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利益,以实现共赢和可持续发展。规章制度的完善和修订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组织发展的需求和社会变革的趋势。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一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活可靠,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要对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或维修,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转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维护及操作要领,并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各类电气及保护装置,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四、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必须达到齐全、有效、灵活、可靠。
五、上岗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严禁甩保护使用电气设备。
六、严格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安全设备、设施及器材。
七、维修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二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三
一、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特点,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险程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组织、指导生物安全工作,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对临床试验工作进行生物安全危害评估、生物安全审查及核准。
七、查处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事件,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检查。
八、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九、指导、监督各部门安全员工作。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四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属权范围内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劳动部1962年4月26日颁布)。
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版。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且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4.1安监部是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与考核,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验。
4.2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参与起重机械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购置、大修、改造、检验、停用、起用、报废的调研论证、资质审查、项目制订、协调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4.3设备管理部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
5.1总则:
5.1.1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5.1.2本标准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
5.1.3本标准由安监部和设备管理部共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以确保本标准的实施。
5.2购置。
5.2.1购置起重机械必须在安全监察机构鉴定认可的专业制造厂家中选购。
5.2.2进口的起重机械必须持商检合格证。
5.3安装、检修。
5.3.1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检修的单位,必须经安监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与其签订、安装检修合同。
5.3.2安装、检修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5.3.2.1有三年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的资历。
5.3.2.2有熟悉各类起重机械结构、安装工艺及验收规范的工程技术人员。
5.3.2.3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安装、大修、改造起重机械的质保体系、通用施工工艺、安装质量的评定标准,并有相应的检测设备。
5.3.2.4起重工、行车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5.3.3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5.3.4安装、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安装、检修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安监部向有资质的安全监察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
5.3.5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安装、检修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一式两份移交给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公司资料室和设备管理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4安全检验。
5.4.1起重机械每年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全检验:
5.4.2.1新安装、大修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
5.4.2.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5.4.2.3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受到损坏的起重机械;
5.4.2.4安全检验前,安监部向市技术监督局报送下列技术文件:
a)起重机械质量合格证书(应有详细的性能资料);
b)起重机械、电气部分及有关技术图纸资料;
c)安装记录、调试记录报告;
d)安装单位的检验报告。
5.4.3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由市技术监督局发给《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4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验,使用部门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安监部提出书面申请。
5.5使用与管理。
5.5.1起重机械必须检验合格。
5.5.2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工、指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5.3使用起重机械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5.5.3.1司机守则;
5.5.3.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5.5.3.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5.5.3.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5.5.4设备管理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5.5.4.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5.5.4.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5.5.4.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5.5.4.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5.4.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5.5.4.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5.5.5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由维护单位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日检查:
5.5.5.1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5.5.2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a)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b)吊钩、吊具有无损伤;
c)钢丝绳、轨道、滑轮、吊链等有无损伤;
d)配电线路、集成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e)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f)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是否正常。
5.5.5.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全性能等;
c)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5.5.6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5.7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构件发生严重腐蚀、裂纹、塑性变形超过极限,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及时申请报废;设备的主体构件丧失整体稳定性时,也应申请报废。起重机械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办理审批及注销手续,报相关部门备案。
5.5.8安监部在设备管理部的配合下,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等必要的规章制度。
5.5.9设备管理部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建立设备档案,日常使用、保养、检修和试验记录等。
5.5.10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执行。
6.1本标准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xxx——xxx元。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五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洗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1)所属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查。
(2)由厂部组织制定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3)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
(4)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5)配备必需的救护装置及防护装置。
(6)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1)厂部每半年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责令所在车间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4)岗位工每隔三小时对所在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5)班组对所在区域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6)安监员对分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7)值班领导在值班期必须检查本厂的重大危险源。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七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20xx年9月。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八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九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有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
一、厂每月应对全厂员工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现的不安全、不放心人物与安全意识强、经验丰富的班组长或老员工结成对子,实行帮教管理。
二、双方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各设备操作规程和《洗煤厂安全规程》,保证按章作业。
三、安全意识强的对不安全人员要认真教、耐心帮、团结协作、互保安全。
四、不安全人要虚心向对方学习其好思想、好经验、好作风,认真听取指教,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做到按章作业,不出事故。双方都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完成任务,保证安全。
五、厂每月底对帮教对象进行考察,帮教期间出现“三违“或事故,帮教双方一同处罚。
六、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要与安全负责人认真配合,把好安全关,严格按章作业,做到互保联保,实现安全生产。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
1、煤仓清理由当班皮带司机负责;漏斗、振动筛清理由当班当班班长制定负责人;每班必须派专人负责看护。
2、发生煤仓、漏斗、振动筛等堵塞情况时,必须首先停止振动筛及仓前设备,然后进行处理。停电10分钟以上,必须通知值班机电工,由电工负责停止相应电源,并挂好停电牌。清理过程中应不少于2人,一人监护一人作业。该作业地点上方不得有其他作业工程同时作业。操作完毕,由监护人负责撤离人员后通知电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3、清理筛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上进行,筛面严重堵塞时,必须按第二条停电后处理。
4、该项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仓内作业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5、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作业时吸烟。
6、当班班长必须安排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因为安排失误,扣除当班班长xx元。
7、机电值班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因拖延事故处理的,或不按规程停送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xx元以上处罚。
8、因操作不当或不按规程作业或不戴防护用具作业而造成个人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轻伤者给予责任人扣罚xx元,监护人、当班班长各罚xx元,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重伤者给予责任人罚款xx元并开除,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并撤职、对厂长罚款xx元。
9、发现酒后作业,应停止其参与作业,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酒后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相关规定不予报工伤,按自伤处理。作业时吸烟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吸烟造成起火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罚款xx元或按照损失进行赔偿并开除。
1、各皮带机应设置跨越过桥,不能跨越的皮带机应设警告标志,注明“禁止通行”。
2、任何工种、管理人员跨越皮带时,必须走人行桥,不得跳越运行中的.皮带。
3、处理皮带上方的设备、装置(振动筛、脱水筛等)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其中1人监护、1人作业,并佩戴安全帽。
4、当日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对有跨越作业工程全面了解,并在班前会上强调好安全注意事项。
1、机电维修工必须及时对有人经过的皮带机尾、电动机靠背轮、皮带轮加设并维护好防护罩,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处理。
2、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和损坏防护装置。
3、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先停电后施工。
4、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时间超过0.5小时必须由技术员编写施工措施,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必须学好措施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指定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5、非机电作业人员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距离不得小于0.5米;不得在转动部位一侧作业,必要时必须停电处理。
6、所有在转动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工作服,不得敞怀作业。
7、相关责任及处罚规定参照《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机电工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一
二、机电维修工在参加检修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操作。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连带扣班长xx元。
三、检查电气设备时要严格停、送电制度,必须挂牌操作,严格按照停电、检电、放电顺序进行,无误后方可进行送电,同时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进行送电。
四、电气焊作业时,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气焊按氧、炔间隔不少于10米,电气焊现场有灭火器、水桶等防火器材,停止作业后监护不少于1小时,2小时后由安全及施工负责人再行检查一遍,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3小时以上的检修及电气焊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传达落实,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否则不准上岗。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站到绝缘台上,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紧急情况时可一人操作)。
七、机电值班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原则上不少于2人)。对各地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对以上条款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进行处理。
九、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由厂长主持,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管生产、技术的副厂长要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厂部做好下周安全管理重点安排,同时兑现和公布上周安全方面奖罚情况。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二
为规范全厂停送电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程序,杜绝误停、误送、错停、错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使全厂供配电管理提高一个深层次水平,结合五虎山洗煤厂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全厂所属各生产单位
3职责
3.1 成立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
3.2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负责全厂各类停送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计划、审核和监督停送电工作,编制高压停送电计划以及方案和措施,办理或配合办理高压停送电作业票。
3.4各生产车间机电管理人员负责配合五虎山洗煤厂生产技术部做好高低压停送电的作业相关程序的管理,负责组织车间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抢修及突发事故处理的低压系统的停送电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机电维修人员按照停送电规程规范操作。
4停送电管理制度及执行程序
(一) 停送电工作要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
(二) 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以及用电设备的安装、检修等相关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三)停送电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我厂各个生产车间配电系统分布比较分散,各车间管辖范围内电气系统由各车间独立控制。为此,我厂进行了如下停送电工作划分。
1. 设备安装、维修以及电气进行检修需要将厂级6kv高压主线路进行停电作业时,因停电影响涉及到多个车间生产,必须由厂调度室与35kv变电所进行联系,并由厂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变电所第一种电气工作票。
2. 各车间对自己所属低压系统进行检修时,需要对车间内高压柜进行停电,而不需要将厂6kv高压主线路停电且不涉及其它车间工作运行时,由车间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工作票,并开具倒闸操作票。
3. 车间对低压电气系统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以及对用电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时,由车间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作业票。
(四)高压电气操作、低压柜内电气操作、电气设备检修、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和非电气工作人员(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在电气场所工作时,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五) 停送电工作票具体填写内容要按照《两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填写。所有涉及到电气系统检修的停电工作必须开具相应的电气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由开具此次停送电票据的同一人员填写。
(六) 高压停送电工作以及在低压配电室带电体附近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穿戴好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台或绝缘垫上。
(七) 高压电气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电气倒闸操作顺序要求进行操作。每操作完毕一项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正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八) 倒闸操作完毕必须检查应使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查看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九) 在停电工作时,要确保所有相关的部位均断开,防止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联络柜和互感器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十) 停电检修时必须履行验电,验电时必须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匹配的的接触式验电器在断开出线端一侧验电,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十一) 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母排停电检修时,验电确认无电后,应挂接三相短路式接地线。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十二) 停送电必须遵循“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必须在操作手柄位置或柜体明显位置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可设临时防护栏等安全措施。
(十三) 禁止越级停电,严禁扩大停电范围,严禁电话预约停送电。
(十四) 使用高压绝缘钳夹进行户外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镜,雷雨天气禁止户外操作。
(十五) 两个及两个以上车间共用同一条线路时,停电工作必须应由厂调度室提前向各车间协调联系,征得各方同意回复后方可履行停电手续。
(十六)设备检修停电时,在配电室空开进行停电、挂牌,并做停电记录。检修人员必须关断现场电控箱控制回路的闭锁开关。
(十七) 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检修人员在停送电记录本上填写送电申请。送电人员送电后必须签字注明送电时间。车间所有送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车间集控进行汇报。
(十八) 送电前应查看现场是否已将短接线拆除,是否一切情况正常。操作完毕后核实是否接触完好,是否供电正常, 送电后取掉 “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十九)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进行停送电作业操作。
(二十)对于突发停电工作可不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当发生下列特殊状况时,应立即由配电人员进行紧急停电处理。
1. 用电设备发生火灾情况。
2. 人员发生触电等事故时。
3. 其他非正常生产紧急情况需要进行停电时。停电后必须做好停电记录,并按要求进行送电。
第四条 管理监督与考核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停送电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将对车间下达整改单,在车间安全考核中给予处罚。
如因违章停送电作业而造成生产延误、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时,根据机电事故追查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5相关文件
*《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停送电记录》
7附件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三
为了加强洗煤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各种设备损坏和流失,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设备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厂所有设备,要分工管理,搞好设备保养。
二、要负责全厂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以及超前防范。
三、严格按设备标准认真负责检修好每一台机械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四、要每天对设备的地级螺丝进行紧固,清理外观卫生,每年进行防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设备运转好、卫生清洁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问、勤看、勤检查〉。三懂四会〈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六、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七、对设备每半年进行大修一次,每三个月进行小修一次,对转动部位要进行不定时间注油。
八、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五章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七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八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五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耐用品: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低值易耗品。
偿。
7.4.1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人为的损坏。
8.办公设备的报废。
11.1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六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选煤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技术员、各班班长
1、生产车间的各生产岗位、机电设备、皮带运输、防汛防火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2、技术管理、设备检修等方面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1、由矿职能部门或上级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2、本单位、班组自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1、凡上级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纳入安全管理重点,由厂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属单位自行查出的问题,若治理难度较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现场或限期整改的要跟踪复查,限期内不整改的或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治理。
3、发现隐患隐瞒不报又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强行生产或施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隐患排查与治理,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应做好相应记录,负责人签字。
“三违”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为认真吸取“三违”和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完善“三违”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制度。
一、厂建立“三违”和事故档案,坚持每周一统计一分析,查明“三违”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三违”者和事故主要责任者,采取停职培训、检查反思和加倍处罚等措施。
二、发生事故后要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要及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打事故报告。对隐瞒事故真相、隐瞒事故不报或故意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为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第一”意识,减少“三违”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现制定“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个人出现一般“三违”,对责任人扣罚xx元。周末参加矿组织的“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并承担有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二、作业人员出现“严重三违”,对责任人除扣罚xx元外,必须参加厂组织的规程学习和安全培训。个人当月出现 两次“一般三违”按“严重三违”论处。
三、各班组,当月“三违”超标或出现集体“三违”的,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对当班班长同等或加倍处罚。
四、因“三违”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责任人xx元处罚,同时追究跟班领导及班组长的责任。
五、对违章作业行为严格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每周日由技术人员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高遵章作业的自觉性。
最新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七
第1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 负责公司领导办公室及茶社内外的卫生,保持物品摆放条理整洁,注重个人仪表,讲究个人卫生。
第3条 负责茶社前石亭和走廊及荣誉室的卫生,每天擦拭,保持清洁。建立健全各种物品的登记簿,做好详细出入库记录,定期和办公室主管对帐。
第4条 收到物品要注明来源方式和数量,经办人要签字,送出的贵重物品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第5条 定时清理冰箱,查看物品的保质、保鲜期,防止物品变质损坏。
第6条 负责办公楼十楼招待所的卫生和管理,保持随时可安排客人住宿。
第7条 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和内部联络协调工作。
第8条 保守企业秘密,做好保密工作。
第9条 做好双休日及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第10条 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3、衣着不端庄大方,不注重个人形象,罚款50元;
8、泄露企业秘密,从重处罚,严重者开除矿籍,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