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ZS文王

用工关系需要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和制度,确保雇主与雇员的权益受到保护。下面是一些关于用工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巧,供大家了解和学习。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一

1、项目分公司应协助对企业对外用工进行使用前的安全教育,讲述熟悉的施工安全知识,要求和应注意的危险点。外用工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分公司应建立临时工履历档案,登记体检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学习考试成绩。

2项目公司企业应组织外用工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外包工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等必要物品由对方企业外用工提供。必要时可在劳务合同费用总额中增加这部分费用。项目分公司必须监督外用工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物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符合要求。

1、开工前,项目分公司必须对外用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2、在有危险性的施工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为灾、坍塌、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项目分公司须向外用工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对方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派员监督实施。

1、外用工分散到项目分公司、班组参加施工生产作业时,必须由所在项目分公司、班组管理人员领导,并指定有经验的正式职工带领和监护下参加工作。

2、外用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二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状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二、新生入学。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务必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能够接收贴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光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光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状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光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状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光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光、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城市小学向初中带给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理解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级的能够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光(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能够适当放宽。能够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能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务必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三、转学。

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

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

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带给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四、借读。

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务必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理解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理解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理解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

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回到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能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

1、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2、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3、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4、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能够跳级。小学、初中跳级学生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和修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由学生六年级就读学校免费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免费发放。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后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只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小学修业证书或初中的义务教育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修业证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章并经电子认证后生效。

八、升学。

第二十五条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升入初中学习。

1、跨市(区)借读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能够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也能够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公办初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跨区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先将学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九、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1、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应根据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取消学籍。

3、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能够撤销处分。处分一旦撤销应在学生电子档案上加撤销记录。

4、学生留校察看时光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初中学生,经监护人同意可送工读学校托管。

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能够取消学籍。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潜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三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1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何虚假内容;

2.2.3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2.2.5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2.2.9有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2.11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2.2.1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2.9条、第2.2.1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2.14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企业。

2.2.16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2.1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2.18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2.2.19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2.20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的,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2.3.2.1早上上班时间7点30分,下午下班时间17点;遇特殊情况企业可以适当调整,以确保生产。

2.3.3.2平时加班应于当日下午3点之前提出或安排;

2.4.2.1员工有事请假必须有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2.4.2.2请假时间基数为半天(4小时)不足4小时视作4小时计算;

2.4.3.2请病假须有病历卡及医院证明、病假单,并由办公室主管确认;

2.5.2企业实行年薪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年薪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由部门负责人、生产部经理、总经理签字的工时定额为准。

2.5.6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2.5.8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主管方能有效;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办公室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9)职工辞职由办公室主管和总经理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2.7.1.2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上岗证和穿戴按规定的工作服、帽子;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2.7.1.3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等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

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2.8.1.3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物质的奖励;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12)带公司物品出厂未开出厂单的;(1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相当的情形的。

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饮酒的;(2)上班时间睡觉或离岗办私事的;

(3)对同事恶语伤人侮辱他人或打击报复他人及为别人犯规而作假证的;

(8)未按规定记录的及未按规定操作、作业、检验、测试的;(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相当的情形的。

2.8.2.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书面记过一次并罚款100-200元,一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或一年内连续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或酒后闹事,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收受贿赂的;

(6)违反消防规定,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擅自损坏的;

(7)确因本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损失500元-1000元的;(8)私自集会、结社、结帮或煽动员工闹事罢工的;(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相当的情形的。

2.8.2.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明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采购、收付、保管、记帐、销售等记录过程中玩忽职守,不按相关规定或不按上级主管指令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企业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7)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经公安部门劝告无效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公室提交总经理室审批。

3.2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3.4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3.5本制度共计为19页。

3.6本制度自公布日起生效。3.7本制度由相关职工签名同意并执行。

单位盖章:

职工代表签字:

****年**月**日19。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四

第一条、通过对设备进行科学、系统、有效的管理,使设备功能满足公司水泥生产全过程的需要。

第二条、运用技术、经济、组织等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精心安装、正确使用、细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生产装备的技术水平,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增加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含工业建、构筑物)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总责。主管副总经理代表总经理,对本公司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其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贯彻国家各级领导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公司情况,组织审定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2、组织审定公司的设备管理规则,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设备的大修理计划,把设备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3、协调好生产与维修关系,以及公司各部门与设备管理,有关的业务横向联系,严禁生产中拼设备。

第五条、维修部为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对主管经理负责。其职责如下:

1、具体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组织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状态监测和维修新技术、促进文明安全生产。

3、定期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考核工作。

4、监督、指导全公司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

5、组织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参加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工作和会议。

6、负责设备档案及各种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由一名领导主管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维修部的领导.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3、负责对本单位主要生产设备执行日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维修部。

4、负责提高本单位的大、中、小修计划,且组织实施,并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同时要将相关的技术资料报给维修部。

5、参加本单位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措项目工作,并做好验收工作。

6、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7、负责参与本单位设备事故抢修工作,组织一般事故分析。

8、对本单位的继电保护、高压电气设备、各种仪表在运行中有异常现象及时向维修部通报。

第七条、安全生产处、维修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固定资产更新与技术改造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第九条、年度大修理完成率达90%以上。

第十条、固定资产更新与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率90%以上。

第十一条、跑冒滴漏率10%以下。

第十二条、减少故障和一般设备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事故(故障)率。

第四章概念、标准。

第十三条、全员设备管理。

是一种全效率、全系统、全体人员都参加的设备维护与维修的管理制度。其特点是:

一、公司最高领导层、管理人员到生产服务人员等所有与设备有关的人员和单位全部参加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对设备寿命期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

三、使设备全效率达到最高水平。

四、设备维护检查方面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

五、在设备预防修理方面实行状态维修、大修和改善性修理。

六、注重对设备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教育。

第十四条、设备命名统计原则。

一、命名原则。

1、以设备具有的核心功能作为设备名称。

2、设备分类:一般分为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科研与检验设备、基础设备、办公设备等。

3、每台设备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独立设备(包括附属设备和附件),在使用上能体现其独立性,在构成上能体现其完整结构的齐备性,一台完整的设备应包括原动机部分、传动部分、执行部分、控制系统、辅助系统、技术资料等,计算机系统等还包括软件资料。

二、统计标准。

1、达到主机设备标准的按主机设备认定。

2、非主机设备以具有核心功能的设备为主要组件,以及为其单独提供服务的所有设备的组合构成单台设备。

3、为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设备提供服务的设备可列入其中主要的服务对象中。如低压动力配电盘、中心稀油站、操作台(盘、箱)等。

4、基层单位低压配电室的配电盘包括达不到主机设备标准的变压器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5、高压开关柜、避雷器柜、高压功率因数补偿柜等高压柜均按单台设备认定。

6、各种机床、车辆、30kva以上电焊机、双踪电子示波器及价值20__元以上使用1年以上的各种试验机(台)和测量工具等均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7、控制用计算机系统作为单台设备认定。

三、统计办法。

1、设备分类代码:生产设备—01、运输设备—02、科研与检验设备—03、其它设备—04。

2、设备由维修部统一编号。

3、单台(套)设备统计时,须填写其附属设备,如减速机、电机等。第十五条、主机设备。

一、设备运转正常。

二、零部件齐全、完好,磨损及腐蚀不超过规定标准。

三、传动、润滑和冷却等系统正常。

四、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五、无超温、超压、超速、超电流等现象。

六、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

七、设备达到“四无”(无积灰、无杂物、无松动、无油污),“六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汽、不漏电、不漏风、不漏物料)的要求。

八、技术资料齐全。

第十八条、设备渗、漏油认定标准。

一、渗油:油迹不明显,油迹被擦净后5分钟内不出现油迹者为渗油。

二、漏油:油迹明显,有的形成油滴,油迹或油滴被擦净后5分钟内出现油迹或油滴者为漏油。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五

1、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管理员,管理员(填写《计算机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管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4、日常保养内容。

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

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地址和密码由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a、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

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管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

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b、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管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c、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1)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2)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周围。

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1、职责:

a、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买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管理。

b、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a、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管理员统一配装正版d专业版,办公常用办公软件安装正版ffce专业版套装、正版e管理系统,制图软件安装正版cad专业版,杀毒软件安装安全杀毒套装,邮件软件安装闪电邮,及自主开发等各种正版及绿色软件。

b、禁止私自或安装软件、游戏、电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时,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要求的软件由管理部员或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安装或删除。

c、计算机负责人应管理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软件的用户名、工号、密码。若调整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管理部员更改相关权限。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计算机,或更改、破坏他人的文件资料,做好局域网上共享文件夹的密码保护工作。

d、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业务相关软件的应用程序数据备份(刻录光盘),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被误删除而引起文件丢失。

e、计算机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出现错误代码时,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处理。

3、升级、防护:

a、如操作系统、软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级,则由管理员负责升级安装、购买等。

b、盘、软盘在使用前,必须先采用杀毒软件进行扫描杀毒,无病毒后再使用。

c、由管理员协助计算机负责人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木马程序检测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1、要求:

a、管理部员负责计算机或相关电脑设备的维护。

b、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c、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d、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e、管理部员应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每月一次。

2、维护:

a、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由计算机负责人负责。

b、管理员必须经常检查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禁止浏览或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浏览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禁止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数据上传网络与拷贝传播。

1、凡是发现以下行为,管理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严重的则交由上级部门领导对其处理。

a、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电影),每个软件罚________元。

b、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每次罚________元。

c、下班后,计算机未退出系统或关闭显示器的,每次罚________元。

d、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________元。

e、浏览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传播非法邮件的,每次罚________元。

f、如有私自或没有经过管理部审核更换计算机地址的,每次罚________元。

g、如有拷贝受控文件及数据,故意删除共享资料软件及计算机数据的,按损失酌情进行处罚。

2、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硬件价值的全部费用。

1、本制度为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计算机负责人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编制与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六

1.0目的:

1.2建立优秀的用人文化,以及人才管理和发展环境、机制。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需岗位人员之招录、任用。

3.0权责。

3.1用工部门负责岗位人员的定编、报批和人力需求的申请。

3.2用工部门负责应聘人员面试、录用建议。

3.3用工部门负责新进人员岗前培训、试用期引导与考核。

3.4用工部门负责人员任用建议及岗位异动建议。

3.5综合管理科根据公司及各部门组织架构负责各部门岗位及人员定编的审核。

3.6综合管理科负责招录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以及权限范围内录用建议、审批及报批。

3.7综合管理科负责新进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入职教育、人事档案的建立。

3.8综合管理科负责新员工试用考核、上岗培训事宜的监督以及人员转正、任用的建议。

4.1招聘。

4.1.1招聘途径: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招聘。

4.1.1.1外部招聘适用于:

4.1.1.1.1需要外部人员给企业带来新的理念和创新;

4.1.1.1.2没有合适的内部人选或合适的人选数量不足。

4.1.1.2内部招聘适用于:

4.1.1.2.1内部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合适人选;

4.1.1.2.2增加员工的晋升机会,提升士气,建立起广阔的员工职业发展平台;

4.1.1.2.3希望更快地填补职位空缺。

招聘信息、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或委托招聘、猎头公司招聘、职业介绍所或员工、其他人士推介等。

4.1.3人力需求。

4.1.3.1各用工单位主管根据现时工作需要及岗位人力定编、部门人才储备需要,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署后,送交综合管理科审核。

4.1.3.2综合管理科根据用工部门组织架构及人力定编审核用工部门人力需求申请:申请不符合岗位定编规定且不合理的,综合管理科可直接退回给申请部门重新计划、核定;在编制内符合规定的、合理的,或岗位没有定编、所需岗位人员为超编(扩编)的,综合管理科审核并签暑意见后报事业部部长审批。部长批准后,由综合管理科计划招聘;不批的,由行政人事部知会用工部门。

4.1.3.3普通员工在编制内的正常补充招聘,经部门科长审批后,将《人力需求表》交综合管理科即可计划招聘;其他职位或情况的招聘须经事业部部长批准后才可进行招聘。

4.1.3.4综合管理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年度或阶段进行公司整体人力资源配置规划或人才储备计划时,须以报告形式并附《人力需求表》报事业部部长批准,并依批示意见执行。

4.1.3.5事业部部长视公司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战略需要,可填写《人力需求表》交综合管理科组织招聘,综合管理科依部门指示实施招聘或储备计划。

4.1.4招聘计划及准备。

划。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进行调剂、选拔。

计划报事业部部长批准后才可进行。招聘计划内容包括招聘的方式、招聘内容、招聘时间及日程、招聘地点、费用预算等。

4.1.4.3计划批准后,综合管理科须准备好招聘所需资料、表单、试题,按计划实施招聘。

4.1.5内部招聘。

公司全体员工;内部招聘形式分直接任用、内部竞岗选拔两种。

4.1.5.2直接任用。

科科长审核、事业部部长批准后即可任用。

部门主管推荐合适人选,经批准后即可任用。

4.1.5.2.3事业部部长直接进行人员调派、任用。

4.1.5.3内部竞岗选拔。

招聘职位名称、任职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选拔考核时间、地点等),有意向的员工见招聘信息后在截止时间内到综合管理科报名登记应聘。

聘。如员工正从事重要职责工作,且其工作暂时内无适合的人员接替,因而主管不同意该员工参加应聘时,主管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或寻求其它办法解决。

表》;应聘员工在职期间取得了其它资质证书或证明的,应附交复印件。

否之主要依据,但同时考虑应聘员工部门实际人力资源情况、实际胜任能力和平时表现等。

后由综合管理科组织、监督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考试;考试完后,综合管理科会同用人部门主管共同阅卷,并将成绩记录于《员工内部竞聘岗位申请表》相关栏内。

4.1.5.3.4.2综合管理科根据笔试成绩,将成绩相对优秀、相对合格者交用人单位、部门主管进行面试;用人部门面试后将面试成绩记录于《员工内部竞聘岗位申请表》相关栏内。

否意见(如部长需亲自面试时,综合管理科须根据指示予以安排),并依部长签暑的意见在3天内进行成绩公布及相关人事变动作业。

到新岗位报到前须办理好岗位异动、工作移交手续,并由综合管理科进行人事变更作业。

不合格的应予调职或返回原职(限原职位空缺)。

种形式的舞弊、包办和暗箱操作行为,凡发现者,一律予以严惩(包括取消任用资格、考试成绩和辞退、行政处罚等)。

4.1.6外部招聘。

者是否具备相应职位所需的最低资格要求,符合应聘岗位基本条件的,应尽快进行电话交谈问试;对应聘者非常满意的,应即时通知其来公司进行进一步复试或报到,并告知其公司地址和来公司的乘车、行走路线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或满意者,招聘人员应当场填写《复试/录用通知书》交其本人按通知来公司复试或报到;对基本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者,须委婉向应聘者说明原因并通知其等候通知;对一些素质优秀但暂不符合要求或公司暂不招聘的应聘者资料,招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列入公司人才储备库。

知会相关部门主管做好复试准备。用工部门根据行政人事部提供的有关资料(包括“基本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列入人才储备库”的人员)可直接对应聘者进行再挑选,或与应聘者电话交谈问试后进行再挑选。之后需将应聘者的有关资料交还综合管理科。

相应主管。

完后交综合管理科安排复试;综合管理科须对其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查验,核实应聘者个人信息的真伪。证件或资料虚假的,不予录用!4.1.6.6复试时,综合管理科和用工部门需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理论及相关测试(包括视岗位需要进行基本文化知识、岗位技能、稳定性、品德作风等考试)和了解其工作待遇要求。

意见并由综合管理科科长报送事业部部长审批。4.1.6.8管理、技术、办公室以及重点、特殊岗位的人员综合管理科须引见给事业部部长面试;事业部部长要求、注明亲自面试而毋须用工部门面试的应聘者,由综合管理科直接引见给部长面试。

4.1.6.9事业部部长面试、审批后作出“同意录用”或“不予录用”之批示,并将已签暑意见的应聘者《入职申请表》、应聘者交综合管理科进行后续作业。

合管理科须根据部长反馈的信息和要求受理其它相关人事事宜;部长未知会的,由综合管理科知会被录用人员相关报到、入职事项。

4.1.6.11普通员工由用工部门主管、综合管理科面试后即可作“同意录用”、“不予录用”

之签核并执行。

签暑录用与否意见后方有效。

4.2报到。

4.2.1“同意录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到公司报到,未经公司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2.2新员工报到时先到综合管理科办理入职手续,综合管理科应检查入职手续所需资料是否齐备,有缺项的应要求、督促该员工补齐。

4.2.3新员工入职时须向综合管理科提交公司及岗位规定的相关个人证件、证书之原件;新入职的高级技术人员及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须提供前一任职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特殊岗位有担保要求的,应有合适担保人或担保财产为其担保,并填写《担保书》、办理担保手续。

办时每次收工本费5元(更换时不缴收);故意损坏工作牌或离职时不交工作牌的,扣款20元。前述之收费或扣款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或离职结算时)扣除,其他物件遗失之处理见相应管理制度。

4.2.5入职手续办妥后,综合管理科填制《新员工报到通知单》并引送新员工到用工部门报到;用工部门应为新员工领取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用具、工具等工作用物资,并依据《新员工报到通知单》内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

4.2.6综合管理科须对新员工有关资料整理成员工个人人事档案并建立电子版。员工人事档案归档资料须包括:《求职申请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结业证书、从业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前一任职单位离职证明、劳务证、失业证原件,登记照片(小一寸,彩色,3张)等。

4.2.7员工入职后,综合管理科科长须根据公司《薪资福利制度》、事业部部长批准的薪资待遇、标准和工资核算方式开具员工薪资通知单并送交相应工资核算部门以便新员工工资核算和发放;主任级及以上、重要、特殊岗位人员的薪资由事业部部长直接通知公司本部财务部。

4.2.7.1。

4.3岗位培训。

4.3.1所有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入职教育和上岗培训。

4.3.2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入职后15天内须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愿景、企业背景、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管理规章、公共安全、职业礼仪、劳动纪律等内容的入职教育;入职教育的目的是帮助新进员工尽快、更好地融入企业并理解、认同公司文化。

4.3.3用工部门须根据《新员工报到通知单》及岗位需要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上岗培训的目的是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胜任岗位并融入工作团队;培训内容包括本部门情况、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流程、工作时间、工作安全事项、业务报告关系及认识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岗位以及相关特殊岗位的,需进行实际操作示范及训练,否则,不能安排新员工单独上岗,如因此造成的事故由部门主管承担。

4.3.4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相应考试或实操测试,通过考试及测试的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岗位的须发放《上岗证》才能正式上岗);同时,用工部门主管及新员工在《新员工报到通知单》上签字后交返行政人事部存档(作为上岗培训计划执行之依据)。

4.4试用及试用考核。

4.4.1新员工上岗后须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但部分特殊或重要岗位、以工作任务的完成或业绩的实现的岗位、需要较长时间试用的岗位,其试用期由各权责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用工部门主管)与新员工在入职前面试时议定好并经总经理同意(此试用期须在《求职申请表》内注明)。试用期超过1个月的,但其在试用期表现优秀者或提前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的,经部门主管提名、总经理审批后,可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30天;在试用期表现较差或欠佳者,应考虑辞退或延长试用期或转换工作岗位再试用;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4.4.2各级主管、行政人事部应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认真监督、紧密跟踪和大力支持,并须对其试用期工作及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品德作风、稳定性、协作性等各个方面。

4.4.3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时须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行政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七日内将《员工试用考核表》交相应部门,并提示用工部门主管做好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及相关准备。

4.4.4主任级(含)以上行政职管理人员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须提交“试用期工作报告”交直属主管并在《员工试用考核表》上进行自我简评。

4.4.5各级主管、行政人事部对试用人员的考核应公正、客观,考核后需将考核意见和建议填写在《员工试用考核表》内。4.4.6向总经理直接汇报工作的试用主管的考核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4.4.7提请缩短试用期的,由试用员工之主管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并填制《员工试用考核表》,按程序考核和审批。

转正。其他员工或特殊人员的转正须经总经理签批。

4.5录用。

4.5.1试用考核后转正的,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工部门,按批准的转正日期如期转正正式录用。

4.5.2试用员工转正时,根据其工作表现可适当调整薪资待遇(入职前有约定的,薪资按约定进行调整)。所有人员薪资调整须经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财务部后才能执行。

4.5.3合同管理:所有员工转正后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4.5.3.1劳动合同文本见公司《劳动合同》。

4.5.3.2本公司为员工提供1~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经协商后签订;经签订后的《劳动合同》具法律效力,员工与公司各执行一份。

4.5.3.3合同违约金:为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权益,公司将设立一定金额的的合同违约责任赔偿金;相关操作办法具体见《劳动合同》规定。

4.5.3.4合同期满前1个月,行政人事部会同其主管对合同期满员工进行考核,并根据公司及用工部门需要决定是否续聘: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续聘/签的,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规定办理离职。

4.5.4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分配在有管辖关系或有上下工作、业务关系的岗位,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人事安排、薪资定级、考核评价等有决定权或影响力,且其录用需经总经理特别批准。

4.6人事异动。

4.6.1人事异动包括岗位异动和薪资异动;岗位异动是指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即转为另一工种或职位)或职务等级发生变化,如:调职、升职、降职、代职、借调等;薪资异动是指薪资发放标准发生变化或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发生变化,如:加薪、降薪、岗位津贴增减等。

4.6.2人事异动时须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岗位异动须填制《岗位异动申请表》,薪资异动须填制《薪资调整审批表》(见《薪资管理制度》);同时异动的,两表都须填写。

4.6.3岗位异动的,异动当事部门及异动人应事先协商、沟通好,并由调入部门主管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调出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并经两部门上一级主管签准后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相关人事变更作业。调入、调出为同一部门或车间的也须办理同样手续,核准人为部门主管或上一级主管。所有管理、技术及办公室人员岗位异动须经总经理核准。

4.6.4单位内部因为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工作、工位调整且非晋、降职的异动,不需要办理异动审批手续,但异动人新岗位部门主管须报备行政人事部。

4.6.5被异动人对岗位异动有异议,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分别报调出部门主管、调入部门主管及相应权责主管审批,但在申请批复之前或申请不被批准的,异动人员应准时到新岗位上班。

4.6.6薪资异动时,由异动人之主管填写《薪资调整审批表》经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由行政人事部经理报送总经理签批;行政人事部根据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财务部、异动部门主管和当事人。总经理直接对员工进行薪资异动时,以《薪资通知单/表》形式直接通知财务部、异动部门主管和当事人。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经理的通知进行相应薪资异动。

4.6.7公司内部竞聘岗位情况下的岗位异动不需办理异动审批手续,但其薪资异动须按上述4.6.6程序执行。

4.7人事任命。

4.7.1主任级(含)以上人员。

4.7.1.1内部异动的:行政人事部召集用人部门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座谈宣布,并引荐给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同时在公司信息栏进行人事任命通知。

4.7.1.2外部招聘的:报到后,由行政人事部召集部门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座谈宣布,并引荐给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人事部出通知在公司信息栏进行人事任命公告。

4.7.2其他人员:行政人事部将人员引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后,由用人部门主管召集本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座谈任命宣布。

4.8离职。

4.8.1所有人员离职须按《离职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8.2被公司辞退、开除或自动离职的人员,公司不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且永不聘用。

4.8.3辞职的员工,自离职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予再录用;超过期限申请再入职的,按招聘程序经总经理批准的可再入职,但须按用工程序再经过试用期和试用考评。

4.8.4再入职者的薪资标准应重新核定,工龄按再入职日算起。

4.9其它:用工管理之相关奖、惩见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5.0附则。

5.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修改,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办公室。

5.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之前用工方面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异的,以本制度为准。

6.0附件。

6.1附件一:招聘流程图。

7.0参考文件:。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和绍市劳社发[2004]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

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包括清工承包者和自行招用人员),都必须以企业名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使用统一格式合同,时间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为期限,标明工作岗位、工价、工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具姓名(身份证的真实姓名)、用人单位盖章后方可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建立职工花名册。

项目经理、分包经理对共同承包的工程用工管理负责有直接责任,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花名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进工地时间、合同起止时间、离开工地时间。花名册根据工地人员的进出,随进随建,务工人员身份豆腐皮复印件、花名册由项目部保存。

三、建立考勤制度。

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要实行考勤制度,采用统一考勤表;考勤可用用分项、班组、专业队或项目部统一考勤等方式,考勤表以月为单位,于次月5日前交由项目部统一保管。

四、工资发放。

项目经理、分包经理在每月5号前公布上月工程应会各类人员工资清单;每月工资10号前将各类人员工资在公司派员监督下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工资,并在工资发放单上签名,工资发放单由项目部保存。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在一个月内结清工资。每年春节前,无论工程是否完工,工资应全部结清和支付。

五、公示制度。

本制度在每个项目开工以前上墙公示,工地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将本制度做为交底的内容之一。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八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50元,不系帽带罚5元。

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程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款20~50元。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立即停工,并罚款5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担责任和损失。

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宿舍内乱接电器,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个人负责。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5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线电工负责全部责任。

在进行电气焊气割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作业班组100元,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班组赔偿全部损失。

在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款100元,打架的罚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从楼上向下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施工班组3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每人一次罚款50元,吊篮工作人员罚款5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罚电梯司机1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电梯司机50元。

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元,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离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组要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严格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罚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挥者均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要严格作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中,五临边: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料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罚操作班组100元。

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不少于100~1000元,责任人自身受伤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未做到工完场清料清的每处罚班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齐的处罚100元。

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指挥的处罚200元。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保护的每处罚班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乱倒砂浆及建筑杂物,否则每处罚款50元。

小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20元,大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500元,损坏小钢模板罚款150元/m2,损坏大钢模板罚款500元/m2,乱割脚手钢管,每根罚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乱割竹胶板,罚款40元/m2,乱割方木,每根罚款50元,乱锯脚手板跳板,每块罚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浆内乱加干水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在清理垃圾杂物时浇捣混凝土时每发现一只扣件,罚班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罚款5元。垃圾装袋处理时发现扣件、回形卡件按总袋数平均罚施工班组10元。

钢筋绑扎完成后,每发现一把扎丝罚款20元,用于固定的钢筋未拆除每根罚款20元。木工支完模板,模板钉丢失,每根模板钉罚款0.5元。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九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资料,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齐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一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14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视为己阅读并同意劳动合同内容。

第15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7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单位。

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本条前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8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凭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19条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发给员工劳动。

合同续订意向书,员工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单位;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21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办理好工作交接,交还相关资料、文件与物品;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失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2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单位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作息时间。

员工用餐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第23条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24条员工加班加点一般由单位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作场所逗留。

第25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补休。

第26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27条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由单位统一给予安排;员工需要单独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在单位认为工作许可的前提下给予安排。员工对单位跨休假安排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三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状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务必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能够接收贴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光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光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状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光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状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光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光、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城市小学向初中带给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理解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级的能够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光(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能够适当放宽。能够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能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务必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

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

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带给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务必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理解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理解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理解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

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回到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能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

1、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2、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3、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4、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能够跳级。小学、初中跳级学生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由学生六年级就读学校免费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免费发放。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后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只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小学修业证书或初中的义务教育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修业证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章并经电子认证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升入初中学习。

1、跨市(区)借读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能够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也能够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公办初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跨区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先将学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1、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应根据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取消学籍。

3、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能够撤销处分。处分一旦撤销应在学生电子档案上加撤销记录。

4、学生留校察看时光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初中学生,经监护人同意可送工读学校托管。

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能够取消学籍。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潜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四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五

需要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完善薪资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职能。

公司职员。

在原有薪资的基础上,参照同行相关的薪资待遇而设定。

原薪资标准、地方收入标准、市场行情收入标准。

基本工资+项目津贴+奖金。

作为该员工从事工作的基础保障收入,发放标准参照(薪资等级一览表)。

分五个档,每档设二十五级。

(1)一档(高管):正(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4)四档(主办):分公司部门助理或主办、车间主任、业务主办、初级专业人员;

(6)注:

a、凡未列入以上档次者,其薪资标准另行制订;

b、业务部助理在职权上高于大区经理,其薪资级别要比大区经理高;

c、公司与事业部、子公司是上下级隶属关系,本薪资制度中,已将此关系考虑在内。

(1)二档、三档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总裁任命为准。

(2)技师类员工原则上以三档起薪,特殊人才可享受二档或更高一级待遇。

(1)计算标准:以该员工进入公司满一年后始计,第二年开始每满一年每月20元。

(2)工龄工资以十年封顶,即工作满十年后不再递增计算工龄。

(3)工龄津贴统一在年终发放,凡在年终前离职人员(辞职、辞退、开除),均不发放。

(1)高中、中专生或取得(员)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50元;

(2)大专生或取得(助理)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100元;

(3)本科生或取得(师)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150元;

(4)硕士生或取得(高级)资格认证(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200元;

(5)博士生或相关任职资格的(能出具相关证书的)每月300元;

(6)既取得学位又获得资格认证的只能享受一项津贴,但在晋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所取得职称资格认证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方可享受该项津贴。

特别人才津贴由本公司总裁特批。

(6)新进员工试用期薪资定级将在原定薪资点基础上考虑其工作经验及其它技能而高套两至三个级别。

(7)特殊情况经本公司总裁审批可高套级别。

(8)注:本薪资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发放,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朝着以人为本管理的积极方向发展,为今后出台标准提供依据,因此,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1)公司对各岗位分别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将分为差、不及格、及格、优良、优秀。

(3)其中优秀员工占公司全员的5%,优良员工占公司全员的5%,及格员工占全员的60%,不及格员工占全员的15%,差员工占全员的5%。

(4)需要考核一次达优秀者将给予调薪三级,考核连续三次达优秀者,给予晋级一档同级。全年考核达优秀者可晋升职位。

(5)需要考核一次优良者将给予调薪一级,考核连续二次达优良者,给予调薪三级。全年考核优良者,给予调薪五级。

(6)考核及格者不加薪亦不减薪。

(7)考核一次不及格者给予降薪一级;接受公司相关职业培训,考核连续二次不及格者,给予降薪三级;由人力资源部对其工作全面了解与评估,决定是否调职;全年考核不及格者,给予降职。无职位者以辞退论处。

(8)需要考核一次差者工资将给予降薪三级,并给予调职;考核连续二次差者或全年考核累计三次者以辞退论处。

(9)营销人员另有规定奖惩标准的,不在此限。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六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九条发文的范围: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七

当劳动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发现事业单位的不法行为时,可以提出申诉,企业内申诉管道的建立,将可减少劳资双方无谓的纷扰,当前劳资之间发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劳资双方在理念与作法上沟通的不良。企业主必须要有所体认,对于劳动者的不满应提供给劳动者一个申诉的管道。

为解决劳资间因沟通不良导致的争议,企业有必要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或是沟通的管道来加以处理。亦即企业应当设立「员工申诉」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是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也可以是一个有别于一般正常作业的管道设计。殊不论这个部门的设立模式为何,它必须是一个经常性存在的部门,而且最终的处理单位必须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单位。至于申诉部门的人员组成,为避免球员兼裁判与劳资双方各说各话之憾,企业内各申诉管辖层级的组成,宜加进公正的第三人(例如劳资关系顾问)。但在申诉之最终议决单位的组成人员中,除了劳资关系顾问之外,还应有员工代表,俾以减少疑虑。

有关于员工申诉的内容,可简单将之归纳为以下六点:

(1)关于团体协约、工作规则及其它企业内部规则的订定与内容;。

(3)关于资方所提出之各项发展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业务计划等之构想与行动;。

(4)关于资方依有关之内部规定,所为之期待、劝告、诱导等非强制性之事实行为;。

(5)关于资方对劳方所为之奖励、惩罚等之行为;。

(6)关于上述五项之形成方式与过程。

做妥善的规划外,对于申诉之后员工的救济也应特别地注意,这将可以减少员工、工会与资方三者间无谓的争执与猜疑。

员工申诉制度与申诉管道功能的展现,虽然全视企业主的是否认同,但即使是企业主对于申诉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业主对申诉部门的运作状况,没有进一步的监督时,那么申诉部门仍然是一个虚设的单位。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八

为统一归口公司的各项印刷品的印刷管理,同时合理的规范公司各项印刷品的申报审核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1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品的.分类、申请、印刷、入库、发放及报销管理等;

2.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

印刷品:这里指的印刷品指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等。

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4.2办公室审核印刷品的用途、数量及内容、价格;

4.4申请部门对送交的样品进行核实和确认;

4.5仓库负责印刷品的入库、保管、发放及通知使用部门及时领用;

5.1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及库存情况及时填写《吉奥印刷品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二联办公室,三联印刷厂),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由经办人报备至办公室(同时提供设计原稿或标准样件)。

5.3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品牌公关部,由印刷品负责人员联系对外印刷业务同时核算成本价,最终经行政副总审批同意后落实实施。

6.5印刷品入库后,仓库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领取所需印刷品,未申请部门如需求经申请部门同意后方可领用。

7.1对于有经常性印刷需求部门的印刷成本控制额度由财务部进行即时监控。

7.2印刷厂家开具印刷品的增值税发票需办公室审核后交财务部审定,经行政副总批准后予以结算。

9.1相关文件。

9.2相关记录。

9.3相关流程图。

《印刷品管理流程》。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十九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二十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二十一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是一切的根本,履约的关键就是劳务,劳务队伍的优劣决定着企业能否按期履约。随着优质劳务的短缺,劳务工人素质和稳定性不断下降,闹事、讨薪等事件常有发生,劳务班组工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剧,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社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影响。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对劳务班组的控制能力,协助劳务分包单位管好班组、激发班组的劳动热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近一段时间要面临重要的课题。

完善劳务分包单位对班组的管理体系,制定劳务班组管理规定,推行劳务管理门禁系统,加强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将劳务队伍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规范劳务班组管理的标准,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1.明确劳务分包单位为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2.通过“门禁系统”的应用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工人工资监督发放进行统一管控。

3.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的职责,将劳务管理链条向劳务班组延伸。

4.将劳务的质量、安全人员纳入总包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施工企业在引进、使用、管理劳务队伍方面,应明确各级责任,齐抓共管,严防死守,尽量将劳务及班组风险提前化解。

1.引进“考察关”。严格执行劳务引荐人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的队伍,组织考察,形成报告,经企业批示后,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对引荐优秀劳务的人员实行奖励。

2.严把招标资格“审核关”。企业应根据工程体量、结构难点、劳务队伍在建工程体量等情况,严控队伍参与招标资格审核,防止队伍资质过期,防止黑名单队伍再次流入,防止劳务队伍施工任务过于饱和等现象发生。

3.把好招标“组织机构”关,审查劳务分包队伍项目班子组建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五大员”、“三大工种”负责人有无岗位资质证书,核查其近期施工项目业绩是否名符其实。

4.做到劳务分包进场“四不准”,分包不签合同不准进场,分包管理人员不全不准进场,分包班组工人名单不上报不准进场,分包工人不教育不准进场,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都不能够进场施工。

为了增强对劳务队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劳务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将劳务班组纳入到项目日常管理范围内。

1.建立《劳务班组数据库》,队伍进场前上报班组使用信息,企业备案,建立台账,对管理过程中出现过讨薪、闹事等现象的班组进行注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劳务队伍中,降低管理风险。

2.严把班组入门关,在劳务投标阶段上报管理组织结构和班组名单,企业对照班组数据库,对发生过恶意讨薪的班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培育一定数量的自有劳务,通过自有劳务公司吸收和了解社会上的优秀班组,在劳务班组出现问题时,及时给予提供更换,有效解决了抢工阶段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1)每天组织召开施工进度跟进会,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分包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参加,施工进度跟进会主要确认当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不进行劳务分包内部生产协调工作,生产协调工作由劳务分包自行组织,项目部派人参与劳务每日班组例会,监督劳务施工计划安排落实情况。

(2)项目部根据业主节点工期计划要求,结合班组实际作业工效情况编写日施工进度计划。劳务分包单位和班组长在日进度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此计划配备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组织施工,确保计划完成。

(3)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定好钢筋绑扎、模板安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的标准施工时限,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经济处罚,如下道工序将上道工序损失工期抢回,上道工序的罚款将作为奖励发给下道工序班组。

(4)参与劳务队班组的管理,教给劳务单位管理班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标准考核班组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不合格的班组及时进行清除。

将分包专职安全人员纳入到项目集中管理,通过集中管理,统一布置落实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现状,总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各分包班组长参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班组作业问题当场讲评,限定整改,并由相应区域的安全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成效,彻底杜绝现场安全死角。每逢重大节假日之前,项目部分批次组织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员统计人数与进退场花名册比对,保证现场每个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1)加强作业班组的质量管控。施工过程以班组自检互检与项目质量部门抽检的相结合的方式,对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质量检测,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后,由项目质量工程师为首的项目检查组,按照规范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2)坚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会签不施工。“三不交接”既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坚持实测实量质量管理。项目成立实测实量小组,以实测实量数据作为质量管理的准则,作为质量奖罚的依据,实测实量管理制度由劳务管理人员及班组签字认可,每周组织劳务班组的竞赛,以实测实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作为评比依据,对于第一名的劳务班组进行奖励。

传统的劳动竞赛往往以分包劳务单位为主体,其弊端在于劳务是一个大的集体,集体的庞大决定了竞赛的实际效果,项目要打破以劳务为单位的竞赛模式,组织班组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竞赛的质量与成效。

(1)创新评比单元。以班组为切入点竞赛,评比单元为同一施工段内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组,在竞赛前对所有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向其说明该如何施工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同时将施工做法样板摆放在作业面,保证施工过程无技术盲点。

(2)创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为单位对项目责任工程师进行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个施工段,负责处理该施工段内的所有问题,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业工人,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验收评比过程。施工完成后,本段责任工程师向竞赛评比小组提出验收申请,评比小组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进行评比验收,评比小组按照“竞赛评分表”中的各项要求与实际工程进行对比并打分。

(4)现场现金兑现,激发工人干劲。验收完成后,对于达到竞赛规则的班组及时奖励,且以现金形式发放奖励,一是彰显项目诚实守信履行诺言,二是在众多作业工人的注视下发放奖金,形成激励效应。

(1)项目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欢迎农民工随时随地来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只要有工人来维权,就有人第一时间接待,在工人维权接待室对工人维权事宜进行受理和调查,理清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同时走访调查相关责任人,约谈分包单位确认相关事实,协调解决纠纷主体双方矛盾,并帮助纠纷主体明确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每月要求分包单位按班组上报工人花名册和工资表及用工情况统计,为工人及班组维权提供法律凭证,对出现危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分包单位,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严重警告。对于屡次发生农民工维权的分包单位,情节严重者予以更换撤场。

劳务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可以办理退场手续,由项目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施工内容分班组进的质量实测实量验收,对存在缺陷限期由相应班组整改完成,退场前分班组对钢筋、混凝土、料具节超情况进行盘点,分包企业和班组进行签字确认,加快劳务班组结算流程,同时规避结算风险。

劳务分包的群体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管理方法也要相应的进行转变,劳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为了企业的发展需要,我们需将劳务班组管理继续延伸,逐步推行劳务工人产业化、生活区管理物业化、工人工资账户银行联合监管、新技术工种的培养等等,不断拓展管理思路,继续创新劳务管理,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实现以“劳务成败”论英雄。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二十二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五条办理操作证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同意,通过应知应会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给操作证。

第十六条申请操作证的人员应掌握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计算机语言,了解计算机的结构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能按操作证规定的机型、外设操作。

第十八条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企管科负责人接洽。

第十九条进入机房工作,要认真填好上机申请表,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上机操作。

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实用23篇)篇二十三

1、严格遵守部队纪律。带队教师及参训学生必须遵守部队纪律,听从部队统一安排,参训学生只能在本连队区域内活动,不得无故在其他连队区四处走动。

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因事需离开部队的,必须按照相应格式书写请假条,请假条需学生本人、带队教师、连长、军训办公室签字确认。凡请假日期一天以上的,请假条需一式两份,其中由军训办存档一份。

3.严格履行带队教师中午例会制度。每天中午一点三十分,带队教师在部队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例会,交流参训学生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商议相应解决方案。

4.严格履行每晚查寝制。带队教师必须每晚清点人数,确保各连队人数准确无误。

5.严格履行人数零汇报制,带队教师在每晚查寝后需及时将人数变动汇报给军训办姚老师处,即使人数未变动也需汇报。

《德育导行》第五篇第六章新生军训规章制度德育校本教材。

第六章新生军训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掌握基本的军事技术,学校决定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军事训练。为园满完成军训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作息时间、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2:30—4:30。

(二)请销假制度:

1、学生请假必须先向班主任教师递交书面请假条,然后报军训教官批准方可离队。

2、学生到假归队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并向军训教官汇报。

3、凡拒不参加军训或无故旷训者学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二、班主任职责:

1、对军训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支持,做好对学生军训的宣传和鼓动工作。

2、严明军训纪律,做到以身作则。

3、按时作息,并做好本班同学的考勤工作,做到关心、爱护学生。

4、主动配合排长完成好每天的军训教学任务,做到跟班作业。

5、组织安排好本班同学的后勤服务工作。

三、优秀学员、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优秀学员:

1、出全勤,遵守作息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吃苦耐劳。

3、军训成绩良好,思想认识正确。

4、军容整洁,团结学员,尊敬教官,完成公差好。

(二)先进班集体:

1、出勤率高,没有无故旷训学员,遵守作息制度,班主任跟班作业好,关心学员。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班主任与教官配合好。

3、军训宣传工作做得好,思想教育好,军训任务完成好。

4、军容整齐,官兵团结,完成公差好。

5、没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学生军训规章制度。

(一)起床。

1、听到起床号令后,全体人员(除全休病员)应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2、未经团(营)首长允许,不得提前或推迟起床。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一小时以上时,由团(营)值班首长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二)早操。

1、早操以连为单位进行跑步或队列训练,因雨不能进行时,可组织内务、打扫卫生或其他集体活动。

2、早操通常30分钟,除全休病员外,都要参加早操,半休病员到场可不参加训练。

3、听到出操号令后,连值班员应迅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向连首长报告,由连首长带队到指定场地出操。

(三)整理内务和洗漱。

1、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洁卫生和洗漱,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寝室值日员要协助班长检查并整理本寝室内务卫生,连值班员检查全连的内务卫生,连首长每周至少要组织两次全连内务卫生大检查。

(四)开饭(早、中、晚饭)。

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

(五)操课。

1、操课前应按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工作,以连为单位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带队到教室或训练场后,由连值班员向授课教官报告。

2、操课中,要认真听讲,专心操练,遵守纪律,严防事故。

3、操课课目改变或训练场地时,快速有序地转换场地。

4.操课结束后,集合整队,由连或排长讲评后集体带回。

(六)课外活动。

1、连队每周必须安排学生适当的课外活动,并使学生有处理个人事务的时间。

2、课外活动期间,由连统一安排文体活动或自由活动。

(七)晚点名。

1、晚点名以连或排为单位于就寝前列队进行,通常每日点名一次,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晚点名的内容包括:清点人数,当天情况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宣布次日工作或传达命令、指示。晚点名前,连首长应商定内容,由一人组织实施。

3、晚点名由连值班员集合整队,清查人数,并向连首长报告。

4、唱名清点人员时,当听到呼名时,本人应立即答“到”,未到时由班长说明原因。

5、营晚点名要事先发出通知,规定着装、时间、地点,由营值班员集合整队,向营首长报告。

(八)就寝。

1、连值班员在熄灯信号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连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工作。

2、听到熄灯信号后,立即就寝熄灯,不准讲话,吸烟、打手电、点蜡烛,要保持肃静,就寝时,衣物要放置整齐。

二、请假销假制度。

1、学生在操课期间,非伤病员不得请假;各级干部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2、病、事假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各级领导要严格控制请事假的范围、时间和人数,不得超越权限批假。

3、学生请假一日内由营长批假;超过一日必须报军训团批准;对不请假擅自不到课或超假者,应当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4、对病员,根据病情或医生诊断建议,给予全休或半休。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措施和责任,严格执行军训各项制度,外出活动时要制订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所有参训人员时时处处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和训练中去。

3、严禁吸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使用电器和随意乱拉(接)电线,照明设备有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4、加强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病工作。注意搞好室内卫生,搞好饮食卫生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5、事故发生要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对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四、内务卫生规定。

1、内务一般以团为单位统一规定。要求清洁整齐、统一有序,室内卫生应按公寓化管理要求,清洁美观,便于长期坚持。

2、床单要清洁平整,被子叠成长50—53厘米、宽40—45厘米,置于床的一端中间,蚊帐按规定统一挂放,褥子下面禁止放杂物和书籍等。

3、铺下鞋子放置在一条线上;茶缸、牙刷、毛巾、水瓶、脸盆、箱包必须统一摆放整齐。

4、室内严禁张贴纸、画,墙面不准钉钉子。课表、作息时间表、轮流值日表应贴在门后。

5、室内外地面清洁,严禁在室内、走廊上乱扔果皮、纸屑、燃烧废纸,禁止向楼道和窗外泼水、倒垃圾。

6、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在桌面、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

7、建立卫生清扫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美观卫生。

五、军容风纪规定。

(一)参训学生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保持军容严整、仪表整洁。

1、上课出操,军训学生统一着装,课外自由活动可穿便服。

2、着军服时,要带正军帽,扣好衣扣。

3、无正当理由不得挽袖、卷裤腿,不得披衣敞怀、内衣下摆不得外漏。

4、军服、运动服、便服相互不得混穿。操课或上课时,应着深色鞋,严禁着高跟鞋、凉鞋和拖鞋。

5、男生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生不得烫发、描眉、涂口红、染指甲,男女生均不准佩带饰品。

(二)参训干部、学生应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1、听取上级讲话和回答问题时,姿态端正,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授领命令、指示后回答“是”。

2、行走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煽扇子,不准搭肩挽臂,严禁酗酒和打架斗殴。

3、参加聚会、上课时,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时间、顺序入场,按规定位置就。

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早退,散会(下课)时按统一指挥依次退场。

4、外出时要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注意言谈举止,讲究文明礼貌。

(三)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学生要当场纠正。违反军容风纪,一经指出要立即改正。对严重违反军容风纪及不服从管理者要进行教育批评,屡教不改者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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