。

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主机房及主要防范区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九、应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

十、应熟悉发生一般火情处理方案和发生大火的应急处理方案,掌握消防设备性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结合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记录每天的安全状况。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六

为确保市政府机关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六、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配合消防监督部门查明情况,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七

(2)自动喷淋灭火装置;。

(3)防盗门链;。

(4)房门窥镜孔;。

(5)安全通道;。

(6)防火通道;。

(7)紧急疏散图;。

(9)报警装置;。

(10)防火标志;。

(11)楼道监控装置。

2、安全操作。

(1)客房部员工熟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2)客房部员工掌握安全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4)电器设备安全;。

(5)登高作业要有人扶梯;。

(6)无明火作业;。

3、安全防范。

(1)服务中掌握会客动态,禁止无关人员进人楼层;。

(2)遇陌生人时主动问好、询问、避免发生意外,不轻易为客人开门;。

(4)发现客人携带武器、凶器和炸药、爆竹等易燃物品,及时报告上级;。

(5)遇有残疾人士住宿,随时注意客人动向,保证其安全;。

(6)员工查房,发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及时报告上级。

4、钥匙管理。

(1)客人钥匙忘记在客房内或丢失请求开门时,请客人到前台办理;。

(2)服务员清扫房间,坚持开一间做一间,不可同时开几间;。

(3)服务员保管好自己的钥匙。

(1)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消防中心,尽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盗窃事故,主管要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

(3)发现自然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要进行处理。

监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18篇)篇十八

一、学校总务处应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并落实专项经费配备配齐各种消防设施。

二、各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本班教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严格禁止学生在教室内点明火、点蜡烛、使用电炉等用电器,严格禁止学生破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及处理,并向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三、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在教学时间段内,应对教学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各班主任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

五、教室内开展易引起火灾的教学实验、使用电器设备的各课任老师应在课前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有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学过程中各课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紧急事故预案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六、总务部门应定期做好各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技术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或停用该教室,启用备用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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