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

时间:2024-03-21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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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一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日常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试行)》(济组发〔2020〕12号)精神,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实施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济教工委〔2020〕21号)部署,制定量化积分管理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通过积分的形式,将全体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善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加快实现国家一流高职院校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员量化管理指标包含政治素质、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志愿服务、遵规守纪、道德品行、发挥作用等内容。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重点从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4个方面观测,并根据党员所承担的党建工作受到师生赞誉、上级表彰等情况设置加分项。

2.讲规矩有纪律。重点看党员能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参与支部工作和活动,每学期以不同形式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校规校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3.讲道德有品行。重点看党员能否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党委部署开展的党性教育、作风建设等专题活动,坚持查摆问题、改进作风,积极落实承诺、践诺事项,自觉弘扬优良师德,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和学生中树立威信等。

4.讲奉献有作为。重点看党员能否认真完成岗位业务工作,带头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和党员志愿者、爱心奉献,以及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指标和分值的确定。根据市委组织部《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积分指标和量化分值的确定,由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围绕年度党建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党员队伍管理实际,对《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标准》(附件1)进行调整(增减),经支部大会讨论,形成本支部党员量化积分标准。

2.设一票否决项。党员出现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师生群众利益;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和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

1.支委初评。党支部在每月召开的支委例会上,根据对党员日常掌握的情况,对照本支部制定的量化计分标准,逐项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上月的积分事项和积分,填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台账》(附件2)。

2.党员大会评定。每半年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填写《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汇总表》(附件3)。

3.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汇总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汇总党员年度积分。

党员年度总积分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积分在80分以下的,适当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积分在70分以下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找问题、提措施,督促其提高。对60分以下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50分以下的党员,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是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是完善党员管理体系的有力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的出现。

2.做好“结合”文章。各党支部要结合学校、本学院、本部门工作和岗位实际,把取得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效与促进部门工作和学校改革创新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3.严格督促检查。党员量化积分适用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意见》规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长期病休、出国(境)等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可不纳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范围。各党支部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情况列入党建半年述职总结和年度书记述职评议。

摘要: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党支部要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要求,如何让基层党员找回入党的初心?如何让党员的先锋作用得到发挥?如何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这些关键点直接关系到在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履行好基层单位的职责和使命。洗选中心石圪台选煤厂创新党员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积分制管理制度,以积分多少反映党员的先进性,为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01。

案例背景。

石圪台选煤厂党支部在以前的工作中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时缺乏定时、定质、定量的指标标准,党员学习难组织、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评定党员时主要依靠民主评议、投票选举等定性方式进行考核。为了使支部党员队伍管理更为直观具体,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同时将党员日常表现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相结合,激励支部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做表率当先锋。为此,石圪台选煤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激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

02。

特色做法。

石圪台选煤厂在2018年制定了以“勤”文化为核心的子文化建设,同时开展了以“勤”文化为根基的文化展示,根据这一主线,以此为契机该厂党支部创建了“四勤党支部”。同时根据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制定《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评选方案》,创新建立“正向激励、考核全面”的支部及党员管理办法。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支部及支部党员进行全程积分管理,日常记录、支部统计、季度反馈、半年公布、年底公示等流程,严格根据支部及党员积分累计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为管理党员找准了抓手。

(一)构建积分标准体系,细化项目、量化标准。

第一部分:以勤学、勤业、勤俭、勤勉四个方面构建基本框架,再根据对应的项目进行若干标准设定。

勤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执行;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情况;党建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勤业包括党建主题活动参与;党建信息平台评价积分;党费缴纳。

勤俭包括修旧利废;科技论文;创新创效。

勤勉包括党员作用发挥及优秀事迹。

以“勤”为核心的“学、业、俭、勉”四项设立十个分项、分别再从十个分项中细化若干小项,逐项进行积分。例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先定标准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2.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党小组会议。3.支部委员会:支委员会原则上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4.党课:支部书记及委员每季度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标准设定好后再根据标准设定积分:1.党员大会:支部委员按时召集召开党员大会加5分,否则不得分。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2.党小组会:组长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组长及组员各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3.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召集,按时召开支部书记及支委各加5分,未参加会议不加分。4.支部书记及委员每讲一节党课加5分。未按规定讲党课不加分。5.党员讲党课加10分。其他项目也按照此模式进行标准及积分的设定。

第二部分群众测评积分,分别通过带头学习、带头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四项内容,每项设定分数20分,总分为100分,各车间70%的职工参与对机关党员的打分及各车间党员的打分。最终以“四勤”各项积分占60%、群众测评占40%的比例进行两项汇总,最终得出当月积分分数。

(二)构建积分评议体系,动态管理、阳光评议。

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工作由综合主管负责,按照积分项目逐项进行统计,每一项积分都留有书面或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每月25日将分项表及汇总表发至党员微信群及各车间接受各位党员及群众的监督,无异议后将在厂务公开栏党员积分排版内进行公示。综合办每季度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分析,评选出前六名党员进行奖励。

(三)构建积分运用体系,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党员积分的应用在党员评价、积分奖励、评优评先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党员评价方面,每个月的积分情况作为一种提示,每个季度的积分将作为党员谈心谈心的重要依据,支部书记将根据党员台账反映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的辅导,每半年积分靠后的党员将进行约谈。在积分奖励方面,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在党建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奖品奖励。2020年共奖励24名党员,奖励金额9200元。在评优评先方面,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年度积分靠前的党员将优先作为评优评先对象或外出红色教育培训进行表彰或向上级推荐。

03。

成效与反响。

党员积分管理推行以来,增强了基层党支部工作活力,党员主动履行义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支部有了衡量党员的“标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了“准则”,同时为组织评定和党员评优提供了具体明确的依据,有效推动、形成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争做优秀党员的生动局面。

一是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党员积分制通过各类精神文件学习、先进榜样的感染、道德文化的宣讲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激活了基层党组织细胞,党员在群众中主动亮出了身份,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响应党组织号召。

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党员积分制为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设置了底线和红线,让党员管理有了”硬抓手”“硬杠杠”,促进了党员量化考评工作的真实性和针对性,推动党员充分履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党员主动申报讲党课、申报党员示范岗、申报党员突击队。带领引导部门及车间同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经营管控、党的建设、服务群众等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党员管理日趋规范。党员积分制主体在党员,体现在积分,落脚在行动。让支部党员愈加重视党员身份,通过实施党员日常积分制以来,该支部31名党员对“三会一课”开展的实效性有明显质量上的提高,主题党日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越加明显,创新创效的项目明显增多,为该厂的提质增提供了保障。

四是党员更加注重比学赶超。党员积分制,评出先进,树出榜样,让党支部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勇创业绩,并在“党建引领、群团互动”的思路指引下建立“党员+”模式,带领团员青年、群众及家属协管员奋斗于生产经营第一线、致力于志愿服务第一线。

五是党员更加关心困难职工。党员积分设置的引导、党员不仅增加了干事的积极性,在助人为乐、帮扶济困方面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该厂党员为职工患儿组织捐款,为兄弟厂困难职工筹集善款,为贫困山区扶贫捐款、为厂区周边困难人员捐赠衣物,文具等一系列爱心活动。

04。

思考与启示。

一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有力抓手。推行积分管理,把竞争、激励机制科学地引入党员的教育管理中,把党员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的方方面面作为积分情形设定的基本内容,形成了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让基层组织管理形式"活起来”,使党组织管理有"标尺”,党员行为有“准则”,衡量党员有“刻度”。

二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量化考核党员的重要实践。现行的积分机制是岗位责任制考核机制向党员个人的有效延伸,对党员表现全程纪实,使党组织对党员的评价和奖惩更加科学规范,实现测评党员不凭印象、不靠感情,严格按照积分规则核算积分,不让好党员丢分,也不给表现不佳的党员蒙混过关的机会,考准考实每一名党员的现实表现。

三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平台。根据积分结果找准党员、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切实在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完善,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细化各领域合格党员标准,通过立标、对标、达标、评标,教育引导xxxx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xxx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分公司党委决定在xxxx各党支部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依托,坚持分类推进,强化评分管理,注重结果运用,教育引导党员从日常点滴小事入手,自觉践行“四个合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内容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管理程序,使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化,管理程序规范化。

(二)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全体党员为主体,对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失能党员,可不列入积分制管理考核范围。

(三)坚持标准,量化考核。根据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按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评分,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选优、惩戒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公开透明,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积分、评分依据和结果运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积分内容。

(一)政治合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内开展的各类政治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执行纪律合格。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三)品德合格。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道德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挥作用合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庆阳邮政改革发展中做表率、当先锋。在邮政企业各项工作中挑大梁、担重任,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走在前,激发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领头羊。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xxxxxx党支部,xxxxxxxxxxxxxx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自己或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无申报积分事项的,贡献分和加分项为零。

(二)支委初评。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会议,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和申报的积分事项,按照评分标准,对党员积分进行初评。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经参会党员评议通过后,确定党员积分。及时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终,党支部对党员积分进行汇总,报市分公司党委备案,并将结果反馈党员本人。

五、结果运用。

将党员积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按照“好”、“一般”、“差”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价和分类管理。

2、对评定为“一般”的,强化日常教育,帮助朝“好”的方向努力;

3、对评定为“差”的,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4、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xxxxxxxxxx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置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管理档案。各党支部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评分依据,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党员名册,完善党员基础信息,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确定专人担任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分公司党委将成立明查暗访组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和不作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在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时,要对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予以报告。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全局所有在职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主要内容由日常行为设置,分值100分(见附件)。由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适时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一)积分定级。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纳入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评定资格;累积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积分和支部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任用。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从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入手,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逐年分类定等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农村(社区)党组织全体在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二章积分办法。

第四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按照分类定标、分层积分、分时考评、分步退出的原则进行,以“七一”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本年度该党员定等和“七一”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组成。基础积分是指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分类设定基础分;日常积分是指对照党员行为加扣分标准,对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积分;民主评议积分是指根据每名党员在本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得票情况换算积分。

第六条根据党员具体情况,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行分层积分管理。村(社区)支“两委”成员中的党员为a类;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的无职党员为b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无职党员以及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c类;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为d类。a、b、c三个类别党员的基础积分分别确定为25分、30分、35分,d类党员不作积分要求。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2、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当义工、做好事的,每次计2分;

3、积极参加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为集体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视情形计2-10分;

7、主动帮教上年度不合格党员,且有明显效果的,计3分;

9、村(社区)党组织或工作获乡镇综合性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3分,其他班子成员计2分;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4分,其他班子成员计3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6分,其他班子成员计4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10分,其他班子成员计6分。村(社区)单项工作获乡镇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2分,书记主任计1分;获县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3分,书记主任计2分;获市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5分,书记主任计3分;获省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8分,书记主任计5分。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标准计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3、党员外出流动三个月以上未向党组织汇报的,扣5分;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十条党员民主评议基础分为50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的折算公式为:50-〔(不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50)+(基本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25)〕。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群众(不是党员的村民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参与比例一般不低于支部党员人数的30%,以无记名方式对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三章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的或含有一票否决类中任一项的当年直接视作不合格党员等次。考核结果须在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第十二条对获得优秀党员积分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年度分层量化、积分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村(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乡镇党委组织学习教育。

第十三条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应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认真核对全年所有计分和扣分情况,收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并进行组织谈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汇总情况形成评定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不合格党员评定意见,征得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决议,报上级审批,并予以公示。上级党委应进行集体研究,及时给予批复。

第十四条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形式主要是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处置时按下列情况掌握:

1.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取得党内外谅解时,可给予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认改正的,取消不合格党员决定。

2.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且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党内已受过不连续的两次限期改正的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予除名。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转变态度的,应同意其退党。对作劝退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同意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其他党内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六条党员对年度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或乡镇党委提出申诉,并由乡镇作出最终裁定。对党员的申诉,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要慎重对待,认真调查,确属考核评定与党员实际表现不符的,应及时纠正并以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如考核评定情况属实的,应耐心对党员进行帮助和教育,使其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党委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要组建评议小组,成员一般为驻村办点干部、支委成员和威望较高的老党员组成。每个支部要指定专人为专职记分员,做好日常积分登记和积分汇总工作。

第十八条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附件1),按照计分时间和计分标准要求,及时将党员所得计分记录在案。制作《党员现实表现积分榜》(附件2)并悬挂上墙,根据《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记载情况每月一汇总,每季一公示,每年一总评(附件3)。

第十九条党员加分项目按党员申报、党小组长证明属实、评议小组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评议小组未掌握情况的,党员申请时须附带相关情况证明。党员扣分项目直接由评议小组在听取党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核定。

第二十条扣分项目中一次性扣10分以上的情形,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向乡镇党委报告,经乡镇党委核实后可按标准扣分。

第二十一条严禁村(社区)党组织和任何个人在党员分类量化、积分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借机对党员进行打击报复,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加强评定结果的运用,对存在问题的党员不能降低要求,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定等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优秀共产党员要及时予以宣传表彰,激发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凡落实不力,或不按要求进行的,将对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激励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从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入手,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逐年分类定等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农村(社区)党组织全体在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二章积分办法。

第四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百分制考评,按照分类定标、分层积分、分时考评、分步退出的原则进行,以“七一”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分类设定基础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本年度该党员定等和“七一”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日常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组成。基础积分是指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分类设定基础分;日常积分是指对照党员行为加扣分标准,对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积分;民主评议积分是指根据每名党员在本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得票情况换算积分。

第六条根据党员具体情况,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行分层积分管理。村(社区)支“两委”成员中的党员为a类;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的无职党员为b类;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无职党员以及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c类;长期卧病在床或无行动能力的党员为d类。a、b、c三个类别党员的基础积分分别确定为25分、30分、35分,d类党员不作积分要求。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2、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当义工、做好事的,每次计2分;

3、积极参加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为集体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视情形计2-10分;

7、主动帮教上年度不合格党员,且有明显效果的,计3分;

9、村(社区)党组织或工作获乡镇综合性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3分,其他班子成员计2分;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4分,其他班子成员计3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6分,其他班子成员计4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书记、主任各计10分,其他班子成员计6分。村(社区)单项工作获乡镇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2分,书记主任计1分;获县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3分,书记主任计2分;获市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5分,书记主任计3分;获省级奖励的,分管班子成员计8分,书记主任计5分。同一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标准计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3、党员外出流动三个月以上未向党组织汇报的,扣5分;

4、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5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十条党员民主评议基础分为50分,党员民主评议积分的折算公式为:50-〔(不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50)+(基本合格票数/参加评议人数×25)〕。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群众(不是党员的村民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知名人士)参与比例一般不低于支部党员人数的30%,以无记名方式对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三章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的或含有一票否决类中任一项的当年直接视作不合格党员等次。考核结果须在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第十二条对获得优秀党员积分等次的,村(社区)党组织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先进的评比。对年度分层量化、积分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村(社区)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乡镇党委组织学习教育。

第十三条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应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认真核对全年所有计分和扣分情况,收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并进行组织谈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汇总情况形成评定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不合格党员评定意见,征得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不合格党员处置决议,报上级审批,并予以公示。上级党委应进行集体研究,及时给予批复。

第十四条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形式主要是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处置时按下列情况掌握:

1.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取得党内外谅解时,可给予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认改正的,取消不合格党员决定。

2.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且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党内已受过不连续的两次限期改正的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予除名。

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转变态度的,应同意其退党。对作劝退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同意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其他党内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六条党员对年度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或乡镇党委提出申诉,并由乡镇作出最终裁定。对党员的申诉,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要慎重对待,认真调查,确属考核评定与党员实际表现不符的,应及时纠正并以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如考核评定情况属实的,应耐心对党员进行帮助和教育,使其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党委组织领导,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要组建评议小组,成员一般为驻村办点干部、支委成员和威望较高的老党员组成。每个支部要指定专人为专职记分员,做好日常积分登记和积分汇总工作。

第十八条村(社区)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附件1),按照计分时间和计分标准要求,及时将党员所得计分记录在案。制作《党员现实表现积分榜》(附件2)并悬挂上墙,根据《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登记表》记载情况每月一汇总,每季一公示,每年一总评(附件3)。

第十九条党员加分项目按党员申报、党小组长证明属实、评议小组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评议小组未掌握情况的,党员申请时须附带相关情况证明。党员扣分项目直接由评议小组在听取党小组意见的基础上核定。

第二十条扣分项目中一次性扣10分以上的情形,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向乡镇党委报告,经乡镇党委核实后可按标准扣分。

第二十一条严禁村(社区)党组织和任何个人在党员分类量化、积分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借机对党员进行打击报复,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切实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加强评定结果的运用,对存在问题的党员不能降低要求,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定等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优秀共产党员要及时予以宣传表彰,激发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凡落实不力,或不按要求进行的,将对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二

为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学用成效,发挥远程教育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学范围。

农村社区(居)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二、学习时间。

1、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

2、每月10日、20日为党员个人自学日;

3、每月参加一次集中辅导或专题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以农村社区(居)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时组织党员搞好集中学习,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致富带富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利用“齐鲁先锋”平台及各类涉农信息网站,学习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

学习培训内容以省“齐鲁先锋”平台集中学习频道、学习资源库栏目为主,结合社区产业实际及党员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辅导。

四、积分办法。

学用积分由党员所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年底对每名党员的学用情况打分并作出评估,社区党委(党总支)填写意见,评分标准:

1、集中学习日,签到并达到学时要求,一次计5分;

2、个人自学每次计2分;

3、参加社区组织的集中辅导或培训,每次计5分;

4、主动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的,每次计5分;

5、在政策法规和专题业务知识考试中,每合格一次计10分。

以上各项分值,社区(居)党组织成员每年度达到400学分,其他党员达到300学分。

五、结果使用。

社区(居)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用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学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评先树优。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三

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共产党员或共产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中共xxx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

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党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党员在旅游管理、紧急救援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政治合格、品德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综合执法局第二党支部积极向兄弟支部和单位学习,借鉴西海观光缆车党支部的工作经验,制订出台了《综合执法局第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支部试行。

此次制订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到本支部党员工作实际,对党员参加学习、“三会一课”、培训、党日活动作了基本的积分规定,同时对参加片区迎客松党支部的活动、“学习强国”上的学习积分情况以及在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得到游客寄感谢信或锦旗表扬的,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加分,以期强化党建引领,鼓励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履职尽责作贡献。办法业经支部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和征询意见,支委会研究确定,最终报党总支审核通过。

办法力求简单易懂,又便于操作和计算分值,按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积分周期。并将充分运用积分结果,将积分作为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全局所有在职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主要内容由日常行为设置,分值100分(见附件)。由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适时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一)积分定级。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纳入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评定资格;累积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积分和支部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任用。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中共赫章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征补办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加强征补办党支部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征补办党支部全体党员。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

   1.带头学习提高(15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15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认真做好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15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被征收户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联系村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

4.带头遵纪守法(15分)。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做到以身作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协助党支部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15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严谨,遵守职业操守,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年度评议积分(25分)。年度评议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原则上评议积分掌握在25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三)贡献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住建局党组、住建局机关党委表彰的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由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报住建局机关党委批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党员积分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同步实施,由征补办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每年第一季度要制定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党员积分管理记录员。

   2.按季度开展日常积分考核。由支委会专门负责量化积分考核评议工作。主要是对党员“五带头”等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日常积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季度末进行,适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向支委会提出,对支委会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住建局机关党委进行复议。

   3.按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积分一年一次,根据党员评议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根据每一名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分值,计算党员年度总得分,与党员年度考核挂钩,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

支委会制定“征补办支部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薄”跟踪记录。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由党员个人向支部申报,由支部核实后进行积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严格考核奖惩。

  支部要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党员,要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委提出的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一)基础分(6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不认真,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分)。

2.讲规矩,有纪律(25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5分)。

(3)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5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分)。

3.讲道德,有品行(15)。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5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5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该项不得分。

(5分)。

(二)履职分(40分)。

1.讲奉献,有作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学习教育、培训。(5分)。

(3)认真负责,工作、生产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5分)。

(4)参加公司全年各项会议,认真领会精神,积极提出创新思路。(5分)。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分)。

(6)参加党员各项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5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8)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司级别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三)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大会评定。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二)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评定与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年度积分在80-89分(含80分),评定等级为“良好”;年度积分在70-79分(含70分),评定等级为“中等”;年度积分在60-69分(含60分),评定为“合格”;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5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级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扶,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理。

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员管理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xx党委要求,xx公司党委决定对所管理的党员施行积分制管理。

以《党章》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从严要求、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促进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管理、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积极争当先锋模范,从而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可以参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

2.(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3.(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4.(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5.(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6.(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7.(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依据各部门每月或每季度对党员下达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党员承诺事项。

每位党员每年结合党员义务和业务工作提出不少于一项承诺。

党员积分制实行百分制管理,按照季度评分、年终评定、书记点评的程序进行。

(一)赋分标准。

1.基础分(50分):反映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业绩分(40分):党员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3.党员承诺事项分(3分):根据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给予得分。

4.民主评议党员分(3分):根据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分别按“优秀”积3分、“良好”积2分、“一般”积1分、“差”积0分给予赋分。

5.奖励分(4分):根据党员在本年度获得的奖励按照国家级奖励积4分、省部级奖励积3分、厅局级奖励积2分、总公司奖励积1分、本部门奖励积0.5分给予赋分。

(二)季度评分。

1.个人填报。党员按照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内容每个季度填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2.支部评分。支委会议研究评议每位党员的基础分和业绩分。

3.公示。党员季度积分情况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登记台账。

(三)年终评定。

1.年终民主评议。按照《关于做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2.确定年度总积分。各党支部年终要对党员四个季度履行党员义务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得分进行平均,同时汇总党员承诺事项分、民主评议党员分及奖励分,形成本人年度总积分。

3.评定等级。党员等级根据年度总积分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总积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0——89分的评定为良好,60——79分的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组织处理的,评定为不合格;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人数不能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5%。

4.公示。年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

(四)书记点评。

党员年终等级评定后,党支部书记结合党员履行义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对本支部每位党员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其整改提高。党支部书记由总公司党委书记点评。

1.每位党员的年终评定等级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2.每位党员年终评定的等级将作为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

3.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列为帮教对象,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指导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1.公司党委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对各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2.各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每位党员季度积分评议、年终等级评定和积分台账管理。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落实。

3.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的党员积分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行为,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引导党员在推进公司发展中当先锋、做标杆,为民主评议党员、为“争先创优”评比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积分原则、积分依据、积分流程、积分应用等管理内容。适用于邯郸公司全体党员(包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长期病假或其它原因无法参与的党员,需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第三条术语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通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突现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先锋作用的发挥,进行党员的正向行为、负向行为的基础积分、加分、扣分,通过各党(总)支部进行汇总党员在一年中的总得分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管理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职责:。

(一)公司党委全面统筹实施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党(总)支部开展党员积分管理,修订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先进经验分享和推广。

(三)各党(总)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对本支部党员积分进行修正,组织开展党支部月度审核、公示,积分记录存档备查;对得分较低的党员和限期改进的党员进行跟踪帮扶,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建议。

(四)各党小组负责党员积分日常记录、管理和报送报表。

第五条管理的内容及方法。

1.日常行为量化原则:积分遵循重日常、重过程、重实绩、重积累原则;

2.自我管理原则:由党员根据参加党的生活和生产经营中的良好表现,自行申报积分。

(二)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正向行为的基础积分、贡献加分和负向行为的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个部分构成。

4.一票否决侧重于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

(三)积分程序。

“一月一积、年底统计”,通过党员每月上报,党小组月度记录、审核、上报,党支部月度审议、公示,党群部监督的形式,通过年度累积,形成党员全年的积分。

1.党群部确定党员积分项目及积分规则(附件a)。

a)党员:每月完成当月积分填报。

c)党支部:审核党小组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修订补充。

3.定期公示反馈。经党支部审核后的党员积分在下一个月10日前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申辩、问询。审核公示无误后,将本支部当月《党员积分统计报表》(附件b)于下一个月1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

4.年底汇总。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并在本支部内公示。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累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议的主要依据。

(四)检查监督。

1.党群工作部不定期抽查各党(总)支部党员积分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不符合情况加分的,处理如下:

a)发现一处不符合情况加分的,取消涉及党员的该项成绩,并对支部作出提醒;

b)发现3处不符合情况加分的,该党员年终民主评议等级为不合格;

d)党员积分未按要求公示的,每出现一次扣减党支部党建责任目标1分;

e)党支部年内出现5人次以上不符合情况加分的,不得参与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2.应参加积分管理但未能按照积分管理要求参与行为量化积分的党员,不得参加年度各类先进评选。

(五)积分应用。

2.年终党员民主评议。

a)各党支部按照“党员积分”年度累加得分(80%)、群众评议党员(10%)和党员互评得分(10%)3个维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分别按100分折取权重)。

b)民主评议总分90分以上的,且排序在本支部前30%的评议等级认定为优秀;

e)民主评议总分在60分以下的评议等级应认定为“不合格”;

f)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均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一年进行教育改正。

3.先进评选。

a)民主评议等级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不能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评选。

(六)表彰奖励。

获得“党员标杆示范岗”的党员,公司将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党员标杆示范岗”摆台,优先推荐为上级单位先进候选人。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为公司二级制度。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加分(10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遵纪守法(30分)、加分(40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四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六

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依托,坚持分类推进,强化评分管理,注重结果运用,教育引导党员从日常点滴小事入手,自觉践行“四个合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内容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管理程序,使合格党员标准具体化,管理程序规范化。

(二)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全体党员为主体,对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失能党员,可不列入积分制管理考核范围。

(三)坚持标准,量化考核。根据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按程序对党员表现进行评分,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选优、惩戒处理的重要依据。

(四)公开透明,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积分、评分依据和结果运用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积分内容。

(一)政治合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内开展的各类政治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执行纪律合格。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表率,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三)品德合格。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道德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挥作用合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庆阳邮政改革发展中做表率、当先锋。在邮政企业各项工作中挑大梁、担重任,努力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走在前,激发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领头羊。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xxxxxx党支部,xxxxxxxxxxxxxx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自己或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无申报积分事项的,贡献分和加分项为零。

(二)支委初评。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会议,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和申报的积分事项,按照评分标准,对党员积分进行初评。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经参会党员评议通过后,确定党员积分。及时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终,党支部对党员积分进行汇总,报市分公司党委备案,并将结果反馈党员本人。

五、结果运用。

将党员积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按照“好”、“一般”、“差”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评价和分类管理。

2、对评定为“一般”的,强化日常教育,帮助朝“好”的方向努力;

3、对评定为“差”的,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4、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xxxxxxxxxx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置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管理档案。各党支部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评分依据,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党员名册,完善党员基础信息,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确定专人担任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及时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分公司党委将成立明查暗访组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和不作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在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时,要对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予以报告。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先进性党员队伍,现就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活动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实现积分考核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体群众,为东塘“领跑雨花,争做标杆”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结合各单位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在职党员、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五大类,具体细分如下:

1、机关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党员,普通党员。

2、社区党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普通党员,学生党员。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普通党员。

4、在职党员。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

各党(总)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党(总)支部大会商议决定,可做适当微调。

三、积分设置和考核标准。

党员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测评积分两类,其中在职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成绩即为年度积分考核成绩。

(一)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标准。

主要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走访联系群众、参加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1、机关党员考核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1户群众骨干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中层干部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党员考核标准。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50户次、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00户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学生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5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考核标准。

(1)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职工)不少于20人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在职党员考核标准。

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不少于1个,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在职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2件实事。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居民不少于1户,与社区直管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或者参加社区党内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考核标准。

在征求党员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以关爱为主。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民主测评积分考核标准。

年度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党员民主测评,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

四、积分考核办法。

1、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行为积分的基本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超过指标数量、个人得奖、突出贡献则适当加分,加分数不超过20分;按8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民主测评积分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优秀票100分、良好票80分、合格票60分、差票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合格票数×60+差票数×40)÷总票数,按2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

2、党员积分考核定期通报公示。各党(总)支部每季度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每半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对积分暂时领先的党员同志在支部大会上提出表扬,对积分暂时落后的党员同志进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及时上报街道工委审定。

3、党员积分考核等次评定。年度党员积分考核得分即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0分为良好等次,60-7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党员。上年度积分考核优秀、良好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即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由所在党组织组织学习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清退出党,要将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街道工委备案。

七、有关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公开承诺等工作相结合,统一推进,共同考核。

2、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要把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与平时的党员教育、服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定期对党员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进度,防止年底为积分突击搞活动现象。

3、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在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同时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八

积分制管理是指用积分制来管理人,用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评价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将各种物质待遇和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群体倾斜,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学用成效,发挥远程教育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学范围。

农村社区(居)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二、学习时间。

1、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

2、每月10日、20日为党员个人自学日;

3、每月参加一次集中辅导或专题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以农村社区(居)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时组织党员搞好集中学习,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致富带富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利用“齐鲁先锋”平台及各类涉农信息网站,学习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

学习培训内容以省“齐鲁先锋”平台集中学习频道、学习资源库栏目为主,结合社区产业实际及党员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辅导。

四、积分办法。

学用积分由党员所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年底对每名党员的学用情况打分并作出评估,社区党委(党总支)填写意见,评分标准:

1、集中学习日,签到并达到学时要求,一次计5分;

2、个人自学每次计2分;

3、参加社区组织的集中辅导或培训,每次计5分;

5、在政策法规和专题业务知识考试中,每合格一次计10分。

以上各项分值,社区(居)党组织成员每年度达到400学分,其他党员达到300学分。

五、结果使用。

社区(居)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用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学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评先树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九

陈x,男,39岁,汉族,中国共产党员。硕士研究生,xx年毕业于xxx科技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工程师。现任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xxxx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陈x,一个从贫困家庭成长起来的青年企业家。他关爱员工,和谐发展企业,是70后青年中具有代表性的创业者、致富带头人,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创业致富的榜样。

寒门学子志高远自强不息勇创业。

陈x出生在xx省x市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由于家庭负担太重,学生时代的陈x既传承了x人吃苦耐劳、奋发自强的秉性。不论是在大学,还是攻读研究生,陈x一直坚持半工半读。

在亲戚的指导帮助下,陈x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坚持从事电线电缆的技术研发与营销服务工作。xx年,陈x研究生毕业。在深度分析电力工程行业特点后,陈x多方游说亲朋好友,积极筹措资金,创建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力工程的安装、改造与服务。“没有办法就要想尽办法,人有时候成功就是被逼出来的。”陈x回忆起当初创业时常常说。在拜访潜在客户时,陈x曾被拒绝过多次,有时还被保安挡在门外。但他从不言放弃,总是卑躬地向行业专家请教,虚心地向标杆同行学习,主动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用心办实事,真心交朋友,硬是靠自己的一片真诚、满腔热血和聪明才智叩开了电力工程事业的大门。

在陈x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在成立短短的两年时间内,成功承接xx供电公司、万达投资集团、xx理工大学、法雷奥汽车自动系统xx有限公司、xx恒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公用事业ic卡有限公司、xx水阁处理厂、xx市计划生育研究所、xx大学、xx理工大学等单位大型变电所建筑安装、外线架设、供电杆线改造、变电所及电缆敷设工程,其务实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丰富的生产经验、有效的专业服务倍受广大客户青睐,成为xx市电力工程市场一颗耀眼的新星。

异地拼搏念家乡立业徐舍争创优。

辗转于商界两三年,陈x常常思念家乡。他想,与其长年累月拼搏异乡,不如在家乡办厂感恩回馈。xx年,一个非常机缘的巧合,陈x与同为x人的xx集团董事长蒋加平相识相知。有感于蒋加平前瞻性的目光与创先争优的魄力,陈x果断决定辞去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裁职务,回到家乡x,跟随蒋加平,注资创建xx电缆,出任xx电缆常务副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

xx电缆在创建之初,一无技术,二无市场,陈x毅然决然将xx的家搬到徐舍,主动召集其xx公司部分骨干人员,并迅速组建起xx技术团队,搭建好xx电缆营销网络。在陈x积极倡议与科学管理下,公司秉承“诚信合作、执行创新”宗旨,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率先通过国家强制性ccc、pccc产品认证,全员贯彻iso9001质量体系、iso10012计量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积极与清华大学、xx工业大学、xx电缆研究所等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展开深度合作,共同研制、创新产品。目前已成功开发铁路用27.5kv的新型特种电缆、0.6/1kv电力电缆、8.7/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450/750v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等20多个品种产品,正着手筹建核级电缆、风能电缆、船用电缆等特种电缆。xx年公司顺利通过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6项,取得国家技术专利18项,公司主导产品被xx省科技厅认定为xx省高新技术产品,完成应税收入12887万元,迅速成长为徐舍镇工业先进企业。目前,公司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科技创新、后劲投入等主要指标在徐舍镇同行业居于前列。

致富思源尤反哺铁肩道义担责任。

陈x深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在创建企业努力实现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他时刻不忘家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努力回报社会。不论是在其创建的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还是其投资的xxxx电缆有限公司,陈x在人员聘用、培养方面,总是指导人力资源部优先考虑家乡的4050人员及下岗工人,并免费义务培训农村的贫困人员。

陈x常说:管理不能光靠制度卡人、靠规定罚人,更应以情感人。他认为每一个员工都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在他的公司有个细节,事虽小,也足以看出陈x对员工的关爱。他特别吩咐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到一个员工的生日,都要以公司名义发出祝福短信,并送上生日礼物,让员工都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和友爱。

有感于寒门学子求学的艰辛,每逢寒暑假,陈x总是派人深入xx市区的高等院校,主动吸纳x籍贫困学子来其xx公司实习,并免费提供午餐和交通费。创建企业至今,陈x先后拿出了1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卫生以及修路、建桥、支持农村水利事业、扶贫、慰问福利院,并想方设法让企业的发展带动父老乡亲的富裕。

陈x,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强青年,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近年来,陈x同志获得了“xx控股集团优秀职业经理人”、“xx镇工业先进生产者”、“xx省商誉最佳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

今后三年,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xxx工作座谈会及省市xxxx党委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紧密围绕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谐企业建设、兵地融合建设,为加快建设疆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集团高、尖、精法人公司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放思想指导企业发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尽快形成思维模式、工作机制、工作作风的新常态。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研究和提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性、针对性意见,及时化解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形成全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不断走向深入的新局面。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引领企业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两级领导班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在选人用人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建设一只能闯敢拼善战干净的领导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为干事创业者搭建平台、提供机会。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础促进企业发展。围绕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发挥堡垒和促进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持续加强基层党建,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宣传文化建设,融入中心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员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献智出力。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社会责任和企业精神、典型人物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为企业发展“鸣锣开道”。以“铸魂”、“育人”、“塑形”为重点,构建企业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新体系。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发展。全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班子作风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持续开展“廉洁文化进工地”创建活动。引导两级领导班子敢于担当、发挥表率、勤于自省、廉洁从业。

(六)加强和谐企业建设,凝聚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坚持“强企富民”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企业维稳信访、保密、武装、统战、计生、综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在和谐企业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习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各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当前,xxxx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员工的期盼,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顽强拼搏、砥砺前行,为实现xxxx“十四五”成功转型升级,打造集团高、尖、精专业化法人公司而努力奋斗!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一

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根本前提,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推动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一编三定”、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窗口单位“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开展积分管理创造条件。

(四)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各方面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客观分析、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实施。组织部门要做出具体安排,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等要加强直接指导,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已经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对原有意见或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二

农村党员是党组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城镇化建设的日益推进,白杨河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入,但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给农村党员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白杨河乡党委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领导干部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制定出台白杨河乡农村党员分层积分管理办法。

根据我们的调查,全乡各村党(总)支部普遍存在党员“没抓手”、“难管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组织生活难。党支部是党员之家,家庭成员理应经常相聚交流感情,这个家才有家的感觉。但目前部分农村党支部一年难得过上几次组织生活,究其原因主要有:村集体经济薄弱,开展组织生活经费不足;党员外出务工,流动过多,参加组织生活的人数得不到保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是来享受,没有好处就不来。

二是按月收缴党费难。按月交党费不在于钱多钱少,而在于提醒党员记住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但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特别是年老体弱者和流动党员,认为月月交党费实在麻烦,为了方便省事,村党支部遂改为一次性收足全年党费。由于不能每月收缴党费,加之组织生活少,党组织未能及时掌握党员动态,容易造成管理脱节现象,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导致有的党员对党的感情淡化,对党员身份不再看重。

三是集中教育培训难。我乡农牧民党员居住分散,平时各忙各的,难得聚在一块。而那些具有一定文化的青壮年越来越多地选择外出打工或经商,使农村党员发展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党员平均年龄偏大,以中老年人居多;文化程度偏低,学习新技术、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兴致较差;党员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尽理想等。这些差别导致对党员难以统一管理和集中培训,即使以支部为单位也难使教育培训计划满足所有党员个体的需要,所以党员的参与率往往不高。

针对上述难题,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积极探索农村党员管理的新途径,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能够真正落实到农村。

一、实行分类管理。要切实加强农村党员的管理,必须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进行分类,引导其发挥作用。一是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管理。根据各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设置让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岗位,如党务村务顾问、财务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环境卫生监督、社会治安维护、民事纠纷调解等,并规定相应的职责,采取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等形式,由支部把能够胜任某些岗位且符合条件的党员推荐上岗。上岗后,支部要及时进行督查。对出现问题的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改进,有效地加强管理;二是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跟踪管理。各支部要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好联系人,及时向外出务工党员传递支部的信息,并要求他们每月主动向支部或党小组作一次思想汇报,支部认真总结外出务工党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党员本人,促其落实整改,保持管理的连续性,使之学习不断档、思想不掉队。三是对老弱病残党员进行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老弱病残党员编入同一个党小组进行统一管理,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让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当好支部的坚强后盾。

二、加强目标管理。确定每位党员的管理目标,每月对照标准结合个人表现予以评分,并每月进行公布。年终把累计得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先进、处置后进的主要依据。(1)划分层次。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党员的村两委干部;第二层次为年龄在59周岁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第三层次为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60岁以上的无职或体弱多病的党员。(2)设定基分。根据四个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20~50不同分值确定相应的基准分。第一层次基础分2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3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4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50分。(3)明确指标。以监督制约和发挥作用并重,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支部各项决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外出党员思想工作汇报;参加“三会一课”;党费缴纳;联系党务村务;协助调解民事纠纷;勤劳致富及扶贫帮困;提供经济发展项目;参加公益事业等32项指标。根据细化后的考核指标,每一项都明确规定具体得分和倒扣分值。(4)记录分数。每位党员人手一本《党员管理积分手册》,每完成一项指标及时记录在自己的积分手册中。个人独自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报告党支部,经支部讨论认可,按相应分值计分,扣分的统一由党支部讨论决定。各支部要确定一名支委为记录员,具体负责支部积分工作。党支部在每月召开的党员会议上通报各党员的得分情况,并与党员个人登记的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积分运用。把积分等次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按照党员全年累计积分进行划分累计达10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90分的为合格等次、51~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凡被评为优秀的,要及时在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要对其提醒和警告;凡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或六个月整改期,并确定两名合格党员对其进行帮助引导,督促其积极改正缺点。

一是建立党支部会议预告制度。要求各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乡党建办报告召开的时间及内容,提前两天通知乡联系点领导领导和全体党员,让他们做好工作安排。会议召开后,由乡党建办随机抽查几名党员加以核实,以此督促支部按要求开好党员大会。要求各村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大会预告制度,开好支委会、支部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好党课,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有案可查,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二是建立与外出党员联系制度。为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各村支部要建立与党员定期联系的机制,以党小组为单位,落实一名责任心强的党员组长或副组长为联系人;制作本小组的通讯录,包括党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联系人要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情况等,经每月汇总后向支部汇报,让支部能即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切实做好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农村党员管理是一项长期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加强制度管理,采取党员分层管理积分考核办法,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农村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三

党员积分分为基础分和激励分两部分。基础分作为每名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赋分的基础上只作扣减,每项扣完为止。激励分根据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基础分和激励分相加为党员本年度总积分,积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基础分共五项:

1、带头履行义务。按时参加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按时上党课、参加党员学习,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时参加会议或不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扣1分,每次迟到、早退扣0.5分。

2、带头落实政策。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带头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参加新农合、低保等惠农政策。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组织要求积极主动落实上级政策扣1分。

3、带头参加劳动。按时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参加扣2分。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行为。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违法违纪或违反村规民约扣5分。

5、带头弘扬正气。不参加邪教并坚决抵制和劝阻身边人参加邪教,抵制封建迷信和赌博,不铺张浪费。基础分为10分。参加或不抵制邪教扣10分,参与迷信和赌博一次扣5分,有一次红白事铺张浪费等行为的扣5分。

激励分共五项:

1、争做道德模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孝顺父母,家庭邻里和睦,评为好媳妇、好婆婆等“四德模范”的每次加5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每次加5分。

2、争做文明个人。坚持讲文明、讲卫生,被评为五星级文明户或精神文明先进的每次加5分。

3、争做为民先锋。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困难等。每次加2分。

4、争做建言标兵。向村党支部及时反映群众需求,并提出合理建议。每次加2分。

5、争做平安卫士。以维护村内平安为己任,坚持参加治安巡逻、维护村内稳定。根据每年完成任务情况分别加3—5分。

1、制作公开栏。村党支部将全体党员照片公开在支部公开栏,照片下方存放“党员积分卡”。

2、定期统计积分。村党支部每月5日召开例会,按照个人提报、大家商议的方式,让每个党员把上月参加活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办实事情况对党员会进行汇报,然后由支部统筹考虑,统计汇总。对个别不明确的加减分情况交党员会集体研究,量化考核后,记录到积分卡上。

3、开展民主评议。每年“七一”前夕,村党支部对所有党员积分进行统计汇总。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先通报每位党员得分情况,再通过书面划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共产党员。

1、评为优秀党员的,发放荣誉证书,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表彰。

2、特别优秀的,推荐到上级进行表彰,优先考虑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

3、得分居于末位的5名党员,要向党员大会作检讨,讲清原因和下步打算。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四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十条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 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 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 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 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五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党员积分管理先行在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总)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教家风,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分类明确具体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总)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总)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总)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总)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总)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总)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总)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各级党(工)委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六

摘要: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党支部要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要求,如何让基层党员找回入党的初心?如何让党员的先锋作用得到发挥?如何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这些关键点直接关系到在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履行好基层单位的职责和使命。洗选中心石圪台选煤厂创新党员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积分制管理制度,以积分多少反映党员的先进性,为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01。

案例背景。

石圪台选煤厂党支部在以前的工作中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时缺乏定时、定质、定量的指标标准,党员学习难组织、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评定党员时主要依靠民主评议、投票选举等定性方式进行考核。为了使支部党员队伍管理更为直观具体,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同时将党员日常表现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相结合,激励支部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做表率当先锋。为此,石圪台选煤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激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

02。

特色做法。

石圪台选煤厂在2018年制定了以“勤”文化为核心的子文化建设,同时开展了以“勤”文化为根基的文化展示,根据这一主线,以此为契机该厂党支部创建了“四勤党支部”。同时根据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制定《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评选方案》,创新建立“正向激励、考核全面”的支部及党员管理办法。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支部及支部党员进行全程积分管理,日常记录、支部统计、季度反馈、半年公布、年底公示等流程,严格根据支部及党员积分累计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为管理党员找准了抓手。

(一)构建积分标准体系,细化项目、量化标准。

第一部分:以勤学、勤业、勤俭、勤勉四个方面构建基本框架,再根据对应的项目进行若干标准设定。

勤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执行;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情况;党建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勤业包括党建主题活动参与;党建信息平台评价积分;党费缴纳。

勤俭包括修旧利废;科技论文;创新创效。

勤勉包括党员作用发挥及优秀事迹。

以“勤”为核心的“学、业、俭、勉”四项设立十个分项、分别再从十个分项中细化若干小项,逐项进行积分。例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先定标准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2.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党小组会议。3.支部委员会:支委员会原则上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4.党课:支部书记及委员每季度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标准设定好后再根据标准设定积分:1.党员大会:支部委员按时召集召开党员大会加5分,否则不得分。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2.党小组会:组长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组长及组员各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3.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召集,按时召开支部书记及支委各加5分,未参加会议不加分。4.支部书记及委员每讲一节党课加5分。未按规定讲党课不加分。5.党员讲党课加10分。其他项目也按照此模式进行标准及积分的设定。

第二部分群众测评积分,分别通过带头学习、带头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四项内容,每项设定分数20分,总分为100分,各车间70%的职工参与对机关党员的打分及各车间党员的打分。最终以“四勤”各项积分占60%、群众测评占40%的比例进行两项汇总,最终得出当月积分分数。

(二)构建积分评议体系,动态管理、阳光评议。

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工作由综合主管负责,按照积分项目逐项进行统计,每一项积分都留有书面或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每月25日将分项表及汇总表发至党员微信群及各车间接受各位党员及群众的监督,无异议后将在厂务公开栏党员积分排版内进行公示。综合办每季度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分析,评选出前六名党员进行奖励。

(三)构建积分运用体系,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党员积分的应用在党员评价、积分奖励、评优评先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党员评价方面,每个月的积分情况作为一种提示,每个季度的积分将作为党员谈心谈心的重要依据,支部书记将根据党员台账反映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的辅导,每半年积分靠后的党员将进行约谈。在积分奖励方面,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在党建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奖品奖励。2020年共奖励24名党员,奖励金额9200元。在评优评先方面,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年度积分靠前的党员将优先作为评优评先对象或外出红色教育培训进行表彰或向上级推荐。

03。

成效与反响。

党员积分管理推行以来,增强了基层党支部工作活力,党员主动履行义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支部有了衡量党员的“标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了“准则”,同时为组织评定和党员评优提供了具体明确的依据,有效推动、形成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争做优秀党员的生动局面。

一是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党员积分制通过各类精神文件学习、先进榜样的感染、道德文化的宣讲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激活了基层党组织细胞,党员在群众中主动亮出了身份,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响应党组织号召。

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党员积分制为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设置了底线和红线,让党员管理有了”硬抓手”“硬杠杠”,促进了党员量化考评工作的真实性和针对性,推动党员充分履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党员主动申报讲党课、申报党员示范岗、申报党员突击队。带领引导部门及车间同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经营管控、党的建设、服务群众等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党员管理日趋规范。党员积分制主体在党员,体现在积分,落脚在行动。让支部党员愈加重视党员身份,通过实施党员日常积分制以来,该支部31名党员对“三会一课”开展的实效性有明显质量上的提高,主题党日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越加明显,创新创效的项目明显增多,为该厂的提质增提供了保障。

四是党员更加注重比学赶超。党员积分制,评出先进,树出榜样,让党支部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勇创业绩,并在“党建引领、群团互动”的思路指引下建立“党员+”模式,带领团员青年、群众及家属协管员奋斗于生产经营第一线、致力于志愿服务第一线。

五是党员更加关心困难职工。党员积分设置的引导、党员不仅增加了干事的积极性,在助人为乐、帮扶济困方面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该厂党员为职工患儿组织捐款,为兄弟厂困难职工筹集善款,为贫困山区扶贫捐款、为厂区周边困难人员捐赠衣物,文具等一系列爱心活动。

04。

思考与启示。

一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有力抓手。推行积分管理,把竞争、激励机制科学地引入党员的教育管理中,把党员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的方方面面作为积分情形设定的基本内容,形成了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让基层组织管理形式"活起来”,使党组织管理有"标尺”,党员行为有“准则”,衡量党员有“刻度”。

二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量化考核党员的重要实践。现行的积分机制是岗位责任制考核机制向党员个人的有效延伸,对党员表现全程纪实,使党组织对党员的评价和奖惩更加科学规范,实现测评党员不凭印象、不靠感情,严格按照积分规则核算积分,不让好党员丢分,也不给表现不佳的党员蒙混过关的机会,考准考实每一名党员的现实表现。

三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平台。根据积分结果找准党员、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切实在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完善,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全面推行“一核心三组织五基本”治理模式,现就在全镇农村党支部试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党员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为重点,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农村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乡镇党委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村党组织审批,报镇党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村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农村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村“两委”干部中的党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变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做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础积分、扣分、贡献积分三大类,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一)基础积分。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实行百分值计分制,包括平时表现积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两部分,平时表现积分与民主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平时表现积分(70分)。主要包括,带头学习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路线;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村里工作,完成组织分工;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缴纳党费;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

2.年度评议积分(30分)。基层党组织年终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的党员得分。民主评议设“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好”100分、“一般”80分、“差”2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好票数”×100+“一般票数”×80+“差票数”×2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30%记入党员基础积分。

(二)扣分项目。

3.侵占集体资产或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4.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以及拖欠或抗缴国家税费的;

5.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买码、封建迷信等活动,情节后果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清除全年所有积分。

1.本年度受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以上处分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6.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贡献积分。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主要包括:

1.工作业绩。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各级表彰肯定等方面的情况。

2.扶贫帮困。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带领群众致富,关爱留守儿童或留守老人等方面的情况。

3.实事好事。积极参与文明监督和环境卫生治理,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抵制歪风邪气,积极见义勇为,参与平安建设等工作,在防火、抗洪、救灾、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4.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情况。

5.推动发展。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带头创办实体、发展实业,积极为家乡招商引资,照章缴纳税费等方面的情况。

6.其它需要激励加分的事项。

(一)党员申报。村党组织每年11月份向党员发放积分卡,基础积分由党员对照积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报所属党组织认定;党员贡献积分实行申报制度,向基层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党组织审议。村党组织每年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对党员的积分内容进行讨论,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逐项认定,并予以公示。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上报积分。各村党组织年底根据党员积分卡记录情况,将党员基础积分、扣分、贡献积分,在乡镇驻村干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计分,经由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并在村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后,方可定为党员积分。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和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村党组织反映,村党组织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明确的作好解释,记分有误的及时纠正。镇党委在本积分周期结束7日内将我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台帐报县委组织部备查。

(一)积分等次确定。村党组织每年度12月份,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县区评选表彰的优秀村干部中的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的党员代表,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镇党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暂停“两委”班子职务或免职,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镇党委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乡镇党委书记、镇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农村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全镇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帐档案。由镇组织部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帐》。《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年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组织部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八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通过对党员规范化管理与有效激励,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金仓湖小学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基础积分80分,贡献积分20分。基础积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一)基础积分(80分)。主要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行扣分制,未完成项目扣去相应分数。

1.政治思想坚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组织安排、拥护执行组织决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方针政策,不妄加议论。在党内生活中,不拉帮派和团团伙伙,始终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工作作风扎实。坚持依法秉公办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时时处处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高标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严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党费。

4.联系群众密切。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急群众所急,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与群众心心相印。

5.弘扬正气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爱护珍惜党和集体荣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绝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大力弘扬新人新事新风气,带头传递正能量。

(二)贡献积分(20分)。重点在依岗履职、为民办事、服务学生家长、奉献社会等四个方面树立先锋标准,激励党员创先争优、创新作为,争当先锋表率。实行加分制,履行一项加上相应分数,总加分不超过上限20分。

1.立足岗位争先进。勇于创新创优,依托岗位和自身实际,积极争先进、创一流,受到各级表彰肯定或者赛课辅导学生获奖。或是在各类杂志报刊宣传学校经验做法,弘扬正能量。

2.为民办事强作风。强化为民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参加党组织“两学一做”“为民服务日”等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访活动和社会上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3.奉献社会树形象。结合自身特长、兴趣和意愿,工作之余敢于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认领公益岗位和服务项目,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当群众的生命财产遇到侵害时,见义勇为,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积分管理”在支部书记领导下,支部成立考评小组,由组长具体负责党员积分纪实管理等相关工作。

组长:王建忠。

成员:顾丽芬、王惠强、丁燕芳、徐敏芳。

1.党员个人“自评”。党员对照积分内容和评分细则,党员对照标准、参加活动情况和积分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积分情况。

2.考评小组“考评”。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每年度逐条逐项进行考评打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综合考量应用积分、放大积分管理效应,体现奖惩结合,使优秀党员添动力、后进党员有压力。

1.作为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年底,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照党员标准,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情况,逐一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依据评议结果确定党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2.作为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积分在支部考前党员,优先考虑作为本年度本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人选。

3.作为党组织实施“黄色预警”的基本参考。对当年积分在本支部最后一名的,由支部进行结对帮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连续两年积分在支部最后一名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支部本年度积分最低的党员,启动黄色预警,由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提高。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十九

方法是一个法律法规术语。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作或问题的某一方面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根据内容和性质的不同,方法可分为文件实施方法和工作管理方法。供你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沂组通〔2017〕〕57号文件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解决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树立和维护党员形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和四合格的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的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着力解决党员日常管理难、发挥难、认定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施农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办法适用于我街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因年龄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我可以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不能纳入实施范围。

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实行年审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党员进行考核管理。积分由基本积分、民主评价积分和贡献加分三部分组成。基本积分80分,民主评价分20分,贡献加分没有上限。

(1)基础积分(80分)。

重点关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细化量化党员的实际表现。

1.参加组织生活(4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年内满勤记30分。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

2.缴纳党费(10分).年内按时。

标准缴纳党费的记10分.每有一个月未按时交纳扣1分,不按标准缴纳的扣5分.连续3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联系服务群众(20分).结合结亲连心党员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按时联系走访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中,每月均按要求完成走访工作的记20分,每月每有一户未联系走访的群众扣2分.在县结亲连心工作抽查中,每有一户群众对党员的联系走访工作不满意扣5分.

4.发挥作用情况(10分).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组织决议,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搞好承诺并切实兑现,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发挥正能量的记10分.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殡葬改革及其它工作中,不支持支部开展工作甚至妨碍工作开展的扣10分.存有违法建设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二)民主评议。

党支部每年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对党员的学习、工作、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所得平均分折算积分.

(三)贡献加分。

1.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帮贫扶困等奉献爱心活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街道和党支部组织的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记5分;在党组织统一组织外,自觉开展各类服务群众活动的,每次记2分,最高记10分.

2.参与经济建设.在助推经济发展和重大事项决策中,积极发挥作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被党支部采纳的,一次记5分;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的,一次记5分;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一次记20分;带头发展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的或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带头致富的,记5分.

3.参与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或协助支部开展工作,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

4.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年内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每户记10分.

5.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建设,为公益事业捐钱捐物捐工,价值累计达1000元以上的记5分,10000元以上的记10分.

6.表彰奖励.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记10分,受到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的记5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党员;。

2.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

3.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

4.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党员;。

5.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黄赌毒”的党员;。

6.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的党员;。

7.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的党员.

(一)在家党员积分评定。

开展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做出具体承诺,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敦促党员履行承诺.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年为1个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申报上月积分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上月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表决通过,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公开栏每季度公示一次.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无异议后报党工委备案.

3、积分汇总.每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束前,党支部将每名党员每季度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二)流动党员年审流程。

对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流动党员,采取年审制管理的方式.

1、流动党员界定.组织关系在我街道,但长期不在我街道工作又长期不在我街道居住的党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居住地党组织,组织关系转接确实存在困难的标记为流动党员;短期出国或去港澳的(包括出国留学),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支部;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在他们出境之后,要停止党籍,标记为出国党员;若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为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2、定期汇报思想.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与流动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半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连续2次不向所属党组织报到进行年审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总得分在100分以上(含)的,评议为“优秀”等次.总得分60-99分的评议为“合格”等次;总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评议为“不合格”等次.其中,被一票否决的党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确定等次情况要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不合格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

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街道党工委年底将大力表扬奖励,并优先进行评先树优.

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街道党工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街道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确定联系人进行思想教育.下一积分周期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由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日常记实;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年度积分达到合格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回原党组织;年度积分再次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程序按期转正,年内积分达不到80分的,延期转正.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党员发展对象,积分较低的予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有效抓手,街道党工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下步工作中各党支部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方法、步骤,全面做好党员积分制的考评,真正通过积分制管理激发党员活力,发挥每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在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党支部、党员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追责.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规范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分类定标。对照《党章》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确定积分管理对象和制定积分标准,确保实事求是。

2.分时考评。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月对党员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考评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积分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及时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3.分层积分。根据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的情况,分层次设置积分项目,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确保严格科学。

4.分级定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把党员年度累计积分作为评定等次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确保客观公正。

实行积分管理的对象为全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以党支部开展。

积分内容围绕合格党员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具体考核中,要各有侧重制定积分标准,如带头参加各类教学比赛,主动承担各项展示活动;为学生、家长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参与和谐校园建设。

积分项目一般由基础项目、测评项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组成,采取百分制,分值设定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每年初,党支部按照积分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

1.基础项目。对党员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等情况设置基础分,党员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扣分。

2.测评项目。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员测评积分的重要依据。

3.加分项目。党员带头示范、评先评优等情况实行加分。

4.“一票否决”项目。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因不当言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具有《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长组通〔2016〕6号)中其他不合格党员情形,等等,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

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支部党员人数多的可分党小组进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支委成员或者党小组长具体负责日常积分,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并建立积分台账。

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月末进行自评,如实向党支部或党小组申报积分事项;组织考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一次考评积分,每季度或者每半年一次汇总积分,一年一次累计积分、综合评定;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2.“两审”。积分结果须经支委会研究审议,基层党委审定。接受党员对得分情况和积分结果进行申辩与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3.“一公开”。积分结果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每年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一般为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不同等次的分值区间,根据累计积分,一般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组织处置。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永葆先进性,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城关镇社区党员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类。

1、每参加1次镇、社区党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学习计2分。

2、每参加1次镇、社区党组织各类义务劳动计4分。

3、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计1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计分(全年12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

1、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对是党员的“两委”干部,由党员、居民代表分半年、年终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含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次计15分,其他“两委”成员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均计5分。

2、党员自愿认领岗位,按时完成岗位任务计10分。

3、无职党员自愿参与党群服务中心值班每次计2分。

4、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中心工作中带头、主动配合社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计5分。

5、主动承担居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社区“两委”及居民认可的计5分。

6、见义勇为造成一定社会良好影响的计10分。

7、在夏秋禁烧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计10分。

8、社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两委”团结协作,受镇党委及以上表彰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各计10分(书记主任“一肩挑”的计15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计5分。

9、流动党员每年为社区至少办一件好事的,每件计10分。

(三)违纪扣分类。

1、受到党纪处分的扣20分。

2、参加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扣20分。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多胎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扣20分;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多胎且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扣10分。

4、违反土地政策及村镇规划的扣20分。

5、煽动、参与或组织群众集体上访或个人越级上访、非访的扣20分。

6、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及其他中心工作中,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且阻挠正常工作的,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扣20分。

7、在“三评”工作中,支部评议满意率低于50%,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各扣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

8、违反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扣10分。

9、不按照移风易俗规定,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扣10分。

(四)一票否决类。

1、参与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一票否决。

2、违法犯罪的一票否决。

3、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一票否决。

(一)划分层次。

根据社区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主任;第二层次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及是党员的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

(二)确定基础分值。

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具体如下:第一层次基础分1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2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3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40分。

(三)累计积分。

1、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其中的一件,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对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在党员活动日中与社区党组织登记的积分进行对照,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及时校正。

2、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做好每位党员的积分记录,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积分情况,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各社区党组织每年都要开展两次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时,每位党员向党员大会汇报自己的积分情况,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述职。

(四)积分结果运用。

2、凡获社区优秀党员等次的,方可参加当年镇党委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第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镇党委组织对其集中诫勉谈话;第二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由镇党委对其黄牌警告;第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予以劝退。

对社区党员实行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是我镇在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党员管理的创新性举措,贯彻落实这一考核办法对于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党员工作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全面提高社区党员素质。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二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二十一

为切实建设公平、分享、提升、创新的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员工以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对个人综合能力及素质加以认同,弘扬正能量,本着“永远不让优秀的员工吃亏”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总监及以下全体员工。

积分制管理办法是用积分a分和b分,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的记载。

a分:

1.a分主要针对员工当月工作绩效和遵守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2.a分当月基础分100分,当月清零不累计,超出100分的1:1计入b分;。

b分:

1.b分衡量的是个人综合能力和道德行为,包括经济贡献、团队建设、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a.对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

b.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

c.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建立个人积分档案,b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员工在职期间,b分实行逐月逐年累加,员工离职后即归零。

1.与表彰奖励关联。

2.与年度福利关联。

3.与晋级加薪关联。

4.与评定年度优秀员工关联。

5.与带薪假期关联。

1.a分由部门负责人或个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奖罚申请。

2.b分由个人提出奖罚申请。

3.a分和b分奖罚分数在30分及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制度委员会审批即可,超过30分需报总经办审批。

1.本公司员工的积分初步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排名、一周一公示。

2.每月汇总统计,结出当月a分排名、当月b分排名、累计b分排名。

第一部分a分。

(一)工作绩效。

1.每周上级安排的工作能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加20分。

2.工作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加5分;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一天扣5分。

3.工作按时完成并超质量完成的,一次加20分;。

4.工作按时并超数量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给予5-20分奖励。

5.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执行的,一次扣20分;。

6.提交工作成果受到客户肯定的,项目负责人加30分,组员加15分;。

7.未按要求不认真填写各类表、簿、卡、册出现错误的,每处错扣2分;。

10.部门负责人每周按时提交积分申请表的加5分,没有按时提交的扣5分;。

12.每周任务分:部门负责人有对下属每周按30奖分*下属人数和10分罚分*下属人数的发放任务。奖罚分全部发放则部门负责人加30分,没有发放完则扣15分。

(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行为表现。

1.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晚上加班每1小时,加10分,以此累加;。

5.领导要求参加的加班不参加的扣1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扣5分;。

7.当月考勤无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者加50分;。

8.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9.病假一天扣10分;。

10.事假每天扣20分;。

11.旷工每天扣100分;。

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干私事的一次扣50分;。

14.下班后办公桌面脏乱者,一次扣10分;。

15.在办公区域或厕所抽烟者,一次扣20分,发现并举报者奖50分。

第二部分b分。

(一)个人能力。

6.积极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并有明显成效的,奖励50分。

(二)团队建设。

5.员工降职,其直接上级扣10分;。

6.员工辞职,其直接上级扣10分;。

7.员工独立为培训考试出试卷的,每次考试加10分-20分。

(三)经济贡献。

3.员工积极学习研究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比如合理合法降低了贷款利息,合理合法减免了罚款,合理合法减免了税费等,奖200分。

(四)综合素质(与员工做人、做事挂钩)。

1.员工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给灾区捐款、献爱心等,符合一项奖50分;。

5.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加10分;。

7.员工坚持带病工作(医生建议休息的情况),发现一次奖30分;。

10.员工之间发现吵架、骂人、打架等不良行为者,发现一次扣200分;。

11.前台不在时,办公室电话响起,主动接听并做好记录的一次加5分;。

12.前台不在时,客人来访主动接待并倒茶的,一次加5分;。

13.下班后没有关闭电源者扣5分,发现并帮助其关闭电源者加5分;。

14.下班关闭公司门窗者加5分;。

16.早上上班第一位打卡者,一次加5分。

17.早上上班主动开户办公室窗户、开灯、并为同事们烧开水者,一次加5分。

18.办公室地面脏,主动清洁地面的加5分;。

19.会前主动布置好会议室,包括:借会议器材,开启投影仪,放投影布的,每次加5分。

20.会后主动整理会议室,包括:归还会议器材,关闭投影仪、桌椅摆放整齐、清洁会议桌面和地面的,每次加5分。

21.为公司饮水机加水者,每次加2分(前台工作人员每天加水2次后方可申请加分);清洁饮水机每次加10分。

22.每周为部门和公司统计积分者,加10分。

1.每月b分第1名享有带薪假期1天,第2名享有带薪假期0.5天,此假期可累计;。

4.公司所有员工的考核都统一按照积分制管理工作细则进行,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对公司所有员工享有奖扣分权利,并且每月有奖分100分、罚分20分任务分。但本人不参与积分制管理;总经理、常务副总奖扣分由制度委员会直接计入b分。

6.部门负责人任务分:部门负责人有对下属每周按30奖分*下属人数和10分罚分*下属人数的发放任务。奖罚分全部发放则部门负责人加30分,没有发放完则扣15分。

8.奖扣分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设定,未设定部分则应提出申请,并由制度委员会和总经办同意后可实施。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3.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优秀22篇)篇二十二

人在意志力和斗争性方面的长处或短处,往往是导致他们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区委组织部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包括帮助工作人员)。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岗位,将区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领导班子成员为a类,科级领导干部为b类,普通党员为c类,退休党员为d类。

三、积分分类。

(一)共项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遵纪守法、履行基本义务等方面的情况。

3.按时参加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其他党内活动(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4.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分)。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出现一次扣5分;

(二)分类积分(100分)。

主要反映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4.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参加讲党课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20分)。不落实的扣20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隐瞒不报的,扣10分。

6.如实申报个人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重大事项(10分)。隐瞒不报的,扣10分。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业务工作(20分)。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5分;

6.严格遵守部内各项规章制度(10分)。无故迟到早退或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一次扣1分。

1.在情况允许时,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20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分;

5.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热心帮扶困难群体,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20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三)加分项。

1.党员或党员家庭受到区属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2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各部门表彰的每次计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及相当于省级表彰的每次计10分。参加各级团体活动的,获得一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参赛人员每人加2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

2.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和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党建研究》采用刊发的,1篇(条)加10分;被《中国组织人事报》、《云南日报》、《云岭先锋》杂志、《云南组工信息》、《云南组工通讯》、云南党建手机报等刊发的,1篇(条)加5分;被《昆明组工信息》、昆明组工微信、《昆明党建》采用的,1篇(条)加3分;党建工作新闻、信息、评论文章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求是理论网、央广网、央视网、凤凰网等全国重点网站采用的,1篇(条)加2分。

3.课题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得到中组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10分,得到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每篇加5分,得到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刊发或转发的(不含),每篇加3分。

4.积极向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合理性建议被采用的一次加2分;

5.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参加助困、助残、助学等慈善活动的每次加2分;

6.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酌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四)一票否决。

1.本年度受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2.本年度有犯罪行为的;

3.本年度受到党政纪律严重处分的;

4.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5.参加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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