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8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该及时、灵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组织需要。接下来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成功案例分享,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一

2、值班:

3、员工如因病假、补休、休假、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向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报告,并交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在考勤表当天栏内注明事由,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连续事假三天算旷工处理,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遵纪守法,不得携带凶器,不得参与赌博、打架、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7、工作时间内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私下吃饭。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1、经理应实行例会制,并于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上周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员工作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和项目营销建议)及本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主管销售总监的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2、日例会:每天早上9:00-9:30为例会时间;

周例会:每周日召开全体销售人员工作会议,由主管经理主持召开;月例会:每月30日为例会时间。(如果30日为休息日则提前)。

3、周会及重要日会必须设专人作会议纪要。

1、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3、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20天,销售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作息时间。

早上8:30~下午8:30。

(二)、考勤。

1、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及代他人签到(扣10分)2、午膳进餐时间定为30分钟。

超过5分钟(扣5分)。

超出15分钟(扣8分)。

如无特殊情况或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超出30分钟当旷工一天;

3、违反请假制度的(扣2分)。

(三)、纪律。

1.不服从上司合理、合法的命令或工作安排;(扣10分)。

2.对上司不尊重,故意与上司作对;(扣10分或开除)。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扣10分或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4.损坏公司财物;(扣10分或赔偿)。

5.泄露、出卖公司机密;(开除)。

6.伪造文件意图行骗;(开除)。

7.与客人争吵及对客人不礼貌;(扣10分或开除)8.向客人或发展商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开除)9.不按工作程序做事;(扣5分)。

10.搬弄事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扣10分或开除)11.逃避工作,推卸责任;(扣10分)。

12.工作马虎;(扣5分)。

13.仪容不整;(扣2分)。

14.在售楼部不穿工衣;(扣2分)。

15.在售楼部前台化妆;(扣2分)。

16.上班没有佩戴员工证(扣8分,并扣50元)。

17.在售楼部内吃零食;(扣2分)。

18.在售楼部内吸烟;(扣2分)。

19.有客人在场时,在售楼部内阅读报章刊物;(扣8分)。

20.有客人在场时闲谈;(扣2分)。

21.当值时间打瞌睡;(扣8分)。

22.保持售楼部整洁,每天早上未对柜台上杂物进行清理;(扣3分)。

23.当值时擅自职守,干私人事情;(扣10分)。

24.站或坐姿不规范;(扣1分)。

2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扣10分并开除)。

26.挪用公司钱银;(退款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7.隐瞒包庇同事错误;(扣10分)。

28.当值时讲粗言秽语及行为不检;(扣5分)。

29.不参加每天售楼部例会的;(扣5分)。

30.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扣5分)。

31.当值时出岗、闲游或干扰他人工作;(扣10分)。

32.未到下班时间擅自更衣、签名;(扣5分)。

33.未做当天工作记录;(扣8分)。

34.不按规定填写"客户登记本"者;(扣10分或开除)。

35.如无正当理由三天内没有联系到过公司的`客户;(扣10分)。

36.展销期间不到场者;(扣5分)。

37.未经许可私自收取客户订金;(扣10分或开除)。

38.未经许可擅自对客户做出超权限的承诺;(扣10分或开除)。

3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的视乎情节做出处理。

40.私自对接开发商;(扣10分或开除)。

如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两次或扣分超过10分,则由公司发出警告信,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四次或扣分超过18分,则可考虑开除。任何人当年内接获两封警告信者,则降职处分或即时开除。本制度由销售经理负责执行并记录各人之扣分情况,每月上报营销总监及行政经理备案处理。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考勤及纪律制度,如发现互相包庇隐瞒的,则包庇者也视同违反同一规定并受同等处分,如纵容或包庇属下人员违规而不做出即时处理的,则视为失职,将受同等处分或视乎情节处以降职或开除处理。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

第五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3)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借款金额在3000~5000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8000元等特大金额应标明原因审批。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六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宜(见出差申请表)。(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6)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表: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补助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由公司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三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 ,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c、客户抱怨之处理。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b、公文档案。c、销售帐务。d、货品及赠品盘点。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g、领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b、应收帐款单据。c、领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3)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x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 1 )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 2 )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 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 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 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 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 部门主管

( 1 )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 3 )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 4 )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 5 )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 6 )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 )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 、销货报告。

b 、收款报告。

c 、销售日报。

d 、考勤日报。

( 8 )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 销售人员

( 1 )基本事项

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 、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 2 )销售事项

a 、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 、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 、客户抱怨之处理。 d 、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 、产品品质之反应。

b 、价格之反应。

c 、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 、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 、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 、新产品之调查。

e 、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 、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 、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 、退货之处理。

i 、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 3 ) 货款处理

a 、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 、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 、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 、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 、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 、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 、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 、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 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 销售单位主管

( 1 )移交事项

a 、财产清册。 b 、公文档案。 c 、销售帐务。 d 、货品及赠品盘点。 e 、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 、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 、领用、借用之公物。 h 、其他。

( 2 )注意事项

a 、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 、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 、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 销售人员

( 1 )移交事项

a 、负责的客户名单。 b 、应收帐款单据。 c 、领用之公物。 d 、其他。

( 2 )注意事项

a 、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 、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 、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 工作计划

3.1.1. 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 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 客户管理

( 1 )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 2 )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 工作报表

3.3.1. 销售工作日报表

( 1 )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 2 )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 月收款实绩表

( 3 )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 售价规定

( 1 )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 2 )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 销售管理

( 1 )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 2 )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 3 )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 收款管理

( 1 ) 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 2 )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 3 )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 4 )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xx 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 xx 元,副经理xx 元,一般人员 xx 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改建。

(一)改建申请

已经设立电话销售中心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电话销售中心进行改建,并向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提出改建申请,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改建申请材料应包括:

1.改建申请书,应明确机构名称、专用号码、所在地、销售区域等;

2.改建报告,应说明改建机构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各项标准;

3.改建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等。

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合作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并向合作机构呼出地保监局备案,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备案材料参见本办法第十七条。

(二)改建审批和备案

关于电话销售中心改建的,保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批准改建的,颁发专属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改建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备案的,保监局收到备案材料后可视情况对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为统一监管标准、提升监管效率,各保监局应根据本办法修订完善现有关于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鼓励新兴渠道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具有保险代理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话销售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电话销售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主动呼出或接受客户呼入,通过电话销售中心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四条 保险公司应设立电话销售中心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电话销售业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个人不得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名义约访客户。

第五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筹建负责人;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可以向拟设地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保监局”)申请设立电话销售中心。电话销售中心是保险公司直接经营电话销售业务的专属机构。

总公司申请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可以在总公司经营区域内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省级分公司申请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可以在省级分公司经营区域内开展电话销售业务。

第七条 设立电话销售中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应包括机构名称、拟设立地、销售区域等;

(二)偿付能力符合条件的说明;

(四)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五)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名称至少应当包含“申请人名称”和“电话销售中心”两个要素。

第九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属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二)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1年以上电话销售业务管理经验或2年以上金融业务管理经验;

(四)《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向申请人发出筹建通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电话销售中心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本办法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四)筹建期间未开办保险业务;

(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向拟设地保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拟任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

(三)电话销售系统建设报告,包括计算机配置、应用系统、网络建设情况等;

(四)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消防证明或者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的开业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开业验收,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验收合格批准设立的,颁发专属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电话销售中心,应向受话地保监局报告,并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对保险代理机构资质进行审核。拟合作的保险代理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电销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合法的运营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提前向保险代理机构呼出地保监局备案,并告知受话地保监局。保险代理机构呼出地保监局视情况对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就开展电话销售代理业务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偿付能力符合条件的说明;

(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销售区域应当符合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销售区域应同时符合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区域。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范围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但连续经营电话销售业务两年以上,期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可以通过电话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产品选择应充分考虑电话销售的特殊性,简明易懂,便于投保。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设立电话销售中心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设置全国统一的专用号码。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对保险代理机构进行号码审查,确保其使用统一的专用号码。

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保持电话销售号码的稳定性,专用号码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在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信息披露专栏。披露内容应至少包括:

(一)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用于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统一专用号码;

(三)委托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名称、合作期限、销售区域等;

(四)消费者投诉维权途径。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和营业场所变更,应报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批准;电话销售中心名称和电话销售号码变更,应向机构所在地保监局备案。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保险代理机构营业场所、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应向合作项目所在地保监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撤销电话销售中心,应参照保险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办理。

保险公司终止委托保险代理机构电话销售的,应在终止合作前15个工作日向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备案,并提交妥善的后续业务处理方案。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建立严格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客户信息,有序开发、规范使用现有客户资源,确保客户资料和信息采集、处理、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

(一)应通过电话销售系统对销售时间进行管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

(二)应通过电话销售系统建立禁止拨打名单。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并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

(三)应建立因禁拨管理不当对客户造成骚扰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的培训: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电话销售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四)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人员销售资质认证体系、销售品质考核制度和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电话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不得允许电话销售人员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针对不同电话销售模式和保险产品制定规范的销售用语。电话销售人员销售保险产品须正确使用电话销售用语,禁止不当阐述。

电话销售用语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制定并存档备查,保险代理机构、电话销售中心未经总公司同意不得更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制定电话销售用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话销售人员工号、所属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名称;

(三)缴费方式、保单生效时间、投保意愿确认方式、保单形式、保单送达方式等;

(四)犹豫期、客户服务电话、保单查询方式等。

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电话销售用语除包括以上内容外,还应明确告知保险代理性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签署投保单和电话录音两种方式确认投保人的投保意愿。

保险公司通过电话录音确认投保人投保意愿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年届18周岁至60周岁间;

(二)所售产品应为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且免于体检;

(三)销售用语应包含“您是否同意通过电话录音确认投保”的内容,并取得投保人肯定答复。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移动支付设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等新技术提升收付费效率。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的,应通过书面或电话录音的方式取得客户授权。

保险公司以电话录音方式确认客户转账授权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客户明确表示同意通过其名下账户支付保险费用;

(二)销售用语明确告知首期保费支付时间及续期保费支付时间、频率等内容;

(三)保费扣划成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投保人。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向投保人提供纸质保单或电子保单。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有效途径确认投保人收到保单;

(二)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保单查询功能;

(三)在保险期间内根据投保人要求及时提供纸质保单。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质量检测体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二)配备专职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与销售人员岗位分离;

(四)质检记录应通过质监系统生成,保存期限不少于保险期间。

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系统信息化质检,如语音识别、关键字、音调时长等新技术进行系统化质检。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通过不同销售模式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质检,质检比例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一)对保险期间在1年以上的成交件录音按不低于30%的比例在犹豫期内全程质检;

(二)对保险期间在1年期以内的成交件录音按不低于20%的比例在保单期限内全程质检。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对成交件录音备份存档。电话录音及其它投保文件的保存时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十年。

保险公司对客户信息和电话录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电话销售信息数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做好数据备份。

保险公司设立电话销售中心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实现电话销售系统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无缝对接。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强化数据传输管理,确保主要业务数据、销售录音、客户信息等数据传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通过电话赠送保险的,参照电话销售业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电话赠险人员属于电话销售人员,电话赠险号码应与电话销售号码一致。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电话赠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对电话赠险业务进行抽样质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涉及投保单、保险合同、转账授权书等纸质文件递送的,应在投保人同意投保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如遇客观原因无法按时送达的,应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投保人。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犹豫期起算日期应以确认投保人收悉保单之日或保单生效之日中较晚者为准。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至少应为客户提供电话和柜面两个渠道受理保全及理赔申请,鼓励保险公司探索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保险公司通过电话接受客户保全及理赔申请的,应全程录音并在保单期限内存档备查。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至少为客户提供电话和柜面两个投诉渠道,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确保妥善处理投诉纠纷事件。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说明办理流程,于 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处理过程应通过书面记录、录音等方式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诉事项涉及电话销售行为的,保险公司应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调听电话销售录音。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有效电话销售录音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有利于投保人的原则处理客户诉求。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电话销售业务流程和特点,改造和完善现有服务支持体系,确保投保人享有不低于其他渠道的服务水平。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委托各保监局对电话销售业务进行监管。

呼出地保监局依法对保险公司在辖内设立电话销售中心进行审批,对保险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开展电销业务的项目进行备案,并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受话地保监局对电话销售业务实行属地监管,依法查处电话销售业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五条 保监局应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保险代理机构及其电话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管理,并对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对客户构成滋扰的,中国保监会有权依据监管需要采取通报、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或其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销售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15〕3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5〕99号)同时废止。

《天下无贼》中有一句比较经典的话:黎叔说“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如果拿来用在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上,实在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如今的.企业界,一直在讨论着如何管理好团队,特别是销售团队就更难以管理了。我看呀,这不是难管理,而是难以抓住管理的要害罢了!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关键在“人心”!

笔者就多年营销团队的组建及管理经验,认为营销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应分五步走:

第一步、团队成员的甄选

“以人为本”这是最关键,团队是由个体组成的,只有好的个体,才会有好的团队,所以在讨论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上,我们首先要来探讨团队中的个体。

笔者认为团队成员的甄选,主要从以下几点来选择:

第一:个人品质。品质是我们择人最关键的第一要素,看品质应从三方面来考察:一是看诚信,诚信乃为立身之本、处世之根,自古就有“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意诚而后心正”,试想心术不正之人于团队而言,可谓“害群之马”不为过也!二是看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对于职业营销人来说就是获劝雇主”菁睐的重要筹码之一,职业道德体现在个人的敬业精神和视公司利益至高无上的心态;三是看责任心,只有责任感的人,才会对家庭负责,才会对朋友负责,才会对公司负责,才会对社会负责,试想无责任心的人谁敢用之。

第二:个人能力。个人能力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沟通协调管理能力,营销职业的最大特性就是与各种各样的人或组织打交道,你怎么去与人沟通,怎么去协调这样与那样之间的关系,怎么去管理你的客户、你的渠道或你下面的团队,这就需要较强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二是观察分析决策能力,市场机会与威胁在哪,竞争对手弱势与优势在哪,自己如何面对所处的各种环境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就需要具备非凡的观察分析决策能力;三是计划组织控制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市场变化是瞬息之间,这就需要有驾奴市场变化之能力。

第三: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其实就是我们所要求的精神面貌,个人形象代表着团队形象,代表着公司形象。入微见著,从个人我们可以看出个人背后的团队,我们在挑人时,往往首先看的是工作经历,以及受教育和培训的经历,其实更重要的是任聘人在面试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形态,从这些形态我们大致可以判断出任聘者的综合素质。

第二步、团队的培训。

光有先天因素不够,我们还要加强后天的培养,这就需要对团队加强相关培训,培训目的无非就是培养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团队凝聚力的培养实质就是加强团队文化的建设,为团队营造一种快乐工作和积极进取的氛围。谈到团队文化,我们首先要来认识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广大员工恪守的经营宗旨、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等的综合反映。而企业文化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团队文化,笔者认为团队文化,就是指团队成员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为实现各自人生价值,并为完成团队共同目标而形成的一种意识文化。团队文化的精髓就是强调协作,团结协作才能成就共同事业,从而才能实现和满足团队成员的各自需求。

团队战斗力的培养实质就是加强团队成员综合能力的培训,能力是建立在以知识为基础之上,所以在培训能力之前要加强知识的培训,而后才能谈能力的培训。在这里主要介绍以下几方面知识的培训:

第二、产品知识。我们在销售产品之前,首先要对产品非常了解,对产品的规格、性能、作用、外型及价位,同时更要充分地挖掘出产品的卖点,但又要知道产品的缺点在哪,只有这样你才能说服别人购买你的产品。

第三、行业知识。我们在从事或选择一项职业之前,对于职业的规划,关键是要了解这个行业的历史和现状,你才能确定它的发展前景,从而作出退出或加盟的决定。而我们往往在与合作伙伴谈判时,不仅需要对自身的充分了解,更多需要的是对整个行业的了解,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出决胜之道。

第四、财务知识。在笔者多年的管理工作经验中,认为财务知识对于营销人员来说已经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目前所接触到很多公司的培训,忽略了对营销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其实这是一个管理的误区。财务知识不仅是高层管理必备的知识,更是我们基层营销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知识。

在建立好以上牢固的知识基础之上,我们要对以下几方面能力加强重点培训:

第一、谈判能力。作为营销人员,最重要的工作是要为公司找到合作伙伴,并能良性地做出销量和保证回款。能否谈成适合公司发展的合作伙伴,这就取决于我们个人的谈判能力。决定谈判能力的几个重要因素是广博的专业知识、敏捷的思维、能言善辩的口才等。

第二、管理能力。作为营销人员,我们会拥有多个客户,这就牵涉到我们要对多个客户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与管理,使之能相互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相互排挤、相互打压。同样,针对于不同的产品形成不同的渠道,我们也会面临渠道之间这样那样的摩擦与矛盾,这就需要我们掌握渠道管理之道。再有就是团队的管理,比如说业务团队的管理、促销团队的管理等。

第三、控制能力。市场的变化是瞬息万化,客户的心也在不断地改变,如何驾驭市场的变化,如何挖掘市场的潜在需求,又如何掌控我们的上帝心态,这就需要我们营销人员具有超强的控制能力。“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对整个营销的过程及各个环节都在掌控之中,何愁战无不胜矣!

第三步、公司本身的不断发展

追源朔本,团队存在的前提是公司的存在,因此我们在讨论团队的建设与管理上,不能剥离公司开来。前面谈到团队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是奔着公司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而加盟形成的团队,看出公司的不断发展是稳定团队的一个重要前提。

公司要保证不断地发展,需要具备几个关键因素:

第一、资金。我们都知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特别是对一个公司来说,资金就是一个槛、一个瓶颈,资金就是公司飞跃发展的后盾。特别是近几年各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秩序越来越规范,这就迫使公司的规模越做越大,才能取得成本上的优势,才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

第二、技术。技术就是生产力,技术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技术就是保障公司持续性发展的源泉。走在各行各业前沿的那些公司,往往就是拥有核心技术的公司。

第三、人才。21世纪什么最宝贵?人才。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预示了人才的重要性,早有专家指出:如今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彻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公司拥有什么样的人才,决定了这个公司有多大的发展前景。

第四、网络。这里的网络,不是指internet,而是广义的,从公司的运营来分析,网络应该主要指公司的公共关系网、客户网、销售网和终端消费网这几大块。可以看出,网络同样可以决定公司的命运。

第四步、公司建立有效的绩效体系

要保证一个团队的稳定性,不仅需要公司本身的良好发展前景,而且还需要公司能为大家提供一个合理的绩效体系,最关键是要为团队成员塑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个竞争平台。

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和赫兹伯格双因素理论两位著名经济学家的理论可以看出,有效的绩效体系应该体现在两点,一是物质需要方面,二是精神需要方面。物质需要主要体现在工资、福利、奖金、工作环境等,而精神需要则主要体现在社会地位、成就感、安全感、发展空间等。

第五步、管理者个人魅力的提升

管理者个人魅力也是影响团队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众所周知,狼带领的羊群要比羊带领的狼群更具战斗力。那么作为营销团队的领导者,更是团队的灵魂人物。

笔者认为,一名优秀的团队带领者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力”:

第一,指导力。作为领导者,必须要对团队成员负有指导的责任,能够指导员工如何去更好地完成任务,如何去更好地把个人利益与团队利益、眼前利益与未来利益相结合,如何更好地超越自我,如何更好地规划人生职涯。

第二,亲和力。“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要求领导者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以“人文关怀”的理念去理解、尊重、培育员工。团队应该是一个和-谐的团队,是一个充满激-情、充满活力的团队,这就需要领导者具备有较强的亲和力。

第三,执行力。《执行力》、《没有任何借口》、《细节决定成败》等书的畅销,从侧面反映出了目前管理界对执行力的重视。我们在研究很多企业失败的原因时发现,导致失败的原因往往不是企业战略、营销策略、公司运营机制,而是公司的执行力。团队的执行力看谁,就是看团队的带领者,因此,作为团队管理者,首先要以自我为表率,扛起“执行力”大旗,走在团队之前,建立起团队高效的执行力体系。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五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该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及业绩和佣金得分配。

8、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的事宜。

9、销售人员应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为了规范销售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我工作能力。

三、认真对工作进行记录,按时完成各类市场管理报表与月度总结。

四、严守公司产品价格、销售政策等机密,不得打探他人工资。

五、服从并积极配合上级对工作的安排与调整。

六、与客户保持良好联系,不得拒绝接听客户电话或敷衍客户。

七、认真按照公司销售政策引导目标客户,不得向客户做出超出公司规定的个人承诺。

八、公司禁止员工在外兼职工作。

九、做好工作计划,认真安排客户拜访与销售促成工作。

十、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每天上午向部门经理上交前一天工作记录,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报表;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总结。

十二、销售人员上班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人。

十三、按时参加销售人员每周例会与公司相关会议。

十四、销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客户争吵,每发现一次,扣工资或提成200元。

十五、对于报销中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次,按弄虚作假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名义做与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一经发现,除辞退外,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1、销售人员每月应当填写的报表包括日报表、周报表、月度工作总结、客户档案资料与重要客户月度销售分析表。

2、销售人员必须每十天将自己所接触的客户进行资料整理,内容包括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采购品种、月采购量、客户规模、成交意向等资料。整理后上交部门经理。

3、销售人员的日报表,必须在当日工作结束后填写,次日上午在上交前一日工作记录的同时,必须对次日工作进行计划。同样,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结时必须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4、对于已成交客户,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详细记录客户档案资料。

5、不按时上交报表的,根据实际情况,将给予警告或罚款。无故不上交报表的,每次罚款30元。

6、对于已成交客户的每月成交量,销售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分析,寻找其中的规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户跟进与客情维护工作。

1、销售人员月薪1500元/月。

2、因出差需要在外就餐,每餐补助20元/人。

3、为了有效激励销售人员,在销售人员试用期内,如销售人员每月完成与100家以上的有效客户沟通并完善其档案,同时获得15家以上的意向客户,可获得月度奖励300元。销售人员试用第一个月如成交额高于5万元,奖励300元。

4、在计算底薪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提成比例为月度回款额的1%。如销售人员提出不拿底薪,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额的2%计算,但差旅费用由销售人员自己承担。

5、销售人员当月应得工资与提成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

6、销售人员出差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经行政部备案。

7、在成交客户的过程中,如销售人员需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应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门经理参与的情况下方可支出。

8、客户招待费用标准一般为80元/人(按照参与的人数)以内。

9、销售人员出差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10、销售人员电话费补助每月200元/人。

11、在特殊情况下,如销售人员因业务洽谈无法返回公司而需在外住宿,应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经批准后公司给予100元住宿补助。

12、销售人员销售产品过程中,高于公司规定价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70%,销售人员得30%的分配方式处理,鼓励销售人员维护产品价格。

16、属于公司分配给销售人员的客户,月销量在3万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成。月销量在3万元—1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500元的奖金;月销量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给予每月800元的奖金;月销量20万元以上,给予每月1200元奖金。以上奖金不累计,且只有销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兑现奖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户,销售人员统一不计算溢价奖励。

(四)销售回款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销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刚成交的普通客户(月采购量5万元以下),原则上一律收取现金或三日内的现金支票。未经pc销售部经理与财务确认同意,任何销售人员均不得收取客户的转账支票或其他期票。

3、经pc销售部经理与财务确认同意可以收取转账支票的客户,负责跟进的销售人员应当对其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登记,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准确、定期的了解,以有效降低货款风险。

4、销售人员所回收的现金、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应当在收到当日交给公司财务,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现金有假币或货款金额不符,由销售人员承担责任。

5、凡经公司同意收取期票的客户,在合作的前三个月内必须对支票的转账期限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当月发货,只能开具当月26日以前到账的支票,非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不允许例外。

6、月结客户的供货价格,原则上应当高于现结客户。

7、对于经过严格评估可以月结的客户,销售人员必须在其内部建立内线,做好相互关系处理,尽可能降低货款风险。每月应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8、非现金结算客户每次下单均应经pc销售部经理确认订单,确认无误,方可安排发货事宜。

9、因销售人员对货款风险认识不足,对客户缺乏了解分析导致出现呆账或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下表标准承担责任。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六

1.1为了规范与提升xx营销业务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促进公司战略计划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业务的分工及组织设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内勤/开票/提货/结算管理、合同管理、业务用章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及附则等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

1.4本制度由公司xxx部门负责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xxx部门。

1.5本制度从200年月日起执行。

2.1公司营销中心下设营销中心办公室、销售部、市场部、六个区域机构。

2.2营销中心办公室设内勤、技术支持、计划各一人,主要负责销售统计与分析、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维护、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其它部门的联系、销售计划的管理等。

2.3销售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销售任务、货款回收、费用控制、促销及市场调计划的配合执行、有关信息提供等。

2.4市场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营销计划的制定、价格/渠道/品牌管理、市场分析、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

2.5区域机构设人,主要负责区域销售、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信息反馈、物流等。

3.1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1目的及意义

为了配合公司战略的推进,确保营销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加强公司相关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并为业绩考评和工作总结提供科学的依据,公司营销业务部门需制定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2种类

计划分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年度计划应在上年12月底前完成;月度计划应在上月日前完成(涉及资金计划部分应每半月制定一次,分别于每月日和日前提交)。

3.1.3计划内容

3.1.3.1包括营销和销售两部分。

3.1.3.2营销计划内容包括:市场、产品竞争和销售的现状、威胁和机会分析;确定公司在产品销售、市场和利润等方面的目标和问题;实现目标的营销方法、行动方案、预算与控制手段等等。

3.1.3.3销售计划内容包括:销量、销售分布、毛利、重点客户、预计资金占用量、服务及其它业务拓展规划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业务计划表》、《业务资金表》。

3.1.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3.1.4.4计划经总裁同意后,营销中心主任负责督导业务的拓展和其他管理、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同时业务资金计划交会计部制定公司资金计划。(详见《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

3.2 工作计划及执行汇报

3.2.1目的

为了配合业务计划的实施,加强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控制工作进度与质量,为相关领导进行工作指导或检查提供依据,各位员工均需制定工作计划并记录实际执行情况。

3.2.2计划制定时间

工作计划以周为计划单位周期,每周五制定下一周计划。

3.2.3计划的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人员、时间安排等等,见附录《工作计划表》。

3.2.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下午,相关领导将审阅意见通知直接下属,进行必要的调整,得到批准签字后执行。

3.2.5计划执行汇报

每天工作完成后,各员工须填写计划完成情况。有关人员若不能回公司填写,应于第二天早上开始工作前完成前一天工作汇报。

一周工作结束后交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审阅后对其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

如有必要,上级领导可随时抽查工作执行记录。

3.3工作交流与总结

3.3.1目的

为了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与回顾,交流方法和经验,以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并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应定期进行工作交流与总结。

3.3.2类型

3.3.2.1工作交流与总结分年度与月度两类。

3.3.2.2每月日销售部及市场部分别在营销中心主任的主持下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在此基础上,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分别主持各自部门召开部门内部的总结会议。

3.3.2.3年度工作总结在每年一月开展。首先是销售部、市场部、各区域机构内部总结;之后召开营销中心主任和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并完成总结报告的撰写。总结报告交总裁审批通过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就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主要经验及下年度工作重点总结发布。

3.3.3程序

3.3.3.1每月日前,个人对上月工作情况做简单的书面总结,交直接上级;年度总结应在每年一月日前完成并提交。

3.3.3.2日前,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对其直接下属的总结作评价并提出建议和希望;并撰写部门月度/年度工作总结。

3.3.3.3日,召开由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主持的部门总结会议,评价上阶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方法,回顾公司或部门内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

3.3.3.4日,召开由营销中心主任主持、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总结公司月度/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交总裁审阅。审阅后备案保存。

3.3.3.5对于月度总结,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根据总结会议结果,向下属传达信息或布置任务。

对于年度总结,总结报告经总裁审批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总结发布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重要事件、经验教训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4.1客户管理的意义

全面、有效的客户管理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关系、实现客户信息的高效共享,也为客观、科学地制定客户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4.2客户的分类

客户分为最终客户和经销商客户两类。

最终客户指购买产品后直接使用的单位;经销商客户指购买产品后再次出售的合法经营者。

4.3客户的拓展

4.3.1原则

4.3.1.1客户的拓展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有重点地培养和发展客户。

4.3.1.2加强客户拓展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应进行客户调查与分析,确定目标客户群并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3.1.3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与风险,应对客户进行考察:最终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支付能力、产品特性等,经销商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地理位置(周边基础设施状况)、销售能力等。

4.3.2方式

4.3.2.1.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开拓工作。

4.3.2.2.自行开发:业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寻找客户。

4.3.3责任

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最终客户、经销商的拓展;对于非常重要或发展难度较高的客户,可向分管副总裁、总裁申请支持。

4.3.4内容

4.3.4.1最终客户: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分析其目标客户群,分析目标客户群特征,并据此制定相应拓展措施(包括营销策略、服务策略等)。

4.3.4.2经销商客户:寻找经营范围与公司产品相近、发展潜力较大的经销商,分析其需求及问题,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4客户档案管理

4.4.1原则

4.4.1.1对所有的客户都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4.4.1.2客户档案必须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客户信息:每笔交易都必须按实际进度及时全面地记录;经销商客户基本信息的.变化也应及时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4.4.2内容

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交易记录、客户分析评审意见及客户政策记录等内容。(详见《客户档案》)

4.4.3责任人

4.4.3.2区域机构经理负责督导业务人员做好客户档案记录,并负责做好经销商客户档案的记录与整理。

4.5查看权限

4.5.1销售员只可查看所经办业务范围内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2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可查看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3总裁可对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进行检查。

4.6客户分析与评审

4.6.1种类

4.6.1.1客户评审分最终客户评审和经销商客户评审两类。

4.6.1.2最终客户评审在每笔业务结束后进行。

4.6.1.3对于经销商客户中长期稳定的客户,在每年年底进行统一分析与评审;对新发展的客户,可在业务持续稳定进展一阶段后进行;对业务量发生反常波动的客户,可随时组织特殊要求评审。

4.6.2责任及程序

4.6.2.1对于最终客户,由销售员在合同结束后对业务做总结,区域机构经理做评价,记录备案。

4.6.2.2对于经销商客户,由销售部经理对业务情况做总结,并提交相应的分析报告、应对措施及工作计划,为客户政策的制定、客户服务的实施及业务的拓展提供依据。

4.6.2.3财务主管应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经销商信息及评审意见。

经销商客户档案评审结果及相应的分析与改善措施由总裁进行审核,确定客户等级及相应的实施措施。

4.7经销商客户政策的制定

4.7.1目的

为客观、有效、统一的制定并执行针对不同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措施,拓展销售量、提高利润水平,规定由公司集中制定针对经销商客户的政策。

4.7.2内容

客户政策包括提供给客户的价格、结算方式、服务及其他待遇等内容。

4.7.3依据

客户政策应根据客户评审的结果、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4.7.4原则

根据不同的客户评级,制定差异化措施。

应重视重点客户的维护与发展,为其提供附加值较高的服务。必要时,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或总裁应亲自拜访或接洽。

4.7.5责任人

市场部经理负责主持客户政策的制定;总裁负责对客户政策进行审核,提出改善建议。

4.7.6程序

详见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

4.8客户服务

4.8.1种类

4.8.1.1客户服务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三部分,分常规服务和特殊服务两类。

4.8.1.2根据客户评审结果,对一般客户提供常规服务,对重点客户提供特殊服务。另外,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特殊服务。

4.8.2内容

4.8.2.1常规服务

售后:追踪产品情况及客户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注意开发新的需求。

4.8.2.2特殊服务

应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现有能力酌情提供。

5.1目的

为保证公司销售的顺利实现及销售人员工作时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5.2原则

5.2.1既有利于公司销售的实现同时又能够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5.2.2简洁、明了、实用、合理。

5.3内容

5.3.1以总公司自身开发、研制的产品为主开展业务,由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市场范围及程序。

5.3.2业务人员应服从营销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听从统一调配,根据公司所划定的目标市场和规定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5.3.3营销中心根据不同时期产品和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营销策略的调整,市场定位及人员调整。

5.3.4营销中心根据总公司所下达的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组、到人,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5.3.5营销中心对业务人员推广、洽谈或公关业务分为指定开发和自行开发两种方式;

a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者,首先应充分领会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精神;掌握业务内容,制定业务计划。

b自行开发:业务人员自行开发市场,应首先提交开发申请和市场调研报告,做出业务计划书,经主管业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5.3.6业务计划应写明业务对象、地点、时间、事由及如何完成计划等内容。

5.3.7业务计划必须报请营销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作主,先斩后奏,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3.8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出差便利,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盈利活动和其他活动。如有发现,差费不予报销,并扣发工资,同时予以开除。

5.3.9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种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参加。

5.3.10业务活动中,如因公关需要,需开支费用的,必须事先报请总裁批准同意后实施,否则不予报销。

5.3.11业务人员出差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事故和财物被盗,责任自负。

5.3.12合理计划差费的使用,发生超额,公司财务概不借款,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5.3.13业务人员出差返回后,要及时通知公司,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一般情况出差在15天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一天,出差在一个月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两天,凡返回后不通知公司,又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业务人员赔偿。

5.3.14业务人员无出差任务在公司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主动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重新安排的工作要认真完成。

5.3.15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泄漏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等商业机密,如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按《保密协议》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5.3.16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客户馈赠,如有馈赠需上交公司,凡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5.3.17业务人员应严格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主动向部门领导提供出差备忘录。出差期间凡发生住宿的应提供住宿发票,报销时以住宿发票核定差费补贴,无发票者扣减补贴。乘坐长途汽车的,所持车票必须与实际票价相符,并提供往返地点的名称、时间、里程、车票价格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不予报销。

5.3.18无特殊情况,市内办事一律不得乘出租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1目的

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人员,保证公司营销目标的实现,特此制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6.2原则

6.2.1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销售业务人员。

6.2.2对人员的管理要将严格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

6.2.3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不但要注重物质激励,更要注意满足其精神需求。

6.3内容

6.3.1人员聘用

6.3.1.1凡招聘业务人员均需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招聘录用程序进行。被录用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6.3.1.2业务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500元/月,差旅费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业务绩效特别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并给予奖励。

6.3.1.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公司随时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转正后员工实行底薪加提成加奖金计酬办法,具体办法按总公司的考核办法执行。

6.3.2上岗培训

6.3.2.1被录用的员工,首先应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0—15天。

6.3.2.2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员工守则。

6.3.2.3培训内容

a.总公司管理制度;时间1—2天

b.专业技术培训;时间6—8天

c. 《业务员操作手册》;时间3—5天

6.3.2.4各项培训内容都须经过集中讨论,完全掌握。

6.3.2.5培训期及培训期以外新进员工,应自行熟练掌握各项培训知识与技能。

6.3.2.6培训完毕后,进行考核,包括书面考试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6.3.2.7组织参加公司不定期培训,认真完成相关培训考核。

6.3.3业务考核

6.3.3.1业务员每月工作量以业务计划及《操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中的三个表格、工作汇报及工作日志为考核依据,无论客户大小,是否成交,凡与之接触和洽谈过的,都应如实填报《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不按规定填报或填报不实的,每份罚款10元,缺报一份罚款20元,并按考核不合格对待,履犯者,将予以辞退。

6.3.3.2业务人员在与客户洽谈中,应详细了解该客户的基本情况,如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品种、成本、价格等情况。

6.3.3.3销售业绩以销量资金回收率及毛利率为考核标准,以组或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分组分工,互相配合,务必团结协作,出差到达指定地点后,要向公司报告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

6.3.3.4业务员出差中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事,否则相关费用及差旅费不予核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直至开除。

6.3.3.5出差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报行政部备查。

6.3.3.6业务员到达市场后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开展业务,不得拖延、滞留,否则扣减此期间的差费补贴。因滞留、拖延而影响工作失掉客户的,差费不予报销,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罚本人工资和销售提成。

6.3.3.7业务员出差期间必须每三天给公司打电话汇报工作,每十天提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每缺一次电话或每缺一份报告,扣减一天的出差补助。

6.3.3.8出差返回上班后,必须在三天内如实结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因个人原因每逾期一天扣除一天的差费补贴。出差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填写报销单据必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违章违纪的,一经发现,按违章金额处以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承担法律责任。

6.3.3.9业务员要求发货时,必须填报要货申请单,详细写明客户名称、单位、地址、电话、传真、手机、要货时间、数量、价格等,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并办理发货手续后,予以发货,不办理发货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发货。

6.3.3.10发货时,业务员须到达现场为客户办理有关发货事宜,监督装货、称重,并把好质量关,称重时必须要有过磅单,由业务员、过磅员、工厂负责人共同在磅单上签字,业务员同时在工厂出库单上签字。

6.3.3.11业务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领客户直接到厂参观或提货,特殊情况需要提货时,必须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否则不予发货。

6.3.3.12业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货款,一经发现,按截留款的双倍罚款,并予以警告;发现两次者除罚款外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6.3.3.13凡谈定的业务,必须签订正规的供销合同,按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办理签字审批手续,合同条款应规范明确,责任划分清楚。凡私自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6.3.3.14付款方式,原则上现款现货或款到发货,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其付款方式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凡未经公司同意,自作主张造成余款不能按期收缴的,由业务经办人负全部责任。

6.3.3.15销售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特殊情况需报主管经理批准。零星销售,可以现金结算。如现金额度较大时(1000元以上),必须在当地银行(或邮局)办理汇款手续,将款寄回公司。严禁随身携带货款在外出行。

7.1内勤管理

7.2.1内勤协助经理搞好营销中心内务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的填写、保管和管理。

7.2.2做好客户需货供货的统计、安排,认真详细地做好销售货款的登记和管理,协调组织货源,协助业务人员申报办理发货运输业务。

7.2.3做好市场监控管理,定期与在外的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业务电话的记录整理,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营销中心主任。

7.2.4严格对各种销售、供应资料的管理,未经同意所有资料不得私自外借,不得将客户资料、客户档案及统计漏给与此无关人员,严格保密制度。

7.2.5定期与财务、工厂及业务人员核对有关帐务,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7.2.6负责电话资讯中心的业务,对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做好接待,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经常保持联络。因工作失误而丢掉客户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2.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部门内部的其它管理工作。

7.2开票、提货、结算的规定

7.2.1销售业务人员凭客户预交收据或报批后的销售申请单,由营销中心内勤开具提货单报财务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提货。

7.2.2财务部总管人员根据销售合同和有关协议,核实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若超出价格管理权限,按价格管理办法报批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7.2.3提货单应一式四份,其中销售公司一联;财务部一联;客户或销售人员一联;结算一联。

7.2.4分公司将根据提货单注明的品种,数量予以装货。对于液体罐车运输产品,应根据过磅单实际数量填报在结算联货单后,交营销中心或财务部进行结算。

7.2.5结算中,若开具普通发票者,由营销中心内勤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若开具增值发票者,由公司财务部有关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

7.2.6若为先提货、开具发票而后付款进,必须由公司销售业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提货。有关款项经办业务人员负责收回。

7.2.7客户或销售人员办完结算手续或内部审批手续后,财务部、营销中心或分公司财务人员方可通知库管员办理出门手续。

7.2.8库管人员负责开具产品出门证,一式二份,其中客户一份,自留一份。出门证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分公司门卫将根据出门证验货放行。

7.2.9结算中,原则上货款未结清前,暂不开票;支票款未到帐前,不发货。

7.2.10外出过磅,库管员负责监磅,并保证磅称计量准确,称后产品安全、完整回厂,结算完放行。

7.2.11凡液体运输车辆进厂提货,由门卫加装防火幕并登记车号,提货人、提货单位,提货人在登记册签字。同时,库管员要检查车辆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7.2.12每月25日,营销中心、分公司将经手的结算发票、提货单、出门证、磅单等一并交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实。

8.1目的

8.2.1为保证公司应收帐款的及时、足额回收,使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8.2责任人

8.2.1销售员应对负责的每笔业务所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记录;

8.2.2根据合同,提示客户按时付款,并及时通知会计部准备收款;

8.2.3根据会计主管的反馈,对到期未付或逾期未付账款进行催讨。

8.2.4会计部应配合业务部做好收款工作,由会计主管及时反馈收款情况。

8.2.5区域机构经理、销售部经理督导销售员做好催收工作,并对所有应收帐款情况负责。

8.3管理要求

8.3.1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及后勤人员的反馈,记录每笔应收帐款,并及时通知会计和客户准备收付款。

8.3.2对所有的赊帐业务,销售员与会计部应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3.3对拖欠的应收帐款应加强催讨力度,密切注意客户动向、并注意方式方法,直至货款收到或委托律师提请法律诉讼。(对于是否提请诉讼,汽车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与客户财务及营运状况进行沟通,并报总裁审批。)

9.1合同的签订

9.2.1所有与产品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都由法律顾问负责拟定合同范本。销售部根据范本填写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

9.2.2合同条款的变动或附加条件的提出都需经法律顾问审核,报总裁批准。

9.2.3销售部经理作为签约代表对外签订合同。

9.2.4总裁办对合同签订是否履行了必要手续进行审核后方可盖章。

9.2.5具体程序详见《合同签订》及《新合同签订》程序文件。

9.2合同的变更

9.2.1原则

9.2.1.1有关合同变更的要求及条件应在合同范本里统一规定。涉及变更事项应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以尽可能控制公司的风险。

9.4.2程序

9.2.1.2根据权限设置,由分管副总或总裁审批,决定是否更改。涉及有关法律问题,应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9.2.1.3变更批准后,销售人员与客户确认,并做好书面变更记录,经客户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在销售部、总裁办和会计部存档保存。

9.3合同的保管

9.4.1所有合同正本由总裁办统一归档保存。

9.4.2销售部和会计部各留一份合同副本,分别由销售部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保管。并确保合同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9.4合同的查询

9.4.1销售人员只可查询经手的销售合同。

9.4.2销售部经理、营销中心主任可查询所有销售合同。

9.4.3会计主管可对所有合同进行查询。

9.4.4总裁、分管副总可对所有业务合同进行查询。

10.1.销售业务所需使用的印章主要有合同章及公章两类。

合同章主要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使用;公章主要用于背书、开立介绍信、联系单、情况说明等。

10.2.会计部经理负责对各项业务用章进行审核签字。

10.3.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总裁办主任方可盖章。

11.1.原则

11.1.1.公司所有的程序文件需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11.1.2.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向流程总责任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1.2.具体业务流程及责任界定(详见有关程序文件)

11.3.流程的制定与调整

11.3.1.原则

11.3.1.1.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提出制定或调整要求;

11.3.1.2.流程的制定与调整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11.3.1.3.新制定或调整的流程若与公司管理制度的原则性条款相冲突,须报总裁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修改有关制度条款,并报总裁审定。若总裁对修改制度意见予以否决,则应调整流程使之符合公司制度。

11.3.2.程序

11.3.2.1.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录《流程的撰写与调整程序文件》。

12.1.本制度经总裁签署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12.2.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各部门人员在直接领导的督导下严格执行制度。总裁对分管副总、各中心主任及部门经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3.若擅自违反制度规定,应予以惩罚(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3.1.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4.违规人员的直接上级对下属的违规现象应承担一定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5.本制度附属文件包括《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合同签定程序文件》、《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年度业务计划表》、《月度业务计划表》、《一周工作计划及执行表》、《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保密协议》、《业务员操作手册》、《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等。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七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00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

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00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400元,销售资历满10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00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

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00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00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八

第一条目的1.为了规范营销人员薪酬管理。

2.保障薪酬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3.维护公司的组织利益和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第三条定义。

1.员工介绍客户:员工使客户认知“****”(项目名称),并促使客户第一次到访。

2.开盘:项目初始销售至销售率达到40%阶段。

3.中盘:项目销售率40%---70%阶段。

4.尾盘:项目销售率70%--100%阶段。

5.大客户:同一单位或同一单位的在职人员一次性购买10套(含)住宅以上的客户,同一顾客(含直系亲属)一次性购买3套(含)住宅以上的。

6.待岗:在工作岗位仅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月),时限一个月。

7.离岗:离开原工作岗位,由办公室予以考虑除原工作岗位外的其他工作岗位,如。

均不适用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营销人员:营销部内从事具体的房屋销售工作,负责客户的接待、讲解、带看施工。

现场、客户回访等。

9.非营销人员:指营销部以外的公司员工及除主管营销总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人。

员以外的营销部其他员工。

10.目标:指本制度所确保实现的销售收入指标,即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11.首席营销员: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绩效评估综合排名第一者为首席营销员。

第四条颁布和执行。

本制度自200x年月日颁布执行。

第五条职责。

1.董事长。

1)批准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2)批准营销部激励标准;

3)批准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2.总经理。

1)确定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仅供参考。

2)确定营销部激励标准;

3)确定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4)对营销部整体绩效进行评估。

3.营销部。

1)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人员不同岗位的设置;

2)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薪酬体系;

3)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激励标准;

4)负责对营销人员各岗位绩效的评估。

4.财务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5.人力资源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成本审计部。

监督营销部激励的执行。

第六条流程。

1.薪酬设计的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

2)在保证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前提下,全面贯彻绩效评估制度。

1)根据不同的项目,营销部设计不同的岗位设置,基本结构为营销经理、置业顾。

问、销售内业三类岗位,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删;

2)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绩效评估标准;

3)薪酬的标准以公司薪酬体系为基础,根据公司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衡量的依据。

3.营销部激励标准的设置。

1)营销部根据项目及销售周期等各种因素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激励标准;

2)营销激励标准制定后报送总经理进行审核;

3)营销激励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

1)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结合绩效评估制度执行;

2)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的审核;

3)成本审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标准的监督;

4)经审核的薪酬报总经理签批后报董事长最终确认。

5.营销激励标准的执行。

1)经董事长批准后的激励标准作为营销不执行的依据;

2)营销部按月制定激励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董事长最终确。

认;

3)确认后的激励明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激励。

1.正激励。

首席营销员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500元;连续三个月为首席营销员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首席营销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营销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

2.负激励。

1)待岗。

a)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

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b)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

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2)离岗。

a)营销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且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b)营销人员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均未完成任务的;

c)营销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营销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

营销部。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九

一、与公司合作壹年以上,有突出设计能力或具有承揽项目能力的独立建筑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申请成立工作室,并以协议方式约定其权利和责任,协议一年一签。

二、工作室负责人一般任命为主任建筑师,工作业绩显着者可依次晋升为首席建筑师、副董事、项目董事。副董事以上独立建筑师有权参加联席董事会。(具体晋升标准待定)。

三、工作室(人、财、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且只能以本公司的名义独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其职位和公司的利益负责。

四、工作室的行政、人事、财务按《公司行政制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人事事宜由工作室负责人审批,行政部统一办理,工作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纪律和管理制度,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

五、工作室设计成果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能出图,所有设计成果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并归公司所有。

六、各工作室设立的财务条件: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

一、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增设公共部门——营销部,专门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有关营销活动。

二、各地办事处、各工作室、战略合作伙伴(如汉沙国际)的.设立及其同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均由营销部统筹管理和协调。

三、营销部之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并首先用于公司公共部门和公共事宜的建设和发展。

四、营销部独立核算,部门人员奖金与部门效益挂钩,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五、营销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确保f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所有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三条根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能力,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发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按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根据风景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拜访旅行社,密切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照计划与实绩分析原因,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但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复杂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f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一致。

第十八条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传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完成情况,并适时调整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营销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须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第二十五条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悉旅游产品生产、包装情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知识。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知识。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知识。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市场营销处根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安排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营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知识,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根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认真学习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积极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详细了解风景区产品知识,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用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及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六条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f风景区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f景区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f风景区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要建立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方便使用、安全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离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景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景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

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景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景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须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须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景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传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腐、防潮等条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楚、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减少环节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根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根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收款公章,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芜湖市物价局《风景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景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景区,f风景区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须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须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景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须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景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及公章,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景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景区。

2、旅游团队到风景区内饭店就餐,凭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景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景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每月风景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景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景区制发的入门证入景区。经允许入景区的车辆须在风景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或签字),出景区时验卡。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景区,门票一律按照相关文件的减免优惠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景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评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原因: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二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1、管理制度细则;

2、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3、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三个部分。

1、管理制度细则:

1、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行月终和年终考核。

1、2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营销管理制度。

1、3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1、4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1、5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1、6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

1、7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1、8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保守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9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项目。营销管理制度。

1、10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12区域经理对所在区域售后服务有知情权,处理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决定权归技术部),销内勤接到售后服务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不能赶到现场,由经销商拍摄照片发送到公司,销售总经理签署意见交技术部核实、决定如何进行售后服务,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区域经理说明。

1、13有权为辖区内经销商作500元以下的资金担保,3个月内经销商未将所欠款项补足户,区域经理将承担责任,公司财务将从区域经理工资中扣除。

1、14每周五下午14:00—16:00之间一个电话,汇报这周来的工作内容,所在区域和城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老经销商服务情况等等;每半月区域经理将这半个月来所发生的问题、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文字方式发送到指定传真或者邮箱,由分管销售的销售副总处理和向上汇报;售后服务、支持政策、促销活动由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区域经销商促销、支持政策等情况,区域经理制定策划案后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后上报销售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是对区域经理在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三是邀请专业的市场营销讲师对区域经理进行营销知识培训。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业时间进行,当天回到重庆,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协助总经理、营销总经理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协助营销副总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目标、建立销售管理网络。

2、区域经理岗位责任:

2、1区域经理的岗位责任和义务划分主要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流程图

2、2、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经理完成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2、2、2严格按销售副总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销售计划。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销售统计表,及时报告销售总经理,使之随时掌握公司的销售动态。

2、2、4对辖区经销商、营业员进行业务技巧和相关产品知识培训,使之能熟悉,运用。

2、2、5合理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并指导销售助理按照计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2、6当区域经理调离岗位时,应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区域经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现市场管理真空。

2、3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2、3、1做好周,月度客户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销售总经理;

2、3、2协助区域经理及时完成销售计划,及时完成区域经理交与的工作;

2、3、3及时在销售活动中,掌握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或新动态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三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四

1.1为了规范与提升营销业务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与质量,促进公司战略计划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业务的分工及组织设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业务管理、人员管理、内勤/开票/提货/结算管理、合同管理、业务用章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及附则等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1.4本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部门。

1.5本制度从200年月日起执行。

2.1公司营销中心下设营销中心办公室、销售部、市场部、六个区域机构。

2.2营销中心办公室设内勤、技术支持、计划各一人,主要负责销售统计与分析、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维护、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其它部门的联系、销售计划的管理等。

2.3销售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销售任务、货款回收、费用控制、促销及市场调计划的配合执行、有关信息提供等。

2.4市场部设人,主要负责完成营销计划的制定、价格/渠道/品牌管理、市场分析、行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

2.5区域机构设人,主要负责区域销售、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信息反馈、物流等。

3.1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1目的及意义。

为了配合公司战略的推进,确保营销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加强公司相关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并为业绩考评和工作总结提供科学的依据,公司营销业务部门需制定业务及业务资金计划。

3.1.2种类。

计划分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年度计划应在上年12月底前完成;月度计划应在上月日前完成(涉及资金计划部分应每半月制定一次,分别于每月日和日前提交)。

3.1.3计划内容。

3.1.3.1包括营销和销售两部分。

3.1.3.2营销计划内容包括:市场、产品竞争和销售的现状、威胁和机会分析;确定公司在产品销售、市场和利润等方面的目标和问题;实现目标的营销方法、行动方案、预算与控制手段等等。

3.1.3.3销售计划内容包括:销量、销售分布、毛利、重点客户、预计资金占用量、服务及其它业务拓展规划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业务计划表》、《业务资金表》。

3.1.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3.1.4.4计划经总裁同意后,营销中心主任负责督导业务的拓展和其他管理、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负责具体实施,同时业务资金计划交会计部制定公司资金计划。(详见《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

3.2工作计划及执行汇报。

3.2.1目的。

为了配合业务计划的实施,加强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控制工作进度与质量,为相关领导进行工作指导或检查提供依据,各位员工均需制定工作计划并记录实际执行情况。

3.2.2计划制定时间。

工作计划以周为计划单位周期,每周五制定下一周计划。

3.2.3计划的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涉及人员、时间安排等等,见附录《。

工作计划表。

》。

3.2.4计划撰写及提交程序。

下午,相关领导将审阅意见通知直接下属,进行必要的调整,得到批准签字后执行。

3.2.5计划执行汇报。

每天工作完成后,各员工须填写计划完成情况。有关人员若不能回公司填写,应于第二天早上开始工作前完成前一天工作汇报。

一周工作结束后交上级领导,上级领导审阅后对其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价。

如有必要,上级领导可随时抽查工作执行记录。

3.3工作交流与总结。

3.3.1目的。

为了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与回顾,交流方法和经验,以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并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应定期进行工作交流与总结。

3.3.2类型。

3.3.2.1工作交流与总结分年度与月度两类。

3.3.2.2每月日销售部及市场部分别在营销中心主任的主持下对上月工作进行小结。在此基础上,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分别主持各自部门召开部门内部的总结会议。

3.3.2.3。

年度工作总结。

在每年一月开展。首先是销售部、市场部、各区域机构内部总结;之后召开营销中心主任和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并完成总结报告的撰写。总结报告交总裁审批通过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就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主要经验及下年度工作重点总结发布。

3.3.3程序。

3.3.3.1每月日前,个人对上月工作情况做简单的书面总结,交直接上级;年度总结应在每年一月日前完成并提交。

3.3.3.2日前,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对其直接下属的总结作评价并提出建议和希望;并撰写部门月度/年度工作总结。

3.3.3.3日,召开由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主持的部门总结会议,评价上阶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方法,回顾公司或部门内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其他重大事项,并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

3.3.3.4日,召开由营销中心主任主持、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参加的总结会议,总结公司月度/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交总裁审阅。审阅后备案保存。

3.3.3.5对于月度总结,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各区域机构经理根据总结会议结果,向下属传达信息或布置任务。

对于年度总结,总结报告经总裁审批后,召开公司全体会议,总结发布公司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重要事件、经验教训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4.1客户管理的意义。

全面、有效的客户管理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稳定的关系、实现客户信息的高效共享,也为客观、科学地制定客户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4.2客户的分类。

客户分为最终客户和经销商客户两类。

最终客户指购买产品后直接使用的单位;经销商客户指购买产品后再次出售的合法经营者。

4.3客户的拓展。

4.3.1原则。

4.3.1.1客户的拓展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有重点地培养和发展客户。

4.3.1.2加强客户拓展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应进行客户调查与分析,确定目标客户群并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3.1.3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与风险,应对客户进行考察:最终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支付能力、产品特性等,经销商客户主要考察信用状况、地理位置(周边基础设施状况)、销售能力等。

4.3.2方式。

4.3.2.1.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开拓工作。

4.3.2.2.自行开发:业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寻找客户。

4.3.3责任。

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最终客户、经销商的拓展;对于非常重要或发展难度较高的客户,可向分管副总裁、总裁申请支持。

4.3.4内容。

4.3.4.1最终客户: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分析其目标客户群,分析目标客户群特征,并据此制定相应拓展措施(包括营销策略、服务策略等)。

4.3.4.2经销商客户:寻找经营范围与公司产品相近、发展潜力较大的经销商,分析其需求及问题,制定相应的拓展策略。

4.4客户档案管理。

4.4.1原则。

4.4.1.1对所有的客户都应建立相应的档案;。

4.4.1.2客户档案必须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客户信息:每笔交易都必须按实际进度及时全面地记录;经销商客户基本信息的变化也应及时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4.4.2内容。

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交易记录、客户分析评审意见及客户政策记录等内容。(详见《客户档案》)。

4.4.3责任人。

4.4.3.2区域机构经理负责督导业务人员做好客户档案记录,并负责做好经销商客户档案的记录与整理。

4.5查看权限。

4.5.1销售员只可查看所经办业务范围内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2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可查看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

4.5.3总裁可对所有的客户、经销商档案进行检查。

4.6客户分析与评审。

4.6.1种类。

4.6.1.1客户评审分最终客户评审和经销商客户评审两类。

4.6.1.2最终客户评审在每笔业务结束后进行。

4.6.1.3对于经销商客户中长期稳定的客户,在每年年底进行统一分析与评审;对新发展的客户,可在业务持续稳定进展一阶段后进行;对业务量发生反常波动的客户,可随时组织特殊要求评审。

4.6.2责任及程序。

4.6.2.1对于最终客户,由销售员在合同结束后对业务做总结,区域机构经理做评价,记录备案。

4.6.2.2对于经销商客户,由销售部经理对业务情况做总结,并提交相应的分析报告、应对措施及工作计划,为客户政策的制定、客户服务的实施及业务的拓展提供依据。

4.6.2.3财务主管应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经销商信息及评审意见。

经销商客户档案评审结果及相应的分析与改善措施由总裁进行审核,确定客户等级及相应的实施措施。

4.7经销商客户政策的制定。

4.7.1目的。

为客观、有效、统一的制定并执行针对不同经销商客户的销售措施,拓展销售量、提高利润水平,规定由公司集中制定针对经销商客户的政策。

4.7.2内容。

客户政策包括提供给客户的价格、结算方式、服务及其他待遇等内容。

4.7.3依据。

客户政策应根据客户评审的结果、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4.7.4原则。

根据不同的客户评级,制定差异化措施。

应重视重点客户的维护与发展,为其提供附加值较高的服务。必要时,销售部、市场部、营销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或总裁应亲自拜访或接洽。

4.7.5责任人。

市场部经理负责主持客户政策的制定;总裁负责对客户政策进行审核,提出改善建议。

4.7.6程序。

详见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

4.8客户服务。

4.8.1种类。

4.8.1.1客户服务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三部分,分常规服务和特殊服务两类。

4.8.1.2根据客户评审结果,对一般客户提供常规服务,对重点客户提供特殊服务。另外,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特殊服务。

4.8.2内容。

4.8.2.1常规服务。

售后:追踪产品情况及客户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注意开发新的需求。

4.8.2.2特殊服务。

应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和公司的现有能力酌情提供。

5.1目的。

为保证公司销售的顺利实现及销售人员工作时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特制定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5.2原则。

5.2.1既有利于公司销售的实现同时又能够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5.2.2简洁、明了、实用、合理。

5.3内容。

5.3.1以总公司自身开发、研制的产品为主开展业务,由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要对所有业务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市场范围及程序。

5.3.2业务人员应服从营销中心的领导和管理,听从统一调配,根据公司所划定的目标市场和规定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5.3.3营销中心根据不同时期产品和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营销策略的调整,市场定位及人员调整。

5.3.4营销中心根据总公司所下达的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组、到人,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a公司指定开发:因业务需要由公司指定赴往目标市场从事营销业务者,首先应充分领会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精神;掌握业务内容,制定业务计划。

b自行开发:业务人员自行开发市场,应首先提交开发申请和市场。

调研报告。

做出业务计划书经主管业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5.3.6业务计划应写明业务对象、地点、时间、事由及如何完成计划等内容。

5.3.7业务计划必须报请营销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自行作主,先斩后奏,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3.8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出差便利,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盈利活动和其他活动。如有发现,差费不予报销,并扣发工资,同时予以开除。

5.3.9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种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参加。

5.3.10业务活动中,如因公关需要,需开支费用的,必须事先报请总裁批准同意后实施,否则不予报销。

5.3.11业务人员出差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事故和财物被盗,责任自负。

5.3.12合理计划差费的使用,发生超额,公司财务概不借款,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5.3.13业务人员出差返回后,要及时通知公司,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一般情况出差在15天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一天,出差在一个月以上的,返回后可休息两天,凡返回后不通知公司,又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由业务人员赔偿。

5.3.14业务人员无出差任务在公司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主动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重新安排的工作要认真完成。

5.3.15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泄漏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等商业机密,如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按《保密协议》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5.3.16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客户馈赠,如有馈赠需上交公司,凡因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5.3.17业务人员应严格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主动向部门领导提供出差备忘录。出差期间凡发生住宿的应提供住宿发票,报销时以住宿发票核定差费补贴,无发票者扣减补贴。乘坐长途汽车的,所持车票必须与实际票价相符,并提供往返地点的名称、时间、里程、车票价格等,凡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不予报销。

5.3.18无特殊情况,市内办事一律不得乘出租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6.1目的。

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人员,保证公司营销目标的实现,特此制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6.2原则。

6.2.1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销售业务人员。

6.2.2对人员的管理要将严格性与灵活性紧密结合。

6.2.3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不但要注重物质激励,更要注意满足其精神需求。

6.3内容。

6.3.1人员聘用。

6.3.1.1凡招聘业务人员均需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招聘录用程序进行。被录用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6.3.1.2业务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500元/月,差旅费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业务绩效特别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并给予奖励。

6.3.1.3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公司随时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转正后员工实行底薪加提成加奖金计酬办法,具体办法按总公司的考核办法执行。

6.3.2上岗培训。

6.3.2.1被录用的员工,首先应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0—15天。

6.3.2.2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

认真学习贯彻员工守则。

6.3.2.3培训内容。

b.专业技术培训;时间6—8天。

c.《业务员操作手册》;时间3—5天。

6.3.2.4各项培训内容都须经过集中讨论,完全掌握。

6.3.2.5培训期及培训期以外新进员工,应自行熟练掌握各项培训知识与技能。

6.3.2.6培训完毕后,进行考核,包括书面考试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6.3.2.7组织参加公司不定期培训,认真完成相关培训考核。

6.3.3业务考核。

6.3.3.1业务员每月工作量以业务计划及《操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中的三个表格、工作汇报及工作日志为考核依据,无论客户大小,是否成交,凡与之接触和洽谈过的,都应如实填报《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不按规定填报或填报不实的,每份罚款10元,缺报一份罚款20元,并按考核不合格对待,履犯者,将予以辞退。

6.3.3.2业务人员在与客户洽谈中,应详细了解该客户的基本情况,如生产规模、经营业绩、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品种、成本、价格等情况。

6.3.3.3销售业绩以销量资金回收率及毛利率为考核标准,以组或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分组分工,互相配合,务必团结协作,出差到达指定地点后,要向公司报告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

6.3.3.4业务员出差中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事,否则相关费用及差旅费不予核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直至开除。

6.3.3.5出差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报行政部备查。

6.3.3.6业务员到达市场后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开展业务,不得拖延、滞留,否则扣减此期间的差费补贴。因滞留、拖延而影响工作失掉客户的,差费不予报销,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扣罚本人工资和销售提成。

6.3.3.7业务员出差期间必须每三天给公司打电话汇报工作,每十天提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每缺一次电话或每缺一份报告,扣减一天的出差补助。

6.3.3.8出差返回上班后,必须在三天内如实结清所有财务报销手续,因个人原因每逾期一天扣除一天的差费补贴。出差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填写报销单据必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违章违纪的,一经发现,按违章金额处以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承担法律责任。

6.3.3.9业务员要求发货时,必须填报要货申请单,详细写明客户名称、单位、地址、电话、传真、手机、要货时间、数量、价格等,报请主管经理批准并办理发货手续后,予以发货,不办理发货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发货。

6.3.3.10发货时,业务员须到达现场为客户办理有关发货事宜,监督装货、称重,并把好质量关,称重时必须要有过磅单,由业务员、过磅员、工厂负责人共同在磅单上签字,业务员同时在工厂出库单上签字。

6.3.3.11业务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领客户直接到厂参观或提货,特殊情况需要提货时,必须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否则不予发货。

6.3.3.12业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货款,一经发现,按截留款的双倍罚款,并予以警告;发现两次者除罚款外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本人及经济担保人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6.3.3.13凡谈定的业务,必须签订正规的供销合同,按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办理签字审批手续,合同条款应规范明确,责任划分清楚。凡私自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为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6.3.3.14付款方式,原则上现款现货或款到发货,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其付款方式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凡未经公司同意,自作主张造成余款不能按期收缴的,由业务经办人负全部责任。

6.3.3.15销售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特殊情况需报主管经理批准。零星销售,可以现金结算。如现金额度较大时(1000元以上),必须在当地银行(或邮局)办理汇款手续,将款寄回公司。严禁随身携带货款在外出行。

7.1内勤管理。

7.2.1内勤协助经理搞好营销中心内务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的填写、保管和管理。

7.2.2做好客户需货供货的统计、安排,认真详细地做好销售货款的登记和管理,协调组织货源,协助业务人员申报办理发货运输业务。

7.2.3做好市场监控管理,定期与在外的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业务电话的记录整理,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营销中心主任。

7.2.4严格对各种销售、供应资料的管理,未经同意所有资料不得私自外借,不得将客户资料、客户档案及统计资料的泄漏给与此无关人员,严格保密制度。

7.2.5定期与财务、工厂及业务人员核对有关帐务,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7.2.6负责电话资讯中心的业务,对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做好接待,对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经常保持联络。因工作失误而丢掉客户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2.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部门内部的其它管理工作。

7.2开票、提货、结算的规定。

7.2.1销售业务人员凭客户预交收据或报批后的销售申请单,由营销中心内勤开具提货单报财务部审核盖章后,方可提货。

7.2.2财务部总管人员根据销售合同和有关协议,核实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若超出价格管理权限,按价格管理办法报批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7.2.3提货单应一式四份,其中销售公司一联;财务部一联;客户或销售人员一联;结算一联。

7.2.4分公司将根据提货单注明的品种,数量予以装货。对于液体罐车运输产品,应根据过磅单实际数量填报在结算联货单后,交营销中心或财务部进行结算。

7.2.5结算中,若开具普通发票者,由营销中心内勤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若开具增值发票者,由公司财务部有关人员办理收款结算手续。

7.2.6若为先提货、开具发票而后付款进,必须由公司销售业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提货。有关款项经办业务人员负责收回。

7.2.7客户或销售人员办完结算手续或内部审批手续后,财务部、营销中心或分公司财务人员方可通知库管员办理出门手续。

7.2.8库管人员负责开具产品出门证,一式二份,其中客户一份,自留一份。出门证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分公司门卫将根据出门证验货放行。

7.2.9结算中,原则上货款未结清前,暂不开票;支票款未到帐前,不发货。

7.2.10外出过磅,库管员负责监磅,并保证磅称计量准确,称后产品安全、完整回厂,结算完放行。

7.2.11凡液体运输车辆进厂提货,由门卫加装防火幕并登记车号,提货人、提货单位,提货人在登记册签字。同时,库管员要检查车辆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7.2.12每月25日,营销中心、分公司将经手的结算发票、提货单、出门证、磅单等一并交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实。

8.1目的。

8.2.1为保证公司应收帐款的及时、足额回收,使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8.2责任人。

8.2.1销售员应对负责的每笔业务所涉及的应收账款进行记录;。

8.2.2根据合同,提示客户按时付款,并及时通知会计部准备收款;。

8.2.3根据会计主管的反馈,对到期未付或逾期未付账款进行催讨。

8.2.4会计部应配合业务部做好收款工作,由会计主管及时反馈收款情况。

8.2.5区域机构经理、销售部经理督导销售员做好催收工作,并对所有应收帐款情况负责。

8.3管理要求。

8.3.1销售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及后勤人员的反馈,记录每笔应收帐款,并及时通知会计和客户准备收付款。

8.3.2对所有的赊帐业务,销售员与会计部应定期对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3.3对拖欠的应收帐款应加强催讨力度,密切注意客户动向、并注意方式方法,直至货款收到或委托律师提请法律诉讼。(对于是否提请诉讼,汽车部和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与客户财务及营运状况进行沟通,并报总裁审批。)。

9.1合同的签订。

9.2.1所有与产品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都由法律顾问负责拟定合同范本。销售部根据范本填写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

9.2.2合同条款的变动或附加条件的提出都需经法律顾问审核,报总裁批准。

9.2.3销售部经理作为签约代表对外签订合同。

9.2.4总裁办对合同签订是否履行了必要手续进行审核后方可盖章。

9.2.5具体程序详见《合同签订》及《新合同签订》程序文件。

9.2合同的变更。

9.2.1原则。

9.2.1.1有关合同变更的要求及条件应在合同范本里统一规定。涉及变更事项应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以尽可能控制公司的风险。

9.4.2程序。

9.2.1.2根据权限设置,由分管副总或总裁审批,决定是否更改。涉及有关法律问题,应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9.2.1.3变更批准后,销售人员与客户确认,并做好书面变更记录,经客户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在销售部、总裁办和会计部存档保存。

9.3合同的保管。

9.4.1所有合同正本由总裁办统一归档保存。

9.4.2销售部和会计部各留一份合同副本,分别由销售部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保管。并确保合同的安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9.4合同的查询。

9.4.1销售人员只可查询经手的销售合同。

9.4.2销售部经理、营销中心主任可查询所有销售合同。

9.4.3会计主管可对所有合同进行查询。

9.4.4总裁、分管副总可对所有业务合同进行查询。

10.1.销售业务所需使用的印章主要有合同章及公章两类。

合同章主要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使用;公章主要用于背书、开立介绍信、联系单、情况说明等。

10.2.会计部经理负责对各项业务用章进行审核签字。

10.3.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总裁办主任方可盖章。

11.1.原则。

11.1.1.公司所有的程序文件需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

11.1.2.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向流程总责任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1.2.具体业务流程及责任界定(详见有关程序文件)。

11.3.流程的制定与调整。

11.3.1.原则。

11.3.1.1.公司所有人员均可提出制定或调整要求;。

11.3.1.2.流程的制定与调整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11.3.1.3.新制定或调整的流程若与公司管理制度的原则性条款相冲突,须报总裁审批,得到批准后方可修改有关制度条款,并报总裁审定。若总裁对修改制度意见予以否决,则应调整流程使之符合公司制度。

11.3.2.程序。

11.3.2.1.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录《流程的撰写与调整程序文件》。

12.1.本制度经总裁签署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12.2.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各部门人员在直接领导的督导下严格执行制度。总裁对分管副总、各中心主任及部门经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3.若擅自违反制度规定,应予以惩罚(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3.1.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2.4.违规人员的直接上级对下属的违规现象应承担一定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按公司统一的处罚措施执行)。

12.5.本制度附属文件包括《制定客户政策程序文件》、《合同签定程序文件》、《制定资金计划程序文件》、《年度业务计划表》、《月度业务计划表》、《一周工作计划及执行表》、《客户档案》、《经销商档案》、《保密协议》、《业务员操作手册》、《公关表》、《客户调查表》、《市场分析表》、《销售月报》、《销售费用》等。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五

2.协调管理市场及开发部办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计划的报批和报审及工程项目开工的各种手续。

3.协调管理市场部及销售部选择外部营销公司,制定产品方案与营销计划。

4.协调管理工程技术部完成设计规划。

5.负责内部立项后,项目部成立前向经理办公会汇报项目进展和结果。

6.负责配合外部销售公司、市场开发部营销工作中对工程的要求。

7.负责协调管理工程现场的销售工作。

8.负责工程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工作的实施。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六

说明: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照公司总体人力资源制度来计算和执行;

2、“月(年)度奖”通过以下第三点来说明其计算方法。

岗位级别 工资级别 通讯费报销额度

销售经理 7000 400

高级客户经理 6000 300

中级客户经理 4000 200

初级客户经理 3200 150

升降级标准:视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决定。

1、月(年)度奖的算法与发放,采取月度和年度双重考核,计算方法是主要根据当期个人或部门整体预算完成情况,从个人或部门本期的销售回款总额中提取。

月度考核:1月-11月单独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在月未结束后的次月发放奖金的70%,前11个月未发放的30%奖金、第12月奖金均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不单独对第12月进行考核。

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

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代表;

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代表;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

销售总监助理;

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推广代表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人员。

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推广代表的员工。

推广人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代表: 元

中级推广代表: 元

高级推广代表: 元

2、推广专员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专员: 元

中级推广专员: 元

高级推广专员: 元

考核工资主要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推广活动开展、终端包装陈列、pop布置、信息与报表、培训与沟通、规章制度遵守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停发考核工资。60分以上者,按相应百分比支付考核工资。

推广人员的奖金采取半年支付的方式,根据历次考核的情况确定:

六次考核中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月考核成绩低于50分者,免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00~36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61~42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21~48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80以上者,支付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推广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的薪酬结构为:

月薪(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 销售提成 + 单项奖 + 福利保险

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销售代表的基本工资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代表: 元

中级代表: 元

高级代表: 元

2、销售主管的基本工资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主管: 元

中级主管: 元

高级主管: 元

考核工资采取与销售、回款指标挂钩的方式进行,销售回款指标按季度分配并分解到月,销售完成率和回款率按月考核,考核工资按月支付,年终统算,多退少补。各季度挂钩的标准不同,每季度调整一次。第一季度销售人员考核工资挂钩标准为见附表(表中数字为个人基本工资的倍数)。

为了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在确定计划指标时,应尽量充分考虑各地区任务的平衡和公司对不同地区的资源支持。

销售提成比例确定原则:按职位奖金预算及所承担的区域目标进行测算,具体提成比例参见《_____年度销售提成计划》。

销售提成的分配方式为:按应提取总额的100%,每季度支付一次。

公司根据需要,对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设立若干单项奖,如销售状元奖、优秀代表奖、新客户开发奖、费用节约奖等。

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发生以下情况,将对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进行处罚(见《销售和销售管理人员处罚标准》)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七

市场营销管理过程,即是企业识别、分析、选择和利用市场进行营销过程所制定的战术和策略,实现企业任务和目标的过程。

第一步;分析市场的机会:

1,市场信息分析法:即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展销等手段搜集竞争对手的概况(历史、质量、价格、产品结构、研发团队、投资力度以及影响力等)、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营销手段及策略,从中发现或识别市场的机会。

2,市场/产品榘阵分析法:即以各种渠道开始对产品的推广:通过广告宣传在市场进行推销的市场渗透法占领市场;通过短期的削价等促销的办法扩大销售法;在新地区增设网点或利用新的分销渠道,在新市场扩大规模的办法;通过开发新产品的开发来拓展市场的办法。

3,市场的细分法:通过对市场细分发现新市场的机会,拾遗补缺。

第二步:选择定位目标市场(到有鱼的地方去打鱼)。

在确定目标市场以后,对市场进行总体的规划,对市场进行发展和赢利性进行估计。并在每个市场中给自己的企业定位。

第三步:制定市场的营销策略。

1,产品的差别化策略———在竞争对手面前,让自己的产品有独特性。

2,缝隙经营策略———避开竞争对后对自己的压力,培养自己的缝隙空间。

3,市场细分策略———补缺投资省、见效快、风险少的新市场,拾遗被竞争对手忽视或放弃了的新市场。

4,卫星经营策略———通过给大企业加工等做配套工程,和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自己的发展。

5,“寄生”经营策略———借大企业的品牌优势,挂靠生存获取规模经济。

6,共生经营策略———与竞争者联合,与互补企业联营,避开竞争,共勉发展。

7,虚拟经营策略———保留关键的核心功能,而让边缘功能分化别人加工,借助外部资源发展。

8,网络等其他经营策略———因为网络经营投资的成本低,产品的附加费用少,成本上的减少为价格的优势创造了条件。所以网络营销是现代销售高收益的一种模式。

第一步:首先调研市场:

1,分析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饱和程度,本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2,分析客户对本企业产品在质量、价格上的信息反馈程度,对本产品的技术支持和改善意见。

3,分析本产品的发展方向:

(1)本产品是主题产品还是附属产品。

(2)本产品在地域上的发展空间(在那些地域销售的比例比较大)。

(3)本产品在市场上的发展空间(适应高、中、低档中的那些消费群体)。

第二步:建立什么样的销售渠道:

渠道一,寻找代理商。

调研那些实力强、信誉好,有强烈的销售意识,而且有强势渠道的经销商作为代理商(那是小企业最实用而且有利的销售渠道之一)。

渠道二,合作品牌企业,借势上市。

调研协商实力强、信誉好、市场前景优势明显,而且有合作意向的品牌企业,依靠他们的品牌影响、健全的渠道,推动自己的产品(那是小企业最实惠、渠道建设最快、投资又省的新型营销模式)。

渠道三,电子商务和网络开发是必需的市场渠道。

电子商务和网络的高速发展,而且因为成本低、渗透力大、辐射力强,这种虚拟的网络营销渠道是将来发展的一大趋势。

渠道四,发展、选择、定位全国性的加盟商。

即是在总公司提供加盟商的商标、商品、总公司的总体设计及经营技术,由各加盟商配备事业资金,在总公司的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终端销售活动。这种面向全国、点点的形式、分散的手段、区域不重复的控制、防止串货引发混乱的终端销售行为,投入的资源很大,管理也很烦琐。但对产品的广告传播速度会很迅速,资金的回收率也快。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八

销售总监。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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