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纸韵

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维护组织的稳定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一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实现公司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取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将风险分为: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五大类。

第四条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三级风险责任体系:

(1)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负责重大风险决策和制度发布。

(2)风险专职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科,负责具体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3)风险执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应设置兼职风险员,开展日常风险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建议及时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反馈。

第五条公司成立全面风险领导小组:

组长:赵庆民。

副组长:裴光旭薄其山王欣马兵范。

张金波黄新生王洪涛。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1)对年度风险管理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

(3)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6)确定、审核风险管理考核方案;

(8)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3)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4)做好风险信息汇总;

(5)负责组织协调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职能部门职责:

(3)负责本部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4)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

(5)及时按规定提交上报风险管理信息、工作报告等;

(6)做好本部门风险预警和监控;

第七条战略风险信息收集的内容:

(1)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2)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有关内容;

(3)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5)与周边对手相比,公司实力差距;

(6)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第八条财务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2)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3)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

(4)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5)盈利能力;

(6)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7)与公司现行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息。

第九条市场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公司煤炭价格及供需变化;

(2)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3)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4)税收政策和利率变化情况;

(5)潜在竞争者和替代品情况;

第十条运营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产品结构。

(2)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4)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的流程和环节;

(5)企业内外部人员道德风险知识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6)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公司的新法律和政策;

(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5)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

公司内部风险识别:

(1)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战略目标制定、执行和战略评估以及考核因素;

(4)市场变动、价格变动、信用管理;

(5)研究开发、技术投入、设备采用、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6)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7)营运安全、员工健康、食堂食品、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8)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变动执行因素;

(9)外委工程及外部施工人员管理等因素;

(10)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颁布和注销等法律因素;

(3)政治形势、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等社会因素;

(4)科技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发展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6)其他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的方法。

(4)风险评估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流程。

求提出采取的预防措施,整个风险信息的收集要具体化,实事求是,符合现场实际,不能出现空话、套话。

(2)各风险职能部门将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结果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风险信息和评估结果审核汇总形成公司风险信息数据库;

(4)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策略工具包括风险承担、转移、对冲、转化、补偿、规避、控制等策略形式。

第十六条风险解决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组织领导、涉及的管理和业务流程,手段和资源配备,以及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1)公司总体策略由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制定;

(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对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行审核汇总,重点检查风险应对策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管理策略是否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风险预警指标的确定流程。

(1)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初确定预警指标及指标数值范围,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对重大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审定,并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风险预警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预警。对于。

一般风险预警各风险职能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将监控和预警情况及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值超出蓝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上报;指标值超出黄色预警范围,应将情况直接上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指标值超出橙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直接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指标值超出红色预警范围,直接上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并启动重大风险危险处理预案。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持续的风险管理监督和风险管理活动评价。

第二十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库是否完善加以改进;日常监控是否及时并加以改进;风险信息报告是否真实,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是否有效;检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第二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和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加强自查工作,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流程,完善风险信息库和风险管理策略,加强风险指标的监控和预警,每季度至少进行自检一次。

第二十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提交各项重大和重要风险管理的策略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接受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的监督和考核。

(1)公正原则。

(2)可控性原则。

(3)适度激励原则。

(4)年度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七条风险考核内容。

(1)风险管理组织运行系统:包括组织建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日常运行等;

(3)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解决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4)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准确性;

(5)风险管理自查和报告情况:风险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上报、风险管理改进和整改工作情况。

(6)风险管理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制度。每季度首月中旬,,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成员,召开全面风险信息与评估报告会。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风险信息及评估报告,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年度风险考核采取现场调查、人员询问、资料抽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

第三十条全面风险管理应结合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工作。切实防范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专项奖惩,对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分别实施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后三名者分别给予同等处罚。为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季度对顺利完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报送本部门风险管理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上报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1)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情况;

(2)风险评估基本情况以及重大风险确定情况;

(3)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的确定;

(4)风险管理策略以及风险解决方案制定情况;

(5)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8)风险管理方案调整以及方案整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年度报告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对上年度本部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下年度工作安排,风险管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度管理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亭南煤业公司发〔20xx9〕113号文同时废止。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二

安全规定有很多,所有的规定都是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其中有一些规定一旦被忽视将会威胁生命。这里重点讨论八种高风险作业的控制和管理。这里所讲的一切都必须执行,不得讨价还价。每位主管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包括: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脚手架.开挖.用电安全.挂牌/上锁.起重/吊装.受限空间.夜间作业。

1、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

在工作开始前,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防坠落保护措施到位(例如,安全绳,速差器,吊带)。

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有安全的通道通往高空平台或脚手架,例如:梯子。

2*2原则、离可坠落边缘2米以内和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100%系挂双大钩安全带,并系挂到可靠的系挂点上(例如:生命线.护栏.吊带)。系挂点要求能够承受2,270公斤的载重量。

两根安全绳不得绕过系挂点钩与钩直接连接,这样一旦其中一个挂钩滑落,就没有了坠落保护。

防坠落保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承重后的防坠落保护用品设备必须销毁,不能再使用。

生命线直径应不小于12毫米,必须使用花篮螺旋扣调节生命线松紧。

在电动升降平台或其它吊装设备(吊篮)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和系挂安全带。

一旦发现有工人违反坠落保护规定,将通知相关主管负责人并对其采取处罚措施,第一次违规现场停工、停薪3天;第二次违规开除出现场。如发现主管人员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或指使工人在没有足够坠落防护的地方工作,该主管人员将受到至少停工、停薪3天的处罚,处罚包括开除现场。

2、脚手架。

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有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挂牌,每7天进行一次复检。脚手架材料.施工及维护应符合项目要求:绿牌,允许使用;黄牌,有限制使用;红牌,严禁使用(架子工除外),严禁使用无牌脚手架。

脚手架在搭建或拆除过程中,要对所有通道进行封锁,防止进入。

在脚手架搭建过程中要在所有入口处悬挂“危险,禁止使用”的牌子。如有梯子可提供进入通道,应移开该梯子以防止进入。

如果脚手架上的材料有可能跌落到下面的工作区域或是通道,要将该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在所有梯子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有该梯子最高载重量的中英文标志牌。

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在合格的脚手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脚手架跳板间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并且不得刷漆及出现破损情况。

工作平台上四面都要安装踢脚板,最低高度15厘米。

脚手架搭建完成后,剩余松散的管道.管件.跳板或工具不得被遗放在脚手架上。

脚手架所有平台上都要安装标准护栏,高度要达到11米。中护栏高度不得高于69厘米。

如果使用者认为脚手架不安全,应立即通知主管。

每块跳板必须固定,跳板放置要满铺,两头对接要严密,固定牢固。

脚手架梯子:。

梯子必须伸出平台1米高(5个横档)。

脚手架最低两层梯子可以外置,其它层面梯子内置。

梯子入口处要有单护栏。

梯子的放置角度要达到1:4的比例(水平距离30厘米垂直距离120厘米)。

平台上梯子通道口宽度必须大于75厘米。

梯子的底端应该结实牢固,顶部和底部梯档应该用扣件扣紧。

长梯子中部的位置要加支撑并且固定,防止弹动。

木制.铝制梯子必须符合标准。自制的梯子禁止使用。

梯子不得涂油漆或是使用其它方法隐藏损坏部位。

梯子横档不得出现变形.损坏或缺失的情况。

每个螺栓的螺丝必须固定到位,不得缺失。

内置式脚手架通道口处必须要有护栏。

移动式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移动式脚手架只能在平稳的坚固地面上移动。

移动式脚手架每层高度不得超过2.7米,底层固定越低越好。大横杆和小横杆要用死卡扣固定。

移动式脚手架只有一个工作平台,必须在底座的范围内,不得越出。

脚手架移动时禁止载人.载物。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平台护栏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移动式脚手架工作平台要符合一般脚手架的标准、上护栏.中护栏和踢脚板。

脚手架的爬梯要搭设在脚手架内部短边侧。

移动式脚手架使用时一定要将轮子锁定,禁止载人载物移动。

脚手架的安全荷载要标注在轮子上。

3、开挖。

无论是手工或是机械开挖,在开工前都要从相关负责部门取得工作许可证,并且将工作许可证在施工地点放置。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有边坡支撑保护措施或将边坡进行放坡。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每隔7.5米有一个通道(如梯子)。梯子要状态良好,可以使用,梯子的放置要求末端探出放置点1米,并且进行固定。

距开挖坑边一米以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梯级放坡,护栏和坑边保持一米距离。

每天要对开挖进行检查,大雨后要进行专项检查,以防出现塌方,保护措施失效,产生有毒气体或其它险情。

深度超过1.2米,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开挖区域也被定义为受限空间。

通道包括走道,桥和坡道,每个通道空间需要足够大以保证安全通行。

有人员或设备过往的开挖和沟渠,都需要安装有标准护栏的通道.桥.坡道。

如果发现不明材料或有害物,请立即通知业主。

确保安全护栏搭建合格,有中护栏,上护栏。

4、用电安全。

挂牌/上锁许可证可防止非故意的意外启动。

确保工人了解.知道受电电缆的危险性。受电电缆要张贴标识,并且在桥架上缠有红色警示带。

在所有潮湿的环境中,如要使用电气设备,必须要安装漏电断路器。

电气工作前,要取得授权人员签署的有详细工作计划的许可证。

建筑物或结构上非永久的大于240伏单相插座都要安装漏电断路器(例如施工临时用电)。

需要将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设置为30毫安(0.03安培)。

每季度对插座.延长线及机具进行检查,并粘贴色标。

为了避免损害地下公共设施,开挖前必须办理开挖许可证。(开挖许可证可以有效预防损害地下设施)。

电缆放在水里或穿行在尖锐的物体中是非常危险的,使用电缆延长线要格外小心。通过把电缆架空就可有效避免这类危险。

破损电线的维修一定要符合项目要求。

5、挂牌上锁。

在已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许可证必须注明锁定点,并且要确保工作前检查设备已经挂牌/上锁。

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施工,确保设备挂牌/上锁。

在受电系统或是临近受电系统上工作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设备应挂牌上锁以防意外启动。

锁定设备可以防止它从你身上运转。

在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

6、起重吊装。

吊机的搭建包括检查载荷.保证吊装线路无阻碍及熟悉吊装计划:1确保地面夯实;2支腿要完全伸展,垫板要放置在水平地面;3禁止将吊机支腿设置在不平稳的地面上。

吊装主管要负责制定安全工作方法和计划,同时要监督工作的执行。

吊装主管一定要确保吊装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1信号工;2隔离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3将带有底垫的支腿安放在坚实的地面上;4控制吊物的溜绳。

吊装工程师协助吊装主管制定吊装计划,协助设计。

吊机供应承包商每天要对吊机进行检查,并填写吊机检查表格,吊机同时也要通过其它的月检及年检。

起重机具必须标有安全载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每3个月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且对设备张贴色标。

任何吊装都必须事先计划,严禁在吊物下方工作,如果在吊物下工作,你可能被压的粉碎。

7、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进出通道狭窄受限,形状.大小各异。

只有接受并通过受限空间培训的人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工作。

未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的标识,进入任何受限空间需要进入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天。

工作主管要保证工作前取得受限空间许可证,并且将其张贴在工作现场,工作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后主管人员要负责将其撤销。

进入前和进入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和监控。

受限空间内必须保证通风,受限空间外监护人监护。

禁止将压缩气瓶带入受限空间内。

8、夜间作业。

夜间作业,在有危险的地方,要进行围护,并且使用反光灯,使之易于被发现。

在工作区域提供足够的照明及应急用电,确保工人不在阴影下干活。

不得使用钠灯,可燃材料应从照明灯处移走。

注意文明施工—确保电线架高防止出现绊人的情况。

注意车辆—对车辆进出进行指导。

确保在有施工活动的地方,提供医疗设施保障。

确保光线充足,人员不在阴暗处工作。

提供足够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充足的照明。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危险在哪儿。

发现有威胁生命的危险存在时你必须立即制止活动的进行并予以纠正。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三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四

第一条为确保c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防范和降低税务管理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一)公司所有的税务规划活动均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二)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当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三)公司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日常税务工作事项和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均应符合税法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立税务管理部门和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目前公司税务管理部门为财务中心。

第五条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税务管理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一)制订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

(二)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理建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四)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分、子公司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

(六)组织公司内部税务知识培训,并向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

(八)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

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涉税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八条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公司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九条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包含但不限于:

(一)公司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二)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三)相关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四)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五)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六)其他有关风险因素。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职权分配、业务流程、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公司税务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包括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五

一类是自然环境造成的险情,主要包括台风、龙卷风、风暴潮、地震、海啸、洪水等。

另一类是事故引起的险情,主要包括井喷失控、火灾和爆炸、溢油污染事故,人员伤亡、中毒事故、急性的传染病、硫化氢等毒物泄漏及特大交通事故等。

油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管理一级灾害和突发险情,下令采取一级应急行动,油田应急办公室负责二级灾害和突发险情管理,决定采取二级应急行动。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三级灾害和突发险情管理,决定采取三级应急行动。

灾害和突发险情出现后,所属单位立即采取三级应急行动(火灾必须首先拨火警电话)。并上报油田应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采取二级应急行动;采取二级应急行动时,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应急行动,迅速根据险情级别判断是否采取一级应急行动,并报请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批准一级应急行动后下令实施。

三级抢险费用由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结算。二级以上抢险由应急办公室及油田公司相关处室裁定后是否进入油田公司抢险费。

险情划分表。

分级。

险情。

三级险情。

(基层单位)经济损。

失不超过5万元。

二级险情。

各单位经济损失。

不超过30万元。

一级险情。

油田公司经济损失。

超过30万元。

井喷。

油水井井口发生泄漏,但井口完好,无失控可能。

油水井井口发生泄漏,井口部分失灵,但没有失控。

井喷失控,井口完全损坏,有可能引起火灾。

火灾。

爆炸。

油水井井口发生泄漏,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充足,无人员死亡。

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人员伤亡。

现场消防设施损坏不能使用,火灾与爆炸涉及易燃易爆区,有人员伤亡。

台风、海啸、风暴潮。

台风进入绿色警戒线,最高潮位3、7m以下。

台风进入黄色警戒线,最高潮位4、5m以下。

台风进入黄色警戒线,最高潮位4、5m以上。

洪涝灾害应。

急级别提前。

一级。

24小时降雨量25~49、9mm,局部50~99mm局部积水。

人员伤亡。

个别受轻伤,现场可以处理。

多人受伤,但未出现重伤和死亡,现场不能处理。

多人受伤或死亡,现场无法处理。

急性传染。

和食物中毒。

个别人传染,轻微中毒,现场能够治疗,并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多人传染,中毒较严重现场已经不能控制事态的发展。

传染和中毒不断扩大,现场已无法控制事态的发展。

硫化氢和。

其他有毒。

物质泄漏。

轻微或有迹象发生泄漏报警和控制系统完好。

有人员中毒,但仍在控投影下,报警显示有毒物质严格超标。

已经有人员伤亡,且在不断增加,控制系统失灵。

特大。

交通事故。

多人受伤,3人以上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地震。

(1)(1)对中、长期地震震性分析预报,按上级要求行动;

(2)(2)明确接到政府文件,按要求行动,并实施应急预案;

(3)(3)对突发性地震,实施地震应急预案。

管线穿孔。

断裂冻堵。

电路故障。

单井管线或电路故障未发生污染或没有人员伤亡。

计量站以上集输管线或电路故障,且发生污染事故,无人员伤亡。

(1)灾害事故险情种类;

(2)险情的严重程度;

(3)发生地点、时间、影响范围(报火警应提示道路情况);

(4)发生险情地点的环境情况;

(5)自救情况;

(6)急需要救援的内容。

(1)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切断危险物源,慎重启用停用设备设施,防止二次险情发生。

(3)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险情发展动态。

(4)调集救助力量,迅速控制险情发展。

(5)正确分析现场情况,划定危险范围,现场决定当机立断。

(6)正确分析风险损益,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的前提下,组织实施抢险。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六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封与社会主义市场的不断的摸索与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同时也带动了金融领域快速发展。金融已经逐步的演变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然而,金融风险的逐渐增加,现状令人堪忧。金融的重要性决定了我国必须要不断的完善并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减少金融风险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破坏,保证我国金融安全运行。

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对于未来的收益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风险管理是各类经济主体在运营和筹集资金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各类金融风险,用最低的金融成本来实现金融的最大安全保障,从而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办法。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是要通过金融风险的控制和处理,减少损失,实现资金的筹集和运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离不开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相对健全的金融组织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还有一段较远的距离,很多金融机构都还没有建立起风险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机制较差。随着不良贷款的增加,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将严重阻碍风险管理的整体运行,同时也给金融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2.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范范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挑战。在环境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国的很多金融机构对于风险防范和法律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机构甚至都没能很好的了解金融风险的概念。很多机构为了扩大资金规模,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就开始盲目的开展各种筹资理财活动,让很多的不良贷款行为有机可乘,增大了金融风险。而许多的投资者们往往只关注最后的经济回报。忽略了整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由于我国的许多制度还有待完善,使得金融风险的管理制度和监管力度需要再进一度加强,所以,很多人对于金融管理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

3.国内金融资源匮乏。

金融资源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基础与保障,然而,国内的金融资源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影响了金融风险的正常管理。金融资源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用制度的供给不足。对于存款的企业,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对于贷款的企业却存在着到期无法还款的风险,这种存贷款不均衡的现象将导致银行不良债权增加,增加其金融风险;第二,产权制度供给不足。金融产权制度的缺陷导致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混乱,一旦企业运营不良,就会大量的占用着银行的信贷资金,不良贷款增加,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第三,货币制度的供给不足。不均衡的利率制度和过低的利息支出对资金的使用者很难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得银行的呆账不断增加;第四,金融制度的供给不足。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金融市场要么没有竞争,要么过度竞争两种不良的竞争局面给投机资金造成生存和活动的余地。第五,金融监管制度供给不足。传统的监管制度已经难以适应金融日趋信息化和电子化的现状,内部监管制度的完善是金融管理的重点。一旦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就会迅速造成连环反映,使经济受到一定的威胁。

4.市场信息不透明。

金融产品是信息咨询的结合体,金融市场信息的能够帮助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一个全面仔细的评估,还可以积极的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然而,我国的金融市场信息目前还不是非常透明,造成公司的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可能会给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造成一定的损失。信息的不透明,还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被门内部控制,引发金融市场的混乱,如此种种,都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导致了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技术一直比较落后。风险测量工具的落后、资金损失率较高、抗风险能力弱、缺少必要的量化工具等等是制约风险管理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另外,还缺少成熟的风险测量工具,使得风险管理制度失去实施的基础。

建立和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是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更好的避免外界金融机构的影响,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也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要适当的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科学严密的金融管理体系,完善结构设置,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强化责任和风险的意识。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加强相关人员的素质,时期具有发现风险的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主要是从金融机构和企业单位或者居民个人两方面着手。加强金融机构的防范意识,就是要练就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积极开展金融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加强风险管理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金融市场内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另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要把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金融机构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同时分析其行为导致利益的变化,要不断自觉的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意识。

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中较为经济的创新,它不仅可以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还可以充分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从而有效的促进金融、经济的快速发展。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管理体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创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二,监管制度的创新。监管机构应由“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监管制度的重点在于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三,交易工具制度的创新。虽然我国目前的建议手段和建议风险较为单一,但也应该及时的建立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为交易工具的推广打下基础,从而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

4.加强国际合作。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要不断的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对于国际资本的流向进行严格监管,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通过对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的分析与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景荣体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的进步,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相关的金融部门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才能够不断的发展进步.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七

摘要:商业银行的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是整个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石。加强商业银行贷款建设,是有效应对宏观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需要,是促进经济金融整体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在贷款风险评价制度、贷款审批制度、贷后风险监管制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及贷款风险保障制度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国从这些方面加以完善。

银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其风险贯穿于银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但仍与国外优秀商业银行存在一定差距。而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使商业银行失去越来越多资信等级较高的贷款客户,整个信贷市场的平均客户质量呈下降趋势,给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为了获取利润,商业银行被迫参与到信息不对称且风险复杂多变的信贷市场中,并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这给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国内外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内涵。

贷款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得银行的贷放资金无法按期收回本息和正常周转或其他原因而使商业银行遭受资金损失的可能性。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要业务,因此,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贷款风险。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内容。

一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通常是指在贷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金融领域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它通常是指市场变量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三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因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外部事件等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技术风险、模型风险等。四是其他风险。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偶然性风险。

(一)贷款风险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进行评估时,更多是考量借款人过去的状况,常常忽视其未来归还债务的能力。受评对象过去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是银行考量的主要内容。二是忽视各个指标之间的关联,缺乏整体识别与判断。实际上,仅是单独分析某一个指标是无法正确判断受评对象信誉等级的,只有把各种因素相互联系起来分析,将这种相互影响的因素考虑进来,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三是对现金流量指标缺乏预测和应用。我国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方法基本没有涉及现金流量的预测,所以也就无法准确评估其未来真实归还债务的.能力。

(二)贷款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对信贷前、后台岗位职能进行了分离,“审贷分离”却还不够彻底,后台审查审批部门人员虽然工作上要向上一级审查审批部门汇报,却仍受本行领导的行政管理,实际上是出现了双重领导的模式,必然令信贷审查和决策工作无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行长负责制,各级行长既要对经营业绩负责,又要对风险管理负责,但在现行偏重对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激励机制下,各级行的行长往往为了追求经营业绩,而难免不对本行负责审批的风险管理人员施压,影响他们的判断和决策。因此,从现有的贷款审批制度来看,并没有真正规避“审贷合一”的问题。

一是贷后监控流于形式。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中,普遍重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两环节,却经常忽略对贷后监管工作质量的把握,往往将其形式化。二是缺乏配套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普遍缺乏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使信贷业务人员片面追求信贷营销业绩的提高,而对贷后管理工作却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缺乏有效的贷后风险管理手段。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的贷前和贷中两个环节,将客户信用评级制度、设定抵押担保条件等措施视作防范、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但在贷后环节却缺乏有效措施来监控风险,弥补在贷前和贷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

(四)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我国商业银行呆帐准备金存在提取水平过低、提取范围过窄、呆帐核销控制过严及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呆帐准备金提取和坏帐核销制度一直执行1988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虽经历数次修改,但内容变化不大。呆帐贷款核销要报财政和税收部门审批,可以核销的贷款也仅限于借款人破产、死亡、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务院专案确定可核销的逾期贷款等,呆帐准备金本来就提取不足,提取之后又难以核销,导致了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

(五)贷款风险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形成全员的贷款风险管理文化。业务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业务人员,对风险管理有抵触情绪,误认为业务多风险自然就大,风险管理会限制其业绩的实现。二是缺乏专业人才。贷款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以现代管理学、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的知识为基础,而且还引入了系统工程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而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致使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思想和水平上与国际同业存在不小的差距。

一是要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流程。我国银行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信用评级流程,按照规模和行业制定不同的信用风险评价标准,杜绝“一刀切”。二是要合理定价风险。风险定价与客户风险评级正相关,客户信用风险越高,风险定价就越大。银行的具体操作时,不仅要考虑风险级别的违约概率来确定具体风险溢价,也应衡量在该级别发生违约时的预计损失。三是要建立客户价值指标。我国商业银行急需建立客户价值指标体系,以便能够充分认识客户价值,挖掘客户价值,提高客户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二)健全贷款审批制度。

针对我国贷款审批制度的不足,要建立垂直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使业务风险管理线由总行进行独立地垂直管理。具体做法是,在总行设立授信审批部门,作为业务风险管理线的“源头”,并在各分行和二级分行设置相应的授信审批分部。在人员设置上,将负责信贷业务评级授信、审查、审批工作的人员全部归入该部门,具体工作由不同人员负责,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以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在管理流程上,所有的授信审批分部都由总行授信审批部门垂直领导,下一级授信审批分部直接向上一级授信审批分部汇报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其所在行的负责人。

一是实行信贷资产多级分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贷款风险分类提出了较为具体的细分要求。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执行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制度,这不仅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而且从银行自身防范风险和加强信贷管理的要求来看,五级分类也是不够的。二是要组建专职贷后风险管理部门。我国商业银行应在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设置隶属贷款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的贷后风险管理部门,专职负责对贷后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三是建立贷后管理考核机制。贷后管理考核机制包括针对各级行和信贷业务具体执行人员两部分内容。

(四)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要完善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制度。建立呆账准备金就是形成这种物质基础的合理方式。由于呆账准备金是银行基于对贷款可能损失的分析、判断,属于带有估计性的会计事项,因此准备金的计提应符合审慎会计原则的要求,即计提呆账准备金一要做到及时,二要做到充足开拓资本的补充渠道,努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资本充足率偏低的现状。具体措施从内部方面看,收益留存是商业银行充实资本最便捷最廉价的途径。从外部方面来看,外部资本的增加包括普通股、优先股、次级债券等。另外,还可以通过发行长期次级金融债券补充我国商业银行附属资本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最为现实的途径之一。

从宏观角度看,要保证银企双方都能在法律范围内运作。对借款人,能独立自主的运作贷款资金,取得最大效益。对银行,保障能安全、合理的发放、回收信贷资金。从微观角度看,首先,放贷时要求借款人以受信额度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险,并作为贷款条件之一,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以保证银行资产安全;其次,要求借款人向银行预交贷款违约金或风险保证金,如果借款人完全履行合同,则银行全额奉还并附带相应利息,否则,银行除清收全部贷款本息外,还可将违约金作为罚金处理,从而增加对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力;最后,银行自身要在完善贷款审查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内部稽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责任制。

参考文献:

[1]唐旭,《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xx年。

[2]魏国雄,《信贷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xx年。

[4]李贤,《治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思考》,《商业文化》20xx年第12期。

[5]李平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原因探析》,《经济师》20xx年第12期。

[7]柴用栋,《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与方法》,《经营管理》20xx年第10期。

[8]何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经营中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中国城市金融》20xx年第2期。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八

安全规定有很多,所有的规定都是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其中有一些规定一旦被忽视将会威胁生命。这里重点讨论八种高风险作业的控制和管理。这里所讲的一切都必须执行,不得讨价还价。每位主管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包括: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脚手架.开挖.用电安全.挂牌/上锁.起重/吊装.受限空间.夜间作业。

1、高处作业及防坠落保护。

在工作开始前,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防坠落保护措施到位(例如,安全绳,速差器,吊带)。

主管人员一定要确保有安全的通道通往高空平台或脚手架,例如:梯子。

2*2原则、离可坠落边缘2米以内和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100%系挂双大钩安全带,并系挂到可靠的系挂点上(例如:生命线.护栏.吊带)。系挂点要求能够承受2,270公斤的载重量。

两根安全绳不得绕过系挂点钩与钩直接连接,这样一旦其中一个挂钩滑落,就没有了坠落保护。

防坠落保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承重后的防坠落保护用品设备必须销毁,不能再使用。

生命线直径应不小于12毫米,必须使用花篮螺旋扣调节生命线松紧。

在电动升降平台或其它吊装设备(吊篮)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和系挂安全带。

一旦发现有工人违反坠落保护规定,将通知相关主管负责人并对其采取处罚措施,第一次违规现场停工、停薪3天;第二次违规开除出现场。如发现主管人员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或指使工人在没有足够坠落防护的地方工作,该主管人员将受到至少停工、停薪3天的处罚,处罚包括开除现场。

2、脚手架。

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有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挂牌,每7天进行一次复检。脚手架材料.施工及维护应符合项目要求:绿牌,允许使用;黄牌,有限制使用;红牌,严禁使用(架子工除外),严禁使用无牌脚手架。

脚手架在搭建或拆除过程中,要对所有通道进行封锁,防止进入。

在脚手架搭建过程中要在所有入口处悬挂“危险,禁止使用”的牌子。如有梯子可提供进入通道,应移开该梯子以防止进入。

如果脚手架上的材料有可能跌落到下面的工作区域或是通道,要将该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在所有梯子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有该梯子最高载重量的中英文标志牌。

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在合格的脚手架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脚手架跳板间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并且不得刷漆及出现破损情况。

工作平台上四面都要安装踢脚板,最低高度15厘米。

脚手架搭建完成后,剩余松散的管道.管件.跳板或工具不得被遗放在脚手架上。

脚手架所有平台上都要安装标准护栏,高度要达到11米。中护栏高度不得高于69厘米。

如果使用者认为脚手架不安全,应立即通知主管。

每块跳板必须固定,跳板放置要满铺,两头对接要严密,固定牢固。

脚手架梯子:。

梯子必须伸出平台1米高(5个横档)。

脚手架最低两层梯子可以外置,其它层面梯子内置。

梯子入口处要有单护栏。

梯子的放置角度要达到1:4的比例(水平距离30厘米垂直距离120厘米)。

平台上梯子通道口宽度必须大于75厘米。

梯子的底端应该结实牢固,顶部和底部梯档应该用扣件扣紧。

长梯子中部的位置要加支撑并且固定,防止弹动。

木制.铝制梯子必须符合标准。自制的梯子禁止使用。

梯子不得涂油漆或是使用其它方法隐藏损坏部位。

梯子横档不得出现变形.损坏或缺失的情况。

每个螺栓的螺丝必须固定到位,不得缺失。

内置式脚手架通道口处必须要有护栏。

移动式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

移动式脚手架只能在平稳的坚固地面上移动。

移动式脚手架每层高度不得超过2.7米,底层固定越低越好。大横杆和小横杆要用死卡扣固定。

移动式脚手架只有一个工作平台,必须在底座的.范围内,不得越出。

脚手架移动时禁止载人.载物。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平台护栏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移动式脚手架工作平台要符合一般脚手架的标准、上护栏.中护栏和踢脚板。

脚手架的爬梯要搭设在脚手架内部短边侧。

移动式脚手架使用时一定要将轮子锁定,禁止载人载物移动。

脚手架的安全荷载要标注在轮子上。

3、开挖。

无论是手工或是机械开挖,在开工前都要从相关负责部门取得工作许可证,并且将工作许可证在施工地点放置。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有边坡支撑保护措施或将边坡进行放坡。

深度超过1.2米的开挖要每隔7.5米有一个通道(如梯子)。梯子要状态良好,可以使用,梯子的放置要求末端探出放置点1米,并且进行固定。

距开挖坑边一米以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梯级放坡,护栏和坑边保持一米距离。

每天要对开挖进行检查,大雨后要进行专项检查,以防出现塌方,保护措施失效,产生有毒气体或其它险情。

深度超过1.2米,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开挖区域也被定义为受限空间。

通道包括走道,桥和坡道,每个通道空间需要足够大以保证安全通行。

有人员或设备过往的开挖和沟渠,都需要安装有标准护栏的通道.桥.坡道。

如果发现不明材料或有害物,请立即通知业主。

确保安全护栏搭建合格,有中护栏,上护栏。

4、用电安全。

挂牌/上锁许可证可防止非故意的意外启动。

确保工人了解.知道受电电缆的危险性。受电电缆要张贴标识,并且在桥架上缠有红色警示带。

在所有潮湿的环境中,如要使用电气设备,必须要安装漏电断路器。

电气工作前,要取得授权人员签署的有详细工作计划的许可证。

建筑物或结构上非永久的大于240伏单相插座都要安装漏电断路器(例如施工临时用电)。

需要将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设置为30毫安(0.03安培)。

每季。

度对插座.延长线及机具进行检查,并粘贴色标。

为了避免损害地下公共设施,开挖前必须办理开挖许可证。(开挖许可证可以有效预防损害地下设施)。

电缆放在水里或穿行在尖锐的物体中是非常危险的,使用电缆延长线要格外小心。通过把电缆架空就可有效避免这类危险。

破损电线的维修一定要符合项目要求。

5、挂牌上锁。

在已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许可证必须注明锁定点,并且要确保工作前检查设备已经挂牌/上锁。

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施工,确保设备挂牌/上锁。

在受电系统或是临近受电系统上工作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设备应挂牌上锁以防意外启动。

锁定设备可以防止它从你身上运转。

在启动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

6、起重吊装。

吊机的搭建包括检查载荷.保证吊装线路无阻碍及熟悉吊装计划:1确保地面夯实;2支腿要完全伸展,垫板要放置在水平地面;3禁止将吊机支腿设置在不平稳的地面上。

吊装主管要负责制定安全工作方法和计划,同时要监督工作的执行。

吊装主管一定要确保吊装活动采取了以下措施:1信号工;2隔离工作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3将带有底垫的支腿安放在坚实的地面上;4控制吊物的溜绳。

吊装工程师协助吊装主管制定吊装计划,协助设计。

吊机供应承包商每天要对吊机进行检查,并填写吊机检查表格,吊机同时也要通过其它的月检及年检。

起重机具必须标有安全载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每3个月都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且对设备张贴色标。

任何吊装都必须事先计划,严禁在吊物下方工作,如果在吊物下工作,你可能被压的粉碎。

7、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进出通道狭窄受限,形状.大小各异。

只有接受并通过受限空间培训的人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工作。

未授权人员不得进入的标识,进入任何受限空间需要进入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天。

工作主管要保证工作前取得受限空间许可证,并且将其张贴在工作现场,工作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后主管人员要负责将其撤销。

进入前和进入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和监控。

受限空间内必须保证通风,受限空间外监护人监护。

禁止将压缩气瓶带入受限空间内。

8、夜间作业。

夜间作业,在有危险的地方,要进行围护,并且使用反光灯,使之易于被发现。

在工作区域提供足够的照明及应急用电,确保工人不在阴影下干活。

不得使用钠灯,可燃材料应从照明灯处移走。

注意文明施工―确保电线架高防止出现绊人的情况。

注意车辆―对车辆进出进行指导。

确保在有施工活动的地方,提供医疗设施保障。

确保光线充足,人员不在阴暗处工作。

提供足够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充足的照明。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危险在哪儿。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采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避作业风险,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高风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

第三条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作业票应详细说明高风险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高风险作业票》保存一年以上,并录入hse信息系统。

第四条作业票是作业现场操作依据,不得涂改、代签。作业票只限一处一次使用。每次开工前,应由作业人、监护人共同检查作业现场,核对安全措施,合格后经签字确认方可作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分公司外部施工队伍。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作业票的申请,并负责委派现场监督,保证作业票的各项措施得以实施。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参与作业票的审批,并监督作业票的执行。

第七条项目责任单位安全职责。

(一)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

(二)向施工单位明确作业现场的危险点源;。

(三)配合施工单位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五)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

(六)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高风险作业票》,严禁施工单位未办理作业票进入现场从事高风险作业。

第八条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一)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批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作业;。

(三)维护各种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工艺设备、设施;。

(四)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六)严格遵守本规定,严禁无作业票从事高风险作业。

第九条作业负责人安全职责。

(四)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对所有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

第十条作业监护人安全职责。

(一)作业监护人在作业负责人的授权下,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四)作业完工后,作业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收尾工作完成时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作业人安全职责。

(二)作业人从事特种作业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持证上岗;。

(五)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

(六)作业人要按规定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监督安全职责。

(五)作业过程中现场安全监督不得离开现场,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收尾工作结束后,在作业票上签字,并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第三章作业票审批程序及权限。

第十三条高风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各级生产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设专人负责审批,审批人下放审批权限时,必须有书面的委托书,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高风险作业票》,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分级负责,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新建工程项目的高风险作业,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审批、监护;改建、扩建项目,由施工单位到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项目责任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作业方案及控制措施、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高风险作业分级及现场安全管理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凡是没有办理作业手续、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未设现场监护人以及作业方案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作业。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九条作业票采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

第二十条工业动火审批程序。

3、三级、四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施工单位填写《高风险作业票》,经作业区(大队)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同意后,报作业区(大队)主管安全领导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动土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审批程序。由施工单位填写《高风险作业票》,报作业区(大队)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同意后,经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审核,报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2、特殊高处作业审批程序。由施工单位填写《高风险作业票》,报作业区(大队)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同意后,经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审核,报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同时进行的两种及以上高风险作业可办理一张《高风险作业票》,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分别填写。《高风险作业票》每份只限使用一次。其中,一级工业动火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连续作业时间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4小时;二级工业动火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四级工业动火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各部门为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责任机构,具体职责: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

(二)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辨识评估出风险等级并将中、高风险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管理层,上报内容应包括:风险发生地、发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三)执行审批后的风险应对预案,并及时反馈风险的应对、解决结果;

(五)年中、年度对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条公司企划部门为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风险评估。

(一)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二)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三)研究、确定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四)审定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批准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风险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评估的频率。

第九条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考虑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一)企业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动;

(二)企业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发生重大变动;

(三)关键人员变动;

(四)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动;

(五)购并的发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复杂的会计处理要求的事项发生;

(六)其他。

第十条企业董事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完整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风险管理目标;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应向各部门清晰传达了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如通过工作准备会等),并进行目标分解。

第十三条公司企划部负责风险评估方案的制订,风险评估方案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风险评估工作由企划部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负责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方法识别相关的风险因素,特别应注意总结、吸取企业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同行业的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危性、多发性风险因素的关注。

第十六条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风险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法律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标准。具体如下:

表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表二:风险的后果或影响。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

注:

e=极高;要立刻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在风险减低前有关工作须完全禁止进行。

d=高风险;要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如有关工作现正在进行中,须提供有效监控及紧急应变程序。

c=中等风险;须规定有关管理职责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进一步减低风险,如有关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应作进一步危害评估及加强控制。

b=可接受的风险;按正常运作程序管理,在不影响成本下可作进一步改善。

a=微不足道的风险;无须作任何行动,按惯常运作。

第二十一条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经营。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编制风险清单,并制订相应的应对预案,风险清单、应对预案须报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2、风险评估的方法;

3、风险清单;

4、风险应对预案;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实施,对风险应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风险应对、解决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协同风险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具体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记录。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一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

1.2.2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

1.2.2.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1.2.2.3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1.2.2.4交叉作业。

1.2.2.5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1.2.2.6临时用电作业。

1.2.2.7其他危险作业。

1.3职责及许可要求。

1.3.1责任部室。

1.3.1.1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

1.3.1.2搅拌站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1.3.1.3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

1.3.1.4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1.3.1.6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1.3.1.7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1.3.2许可范围。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

1.3.3审批程序。

1.3.3.1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产部审核确认。

1.3.3.2临时用电作业除安环办审核外,还必须生产部审核确认。

1.3.3.3涉及气体分析内容的,由生产部进行相关气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填入危险作业申请表。

1.3.3.4作业过程对其他部室产生影响的,应由受影响相关方签字。

1.3.3.5生产部对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的“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发许可。

1.3.3.6特殊动火还需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1.3.3.7安全作业许可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部室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1.3.3.8《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部存留(存根),一份由实施部门存留。

1.3.3.9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3.4许可签发人员。

危险作业许可由生产部值班人员负责签发。

1.3.5消票。

危险作业结束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终止作业时,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到生产部办理消票手续。

1.4.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室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1.4.2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1.4.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1.4.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1.4.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1.4.6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4.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1.4.8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室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室汇报作业完毕。

1.4.9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1.5管理要求。

1.5.1动火作业。

1.5.1.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包括公司油库及运行中的输油设备,运行输送及储存设备,高压配电室、运行中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1.5.1.1.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包括检修状态下的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等。

1.5.1.1.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停车检修,经清洗置换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管理部室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1.5.1.2.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5.1.2.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1.5.1.2.1.2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1.5.1.2.1.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5.1.2.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5.1.2.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5.1.2.1.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5.1.2.1.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1.5.1.2.1.8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5.1.2.1.9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1.5.1.2.1.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1.5.1.2.1.11动火作业前,须由当班班长签字方可作业。

1.5.1.2.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5.1.2.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5.1.2.2.1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5.1.2.2.2特殊危险动火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以上部室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1.5.1.2.2.3动火作业前,生产部室要通知生产部及相关部室,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1.5.1.2.2.4动火现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5.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5.2.1生产及施工部室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1.5.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部室必须与施工部室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部室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室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1.5.2.4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其他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1.5.2.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

1.5.2.5.1施工部室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1.5.2.5.2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5.2.5.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

1.5.2.5.4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1.5.2.5.5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5.2.5.6必须切断影响容器内安全的电源、关闭卸料孔等。必要时采取双保险措施防止密闭设备内的设备意外运转或发生卸料事故的发生。

1.5.2.5.7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使用安全灯具.断电上锁后配电柜钥匙及紧急制动开关钥匙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1.5.2.5.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它非防爆器材。

1.5.2.5.9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

1.5.2.5.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1.5.2.5.11在特殊情况下(如油罐清罐、氮气状态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

1.5.2.5.12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

1.5.2.5.13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5.2.5.14作业停工期间,应防止人员误进,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施工部室和生产部室双方签字验收。

1.5.2.5.15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1.5.2.6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权限如下:。

1.5.2.6.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1.5.2.6.2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1.5.2.6.3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1.5.2.6.4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1.5.3高处、高空作业管理要求。

1.5.3.1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凡在高出地面(或楼扳平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无支承物处进行工作的,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

1.5.3.2多工种和工作量大而复杂的高处或高空检修项目,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安全措施,确定项目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开工前要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5.3.3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熟悉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1.5.3.4在高处高空作业中凡遇有起吊设备和零部件时,要确定指挥人员,明确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1.5.3.5在进行高处高空作业时不管工作量大小,一个人不许工作,最少要两人参加,应有专人监护,应按现场情况设置安全警戒范围及围栏。

1.5.3.6高空作业应先搭建脚手架或平台,并要符合规定。脚手架的跳板和斜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在不能搭建脚手架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工作时,必须采取防止坠落的相应措施。

1.5.3.7高处作业无防护栏杆的必须加设防护栏杆。高处作业的设备处不平整或面积狭小的应搭设平台。否则,不许施工。

1.5.3.8严禁作业人员搭乘吊车和卷扬机上的吊篮进行高处、高空作业。

1.5.3.9高处高空作业人员,违反高处高空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监护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1.5.3.10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者,要立即提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1.5.3.11夜间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行灯照明必须有防护罩,电压不得超过36伏。

1.5.3.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击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5.3.13厂房上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板或铺瓦梯。

1.5.3.14直接登攀部室、办公室、窗户(擦玻璃时)及高处、爬梯,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1.5.4大型吊装作业管理要求。

1.5.4.1大型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即大型吊装作业。

1.5.4.2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单位负责制定。

1.5.4.3项目组负责人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室存档。

1.5.4.4项目负责人必须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1.5.4.5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1.5.4.6施工部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1.5.4.7参加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1.5.4.8施工部室必须到安全管理部室办理《大型吊装作业工作票》方可施工。

1.5.4.9施工开始前,施工部室应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有的施工机具。

1.5.4.10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开始前对起重设备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5.5交叉作业管理要求。

1.5.5.1施工部室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1.5.5.2施工部室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1.5.5.3施工部室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1.5.5.4施工中安全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隐患整改通知单。

1.5.5.5交叉作业前施工部室必须与交叉部室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1.5.5.6施工完毕后,安装部室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1.5.5.7生产部根据检查结果对施工部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结果。

1.5.5.8外协施工部室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部将根据《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部室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1.5.5.9外协施工部室未经生产部批准即开始施工的,生产部将对发包部室及外协施工部室同时进行处罚。

1.5.6断路作业管理要求。

1.5.6.1施工部室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1.5.6.2断路作业前,施工部室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1.5.6.3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部室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生产部,恢复交通。

1.5.6.4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5.6.5在断路《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断路作业许可证》。

1.5.6.6甲部室到乙部室作业,乙部室要向甲部室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情况,要先通报甲方然后实施;多部室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部室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

1.5.7其他危险作业要求。

1.5.7.1临时用电作业参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考核。

1.6.1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每次扣罚责任部室安全绩效10分。

1.6.2未办理危险作业消票手续的,每次扣罚责任部室安全绩效10分。

1.6.3许可证及消票手续办理滞后、不及时的,按未办理处罚。

1.7相关文件。

1.7.1《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8设备检查及保养安全作业要求。

1.8.1安全操作规程。

1.8.1.1作业前准备(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1.8.1.2搅拌站结构部件连接必须紧固可靠,限位装置及及制动器灵敏可靠。

1.8.1.3电气、气动称量称量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有效,保险装置可靠。

1.8.1.4供电电压是否正常,控制室保护接地,主楼避雷装置完好。

1.8.1.5输料装置的输送皮带无损伤,各传动皮带无损伤。

1.8.1.6进出料闸门开关灵活、到位。

1.8.1.7空气压缩机和供气系统运行正常,无异响和漏气现象,压力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1.8.1.8操作区、储料区和作业区必须设置明显安全标志。

1.8.1.9按规定检查各称是否正常;。

1.8.1.10确认各料仓、皮带机、各传动部位无人。

1.8.1.11在启动空气压缩机前先排放气水分离器中过多的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1.8.2作业中注意事项:。

1.8.2.1启动搅拌系统后,应先进行空运转,检查机械运转情况,检查各旋转部件的旋转方向是否与所标箭头方向一致。确认搅拌系统正常后,方可自动循环生产,严禁带负荷启动。

1.8.2.2作业时应集中精神,注意观察各个仪表、指示器、皮带机配料器的输料系统,发现有大块石料和异物时应及时清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1.8.2.3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牢记启动、停机过程控制指令;微机出现故障时,必须由专业人员维修。

1.8.2.4作业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1.8.2.5作业中严禁打开安全罩和搅拌盖检查、润滑,严禁将工具、棍棒伸入搅拌桶内扒料或清理。

1.8.2.6当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1.8.3.作业后注意事项。

1.8.3.1工作完成后应将散装水泥罐闸门关好,如遇长期停用将螺旋管内水泥输送出来,不要残留任何水泥在管内。

1.8.3.2彻底清洗机械及工作现场;对搅拌锅内的混凝土一定要清洗干净。

1.8.3.3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对需保护部分涂油防锈。

1.8.3.4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1.8.3.5冬季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

1.8.3.6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上操作室。

1.8.4.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8.4.1在高空维护保养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并系安全带,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遇大风、下雨、下雪等天气,不得在高空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1.8.4.2在操作台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8.4.3维护、修理搅拌机顶层转料桶、清理搅拌机内衬板及搅拌刀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闸箱处设明显“严禁合闸”标志,设专人监护。在搅拌机内清理作业时,机门必须打开,并在门外设专人监护。

1.9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已投资项目管理,实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准则。

(一)分工协作。

为高效完成投资业务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各部门和投资部门内部应分工协作完成投资项目各环节工作。

(二)分工协作。

书面报告。

投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情况给予书面正式报告,报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级上报。

(三)分工协作。

例会讨论。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投资管理工作,投资部门应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项目例会,对项目投资各阶段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例会由执行总裁或其授权的人员主持,如有必要,可召开临时讨论会。

(四)分工协作。

实地调研。

投资管理人员应每半年至少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调研,以了解企业状况,并核实报告内容,同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参加项目方的重要会议。

(五)档案管理。

投资部门应以投资项目为模块建立业务档案,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项目阶段性结束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投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交由运营部门归档保管。

第二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三条项目搜集。

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来源六个方面:

1、依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直接投资机会;

2、与国内外投资公司结成策略联盟,联合投资;

3、中介或顾问机构介绍;

4、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推荐;

5、公司业务开发,包括研究利用公司产业链业务延伸的投资机会、内部员工推荐等;

6、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第四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经初步判断具有投资价值的,填写《项目入库申请表》,列入公司项目库。

第五条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六条立项申请与立项。

投资经理经批准可与研究员讨论分析项目、与业内专家交流、初步洽谈投资方案、明确退出预案、展开初步调研论证,并提交投资项目初步分析报告。

如果投资经理判断该企业基本符合公司的投资方向、标准和要求,则由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立项小组讨论形成是否立项意见,每次立项会须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可以推进后续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尽职调查。

投资经理应填报《尽职调查方案审批表》,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拟参加尽职调查人员名单,并报执行总裁批准执行。必要时,投资经理可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协助和完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经理负责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经理在收到企业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时,应妥善保管,并在项目未获通过或项目投资完成后10日内将该资料整理归档。

《尽职调查报告》应经另一位投资经理复核后,报执行总裁批准。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应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经执行总裁批准后可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所管理的各股权投资基金专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并按照各股权投资基金批准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对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评审和决策工作应自执行总裁批准《投资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如在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所依据的《投资建议书》表述的情况有重大变化时,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每次评审决策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同意投资的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章程、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第十条委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公司根据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决定对被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人选。

第三章已投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具体负责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组织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增值。

第十二条信息收集。

股东代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视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资料,每月或每季20日前递交《项目管理报告》,主要信息包括:企业一般管理信息、企业营销信息、生产或服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研发信息、财务信息、战略规划信息、行业信息和利益相关人信息等。

第十三条动态监测。

股东代表应按规定及时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如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股东代表还应每半年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向公司提交《被投资企业调研汇报》。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异常变动情况和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投资的退出。

第十四条在项目评审之初,投资经理应为项目设计退出方案,并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五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回购、出售、重组、清算或破产。ipo(首次公开发行)指国内上市,国外上市等;回购指向公司控制人出售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向其他公司出售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出售;重组指通过制定各种股权重组方案实现股权退出;清算或破产指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差且难以扭转时,经股东会批准解散或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三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十七条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四

施工风险是影响施工项目目标实现的障碍。施工风险包括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风险的存在性;二是风险因素发生的不确定性;三是风险后果的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可按风险的类别,预计风险事件,做到有备无患。

施工风险管理是识别和度量项目风险,制定、选择、管理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施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得以控制。

立足于数据搜集、分析和预测,重视经验在预测中的特殊作用;从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出发,通过风险调查、信息分析、专家咨询和实验论证等方法,对项目风险进行多维分解,从而全面认识风险,形成风险清单。

2、风险分析评价。

将风险的不确定性予以量化,评价其潜在的影响。它包括的内容是:确定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对项目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具体如经济损失量、工期延迟量);确定项目总周期内对风险事件实际发生的经验、预测力及发生后的处理能力;评价所有风险的潜在影响,得到项目的风险决策变量值,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3、施工项目风险控制对策的规划。

风险管理对策的目的在于减少项目风险潜在损失,基本对策有三种形式: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风险控制对策是对使风险损失趋于严重的各种条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各种潜在的损失。具体讲来,其一是风险回避方法,例如:为禁止某项会引致风险产生的活动而颁发规定等;其二是损失控制方法,通过损失预防和损失减少的手段来控制损失,诸如制订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重复检查工程建设计划,评估及监控有关系统及安全装置等。

风险自留对策是一种重要的财务性管理技术,由自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有计划性风险自留和非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对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应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工作,尽量避免。

风险转移对策是指工程保险这样的方法,将施工中的风险尽可能的转移出去。通过保险合同投保,将项目风险转移给专业的保险机构,以获得最优的工程保费和最理想的施工保障。

总而言之,风险管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从系统的观点出发,考虑风险管理的思路与步骤,制订与项目目标相一致的风险管理对策。

4、实施决策。

制定安全计划,损失控制计划,应急计划,确定保险内容,保险额,保险费,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等,并签定保险合同。

5、检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检查以上四个步骤的执行情况,对照实践效果评价决策效果;确定在条件发生变化时的风险处理方案;检查有无遗漏的风险项目;新发现的风险项目及时提出对策。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实现公司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取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三级风险责任体系:

(1)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负责重大风险决策和制度发布。

(2)风险专职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科,负责具体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2

组长:赵庆民。

副组长:裴光旭薄其山王欣马兵范。

张金波黄新生王洪涛。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1)对年度风险管理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

(3)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8)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4)做好风险信息汇总;。

3

(6)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职能部门职责:

(3)负责本部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4)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

(5)及时按规定提交上报风险管理信息、工作报告等;。

(6)做好本部门风险预警和监控;。

第三章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第七条战略风险信息收集的内容:

(1)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2)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有关内容;。

(3)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5)与周边对手相比,公司实力差距;。

(6)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1)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4

(2)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3)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

(4)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5)盈利能力;。

(6)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7)与公司现行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息。

第九条市场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公司煤炭价格及供需变化;。

(2)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3)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4)税收政策和利率变化情况;。

(5)潜在竞争者和替代品情况;。

第十条运营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产品结构。

(2)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4)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的流程和环节;。

(5)企业内外部人员道德风险知识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5。

制系统失灵。

(6)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公司的新法律和政策;。

(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5)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

(1)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战略目标制定、执行和战略评估以及考核因素;。

(4)市场变动、价格变动、信用管理;。

(5)研究开发、技术投入、设备采用、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6)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7)营运安全、员工健康、食堂食品、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8)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变动执行因素;。

(9)外委工程及外部施工人员管理等因素;。

6

(10)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颁布和注销等法律因素;。

(3)政治形势、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等社会因素;。

(4)科技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发展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6)其他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的方法。

(4)风险评估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流程。

求提出采取的预防措施,整个风险信息的收集要具体化,实事求是,符合现场实际,不能出现空话、套话。

(2)各风险职能部门将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结果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风险信息和评估结果审核汇总形成公司风险信息数据库;。

(4)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策略工具包括风险承担、转移、对冲、转化、补偿、规避、控制等策略形式。

第十六条风险解决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组织领导、涉及的管理和业务流程,手段和资源配备,以及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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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对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行审核汇总,重点检查风险应对策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管理策略是否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风险预警指标的确定流程。

(1)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初确定预警指标及指标数值范围,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对重大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审定,并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风险预警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预警。对于。

一般风险预警各风险职能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将监控和预警情况及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值超出蓝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上报;指标值超出黄色预警范围,应将情况直接上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指标值超出橙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直接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指标值超出红色预警范围,直接上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并启动重大风险危险处理预案。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持续的风险管理监督和风险管理活动评价。

第二十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库是否完善加以改进;日常监控是否及时并加以改进;风险信息报告是否真实,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是否有效;检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第二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和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加强自查工作,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流程,完善风险信息库和风险管理策略,加强风险指标的监控和预警,每季度至少进行自检一次。

第二十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提交各项重大和重要风险管理的策略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接受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的监督和考核。

(1)公正原则。

(2)可控性原则。

(3)适度激励原则。

(4)年度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七条风险考核内容。

(1)风险管理组织运行系统:包括组织建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日常运行等;。

(3)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解决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4)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准确性;。

(5)风险管理自查和报告情况:风险自查工作、自查报告上报、风险管理改进和整改工作情况。

(6)风险管理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制度。每季度首月中旬,,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成员,召开全面风险信息与评估报告会。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风险信息及评估报告,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年度风险考核采取现场调查、人员询问、资料抽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

第三十条全面风险管理应结合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工作。切实防范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专项奖惩,对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分别实施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后三名者分别给予同等处罚。为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季度对顺利完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报送本部门风险管理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上报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1)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情况;。

(2)风险评估基本情况以及重大风险确定情况;。

(3)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的确定;。

(4)风险管理策略以及风险解决方案制定情况;。

(5)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8)风险管理方案调整以及方案整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年度报告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对上年度本部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下年度工作安排,风险管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度管理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亭南煤业公司发〔20xx9〕113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六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目前主要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其定义是参照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xx年6月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下文是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实现公司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取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为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三级风险责任体系:

(1)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负责重大风险决策和制度发布。

(2)风险专职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科,负责具体和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工作,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工作。

2

组长:赵庆民。

副组长:裴光旭薄其山王欣马兵范。

张金波黄新生王洪涛。

成员: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1)对年度风险管理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

(3)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8)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工作报告。

(4)做好风险信息汇总;。

3

(6)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职能部门职责:

(3)负责本部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4)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完善工作;。

(5)及时按规定提交上报风险管理信息、工作报告等;。

(6)做好本部门风险预警和监控;。

第三章风险信息的收集和评估。

第七条战略风险信息收集的内容:

(1)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2)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有关内容;。

(3)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5)与周边对手相比,公司实力差距;。

(6)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相关编制依据;。

(1)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4

(2)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3)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

(4)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5)盈利能力;。

(6)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7)与公司现行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税收政策等信息。

第九条市场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公司煤炭价格及供需变化;。

(2)能源、原材料、关键设备、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3)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4)税收政策和利率变化情况;。

(5)潜在竞争者和替代品情况;。

第十条运营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产品结构。

(2)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4)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的流程和环节;。

(5)企业内外部人员道德风险知识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5。

制系统失灵。

(6)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法律风险信息收集内容: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公司的新法律和政策;。

(3)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4)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5)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

(1)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战略目标制定、执行和战略评估以及考核因素;。

(4)市场变动、价格变动、信用管理;。

(5)研究开发、技术投入、设备采用、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6)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7)营运安全、员工健康、食堂食品、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8)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变动执行因素;。

(9)外委工程及外部施工人员管理等因素;。

6

(10)其他内部风险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颁布和注销等法律因素;。

(3)政治形势、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等社会因素;。

(4)科技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发展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6)其他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三条风险评估的方法。

(4)风险评估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流程。

求提出采取的预防措施,整个风险信息的收集要具体化,实事求是,符合现场实际,不能出现空话、套话。

(2)各风险职能部门将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结果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将风险信息和评估结果审核汇总形成公司风险信息数据库;。

(4)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策略工具包括风险承担、转移、对冲、转化、补偿、规避、控制等策略形式。

第十六条风险解决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组织领导、涉及的管理和业务流程,手段和资源配备,以及事件事前、事中和事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8

(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对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进行审核汇总,重点检查风险应对策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管理策略是否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是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风险预警指标的确定流程。

(1)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初确定预警指标及指标数值范围,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3)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对重大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审定,并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风险预警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预警。对于。

一般风险预警各风险职能单位按照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将监控和预警情况及时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值超出蓝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上报;指标值超出黄色预警范围,应将情况直接上报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指标值超出橙色预警范围,应将预警情况直接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指标值超出红色预警范围,直接上报总经理和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并启动重大风险危险处理预案。

第二十三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持续的风险管理监督和风险管理活动评价。

第二十四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风险职能部门风险信息库是否完善加以改进;日常监控是否及时并加以改进;风险信息报告是否真实,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是否有效;检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完备性。

第二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和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加强自查工作,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流程,完善风险信息库和风险管理策略,加强风险指标的监控和预警,每季度至少进行自检一次。

第二十六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提交各项重大和重要风险管理的策略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并接受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的监督和考核。

(1)公正原则。

(2)可控性原则。

(3)适度激励原则。

(4)年度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原则。

第二十七条风险考核内容。

(1)风险管理组织运行系统:包括组织建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日常运行等;。

(3)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解决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4)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准确性;。

(5)风险管理自查和报告情况:风险自查工作、

自查报告。

上报、风险管理改进和整改工作情况。

(6)风险管理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制度。每季度首月中旬,,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成员,召开全面风险信息与评估报告会。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风险信息及评估报告,由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年度风险考核采取现场调查、人员询问、资料抽查等方法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

第三十条全面风险管理应结合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开展工作。切实防范日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专项奖惩,对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分别实施3000元、20xx元、1000元奖励,后三名者分别给予同等处罚。为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季度对顺利完成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向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报送本部门风险管理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上报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1)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情况;。

(2)风险评估基本情况以及重大风险确定情况;。

(3)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的确定;。

(4)风险管理策略以及风险解决方案制定情况;。

(5)风险预警和监控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8)风险管理方案调整以及方案整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年度报告各风险职能部门应对上年度本部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上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下年度工作安排,风险管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各风险职能部门年度管理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报公司风险管理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亭南煤业公司发〔20xx9〕113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保障稳健经营,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18个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及受托管理公司(以下总称为“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三级及以下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工作,由所属各公司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集团未来经营管理中,各种不确定性对集团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集团风险分为集团层面的常见风险与业务流程控制风险两个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集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围绕集团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对集团运营中要面临的内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团利益的不确定性,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获得集团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识别、评估影响集团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的内外部风险,建立和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第六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成本效益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集团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与集团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以及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风险管理应考虑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的匹配,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七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涵盖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环节:主要包括“三会”运作,“三会”和管理层的职权等。

(二)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环节:主要包括重大资产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三)对外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四)对外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五)日常经营环节:主要包括:生产、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会计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产品研发、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集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执行层(公司内部各层级)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避免职权交叉、缺失或职权过于集中,明确责任,减少内耗,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对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最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组织架构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制定集团发展战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集团风险管理目标,有效规范集团经营行为。

(四)审定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监督、评价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转的有效性。

第十条集团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年度预算以及风险管理目标,确保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年度预算的有效执行。

(二)拟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流程,报董事会审批。

(三)拟定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和考核机制,对风险管理实施有效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评价,并进行严格考核。

(六)组织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信息体系和集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设立风险控制总监,负责集团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集团公司成立风险控制管理总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并向集团公司风险控制总监汇报工作。

风险控制总监的职责如下:

(一)拟定集团风险管理制度,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营目标、预算目标的设定。

(二)拟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导集团风险管理与其他经营计划和管理活动的整合。

(四)提出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职能体系建设建议方案。

(五)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贯彻执行全面风险管理流程情况。

(六)推动集团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以及风险管理技能的提高。

第十二条全面风险管理是集团各层面、各岗位、每位员工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以及每位员工,应充分认识自身的风险管理责任,履行风险管理工作职责,自觉防范和控制风险,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集团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和业务流程的各环节。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员工为风险管理联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及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所属各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领导机构,所属公司董事长或授权风险控制总监为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履行风险管理职能。

所属各公司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所属各公司风险控制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或任命,负责所属公司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未独立设置风险控制总监的所属公司应指定分管风险管理的领导,并报集团公司批准。

所属各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指定资产财务部门作为本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二)研究提出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并配合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开展与本单位有关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单位负主导管理责任的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

(四)对本单位的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和分析,向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风险日常监控信息和风险预警信息。

(五)做好本单位有关建立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单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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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督、改进与报告。

(一)风险评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

(二)风险控制包括:修订完善集团各项。

规章制度。

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三)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定期对风险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定期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集团的风险管理进行检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团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建立风险提示机制;督促风险管理问题的及时改进。

(四)评估报告:风险管理部门每年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随时报告。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是集团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识别风险,评价风险等几个方面,并通过对风险影响程度的分析,给出集团风险控制的优先次序等。

始信息主要包括与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相关的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经济运行情况、产业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行业及竞争对手情况、集团战略与内部运行、财务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等。

第十九条梳理流程。就是对涉及集团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各项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分类,确定现有流程体系现状,为集团识别风险,优化流程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风险识别。集团应当查找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管理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识别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

(一)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为风险识别的主要实施单位。

(二)风险识别方法主要包括:风险清单识别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识别法、现场调查法等。

(三)风险识别的步骤包括:阅读风险清单、辨识公司常见风险、访谈、绘制流程图、撰写流程说明、识别流程风险点、提出控制措施、填写风险控制矩阵、整理风险识别文档等。

第二十一条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对识别出的风险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估,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确保评估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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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条风险评价。在风险分析和整合的基础上,评价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大小以及对集团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二十四条风险控制包括修订完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十五条修订完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集团成立制度建设小组,根据调整确定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三定方案(定岗、定编、定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及重要业务流程优化方案,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18个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集团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阅、修订与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十六条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集团根据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决该项风险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

(三)所需要的条件和资源。

(四)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七条风险控制措施的组织实施。根据风险涉及的职能部。

门和业务单位进行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

(一)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管理目标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集团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项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集团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四)授权审批控制要求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常规授权是指集团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集团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集团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五)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集团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财产保护控制要求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七)预算控制要求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严格预算考核,强化预算约束。

(八)运营分析控制要求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九)绩效考评控制要求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集团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十)集团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六风险的监督、改进与报告。

第二十九条风险管理的监督包括集团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集团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集团公司管理层以及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对其他部门以及所属各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理层及风险控制管理总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独立检查评价。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

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要以公司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集团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要定期对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给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总部。

险管理信息的基础,用以量化评价考核集团各方面风险管理情况,对风险评估所确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风险和其他需关注的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

第三十四条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对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监测、检验、检查发现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以《风险提示函》的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所属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并促进其改进。

第三十五条建立风险评估报告制度。集团风险评估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某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综合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险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集团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

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集团总体经营与运行情况;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与维护;公司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各类风险的评估方法及结果;重大风险事件情况及未来风险的预测;公司日常经营与风险管理的改进建议。

发出风险预警报告时,应立即启动风险。

应急预案。

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并及时向集团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报告。

第三十七条对于重大突发风险和跨所属公司并可能对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所属各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发出风险预警报告后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尽量控制风险,并随时向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报告当地重大风险变化情况、原因、趋势及下一步对策建议。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应立即组织分析情况、统筹制订、实施风险应对方案,尽量降低突发风险对集团的影响,并报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集团风险管理要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指标或组成部分。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迟报、漏报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见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管理程序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的风险管理信息体系,包括风险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各项功能。

业机构等相关力量,进行集团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具体开发、建设和应用工作。

第四十一条集团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应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特殊的批准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条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权限管理有效性,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系统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四十三条集团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促进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十四条集团将风险管理文化融于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在企业文化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

第四十五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公司的负责人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力量。

意识和能力。

第四十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合理利用机会风险的意识,发扬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风险控制文化,树立岗位上的风险管理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道德诚信准则和风险意识,进行风险管理案例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公司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危害,把机会风险视为公司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公司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3.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4.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健全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十条公司的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运营、业务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及风险管理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顾问、各部门内设的有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十三条总裁办公会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四条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顾问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牵头处理公司诉讼事务和经济纠纷事务,代表公司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

岗位职责。

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包括与风险及风险管理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技术革新、公司资源、财务状况、人力配置、管理措施、工具应用、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及各部门应广泛地、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及管理相关的信息,并送交风险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修订,以建设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库。

第十九条公司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由公司组织各部门实施。

第二十一条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事件树分析、压力测试等。

第二十三条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四条风险分析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评估多项风险时,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九条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公司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一条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六章风险的监控报告与预警。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的经营计划、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或岗位向风险管理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各部门所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必须向风险管理部报备,或向风险管理部开放信息系统。风险管理部有权检查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风险报告分为定期风险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项风险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汇总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和履行垂直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风险管理部可以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进行重点审计或组织专项审计。对其它不属于审计监察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风险管理部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公司的财务中心,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进行预测预报。

(二)建立经营管理预警系统: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特有的性质来设计不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彻底掌握风险的来源和可能的影响。

(三)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1、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2、公司须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3、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须实现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公司整体和各部门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5、公司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需要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八条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部门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危机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应立即与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当风险已经发生,风险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企业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企业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企业危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应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财务中心、总裁办公会成员、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小组应配备小组秘书及后勤保障人员。公司董事会应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作出声明、承诺或妥协。

(二)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企业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应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危机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理,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四十二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公司应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十四条公司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第四十七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制度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公司总裁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八条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部在内的各部门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直接报送总裁办公会及董事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九条公司须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公司文化,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须融入公司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公司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从董事会开始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裁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五十二条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

第五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五十四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五十五条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裁办公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七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第三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第四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各市(地)、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第二章 监测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

第六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提出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每年9月底以前制定并印发下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时,应征求行业协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

(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

(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

(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

(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供相关技术机构参照执行。

第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监测的内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组织保障措施和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用的评判依据应经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认。

第十一条 卫生部根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第十三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指南的要求,完成监测计划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卫生部等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四条 卫生部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获得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向卫生部提交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卫生部应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五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区人口特征、主要生产和消费食物种类、预期的保护水平以及经费支持能力等,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方案调整情况报卫生部备案,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第十七条 本规定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食源性疾病监测:指通过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对食源性疾病及其致病因素的报告、调查和检测等收集的人群食源性疾病发病信息。

食品污染:指根据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则,在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过程中因非故意原因进入食品的外来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寄生虫等。

食品中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径进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存在的有害物、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被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行为,加强内幕交易、利益冲突交易的管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未经批准和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股东/合伙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也不得和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利益冲突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利益冲突事项的回避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均纳入防控监督范围),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利益冲突人不得未经批准和公司和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

第五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对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上正式公开及尚未向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投资者报告的事项。

利益冲突是指,相关人士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要投资、可能投资或已经投资的标的企业存在共同投资关系、投资或被投资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基金资产价值的事项。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业务中的保密事项;

公司管理的基金、客户的合同、协议、投资建议书、财务数据等;

公司在基金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其他经股东会决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分为内部知情人和外部知情人。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的内部知情人;未在公司任职,但能获知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和单位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知情人。

内幕知情人、利益冲突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经股东会会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尚未披露前,应严格将信息的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条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光盘、录音带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一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标的股票或股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二条公司涉及的内幕信息公布之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十三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公司需加强内部的事前提示,在召开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前,应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容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后果,必要时应要求参会人员签署《保密提示函》。

第十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降职降薪、没收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独或并处。

第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利用内幕信息操纵股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公司利益冲突人,非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发生交易,也不得将应属于公司、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机会归己方所有。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提示公司其与交易事项存在利益冲突,并应当申请回避。

第二十条如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回避,公司或公司管理的基金确需发生此类交易的,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再投资决策时予以回避。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买卖股票或股权投资情况和利益冲突人是否回避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公司须将本制度所列内容纳入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标准如下:

(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遵守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或股权投,是否进行利益冲突回避情况;

(三)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利益冲突回避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直系亲属内部交易、利益冲突未回避情况实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方式包括:。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停职反省;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关系;

(六)诉讼;

(七)移交司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十九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第十三条(任务说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时,应向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的部门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质、涉及的食品种类、食品数量和分布范围;

(二)危害进入食品的途径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数量;

(五)国内外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风险评估任务书》的形式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风险评估任务书》应包括风险评估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结果产出形式等内容。

第十五条(制定评估方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根据评估任务提出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可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数据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议。

第十六条(实施评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估方案,遵循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的结构化程序开展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风险交流)风险评估过程中,受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需要,及时提交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对于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数据才能进行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报告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风险评估结果,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风险评估机构应对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负责。

第十九条(应急评估)发生下列情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立即研究分析,对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事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定应急评估方案。

(一)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四)处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过风险评估解决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条(进行评估)临时工作组按照应急评估程序和应急评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结果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布结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

危害识别:指对食品中可能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某种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应关系或危害作用机理。

暴露评估:不同人群摄入某种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风险特征描述:根据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结果,综合分析该危害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公司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危害,把机会风险视为公司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公司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3.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4.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健全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十条公司的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包括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运营、业务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及风险管理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顾问、各部门内设的有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十三条总裁办公会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四条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

第十五条风险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顾问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牵头处理公司诉讼事务和经济纠纷事务,代表公司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包括与风险及风险管理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技术革新、公司资源、财务状况、人力配置、管理措施、工具应用、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及各部门应广泛地、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及管理相关的信息,并送交风险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修订,以建设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库。

第十九条公司对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二十条风险评估由公司组织各部门实施。

第二十一条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事件树分析、压力测试等。

第二十三条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四条风险分析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五条在评估多项风险时,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九条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公司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一条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六章风险的监控报告与预警。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的经营计划、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保留风险管理记录。各部门或岗位向风险管理部报送本部门业务风险情况。各部门所有涉及风险管理的相关资料必须向风险管理部报备,或向风险管理部开放信息系统。风险管理部有权检查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风险报告分为定期风险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项风险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汇总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和履行垂直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风险管理部可以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进行重点审计或组织专项审计。对其它不属于审计监察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风险管理部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公司的财务中心,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可能或将要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进行预测预报。

(二)建立经营管理预警系统: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个业务环节特有的性质来设计不同的风险控制机制,彻底掌握风险的来源和可能的影响。

(三)建立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1、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2、公司须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3、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4、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须实现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公司整体和各部门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5、公司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三十七条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需要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八条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公司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部门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危机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应立即与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当风险已经发生,风险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企业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企业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企业危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应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财务中心、总裁办公会成员、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小组应配备小组秘书及后勤保障人员。公司董事会应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作出声明、承诺或妥协。

(二)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企业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应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危机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公理,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四十二条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公司应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十四条公司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第四十七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制度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公司总裁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八条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部在内的各部门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直接报送总裁办公会及董事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九条公司须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公司文化,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须融入公司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公司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从董事会开始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裁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高级管理人员须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五十二条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

第五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五十四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五十五条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裁办公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模板21篇)篇二十一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科室主任及全院职工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风险共担、保障有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基金的筹集:从各科室月奖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参照最近3年我院各类别医疗纠纷赔付情况,内科系统4.5%、外科系统5.5%,医技科室1%,医院对各科室提取的.金额进行1∶1配套。

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成立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基金的筹集、使用进行管理。财务科统一建立以科室为单位的医疗风险基金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年度内科室结算节余基金款,转入下年度科室继续使用或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统筹调剂。

三、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疗纠纷的赔付补偿,无论是经协商、调解、诉讼处理解决的,凡涉及民事赔偿款额,均由医疗风险基金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人的具体赔付比例,根据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判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确定,但承担赔偿额全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科室直接负责人承担总赔偿额的2-10%,具体比例由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

责任人及其科室对其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赔付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申请复议一次,将从我院参加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进行复议。

四、医疗风险基金的返还:。

(一)、对于当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将返还该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70%,其中10%指定奖励科室负责人,同时可适当降低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系数。

(二)、对于当年度医疗风险基金账户赔付结算有节余的科室,当年度不予返还,流动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对于当年赔付额累计超过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透支部分,视情况区分,分别由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承担或在科室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风险基金系数适当提高:。

2、如下年度仍有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纳入该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则继续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由医务部、经管科共同负责解释,如因指标测算出现偏差等特殊情况,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临时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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