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是组织中负责管理员工关系、用人和员工发展的一种专门的管理职能,它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管理等多个方面。人事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人事管理的重要性。接下来是一些人事管理领域的专家观点和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一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す司总部:上午:8:00—12:00は挛纾2:00—6:00ひ院笕缬械髡,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ぴ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だ投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二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持续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一.公司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迟到:在列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够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并纪律单一张。
3.旷工:月累计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既算旷工一天。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三倍,月累计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计自动离职。
二.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1.病假。
2.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持续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职责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职责。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贴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资料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三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务必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四
第一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再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四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职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五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职工,不收取职工的押金(物),不扣留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六条 公司用于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职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七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普通职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工试用期为两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职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九条 凡被公司聘请的职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1寸照片2张、清楚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司手续。
第十条 被公司开除的职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辞职职工要求重新回公司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司手续;从本公司辞职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十一条 公司十分重视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二条 在职工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新入职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十三条 试用培训期内的职工享有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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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职工入司后试用合同、劳动合同、工卡、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工卡、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职工故意损坏,丢失工卡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补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二节 职工薪酬
14:30-18:30;其他月份,全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综合计件制按公司计时制确定劳动定额与计件报酬标准,综合计件制按公司计件标准执行(详见《计件明细细则》)。
第二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职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职工工资包括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月核算,与工资核算当月员工工作质量、业绩等直接相关。
第三条 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并可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职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职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职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二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指印、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三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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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与职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职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九条 非公司过错,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离职申请书》形式通知公司。口头提出申请的须本人或委托人填写《离职申请书》,《离职申请书》需有本人签字或盖手印章。
《离职申请书》需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
职工离司时应在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等公司物品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在公司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关费用。
职工在公司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司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五条的情形除外)。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职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职工,向职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六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职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十七条 职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职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四节 职工考勤
第一条 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第二条 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公司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公司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三条 打卡机真实记录职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公司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五条 职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三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七条 职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公司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司及无薪处理。
第五节 奖励与惩罚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爱岗敬业、勤学实干、团队协作、建功立业的工作氛围,防止和处理有害于公司利益与有碍企业发展的不良行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即时激励与远期激励相结合、正面奖励与负面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讲求重实绩、重实效、重结果。
第四条 奖惩类别包括:
奖励: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第五条 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职工者。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予记小功事迹者。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6、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7、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8、 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9、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0、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5、 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第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3、 故意撕毁公文者;
4、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5、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自送予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7、 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9、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 、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 年度内累计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第十四条 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50元,小功奖励300元,大功奖励1000元;小过罚扣50元,大过罚扣2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职工考勤处罚见本章第六节职工考勤相关规定。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五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第一条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六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2.1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3.1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4.1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6.1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7.1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9.1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9.2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9.3奖惩。
9.3.1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9.3.2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10.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10.2本制度自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1、签到。
1、1员工务必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务必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状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务必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持续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持续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状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持续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带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务必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务必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务必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状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八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形成“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的用人机制,制订以下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三)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安心人防,扎根人防;
(五)进去精神旺盛,勇于开拓创新;
(六)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开创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科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进行。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办领导班子的集体讨论决定,综合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主任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二)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三)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五)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六)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综合科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办主管领导审批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一)凡因事不能上班需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的由本科科长批准。
(二)请假两天以上的,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由本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送综合科备案。
(三)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科填写请假单,交综合科备查。
(四)凡是全办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科负责人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五)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六)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公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公休假。
(七)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公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证处在编人员的招录、调动、辞职等事项,应报经主管司法局同意后,再报请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非在编人员(含聘用公证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的聘用要严格按照公证处岗位编制设置方案进行,不允许超编进人。确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超编进人的,必须报主管司法局同意。
公证处所有人事变动需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
公证处编制内人员的人事档案在主管司法局指导下进行整理,有关材料于每年3月底前统一交主管司法局,归入本人档案。编制外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公证处自行处理或在市、区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
公证处必须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根据工作需要,对所有岗位(包括在编、不在编)进行定岗定编定责,核定所需编制总数,报主管司法局审核。岗位编制设置方案1年一定,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时核定。根据岗位编制设置方案,公证处要与全体人员(包括在编、不在编)签订聘用合同,报主管司法局备案。
公证处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主持公证处的全面工作,接受主管司法局监督、指导。根据编委核定设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应当在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推选工作必须在主管司法局指导下进行,推选结果报主管司法局核准。公证处主任任期一般为5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任期内,有三分之一以上公证员和在编非公证员提议要求重新推选公证机构负责人,主管司法局应当重新组织推选。
公证处主任的选任与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相挂钩,任期内公证机构2次考核不合格,公证处主任不得继续担任主任职务,应在符合条件人员中由主管司法局另行组织推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人事管理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调配
(一)机关公务员编制出现缺额需补充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下同)以下工作人员时,采取公开招考、内部调配或外部选调的方式补充。公开招考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择优录用;内部调配时,遵循发挥业务专长、符合轮岗要求、形成梯次结构等原则;外部选调时,必须从岗位要求出发,在具备相应学历层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筛选,由办公室组织考察,按照有关选调规定实施。
(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出现缺额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补充工勤人员时,参照前款办法,择优选调或招聘。
(三)机关原则上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选聘或借用工作人员时,必须由用人委(室)填报《临时工作人员选聘审批表》或《临时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人大会党组同意。
(四)凡录用调配或临时选聘、借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考核或考察合格、所有规定的选用手续完备后再到机关报到,不得未录先用。
二、晋升考核
(五)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
(六)机关工勤人员晋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管理、考察,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把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岗位轮换
(九)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认真落实“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规定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正科级以下干部的岗位轮换,每名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同一职级上必须至少从事两个以上岗位的工作,但在从事第二个岗位工作之前应该在第一个岗位上工作至少一年半以上。
(十)轮岗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不准直接或变相转移公共财物。
(十一)在同一职级没有轮换过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提任上一级职务。
四、请假休假
(十二)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于每年一月十日之前将本委(室)年休假计划送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此基础上拟制机关年休假计划,经秘书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呈主任办公会通过。工作人员年休假原则上按此计划实施,如需变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工作人员按计划申请年休假时,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正县、副县级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会分管主任批准、会主任审定;正科级以下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分管主任审定。
(十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上,按照请年休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请事假三天以下、一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委(室)领导批准(委室领导请假由会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权限审批。请事假时间累计达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天数的,不得再请年休假。
(十五)请年休假和一天以上事假的,均由本人填表、委(室)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逐级呈批、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在假满后及时办公室到人事教育科销假。
(十六)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不休或不安排休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须经会主任批准,并按规定请领未休假补贴;如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不予请领、发放未休假补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一则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机关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希望各位从中了解如何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使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合理。
一、局机关人员调出(入)管理制度
1、调离局机关的职工,调离前必须到局人事处领取《调离手续通知单》,并到有关处室办理各种手续。
2、调离职工(包括局系统内调动),必须在调离前交回公用财产,将有关文件资料清理交办公室存档。
3、调出(入)机关的职工,按人事工资关系变动实际时间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二、关于特殊情况下从下属单位借用人员的规定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处室不得从下属单位借人到机关工作。特殊情况,确需从下属单位短期借用工作人员的,须由相关处室申请,分管领导签字,报主管人事的领导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办理相关借调手续。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原则上由原单位负责解决。
三、关于招用临时工作人员的规定
局机关各处室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工作人员时,由局人事处负责,按《长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用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进行统一管理。
1、除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置的人员如转复军人等,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必须由人事教育处按规定程序呈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2、局属单位使用临时工,由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但须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3、根据减员增效的原则,为减轻单位压力,鼓励局属单位职工走向社会,自谋职业。
(1)局属单位中层以下人员,除特殊岗位,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原则上都放行。由单位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2)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辞职、离岗自谋职业,要按干部管理程序申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干部选拔、任用
1、干部的任用、选拔必须遵循革命化、知识化、年青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考察干部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将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年中考核、一年一度的考核测评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2、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中层干部及专业技术干部的聘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
三、退休工作管理
局机关干部的退休,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局管干部和职工及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应提前一个月报局人事教育处备案,并按规定于到达日期的次月办理退休手续。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九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
1、为强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学的配备、统筹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受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
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人事管理职能由xxx(科室机构名称)承担。
2、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调动、辞退等具体工作和相关手续。其他任何单位所作出的决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本公司各部门确实需要招聘职工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先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调查落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xxx或xxx授权其他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2、xxx或经过授权的招工单位所招收的新员工报到时首先必须到xxx办理入职手续,由其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等有关证件。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有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确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4.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机关通缉及其他类似情况。
4.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严重疾病,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以及体检报告内容中不符合企业要求者。
4.4品性恶劣,道德不佳者。
4.5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入职资格材料者。
4.6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5、新员工入厂后,由xxx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等培训活动,培训完毕考试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门报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试用。
6、试用期间,新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6.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
6.3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者;
6.4拒绝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7、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除享受夜班津贴和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佣流动性较强的`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部门,鼓励以对外整体协议承包的方式解决。
9、各部门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活动时,需暂时(短时)雇佣临时劳动力,例如装卸工、杂工等,必须到xxx领取《临时劳务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类劳动力,月终汇总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报销相应费用。
1、新员工试用期限根据所签订合同期限长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曾从事过相同或类似工作,短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企业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和xxx调查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2、试用期满前一周内,新员工自我评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由所在单位到xxx领取《员工鉴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3、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xxx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给与业务考核,合格后报公司经理核准。
4、通过鉴定评估的员工享有同岗同酬的待遇,计薪日期从通过评估之日起计。
5、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1、公司各部门领导严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xxx统一发放。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缺勤、旷工、病假、事假等内容,日记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予该部门主管领导处罚。
3、倒班员工考勤由当班调度负责,月底由各车间报工。
4、月底报工时应背附考勤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1、员工正常休假参照国家休假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现行统一假日制度执行。
2、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3、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时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审批,特别注明请假详细时间和截止时间,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请事假的一律扣发此期间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要由个人承担此期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6、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与诊断结果相匹配的医院正式收费票据、检测化验结果方可视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员工,医疗期从休假之日起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每月发放()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痊愈后要求复工时,该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知会xxx。
9、女员工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计生机关出具证明,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10、产假期间每月发放产假工资。
11、职工婚假、丧假为三天,每日发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应予配合服从。如有特殊原因,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核准后方可撤消调动。
2、各部门领导应按员工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接调动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4、员工到新职部门报到后即日起享有该岗位相应待遇。
5、因个人业务素质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办理:
5.1进行岗位调整;
5.2所安排的岗位本人拒绝到岗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岗位调动后不能胜任新工作,给予一个月培训学习期,期间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学习期满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1、离职分为两种,第一种:辞退,指企业辞退员工;第二种:辞职,指员工自动辞职离开企业。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符合下列条款,公司有权予以公开书面辞退。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3严重失职或,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危害团队秩序者;
2.6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而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3、企业辞退员工,应由被辞退者的部门领导填写《辞退审批单》,经综合办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放由劳动部门统一格式的有关文书。
4、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写《辞职申请表》,交部门领导、综合办、财务部门、公司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可离职,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办理离职手续。
4.1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的;
4.2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支付的;
4.3工作没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财物没有交还的;
4.5负责的业务款项没有回收的。
5、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离职者要按预定日期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续,所在部门领导确认无误后,知会综合办。离职者薪金核算以实际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为准。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一
2.不准迟到,需提前1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状况务必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状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未经批准无故旷工者,按旷工处理.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状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就应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就应耐心解释。为了持续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礼貌,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就应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用心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潜力。
9.员工就应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就应爱护公司财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二
第一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四
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二、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第二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3)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一、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
1、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经理审签,总经理助理确认以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条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三条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2、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第四条各部门应该对生产需要的物资定期编写采购计划,交由该物流部负责人组织采购。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五条各部门对于生产急需的物资,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物流部提供物资需求申请函,由系统负责人根据公司仓库内相关物资的储备情况决定,由物流部相关负责人持申请函、相关费用的正式发票依据报销的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条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七条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资入库单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并根据对方开具收据入账。
第八条同城采购要求采购人员自借款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销;异地采购要求自借款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销。
第九条采购发生的运费,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实报实销。
3、员工本市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条凡市内办理公务的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事先必须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4、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部门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须经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批准,记入部门招待费。
第十三条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同意,限额接待。
第十四条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
5、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五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六、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一、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三、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四、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六、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七、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八、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九、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一、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产育假: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五、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六、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七、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八、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九、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十、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十一、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十二、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五、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十六、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七、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十八、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十九、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二十、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十一、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一、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办理。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及总经办助理试用期的考核;。
(三)总经办:负责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批准。
(一)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二)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可根据试用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用人部门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
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一)工作成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点有所不同。如业务部、招商部重点考核业务完成情况,后勤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统计需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名单(每月20日后入职的试用期考核并入下月一起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月末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二)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行政管理部--总经办--沟通与反馈。
(二)计算方式:。
普通员工得分:部门经理复核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
经理级别员工得分:总经办复核占80%,综合考核分占20%。
(三)行政管理部对于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对于未能通过转正评估的人员由行政管理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审批结果通知其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并书面函告财务部门结算其工资待遇。
(一)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经理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一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二)若员工对部门经理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三天内给予答复。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七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三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部门、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
第八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十一条 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十三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退回原单位。
第十五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 按劳取酬、多劳多得 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蘑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七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二十一条 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 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6. 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7. 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二十四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五条 产育假;
第二十六条 节育手术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八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 ,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未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三十七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用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招募甄试
第一条、 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 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 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 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 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 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 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章 试用
第一条、 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 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 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变动
第一条、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 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 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 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 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 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 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
续后工作。
第六条、 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
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 薪资
第一条、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 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 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 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 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
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 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 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 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 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 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 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 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 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
管-理-员工。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 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 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 培训
第一条、 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 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 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 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 员工档案
第一条、 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 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 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 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 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 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 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 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为加强陕西聚粮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
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
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
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
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
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
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
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
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
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
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
到:
(2) 早
退:
(3) 旷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
关证明材料;
(5) 事
假:
(6) 公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
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
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
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
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
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
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
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
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
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_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_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__公司。
2019年九月三日。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九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职工的待遇及福利,根据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专任教师在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待遇、福利也不相同。这一方面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各校办学效益和举办者的办学指导思想密不可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职工待遇及福利实施办法。
工资是教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主要来源,搞好工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资制度应在充分考虑教职工职务、资历的基础上,增加体现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责任和工作态度的工资份额,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以有利于充分、持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其主要参量包括:学校全年学杂费收入及其他收入;教职工人数;课时数;校园建设投资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投资数;房租及其他固定支出等。同时,教职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亦应列入参量。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实行结构工资制,其构成是由基本职务工资、课时工资、超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工资、各种津贴六部分组成。其中前四项为基本工资,由统一工资表发放,后二项分别发放。这种工资制度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基本职务工资。
基本职务工资是教职工聘任上岗的始点工资,它包含定级工资和各种补贴(如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等)。该类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文化业务水平、履行职责的能力等。这部分工资应随着学校效益和教职工职务的晋升相应提高。实行基本职务工资的教职工,要承担基本工作量,并不再领取工作量工资。基本职务工资可以分三个系列:教师系列、行政管理人员系列和工勤人员系列。
各个系列工资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级同类学校基本职务工资,也可以结合本校实际依法自己制订。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1)专职教师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20%;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50%;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30%,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30-50元为宜。
(2)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15%;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15%;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30%;四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as25%;五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15%,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20-60元之间为宜。校(院)级按一类或二类确定;处(室)级按二类或三类确定;科级按三类或四类确定;一般干部按四类确定;办事员按五类确定。
(3)工勤人员工资系列为:一般参照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第四、五类执行。各个系列、各个类别的起点工资,应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规模、办学效益而定,但均不得低于各省、市己颁布的保障教职工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课时工资。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兼职教师实行课时工资制,按任课教师的职称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其课时费的确定随专业、层次、课时数、班均人数、物价指数和学校效益等诸因素确定。个别兼职教师一月所获得的课时费总额若超过当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应由学校代缴或由本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3、超工作量工资。
超工作量工资是专职教职工在完成额定工作量后,超工作量时支付给教职工的酬金。一般按教学、行政管理二个系列,每个系列又按基本职务分类办法分三至五个类别。一般教学系列按类别、超课时数支付;行政管理系列按类别、工作日计算。
4、工龄教龄工资。
部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实行工龄教龄工资制,这类工资体现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工资待遇,并随着工龄教龄的增长而增长。采取这一措施,有利于改善教职工待遇,吸引人才,稳定队伍,提高办学效益。
5、特殊工资。
特殊工资主要是指和经济效益挂钩的校内有关部门实行的工资制。如后勤管理部门制订的记件工资制、日工资制、年承包制等。该类工资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其标准由各校制订,原则上多劳多得。
6、津贴。
津贴分基本津贴和特殊津贴两部分。基本津贴又按职务高低分3-5个类别,每月发放。特殊津贴主要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该津贴由学校直接奖励。
教师应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
福利是学校对教职工在生老病死各方面提供的社会保障。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福利主要用于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的教职工。其内容包括提供住房或房租补贴,报销部分或全部保健医疗费,按月发放一部分或全部退休金,一次性地支付退休金或退职金等。对学校的创办者因年事已高,在学校经济条件许可时,可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等。民办学校对其工作人员一般应当给予人身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等,以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临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原则上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不再承担。
我国的社会力量办学仍处在变革和探索阶段,举办时间短,积累不雄厚,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办法,普遍存在工资偏低,缺乏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福利待遇没有保障或偏低等情况。举办者又往往不公开财务,致使一少部分人大量获取高额福利待遇而另一部分人所得甚少。这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依法管理予以解决。民办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与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的,由审批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给予接管。
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二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景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1.为使员工宿舍坚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坚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供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1.报销作业流程。
1.1报销人依据费用支出实际情景,在费用标准许可的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整齐、分类、有序地附在后面。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单据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招待费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及经手人,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1.2报销人员将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好的《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贴合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等),核实后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____金额贴合报销规定”字样并签字,同时在原始单据上以“”或“—”符号标明,以避免重复报销。
1.3将财务审核后的凭证交公司总经理批审并签字,注明“同意报支”字样。
1.4出纳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单》,复核其原始单据的合格性及金额准确性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有误时应请当事人重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费用报销单》予以作废。
1.5出纳员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立即在《费用报销单》及相应附件上加盖“款项付讫”章,以示该款项办妥。
1.6出纳人员对报销金额不准、大小写金额不符、金额涂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贴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据时,应拒绝付款;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多报、重报、慌报等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如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为集中报销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说明:所有人员的费用报支必须先冲减其原有借支款,余额再以现金补足。
3.费用标准。
3.1差旅费。
差旅费的报销采取包干补贴的办法,具体报销标准见下表:
备注:
3.1.1上述标准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为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
3.1.2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所乘交通工具为硬卧火车或汽车,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允许乘坐软坐或飞机。
3.1.3各所在地市内出差,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特殊情景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3.1.4差旅费的报销以原始单据为依据,并列出明细单,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对低于标准部分,按50%予以返还(原则上必须有原始单据,否则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对于超出标准部分,全部自行承担。
3.1.5出国人员差旅费严格控制,先预算,由公司审核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实报实销。
3.2手机费。
由公司配置手机的员工,手机费报销的具体标准如下:
备注:
3.2.2出国人员尽量节俭通话,以网络信息交流为主,或在当地租号;二人同时出国,只能启动一部手机。
3.2.3标准之内20%及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国期间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车辆费。
公司货车费用实报实销,由公司配备汽车的员工,除去因公的长途过路费及油费外,其他市内停车费、购油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20%,违章罚款使用人自行承担。
3.4交际应酬费。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费用不超过150元者(每月发生四次以内),由部门正经理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备注:凡招待费和交际费必须要有税务监制章的原始发票,发票上要填写本部门名称、时间、大小写金额等。各种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报销时,发票上要有证明人签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称、招待费事由及招待地点,且在发票上注明招待地的电话号码,不允许有白条报帐。
3.5购置费。
凡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须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3.6员工生日。
本着热烈、节俭、搞好气氛为原则,每月一次,团体庆祝当月员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内,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4.补充说明。
所有费用报支原则上要有正规发票,特殊情景下无正规发票,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
公司正式聘请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为其办理以下保险:上海户籍,办理“镇保”保险;外地户籍,办理综合保险,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享受上海市“镇保”、综合保险规定的相应社会福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