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

时间:2023-12-05 作者:笔舞

良好的规章制度有助于构建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案例供参考。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一

一、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电教设备的使用规则,上课之前必须检查所用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凡是微机内的各种设备,须放置室内,未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把微机室内任何物品带出室外或搬离微机室,更不能挪作它用。

三、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桌椅摆放整齐,学生不得将零食及液体饮料等带入微机室。对于意外或学习过程中弄污微机室地板或其它物品的,上课教师必须责成当事人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每天上最后一节课的班级,由上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检查设备、电源、门、窗、灯的开关状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学生必须爱护微机室内的一切电教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拔插与电脑主机相连的任何设备(如键盘、鼠标等);学生如果发现电脑有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必须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并等候相应处理。凡是有意损坏室内任何电教设备的,任课教师应记下相应学生的姓名、班级,照价赔偿,并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追加校纪校规处罚。

五、学生在微机室内上课时,必须服从上课教师的指导,保持室内安静的学习环境。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任何电脑上擅自拷贝任何电脑游戏,不得利用计算机做与学习或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得宣传、查看、输入、复制、传播违背国家政治、法制、社会道德等不良信息。

六、学生在离开微机室之前,必须整理好自己使用的电脑桌——键盘复位、凳子复位,有序地依次离开微机室。

七、课后,上课教师必须检查所有的电教设备是否收放整齐,室内卫生是否清洁,并及时关闭总电源及门窗。

八、机房管理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维护所管理微机室内的所有电教设备及桌椅、窗帘等,确保室内所有设备(包括桌椅、窗帘等)都能正常运转;至少每两周必须组织学生对所管理的机房进行一次大扫除(如拖地板、用湿毛巾擦拭电脑桌及电脑显示器等)。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为分管领导,办公室文秘为兼职网络安全员。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涉密计算机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使用或物理接触涉密计算机。

第三条 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设定,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的名称和ip地址。

第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面杀毒,发现处理不了的病毒或木马时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解决,以保障全局网络安全。

第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对计算机设定具有一定复杂度的密码,杜绝他人未经授权使用随意使用本机。

第六条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第七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首先自行排除故障,自己不能排除的再向办公室申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添加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维修维护过程中,计算机使用人应将重要信息进行拷贝,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丢失自行负责。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发生硬件故障时,须送有涉密资质的公司维修;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需要做数据恢复的,必须送交保密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相关处理;涉密计算机更换硬盘时,须报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原硬盘交保密部门集中销毁。

第九条 计算机申请报废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报废后的计算机经请示局领导后根据相关要求公开、集中处置。

第二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禁止擅自安装非正版软件使用。

第十一条 计算机在采购时同步采购正版win7操作系统,禁止使用win8。对系统配置低而不能安装win7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沿用有授权序列号的win xp操作系统。

第十二条 应用软件包括办公系统、公文助手、党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湘潭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财政申报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各应用、管理软件,办公系统必须使用wps,在网上下载个人版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 计算机杀毒软件使用已授权的金山杀毒软件,也可网上下载360等他免费杀毒软件。

第十四条 计算机在软件或硬件故障后需重装系统的,必须按原有系统软件情况安装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软件进行拷贝、转让、复印以及扩散、版权转让、软件解密等行为,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保持软件介质的良好和文档资料完整。系统软件的介质存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要有专人对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和保管,定期检查和备份,保证系统软件介质的完好无损和文档资料的齐全。专业软件由股室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系统软件的借用。系统软件的借用要做好登记,借用人员要及时归还,出借人员要检查还回的介质是否完好,避免造成遗失。

第十八条 软件介质及文档的存放。软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磁、防盗的钢箱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我局计算机网络包括现有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三个网络。其中,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政务中心,主要办理网上行政许可工作;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湘潭电子政务网,主要运行内部办公业务。

第二十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任何设备不能同时连接内外网。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不得连入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电子政务内网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必须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或认可的产品,网管软件和防病毒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产生部门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防护。

第二十四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应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越权调用电子政务内网的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涉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在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利用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有害操作:

(一)随意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和信息资源;

(二)未经防病毒检查,随意拷入外来程序;

(三)窃取或冒用他人口令、帐号上机,将自己的口令、帐号告诉他人;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要对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加强管理。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对违反《保密法》、《治安管理条例》或计算机管理监察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局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三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四

1、禁止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禁止从软驱装入与办公无关的软件,禁止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传播不健康软件。

3、禁止打印外单位材料,非本校教职工不得上机操作。

4、各科、室、馆、组教职工原则上使用本单位电脑,确有需要使用别单位电脑,须征得该单位电脑管理员同意。

5、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吃零食和闲谈,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6、各电脑管理员要安排好清洁卫生值日表,确保工作站清洁整齐。

7、爱护工作站所有设备,依照规程进行操作,用完后用微机罩罩好,并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8、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以便及时修理。

9、凡违反制度者,学校取消其上机资格。

10、本管理制度适应于全校联网的所有电脑,即学生电脑室、教职工电脑室、多媒体课件制作室、监控中心、双控中心、多媒体电教室以及各科、室、馆、组的所有电脑。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五

1、机房设备是国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

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

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

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

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

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

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

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

12、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反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

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大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5、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_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九条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_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条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_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

与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

第二十九条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

第三十条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

第三十二条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

第三十四条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

(2)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

(3)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

(6)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

(7)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

(8)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10)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

(11)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七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八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教技领导小组下的网络管理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管理组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管理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管理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肥城市龙山小学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组长:颜世民。

副组长:尹衍翠。

组员:尹金霞、李娜、杨美英。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十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

为确保我局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高效、稳定运行,特制定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技术管理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职能部门,负责本局辖内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信息安全员要做好本单位数据定期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全面、安全。

三、建立健全网络运行日志制度,系统管理员应定时监测网络运行状况,认真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填写机房日志,遇有异有常现象应及时报告。

四、各单位要经常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反病毒软件的更新和病毒检测。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木马程序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该计算机与网络的连接,并及时向信息技术管理股报告。

五、严格执行内网、外网物理隔离制度,不得擅自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在内外网上相互切换;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内外网网络的,必须书面报本局领导批准同意,加装内外网络物理隔离设备,经检查符合安全防范条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各股室、直属单位的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使用调制解调器、无线网络接收、发射装置、上网手机以及其它可能危及网络系统安全的设备。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严禁在未采取保密措施情况下,在不同网络中交叉使用同一移动存储介质(如:u盘、移动硬盘等);严禁将自带的存储设备(个人u盘、mp3、数码相机、手机等)接入涉密网络和内部工作网络。存储有涉及国家秘密及其它重要资料信息等的存储介质(如软盘、光盘、u盘),必须进行登记、编号、按照所存储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标识存储介质的密级,并集中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修改、复制、删除、遗弃。

七、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准处理国家秘密、内部信息和其他未公开的公务信息。严禁使用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拆除无线上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并不得与可上网手机、普通电话传真机(包括具有传真功能的一体机)等各类无线、有线网络设备及外联设备联接使用。非涉密的内部计算机及其网络要只能处理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内部信息和公务信息,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八、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九、不得利用计算机及网络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活动。

十、使用互联网网计算机的单位要指定一名专管员,负责管理和监督互联网网计算机使用情况。如因违规操作导致本单位计算机发生网络安全保密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互联网计算机专管员的责任。

十一、外单位人员来安装、维修、使用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应报经信息技术管理股同意,方可进行。计算机及相关磁记录设备需要送修、外借的.应采取必要信息保全及安全措施,防止重要资料信息流失、泄密。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销毁,不得交由经销商和其他非定点单位维修、销毁。

十二、使用计算机网络的有关人员,应保管好各自的网络用户名和操作密码,并定期更改操作密码,防止被非授权人员用于对网络进行非法操作。

十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个国家工商机关工作人员都负有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职责。各单位全体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工商局制定的信息保密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计算机的使用行为。如因个人违规操作导致本单位计算机发生网络安全保密责任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一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后离开前,必须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及时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洁。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二

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计算机中心(室)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开发、维修、提请报废、增加等工作。

2、科室的'计算机均归医院所有,由计算机中心(室)统筹管理、安排,充分使,发挥作用。

3、科室计算机专职扣作人员行政管理归科室,业务管理由计算机中心领导,实行双层领导,计算机中心(室)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4、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研制出软件属医院所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院外转让或拷贝。

5、爱护机器,按操作常规上机,未经过正规培训人员不得随意上机。经常保养、检查,定期维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三

一、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

二、办公室对本局的信息系统所用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卡片,对硬件设备的配置状况、使用单位、使用状况、起用时间、型号品牌等信息进行记录。信息技术管理股对计算机机房内设备建立专门的机房设备管理档案。

三、信息技术管理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互相配合,对已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合理的调配。

四、信息技术管理股负责本局范围内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管好各类计算机设备驱动程序、保修卡、说明书等重要随机资料。

五、硬件设备的操作使用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管理规定,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严禁违规违章操作、确保机房、硬件设备的安全。

六、在组织软件的升级工作时,一般应在同一个时间内一次性更换所有在用软件,升级前应通知各基层单位、各用户。

七、未经信息技术管理股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参数,不得改变指定的内、外网计算机设备的用途。

八、要严格保护所有在用软件的来历不明的媒体介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病毒检测,使用网络的单位要严防病毒通过网络传播,办公用计算机不能装入各种游戏软件。

工商局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

一、为了确保我局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计算机系统失效或数据丢失时,能依靠备份尽快地恢复系统和数据,保护关键应用数据的安全,保证数据不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拥有重要系统或重要数据的股室应该及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涉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科室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三、网络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由信息技术管理股负责,增量备份每日做,系统备份每周做一次。系统管理员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集成化信息平台数据库、oa数据库、oa系统(含案管系统,工商所工作平台)程序文件做一次异机备份,数据保存一个季度。

四、备份数据应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五、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六、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2.个别文件恢复一般用于恢复受损的个别文件,或者在全盘恢复之后追加增量备份的恢复,以得到最新的备份。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四

一、计算机机房应具有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鼠和应急照明等设施。

二、计算机机房需要专人管理。与机房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计算机机房,外单位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必须有机房管理工作人员在场。

三、计算机机房内各项设备必须安放稳定,合乎规范。各类连线,电源插头等附属器件必须布局合理,整齐有序,连接牢靠。

三、定期检查电源和空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机房工作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下班要切断除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电源。

四、实行机房运行情况登记制度。对机关局域网络,系统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发现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故障现象和相关信息,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五、计算机机房应保持安静、整洁、卫生。工作人员每周应定期整理机房,打扫卫生。

六、计算机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食品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不准随便乱扔废纸、杂物。

七、计算机机房必须配备消防用干粉灭火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干粉灭火器使用技能,定期检查各类防火,温控,防盗设施性能。

八、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保密安全的有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凡在计算机内使用过的废纸废物,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

工商局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数据库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下级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系统管理员享有操作权。未经系统管理员授权,其它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任何操作。操作人员离开系统时,应退出系统或进行系统封锁。

3.管理员应每月检查二次工作日志,核实操作人员的上机时间、操作内容等,并整理相应的日志文件。

4.管理员每周应检查数据库备份情况,每周应做异机备份。

5.严格网络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做好所在局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工作。做好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对于必须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的外来存储介质,必须经系统管理员进行安全确认、并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才能用于内网计算机。

6.系统管理员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经接管人员或监交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包括:。

(1)管辖范围内的服务器地址分布及相关的详细资料;。

(2)网络服务器口令、数据库超级口令、系统管理员口令;。

(3)信息系统相关设备配置表及明细表;。

(4)系统培训资料;。

(5)系统维护记录本;。

(6)所有版本的信息系统软件;。

(7)所有版本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8)下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交接的内容。

1.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本部门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或向系统管理员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机关业务股室信息员应及时掌握每次软件升级后本业务软件新增的功能,及时提醒、指导和培训相关基层工商所人员。

3.信息员及时升级本单位防病毒软件。

1.各单位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系统操作的内容和权限,并整理成文档由系统管理员保管。对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每人必须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2.操作人员必须设置自己唯一知道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口令的安全由各操作人员自己负责,操作人员发现自己口令被修改或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口令的安全由本地系统管理员负责。

3.对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电源的开关、软件的启动与关闭都应遵循正确的顺序。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五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

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

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及时通知网管。

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

4.1计算机配备。

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

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

上签字。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院办(人事行政部)。

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六

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第二条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

第三条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使用统一分配的口令进入局域网,发现不能进入局域网须及时报告网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

第四条各科室、各单位确需增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终端接口,应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网管人员负责接入。

第五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网管人员备案。

第六条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先报局信息中心经审批后由网管人员或计算机公司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

第九条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

第十条不浏览和发布反动、黄色、邪教,反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

第十一条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

第十四条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载服务器、ftp服务器、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网络磁盘、聊天服务器等各种对外服务器。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各类群发、抢占网络带宽、强迫他人下网的软件;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文件而造成网络拥堵、系统瘫痪、影响别人正常使用。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库也将越来越多,市局数据中心涉及20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也应进一步规范。

第十六条网络系统用户,须做好自身用户密码和权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户系统启用后两天内必须更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告诉他人。

第十七条数据库管理员不得将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随意透露给他人;不得将数据库一般用户密码泄漏或随意修改其用户权限;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数据库存储的内容。

第十八条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造成数据库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递交局党组处理。

第十九条数据库管理员随时做好数据库的备份,核心数据库的进入必须设置准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输入正确时才能更改、导出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管理员对不正当的数据库信息更改行为做好记录,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数据库信息,如确须提供的,需经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并经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七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 网页浏览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 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 网络安全

3.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

4.1 计算机配备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 计算机使用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大全(18篇)篇十八

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

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

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

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

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

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

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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