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文锋

制定实施方案需要我们充分了解当前的情况和目标,才能做出合理的决策。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成功案例,他们通过科学的方法和策略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一

为了我村贫困户的增收速度,落实好我村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使群众增产增收,经村委会干部和贫困户走访见面,进行引导,特定出我村2015年扶贫实施方案:

1、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专款专用到户的原则。

2、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采取自愿,村上指导,项目自选,落实到户。

1、果蔬大棚建设地点:三解村北堡子、西堡子。占地面积:20亩,共建17个大棚。

2、分别在三解村三组、七组、十组打扶贫机井三眼。3、扶持养殖业12户,养羊144只。

1、果蔬大棚17个,17户,单棚造价19228元(后附大棚平面图和单棚概算表),总投资312375元。贫困户自筹142375元,以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需政府每户扶持8000元(其中7户蘑菇大棚每棚补助8200元)共计137400元。

2、养殖12户,养羊144只,总投资144000元,养殖户自筹67200元。国家扶贫资金每只补助400元,共需国家扶贫资金57600元。

3、扶贫井三眼,分别在3组、7组、10组实施,单井造价55000元,总投资165000元,群众自筹6万元,需国家扶贫资金补助105000元。

35天(2015年11月1号至2015年12月5日)。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不但可以为本村贫困户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促进本村的农业产业化,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同时可以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科技致富奔小康。

该项目以本村土地资源、气候条件、人力资源为依托,利用新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经济上合理,并且立项依据充分可靠,设计和筹资方案合理。项目建设实施后,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国家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好项目。望上级部门给予批准实施。

桑镇三解村委会20xx年11月1日。

兴平市桑镇三解村扶贫项目。

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武。

副组长:貟显伦。

成员:秦亚平监。

督小组:桑镇三解村委会。

20xx年11月1日。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扶贫办“关于新村扶贫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我办事处将邹祠村等18个非贫困村的39户、54人纳入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专题研究,村“两委”深入调查与分析论证,针对村域实际情况,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造血式、参与式扶贫的要求,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和“一路二水三产业四增收”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产业发展为主线,挖掘潜力,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人居环境改善与自然生态修复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配套建设相结合,精心组织、统筹规划,通过“路、水、产业、村民素质、能力提升”的全面治理,促进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切合实际、量力而行、力而为的原则。坚持办事处主导、群众参与、科学规划、精准施策、贫困户摘帽脱贫的原则,坚持扶贫工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走综合治理,开发致富的新路子,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统筹兼顾,搞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全办事处的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社会发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升,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产业,带动社员增产增收。

2、坚持整合资源全办事处推进与个体扶贫相结合的原则。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是:以贫困户为主,着眼与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以2014年度确认的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优先考虑。针对各类贫困户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一户一措施,精准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予以重点扶持,以种养业及劳务培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项目予以扶持,使其尽快脱贫。

3、坚持群众参与和办事处指导相结合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选择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项目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办事处要切实转变职能,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群众搞好指导和服务。

4、坚持国家扶持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国家扶持作为调动农民积极性,带动经济发展的外在动力,号召广大群众以自力更生为主,抢抓国家投资的绝好机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做到主动不等待,依靠不依赖,以顺利完成各项工程建设。

二、贫困原因分析。

一是增收渠道单一,农业产业效益不大。没有形成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链条,农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贫瘠耕地取得。农业结构不合理,产业规模化程度较低,抵御自然风险能力极弱,单纯的种植业收入极为有限。

二是缺乏生产技术,劳动技能明显不足。大多数贫困户文化水平不高,劳动能力不强,主观能动性较低,农业生产靠天收,外出务工无手艺,以致增收渠道狭窄,收入较低。

三是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的影响,导致大多数村民以农为本观念根深蒂固。部分贫困户无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只顾眼前利益而无长远观念,加之缺乏必要的生产投入,以致增收无望,致富无门。

三、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完成时限。

(一)农户环境改造。

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初步规划一般房屋加固11户,改厕23户,改厕4户,改厨改厕29户。

四、资金概算及资金筹措。

本规划一般房屋加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14万元,改厨改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万,贫困人口务工补助4万元,共计资金26.14万元。

五、项目建设方式。

项目实行民办公助方式。以财政补助资金为引导,贫困户为直接受益对象,贫困户自行选择房屋改造项目施工方,街道办、村两委进行协助、监督,共同保障贫困户房屋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措施。

认真做好18个非贫困村插花式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各村实际,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化识别、精准性扶持、动态化管理,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确保年底实现小康目标。

1、制定帮扶措施。根据识别结果,针对致贫原因,明确帮扶责任人,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到户的帮扶工作。派出工作组,入户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确保扶贫政策和社会资源精准滴灌到贫困户。

三是通过开发优势资源,为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拓宽增收途径。

3、加强教育扶贫。认真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用农业技术、创业就业技能等培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意识,提升自我发展综合素质。同时,将建卡贫困户信息向社会公布,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七、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群众的科技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使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扶贫效益。通过精准到户帮扶,大大降低了农户支出成本,减少了村民特别是贫困户的经济支出,真正使贫困户收入稳增长。

八、项目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划使用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以党工委书记舒勇为组长,负责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相关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建设管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扶贫办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办公室成员有,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事务的处理,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和验收报账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村委会工作,强化村民自治、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工作。积极推进广大群众与贫困户参与的运行机制及捆绑责任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阳光工程与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提高服务,加强培训。

二是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宣传与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与项目信息等,提高群众致富能力。

(三)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组织成立财务管理小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等项目实施内设机构,配齐配强人员,落实职责任务。村“两委”负责到村到户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明确各项目的责任人及时限、质量等,到户项目建立一户一策制度,项目资金采取公示、县级报帐制等措施,确保扶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合理。

一是项目管理。村支部、村委会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督促检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规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

三是后续管理。为了保证最大限度发挥扶贫项目的作用,村委会对建成的项目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管护。

(四)合理部署,加强监督。

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跟踪问效,对农户发展项目责任到人。同时建立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对项目规划、实施、报账等进行全程监督。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检查。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三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吴委办[2014]35号)、《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开管委[2014]129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审核,现明确20xx年度专项资金目录和主管部门。20xx年开发区共设立各类专项资金21项,总体资金规模达到年度总预算的90%,主要涉及基本建设、产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教育事业等(具体见附表)。参照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模式以及近年来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仍有部分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不充分、管理内容不齐全。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

1.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明确涉及资金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原则上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的设立申请和初审、资金分配、检查验收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预算资金、资金拨付等。

2.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针对各自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对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不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3.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对纳入目录管理的专项资金,在财政分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前,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内容包括专项资金实施内容、用款单位、资金额度等。财政分局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管委会审批,由管委会以文件形式下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对连续两年未动用的专项资金,财政不再安排预算。

4.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探索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实施自我评价。在加强日常绩效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专项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1.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根据《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分析表》,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明确设立依据和设立期限。

2.办理专项资金设立申报手续。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及时与财政分局沟通,在20xx年6月底前,填制《开发区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报表》,由财政分局汇总后统一报管委会审批。

3、对20xx年专项资金目录中,尚未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的,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时间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发文工作。原则上由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草拟资金管理办法初稿,与财政分局会商后送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管委会审定后发文。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四优四化”等重点工作,按照“完善认定、示范创建、普惠支持、服务提升”的要求,加快培育我市家庭农场。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推动发展示范家庭农场。

二、扶持资金及扶持对象。

2021年新乡市下发卫辉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万元用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支持对象分三家家庭农场实施,每家5万元。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用于支持规模适度、管理规范、效益稳定且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近三年获得财政支持的示范家庭农场不再受用),打造一批先进典型和亮点,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优先支持“四优”农产品重点区域、带贫效果明显、返乡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

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包括:《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xx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豫农文〔20xx〕35号)、《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xx年监测合格和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新农〔20xx〕116号)且已录入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三、扶持方向。

1.生产基地建设。

兴建温室大棚;

绿色化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购置小、微型灌溉设备;

大型农业生产机具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购置等。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仓储等设施。

(2)畜牧集中饲养小区建设。兴建饲养圈舍、购置相关设备和环保处理设施等。

(3)渔业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包括购置相关设备等。

2.市场营销能力建设。拓展产品市场。兴办产地批发市场和交易市场,购置相关设备;

在城市超市租用专门柜台直销等销售网点建设;

举办或参与产品展览展示推介等市场营销活动。提升产品品质,实施品牌战略,拉长产业链条,兴办加工实体。

3.开展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和品牌建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地理标识认证,争创国家及省级著名商标品牌等。

4.创新试点。开展电子商务等营销业态创新。

5.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购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

6.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生产控制、财务管理、技术指导、信息统计等服务。

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得用于招待费、办公费、发放工资补贴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管理。

1.加强组织协调。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结合农场实际,协助其细化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渠道,及时将项目资金按进度要求拨付到实施单位。

2.强化政策公开。实施方案要在乡(镇)和村公开栏进行公示,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3.加强指导服务。各乡镇农业农村办要指导家庭农场管好用好国家扶持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资金使用方向正确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将补助对象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做好填报工作。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五

2008年至2010年,在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试点县市。几年来,我市以中央财政整合资金为带动,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以创新为根本的资金整合运行机制。通过实施跨行业、跨部门整合资金,大力发展生猪生产,着力改善生猪生产防疫、粪污处理设施,取得了生猪产业化进程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及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能力逐步提升的良好效果。

1生猪养殖,实现产业升级、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为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产业升级、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强生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化发展,提升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创新支农方式,完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公平、透明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支农资金的整合,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农业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构建稳定增长、投入结构合理、政策反映灵敏的农业财政支持与保护机制,提高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

三、生猪产业发展状况。

2元)的33.5%。

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实施,从2008年至2010年底全市新建成100多个高标准、上档次、环保配套、设施完善的规模养殖小区(场),可年新增20万头出栏猪生产能力。全市生猪出栏在10000头以上的5户、出栏在5000头以上的20户、出栏在1000头以上的50户,出栏在500—999头的1000户以上。生猪产业成为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农民增收的增长点、现代农业的观光点、特色农业的集聚点。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保证肉食专供品安全,湖南蓉园养殖基地经涟源市畜牧水产局、涟源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考察论证选址,2011年在伏口镇芭蕉塘村开始建设蓉园养殖基地生态猪场,占地面积120多亩,另征地120多亩种植蔬菜、青饲料。生态猪场建设通过建设配怀舍、分娩房、保育舍、育成舍等,完善各类猪配套设施,新建栏舍1万多平方米,新增存栏基础母猪500头、种公猪50头。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出栏绿色、环保、健康生猪10000头以上。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012年我市资金整合主要建设内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重点支持湖南涟源市蓉园养殖基地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

(一)实施范围:

重点支持湖南涟源市蓉园养殖基地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

3设;重点搞好疫病防控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绿色无公害生猪养殖,形成年新增出栏优质商品猪10000头的生产规模。

(二)实施主体: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和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实施,乡镇(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农办、财政局、监察局等负责监督和检查。

(三)实施内容:新建标准化猪舍1万平方米,疫病防控设施360平(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5500平(立)方米,另外沼气池建设400立方米。分项建设内容见附表。

(四)项目建设期:2012年7月上报项目实施方案,报上级审批。项目建设期为2012年8月至2012年3月,8月至12月完成全部土建项目,2013年1月至2月引进种猪并完成其他项目建设内容,2012年3月申请项目验收。

五、资金投入概算:

1、新建标准化栏舍:共1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600元概算,共600万元。

2、新建疫病防控设施:共360平(立)方米,按每平方米722元概算,共26万元。

3、新建粪污处理设施:共5500平(立)方米,按每平方米316.3元概算,共174万元。

4、新建自动饮水设施1000米,按每米200元概算,共20万元。

5、改造自动饮水设施1000米,按每米200元概算,共20。

4万元。

6、引进种畜500头,投资150万元。

7、先进技术示范推广,投入10万元。

8、疫病防疫技术创新,投入10万元。

10、品改员培训100人次,投入3万元。

11、疫病防疫员培训100人次,投入3万元。

12、标准化养殖技术培训200人次,投入4万元。

13、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投入60万元。

14、整修养殖场公路2公里,投入40万元。

15、沼气池建设投入80万元。以上,共计投入1200万元。

六、支农资金整合方案、资金具体用途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整合范围:

在维持各类支农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支农资金整合范围包括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各项预算内外支农资金。主要构成是:畜牧业专项资金、土地整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乡村道路建设资金、农村能源建设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和人畜饮水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其它行业和部门管理的支农资金。

(二)整合的具体资金。

5比例不得低于1∶2∶3的要求,中央投入扶持引导专项资金200万元,市县级整合资金400万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600万元,总投入1200万元。

列入整合范围的项目资金共400万元。其中: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畜牧专项资金38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20万元)。

(三)资金管理方法:整合资金实行“六个统一”管理模式。

1、统一制定规划。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集中财力,重点投入”的原则,以项目确定财政整合资金使用计划,集中资金用于牵动性强的养殖小区项目,确保投资一项、见效一项。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专家评审,编制整合资金规划和进行项目扩初设计,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2、统一申报立项。对扶持区域和条件、扶持项目和资金控制指标及项目申报内容等予以明确。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将项目选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好,能带动农民致富,群众积极性高的小区和养殖场。保证项目的合理性,并使之符合资金整合的要求。

3、统一下达计划。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批复的项目,将项目计划统一下达,并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公示,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4、统一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畜牧水产局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同项目户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5、统一监督管理。财政整合资金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相关主管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负责质量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项目竣工后,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建立验收报账制,由项目实施的乡镇或单位组织自验的基础上,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有关资料和运行管护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合格工程,由验收组、畜牧水产局、财政局领导签字认可,报主管副市长审批。对所有工程一律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验收后,由项目单位提供原始单据、决算、验收证明等向财政报账。

6、统一绩效考核。建立效益监测评价制,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效果指标和项目效益评价四个方面,强化对项目工程效益的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监测评价工作,保证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建立财政整合项目绩效考核指导体系,绩效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而绩效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

(四)资金补助标准。

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主体投入以镇乡(办)及受。

7益群众自筹为主,项目资金按照财政整合资金使用计划给予适当补助。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小区疫病防控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疫病防控设施包括兽医室、消毒池、更衣消毒室、焚尸池或化尸池按每722元/m2给予补助,同时配备清洗消毒机一台,新装监控系统一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6万元。

粪污处理设施包括沼气池、化粪池、贮粪池、污道、净道等按316.3元/m3给予补助。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74万元。

2、整合资金和引导投入的社会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小区标准化栏舍新建及改造、自动饮水设施新建和改造、疫病防控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沼气池建设、良种引进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及创新、技术培训、龙头企业等方面。

3、财政整合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小区标准化栏舍新建,共10000m2,按每320元/m2给予补助,共320万元;沼气池建设400m3按2000元/m3给予补助,由市县财政整合资金投入80万元。

4、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资金重点投入生猪标准养殖小区建设,共投入600万元,引导投入的社会资金共投入600万元,三项共投入1200万元。

七、项目目标以及预期效益。

8通过项目实施,达到年存栏优质良种生猪6000头,年出栏优质良种生猪1万头的发展目标。项目实施后,年新增出栏优质良种生猪0.5万头,按每头1600元计算,新增产值800万元;按每头纯利润400元计,农民可新增纯收入200万元。按每个劳动力养猪200头计算,可新增农村就业人员50人,加上生猪收购、销售、屠宰加工、饲料加工销售、运输等可带动就业人员500人以上。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对养猪场粪污进行综合处理和转化,形成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生产沼渣、沼液等有机肥产品,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环境,建成集粪污处理和沼气利用、有机肥料生产为一体的能源、环境示范工程项目。本项目以沼气为核心,通过利用猪场污水和固体粪便生产沼气和有机肥,并利用沼气、有机肥和沼液用于蔬菜种植。项目将环境保护和养殖业、种植业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通过生产可再生能源缓解农村能源供需矛盾,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使项目区走上能源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八、保障措施。

9下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的重大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积极地推进我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达标,2008年我市就成立了涟源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在我市同时实施生猪产业项目和油茶产业项目,我市对涟源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市政府谢学龙市长任组长,吕余庚常务副市长、吴景祥副市长、张良龙副市级干部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市农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扶贫办、市农开办、市农村能源办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局长王一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畜牧水产局局长曹务金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下设项目工程组、财务组和综合服务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抓好协调,坚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带动、区域带动等方式,促进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

10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办定期召集成员开会,研究支农资金整合后的各项工作。确保支农资金投入到生猪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做到规划一片、建成一片,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四是加大宣传,增进理解。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正确认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正视客观存在的困难,积极开展工作,推动支农资金整合。要通过宣传达成共识,增进理解,取得支持,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严格督查,务求实效。整合的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全部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推行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是加强监管,促进流通。为确保生产基地无公害化养殖,严格控制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供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同时,市人民政府和业务部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品质优良的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入广州市场,促进生猪产品的流通。

涟源市财政支农资金。

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六

根据省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和规定,为落实“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未下达计划和未实施通畅工程项目,逐步改善农村公路通畅条件,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县财政整合资金20xx万元,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计划建设通畅工程170公里。

(一)建设范围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的连通工程(乡与乡,村与村,邻省、邻县之间的断头路)、通自然村(村内达2个组以上或人口达200人以上的自然聚集区)、产业基地(村内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种植场)

(二)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5米以上,砼路面宽度4米以上,砼路面厚度0.2米。

2、施工技术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规模分配(具体见附表)

(二)城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行政村不予分配。

(三)原则上贫困村优先保证1公里的计划。

(一)农村公路管理站提供规划项目库和项目申报表(附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的里程数在项目库中安排填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xx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确保贫困村优先且严格按规定的建设标准上报。

(三)县发改局负责立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申报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计划文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文件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不准替换调整。

(一)20xx年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和汇总。

(二)20xx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计划项目文件(计划文件没下发之前不准擅自开工)

(三)20xx年6月上旬召开项目村工作调度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项目村支书、主任参加。

(四)20xx年7月10日之前项目村完成路基工程并组织验收。

(五)20xx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村完成项目砼路面建设工程。

(六)20xx年11月上旬县组织验收。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步骤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20xx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工项目取消补助。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七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毫不动摇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使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加快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关系到洛阳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依据2007年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基建投资的初步安排,围绕我市“强化优势突出的经济强市、特色突出的文化强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和最佳发展环境城市”的发展战略。本着“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奖惩兑现”的原则,特制定2007年洛阳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洛阳市关于争取政策性项目建设资金指导意见》、《洛阳市争取项目、资金表彰奖励实施办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工业强市、科教强市、旅游强市”的战略目标,突出“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奖惩兑现”,以单位、领导的绩效考核为动力,在项目的发掘、筛选和项目前期工作上下功夫,在部门联动、上下沟通中把握政策、形成合力,在积极争取中求成效,确保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标任务:根据2007年国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及省基建资金初步安排,结合各部门项目建设的实际,确定2007年拟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项目6大类46个(类)项目,力争完成争取资金99099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67654万元,省补助资金31445万元。确保完成争取资金6亿元的目标任务。

按行业划分拟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具体项目情况及责任单位如下:

(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种植、养植及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拟争取国家、省资金补助项目21个(类)40104万元,其中:拟争取国家资金36474万元,省补助资金3630万元。项目分别为:

1.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7年全市计划发展户用沼气20万座,确保争取国债资金安排我市6个县(偃师、宜阳、汝阳、洛宁、孟津、新安)1.2万座,国债资金960万元。申请省财政与基建专项安排8000座,省补助资金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宜阳、汝阳、洛宁、孟津、新安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安全饮水项目:2007年全市确保解决饮水安全20万人,力争解决25万人。拟申请资金51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500万元,省补助资金1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天然林保护工程:做好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新安、孟津、伊川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资金1800万元,其中国家1440万元,省360万元。用于封山育林7万亩,7个县的675万亩天然林管护。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新安、孟津、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退耕还林工程:拟争取国家资金1375万元。项目涉及我市所有县(市)。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5.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要做好全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8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洛宁县人民政府。

6.乡级兽医站建设项目:做好5个县37个乡的动物防疫设施项目的上报工作,拟争取国债262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嵩县、孟津、宜阳、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粮食产业化工程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区试站项目:抓紧做好市区及伊川、偃师项目的前期工作,拟争取国债项目资金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市、伊川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8.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加快做好金水河、丁惠、龙佛、印沟4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总投资5052万元,拟争取国债资金10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西工、伊川、嵩县、新安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9.电气化县建设项目:重点做好第四批电气化县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建设项目的上报和争取资金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0.孟西灌区项目:要加快孟西灌区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做好国家追加资金的争取工作。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7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孟津县人民政府。

11.烟草生产基础设施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3340万元,省补助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烟草局。

12.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7900万元,做好移民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争取上级项目及资金扶持。

第一责任单位:市小浪底移民局、水利局。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新安、孟津、嵩县、洛宁、伊川、汝阳、吉利区人民政府。

13.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争取国家资金220万元(伊川、偃师)?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伊川县、偃师市人民政府。

14.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加强全市节水灌溉项目的筛选和储备。2007年重点做好偃师缑氏镇5000亩葡萄滴灌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债资金1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偃师市人民政府。

15.新一代气象雷达项目:拟争取资金1317万元,其中:国债及部委专项1047万元,省基建270万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6.沃土工程项目:拟争取国债资金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7.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拟争取国债资金135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10.6万亩中低产田项目,总投资5450万元,拟争取国家、省资金3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经委、农业综合开发办。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

第二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0.以工代赈项目:拟争取以工代赈资金35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000万元,省配套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伊川县人民政府。

21.争取国务院扶贫办、省政府搬迁移民资金35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公检法司场所建设,构建平安洛阳。重点做好市县公检法司场所项目、中心法庭项目、乡镇司法所项目等4类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全市拟争取国家资金2060万元,其中国家1822万元,省238万元。

1.公安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强制戒毒所、看守所、特殊病犯监区、栾川县拘留所迁建工程的中央及省政法补助资金、禁毒专项补助经费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资金71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476万元、省补助资金238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县人民政府(栾川县拘留所迁建工程)。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中级法院审判厅,新安县仓头法庭、五头法庭,汝阳县内埠法庭、上店法庭,宜阳县北城法庭、莲庄法庭,洛宁县大原法庭,偃师市顾县法庭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院。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乡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检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市检察院信息网络中心、西工区检察院、偃师市检察院、嵩县检察院县区侦技楼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检察院。

第二责任单位:西工区、偃师市、嵩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司法局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全市50个乡镇司法所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市戒毒康复中心项目。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306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三)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拟争取资金2853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0858万元,省补助资金17672万元。

1.城建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做好新安、伊川县城供水,洛宁、孟津、新安、伊川、栾川供、排水管网,宜阳污水处理工程,嵩县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2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洛宁、孟津、新安、伊川、栾川、宜阳、嵩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建委、公用局、财政局。

2.城镇供水项目:加快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2007年重点做好嵩县车村镇、新安铁门镇、栾川陶湾镇、孟津麻屯镇4个城镇供水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嵩县、新安、栾川、孟津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建委、公用局、财政局。

3.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以改善县乡公路状况,提高通行能力为目标,重点做好县乡公路补助资金项目、通村公路以及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县乡公路补助资金1793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2658万元,省交通规费15272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交通部扶贫道路项目:以改善贫困县交通状况,提高通行能力为目标,重点做好贫困县扶贫道路项目补助资金上报和争取工作。拟争取扶贫道路补助资金7400万元,其中,交通部扶贫道路资金5000万元,省补助资金24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栾川、嵩县、汝阳、宜阳、洛宁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四)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及旅游环境,确保和谐社会的创建卓有成效。重点做好12个社会事业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省资金877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5430万元,省补助资金3340万元。主要项目:

1.2007年职业教育打捆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劳动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站建设,拟争取国家资金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计生委。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贫困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农村乡镇文化站、文化馆建设项目: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拟争取国家资金13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化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5.村村通广播电视项目:重点做好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项目建设,拟争取国家资金3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6.洛阳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7.白马寺印度风格佛殿项目:计划争取2007年省基建拨款2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市宗教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8.旅游项目:抓住省重点做大伏牛山生态旅游机遇,继续加强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白云山铜河入口停车场项目,伏牛山龙白路扩宽改造工程,龙峪湾生态停车场项目,西泰山游客服务中心,洛宁金门绿竹苑项目,龙潭峡基础设施项目,311国道木札岭至合峪段工程,s331高兰线洛阳境改建工程,天池山、花果山、神灵寨新建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和上报工作。拟争取省专项资金20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发改委、旅游局。

第二责任单位:嵩县、栾川、洛宁、宜阳、汝阳县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9.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县级两馆建设省补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和省资金19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化局。

第二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0.文物保护项目:利用好国家大遗址保护的支持政策,重点做好汉魏故城内城墙遗址保护项目、隋唐洛阳城外廓城墙遗址保护项目、偃师二里头遗址、商城遗址项目的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资金20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1.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拟争取国家资金69万元;争取200个以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拟争取国家补助资金741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12.为困难的农村中小学集中配置课桌凳项目:该项目由省集中招标确定供应商,拟争取省补助资金114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第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协助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争取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1.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做好一拖公司年产2万台重柴、中信重机冶铸基地、725所5000吨海绵钛、沃德福车桥有限公司车桥、洛轴集团精密轴承、洛轴集团汽车轴承、中信重机矿用磨机及中信重机全断面掘进机产业化8个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省贴息资金2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重点做好一拖轮式拖拉机、新安电力碳素、沃德福重型汽车中信重机铸锻件冶铸、中信重机重型装备铸锻件冶铸基地、725所5000吨海绵钛、洛阳古城机械汽车发动机缸体、洛阳机车厂铁路养护机械、伊川电力阳极碳素、洛耐镁白云石耐火材料、洛宁0309粮食储备库年加工10万吨小麦淀粉塑料粒子等10个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省工业调整资金5845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3.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做好以下6个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材料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海绵钛及钛合金材料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频同轴连接器产业化项目、洛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90兆瓦太阳能电池扩建项目、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凯迈(洛阳)电子有限公司嵌入式指纹识别型信息安全管理软硬件集成化设备产业化项目、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形镁合金板材新型加工技术项目。拟争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58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4.机电技改贴息、机电研发资金、外经贸促进、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拟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910万元。其中:中央部委专项资金190万元,省直部门专项资金72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

(六)抓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十大节能项目:重点做好全市燃煤锅炉改造、余热气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的六个项目和中信重机公司重油炉改煤气炉、冲天炉改中频感应炉,河南省建华玻璃厂浮法二线油改气,河南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电解铝全石墨质阴级电解槽节电改造等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国家补助比例为8%,我市十个节能项目总投资4.6亿元,拟争取国家节能改造项目资金368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好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政策,重点抓好栾川众鑫矿业有限公司和洛钼集团三强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治理项目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拟争取国家资金600万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第二责任单位:各相关企业。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

1.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打好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组成专门人员,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及时吸纳有责任心、有专长的干部,专门负责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工作。

2.把握政策,认真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认真研究国家中部崛起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及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围绕国家、省建设资金的投向,谋划、筛选、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建设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完善基本建设程序,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打下良好的基础。

3.通力协作,部门联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安全生产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工作,及时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加快项目资金申报相关要件的办理工作,确保我市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申请资金的各项要求。在资金的争取上,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利用各种渠道,及时捕捉政策和项目资金信息,为项目申报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争取国家及省对我市各项建设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保持在应有的较高水平上。

4.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把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单位及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挂勾。对于完成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目标任务的单位,足额拨付工作经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以上的单位,对超额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奖励;对完不成争取项目资金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给予扣减当年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或绩效考核的相应分值。在继续办好争取项目资金半月报的基础上,实行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季度通报制度,并适时召开表彰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营造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良好氛围,促进项目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八

年河北省为我县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150。

万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6

号)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51。

号)要求,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机化发展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文件精神,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和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调控,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生产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补贴对象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科技进步。

1

11。

大类。

35。

个小类、

99。

个品目的机具。

2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冀农机管发〔。

13。

号)文件执行。补贴机具必须是列入省补贴目录中的机具。

3

年第一批农机补贴资金将按照购机者申请次序确定补贴对象,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并将报名名单提交县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4

年我县农机补贴原则,根据我县耕地少,地块小,大型机具作业受限制的具体情况,确定发展和推广的机具主要以中型耕整地机械和播种机械为主。随着我县种植结构的调整及畜牧业发展,秸杆加工、饲料加工、设施农业设备也将有所增加。为突出政策普惠性,我县对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松机、实行敞开补贴。

1

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购机规定,报名时间方法和地点。

2

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报名时间截止到。

5

31。

日。

3

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并通过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人名单。县农业局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农机购置补贴软件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请录入,打印并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对象本人在购机有效期限内可在我省任何一家具有补贴资格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处全额购机,并索要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

4

补贴对象购机后,县农业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及补贴标准,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逐台核实,无误后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并在录入帐户中进行购机录入,打印《购机确认书》交付补贴对象。

5

补贴对象在县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间内,向农业局提交《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补贴对象个人帐号等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

6

7

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

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局及时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含“系统”内生成的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补贴对象名单),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到户事项。

8

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的结算材料进行审核。定期通过补贴对象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根据《河北省。

年我县规定单户农民允许同时购买动力机械。

2

台、种植机械。

2

台、收获机械。

1

15。

万元。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年农机购置补贴时间和进度完全按省里统一安排进行,并按要求上报有关表格和总结材料。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监察、审计、财政、农业、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资金的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落实和完善制度。涞源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徐路生(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

邹兴品(县农业局局长)。

王新忠(县财政局局长)。

:

魏强(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赵建喜(县人大代表室副主任)。

原文革(县政协文史委主任)。

兴(县监察局副局长)。

宁双江(县反贪局副局长)。

巍(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玉川(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树荣(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贾红生(县农业局副局长)。

赵彦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耿若飞(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汪慧敏(县农业局农机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农机股,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副局长贾红生担任。

1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使其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

要在政府网站及时全面公开信息,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免费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专人进行补贴信息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3

7

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信息及落实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1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文件规定,完全按省实施方案中要求的程序办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

按照上级要求使用河北省。

10000。

元以上的农业机械,要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3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三严禁二加强”。严禁倒套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不向购机户和供货厂商收取任何费用。

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要求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有报必查。

农业局要对投诉集中、

0312。

7321776。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

做好购机农民咨询服务工作,做好购机手续补贴机具种类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解答工作。

2

协调好购机户与供货商之间的问题,搞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工作。

3

利用农机系统信息优势,为购机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组织购机户搞好各阶段的农机化作业及跨区作业,提高机具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让购机户得到更多的实惠。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工作管理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经费。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九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提出的“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转变理财思路,通过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严格审批程序,努力堵塞漏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清理所指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除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的资金外,由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含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

x年6月30日仍然设立存在的专项资金。

(一)摸清基本情况。通过清理,掌握现有市级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规模、分布、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总、梳理有效专项资金目录,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分类清理。对已到期的或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专项资金予以撤销;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对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专项资金进行结构调整。

(三)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在分类清理的基础上,对照《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管理办法。

(四)建立监督控制体系。要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反馈运用到专项资金管理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部门(单位,下同)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清理和重点剖析相结合的方法,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成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一)清查摸底阶段。

以市财政局为主,通过财政内部清查,摸清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布、规模、种类、年限和结构。

1.拟定方案:由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的清理范围、时间安排、工作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步骤。

2.内部清查:市财政局进行内部清查,摸清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年限、分配、管理办法及资金规模、种类、分布等情况,并将专项资金情况及下一阶段清理工作目标向市政府报告。

上述工作于x年9月20日前完成。

(二)分类清理阶段。

由市相关部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财政局根据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提出清理意见。

1.部门自查:市相关部门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设立专项资金的专门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审批程序、执行期限、分配办法、支出管理、责任追究等情况,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自查自评价报告。

自查自评价报告内容: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或安排项目时所确立的预期目标;

(4)项目绩效自我评价:项目执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分析比较、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结果、项目经济、政治、社会效益和影响、对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的总结评价等。

2.重点抽查:对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对资金投入效益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专项资金撤销、归并及调整支出结构等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上述工作于x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整改总结阶段。

1.实施整改: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的清理情况,草拟市级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意见,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具体实施。此项工作于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完善资金管理:经清理同意保留的各专项资金,要进行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将财政投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部分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建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财政投入农业产业新机制,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更加充分;建立长效的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农民增收渠道更加丰富。

股权化改革以建卡贫困户脱贫为出发点,首先考虑建卡贫困户的利益,同时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利益。即要尊重建卡贫困户利益,又要调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股权化改革的积极性。充分考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镇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较弱、农户参与企业经济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特殊性,股权量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股权收益试行固定标准。对农民合作社财政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考虑合作社与其成员利益联结机制,股权收益实行市场化运作。扶贫、农业、林业、水务、合作经济联社等各部门从总体上把握原则,指导和监督股权化改革工作的实施,镇街是股权化改革工作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股权化改革项目实施。股权化改革重点支持我区五大主导产业,以培养壮大产业为目的,本着镇街、村社、农户和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的原则,有多少实施多少。市级财政安排到我区扶贫办、区农委、区林业局、区水务、区合作经济联社局等部门的涉农产业发展资金和围绕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

50%。

用于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

全区范围内。

2016。

1

2017。

12。

31。

日。

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对农民直接补贴、土地整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家庭农场补助、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除外)的

50%。

5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0%。

农民持股。

40%。

10%。

合作社领办者持股。

30%。

其余成员持股。

60%。

成员持股部分量化时向建卡贫困户倾斜。

持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约定项目期限为

10。

年。项目存续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不得要求退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按持股金额

6%/。

年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分红时间从项目验收完毕后财政补助资金最后拨付完的时间起计算,以整年度计算。分红时限为项目续存期,兑现情况必须公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不得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农业企业股权部分,成员内部之间可以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股份不能转让,项目续存到期后,农业企业按持股比例原值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得量化到成员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要落实专人负责,摸清本辖区内自愿实施股权化改革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各镇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向区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区政府备案,同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区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和方案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作出批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股权化改革。批复下达后,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区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要求,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区相关部门要做好实施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建卡贫困户股权收益到位情况,确保股权改革成效;做好股权化改革总结及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收集改革有关建议,调整完善方案,逐步推广。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项目村要尽快成立由村社干部、社员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股权化改革工作小组,区相关部门要做好股权改革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对股权改革工作的任务、原则、工作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有效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工作各镇街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握工作节奏,强力推进,做好产业核定、资金核定、时间核定,实施好对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审核监督,村级要成立由镇街干部、村两委、社员代表等组成资金监督小组。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区政府报送资金安排、工作进度等情况。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做好股权化改革工作督导,确保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一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年限:年

(三)项目总投资:万元

(四)项目建设地点: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建设效益:

充分利用农产品化调整的契机,发挥养殖业现有优势,积极引导优质商品生产。

该项目依据《畜牧业十二五规划》、《市扶贫开发规划》。

1、指导思想: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据,以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增加科技含量,实现科技兴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产业,加快养殖业建设步伐,向规模化、效益化转移,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改变粗放、低效的传统放牧方式,实现我县养殖业经济高效发展。

2、总体目标:通过有利的措施保护,合理利用资源优势,加大科技含量,保护生态环境,发展规模化养殖,加快经济发展。

3、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采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多种措施科学合理配置,发挥效益。

(2)坚持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搞绿色、无公害、高品质的商品生产原则。

(3)科学依法管理项目及项目资金,确保产生最佳效益。

(一)投资概算

(二)、资金筹措: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县乡两级兽医站加强疫病防治,驱虫等指导工作,引导群众优化畜群结构,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加快传统饲养方式向科学化、规模化养殖转变,更新思想,改变观念,保证畜疫防治,技术指导和科学养殖相结合,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另外在养殖业项目建议书中最好还要提到要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运做是关键,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障,因此在资金通过实施项目,充分利用群众的养殖积极性,开展舍饲圈养,减少饲养成本,缩短饲养周期,使科学的养殖技术得到普及并起到示范推广的作用,使市场供给实现稳定化,改善肉价浮动,增加就业机会,拓宽增收渠道,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动县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增加收入,繁荣地方经济,促进社会稳定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二

20xx年我县继续被农业部和省农委列为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为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扎实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目标实现,保障我县水稻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生态安全,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根据省植保总站的部署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提升水稻病虫灾害的防控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专业化防治有利于解决现阶段农村一家一户防治病虫难的问题,有利于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植保工作的发展方向,对于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的目标任务:按照省里安排,县农委专发了农[20xx]36号文件“关于印发县20xx年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实方案的通知”,明确20xx年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建设面积为30万亩,核心示范区全部实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安排在等13个乡镇,具体建设任务分解见附表。同时县农委将重点抓好4个乡镇的万亩示范片,分别为镇的茶棚、河口、滨锋、木兰4个村(居),面积为10485亩;镇的肖家桥、三里、双枣、曹祠等4个村(居),面积为9289亩;柿树乡的农、丁岗、黄花、中洋等4个村(居),面积为10972亩;严店乡的严店、油坊、管祠、劳光等4个村(居),面积为10585亩。

20xx年全县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内,化学农药使用量与周边区域相比下降20%,防治成本下降20%,生物农药使用率达到2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对路药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病害、虫害防治效果分别达到75%和95%以上。

在做好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同时,各地应切实抓好主要经济作物及特色作物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要认真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做好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试点工作,逐步示范推广。

1、切实抓好示范区建设:按照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的原则,县植保站重点抓好、、严店、柿树4个万亩示范片,并明确职责,分片包干。其它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统筹部署切实抓好不低与5000亩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

2、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作用。各地要在建立的统防统治示范区内,注重优化配套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等措,优先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积极利用病虫害专业化组织推广先进实用的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药使用风险,提高水稻病虫害防控水平。各地在做好示范区的基础上,要结当地情况,在部门引导,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为手段,逐步扩大本地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规模。

3、切实抓好面上专业化防治。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方专业化防治水平的标杆,因此,各乡镇在抓好示范区内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同时,必须认真做好规划,积极开展面上水稻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切实抓好万亩乡镇,千亩村的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整体推进计划,督查落实情况。各乡镇除了专业化防治核心示范区外,要下力气认真抓好所辖区域各专业化防治组织建设情况、登记情况、需要帮扶情况,并建立档案,要加以认真调研,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好的成功经验,并找出制约专业化防治工作发展的因素,积极营造有效推进专业化防治的良好环境,推动面上专业化防治工作既好又快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领导纳入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组织机构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植保站),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障各项措到位。

(二)积极支持,增加经费投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是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体现。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安排一定专项经费予以扶持,为专业化统防统治提供资金支持。

(三)强化服务,切实抓好专业化防治组织管理。要按照“服务组织注册登记,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方式同承包,服务内容档案记录,服务质量全程监管”的要求,引导水稻病虫专业化防治向五有标准规范发展,要对公共植保机械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共植保机械的功能效益发挥。每一个专业化防治组织都要有专人负责本区域公共植保机械的质量、发放、登记造册、报废等操作程序的管理;要建立对设备性能检查、维护、应用技术培训的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植保的作用,并对所辖区内所有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包括法人代表与技术指导员名单、拥有药械种类与数量、防治机手人员名单、服务区域、服务范围、服务同签订情况及政府或企业扶持情况等),掌握每一个专业化防治组织的运作情况,及时进行对各个专业化防治组织进行服务引导,提高专业化防治组织服务质量与水平。

各乡镇农办要对本区域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及时统计、总结、并上报县植保站。要因地制宜,不断总结本地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典型经验交流,积极借鉴外地统防统治的成功经验,促进本地区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康稳步发展,扎实推进全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发展。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三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xx〕11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卫基妇〔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总目标

自20xx年8月起,在全县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引导农村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促进助产机构规范化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2、年度目标

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的镇及农、盐场。

2、项目对象:20xx年8月1日起,射阳县农村户籍孕产妇在有助产资质的县内外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给予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县内非本县户口的农村孕产妇不享受本县住院分娩财政补助。

3、项目限价要求:全县助产机构统一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制订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

1、县卫生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定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协调落实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评估、经费审核、信息统计等。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产科质量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科质量评估与考核。

2、县妇幼保健所按县统一要求,负责全县产科设置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严格助产机构、助产人员准入。加强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考核等工作。做好本县户口在外地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及时进行项目经费补助结算,按季做好结算经费的公示工作。

3、凡取得县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助产执业许可的县内医疗机构均为定点助产机构,定点助产机构按《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要求,加强妇产科和围保门诊的标准化建设,制定产科质量控制评估标准。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1、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告知,县围保门诊在进行孕产妇产前检查时,要动员农村孕产妇凭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享受财政补助。

2、住院分娩:县定点助产机构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生必须审核孕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对符合条件对象收集好孕产妇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在入院通知书上注明是“住院分娩补助”对象,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服务,住院分娩财政补助部分直接冲减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对符合补助要求的产妇进行登记。

3、经费拨付:县定点助产机构每月10前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入院审核登记表”、与表相符的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收费处打印的“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4、本县户口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须按分娩地相应的限价收费标准在分娩机构缴纳所需费用,并于分娩后6个月内由所在镇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所)携带住院分娩结算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以及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前保健手册,到县项目办按规定审核报销。

5、对20xx年8月至20xx年2月已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20xx年8月-20xx年2月住院分娩补助发放流程”要求,于20xx年4月底前做好补助经费的回顾性补发工作。

6、县各助产机构要及时向县项目办上报相关报表:“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季报表”。

1、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仍按合作医疗规定定额补偿标准执行。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按县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再给予救助。

2、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网实行全县联网核查,加强经费使用的全程监控,补助经费按月结清账目,按季向社会张榜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借用和挪用专项资金。对故意虚报骗取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专项资金外,还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向县政府、市卫生局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提供依据。

2、县妇幼保健所须由专人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工作,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要求。按规定做好全县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管理中补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

3、县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级限价收费标准,按规定提供服务,严禁扣减服务内容,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剖宫产,特殊情况需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否则一经查实,扣减项目补助金额。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四

1、整治任务:公路两侧控制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路肩无杂物,边坡无种植,路边、桥下无垃圾和堆积物。

2、整治要求: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验收标准,细化整治措施,落实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水平。

1、路面养护。做好路面日常保洁,养护工正常开展道路大扫除;提高公路路况巡查频次,农路办分片人员及早发现路面早期病害,注重“修早、修小、修好”,无影响行车安全的严重病害;路面接缝灌缝封及时,组织人力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物。

2、路肩边坡。路肩宽度符合标准,无冲沟、无坍塌,无高于15㎝的高草;路肩排水顺畅,且路田分界平顺。

3、桥梁涵洞。无五类桥,对四类桥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交通安全;桥头衔接平顺,栏杆完好,桥头、涵顶不跳车。

4、公路绿化:按照要求宜林则林,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5、安全防护: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条线路须设置里程碑、百米桩,竖立养护责任公示牌;险要路侧、路段须舍友安全防护设施。

6、控制区管理:与村建所严密配合,加大公路控制区建设监管力度,确保公路两侧无新增违章建筑。

7、公路用地管理:路边无有碍观瞻物,无倾倒垃圾现象。

1、宣传发动与组织机构。

设置工作机构,构建组织网络,制定活动方案,强化宣传发动。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现状调查,建立工作档案,细化整治措施。

2、集中开展整治阶段。

细化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对照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以阶段性的工作成果迎接市局阶段性的工作考核与督查。

3、全面迎检与长效管理。

对照验收标准,全力做好迎检准备,注重软件完善与硬件配套,务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新效果。科学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和谐交通建设水平,以整治工作的新成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五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理念,按照市区总体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印发20xx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长效常态工作机制,提升学校“美丽校园”“健康校园”建设水平,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南京建设。

以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为目标,整合全校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1、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2、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垃圾分类主要工作:

(一)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充分利用周一升旗仪式、晨会、班会等途径,下发《垃圾分类》读本,开展垃圾分类标准的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德育处)。

2、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学校实际,统筹安排办公区、教学区、就餐区等不同区域投放设施。(总务安保处)。

3、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帐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设置台帐,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委托规范的收运单位,建立双向监督机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总务安保处)。

4、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按时清运垃圾,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总务安保处)。

5、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斜街。(总务安保处)。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学校实际年龄特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中,开展学科融合教学。(教务处、德育处)。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开展班级垃圾分类小达人骨干培训,小手牵小手,小手牵大手,人人争当垃圾分类先锋。开展垃圾分类社团建设。(德育处)。

3、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总体内容中。组织学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率、覆盖面、有效性。(德育处)。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学季,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科普实践活动,并利用学校科技节、读书节、艺术节、环保主题月等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和艺术创造。(教务处、德育处)。

(三)积极落实和丰富学校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和不断丰富校园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育和创新具有学校特色的绿色课程教育品牌。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把垃圾分类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科技创新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提升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实效。(德育处)。

(四)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

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危险废物成分的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实验室危险废物,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分流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总务安保处)。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六

为了充分发挥本镇饲草资源丰富优势,做好林下产业规模高效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脱贫致富进程,计划在本养殖场带头下采用投羊还羔,增值分成,滚动发展的方式,充分利用本地生态环境和剩余劳动力优势,帮扶农户发展肉羊养殖,做到肉羊规模化、合理化、集中化、片区化,争取让本地特色有机羊肉商业化和品牌化。

养殖肉羊效益和优势:

1、项目效益。按照最低效益计算,每户按照投放5只基础母羊合同期4年计算,每年每只母羊2胎3只羔羊,成活率95%以上,70斤出栏标准50%出栏率计算,5*1..5*70=525斤*30元=15750元,扣除精料和药品等其他开支,每户能达到约14000元的收入。按照每户投入一个劳动力,可实现每月约1166元的收入,且养殖期限越长效益越大,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肉羊产业快速发展。

由甲方免费提供基础母羊给已方饲养,(羊龄比例为1: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基础母羊总重量,每年向甲方归还25%重量的阉后健康仔公羊。(说明:例如农户免费领养甲方100斤的基础母羊计算,每年只需向甲方交回25斤的仔公羊,剩余全为乙方所有),乙方繁殖出的仔母羊具备繁殖能力后甲方可以以市场价回收,发放给其他农户,以此滚动发展。乙方交还仔公羊后,剩余全部仔羊既为自己所有。分养期为三至五年,分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回领养初期的同等重量青年母羊即可,剩余羊全部为乙方所有,商品肉羊达到甲方出栏标准时,甲方按照当地市场最高价或者高于市场进行统一回收。

提供纯种优质种羊和健康的基础母羊。组织农户筹建羊舍,种植饲草、饲料,基本防疫,疾病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养羊农户进行检查回访,对农户私自买卖羊并不按合同履行者,甲方有权收回羊,并按相关责任从重从严处罚养羊农户。合同期诶所有肉羊甲方统一回收销售。

1、提供羊舍、牧草种植储存的耕地和场地。

2、严格按照技术人员的指导科学饲养,精心管理,保持圈舍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疫病防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养羊过程中发生疫病或意外伤亡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未作报告且羊因疫病死亡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照价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原羊种使用和转包给他人饲养。

5、乙方必须按合同期限提供一只健康的仔公羊给甲方。

6、有商品羊出栏时提前一月向甲方通知。未履行任务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放给他人养殖。

五,本项目主要针对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对国家的专项扶贫资金,70%用于甲方日常管理、技术培训、兽医员工资、检查回访等费用,剩余30%用于政府和甲方每年对优秀养殖户的奖励和其它开销。 具体责任和事项以肉羊分养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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