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

时间:2023-12-08 作者:LZ文人

学校还有丰富的图书馆资源,提供各类书籍供我们阅读借鉴。下面是一些学校教育的挑战和困惑,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和思考。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一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止车辆进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严禁教职工酒后开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5、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6、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7、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8、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9、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10、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安全。

11、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使或准备进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快推进公车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校党政发〔2013〕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使用财政拨款经费、科研经费、学校自筹经费及社会捐款等资金购置的并以贵州师范大学名义进行登记上牌的车辆均为学校公务车辆,必须依照本办法纳入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管理原则,建立动态精细化的管理系统,实现对学校公车从采购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到实时的账账、账实、账事相符,确保公车用于公务。

第四条:学校需购置公车,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首先提出预算申报计划、采购立项申请;其次在经学校相关部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安排落实经费;最后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程序办理报批和采购手续。未经批准未按程序,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公务用车。

第五条:因学校公车编制有限,原则上不鼓励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车辆。确因科研工作需要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车辆,在符合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课题来源方的预算批复的前提下,须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购报告,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计财处核实经费,学校领导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程序办理报批和采购手续。

第六条:车辆购置后,购车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流程》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与学校签订公车使用承诺书,承诺承担用车过程中因使用者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而引发的法律、经济、安全、民事等责任,降低学校公车运行费用和责任风险。

第七条:细化学校公车运行费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车辆,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承担车辆使用运行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学校公务车辆应明确专人驾驶,购车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落实并经常检查考评驾驶员职责。因工作需要,中层干部驾驶公务车,须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学校公车实行统一监管与分类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公车的统一购置、入库登记、车辆清查、调拨调剂、统计报告、使用监管和办理报废处置手续等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其统一调度使用的校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各单位使用的公车,由各单位负责管理;科研经费购置的公车,由该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后勤保障用车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管理;产业开发用车由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使用和分类归口公车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本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公务用车调度、使用、保管和维护保养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办理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车辆交通运行管理费的缴纳、车辆年审等;

(四)负责加强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考核等。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使用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落实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把好用车安全关,合理使用车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及行驶执照、号牌、证件由使用单位责任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抵押变卖、丢弃报废,违反以上规定,后果由使用单位责任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驾驶学校公务车辆发生交通肇事或得知车辆被盗时,车辆使用单位责任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学校保卫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口头和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鉴定达到报损、报废条件的或由于交通肇事需报废的车辆及其车辆行驶执照、号牌、证件等,须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收回按有关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

第十五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因各种原因需变卖、转让、报废等处置的,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批处置手续,并根据批复及时作出下账和账务调整。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使公务用车受到侵害、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学校研究决定。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三

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政府。

4、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资料,管理老师每天监督并指导跟车人员认真填写有关跟车表册。

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值班老师、管理老师、校车车主和驾驶员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6、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7、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9、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担任接送学生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已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安交通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1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里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徐教委(20xx)15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宛平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以下公务活动:

1、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相关公务;

2、紧急文件资料或重要物资等运送;

3、参加各类会议和学术交流;

4、接待市、区和外省市人员考察调研用车;

5、学校集体活动;

6、接送学生校外活动用车;

7、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学校党政领导同意。

1、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和安排使用。

2、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到校办填写用车申请单,写明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车事由。

3、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总务处做好统筹安排;行政干部使用公务用车由人事处和校办审核、审批。

4、处理紧急公务,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5、公务用车出上海市,须经区教育局审批。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填写《宛平中学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详细记载出车情况,出车记录是校车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的依据。

2、驾驶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良好与行车安全。

3、公务用车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停在学校;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务用车应在学校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列入校务公开内容,每学期定期公示。

1、学校党政领导为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党支部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

3、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4、领导和其他个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

5、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活动。

6、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除个人承担用车费用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出台公务用车改革新政,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五

一、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为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生放学15分钟后车辆方能驶离)。

二、凡车辆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除公务车外,凡教师私家车辆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亲自驾驶,不得他人代驾,如当值保安发现,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三、需进入校园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的相关车辆,一律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停放。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部门负责人,需在来访人员车辆到校前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确保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课间活动时间。

(如发生意外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

四、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目前学校临时停车位为22个,其中1个为学校公务用车停车位(学校公务用车停放固定位子)。

因学校停车位有限,如遇车位停满后,晚来的车辆须自行找车位停车。

六、本校教师车辆及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停放。

七、禁止在校园内清洗机动车辆,学校公务用车除外。

八、此管理规定由学校解释并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5月23日起执行,如与本规定相抵触者,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按景行小学潭中校区相关制度处理及期末绩效量化扣分。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六

1、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1、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七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八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工车辆凭门证卡出入。(门证卡只限教师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门证卡遗失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按保卫科相关规定进行补办)

(二)在校园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时行驶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有学生经过时要缓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内禁鸣喇叭,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学校田径场、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四)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教师车棚。汽车停放时请按所划车位停放,停放整齐,不要横置,不要停放在车位中间,以免妨碍他人停放。

(五)驾驶员应锁好机动车的车门,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六)机动车辆损坏公、私财物,违反交通规定,轧坏人行路面、草坪,发生交通事故等,必须照章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社会车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不得停放在校门口。

(二)需要进入校园的社会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在门卫室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均须遵守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经允许进入校园送货、送菜的车辆时间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均须服从值班、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询问、检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下车推行。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准鸣笛,不准在非停车区(校园大道,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餐饮楼门口)随意停放。

(五)社会车辆在学生活动期间禁止入校。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九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

3、对不遵守制度的.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人,要及时提出警示告诫,严重的汇报上级领导,予以相应处理。

车上安全制度

1、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2、中大班幼儿要谦让托小班幼儿,保证他们有座位;

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4、有座位幼儿要抓牢把手,避免刹车时头碰前面;

5、幼儿在车上要注意不吃东西,避免吞咽时呛入气管;

6、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

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10、乘车人要保护车上卫生,不在车上乱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伤害,扔垃圾人要承担一定责任。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一

1)用车部门填写内部用车章,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按用车审批权限,由总经理室签批。

3)将用车单转到车队,根据需要和车辆高度情况派车。

2、审批权限。

1)使用小车由总经理或总办主任签批。

2)使用其它车辆由总办主任签批。

3)值班、节假日用车由总经理或值班经理签批。

4)酒店固定用车,由车队队长签批。

3、长途车辆使用原则。

1)凡出市区车辆,一般应提前与两天申报,以便车队统一编制长途用车计划,提高车辆使用率。

2)凡长途载货用车,原则上需凭提供单要车。出市用车、必须如实填写用车单,包括去向、拟购物品清单、数量、提供详细地点、跟车人数。

3)临时用长途车,需由总经理或总办主任签批。

4、市内用车原则。

1)一般每日上午9:00前,各部门将用车单报送行政部汇总(小车由总经理室汇总)。

2)凡属部门正常用车(如每周、每月例行用车),应提前一天将用车单报审批部门,

3)小车主要供总经理、酒店重要客人(总经理或总办主任安排)、董事会成员等领导使用。部门公务用车一般安排旅行车、工具车。

4)本着节约的原则,凡路途较近,时间允许又不需载货的,一般不派车。

5、凭用车单派车。

1)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内部用车单向车队申请派车。

2)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室电话通知,可先出车,但事后须及时补单。

3)只剩一部小车时,若需动用,必须经总经理签批。

4)未经批准,禁止私下找司机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现象,用车人必须按酒店出租车费标准付费,同时扣发司机部分工资历。

(二)应急用车。

1、当值班司机接到酒店有关部门或客人的紧急用车电话时,要详细询问乘车人的姓名、乘车时间、地点、目的地、如来得及通知总办、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时,应口头报告,如确实来不及时,需请同班人代为通知,如同班人不在,自己独立执行任务时,需在用车日报表或车队黑板上注明去向。

2、出车回队后要在用车日报表上填上回店时间、起止地点、行驶里程,并通知用车单位,补写经总办审批的派车单。

3、完成特殊任务(如送病号去医院紧急抢救或工程救险等)回队后,要向当班主管口头汇报事情的缘由。如出车任务是住店客人,还需将行驶里程报告有关部门,由酒店领导确定是否收费。

(三)出租用车。

1、市场营销部销售人员、预订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客人订车的要求,需了解客人姓名、人数、用车日期、起止时间、车型、用车起止地点、航班号、起飞港、目的港及起飞或落地时间。并根据总办已发的价格规定报价。

2、客人同意报价后,即刻与车队联系,车队视用车时间、车辆情况予以安排确认。

3、车队确认后,即由联系人(前厅部或销售部门人员)填写(宾客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在部门交班本或专门设立的记录本上记录,月底与财务核对租车费用汇总。

4、派车单经总办签批后,由申请人交大堂副理。大堂副理在交班本上记录,并负责与申请人核实派车单所有细节,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接机情况下,打印接机牌,供司机接机使用。

2)通知车队并将派车单交车队,车队准备车辆做好接机安排。

3)接送机前与机场联系,确认航班及起落时间,如有变化,及时通知司机及客人。

4)通知前台接待员在分房及交班本上记录。

5)通知前台收款员准备杂费通知单,以便客人到店入住或离店结帐时签字认可发生的费用。前台收款员在交班本上记录。

5、车队接到大堂副理通知,派人取接机牌及派车单后由车队主管在派车单上签字并通知司机做好出车准备,同时在交接班或派车本上登记。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二

为了保证项目部办公用车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及人员共同执行。

1、项目部现有办公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出车必须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车事由、地点、计划使用时间、实际出发与返回时间,行驶里程,并由办公室负责人、驾驶员(后两者在返回时签名)。

2、驾驶员必须按批准的任务出车,如中途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用车任务,必须先口头向办公室申请,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中补充登记。

3、努力减少出车次数,一般不单独派车。出车前,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其他部门,尽量做到统一出车,集中办事,早去早回。

4、用车单位须提前预约办事时间,计划好办事顺序;司机驾驶员出车前应预先了解最佳行车路线,以提高办事效率。

5、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业务等关系借车的,必须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

6、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卫生,始终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出车前必须按规程进行车辆检查,并做好防火防冻工作。

7、驾驶员必须及时向办公室和机物部报告车辆异常情况,车辆维修由机物部编制计划,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费报销按相关规定执行。

8、驾驶员出车回来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车钥匙,不得私自借车或出车,出车费用应按财务规定及时报销。备用车钥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或时期,办公室可收管全部钥匙。

9、厉行节约,原则上车辆加燃油采用加油卡,遇无法使用加油卡加油时,必须事先通知办公室核备,并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时要注意节约燃油和其它用油,每月办公室须分析油耗情况(每月根据仪表统计月行驶里程)。

10、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以及违反其它交通规则;出车前,办公室应对驾驶员状态进行观察;用车过程中,随车办事人员与驾驶员进行相互安全监督。

1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项目部将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葛洲坝六公司河南清丰项目部用车审批单。

用车申请时间:用车申请人: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三

(一)忠于职守,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因公务用车出差时,司机应随叫随到,迅速到位;不出差的情况下,在局里正常上班,接受领导分工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获准,方可外出,司机不经批准不能使用工作车外出办私事。

(二)钻研业务,熟悉车辆的各种性能,自觉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每次出车前,都要对车辆进行检测,查看是否存在故障,有故障应及时修理,如不能自己排除故障,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在征得同意后,由办公室派人会同司机送车进厂维修。每次出差回来,要及时将小汽车清洗干净,并将小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发生意外。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车辆驾驶操作程序,严禁酒后开车、盲目开快车和强行超车,确保行车安全。严禁交车给无证人员驾驶,以免无证驾驶人员因技术不娴熟、操作不正当造成交通事故。

二、车辆调度。

(一)车辆调度坚持“先急后缓”的原则,任何人都要以服从大局为重,首先满足公务需要。

(二)本局车辆的调度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因公用车人员,每次都必须填写派车单,说明用车时间、用车事由、到达的.目的地、申请车用油数量,并将派车单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同意后,因公用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办公室存档,作为同意派车的依据。办公室凭派车单方可调度车辆,并通知司机准时出车。无派车凭据或没有征得领导的同意,办公室不得擅自派车,司机也不得随意出车。

(三)在县城办理公务,路程较近的一般不派车。长途出差者除局领导外,其他干部一般不派专车,确因工作任务紧迫或繁重需要用车的,且在局长或分管副局长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车辆。

(四)小汽车所需汽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油票。每次出车前,由司机或因公用车人员凭派车单与办公室办理车用油有关手续,签名领取油票。坚持“按量所需”的原则,车油统一列表核量如下:

(一)要健全每辆公务用车的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车一档就是一辆车购置回来之后,即制定一份档案,保存好车辆购置时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并做好该车每次加油、维修、保养、购买保险等记录)。

(二)要严格实行车辆定点存放和节假日封存。如遇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执行公务用车的,需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备。

(三)严格执行“三定制度”。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要求,做好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各项工作,以此降低运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管理档案,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费用实行单车核算,杜绝转嫁、摊派、隐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现象。

四、本局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

(一)干部、职工原则上严禁公车私用,但如遇特殊情况用车,也须填写派车单,在征得局长或分管局长的同意下,方可安排车辆。

(二)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燃料费自付。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公车使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及公车使用效率,按照《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是指经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列入《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车辆情况表》中的车辆(名单附后)。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事项是指按照本局职责所必须进行的机要通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公车使用范围为《阳泉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包括城区、矿区、开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五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应急预案中另外制订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或制订专门的公务用车特别规定。

第六条、本局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中,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有用车优先权和先用事后报备权。

第七条、局办公室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务用车坚持用车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公务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用车事由、用车部门,行车路线、批准人及用车人。

第十条、公务用车实行公示制度。局办公室每月7日前将上月公务用车情况以明细表的形式在德胜街办公楼和河下办公楼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一条、单位因会议和集体活动在现有公务用车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会租赁等方式解决。重要会议(活动)或紧急情况需抽调车辆时,各部门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严格按规定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公车。

第十三条、凡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第十五条、局办公室应加强对本局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车运行安全。

第十六条、局监察室为公务用车监督部门。局办公室应当每月向局监察室报送一次公务用车情况;局监察室要不定期对全局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或趁便乘坐公车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五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1条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报到。

13、司机对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5、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主管人员负责人的传呼,应尽快复机。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8、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19、主管人员负责人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20、违规与事故处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开除处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主管人员报告。

(5)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6)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1、主管人员将定期抽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如发现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或无出车安排时车辆不在场,按照规定对司机做出处理。

3、用车审核流程:

(1)因公司业务使用车辆时,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主管人员统一调配车辆。

(2)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书面或电话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但第二天必须补交《用车申请单》,并由总经理在“行车记录表”的“备注”栏签字。

4、出车

(1)司机应爱护公司车辆,每天清洁车辆和出车前保养,检查车辆油料、有效证件、水位等使用情况,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及行车安全。

(2)主管人员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用车的合理性安排出车,同意出车后,主管人员应在用车人填写的《用车单》上签字,并将《用车单》交出车的司机。

(3)司机接到《用车单》后,随用车人出车。

(4)每次出车前,应认真详细地填写《行车记录表》,核对内容,应将驾驶人员,用车功能,实际出车时间和起始公里等内容准确填写,并得到用车人的确认,填写时字迹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脏、丢失。

(5)车辆行驶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造成的各种罚款,由当时的驾驶人员负全部的责任。

(6)因车辆停放、保管不妥导致车辆被盗、毁损而造成的损失,由当时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7)车辆须保持干净整洁,每次使用车后,要主动打扫清洁车辆,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固定停车场,并将车门锁妥,填好《行车记录表》。

(8)出车回来,所有驾驶该车的人员均要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并交回主管人员主管或者主管人员主管授权的其他人员。主管人员主管负责对《行车记录表》各项内容予以审查,并于每周将此表汇总上交公司统一的档案库。如《行车记录表》资料不全、不实,公司将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5、车辆维修及保养

(1)公司车辆统一由主管人员保管,出车途中由司机负责保管。

(2)车辆的保养、检修、年检和养路费、保险费的缴纳及其办理相应手续,保险事故的索赔由主管人员负责,并由司机协助办理。

(3)车辆如未按时办理年检、缴费[税]、保险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罚款,由主管人员负责。

(4)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统一由公司统一档案库保管,不得遗失。

(5)车辆损坏,须填好《车辆维修申请单》,说明损坏原因和损坏程度,经主管人员同意,方能到定点专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需大修时请示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属人为损坏,由导致损坏的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6)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司机应提出应修处和所换零部件并事先谈好价格。维修时,要求该车的司机必须在场,看着自己车子的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修理厂提出。换零部件时,零部件自己购买。

6、对司机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机必须服从安排调配。积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较高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严格的纪律性。

(4)司机在出车途车中,不得用车办私事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严肃处理。

(5)司机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行车路线,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用车并降低车辆的费用。

(6)司机要注意休息,没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觉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5、7节约用油,降低消耗。司机要控制空调的使用,规定冬季用车时不开空调,天气不十分炎热和长时间等人办事时,司机不准在车上开空调,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车不同情况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费用,并实行节约奖励、浪费罚款的规定。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六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配备有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专职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三年以上驾龄。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专职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上报或处理的,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

5、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正常上班时间内车辆不使用时,专职司机可在办公室内休息,不得无故外出或驾车外出。

8、驾驶员在10点前结束工作的,需蒋公司车辆停放公司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电话告知车辆管理部门。

8、专职司机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应承担期间的车辆保卫工作,避免发生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60%,公司承担40%。

9、专职司机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公司领导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0、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11、出车任务结束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将钥匙交与车辆管理部门,特殊情况(晚间用车、出差等),可在任务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8:35前交与管理部门。遇休息日,交与值班领导。

12、连续用车部门,除当天填写《派车单外》,第二天必须重新填写《派车单》。出差人员除外。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1业务用车:因业务需要,接送客户。

1.2因出差需要携带设备及员工的接送。

1.3市内送货或发货。

1.4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市内送货或发货,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批。

3.2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等由公司领导审批。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首先在前台文员处领取《用车申请单》(以下简称派车单),填写清楚后递交车辆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将《派车单》转交驾驶人员出车。如超出车辆管理部门审批权限,需递交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将《派车单》交驾驶人员出车。(图例附件)。

2、驾驶人员必须在收到《派出单》的情况下方能发车,如特殊情况需及时将该情况向公司领导说明。

3、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需到前台文员处填写《用车登记表》中“派车单编号”、“始发地”、“目的地”、“里程表始发数”栏后,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在车辆使用完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充完整《用车登记表》,填写“里程表终点数”、“用车公里数”、“返回时间”、“驾驶人签名”栏。

5、专职司机对《派出单》有保管的义务,对《用车登记表》有出车填写的义务,《用车登记表》填写不得缺项,车程行驶里程数必须前后连接,不得遗漏,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应在事情解决后及时填写,如发现连续三次未填写《用车登记表》,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非专职司机接收的《派车单》应交前台文员保管。

6、专职司机在当月底将《派车单》汇总提交前台文员,由前台文员根据《用车登记表》的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经核对后的《派车单》和《用车登记表》由前台文员提交车辆管理部门复核。

7、公司车辆加油时,专职司机需到车辆管理部门处填写《用油申报表》,注明“加油时里程数”等相关栏。车辆管理部门发现不合理现象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8、《派车单》、《用车登记表》、《用油申报表》由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11、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七条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3、对于驾驶员出车过程中用车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点的时候,驾驶员要求用车人或自己向车管部门如实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对于不汇报私自决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的处理。

4、未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的,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

第八条违规处罚与事故处理制度。

1、遇有以下情况,所有责任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1.1对所驾驶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次。

1.2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司机自行承担所有罚款。

1.3车辆未停放至适当位置造成损失的,司机自行承担交警处罚及维修费用。

1.4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车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5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将公司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6对上述现象的发生,造成巨大损失的,视情节对驾驶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6.1经济损失达3000元,处以警告。

1.6.2经济损失达5000元,处以严重警告。

1.6.3.经济损失达10000元,处以留司察看并降薪200元/月。

1.6.4经济损失达15000元,处以解除劳动关系。

2、遇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个人责任: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毁。

3、当遇到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时,驾驶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和保险公司,同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保养维修管理。

1、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专职司机对零星小零件的更换,应以自己动手为主.2、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件的,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写明保养内容及价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修理,修理费用原则上当月结清,除少量修理外(100元以下)。

3、原则上由公司选择车辆维修单位(临时性情况除外),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公司相关人员和司机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核对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4、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保管油卡并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

第十条其他情况处理。

1、公车私用:需填写《用车登记表》,填写清楚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交驾驶人员出车。驾驶员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表.2、工作日用车申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临时申请依照公司车辆情况而定。工作时间外用车需提前在工作日申请。休息日用车,在值班领导处填写,程序如上。

3、每天下午4点30,前台张贴第二天用车情况。如有相同路程,各部门人员可与已申请用车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以上制度,需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严格用车纪律,提高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效率,根据《义乌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义乌市市级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执法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各单位需配备、调整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须书面报告我局,经同意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应当统一纳入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不得违规或超量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二、执法执勤用车由单位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实行统一派车和登记制度,车辆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要加强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的动态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执法执勤用车适时安装gps定位系统。

三、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实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即“统一标识、统一停放、统一加油、统一维修”。

(一)统一标志。所有交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要按行业有关规定格式喷涂执法车辆标志图案。

(二)统一停放。非工作时间和无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回单位停放。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过夜的,须提前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确保泊车安全。法定节假日期间,除计划安排的值班用车外,其余执法执勤用车一律应封存在指定的停放地点,无故不得动用封存车辆,如确需动用封存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

(三)统一加油。实行持卡定点加油。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的,报销时须有用车人员签字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四)统一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由各单位的办公室或指定的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各单位要按规定明确车辆保养或车辆修理点,原则上不得在指定地点外的其他地点保养或维修。驾驶员应根据车况提出维护保养或车辆修理要求,由单位统一开出维修(保养)委托单,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要严格按委托单上的项目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四、车辆费用的报销和结算。

执法执勤用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车辆费用实行按月报销。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由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或指定人员统一进行结算,驾驶员不得经办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的结算手续。

五、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应确保执法执勤公务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二)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

(三)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

(四)用于上下班、一般性公务活动及其他私用行为;。

(五)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六)为执法执勤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七)转移、转嫁执法执勤用车费用;。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执法执勤用车行驶安全。严禁将车辆交给或借给他人使用;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及其他违法驾车行为,如因违章违法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自负。

七、执法执勤用车正常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先作应急处理,迅速与单位联系,事后要提交事故报告。因驾驶员主观过错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的性质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者,除由司法机关查处外,予以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处理。因应急公务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可给予适当补助。

八、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报废处置须按严格规定程序执行,并及时办妥有关报废、资产注销手续。

九、车辆费用的公开。各相关单位每月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单位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车辆费用,接受群众监督。车辆费用要按单车进行核算和公开,公开情况要细化到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目,并同时公开项目的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以及车辆行驶里程、百公里行车油耗等车辆运行数据。

十、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八

1.目的: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3.车辆使用管理。

3.1.职责:管理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3.3.1.部门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管理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分管主管签字后,交由管理部安排车辆。

3.3.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

3.3.3.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3.3.4.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管理部存档。

3.3.5.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地点。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遇特殊事由报领导审批后除外)。

4.2.1.公司车辆加油,要开具发票;

4.2.2.驾驶员应持发票进行报销,原则上没有发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得到领导批准);4.2.3.财务部应严格审核,确保加油时间,数额一致。

5.车辆维修、保养管理5.1.职责。

5.1.1.公司车辆维修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不能在4s店维修的,需由管理部与车辆负责人共同选择维修点并确定维修项目及费用。

5.1.2.管理部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5.1.3.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5.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5.2.工作流程。

5.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5.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5.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5.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5.2.1.4.每月由驾驶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5.2.1.5.管理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5.2.2.定期保养5.2.2.1.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5.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5.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由管理部核实后安排车辆保养时间。5.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5.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管理部检查---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经总经理签字后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管理部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管理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冲销借款。

5.2.3.突发故障处理。

5.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5.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管理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2.3.3.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管理部鉴定、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报销。

6.车辆年检、保险管理6.1.车辆年检。

6.1.1.管理部对所有车辆年检日期详细登记,在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安排年检事宜。6.1.2.车辆年检由管理部各车辆负责人办理。

6.1.3.年检时出现违章信息,车辆负责人应详细记录,并报告管理部及管理部。

6.1.4.年检时发生的费用,如有非正常收费(如违章罚款等),在支付前,车辆负责人应详细报告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业务。一切费用都应有票据,以便报销。

6.2.车辆保险。

6.2.1.公司车辆保险期限由管理部详细登记,在有效期结束前十日内安排购买保险。6.2.2.管理部根据不同车辆确定需购买险种及保额。

6.2.3.同一车辆在确定险种及保额后,应至少找两家保险公司报价,并选择价格较低的保险公司。

7.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7.1.车辆罚款管理。

7.1.1.车辆因违章停车、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不按指向道路行驶、证件携带不齐全、将车辆交付他人驾驶等责任性原因产生的罚款及扣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2.1.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管理部及公司领导。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7.2.2.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7.2.3.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至公司帐号。

7.3.3.因驾驶员将公司车辆驾驶员交付他人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7.3.4.以上罚款由管理部开具罚款单,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在驾驶员工资中扣除。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实用19篇)篇十九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20xx年11月1日起,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警笛、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

    我给妈妈梳头小学(专业22篇)

    优秀作文不仅需要语言流畅,还要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小编特意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令人赞叹的优秀作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母爱是船,父爱就是海。母亲

    弘扬精神演讲稿(汇总17篇)

    演讲稿的语言要简洁明了,结构要合理紧凑,以增强表达效果。演讲的魅力在于能够将观点和想法传递给他人,希望这些范文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今天,我们重温悲惨壮烈

    消逝的时间初二(精选18篇)

    优秀作文是一篇表现出扎实的语言基础和较高的思维能力,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观点独特、语言流畅的作文。它可以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展现出作者的才华和思维深度,我想我

    英文辞职报告申请(实用16篇)

    辞职报告需要经过认真思考和准备,它对于员工和公司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辞职报告范文,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的离职表达方式。尊敬的领导:您好!我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的启示(实用20篇)

    优秀作文在逻辑上要严密,观点要连贯,避免出现矛盾和跳跃的情况。下面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这是一自传文,作者海伦是一盲聋哑人,正是

    感恩时光的恩赐(优秀16篇)

    感恩是一种能够让人体验到幸福感的情感,让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一切。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感恩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来自偶然就像一颗尘土,谁看出我的脆弱,来

    磁铁好好玩的中班科学教案(通用17篇)

    中班教案是中班教师为了落实中班教育教学目标和任务,制订的教学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中班教案,希望能为中班教师们的教学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弟子规心得体会及总结范文(13篇)

    总结范文是根据特定主题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书面材料。喜欢看总结范文吗?下面是一些近期收集整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

    节能低碳活动倡议书(通用15篇)

    请大家积极使用和参考范文范本,开展有针对性的写作训练,提升自己的语文素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范本,希望可以为大家展示一些好的写作风格和技巧。

    部门户外活动方案(通用19篇)

    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活动的进程和结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活动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内蒙古·呼和浩特*.*.*。策划方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