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时间:2023-12-03 作者:JQ文豪

通过规章制度的规范,可以使组织内部的工作更加顺畅和有序。请大家关注以下规章制度的范文,对于组织建设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一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三、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______幼儿园。

20__年9月。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二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

2、所有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值20%予以处罚。空瓶应及时更换。

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孟凡荣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有专职安全员孟凡荣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进场施工队由安质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置。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换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经过库房管理人员各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库房管理人员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质部批准,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库房管理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夜间作业时,油库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库房管理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1、各类物资仓库属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执行出入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废弃的塑胶、油布、纸类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清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卢建国批准,并报安质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尤其是炸药库和油库。

5、库房内只准许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潮、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之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事故隐患,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沙袋、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制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协作队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协作队伍应对本工作部位及生活区消防器材设施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合台账,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任何人不予办理领发。

5、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6、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1、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2、进场施工的协作队伍必须与安质部签订《安全协议》。

3、如需要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经过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现场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的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1、严禁明火、禁止吸烟,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灭火机的完好率,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

3、必须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严禁动火,因检修必须动火时,要经过管理人员同意。

5、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加强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6、库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经安全负责人林景东许可、并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先拆下、移动至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由动火单位认真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并制定动火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质部,经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动火。重点禁火区必要时要领导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报经项目部安质部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动火负责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检查有无消防安全隐患。

4、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5、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要延长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6、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罐)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托、乱拉。

1、熟悉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2、积极参加上岗前的专门培训,上岗后经常参与有关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值班和维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工作。

4、对各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应用,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5、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并协助有关维修人员工作,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设备安全运行。

6、火灾时应及时对地方消防部门119火警台报告,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抢救,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部门指挥灭火工作。

7、在真有火情时,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冷静,验证火灾发生后全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1、熟悉各类电器设备的性能和用途,正确使用各种器材。

2、每次使用后,认真进行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的烟头、明火及各类易燃物品。

3、工作人员离场前关闭所有电器,切断总电源,并按防盗要求关好所有门窗和锁。

4、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着火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周围求助灭火,严重火情应立即向119报警。

5、综合办公室是项目部资料重要场所,平时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及易燃品,确保使用安全。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使用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暴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装置。

8、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1、凡须生炉火取暖的单位,必须报领导同意后,由项目部安质部到现场审验合格后,方可生炉使用。

2、未经允许,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职工区由代立宾负责,民工区有罗保明负责),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火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班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是,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桶内积灰。

6、夜间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觉。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施工现场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8、员工使用电取暖器必须要熟悉使用规范和方法,并且随时抽检,不能使用过大功率的取暖器。晚上睡觉前应关掉取暖器,以防止温度过高而起火。人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做到人走火灭。

9、生活营地内不能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经常检查用电设备和电线路线是否工作良好,有无破损和漏电,预防电火花的产生。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三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四

一、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做服,工做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 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 工做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做,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远处。

十、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做制度

a、 个人卫生

一、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 工做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一、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妙。

二、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 工做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 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 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番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做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本人区域站立规范,面带浅笑驱逐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做场地做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久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形成的丧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觉,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傲。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笼统,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做中随时服从,工做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做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峻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做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学问,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形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形成的丧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觉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觉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 酒店所有设备设备,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觉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便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做能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能否关掉、门窗能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形成的丧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觉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备者,做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做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备。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做,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能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做,如因而对在开餐过程中所形成的后果及丧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 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形成的丧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 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做。

四、 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 坚定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恪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浅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 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 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 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做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指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赞扬,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 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1、餐饮部经理岗位职责:

2) 与主厨师长一起进行菜单的筹划和确定菜肴的价格,不断推出新的菜肴品种;

3) 研究餐饮市场的动态和顾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改善餐饮产品服务;

5) 督导餐厅、酒吧和厅面经理组织好餐饮的服务工作,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8) 计划和组织餐饮的推销活动,扩大餐饮销售渠道,增加餐饮收入;

9) 都督餐饮区的环境卫生管理,餐具和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10)全面负责餐饮部人员的劳动组织和安排,对本部门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监督部门培训计划的执行,实施有效的激励手段。

2、厅面经理岗位职责:

2) 检查各餐厅的卫生、摆台标准、所需物品,确保工作效率;

3) 参加餐饮部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听取工作指示;

5) 发展良好的客人关系,满足客人的特殊服务,处理客人投诉;

7) 完成餐饮部经理交给的其它任务。

3、 中餐厅经理岗位职责:

5) 加强对餐厅财产管理,掌握和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况,减少费用开支和物品损耗;

8) 与厨师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季节差异、客人情况研究制定特别菜单。

4、中餐厅主管岗位职责:

1) 编定每日早、中、晚班人员,做好领班、迎宾员的考勤记录;

2) 每日班前检查服务员的仪表、仪容;

6) 定期检查设施和清点餐具,制定使用保洁制度,有问题及时向餐厅经理汇报;

8) 负责组织领班、服务员参加各种培训、竞赛不断提高自身和属下的服务水平;

9) 如有vip客人要亲临现场服务;

10) 积极完成经理交派的其它任务。

5、中餐厅领班岗位职责:

1) 做好餐厅主管的助手,对上级分配的任务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3) 熟悉菜牌、酒水牌,熟记每天供应的品种;

4) 抓好员工纪律、服务态度,了解员工思想情绪、业务技术水平和思想作风;

5) 落实每天卫生工作计划,保持餐厅整洁;

7) 当值领班检查厅、门、电开关、空调开关、音响情况,做好安全和节电工作。

6、中餐厅迎宾员岗位职责:

1) 使用服务敬语,笑脸迎客,主动询问客人位数,客人离开餐厅时应微笑道谢;

3) 当有电话订座或来人订座时,应准确地填写订座本,并复述给客人听;

4) 尽可能记住常住客姓名、习惯、喜爱,使客人有宾至如归之感;

5) 熟悉酒店的服务设施和项目,以便解答客人询问;

6) 妥善保管、检查、更新、派送菜牌、酒水牌、报纸;

7) 妥善保管客人遗留物品,拾到贵重物品应马上交客房服务中心;

8) 责做好指定范围公共卫生。

7、中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 服从领班领导,做好餐前准备工作;

2)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服务程序和卫生要求,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 按主动、热情、耐心、礼貌、周到的要求,不断完善服务态度;

4) 要做到手勤、脚勤、眼勤、口勤,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5) 熟悉菜牌和酒水,积极向客人推销,按规格填好客人的菜单和酒水单;

6) 做好餐厅餐具、布草、杂项的补充替换;

7) 积极参加培训和训练,不断提高服务技能技巧,提高服务质量;

8) 牢记使客人满意并不难,但需要多一些微笑、多一些问候、多一些服务。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五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营运车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车辆承包者是三级责任人。

二、营运车辆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安全锤:28人(含28人)以下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4公斤灭火器,不少于2个安全锤;28人以上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8公斤灭火器,不少于4个安全锤。

三、灭火器及安全锤必须有固定架并放于适当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发生火情时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及时使用。

四、营运车辆承包者或司乘人员是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年检、打压等。

五、司乘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营运车辆内禁止旅客吸烟,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不准使用明火。

七、因车辆灭火器配备不足或灭火器失效,以及发生火情司乘人员逃离,不组织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员自身问题导致车辆火情扩大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六

酒店餐饮部将对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处罚一般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四种.轻微过失将受到餐饮部口头警告并处以10元罚款.月累计3次的员工将受到书面警告并追加20元罚款.一般过失将受到书面警告并给予20元罚款.月累计3次的员工将受到最后警告并追加50元罚款.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将受到停职,降级,劝退及开除处理.

一 奖励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著.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 处罚 (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三 处罚(一般过失)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四 处罚(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14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15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酒店餐饮的组织结构、业务分工、环境布局和设备设施情况复杂,其中涉及的部门多、人员杂、区域广、工作环节多、操作程序繁杂,因而企业的内部安全也隐患重重,而在当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做好酒店餐饮内部安全的管理和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本问主要从酒店餐饮常见的内部安全隐患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两个方面同大家分享餐饮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我们餐饮同仁应对当下的安全紧张情况有所帮助。

一、常见的餐饮安全隐患

1.顾客方面

顾客饮食安全:餐饮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为客人提供健康、安全、美味的食品,而某地的一家大型酒店在接待婚宴时,由于厨房未将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结果造成食品交叉污染,引起众多客人食物中毒。

顾客行走安全:餐厅在装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客人的安全问题。某酒店餐厅大堂的地板采用进口优质大理石铺成,光洁度较好,但缺点是沾水后太滑,结果出现客人因地滑摔倒后骨折的现象。

顾客财产安全:就餐客人的财产安全,既包括客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手包等财物,也包括客人停放在外面的车辆或临时寄存的.物品等。不少酒店都曾出现过客人就餐时放在身边的手包被偷走、停放在外面的车辆丢失等现象。

2.员工方面

员工饮食安全:酒店的员工餐厅通常都归餐饮部管理。然而有些酒店将员工餐厅外包给承包者,导致其饭菜质量下降和卫生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员工工作操作安全:餐饮部涉及员工工作操作安全的场所主要集中在后厨和前台,其中后厨是餐厅安全管理的难点。由于缺乏严格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后厨员工被烧伤、烫伤、绞伤、触电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3.企业方面

公共设施、客用品的使用安全:给客人提供的一切用品均应安全有效、完好无缺。但不少酒店在这方面不够细致,如客人使用的座椅由于钉子冒出挂破客人的衣服,餐厅豪华水晶灯突然爆裂而击伤下面正在就餐的客人。

财产安全:当前,不少职业骗子已把星级酒店作为作案目标,采取的方法有就餐后用无效或假冒信用卡结账,借机开溜逃账,制造借口赖账甚至进行讹诈。

现金安全:餐饮部一般每天都会有大额的现金收入,曾出现餐饮部收银员在收到大额现金后卷款潜逃案件,也出现过现金被盗被抢的案例。

消防安全:后厨是酒店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灾区,除了明火炉灶,还有排烟道、各种电器设备等,都会成为火灾隐患。如果厨房设计不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缺乏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员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便会导致火灾发生。

物品采购安全和仓库安全管理:对原料采购把关不严,造成一些劣质甚至变质的原材料流入酒店后厨,或者由于仓储管理不善使原料变质,最终导致出品对客人健康造成损害。

二、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1.管理层树立科学的安全观

科学的酒店安全观要求部门管理者从全局、系统、思想上对餐饮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去思考、预防、解决影响部门安全问题的方法,并制定应急预案。只有部门高层管理者认识到安全工作是所有工作的前提,努力贯彻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对部门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不间断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自上而下地推动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最终才能起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作用。

2.组建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部门安全管理措施

餐饮部经理和行政总厨作为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指导前台主管(负责餐饮前台一切安全工作)、厨房各岗位厨师长(负责各自区域的一切安全工作)、管家部主管(负责餐饮公共区域一切安全工作)、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安全工作)等开展安全工作。各区域负责人必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岗位职责,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及操作检查细则。具体包括部门防火制度、防盗防抢制度、员工劳动保护制度、防自然灾害制度、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等。

3.与保安部结合,制定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预案的过程其实就是努力研究和避免发生安全问题的过程,因此要加强和保安部的合作,制定应对各种紧急和严重安全问题的应急预案。这样,即使果真出现了安全问题,由于有了现成的应对措施,便可忙而不乱,从容应对。

4.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工作

餐饮部的安全防控工作,对于前台来说主要是加强培训,重点是加强后厨的安全防控,一是明确餐饮部经理、行政总厨对餐饮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二是加强对酒店各厨房餐厅客用食品和饮料、员工餐厅员工用食品和饮料的安全进行监督,实行食品卫生实时监控;三是重要部位如后厨入口、仓库入口、收银台等部位,要加装摄像头,进行24小时的安全监控工作;四是建立餐饮部每日安全检查工作日志,各区域负责人每日必须对所属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协调解决,不允许带“病”工作,每日工作完结必须填写安全工作日志,呈报部门经理。后厨各餐厅厨师长每天下班前必须对火种、灶具、天然气管道(或是其他能源)、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随时处理。定期请工程部对后厨用电设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线路老化造成火灾。

5.严格员工安全知识考核制度和身体状况检查制度,不达标不能上岗

新员工进店必须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和现场操作,每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

6.会同酒店保安部、前厅部,加强客人的贵重物品管理

与酒店保安部协调,保证就餐客人车辆的安全,餐饮前台员工可劝说就餐客人将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寄存在酒店前厅部,并加强工作中的安全监控。所有重要部位,必须加装监控探测器。

7.会同酒店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定期的安全工作检查是为了给安全工作造势,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不定期的检查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安全检查还可邀请公众进行监督,将酒店的安全工作转化为酒店宣传、公关活动,既宣传了酒店,又听取了专家意见。

8.在保安部的指导下进行安全防控实战演练

会同保安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包括消防和预防诈骗活动)和演练;每季度请工程部对部门所有设施、设备、线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包括报警灭火和人员疏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整改;每年度举行酒店综合性消防演习。

9.对病虫害重在预防,根在治理

厨房、仓库、洗涤消毒间等定期根据情况进行防虫、防鼠等必要的处理,对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垃圾的存放和清运、杂物的存放和使用等都要进行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10.重视建筑设计安全,防患于未然

餐厅、后厨在设计之初,一定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既考虑到员工操作使用上的方便,又要考虑到客人的安全。最好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参与设计,避免建成后再修改完善。

11.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知识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因此,餐饮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要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与时俱进,努力打造一个安全的、环保的、健康的、服务质量高的酒店餐饮。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七

餐饮业是酒店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为确保餐厅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二十七米的住宅建筑和大于二十四米非单层公共建筑。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或者承包、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负责管辖范围内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施相关管理。

第四条高层建筑住宅区的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建立由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参加的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社区消防安全活动。

第五条鼓励、支持高层建筑消防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鼓励、提倡高层建筑住宅业主、使用人配备灭火器、灭火毯、自救呼吸器和家用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自救器材。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配备特种装备器材,加强高层建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高层建筑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开展下列工作:

(一)火灾预防及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二)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专业训练;。

(四)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的建设。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监督,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高层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保障高层建筑周边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转弯半径等设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高层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店牌字号、景观照明等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市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企业保障高层建筑消防用水、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进行督促、检查。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管理,保障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和消防扑救场地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建设单位对下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负责,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进行整改:

(一)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业管理及买受人的;。

(二)未依法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三)未依法经消防备案或者备案后经抽查不合格,交付使用的;。

(四)消防备案后未被抽查,因建设单位责任造成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依法对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在建高层建筑内不得设置锅炉房、厨房等生活功能区域;不得设置可燃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扩建、改建高层建筑的,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消防器材的配置、消防安全监督员的管理范围以及因施工致使其他区域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的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章行为及时举报;(三)保持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堆放物品、不得设置障碍物;(四)在楼梯、走道、电缆井、管道井等,不得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车进行充电;(五)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依法或者按照约定承担整改资金;(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第十五条高层建筑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相关业主各自负责。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业主提供的房屋和相关场地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业主、使用人共同承担。

高层公共租赁住房,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使用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十六条同一高层建筑由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业主、使用人应当将委托情况书面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住宅建筑,由居(村)民委员会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组织业主、使用人确立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高层公共建筑,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使用人共同协商确立消防安全组织,协商不成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业主、使用人组建消防安全组织。

第十七条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应当与消防安全组织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方法和程序、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八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组织承担下列消防安全责任:(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登高面不被占用,在高层建筑每层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引导图;(三)督促和指导业主、使用人落实消防责任,劝阻、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四)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社区网络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五)依法或者按照约定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效,消防安全标志完好;(六)制定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七)依法应当承担或者约定承担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九条高层建筑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高层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在岗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加强消防避险能力建设,配置消防救援逃生装备。

第二十条高层建筑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组织应当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接处警操作规程,配备通讯联络、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值守人员不少于两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第二十一条高层建筑内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单位和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确定疏散引导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第二十二条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损坏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安全组织应当立即组织维修;对不具有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更新或者改造。

第二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高层建筑应当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高层建筑使用功能,改动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消防设计内容;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设计标准的装修材料。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将住宅改建为宾馆、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配备移动照明灯具、防烟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高层公共建筑每层均应当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施救进入的窗口;三层以上楼层可以在每层窗口、阳台等便于操作的部位设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或者逃生梯等逃生辅助装置。

第二十五条高层建筑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在禁烟、禁火区域吸烟或者用火;(二)在公众聚集场所的营业期间进行明火作业或者使用电(气)焊作业;(三)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照明或者取暖;(四)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六条高层建筑内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应当安置灭火设备,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采取防火隔热措施,每三个月至少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第二十七条在高层建筑内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维修的,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拉电线;不得增加超过额定负荷功率的用电设备。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采用管道供气方式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计、安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切断装置。使用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设置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不得在高层建筑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九条对高层建筑的外墙进行保温、装饰、装修以及广告牌设置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影响高层建筑防火防烟性能和火灾扑救行动。业主、使用人不得在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设置固定隔离桩、划定停车泊位等,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水源使用或者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禁火、禁烟区域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消防车通道、取水口,消防救援场地、施救窗口,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高层建筑主要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安全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方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标识使用方法。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施工现场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未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未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的;(二)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不履行监管职责,或者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的。

第三十二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二)未组织进行防火巡查、检查或者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三)未依法或者未按照约定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的;(四)未组织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的。

第三十三条高层建筑内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厨房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未采取防火隔热措施,排油烟管道未按期检查、清洗和保养,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履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施行时间】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九

为加强公司消防、防火、禁烟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3.1安质环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编制、审核、修订,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2安质环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编制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编制、完善相关管理台账。

3.3消防员、安全员巡检内容应包括消防、防火、禁烟,并检查出入人员有无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公司,监督入公司车辆安装阻火器。

3.4安质环部消防队是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的安全管理。

3.5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防火、防爆、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6公司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1.1生产过程中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b.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c.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d.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

e.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f.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本身自燃点的物质。

d.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物品。

a.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物质。

b.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进行燃烧或作其他用途的各种物质。

4.1.2爆炸危险场所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a.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一级;

b.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c.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为三级。

b.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为二级。

a.一级: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b.二级: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c.三级: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公司生产区:备品备件库、生产综合楼、成品库区、浴室、配电房、公司主干道及其周围。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避免采用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若在高温反应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治泄漏。

禁火区除生产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b.允许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安全装置。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安全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a.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表面相接触,可燃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表面。

b.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e.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公司内所有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a.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b.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c.防止雷电火花,根据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c.生产过程中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控制,以有利于安全生产。

4.2.2.2加强工艺参数控制,正确控制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a.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易燃生产装置与生产用固定火源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b.生产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公司房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公司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生产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a.对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

c.生产和贮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安全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e.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安全距离(大于30米),距离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a.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c.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避免雷雨时排空。

a.公司实行消防区域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的具体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d.公司消防员、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单位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公司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及变动应报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f.消防队由公司自行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队的监督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接受其公司安全环保处的领导。

g.公司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参与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公司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由安质环部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义务消防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h.公司安质环部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a.公司消防设施规划作为公司消防规划的一部分,应纳入公司总体建设规划,公司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与公司建设同步进行。

b.公司消防设施规划编制应包括:公司内消防设施现状图、公司内消防设施规划图、公司内消防设施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附件。

a.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并报公安机关审批。

b.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的使用者或各单位的管理者须建立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c.公司安质环部消防队应对建筑消防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d.公司区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由安质环部消防队负责,若有损坏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与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联系恢复,本着“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修复费用。

e.公司若需要在安装消防设施时,应先向县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得到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f.生产部(水泵房)供水系统保障公司的供水能随时满足消防用水,发生事故时全力确保水源供应。

g.非因火灾事故或未经安全环保处的允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擅自启用公司消防设施。

a.每年不定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总结消防工作,并布置下一步消防工作的开展计划。

b.会议决定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c.记录内容要包括每一次会议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决定的事项。

b.巡查形式不能走形式,要切实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c.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巡查参加人员的姓名、时间、地点、内容、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a.各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的参加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整改人要签字。

a.对辖区内的每一次动火要经过分析室分析取样,合格并取得动火证之后才能动火。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动火的过程、动火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动火之前消防器材的准备以及动火原因等必须记录在案。

a.对辖区内的火灾隐患要做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做到有患必改。

b.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隐患的地点、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检查到、什么时候整改完毕以及整改效果等,整改人要签字。

a.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应当予以奖惩,反之则惩罚。

b.记录内容应包括什么原因受奖(受罚)、受奖(受罚)的时间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

a.对本公司内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或更换。

b.记录内容应包括每一次检查参加人员的名单、时间、建筑名称、检查出的问题及维修、更换情况、维修或更换人要签字。

a.对本公司的每一次火灾事故都要进行原因分析,总结教训。

b.安质环部消防队负责火灾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火灾事故台帐的建立和完善。

c.记录内容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损失、事故原因及总结的教训。

a.对本公司内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们的消防安全技能,使每一位员工都具有较强的处置初步火灾事故的能力。

b.记录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效果,考过试的还要有分数记录,授课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a.各部门、职能部门按照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c.其他岗位要结合本岗位实际,参照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d.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a.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对机构人员的设置要做出确定,分工要明确。

b.公司若出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机制,并且指挥机构里的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任务,达到抢险救援的最佳效果。

c.公司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遵照《安徽拓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建立机构。

4.7.1公司员工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0元;中层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800元,公司级管理人员在禁烟区抽烟一次罚款1000元,对违章吸烟三次(含三次)以上将予以除名。

4.7.2外来施工队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罚款200元,并罚所在部门200元。外来学习培训人员、联系洽谈工作业务人员、外单位驾驶员、临时工等,在禁烟区内吸烟每人/次罚款200元,与上述人员有业务工作关系,并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安质环部应及时向他们讲清公司禁烟规定,若未向他们做交代而发生违章吸烟,罚接待部门200元。

4.7.3各部门行政管理责任区发现烟头的,每个烟头处罚该部门50元,生产区域发现烟头的,处罚该烟头所在位置的当班员工每个50元。

5.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第6号令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一

1.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

1.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1.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

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10.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7.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公司安全督导员职责

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机械管理员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器及自制机制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督查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对新购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合格证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和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的会议,提出意见,同时督促落实,保证实施。

5,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的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本单位总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职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为消防安全供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3、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景,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我的职责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三

一、 为切实加强xx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业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大厦内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xx大厦具体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与大厦广大业主和居民征求相关意见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实施。

二、 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厦内全体业主住户和租赁本大厦住房的公司、集体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监管与指导,业主委员会全面负责,全体居民积极参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建全严格而和谐的安全生活环境。

四、 业主委员会对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主委员会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安全责任问责制。

五、 大厦内业主家庭中以房产所有权人为安全责任人。外来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厦上班的公司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外公司集体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员为安全责任人。外租房所有权人按治安管理规定,同为外租房的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与租户共担。

六、 大厦物业服务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缺损的要逐步补置。

八、 业委会物业人员按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记,设置火灾事故或停电应急照明设施,火灾报警系统要做到随时可以发挥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机关和社区的坚决支持下,彻底保障大厦各条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无障碍畅通。

十、 物业服务人员树立严谨的敬业精神,加强完善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并坚持每日的五巡查重点工作(巡查各楼层配电箱、巡查大厦两条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楼层消防设施、巡查电梯机房)。发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记录备案。处理不了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争取隐患苗头不过夜。

十一、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物服人员要及时报警119并启动大厦火灾紧急报警系统。组织处置初起火灾,通知水泵房供应消防用水,疏散大厦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十二、在认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环境外,业委会物业服务人员要加强大厦内公司、集体宿舍及短期临时住户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物服人员有权定期与不定期的在集体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共同检查区域安全问题。物服人员有权提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建议。

十三、大厦内严禁大量存放国家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大厦内严禁生产、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大厦通道里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之类危险品。

十四、无论新老住户进行装修工作,应由业主与装修人事先与物服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物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下安全进行装修。装修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割之类工作,必须在动明火前报告物服人员,并做好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并接受物服人员监督。大厦物业将无偿提供灭火器具现场备用。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四

一、店上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店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除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五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ws 308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ga 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行业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履行消防职责。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白天至少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夜间至少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1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格规范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情报警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和处置,并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2.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3.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5.火灾隐患整改和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火灾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在室内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等。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包括非正式职工、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年至少开展1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要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培训有关服务人员。

(二)人人掌握“四会”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特别注重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病房要配备适量的防烟面罩、应急灯等应急装备。

(四)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要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五)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传真、邮箱、微信等,引导社会和全体职工共同监督、参与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增长幅度不少于本单位经费投入平均增长水平。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每年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带队检查消防安全每年不少于2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

(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和提高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门,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奖惩制度,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

(五)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酒店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6篇)篇十六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六、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补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九、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十、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张,立刻拨打大厦消防中心电话(83913323),报告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内灭火器实施扑救。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大厦。

十二、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应设置围档隔开,不得遗撒、阻塞、占用公区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五、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十六、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十七、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周围及焊渣能够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彻底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间如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凭相关许可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二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现场搭建的办公、宿舍等房屋应当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钢板。

二十四、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在外保温施工前将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二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大厦外围及大厦内部任何位置吸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六、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七、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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