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冲突,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的凝聚力。大家可以通过对下面的规章制度样例进行分析和比较,找出适合自己组织的最佳实践。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一
1、设计院因结构设计不合理或图纸出现差错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修改,需经学院认可,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加盖设计院公章才生效。
2、学院因建筑增加或调整使用功能需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事先与设计院、施工单位磋商,出具设计变更(若引起工程结构受力情况变化,必须经设计院出变更设计施工图);特殊情况学院可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先发变更联系单(联系单需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才生效,涉及到装饰效果的变更施工必须经学院分管院领导确认批准后才生效),但应及时补办经设计院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备查。
3、施工单位无权擅自改变设计,对原设计图纸中施工确有困难的部分,设计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设计错误,需要请设计院修改设计的,施工单位应向学院现场负责人提出书面建议或要求,由学院负责与设计院协调解决。若由于施工条件变动,材料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等原因,必须对设计图纸作某些修改时,应事先征得设计院、学院同意,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经设计院签证认可。
所有变更原则上必须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单,任何口头指令或电话联系后都要补办学院或设计院正式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
1、院方因使用功能调整而发生的变更操作程序:学院发出书面变更要求,通知书交现场,现场工程师会同设计院进行变更设计,并出具变更设计文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签收,秘书组(资料员)登记备案,现场工程师督促实施。
2、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员必须在每道工序实施前完成审图,并提出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为解决施工难题或设计图纸错误等发生的结构设计变更,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工序实施前,严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损失,具体变更程序:现场工程师通知设计院会同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图纸会审,设计院出具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审计单位签收,秘书组(资料员)登记备案。
1、对于任何设计变更文件,现场代表应从施工工艺、材料、造价等角度对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评审。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供其参考。
2、将设计变更文件发给监理单位时,要同时作好交底工作,并随时指导施工。
3、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设计变更文件后,应及时在有关的施工图纸上作好相应的标记,注明变更大概内容、变更时间、变更出处。
(一)、工程签证流程。
签证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隐蔽工程,必须由现场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会同审计人员,对所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实测、核准工程量及施工方法,并备案会签,报现场组组长审批,秘书组归档备案。
(二)、工程签证。
1、工程签证应与工程验收同步,签证期限不能超过一周,特别是隐蔽工程签证,逾期不予补签。
2、为使工作有序及有利于结算等,每月月底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的校核;经院方、施工方、监理、审计单位校核签字后的签证单,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后移交秘书组保管,并填写《设计变更文件移交清单》和《签证单移交清单》,为方便查对,清单需一式两份并需学院审计负责人及审计单位人员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3、签证单需四方(施工方、监理方、审计方以及院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4、所有签证必须附发生签证的原始工作联系单以及签证部位简图。
5、凡涉及工程造价认定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员及现场组组长均无权决定,特殊情况必须有院领导授权。
6、所有现场签证仅对所发生的变更工程量给予认定,对现场签认的造价仅供工程审计参考使用。
7、隐蔽工程需在隐蔽前请监理、审计人员以及现场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审核后备案会签。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二
确保当业主发出的变更签证及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指示、意见通知,承建商能及时进行修改落实,反映到现场施工过程中。确保发生的各类变更和签证能得到识别及保持归档,且能及时反映到相应的文件、协议或合同、工程造价修改。理清设计变更签证流程,保证承建商能及时进行变更签证单结算和支付。
适用于本项目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保养全过程。
设计通知:指有设计单位或业主工程师直接发出的,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包含承建商和监理单位提出的优化和变更(需经业主审核认可后),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发出,需经设计代表、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三方签字有效。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是指业主工程师发出的新增加工程内容或其他涉及到费用变更的指令。
工程联系单:是指业主工程师发出的对工程现场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不涉及到费用的变更。
书面原则:现场所有的变更和修改,均必须有业主书面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如遇特殊、紧急事项业主工程师可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口头指令承建商施工,但必须在3日内补发书面指令给承建商。没有书面指令,承建商不得申报变更签证和费用。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单对应一份工程签证单,一份工程量计算书,且对应工程合同中相适应的相关条款。
时效性、多级审核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设计变更单》下发至承包商,承包商完成变更任务后在7天内需通知业主代表和监理现场确认(以自监理和业主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并在15个自然日内编写签证结算书一式四份并后付相应变更依据(变更依据为设计通知、工程指令单复印件)报监理单位审核,签证结算书应经承包商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经主管工程师、总监审核确认并加公章后交代建公司审核后报发包人项目部核定。
月结原则:每月25日施工单位提交截止本月已审核完成的审批单,连同工程月进度款一起申报。如当月没有申报,可在下月工程进度款中申报,再次超过此时效,变更签证单不予认可。变更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文件(含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单或工程指令单、审核完成的签证单、审核完成后签证单的预算书),份数同工程进度款申报表一致,并加盖公章。
独立准确原则:在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签证单的审批意见,要求监理工程师签署独立、准确意见,有独立计算式,严禁签署情况属实、属实、请甲方审批等模糊意见。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代建公司规定和下发的标准表格。
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三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https:///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四
1、发包方工程部为工程变更主办部门,各相关部门会签,报有关领导审批。
2、内容。
2.1.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工程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a)建筑面积、层数的增加与减少;
b)建筑标准、功能、构造、标高的改变;
c)由于设计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单位要求形成工程结构的改变;
d)基础做法(包括构造、截面、材料)的改变;
f)使用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种类、规格、型号)的改变;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变;
h)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变更或相关项目的变更;
i)其他设计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变更。
2.1.2凡属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工程变更。
a)因设计不完整或差误,按《图纸审查会审意见书》补充的图纸与说明;
b)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
d)虽改变施工工艺、方法,但未改变设计。
3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3.1建设规模、外形、外装饰变更的程序与要求。
当发生建设规模(包括层数、面积)变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构造、外墙窗面积)变更,外装饰(包括装饰物、花饰、线条、装饰材料、色彩)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3.1.1经本公司审理后办理申报文件。
该类变更的主办部门,当需变更时,应由编制申报文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申报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址、变更内容、变更理由、所需资金额度,经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部、计资部审理并会签后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形成公司申请报告。
3.1.2公司将变更申请报告报原批准单位呈批。
3.1.3变更获准后,本公司及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
3.1.4形成变更图后,公司应分别将变更图纸、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和发包方工程部,变更文件应向材料设备部、计资部传阅周知,由发包方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4功能、设备、建筑物内部墙体变更程序与要求。
a)当发生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煤气设备变更,内墙分割开间、进深、内墙装饰材料变更,应由主办部门编制变更文件,经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会审会签后,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b)发包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通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发包方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由工程部组织变更实施。
5、由于设计原因而发生的重大结构(方案或形式)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提出,报发包人项目总经理批准再作变更设计,同时通知工程部、材料设备室部、成本部、计资部,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6、一般小规模的构造性变更,不涉及建筑外形、变更总价在五千元以内的,由工程部主办,报公司分管领导后即可组织实施。但应通报计资部、材料设备室、成本部。
7、对因地基深浅变化和基土强度原因形成的基础做法变更,应由发包方工程部随基础工程验收办理竣工图和工程追加减手续,可不办理申报手续。
8、对3.1、4、5条范围的变更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未获准时,一律不准实施变更。
9、由于设计不合理或失误形成的设计变更,不能支付变更设计费。
10、所有设计变更均以批准文件或变更为准,口头通知无效。
11、设计变更获准后,成本部按批准规、范围、标准、做法编制调整预算,在工程决算时办理追加减。计划、统计人员办理计划调整和实际量。
12、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应作为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统一归档。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五
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条、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第四条、设计变更一般经现场专业工程师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据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需报主管校领导阅批后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立即下发变更通知单,事后必须在七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五条、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要通过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据原始凭证,其余签证均属无效签证。费用超过一万元的签证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超过七天。
第六条、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以下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六
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验证与确认,保证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2、适用范围。
3、术语和定义。
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或设计部对设计成果进行的修改。
4、职责(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4.1设计部。
4.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变更进行设计技术论证;。
4.1.3负责设计修改和设计单位的联系管理;。
4.1.4填写设计变更单下发项目经理部同时送现场销售备案;。
4.3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变更成本测算;。
4.3.2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审定单项大于2万元的变更;。
4.4公司管理层:负责审定单项金额大于5万元的变更。
5、程序。
5.1.1设计缺陷或设计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
5.1.2客户需求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来自营销、业主、物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的`变更设计。
5.1.3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错误、材料/设备变更、施工现场条件误差、施工工艺技术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5.2.1事先变更原则:不管是设计缺陷与错误、客户需求,还是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尽量在需要变更的部分施工之前进行变更,避免返工、浪费成本和影响工期。
5.2.2先算后做原则:对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测算成本,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5.2.3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必须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或少做”。
5.3设计变更流程(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5.3.1设计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或接受其它部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
5.3.2设计部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技术论证,做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如可行,由现场成本组进行成本测算;测算结果在2-5万元的变更,需成本管理部经理审定,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单》,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
5.3.3测算结果大于5万元的变更,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管理层不批准的则不通过。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审批过程结束。
5.3.4设计部发《设计变更单》或将变更要求提供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单。
5.3.5设计单位发出的图纸或变更单,统一由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单》发给项目经理部执行。
5.3.6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执行,完成后给予确认。
6、支持性文件。
7、记录。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七
完善工程项目施工、加强部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反馈甲方信息。
城市负责人负责核实工程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备配置报价清单。
施工技术组负责审核工程量设备配置清单及所能达到的要求。
规划设计组负责审核设计变更配置报价。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施工技术组规划设计组部门经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工程项目进场后,现场项目助理或施工负责人在熟悉和审查《施工细化方案》及施工图纸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为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设备数量填写《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5.2城市负责人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核实《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5.3施工技术组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后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清单、线材使用数量、变更后所能达到的功能要求。
5.4规划设计组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合同进行对设备报价、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5.5部门经理审批后发规划设计,抄送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施工技术组及物资计划管理员,以上人员在审批物资时需严格参照合同,如与合同不符时,则在《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批准物资申请。
5.6现场施工负责人需及时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变更与甲方办理签证或反馈信息,报规划组及本部存档。
5.7《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由部门财务负责保存,作为工程结算跟进应收款的依据。
6、相关表格。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八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1、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备、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和管理。以避免由于变更造成的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写出变更申请报告,明确说明变更的内容、方法和范围。
3、对变更内容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4、变更申请报告应逐级上报并得到批准,形成受控文件。
5、变更实施过程应由实施部门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要严格控制,严禁超越审批的'范围。
6、变更实施后申请变更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考查验收,确保达到变更计划的要求。
1、严禁在厂生产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bp机、手机)。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在生产区域内违章动火。
3、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域。
4、严禁未经批准而未戴防火罩的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域。
5、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废液、气等化学危险品。
6、严禁在各个生产区域内用铁质金属工具敲打物质(设备)及地面。
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具及设备。
8、严禁损坏生产区域内的防火防爆气体检测设施。
9、严禁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10、严格防雷、静电接地系统的管理措施;
11、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
12、做好电力设施的保养工作并定期巡查。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九
为加强各类变更的管理,降低和控制变更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审查工艺条件(还包括材料、材质、压力等级)和工艺规程的变更、申请(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工艺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并采取管理措施,达到审查及时、准确,了解分析生产技术的数据和状态,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负责分管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动力设备)及其附属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生产科负责各类仪表计量器具及其附属设施变更申请的批复(包括生产设施的`新建)组织设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进行风险评价和采取管理措施,确保设备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仪表和计量器具变更后的安全运行。
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各级人员变更的管理(包括新进人员),组织人员的各类培训和人才储备,确保人员安置的到位和适宜,杜绝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禁忌作业。
4.1各类变更要遵循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合理性的原则,变更内容要有相关论证证据,杜绝随意变更。
4.2在变更发生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或科室批准后(或由主管科室直接提出),报分管副总审批。
4.3有变更时,要依据实际情况,由主管科室部署“变更通知单”、“人员变动通知单”或聘文。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变更通知单”要有变更人及批准人签字。
4.4发生变更后,各主管部门组织变更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确保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保证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变更后的安全运行,必要时,重大危险造成较大以上风险的变更时要制定评检的方案。
4.5各主管研究后加强变更后的管理,必须建立变更台帐,对变更及时记录,组织对变更后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检和查证,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组织各生产职能科室参加。
5.1发生变更后涉及到受控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建议人或建议部门草写《文件更改通知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重要技术文件),还应用有必要的依据资料。
5.2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该文件审批部门或领导进行。
5.3文件更改批准时,由对口部门文件管理员向受控文件持有部门(人)发放文件变更通知,文件持有人或使用单位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发放记录实施更改。对于一个单位有多份相同受控文件时,可以对该单位只发放一份文件变更通知单,但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所有受控文件均得到更改。
5.4当同一份有多处更改时,可以采用模真方式更改,由文件对口管理部门更改。文件持有人负责将原文件进行销毁进行登记,并填写更改记录。
5.5各类文件变更及时准确,要确保变更后文件的有效性。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十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生产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生产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冶金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冶金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安全生产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十一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者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1、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备、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者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操纵与管理。以避免由于变更造成的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写出变更申请报告,明确说明变更的内容、方法与范围。
3、对变更内容务必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操纵防范措施。
4、变更申请报告应逐级上报并得到批准,形成受控文件。
5、变更实施过程应由实施部门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要严格操纵,严禁超越审批的范围。
6、变更实施后申请变更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考查验收,确保达到变更计划的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十二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变更管理的职责、变更范围、工作程序、质量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
2.1工程部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变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2财务部参与项目变更的方案论证,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变更的造价稽核。负责项目的变更erp维护工作。
2.3设计单位是项目变更的技术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主要工艺技术设计变更审定。
2.4综合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防雷和节能变更方案的论证。
2.5项目组是项目变更的实施单位,负责变更的提出、申报,以及批复后的实施。
3.1一般变更:
——设备及材料的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没有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不改变工艺技术要求且在单项批复预算内的;
——项目实施进度超出批复要求的。
3.2重大变更。
——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安装方式等发生变化,超出原设计工艺技术要求的;
——设备、材料及工程量的数量发生变化,超出单项批复预算但未超出项目总批复预算的;
——因实施方案漏项,或新增加的超出原设计工艺包内容的;
——特种设备实施内容发生变化的。
3.3技术方案变更。
——改变批复方案工艺包内容的;
——关键设备主体技术指标、工艺控制参数进行变更的;
——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
4.1项目发生变更前,由项目组提出变更申请(附表一),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利益、变更成本、变更带来的影响以及变更实施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4.2按以下流程进行变更审批:
——对于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提出,经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
——特种设备发生变更,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4.3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项目组应按计划进行实施,并确保变更内容的实施质量及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5.1项目组必须及时收集项目变更相关资料,项目竣工后一并整理归档。
5.2变更资料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确保真实、齐全。
工程变更管理管理制度(实用13篇)篇十三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报警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风险辨识和控制。
一、职责。
1技术员负责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报警等变更实施管理。
2办公室负责对管理制度等文件变更实施管理。
3其它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有关变更的管理。
二、程序。
1变更管理要求。
(1)明确变更资料;
(2)规定实施变更的程序;
(3)对由于变更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5)将变更的资料,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1)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原料介质变更;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工艺设备的改善和变更;
操作规程的变更;
工艺参数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汽、气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安全设施的变更;
更换与原设备不一样的设备配件;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人员的变更;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管理职责的变更;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1)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变更按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和贴合性评价、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2)其它变更按以下变更程序执行:。
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变更实施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变更审批。变更实施表应逐级签署意见,并经主管领导审批,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及对变更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控制措施。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严格按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后,变更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应将变更状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
(3)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应满足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4)变更完成后,实施变更部门将变更实施表复印一份交安全处备案。
三、引用标准。
文件控制程序。
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获取及贴合性评价管理程序。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