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BW笔侠

一个好的演讲稿可以帮助演讲者更好地与听众沟通并传达自己的思想。下面是一些备受赞誉的演讲者的经典演讲稿,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启发。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一

同志们:

这次城市低保工作会议是局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总结以来的城市低保工作,安排部署的城市低保任务,力争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城市低保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县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送到千家万户,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下面我根据局党研究的意见,讲以下几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城市低保工作具有群众性、多元性、社会性等特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城市低保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可以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加快,低保的职责将更加重要,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突出。

二要在工作开展上再突破。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要进一步研究、思考、推动低保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推动社会救助的发展,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开展各项低保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综合利用社会救助资源,提高救助整体水平和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的生活需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要在体制机制上再创新。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城市低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城市低保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建立完善科学决策、责任落实、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制度,努力构建执行主体清晰、目标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人民群众信息反馈网络,及时了解、分析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机制,及时、快速、有力处置出现的重大问题。完善“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体制,增强整体合力,提高执行能力,一心一意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0xx年我县低保工作目标是:紧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全面推进以城市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低保工作整体水平。

具体讲一是加快工作步伐,推进以城市低保为龙头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探索以“分类施保”为核心的救助模式,解决好低保对象中有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健全分类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救济领域,提高救济水平。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为辅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阳光低保”工程。要集中群众智慧,发挥群体作用,研究居民收入核实工作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家庭收入评估体系。继续完善以“群众评议、集体评审、张榜公示”为内容的审批模式,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渗透到每个工作环节之中,倾注到每一个低保对象身上,使低保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有所突破,真正成为困难群众获取社会救助的“绿色通道”、“满意工程”。推动“动态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低保工作的“阳光作业”。

三是全面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县财政状况、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等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限额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减免范围及标准,明确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预算数额,建立正常筹措机制,出台的城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按有关规定把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是慈善超市强化管理,总结经验,规范运作,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健康的发展。积极探索适应我县实际的慈善超市运作模式,整合社会扶贫济困资源,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使慈善超市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一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要把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低保工作情况,加强指导,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低保工作业务面广、涉及环节多、工作难度大,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寻求理解,密切合作;各有关方面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给予配合支持,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切实保证所需资金财政主渠道投入,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低保事业投入机制。同时,还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方式和途径,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优惠政策,不断增强低保资金实力。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三要完善制度,依法行政。要着眼于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监督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堵塞漏洞,严格约束。要增强广大低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监督。四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低保工作的对象、重点、根基都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低保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才是真正的落实。疏于基层建设,低保工作的推进就会成为无本之木,低保事业的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要强化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把精力聚集到基层。要经常深入基层,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建议;只有打牢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才能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借此机会,我与同志们重温韩寓群省长在第二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对全省民政工作者提到的三点要求和大家共勉:一是诚心,就是对党、对人民要忠诚,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诚心诚意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热心,就是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服务,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千方百计出主意、想办法,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实心,就是不要搞花架子,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做事,办实事、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人民群众满意。

同志们,新时期的低保工作光荣而艰巨,建设和谐冠县任重道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县低保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

作文。

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20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xx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xx年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xx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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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盟行署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民政工作。一会儿,副盟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内容。

一、认真履职尽责,x年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x年各级民政部门在盟委、行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8337”为指引,以保障民生为主线,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全面落实了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和民政厅的工作要求,在推进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向上争取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使我盟的民政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民生指标稳步提升,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城乡低保方面。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月人均提高48元和29元,达到月人均393元和212.75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4%和16%;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比去年月人均提高44元和22元,达到了月人均329元和15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15%和16%。x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9581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1599人,农村低保对象134215人。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共56114.44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5774.33万元,农村支出30340.11万元。五保供养方面。现有五保对象5290人,其中:集中供养1274人,分散供养4016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去年提高482元和300元,达到每人每年4565元和2796元,均比上年提高12%。x年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531.34万元,其中:发放集中供养资金260.76万元,分散供养资金1270.58万元。孤儿养育方面。现有孤儿502人,其中:集中供养52人,分散供养450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每人每月提高162元和121元,达到每人每月1512元和1311元,比上年均提高12%,共发放孤儿养育资金802.3万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方面。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163人,其中,集中供养235人,分散供养928人。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分别为每人每月896元和672元,分别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96元和72元,提高12%。x年,共发放“三无”供养资金1001万元。“三民”人员保障方面。共有“三民”人员1248人,保障标准在当地全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支出资金871.57万元。临时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医疗救助方面。x年我盟临时救助对象13155户,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159.39万元,户均救助标准达881元;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051人,支出救助资金128.5万元;建立实施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已经建立,运行良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形成。积极响应全区两次物价补贴机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开展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实施农牧区贫困家庭1吨煤补助等多项惠民政策,盟财政支出2334万元,为所有低保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120元。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以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辅,以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相配套,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形成。

(二)增强应急救灾能力,防灾体系更加完善。

完善了救灾减灾制度。今年7月,行署组织成立了“盟减灾委员会”,印发了《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增强救灾减灾联动性,为抢险救灾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做好救灾工作。x年,我盟冰雹、洪涝、干旱、病虫害、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频发,受灾人口达15.45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尤其是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对此,我盟及时启动了救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有效实施灾害救助,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102人,调运救灾棉被800套、帐篷200顶,下拨救灾款1600万元,重建民房779间,维修民房1199间,救助灾民79788人,及时解决了受灾群众吃饭、穿衣、住房等困难,尽快恢复了灾区正常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了受灾地区的总体稳定。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快。今年续建新建了盟社会福利院、阿尔山市福利中心、科右前旗巴拉格歹区域性敬老院、扎赉特旗茂力格尔区域性敬老院,新增床位数700张。现养老总床位数达到4602张,入住1931人,入住率42%。共有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42所,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养护院)7家,床位1373张;民办养老机构24家,床位1660张;区域性敬老院11家,床位1569张。另有17个日间照料中心,床位36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5张,基本满足了社会养老需求。互助幸福院建设有新突破。x年,分别在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新建幸福院15户、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永发嘎查新建幸福院10户,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苏木车家营子嘎查新建幸福院40户。整合养老资源。根据实际,把基础设施差、入住率低、管理不规范的25所乡办敬老院合并到区域性敬老院进行集中管理。经过整合,解决了养老机构点多、面广、成本高、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高龄老人津贴得到落实。x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津贴10928人,年发放资金1312万元。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创建成效显著。

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照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下拨各类抚恤资金2512.99万元。加大了义务兵家庭优待力度,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和新的优待标准,及时筹措资金,按标兑现,共发放优待金656.0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培训扎实推进。x年我盟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694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408人。接收安置1-4级伤残士兵1人,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士官和军工共6人。科右中旗、突泉县、阿尔山市完成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已将安置计划报到政府,正待政府批复。解决了20xx年以前194名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分期分批对317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了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双拥共建取得明显成效。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力推进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双拥宣传。在“八一”建军节前夕,对驻军部队官兵进行走访慰问,支持部队建设,提供各类建设用地49.5亩,投入资金165万元。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自查,健全了双拥制度,完善了双拥机制,丰富了双拥内容,有效推动了我盟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的持续开展。

(五)社区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现有城市社区96个,建成300平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54个,占总数的56%;建成500平米以上的46个,占总数的48%,其中300——500平米之间的8个,尚有42个社区需两年内完成。现有农村牧区社区65个,开展盟级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建设8个,自治区级农村牧区社区试点2个。x年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争取福彩公益金160万元,共计320万元。巩固嘎查村换届选举成果。完成对新当选的嘎查村委会的培训任务,组织编写《嘎查村务公开目录》,制定《嘎查村务公开实施意见》、《嘎查村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嘎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532”农村牧区基层民主管理模式,农村牧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六)社会管理日趋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办理性社会组织年检677个,年检率达95%。办理社会团体注册登记73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70个,民间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规范了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服务。出台《盟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地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积极组织开展与黑龙江省和呼伦贝尔市边界联检工作。解决边界纠纷两次,明确了边境界线,维护了社会稳定。惠民殡葬服务落实到位,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盟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共为1025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33.8万元。加大生态殡葬建设力度,清理整顿违规坟墓500多处。婚姻登记、救助管理和收养登记依法进行。x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137对,离婚登记5438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64人次,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盟、旗县市、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规范了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管理救助的各项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做出了贡献。

通过积极协调努力,各旗县市安置了20xx年以前遗留的退役士兵194人。盟直对剩余的31人也提出了安置方案,待行署审批。全年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保障和扶持资金679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4万元,增幅19.2%,向上争取资金总额在全区排名第五,排名提升两位。我盟盟级和6个旗县市克服困难,在人员、编制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想尽办法,通过内部调剂人员和编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均成立了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了核对工作,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0536人,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此项工作在自治区名列前茅,得到了民政厅的认可。老龄工作有新突破,积极与民政厅协调,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现高龄普惠制津贴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20xx年将全面开展补贴发放工作。x年盟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增补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报酬”和津补贴资金326万元;为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120元,合计2334万元。投入500万元,其中争取民政厅专项资金400万元,为x149名残疾人员安装了假肢。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全年投入20万元用于民政工作宣传。通过网站、户外大屏幕、宣传册等向社会公开工作程序、民生指标等民政工作,让全社会了解民政、监督民政,让民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再创新高,x年全年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58亿元,较去年增长43.7%,增幅名列全区第二。投入20万元,首次开展各级养老机构养护人员专业培训活动,培训120人,并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书。

此外,民政政策创制步伐加快,社工人才培养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民政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民政财务统计、政策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进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民政厅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密切关注、全力配合的结果,更是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耕耘的结果,特别是盟行署以从来没有过的气魄和胆识,打破常规思维和种种束缚,解决了民政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机构、人员、经费等瓶颈问题。在此,我代表民政局党组向各位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着基层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低保对象核对信息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纠错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有待于进一步沟通和完善。三是民政创新管理的一些方式和办法还不够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工作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盟委提出的“一个全面贯彻、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做出贡献、实现两个目标”的总体思路,以苗书记提出的“开明开放、多干少说、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为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和杜盟长在盟委扩大会议上讲的“定下来的事要雷厉风行、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坚决用行动、用成效说话,要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敢啃硬骨头,遇到矛盾问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和创业精神,全面推动民政工作“上水平求突破”。

(一)进一步加强救助工作,完善和改进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旗县市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组织开展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逐步建立由政府、救助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估机制,改变平均主义老好人的思想观念,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进低保提标工作,对城乡困难群众中的未成年人、支出型困难户、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分类救助。20xx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和12元。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家庭收入不稳定、在低保保障标准边缘的困难群体,今年要逐户进行摸底调查。6月底前,完成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状况等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可将低保边缘群体视同低保对象统一纳入到信息管理平台中,实施动态管理、分类救助,逐步扩大对边缘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覆盖面,努力消除政策空白点,实现社会救助结构性全覆盖。

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等各项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加大对低保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将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落到实处。在每个自然屯、社区均设立“公示栏”,公布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等各项政策和监督电话,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社会不公问题。对在保人员分类救助的同时,细划人群结构和贫困原因结构,对支出型贫困家庭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救助。完善临时救助的措施办法,着力解决救助制度“碎片化”现象。

(二)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相关指导意见和措施。已建成的公办养老设施床位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此项工作作为发放各类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年评估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探索出我盟农村牧区老龄人口集中养老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建设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借鉴好乌兰察布市建设互助幸福院经验的同时,紧密结合我盟实际,推进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2349”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抓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量提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落实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供餐、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项目,拓展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和内容,力争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搞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xx年,按照民政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除阿尔山和乌兰浩特市以外,各旗县各选择1个单位进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民办公补,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逐步实现公办养老机构转变机制,实行公办民营。

加强各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养老机构的安全正常运行。

(三)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灾情会商、灾害评估等机制,进一步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个旗县市至少要建设两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要加强灾情核查和评估,切实做好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根据财政厅、民政厅要求,上半年我盟将出台《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文件,年内出台与自治区相匹配的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各旗县市要按照救灾资金分担比例安排预算资金。同时加大对救灾资金、物资和地方匹配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旗县市如果没有足额匹配资金,将影响下一年度救灾资金分配比例。积极做好向上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争取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符合我盟实际的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手段,增强救灾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今年上半年,各旗县市务必成立减灾委员会,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慈善总会,争取成为国家慈善总会的成员。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和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提标和发放工作,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协调和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完善好双拥模范城(旗县)建设成果。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委托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向的退役士兵进行培训,培训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率。加强教育培训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保证零上访。推进军休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服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化运行。

(五)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大力推进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学习研究毗邻盟市创新模式,结合我盟实际开展各种类型的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实践。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大社区办公和居民活动场所建设力度,x6个旗县市,已有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完成了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还有其他4个旗县市共42所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需要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任务还很艰巨。要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积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行业、企业等社会主体进入社区开展养老、助残、便民等服务。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农村牧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加社区试点范围,探索工作经验,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社区治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加强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质量和数量,建立特殊群体电子档案,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效率。争取盟旗两级财政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严格执行《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建立正常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牧区社区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恢复56个乡镇苏木民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保障经费,确保高效运转,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对这四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做好直接登记工作,不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逐步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兼职、任职。按要求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实现基金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按照《盟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形成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逐步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组织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对生态节地葬的奖补力度,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殡仪馆、公益性和生态节地型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加强丧事活动管理,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婚姻、收养、流浪救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整体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和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好为老服务体系。扎实做好规划财务统计工作。总之,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民政社会事务工作。

(八)落实“人才强盟”工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我盟“人才强盟工程”要求,积极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努力造就一批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做到每个城镇社区要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抓好“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落实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任务。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20xx年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力争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有所突破。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办法,实行社会工作人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考核评估体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优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积极开发社工岗位,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社工组织和专业社工“三社”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社会工作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发挥社会力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抓好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民政系统开展向盟救助管理站王占友同志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王占友同志,作为一名普通职工,十几年如一日视救助对象为亲人,不怕苦、不怕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和职业道德。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等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以及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民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查办案件能力。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任务十分艰巨,民政工作既面临机遇也面临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四

这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22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推动新时期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其他8个设区市民政局、3个城区民政局作了书面发言。会议还印发了2021年各地民政工作亮点。大家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21年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波谲云诡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政府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怀赤诚之心、尽守土之责、谋务实之举、用执着之力,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创新争优、提质增效。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深化拓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启新篇章,殡葬改革迈出新步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现新突破,养老服务再上新水平,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得到新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取得新实效,行政区划管理实现新发展,其他多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2021年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再次获评优秀等次,连续4次被民政部通报表扬,得到了xxx书记和xxx主席的批示肯定。

过去一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有力,巩固了脱贫攻坚的胜利成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社会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并适当调整优化,建成覆盖xxx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政策,全省xxx万脱贫人口和xxx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分别有xxx万和30.1万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守住了不发生大规模返贫的底线。全年共筹集并发放民政专项资金xxx亿多元,其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xxx亿元,将xxx万人纳入低保、xx万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实施临时救助xxx万人次,为xxx万人发放边民生活补助,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建立健全城镇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兜紧了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等6条保障线,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得到了xxx主席的批示肯定。各地注重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的准度和温度。xx市积极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获评“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来宾市创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社会救助监督试点,推动救助更精准。崇左市严格把好低收入人口核对管理“三道关口”,实现进出更有序。

(二)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扎实有效,夯实了全面小康的底盘。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覆盖范围延伸至年满18周岁仍在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快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年内每人每月均提高150元,分别达到1350元和950元。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牵头协调职责,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群众满意率达到91.49%。我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全年发放“两项补贴”xxx亿元,分别惠及xxx万困难残疾人和xxx万重度残疾人。圆满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年内实施救助xxx万人次。各地注重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更好满足特殊群体现实需求。玉林市创新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不断筑牢儿童关爱照护阵地。

(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厚植了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根基。省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党的领导机制,提升了基层政权治理能力,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会同组织部门如期完成xxxx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四个100%”目标,xxxx%的村(社区)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班子结构更加优化、整体功能明显增强。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环江、凤山分别在大规模易地搬迁安置区增设1个街道。我省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做法获民政部简报转发推广,承担的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实验区建设圆满结项。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建立起政会分开、管办分离、自主办会、综合监管的新体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和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治理,处置非法社会组织6批xx家,对xxxx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净化了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着手《xx慈善条例》立法调研,加强和规范市县以往登记基金会监管。扎实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年内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xxx个,总数达到xxx个,覆盖率达到xxxx%。我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获李纪恒部长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出台全省“时间银行”志愿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的社区达到xxx个。年内新增注册志愿者xxx万人,总数达到xxxx万人。健全行政区划管理制度,提请省政府印发《xx设立镇标准》和《xx设立街道标准》,出台县乡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办法。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变更及组织实施,横县撤县设市获国家批复同意。“桂滇线”省界第四轮联检顺利推进。完成《xx地名词典》系列丛书出版发行工作,收录地名xxx万余条。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年内共发行福利彩票xxxx亿元,募集公益金xxxx亿元。各地注重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市建立健全乡贤议事、积分制奖励、“组团会队”协商等载体,创新探索城乡社区善治之路。xx市全面强化政策、投入、激励等要素保障,加快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工作网络。xx市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筑基”“壮骨”“增效”三大行动,有效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防城港市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旗领航·乡村振兴”活动,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人财物支持。贵港市注重搭平台、设载体、建机制,培育用好慈善力量,积极打造“公益荷城”慈善品牌。

(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提升,顺应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政府出台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制度措施,扎实推进《xx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制定《xx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筹措xx亿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全省新增18个xx老年人宜居社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xxx%,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印发《xx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积极构建“一核五区、多点协同”布局。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动65个养老产业重大项目完成投资xxx亿元。新增“中国长寿之乡”4个,总数达到xx个,高居全国第一。我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省政府成立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全省新建殡仪馆xx个、投入使用x个、完成立项批复xx个,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x个、完成立项批复xx个。连续9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殡葬风俗改革。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了xxx部长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婚俗改革和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各地加快补齐基本社会服务短板,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梧州市统筹做好盘活、改造、新建文章,探索多种模式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供给。xx市注重发挥生态资源和长寿品牌优势,积极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xx市将殡葬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xx个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项目全部完成立项批复、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xx市推进婚姻宣传走进边关深入边民,涉外婚姻登记率明显提高。xx市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传承、宣传推介一体发力,进一步厚植地名文化底蕴。

(五)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把稳了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xx“4·27”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厅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民政系统开展宣讲。完成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xx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基层党组织品牌建设,完善厅领导班子成员推进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建设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提质聚力、达标创优。持续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积极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民政厅机关年内荣获厅级以上评比表彰先进集体xx个、先进个人xx名。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党史学习教育年。我们以庆祝党的百年华诞为主线,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方式学深学透指定书目,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红色歌曲大家唱”等“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用心用情推进独具民政特色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省民政系统组织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xx万人次,组织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xxx万人次,动员社会组织为企业减轻负担xxxx多万元、惠及企业xxx万家,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xxxx多户,资助考入高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xx人,更新乡村标准地名信息xx万条,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相关做法得到了x部长、xxx主席批示肯定,并被民政部简报和省党史学习教育简报转发推广。

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立法、执法、普法一体发力;

统筹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政务信息宣传、政策理论研究、信访、“提质效促落实”专项行动、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民族团结进步结对共建、老干部关爱服务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厅连续4年获评“人民满意窗口”,连续5年获评“优秀政务服务窗口”,民政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政务服务改革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

我们坚持底线思维,统筹民政发展和安全,因应形势变化调整完善防控措施,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实现新冠肺炎疫情“零感染”、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政府正确领导和民政部关心指导的结果,是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结果,是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厅党组,对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扎实做好2022年各项民政重点工作。

xxx主席也多次对我省民政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xx发展美好蓝图,也给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省荣获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四连优”,全省民政干部职工心齐劲足,全省民政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台阶上。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开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2022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锚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深化改革与破解难题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继续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兜紧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优化基本社会服务,进一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即将印发。在这里,我重点强调几项工作:

(一)着力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更大力度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社会救助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有力体现,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要聚焦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传递为民爱民温情。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继续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并逐步完善优化,及时对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针对性救助帮扶。完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和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政策,加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继续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进行动态监测,对触发预警机制的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或转介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部门给予专项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城镇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实时共享、救助资源有效统筹、救助项目有机衔接,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的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联动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探视、照料服务,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坚持项目为王,按照规划科学布局项目,跟进抓好项目落实;

坚持环境为本,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坚持创新为要,搭建与东盟国家、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地的交流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的高端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快向xx集聚。

(三)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高质量护航少年儿童美好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是中央赋予民政部门的一项全新而重大的工作,事关千千万万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工作能力,不断织密筑牢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网。日前,xxx书记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批示,李彬副主席专门听取省未保办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推动省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推动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建设,着力搭建五级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年”活动,培育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精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和留守儿童关爱政策,不断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动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四)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省层面明确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作为抓落实的牵头部门。要以落实省委、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总抓手,做好“整合法”,打好“组合拳”,协同高效推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动调整优化省层面推进基层治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配合省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施工图。整合社区养老、托幼、助残等资源建设一批规范化社区服务综合体,强化社区便民、利民、安民功能。做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编制实施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减负事项、负面事项4张清单,会同组织等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任干部大培训,促进基层减负增效赋能。用好试点示范载体,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等各类基层治理示范创建,以典型引路带动面上突破,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动力活力。

(五)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组织是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现代化建设中不能缺位。要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管理和支持引导相结合,更加注重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全面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环节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覆盖,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常态化管理,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政策创制,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政策。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发力,严把审批入口关、活动管理关、执法出口关,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巩固专项打击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十百千工程”,培育打造优秀品牌,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六)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效提升基层为民服务能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汇聚资源、集聚智慧、凝聚力量方面有独特优势。要坚持整市推进、整县铺开、覆盖镇街、辐射村居,加快完善社工站布局,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有力有序布局站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全覆盖,为全省打造示范样板、创造鲜活经验。创新“五社三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以社工站为龙头,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标准化建设,逐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优化升级,延伸带动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慈善服务站加速发展,更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有效链接资源、高效整合要素,实现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实施一线社工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培训督导、考核激励等措施,推动社工机构本土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着力锻造一支扎得下、留得住、用得好的民政人才工作队伍。同时,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快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推动《xx慈善条例》立法工作,扩大慈善规模,强化政策激励、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探索发展基层慈善、微慈善,营造人人皆可慈善、人人均能受益的良好局面。

(七)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更加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大事要事,要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更好实现“逝有所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把殡葬改革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深入推进全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加大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空白市、县项目建设力度,指导做好前期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快审核审批,强化土地供应,落实资金保障,做到早开工、早建成、早使用、早受益。巩固拓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常态化治理行业暴利和乱象,破除殡葬领域利益驱动机制。各地对专项整治行动指出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务必认真整改,消除存量,避免增量,不断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要推动所有设区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深化红白事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婚丧风俗改革。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好“福康工程”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八)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更加有序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全局上综合考量行政区划调整,稳妥审慎推进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县、乡两级行政区划变更,提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质量,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全过程和效果评估监督,增强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不得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不得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同时,要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4条设区市19个毗邻县界联检。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九)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更好履行民政职责使命。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民法典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设计,对应完善民政领域相关法规政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提升民政管理能力。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xx“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涉及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xx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实施和评估,引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民政项目、财务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每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加强民政统计数据审核、比对、共享,提升统计质量。加强民政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政策理论研究,推进成果转化运用,助力破解民政发展难题。深化民政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强民政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讲好xx民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动人故事。严密防范民政领域各类风险,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用心用情抓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尽心尽力解决老干部关心的现实问题。大力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标准化、规范化和渠道精细化管理,全力稳站点、稳就业、稳销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推动福利彩票健康安全转型发展。

同时,要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任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涉及的民族团结等工作,借势借力推动民政工作发展。

三、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实抓牢管党治党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政治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引领民政干部团结一心、阔步前进。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严管严治震慑,探索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新模式新载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己。加强和改进对民政系统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等形式,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和整治社会救助、殡葬、养老服务、村民自治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省民政系统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纪法意识,引领带动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匡正风气,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职务职级、各年龄段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大对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障力度,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引导干部在实践中练就铁肩膀、在实干中成就真本事,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劲头、有盼头。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弘扬求真务实、躬身力行的优良作风,引导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主动向群众问需、问计、问效,深化拓展基层减负,持续改进文风会风,用心用情为民造福。全省民政系统要坚持以实干求实绩,大兴改革创新之风、攻坚克难之风,全力推动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奋进正当其时。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xx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五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布置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和“平安铜梁、健康铜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增强工作责任感。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改革的深化,都对低保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低保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低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在城镇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在农村涉及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了,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党和政府的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做好低保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可以说,低保工作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息息相关,把低保工作做好了,把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做好这项工作,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重大实践,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低保“应保尽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做到完善制度,程序明确,操作规范,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的根本宗旨和要求,必须贯穿到城乡低保从制定完善政策到实际操作的各个工作环节之中。坚持公开透明是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要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掌握政策、规范操作,使群众知晓政策,心中有底。要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广最低生活保障“阳光操作”的成功经验,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发生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低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审判。坚持由户主提出申请,坚持听证制度,坚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这里我要通报一下少云镇的事情,今年7月份,接群众举报少云镇长滩社区(原中和乡场镇)有8户不应享受低保政策。根据唐县长批示,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这8户中,有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只有1户符合享受低保政策。这7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有的其子女是机关干部,有的是经营中巴车、有的有门面出租、有的在外打工等,都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工作马虎,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核实不清楚;随意简化程序,不按低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对此,县监察局、民政局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户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享受对象进行了取消,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处理。希望大家以此为诫,类似事情不要再次发生。

三、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工作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市委、市政府提出20xx年全市农村低保要达到农业人口的5%的目标,这个目标是就全市而言,并非每个区县都要达到5%,我县地处渝西,经济发展较快,农村真正十分贫困的群众已经纳入了低保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目前也还存在因生病返贫等困难群众尚未纳入低保。全县的保障比例还较低。农村低保全市平均为3.41%,而我县目前为2.32%,还有一定的空间,保障面较窄。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纳入目标考核。渝西地区16个区县为第二考核区域,考核的内容:一是补差水平,城乡低保对象全年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45%,每差1%扣1分;二是保障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凡未达到考核片区考核的平均保障人数比例90%的,每差1%扣1分;三是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不走样。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违反政策规定扩大或限制保障范围的不得分。鉴于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要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工作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我县的农村低保不能落后于同一考核区域。县民政、财政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后3个月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的目标。城市低保我县目前的比例为4.54%,基本上达到同一考核区域的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稳中求准”,坚持动态管理,把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清退出低保行列,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最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xx年起,每年10月作为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注重创新、讲求实效,把此项工作抓好。

对于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作为构建平安重庆、和谐重庆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少数地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差,导致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很低,对社会救助政策的享受条件、资格及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否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缺乏广泛的社会监督。为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开展街头咨询活动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低保政策走进村、社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要让老百姓知晓、了解低保政策,并自觉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城乡低保工作肩负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光荣使命。我们一定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认真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使广大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以友谊的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六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民政工作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最原始、最古老的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提出做好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指导支持下,全省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任务。省“十件民生实事”民政事项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水平均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县(市、区)全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97%的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牵头办理了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顺利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有序推进,全省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6835个,比上年度增加13.6%,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格局。扎实开展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应对“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全年全省4711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组织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活动,按时限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我省上报的广州、茂名、云浮、阳江4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二是打造了一批亮点。民政部开展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我省再获优秀省份殊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方式和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共计1585个,具有广东特色的核对机制基本建成,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社工人才及服务机构日益壮大,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累计达到3.2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780余家,均占全国五分之一,慈善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响应民政部号召组织社工参与云南鲁甸灾害救援成效显著。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了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备案项目,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试行运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率先完成。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全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6.8亿元,成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史上首个单省销量突破200亿元的省份。《广东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意见》被民政部以“参阅文件”形式印发,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调整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政策,出台军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医养结合初见成效。高龄老人津贴普遍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开局良好,全省已有160多万老年人获得“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阳光殡葬”建设成效显著,“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以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广。省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赴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市民政工作也是亮点纷呈。三是增强了发展后劲。修订了《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出台了《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民政查灾核灾工作规程》、《广东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细则》等法规文件,为规范民政事务、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指引。完成了省厅编制权力清单工作,促进了转变政府职能。由省厅牵头的9项改革试点和11项改革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社会救助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4805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手不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民政系统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同时,我省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研究谋划民政长远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还做得不够;二是养老服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社区公共服务站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四是基层民政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民政工作特别是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部门要把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打造法治民政。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做好我省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是确保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事项。各地要按照省公布的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保障、医疗救助标准以及惠民殡葬政策要求抓好落实。今年省里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财政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适当补助,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将此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这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地方临时救助配套政策,将临时救助制度覆盖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在各级社会救助窗口增加临时救助服务内容;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强救助能力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受理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规范社会救助窗口受理转办流程。建立健全核对机制,推进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建立敬老院运营补贴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三是简化低保、五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程序,强化宣传力度,编印办事流程、申请指南宣传画册,贴农村公开栏,送农户家里,放办事窗口,让政策、流程公开透明,通俗易懂,家喻户晓。四是逐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在做好孤儿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深圳市、佛山市三水区两个试点地区,要加快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度。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年内各地级以上市要力争有1个以上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省厅层面,将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争取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收住民政对象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和医养融合等方面的政策。市、县层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6月底前制定出台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意见。各地要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的经验,尽快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二是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转变工作思路,从过去以机构建设为重点向机构建设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并重转变,力争取得跨越式发展。省厅今年将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重点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倾斜。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力争每个街道都有一个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的福利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要设立老人午休床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力争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4万张。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办法,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免费培训。各地要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职称和就业培训体系。在养老服务行业中逐步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做好老龄工作。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落实,年底前全省要实现普惠型全覆盖。“银龄安康行动”要上新台阶,投保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覆盖人群300万人以上。组织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五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抓紧出台我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扶贫济困功能。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救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擦亮做实深圳慈展会、广州慈善项目推介会及各地慈善品牌。积极宣传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实施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推动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继续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在稳增长、谋发展、建机制、强管理、树形象上下功夫,确保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排头兵位置不动摇。

(三)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抓重点环节。积极应对新生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第二季度开展全省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今后因灾全倒户重建完成情况,都实行异地交叉检查。二是抓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广东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明确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比例的政策。三是抓基础建设。加快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推进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抓队伍建设。举办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育发展救灾专业队伍,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强化灾害救助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分级登记标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下沉基层、服务社区。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规定》,拓展社会组织名称资源。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制,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推动省、市、县(市、区)登记管理信息的三级联网、部门联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抽查审计,做好已成立社会组织按直接登记方式管理的过渡衔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配合加强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四是规范组织行为。出台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法人治理机制。修订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章程等示范文本,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制定社会组织预防腐败工作暂行办法。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提高保障能力。五是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推进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民生活动。扩大社会组织正能量宣传。

(五)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加强专题调研,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省人大“村改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纯社区、纯农村调研成果,指导全省工作。推动出台加强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村民议事协商规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民政部做好我省5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积极申报第三批实验区。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探索推行“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机制,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自治渠道。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区事务。三是贯彻实施《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按照新的模板样式,第二季度前完成村(居)务公开栏改造升级。继续开展好第五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完成年度10%创建任务,确保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居)达标。抓好乳源、博罗等9个省定点联系县(市、区)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年底达到省级示范化水平。全面加强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实施“展璞计划”。推进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力争实现全省全覆盖。四是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全省城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覆盖面分别提高到80%和35%。实施城乡社区“基石计划”,每个地级以上市都要建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示范工程。结合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全省20%的城区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六)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一是完善优待抚恤体系。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积极推动抚恤优待标准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完善烈士评定程序,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尽快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意见,加快建立全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二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上半年组织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召开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国家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精心组织双拥模范城(县)评比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订《广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进行阳光安置。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积极打造我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品牌。协调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完成军休干部、军休职工及国家计划移交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供保障。

(七)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社工专业化、志愿服务(义工)全民化”的目标,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社会工作发展制度。抓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执业管理办法》论证工作,推动司法、工会、残联等部门适时出台专项政策。二是加快推动民政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在制度设计、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将专业社会工作与其他民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重点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婚姻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发挥专业社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三是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制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志愿服务示范创建与国际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推动殡葬管理责任制落实,推进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和绿色殡葬建设。继续组织开展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着力推动实施“长青计划”,重点推进火化设备节能减排,加快完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鼓励和支持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国家等级,不断推动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相关试点工作。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能力。全面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推动各级登记机关场所升级改造。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促进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九)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各地在建立相关机构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控制、经费管理、保密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普查13个步骤的工作,即:制定方案、培训人员、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准化处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制作成果、验收、成果审定、上报归档、编纂出版地名出版物以及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确保今年实现年度普查县级政区总数40%的任务目标。同时要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国家、省级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配合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肇庆、深圳等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

最后,再强调一下抓好民政信访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源头预防,推动责任落实,狠抓制度建设,呈现出信访总量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局面。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特别是复退军人集体访、重复访现象仍处于高发频发态势,涉法涉诉事件增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及时收集和报送数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完善网上信访建设,坚持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上下协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良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向各级党委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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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七

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发展民政事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毛泽东主席指出“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不要怕麻烦。”邓小平同志对基层政权建设、关心群众生活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等方面都做出过精辟论述。江泽民强调“民政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都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

自年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全省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程度不同地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村民自治首创的“海选”模式在全国推广城市社区建设逐步深入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健康发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率先在全国完成民间组织管理明显加强社会福利社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八年来全省民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台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省政府对民政工作是满意的。

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一是随着改革和调整的推进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劣势企业被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失业将不可避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将面临更多的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总之加强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用江泽民关于民政工作“三个服务”的要求深化对民政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民政工作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紧紧围绕大局落实好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

今后五到十年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开放的重要时期。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经过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初步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省份实现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全省民政工作必须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当前全省民政工作要着力落实好以下几方面任务。

险并轨可能会有相当多的失业人员在年失业保险期内仍难以重新就业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将会进一步扩大。从目前情况看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在全省各地建立起来但这项工作的发展不平衡还要做很大努力才能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才能使低保这道最后的安全线真正起到兜底的作用。

要把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尽快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抓紧研究最低生活费补贴的计算和发放办法不能把脱离实际的所谓“虚拟收入”计算在内根据居民的真实生活状况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纳入低保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把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加强对煤炭、军工等破产企业职工和群众的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对企业改组改制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众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需要纳入低保的人员要作为工作的重点及时有效地解决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在低保标准的制定上要从实际出发既要确保最低生活标准又要注意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社会救助政策多方面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管好用好低保资金。搞好低保工作的关键是切实增加低保资金。朱指出“低保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地方政府必须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因此各地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特别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低保投入确保低保资金及时到位。从各地的财力看除少数县市特别困难外多数市、县两级财政都有能力保证低保资金的投入。关键是对于低保工作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到位。各级政府对低保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能虚列预算列而不支更不允许挤占对贪污挪用的要严肃查处。各市州都要核实一下低保资金落实情况省财政、民政等部门也要深入各地检查低保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

要努力实现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和信息化。省里近期将出台低保实施办法各地要抓紧制订本地的实施细则做到依法办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整个工作要做到民主、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做好有关的核查、监督和按时发放等工作。尽快建立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规范透明的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我省旱涝灾害交替发生基本上是两到三年一个周期。今年发生洪水的可能性很大防汛防洪形势严峻。各级干部一定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工作决不可掉以轻心宁可有备而无汛不可有汛而无备。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抗洪措施落实得更扎实一些确保实现安全度汛。当前局部地区出现了一些雹灾。针对灾害要建立健全灾民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提高救灾能力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加快建立和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承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原则上小灾害由市、县政府负责大灾由省级政府负责。抓紧完善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救灾款物发放制度保证发放公开、透明保证救灾款物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做好灾前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灾情预报、监测和信息传输体系建设。坚持“造血”与“输血”相结合提高灾民的自我救助能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活动开展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捐助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尤其是业务主管单位要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把培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的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公益和服务性的民间组织上来。要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发展第三产业、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从各地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广大农民协作经营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协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四做好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依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省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江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这个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抓好了才能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才能真正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才能形成坚如磐石的执政基础。

社区建设是城市工作的新生事物新事一定要办好。

各位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市第x次党代会精神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进一步推动我区民政工作发展的一次动员会议。 刚才,民政局局长xxx总结了2011年民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2年民政工作任务,讲得很全面、很具体,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后我区的民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区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民政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对象不断增多,使多项民政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在全区“xxxx”发展战略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构建和谐xx区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民政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民政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调节社会利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民政各项工作

“一个强化”、“一个狠抓”。

工作改革,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支持部队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另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范评残、追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优抚政策体系。按照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规定,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一个狠抓”:即狠抓民政项目建设和经费投入。“两室”用房建设全面达标是年初制定的任务,是“xxxx”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市政府将建设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列入为民办x件x项好事之一,下达我区的任务是建设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x处,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x处。根据各街道、镇上报的建设计划,我区确定xxxx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承担x处新建、改建、扩建800平米街道(镇)级社区服务中心任务,xxx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承担xx处新建、改建、扩建300平米以上的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任务,各街镇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责任落实到位。对于已经进入施工尾期的“两室”用房,要抓紧水、电等基础工程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在功能定位、内部装修上要因地制宜,设计合理,体现特色,为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办公和活动场所;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两室”用房,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要明细监督机制,促进居委会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进,努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益性、福利性,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关系到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对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特殊的、重要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措施,理顺机构职能,配齐、配强民政、社救、老龄等专职干部,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民政事业的开展。

二要创新民政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为主题,以亲民、为民、重民、保民为职责,开创各项民政工作新局面;民政部门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以争先创优的干劲,抢占先机的意识激活民政事业的发展,通过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产业化加快民政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智能化、网络化提升民政工作手段;通过专业化、知识化提升民政干部的素质。

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救助资金。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各种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不能在资金管理上出任何差错。

同志们,做好民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大家一定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奋进。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的通力支持下,在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推动我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力构建自治区科学发展先行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八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

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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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九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回顾“十五”期间全区的民政工作,分析“”期间我区民政工作的形势,部署20xx年全区的民政工作。接下来,区民政局的领导还要对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工作、行政区划的调整工作、地名工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等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大的进步,跃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概括起来,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行之有效的办法,并取得了重大的成绩。

(二)各级民政部门在工作中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涉及的对象也很多,而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却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民政部门围绕中心,合理确定目标,精心组织人员,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分别突破。不管是省级“双拥”模范区、省级敬老模范区的创建和迎检,还是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的审批和普查,以及其他民政工作的推进,都一如既往地体现了“盯准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优良工作作风,值得表扬。

(三)全区民政工作者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民政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多,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具体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老龄工作、社区建设工作、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医疗救助等全新的内容,而且因为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使工作推进的难度比以前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全区民政工作者团结一致,克服困难,任劳任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并展现出了“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经费不足,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进入“十五”以来,民政工作的具体内容不断大幅度增加,但人员编制基本上没有增加,工作经费也很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民政工作者往往只能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有的镇甚至因为人员太少而常常处于日常工作都难以应付的局面。由于财政收入赶不上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导致少数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兑现存在一定程度的拖欠;由于少数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出现了没有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由于人员、经费的不足,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因此减少,民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宣传工作还有差距,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宣传已经干了的典型工作的同时,对需要干的重点工作和存在的难点问题也要从正面作好宣传,这有利于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十五”期间,民政部门干了不少的事情,取得了很多成绩,也涌现了不少先进事迹,同时也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但都因为宣传太少,各级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知道得太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力度也就显得很有限,从而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是思维创新不够,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思维创新是工作取得新成绩、上新台阶的基础和源泉。“十五”期间,由于我们处于人少事多经费紧的境地,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思维创新不够,因而工作上的闪光点还不够多,前进的步子还迈得不大。

上述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分析“”期间民政工作的形势,着力推进进全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关于“”规划。

党中央和国务院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规划,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设标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政府职能。

安置等,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服务社会的职能的重要方面。

“”规划,已经为今后的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民政工作者提供了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为我们理直气壮地干好各项民政工作增强了底气。作为民政工作者,承担着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因此,大家一定要鼓足干劲,不负重托,科学、有力、创新地工作,确保“”期间的规划圆满实现,将我区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重点突出,找准抓手,扎实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

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关心群众疾苦,加大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改善人民生活”,是今年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家一定要围绕这个重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社会救助机制的完善,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

续完善城镇特别困难低保家庭的特殊救助措施,让这些家庭中的重病对象、重残对象、在校学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寻找就业门路,在他们参加公益劳动的收入计算上可适当放宽。

农村低保方面,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低保的原则是要求将家庭年人均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而不是将一个家庭中的某个重残对象或某个重病对象纳入。偏远山区不知道政策的特困农民,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虽然党和政府有了农村低保这个惠民政策,但他们不知道,没有提出申请,容易被漏掉。我们一定要向村干部交待清楚农村低保政策,把那些特别困难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使他们能够借助农村低保这根拐杖,逐步脱贫致富。今年区政府将扩大农村低保范围、新增享受农村低保3800人以上作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大家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农村医疗救助方面,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城镇医疗救助;要继续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白节镇和渠坝镇要加快敬老院建设,力争在6月份前完成这项工作;要认真贯彻新的《“五保”供养条例》,切实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坚决不准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拒之门外;各镇政府要预算适量的资金,加强对临时特殊困难对象的临时救济。

(二)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能。

城区福利院建设的方案,确保城镇孤老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要掌握准确,而且程序一定要正确,坚决杜绝好心办坏事和违法违规办事。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基层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认真搞好优抚基础工作和双拥基础工作,按区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退伍军人的安置任务,并为优抚对象服好务,为市上双拥模范单位的创建打好基础。

必须重申的是,在一切工作中都务必做到勤政务实、清政廉洁,保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四)切实抓好残疾人工作。

事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解决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金进入扶残助残工作领域,形成多元化投入的社会化残疾人工作体系。

(五)认真抓好老龄工作。

年人的工作。

同志们,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更显示出其特殊的重要性。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突出重点,努力工作,为把我区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22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推动新时期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刚才,我们通报了2021年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情况,传达了省委书记xxx和省长xxx对民政工作的批示精神。会议前,省分管民政工作的xxx副省长率部分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xx市的2个社区,观摩调研了社区治理、“时间银行”志愿服务、低保救助、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就做好民政工作作了指示,。6个设区市民政局从不同方面,就民政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其他8个设区市民政局、3个城区民政局作了书面发言。会议还印发了2021年各地民政工作亮点。大家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波谲云诡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政府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怀赤诚之心、尽守土之责、谋务实之举、用执着之力,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创新争优、提质增效。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深化拓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启新篇章,殡葬改革迈出新步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现新突破,养老服务再上新水平,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得到新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取得新实效,行政区划管理实现新发展,其他多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2021年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再次获评优秀等次,连续4次被民政部通报表扬,得到了xxx书记和xxx主席的批示肯定。

过去一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精准有力,巩固了脱贫攻坚的胜利成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社会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并适当调整优化,建成覆盖xxx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数据比对和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政策,全省xxx万脱贫人口和xxx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分别有xxx万和30.1万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守住了不发生大规模返贫的底线。全年共筹集并发放民政专项资金xxx亿多元,其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xxx亿元,将xxx万人纳入低保、xx万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实施临时救助xxx万人次,为xxx万人发放边民生活补助,兜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建立健全城镇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兜紧了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等6条保障线,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得到了xxx主席的批示肯定。各地注重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的准度和温度。xx市积极探索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获评“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来宾市创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社会救助监督试点,推动救助更精准。崇左市严格把好低收入人口核对管理“三道关口”,实现进出更有序。

(二)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扎实有效,夯实了全面小康的底盘。提升儿童福利保障能力,覆盖范围延伸至年满18周岁仍在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快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年内每人每月均提高150元,分别达到1350元和950元。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牵头协调职责,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群众满意率达到91.49%。我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残疾人“两项补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全年发放“两项补贴”xxx亿元,分别惠及xxx万困难残疾人和xxx万重度残疾人。圆满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年内实施救助xxx万人次。各地注重加强保障能力建设,更好满足特殊群体现实需求。玉林市创新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不断筑牢儿童关爱照护阵地。

(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厚植了人民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根基。省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党的领导机制,提升了基层政权治理能力,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会同组织部门如期完成xxxx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四个100%”目标,xxxx%的村(社区)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班子结构更加优化、整体功能明显增强。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环江、凤山分别在大规模易地搬迁安置区增设1个街道。我省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做法获民政部简报转发推广,承担的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实验区建设圆满结项。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建立起政会分开、管办分离、自主办会、综合监管的新体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和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治理,处置非法社会组织6批xx家,对xxxx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净化了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我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着手《xx慈善条例》立法调研,加强和规范市县以往登记基金会监管。扎实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年内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xxx个,总数达到xxx个,覆盖率达到xxxx%。我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获李纪恒部长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出台全省“时间银行”志愿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的社区达到xxx个。年内新增注册志愿者xxx万人,总数达到xxxx万人。健全行政区划管理制度,提请省政府印发《xx设立镇标准》和《xx设立街道标准》,出台县乡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办法。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变更及组织实施,横县撤县设市获国家批复同意。“桂滇线”省界第四轮联检顺利推进。完成《xx地名词典》系列丛书出版发行工作,收录地名xxx万余条。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年内共发行福利彩票xxxx亿元,募集公益金xxxx亿元。各地注重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市建立健全乡贤议事、积分制奖励、“组团会队”协商等载体,创新探索城乡社区善治之路。xx市全面强化政策、投入、激励等要素保障,加快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工作网络。xx市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筑基”“壮骨”“增效”三大行动,有效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防城港市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旗领航乡村振兴”活动,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人财物支持。贵港市注重搭平台、设载体、建机制,培育用好慈善力量,积极打造“公益荷城”慈善品牌。

(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提升,顺应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政府出台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制度措施,扎实推进《xx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制定《xx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筹措xx亿多元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全省新增18个xx老年人宜居社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xxx%,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印发《xx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积极构建“一核五区、多点协同”布局。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动65个养老产业重大项目完成投资xxx亿元。新增“中国长寿之乡”4个,总数达到xx个,高居全国第一。我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省政府成立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全省新建殡仪馆xx个、投入使用x个、完成立项批复xx个,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x个、完成立项批复xx个。连续9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殡葬风俗改革。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了xxx部长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婚俗改革和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各地加快补齐基本社会服务短板,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梧州市统筹做好盘活、改造、新建文章,探索多种模式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供给。xx市注重发挥生态资源和长寿品牌优势,积极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发展。xx市将殡葬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xx个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项目全部完成立项批复、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xx市推进婚姻宣传走进边关深入边民,涉外婚姻登记率明显提高。xx市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传承、宣传推介一体发力,进一步厚植地名文化底蕴。

(五)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把稳了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xx“427”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厅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民政系统开展宣讲。完成***第二巡视组巡视xx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基层党组织品牌建设,完善厅领导班子成员推进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建设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提质聚力、达标创优。持续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积极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民政厅机关年内荣获厅级以上评比表彰先进集体xx个、先进个人xx名。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党史学习教育年。我们以庆祝党的百年华诞为主线,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方式学深学透指定书目,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红色歌曲大家唱”等“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用心用情推进独具民政特色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省民政系统组织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xx万人次,组织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xxx万人次,动员社会组织为企业减轻负担xxxx多万元、惠及企业xxx万家,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xxxx多户,资助考入高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xx人,更新乡村标准地名信息xx万条,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相关做法得到了x部长、xxx主席批示肯定,并被民政部简报和省党史学习教育简报转发推广。

我们聚焦聚力加强民政各方面建设,编制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立法、执法、普法一体发力;统筹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政务信息宣传、政策理论研究、信访、“提质效促落实”专项行动、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民族团结进步结对共建、老干部关爱服务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厅连续4年获评“人民满意窗口”,连续5年获评“优秀政务服务窗口”,民政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政务服务改革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

我们坚持底线思维,统筹民政发展和安全,因应形势变化调整完善防控措施,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实现新冠肺炎疫情“零感染”、重特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政府正确领导和民政部关心指导的结果,是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结果,是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厅党组,对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扎实做好2022年各项民政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的第一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站上了新起点、迎来了新机遇、担负了新使命。党***、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去年以来多次调研民生民政工作,在多种场合、通过多种形式对民政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前夕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政府也十分关心民政工作,xxx书记到xx工作时间不长,但已4次对民政工作作出批示;xxx主席也多次对我省民政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xx发展美好蓝图,也给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省荣获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四连优”,全省民政干部职工心齐劲足,全省民政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台阶上。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开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2022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锚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深化改革与破解难题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继续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兜紧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优化基本社会服务,进一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即将印发。在这里,我重点强调几项工作:

(一)着力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更大力度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社会救助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有力体现,是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要聚焦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传递为民爱民温情。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继续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并逐步完善优化,及时对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针对性救助帮扶。完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和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政策,加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继续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进行动态监测,对触发预警机制的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或转介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部门给予专项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城镇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实时共享、救助资源有效统筹、救助项目有机衔接,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的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联动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探视、照料服务,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二)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更富成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养老服务事关千千万万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生活。要以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出台《xx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养老服务发展突出问题研究,以点带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不断创新养老服务的实施机制和支撑环境。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优化街道(乡镇)、社区层面养老服务供给。各地要将补齐社区养老服务短板作为重点任务,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等为契机,因地制宜采用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功能、发挥效益,使社区成为老年人的“康养地”“温情港”。深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为xxxx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快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持续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深入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三个一百示范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和欺老虐老问题专项整治。同时,要深入实施《xx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动大健康产业加速发展。坚持政策为大,围绕全产业链精准配套政策,推动各地出台相应发展规划;坚持项目为王,按照规划科学布局项目,跟进抓好项目落实;坚持环境为本,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坚持创新为要,搭建与东盟国家、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地的交流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的高端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快向xx集聚。

(三)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高质量护航少年儿童美好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是***赋予民政部门的一项全新而重大的工作,事关千千万万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工作能力,不断织密筑牢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网。日前,xxx书记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批示,李彬副主席专门听取省未保办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推动省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推动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建设,着力搭建五级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年”活动,培育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精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和留守儿童关爱政策,不断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动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四)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夯实国家治理根基。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省层面明确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作为抓落实的牵头部门。要以落实省委、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总抓手,做好“整合法”,打好“组合拳”,协同高效推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动调整优化省层面推进基层治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配合省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施工图。整合社区养老、托幼、助残等资源建设一批规范化社区服务综合体,强化社区便民、利民、安民功能。做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编制实施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减负事项、负面事项4张清单,会同组织等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任干部大培训,促进基层减负增效赋能。用好试点示范载体,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等各类基层治理示范创建,以典型引路带动面上突破,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动力活力。

(五)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组织是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现代化建设中不能缺位。要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管理和支持引导相结合,更加注重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全面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环节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覆盖,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常态化管理,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政策创制,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政策。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发力,严把审批入口关、活动管理关、执法出口关,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巩固专项打击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十百千工程”,培育打造优秀品牌,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六)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效提升基层为民服务能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汇聚资源、集聚智慧、凝聚力量方面有独特优势。要坚持整市推进、整县铺开、覆盖镇街、辐射村居,加快完善社工站布局,不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有力有序布局站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全覆盖,为全省打造示范样板、创造鲜活经验。创新“五社三站”融合发展工作机制,以社工站为龙头,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标准化建设,逐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优化升级,延伸带动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慈善服务站加速发展,更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有效链接资源、高效整合要素,实现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实施一线社工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培训督导、考核激励等措施,推动社工机构本土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着力锻造一支扎得下、留得住、用得好的民政人才工作队伍。同时,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快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发展,推动《xx慈善条例》立法工作,扩大慈善规模,强化政策激励、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探索发展基层慈善、微慈善,营造人人皆可慈善、人人均能受益的良好局面。

(七)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更加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大事要事,要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更好实现“逝有所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把殡葬改革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议程。深入推进全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加大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空白市、县项目建设力度,指导做好前期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快审核审批,强化土地供应,落实资金保障,做到早开工、早建成、早使用、早受益。巩固拓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常态化治理行业暴利和乱象,破除殡葬领域利益驱动机制。各地对专项整治行动指出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务必认真整改,消除存量,避免增量,不断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要推动所有设区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改革,深化红白事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婚丧风俗改革。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好“福康工程”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八)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更加有序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要认真贯彻落实******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全局上综合考量行政区划调整,稳妥审慎推进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县、乡两级行政区划变更,提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质量,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全过程和效果评估监督,增强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不得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不得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同时,要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4条设区市19个毗邻县界联检。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九)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更好履行民政职责使命。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把握民法典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设计,对应完善民政领域相关法规政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抓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提升民政管理能力。推动落实国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xx“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涉及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xx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实施和评估,引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民政项目、财务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每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加强民政统计数据审核、比对、共享,提升统计质量。加强民政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政策理论研究,推进成果转化运用,助力破解民政发展难题。深化民政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强民政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讲好xx民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动人故事。严密防范民政领域各类风险,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用心用情抓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尽心尽力解决老干部关心的现实问题。大力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标准化、规范化和渠道精细化管理,全力稳站点、稳就业、稳销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推动福利彩票健康安全转型发展。

同时,要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任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做好涉及的民族团结等工作,借势借力推动民政工作发展。

三、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实抓牢管党治党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政治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引领民政干部团结一心、阔步前进。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严管严治震慑,探索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新模式新载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己。加强和改进对民政系统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等形式,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和整治社会救助、殡葬、养老服务、村民自治等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省民政系统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自觉提升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纪法意识,引领带动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匡正风气,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职务职级、各年龄段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大对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障力度,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引导干部在实践中练就铁肩膀、在实干中成就真本事,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有劲头、有盼头。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弘扬求真务实、躬身力行的优良作风,引导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主动向群众问需、问计、问效,深化拓展基层减负,持续改进文风会风,用心用情为民造福。全省民政系统要坚持以实干求实绩,大兴改革创新之风、攻坚克难之风,全力推动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奋进正当其时。我们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xx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二

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主要是为扎实开展全州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规范低保制度实施,确保全州低保对象精准、低保数据精确,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而召开。刚才,孟健副局长就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县(市)、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认真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切实抓好精准识别。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民生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州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年开展的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为全面开展“低保兜底一批”扶贫任务打好基础,同时,也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1143人,占了全州总人口数的20.7%,各县能准确认定这19万余人全部是符合低保政策,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内的吗?从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看,各县(市)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如低保部分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有车有房有铺面仍在享受低保;保障对象过于分散,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未及时将部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普遍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推动计划生育、劳务输出、拆迁安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激励手段;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现象;这些问题不容回避,同时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开展,是对低保政策的进一步明晰和完善,是对低保对象实施精准保障的前提,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落实中央、省、州扶贫攻坚工作安排的迫切需要。近期,中央、省、州相继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四川省脱贫攻坚大会和阿坝州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会议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也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点钟的冲锋号,发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动员令,充分体现了中央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向贫困宣战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必及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把“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相关工作抓深抓细抓实,确保民政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州委、州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州委批转的信访件、州人大的审议、州政协的视察,发现全州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这次开展的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落实。

这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核心内容是“全面核查、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安排已于元月初就通知各县启动,现在已到3月初,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民政部门、卧龙社会事务管理局要按照此次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为下一步民政精准扶贫,低保兜底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现行城乡低保条例、审核审批办法、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备案制度等政策法规制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纠正“轮流吃低保”问题、分配低保指标问题、“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问题、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问题。

二要精准识别低保对象。要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必须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彻底核准底数,精准识别保险对象。同时,各县(市)要做好低保对象和精准扶贫人口的详细信息并强化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要强化扶贫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数据基本统一,贫困人口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要有效衔接。在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中,要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通过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级民政部门、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各县(市)民政部门因机构调整,部分县领导班子还未配套,但不能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拖延了低保清理工作的开展。大家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各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县(市)民政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事关打赢扶贫攻坚战大局,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三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四

同志们:

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我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整改措施落实的重要举措。刚才文玉同志宣读了《湖南省20xx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各地按照《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端正态度,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救助”,是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我们在抓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全省开展了针对部分村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城乡低保“阳光工程”、社会救助“两个示范”创建等专项活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近期新闻媒体反映多起关于“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的情况看,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仍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民政救助系统的同志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履职,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灵魂和根本就是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推动低保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救助公平正义,体现了为民情结,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

(二)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对社会救助进行了全面规范,在资源配置上坚持统筹优化,在程序安排上保障“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公平正义上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促进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是《办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办法》规定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

(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促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重要手段。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20xx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重点工作。而推动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开展低保“阳光行动”,就是严格按照低保政策、程序、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清理核查100%对象、100%入户、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建档备案。特别要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单独建档、单独审核、单独公示,并建立特殊人员享受低保信息数据库,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获得低保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动态出去,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明确整治重点、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取得实效。

只有做到重点明确,行动才有方向。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促进低保政策落实和管理规范、推动基层能力建设实上台阶,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也是这次“阳光行动”的重要内容。

(一)重点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要求,突出5种对象家庭(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两个条件,核准农村低保对象,防止“错保”、“漏保”,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各地农村低保新增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已接近尾声,低保信息录入工作也完成了近90%。下一步,各地民政救助部门要按照“三书三表两记录”要求,完善低保档案资料,做好低保信息录入工作。

(二)切实抓好城乡低保集中整治。一是开展政策整治。严格按照国发45号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的主体责任,禁止将低保职责、权限下放至村(居)委会。二是开展对低保对象清查、复核。结合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以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为重点,对全省原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近来,有关反映低保问题的文章和视频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特别是6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的耒阳市谭南村3户违规享受低保,特别是原村支书隐瞒真实情况,不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恶意骗保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救助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希望各地在这次整治行动中,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做到不留死角。

(三)突出抓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机制建设。民政部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纳入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对此,各地要有清醒认识,不等不靠,结合本次“阳光行动”和贯彻落实《办法》契机,抓好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统一窗口名称和服务标准。根据前段时间调研的情况看,全省6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办事大厅。暂时没有办事大厅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力争做到早解决;抓好机制建设。要充分运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平台,加强与人社、卫生、住建、教育等部门衔接合作,建立协同办理、转办机制,切实解决好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建立急难对象及时报告制度,确保对陷入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今年省厅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财政困难地区“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三、务实工作,要把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落实到行动上。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关键在于抓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厅下发的《活动方案》的内容要求,搞好分工负责,明确落实责任,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有人负责,每件事有人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地有声。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部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集中整治活动纳入当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畴,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活动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科学调度好人员、资金,组织好对参与“阳光行动”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掌握准确,工作执行到位。请各地在7月10日前上报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二)严格督察检查。活动期间将采取多种形式的督察检查,各市州要主动作为,加大对辖区内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力度;省厅将成立由纪检监察、计财参与的督导组,重点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查处。同时,在“行动”开展的第三阶段省厅将组织各市州联合开展交叉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对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列和跟踪报道;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对活动进展情况、整治效果的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与资金分配和年底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地在“阳光行动”中真整治、真排查、真整改。

四、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稳步推进。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政策变化带来的责任主体的转换,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不同理解。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即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把握好方式方法,稳妥推进,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的现象发生。

(一)要依法依规依纪工作。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低保政策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程序操作,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坚决清退,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清理核查中动态出来数据,进行分析说明,做到内外有别,如果需要对外公布的,要指定一名熟悉救助业务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二)加强救助政策的衔接。各地在清理核查期间不得停发、滞发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严格按救助政策归类,对被清退的城乡低保对象,要分门别类,对那些既不符合低保政策,也不符合其他救助政策的清退对象要做好解悉工作;对那些不符合低保政策,但家庭确实有困难的,要根据需要将其纳入相应的临时救助或给予医疗救助,确保充分享受救助政策。

(三)注重舆情引导。近来,各大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工作报道比较多,反映和揭露了一些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正确对待,一方面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给予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摸请底数,提出整改落实方案,举一反三重点查,主动回应;另一方面,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要经常利用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策划和组织一些正面宣传,引导好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同志们,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社救助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希望各地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敢抓、会抓、真抓的铁腕作风,确保这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谢谢大家!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20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xx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xx年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xx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六

同志们:

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施“两大目标”,强力推进跨越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利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加快新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徐涛同志全面总结了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区民政主要工作任务,希望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大会表彰了20xx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民政具体工作,徐涛局长刚才已经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在此,我就不再过多阐述。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实现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的具体途径。做好民政工作,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区第七次党代会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坚持不懈抓民生建设,不遗余力提高城乡群众生活水平,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呼唤着民政事业的大发展,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战线的同志更是一个新挑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民政工作如何按照区委提出的实现“两大目标”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必将引起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因此,全区广大民政干部必须认清形势,认清肩负的责任,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民政工作新的使命。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是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在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民政工作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所起的作用,将比以往更为直接、更为重要、更为关键。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站在新的起点上重新认识民政工作,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再创辉煌。

二是新的民政工作理念要求思路要有新转变。民政工作要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理念。必须在四个方面实现转变:在工作对象上,要从传统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向以困难群众为主的全体社会成员转变;在工作内容上,要从过去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群众生存权、又注重维护他们的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转变;在工作方式上,要从过去靠行政推动为主,向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要由过去单纯靠政府主导办民政,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合力推动转变。对此,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三是民政部门肩负的职责要求作风要有新改进。目前,我区民政部门承担着多达30余项业务,直接面对全区城乡群众,服务对象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在我们国家,群众生活一有困难,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这就要求我们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要用“爱心”去做民政工作,切实做到“四讲”:一要讲感情,带着深厚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察访群众疾苦,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二要讲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履行好每一项职责,对困难群众的事情,要换位思考,当作自己的事情去抓,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三要讲立场,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每个干部的必修课、基本功,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无论从人性上、党性上、心理上、感情上,还是从社会安全和稳定上讲,我们都必须这么做;四要讲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四是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民政工作要有新提升。当前,我区全面进入“经济、政府、社会”三个转型战略机遇期,矛盾多元交织,公共需求快速增长,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出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区委区政府将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各地各部门在相当长时期内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们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重新审视民政工作,从以人为本的高度系统谋划民政思路,民政部门社会管理应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进行理念、体制和方法的创新,着重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服务由补缺向普惠转变,着力打造“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工作格局。

五是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工作要有新举措。当前,我区民政工作主要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与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部分乡镇(街道)领导平时很少过问民政工作,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只是在遇到重大灾情、突发事件时才想起民政工作,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是对民生问题的漠视。二是一些同志工作不深不细与民政工作细致入微的特点不相适应。低保对象底子不清,一些民政对象是否纳入服务视线,低保或救济资金是否落实到户,心中无数,这说明对群众的利益重视不够。三是目前的工作力量、工作手段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5万余人、农村五保对象1700多人,还有大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加上每年因灾需要救济的群众和农村孤寡老人、孤儿等社会弱势群体,民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各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手少、任务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这些问题,大家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极其关键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新的一年里,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的风险依然存在,在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下,我区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民政工作要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大目标”、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助力稳定增势、加快发展,确保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的新发展,在服务民生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突破。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要以强化社会救助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础保障水平。要切实以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大病救助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这部分群体的生活水平,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到全区困难群体,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要以巩固双拥成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要巩固去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推进军政军民互办实事,全面形成军地促和谐、共发展的良好局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保证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继续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

三要以加快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要提升社区服务居民能力,推进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社区发展规划,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示范精品社区,全区20个“特殊党费”结余资金援建社区阵地建设项目必须在今年5月12前全面完工,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场硬仗,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争取农村社区建设有较大突破。

四要以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格局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老年群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需求。要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国办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的试点覆盖面,并逐步向农村社区推进。

五要以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地要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发展机遇,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造福人民群众。近年来,特别是通过地震灾后重建使我区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处在较低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从群众期盼、民政事业急需的实际出发,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利用的原则,重点推进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一批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

六要以实现民政工作新跨越为重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个是要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塑造民政战略文化、管理文化、执行文化和沟通文化。要按照徐涛同志刚刚安排,抓好“书香飘民政,爱心系民情”、打造“书香敬老院”、组建民政对象感恩文艺队伍、开通“580社情民意”民政热线等系列文化建设,创建民政服务品牌,塑造先进民政文化,在全社会树立起民政文化的旗帜。第二个是要以社区“双报道”、社区建“大党委”制等基层组织工作为契机,创新社区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发挥社区组织服务社区发展、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区和谐的作用,夯实社会管理服务基础。拓展社区服务,体现便民、惠民、高效,深化社区托老养老服务工作。第三个是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格局。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确保民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不能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关键在于工作落实。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得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长期抓、常落实。特别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副职要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研究、谋划民政工作,重要工作要亲自抓。要多出思路、多想办法,克服各种困难,为民政工作开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要严格工作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严格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适时进行情况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民政局要深入基层,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低保金、救灾款、“五保”经费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要加强基层建设。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更要靠基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而基层民政工作基础相对滞后,尤其是在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不足问题非常突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薄弱的问题,千方百计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干事。要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使民政工作能够顺应形势发展,能够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开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同时,要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要提高队伍素质。要重点抓住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增强民政系统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提高能力。作为民政部门来讲,关键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落实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三是改变作风。要经常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深入群众,了解困难,听取意见,切实为群众服务好,真正使我们的民政工作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同志们,今年的民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考验同在,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奋发进取,顽强拼搏,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利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政低保发言范文(17篇)篇十七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民生实事工作之一。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我省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整改措施落实的重要举措。刚才文玉同志宣读了《湖南省20xx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各地按照《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端正态度,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救助”,是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我们在抓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全省开展了针对部分村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城乡低保“阳光工程”、社会救助“两个示范”创建等专项活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近期新闻媒体反映多起关于“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问题的情况看,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仍然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各级民政救助系统的同志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端正态度、认真履职,提高对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灵魂和根本就是立足岗位,认真履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推动低保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救助公平正义,体现了为民情结,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

(二)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发》的具体措施。《办法》对社会救助进行了全面规范,在资源配置上坚持统筹优化,在程序安排上保障“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在公平正义上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而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促进低保公开公平公正,是《办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办法》规定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

(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促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重要手段。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20xx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一项重点工作。而推动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开展低保“阳光行动”,就是严格按照低保政策、程序、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清理核查100%对象、100%入户、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建档备案。特别要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要单独建档、单独审核、单独公示,并建立特殊人员享受低保信息数据库,进行身份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获得低保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动态出去,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明确整治重点、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取得实效。

只有做到重点明确,行动才有方向。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促进低保政策落实和管理规范、推动基层能力建设实上台阶,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也是这次“阳光行动”的重要内容。

(一)重点抓好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要求,突出5种对象家庭(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天灾人祸或生存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家庭)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65元两个条件,核准农村低保对象,防止“错保”、“漏保”,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各地农村低保新增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已接近尾声,低保信息录入工作也完成了近90%。下一步,各地民政救助部门要按照“三书三表两记录”要求,完善低保档案资料,做好低保信息录入工作。

(二)切实抓好城乡低保集中整治。一是开展政策整治。严格按照国发45号文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的主体责任,禁止将低保职责、权限下放至村(居)委会。二是开展对低保对象清查、复核。结合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和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以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为重点,对全省原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近来,有关反映低保问题的文章和视频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特别是6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的耒阳市谭南村3户违规享受低保,特别是原村支书隐瞒真实情况,不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恶意骗保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救助工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地方,希望各地在这次整治行动中,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做到不留死角。

(三)突出抓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机制建设。民政部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纳入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对此,各地要有清醒认识,不等不靠,结合本次“阳光行动”和贯彻落实《办法》契机,抓好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统一窗口名称和服务标准。根据前段时间调研的情况看,全省6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办事大厅。暂时没有办事大厅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力争做到早解决;抓好机制建设。要充分运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平台,加强与人社、卫生、住建、教育等部门衔接合作,建立协同办理、转办机制,切实解决好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建立急难对象及时报告制度,确保对陷入困境的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今年省厅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财政困难地区“一门受理”平台建设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三、务实工作,要把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落实到行动上。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的关键在于抓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厅下发的《。

活动方案。

》的内容要求,搞好分工负责,明确落实责任,做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有人负责,每件事有人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地有声。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部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集中整治活动纳入当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畴,迅速成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活动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科学调度好人员、资金,组织好对参与“阳光行动”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掌握准确,工作执行到位。请各地在7月10日前上报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二)严格督察检查。活动期间将采取多种形式的督察检查,各市州要主动作为,加大对辖区内整治活动的督查指导力度;省厅将成立由纪检监察、计财参与的督导组,重点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村(社区)干部及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查处。同时,在“行动”开展的第三阶段省厅将组织各市州联合开展交叉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对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列和跟踪报道;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对活动进展情况、整治效果的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与资金分配和年底绩效考核挂钩。推动各地在“阳光行动”中真整治、真排查、真整改。

四、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城乡低保“阳光行动”稳步推进。

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政策变化带来的责任主体的转换,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不同理解。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即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把握好方式方法,稳妥推进,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的现象发生。

(一)要依法依规依纪工作。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低保政策规定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程序操作,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坚决清退,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清理核查中动态出来数据,进行分析说明,做到内外有别,如果需要对外公布的,要指定一名熟悉救助业务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二)加强救助政策的衔接。各地在清理核查期间不得停发、滞发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严格按救助政策归类,对被清退的城乡低保对象,要分门别类,对那些既不符合低保政策,也不符合其他救助政策的清退对象要做好解悉工作;对那些不符合低保政策,但家庭确实有困难的,要根据需要将其纳入相应的临时救助或给予医疗救助,确保充分享受救助政策。

(三)注重舆情引导。近来,各大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工作报道比较多,反映和揭露了一些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对此,我们要正确对待,一方面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给予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摸请底数,提出整改落实方案,举一反三重点查,主动回应;另一方面,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要经常利用重要活动、重大政策出台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策划和组织一些正面宣传,引导好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同志们,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社救助转型发展的有力举措,希望各地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敢抓、会抓、真抓的铁腕作风,确保这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谢谢大家!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并进行了扎实讨论。刚才,民政局赵局长就做好本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省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天我们召开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基于以下四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去年年终考核中,市上在我县抽查了10户农村低保户,其中就有一户群众经营饭店、一户群众拥有营运车辆;抽查了10户城镇低保户,有两户在县城街道经营门店。3月份,市委夏书记对我县存在5个村用低保资金统一缴纳新农合基金的问题专门作出批示,经县纪委调查完全属实。9月下旬,县政协在视察吉岘、肖咀、何家畔3个乡农村低保工作时,发现分户保、并户保、关系保问题十分严重。10月份,县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全县民政救助工作,指出多数乡镇存在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实事求是地讲,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有能力建设和管理手段滞后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回避,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既是对低保对象的一次清理整顿,也是对低保政策的清理和完善,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正处在实现转型跨越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我县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这个新的历史使命,需要社会救助政策的大力支持。除了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服务。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市委批转的信访件、县人大的审议、县政协的视察,发现我县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是落实省市安排的迫切需要。9月4日,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9月5日周市长在兰州主持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9月17日市上又召开了全市低保清理和规范推进会议。明确和强化了乡镇政府责任,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四类低保的对应条件,该进的进,该退的退,实施应保尽保;采用“3+1测评法”(即家庭人员结构、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严格确认低保对象;成立低保对象家庭状况核对中心并开展工作。这些要求责任主体明确,原则性强,办法措施具体,需要相关部门、各乡镇统一思想和认识,聚集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实。

现在已到10月中旬,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这次全县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任务,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一要明确乡镇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履行“乡镇长总负责、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第一领导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乡镇长要靠前一线指挥、包村领导要驻村蹲点指导、民政助理员要达到一村一员。坚持“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靠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抽调精兵强将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低保重点政策。一是落实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规定,将“户籍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收入”三个条件做为低保对象认定的基本条件,在完成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采用“3+1综合测评法”来认定城乡低保对象。二是落实分类条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46号)进一步细化了四类施保对象的认定条件,并明确了不得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9类家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准确分类,努力把清理和规范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三是落实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办理,严格审批。对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制度、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权责分明。

三要突出核对中心职能。要切实发挥新成立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工作职能,涉及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兼任核对中心核查员,对申请民政救助的家庭,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救助对象户籍状况(户籍、人员结构、就业情况)、家庭财产(存款、房产、汽车等)、家庭收入(工资、基金、股票、保险等)进行全面核查。核对中心根据核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是否符合救助基本条件。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清理和规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民政局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既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也要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监察部门及各乡镇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举报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案件,要认真查办、从严查处。人社、公安、银行、房管、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实现信息共享,为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赶集日”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政策等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三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要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科学制定检查标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开展全面督查,加大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低保金是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上就是救命钱,这是各级都在三令五申强调和要求的,是高压线,摸不得、碰不得,在搞公益建设的时候决不能打低保金的主意。县委、县政府将把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对城乡低保的宣传、评定、公示、档案管理、群众意见等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理和规范达不到标准的乡镇,将责令限期整改,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乡镇,在年终民政工作责任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主要是为扎实开展全州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规范低保制度实施,确保全州低保对象精准、低保数据精确,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而召开。刚才,孟健副局长就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讲清了原则,明确了重点,给出了办法,提出了要求,希望各县(市)、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认真开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切实抓好精准识别。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历年民生实事工作之一。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应该说,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州城乡低保工作自运行以来,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保障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今年开展的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为全面开展“低保兜底一批”扶贫任务打好基础,同时,也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州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91143人,占了全州总人口数的20.7%,各县能准确认定这19万余人全部是符合低保政策,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内的吗?从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看,各县(市)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较突出的问题,如低保部分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有车有房有铺面仍在享受低保;保障对象过于分散,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未及时将部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普遍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推动计划生育、劳务输出、拆迁安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激励手段;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现象;这些问题不容回避,同时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开展,是对低保政策的进一步明晰和完善,是对低保对象实施精准保障的前提,非常及时,十分必要。

第二,是落实中央、省、州扶贫攻坚工作安排的迫切需要。近期,中央、省、州相继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四川省脱贫攻坚大会和阿坝州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会议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也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点钟的冲锋号,发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动员令,充分体现了中央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向贫困宣战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必及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把“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相关工作抓深抓细抓实,确保民政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的目的所在。

第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稳定是州委、州政府的一项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和以权谋私,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更大。特别是州委批转的信访件、州人大的审议、州政协的视察,发现全州确实存在乡村组织违规操作、低保对象拥有经营车辆、个别干部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县政府的公信力。这次开展的全州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就是要有效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低保家庭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之中,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落实。

这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核心内容是“全面核查、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安排已于元月初就通知各县启动,现在已到3月初,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民政部门、卧龙社会事务管理局要按照此次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精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为下一步民政精准扶贫,低保兜底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现行城乡低保条例、审核审批办法、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备案制度等政策法规制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纠正“轮流吃低保”问题、分配低保指标问题、“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问题、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问题。

二要精准识别低保对象。要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必须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彻底核准底数,精准识别保险对象。同时,各县(市)要做好低保对象和精准扶贫人口的详细信息并强化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要强化扶贫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数据基本统一,贫困人口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户要有效衔接。在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中,要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通过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程序公正有序退出低保。

三、加强领导,着力为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理,既要摸清搞准贫困户底数,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级民政部门、卧龙社会事业发展局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各县(市)民政部门因机构调整,部分县领导班子还未配套,但不能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拖延了低保清理工作的开展。大家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站在保障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事办实、办好。要把清理规范工作摆在当前首要工作位置,抽调精兵强将深入乡镇、村、社区,边指导工作开展,边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掌握政策宽严尺度。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之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这次清理和规范,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在清理和规范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和规范。既不能把清理和规范简单化、极端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敷衍了事。三要做好群众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明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引导他们参与和支持清理和规范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倾听意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要强化政策宣传。一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各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台、乡镇、部门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衔接,多策划一些专题报道,多收集报道一些动态新闻,力争在全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的认识。县(市)民政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低保政策、享受标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定,重点宣传保障对象申请入保的法定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不予保障的情况、低保动态管理的规定,以及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干部群众人人明白。二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各乡镇要成立宣传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村入户,与群众进行“点对点”的宣传,要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回应,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疑点问题得到满意答复。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事关打赢扶贫攻坚战大局,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相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为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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