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

时间:2023-11-30 作者:灵魂曲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

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增强大家的知晓和遵守程度。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一

为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端正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处实行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副处长在其分工范围内协助处长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在分管处领导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分管处领导负责。

三、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一、会议机构。

1、处内会议机构包括处长会、处务会、全体职工会议。

2、处长会的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

3、处务会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秘书、各科室负责人。

4、全处职工会议:全处教职工参加。

二、会议规则。

1、处长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处务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全体职工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

三、会议内容。

1、处长会:主要研究涉及教务处职责范围的重要工作,决定工作原则及实施办法;研究讨论处内人事安排、工作调整等事宜并做出决定;需要在处长会进行研究的其它事项。

2、处务会:通报近期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各科室工作中不能根据已有政策、规定或惯例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讨论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3、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讨论今后工作设想;检查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会议结果处理。

1、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建档保存。

2、处长会议和处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副处长组织实施。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无故拖延,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应及时汇报和请示分管领导。

2、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树立正气,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4、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凡学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教务处办事或来电来函咨询有关事宜时,首位接洽的教务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能办的尽量办好,不能办的需做好解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刁难。

5、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尊重,相互谅解。

1、本处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处办公室负责全处人员的考勤工作。

3、科员向科长请假,科长向分管处领导请假,副处长向处长请假,处长有事向处办公室报告,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请假一天由分管处长批准,请假一周由处长批准,一周以上经处长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3、婚假、探亲假、产假、旷工等均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4、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服从教务处加班工作安排。

5、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以及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1、收发文管理:处内所有文件及外送文件经处长签发后,由处办公室登记办理。根据文件内容处理意见,下发副处长及办理的科室。

2、处办公室负责公文的办理、保管、归档工作。

3、印章管理:教务处印章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印章时均须按规定登记。

每天需打扫办公室的卫生,保持清洁的环境。各办公室每天下班前整理办公桌、文件柜、电脑桌一次,保持办公用具整洁、卫生、有序。杜绝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杜绝在办公场所堆放个人物品。

1、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滁州学院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各科室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收集和保存好相关材料。

2、要以科室为单位,按专项工作分类别将材料及时归档。各科室确定相应的责任人,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归档的原则。工作完成应及时将档案移交。

1、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不断发展的需要,教学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新形势下的教学管理规律,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2、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相关研讨会、培训会等;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类研究项目;每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相关论文。

1、每年年底,各科室起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交分管处领导审阅,报处办公室汇总,形成教务处的工作计划。

2、每年年底,各科室按工作计划内容,并对照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科室总结,交分管处领导审阅,报处办公室汇总,形成教务处的工作总结。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二

教学常规是教学大纲精神和科学教学思想的体现,是建立正常教学工作的基本规章和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效率的必备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教学常规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教学常规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守、执行的基本规范,包括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环节。学校应加强常规管理,实现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编写学期授课计划。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教师的基本能力之一。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仔细研读教材的基础上,正确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并遵照学校要求于开学前完成,经教务主任审查后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学校规定程序提出调整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如实记载说明。教师应接受教务处对执行学期授课计划情况的检查,按照检查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二)备课。

备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要求编写教案。

备课中,应具体了解本学科培养目标、实施性教学计划、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关系;掌握要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了解学生学习现状,在学法研究基础上确定教法。备课的有关结果,要落实在教案中。

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指导思想。教案的编写要求清理教学设计的思路。思考如何通过教师的教来调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活动,使其既能学到一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又能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和知识规律,寻构起科学的认知结构,以达到能自学、自通、自得的境界。

(2)明确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在一个具体的教案中,在一个特定的范围、时间内,明确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关键知识、主要步骤。

(3)严格按教案格式要求编写。按固定格式编写教案,可以使教案的结构保持完整。教案的内容包括:章节课题、教学目标、教学设想(重点、难点、关键)、课的类型、教学时数、教法学法、教具准备、教学进程(教学的基本步骤与教学要点)、教学后记。

在一般情况下,教师在开学前应提前准备好两周的教案,学期中应有1-2周授课用的教案储备。教案应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每课次一份。不准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教务处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检查重点为:是否按要求编制课时计划,讲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课后分析、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等,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

(三)授课。

授课是把备课内容转化为教学实践的师生多边活动过程,是实现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教师在授课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案,准备教具,进行必要的教学组织工作。

(2)教学目的要明确,教学内容要准确。授课中要注意把握学科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突出重点和能力培养,注意讲练结合,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授课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注意基础性知识与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结合。

(3)正确运用教学方法。要根据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的特点等,在学法研究基础上确定教法。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启发学生积极思维,独立思考,培养观察、思维、分析、综合、判断和实际操作能力,使教学活动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4)积极有效地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适时适度采用现代教学手段,采取生动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感知和理解能力培养,提高教学效率。

(5)严肃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每节课后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四)作业。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包括预习或复习教材、阅读有关课外书籍、书面或口头作业、实践技能训练、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是学生以独立活动的形式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

作业的内容和要求上,应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作业量应根据课程的特点考虑,以中等程度学生能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内完成为宜,避免增加学生负担。

原则上,要求教师对作业全收全改,批改要认真、及时,并做好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根据学校特点,要特别注重激励性的评价。

教务处要对作业量和批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抽查两次。

(五)辅导。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通过辅导,有利于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习积极性,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和效率,对检查教学效果、发展学生智力和改进教学方法等有着重要的作用。教师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认真、及时、负责地做好辅导工作。

教师在辅导中,要热情、耐心、细心,多鼓励和启发学生,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成绩较差或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要主动辅导,帮助其增强信心,突破难点,发展智力,改进方法,争取进步;对成绩较好的学生,要指导其阅读参考书,扩大知识领域,拓展思维,培养综合能力。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组织互补等形式,教务处可采用调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六)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教师在实施课程考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以尊重学生为前提,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通过考核,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在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成就和问题,增强自尊和自信,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

(2)要注意通过复习,引导学生对课程进行总结,及时弥补知识、能力上的缺陷和漏洞。将考核作为帮助学生系统掌握、熟练应用所学内容的有效手段,切忌给学生划定范围或重点,更不能同学生一起猜测考核内容。

(3)要加强平时考核和测验,避免仅凭期末考试决定学生学习成绩的情况。考核后要仔细阅卷、评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二、教学质量检查。

教学质量检查是依据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实现情况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的教学管理活动,是学校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有力措施。每位教师都应充分认识到教学检查的意义和作用,主动学习学校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制度,全面了解检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以此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自觉接受各级组织的教学检查,协助做好检查工作。

三、教学总结。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三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四

责任双方:

甲方:长寿区海棠镇初级中学校。

乙方:海棠镇初级中学校教务处。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学校安全“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拒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教务主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在学校教学活动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教务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定期(每月一次)检查教育教学设备、器材管理情况,及时维修,特别是体育运动场所和器材、电教设备、实验设备和药品,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的化学药品要规范管理,并要落实防霉、防腐、防盗、防火措施。

2、实验课,要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实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对于有危险实验(如易爆、易燃、有毒、易触电或引起短路等),应事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体育课,要注意教育规范,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应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方法。

4、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正规竞赛(或比赛),教务处要落实好带队教师、交通工具,并加强安全教育。

5、重视体育中考的安全工作,考前要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带队人员和班主任要坚守岗位,直到全部考生安全离开考点,在考试中,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救护,并紧急告知家长和学校。

6、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7、控制学生的在校作息时间,做到合理、科学、劳逸结合,严格注意教学时间之外的辅导。

8、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如思想政治课、劳技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9、严禁教师参加邪教组织;严禁教师吵架、打架和造谣滋事。

10、积极做好“班班通”等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上文明网,教育学生不上营业性网吧。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坚决阻止反动的、腐朽的、迷信的、不健康信息的传播,防止网络滋生不安全、不稳定事端。

11、狠抓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化,严禁教师中途离开课堂或放任学生自流,建立学生到班点名制,对于旷课逃学学生要进行记录,并且及时通知家长。

12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不仅让教师了解、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同时要增强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责任感,特别是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和培训,要注意安全。

13、一旦发现发生紧急事件,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救治学生、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工作。

14、管理规范、保持信息畅通、整理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档案并及时上报。

四、责任追究:

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和值班期间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务处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限期一年,即-。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五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计算机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2、多媒体教室原则上只能开展教学活动,不能在教室内举办晚会、游戏等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用教室进行非法活动或任何盈利性的活动。除正常上课外,其它时间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必须有教务处的批条。

3.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使用计算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5、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需按照正常顺序依次打开相关的使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能随意安装、更改、删除程序。使用结束后要关好计算机及外接设备并切断一切电源。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6、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和杀毒,确保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

7.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电源线布线是否规范,是否有老化、破损的地方。空调是否有漏水,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要放置灭火器。

8、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各办公室教教师用计算机为本人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教师不准在教学、办公时间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用完计算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1、资料室是教务处保存档案、资料使用的场所,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资料室是机密场所,非教师未经批。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六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各项安全责任。

(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

(2)抓好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

(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研究做好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

(5)及时巡查图书室、实验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

2.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年。

校长(签字):教导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七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4、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7、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配合区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科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科室进行防火巡查。

3、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科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向办公室领导提出申请。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1、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及演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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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八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

为切实做好宿舍冬季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管理部总务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员工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本着对公司、及所有住宿人员安全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特制订以下之规定: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等电器(限800w以下)外,其它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等电器的人员需至总务课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其它取暖、制热电器(小太阳、热得快、电热毯等)、自制电器均不得使用。

4.禁止用其它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宿舍电器、线路损坏、故障、异常应及时联系、上报总务课,以便及时维护。

6.禁止在床头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0.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1.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2.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总务,若查到将给予处分。

13.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以上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尽请各部门主管及时向员工倡导!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一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3、建立信息预报制度。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防雷办通报,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4——5月组织专题讲座,以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7、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二

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8、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第一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对重要系统的系统岗位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培训。

第二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有信息的发布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核、审签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涉及国家及公司机密的信息系统必须与内部网和互联网实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审查制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企业内网发布的规定,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凡发布虚假、反动、色情、泄密等内容,追究信息报送和审核者责任,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权限从安全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殊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控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等。

第四条、所有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级信息之间必须存在授权关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设计,在软件系统中预留对应关系设置的功能,根据使用者岗位职务的变迁进行调整。

第五条、利用it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调整、软件参数修改严加控制。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所提供的安全机制,设置相应的安全参数,保证系统访问的安全;对于重要的计算机设备,要利用软件技术等手段防止员工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或改变软件系统配置,并定期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信息系统如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市场剩余和信用状况等,并且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七条、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必须安装安全防病毒软件,对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终端用户有权拒绝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第八条、利用防火墙、路由器、入侵检测等网络设备,加强网络安全,严密防范来自互联网的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

第九条、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涉密或关键业务数据,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停止运行的废旧系统,应当做好系统中有价值及涉密信息的销毁、转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要遵守信息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条、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各类管理及使用人员采取密码分级管理,设定密码有效期限,对密码存储采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术防止各类密码泄露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风险源的预防管理,提高应急防范能力,保障网络系统、信息系统及信息机房的整体安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确保公司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为公司整体安全形势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本预案适用于各单位信息安全突发风险应急管理。

1、火灾

2、意外断电

3、重要数据丢失

4、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5.1、火灾辨识及评估

5.1.1火灾辨识

(1)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

(2)强电线路短路引起的火灾

(3)杂物堆积引起的火灾

(4)温度过高引起的火灾。

(5)老鼠咬线引起的火灾。

5.1.2火灾风险评估

机房发生火灾可能导致工作人员人身受到伤害;信息网络设备受到损坏;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失。

5.2、意外断电辨识及评估

5.2.1意外断电辨识

(1)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断电。

(2)短路跳闸引起的意外断电。

5.2.2意外断电风险评估

2、意外断电可能导致烟雾报警系统、温度报警和断市电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而带来的间接财产损失。

5.3、重要数据丢失辨识及评估

5.3.1重要数据丢失辨识

(1)意外断电引起的数据丢失。

(2)服务器故障引起的数据丢失。

(3)数据库损坏引起的数据丢失。

5.3.2重要数据丢失风险评估

1、安全软件系统数据丢失可能导致安全生产监控类系统数据无法正常采集于传输,影响到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2、数据库系统数据丢失可能导致经营管理类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公司相关部门经营管理工作和日常办公无法正常进行。

5.4、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5.4.1 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辨识

(1)意外断电引起的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损坏或故障导致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2)通信线路中断引起的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3)服务器损坏或故障引起的大面积无法登录互联网。

5.4.2 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风险评估

1、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可能导致公司与生产矿井之间的信息传输中断,管理部门失去对矿井生产的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可能导致公司日常办公无法正常进行。

5.5、高空作业辨识及评估

5.5.1高空作业辨识

(1)日常高空维修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2)工程高空施工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5.5.2高空作业风险评估

日常高空维修网络设备、打扫卫生和高空施工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根据各单位存在的主要风险源和风险评估,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预案及措施。

6.1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如果火势过大,人员无法靠近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求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发生重大火灾时(包括机房局部、ups控制器、库房局部),值班人员应立即逃离火灾范围,启动对应的火灾应急预案,拉响警报,向公司调度室和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3)发生较大火灾时(包括消防通道、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启动对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向公司总调度室及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避免或降低财产损失。

(1)火灾发生时,值班和工作人员应立即脱离火灾范围,确保人身安全。

(2)根据火灾大小确定火灾风险等级,并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3)根据火灾风险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及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火灾情况。

(4)火势过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进行求助。

(5)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避免火灾扩大,降低财产损失。

(6)尽最大可能搜集火灾发生的相关信息,做好记录,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7)每月针对火灾诱发根源进行彻底检查(如易燃物品不能堆放、库房物品分类并整齐摆放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6.2、意外断电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发生自然灾害和短路引起的意外断电时,值班人员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本单位安监部门进行汇报,邀请电力维修人员进行断电故障排查,并组织技术人员对机房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汇聚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备份服务器、软件服务器、软件系统、烟雾报警、ups温度监控、机房温度监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

(1)发生意外断电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值班人员应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2)向本单位安监部门进行汇报。

(3)必须请专业电力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查与维修。

(4)搜集意外断电发生的信息并作好记录,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6.3、重要数据丢失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1)因意外断电引起重要数据丢失时,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和安监部门进行汇报,邀请专业电力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查,恢复供电正常,排查机房设备及数据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恢复。

(2)因服务器故障引起数据丢失时,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案件部门进行汇报,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服务器维修和数据恢复,如果服务器和数据无法维修和恢复时,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和数据安全。

(3)因数据库无法启动引起的数据丢失,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案件部门进行汇报,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数据恢复,如果数据无法恢复,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外请专业人员进行数据恢复,确保设数据安全。

(1)发生数据丢失时,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相应等级。

(2)值班人员向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

(3)组织技术人员对数据进行恢复。

(4)本单位技术人员无法恢复丢失数据时,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外请专业人员进行数据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5)做好数据丢失与恢复过程的记录。

6.4、高空作业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如果坠落人员处于昏迷状态,其他维修人员应当立即进行简单的急救(如将人平躺在地上,进行按压胸部、掐人中、人工呼吸等),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向公司总调度室、本单位负责人及安监部门汇报。

如果坠落人员处于昏迷状态,其他维修人员应当立即进行简单的急救(如将人平躺在地上,进行按压胸部、掐人中、人工呼吸等),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向公司总调度室、本单位负责人及安监部门汇报。

(1)日常高空维修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进行维修作业。

(2)在日常工作中设计到高空维修,维修人员一定要2人或2人以上进行维修。否则,维修人员可以拒绝维修工作。

(2)高空维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绳索,并采用安全梯子进行高空作业。否则,不能进行高空维修作业。

(3)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的经过进行详细记录,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三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高度重视教学、关心和支持教学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深入教学现场,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掌握教学动态,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各级领导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我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及时了解把握教学工作现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建设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整顿工作作风,学校决定建立教务处和教科室领导听课制度,成立听课领导小组,并就听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组长:王晓珍副组长:廖志文陈少华。

成员:龙林亮杨志国周志桃唐辉宏。

听课人员组成:

教务处、教科室领导、各学科教研组长、各年级组长、各年级各备课组长。

所有听课领导分成文科组和理科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共7人)。

文科组:王晓珍杨志国周志桃唐辉宏(组长)。

理科组:廖志文陈少华龙林亮(组长)。

各年级主任只听本年级教师的课、各教研组长只听本组教师的课,各年级备课组长只听本年级本组老师的课。

(注:各小组组长职责:负责通知本组领导的听课时间、地点,发放和回收听课评价表,并对所听课教师教案进行当堂检查。)。

1、学校处室正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20节,教研组组长及年级组长积极配合领导听课,教师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各听课小组每周听课一次。

1、所有听课领导在全校范围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听课,听课时间、地点、课程、班级由教学教务处按课程表统一安排,事先不通知讲课人。

2、所有听课领导按分组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个别交流的方式。

3、每次小组听课活动由教务处通知各小组长,由小组长再通知各小组成员,小组长要发放和收交听课评价表,作好听课考勤登记。

1、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目的。

2、教学基本功、课型特点和教学环节。

3、控制课堂的能力、课堂气氛、板书设计、教学手段、仪表教态等。

4、在听课过程中,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的注意力和听课效果。

5、注意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和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师表、语言和举止。

6、注意教师的授课技术和结合教学进行教书育人的情况。

7、注意教室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8、注意教学现场周围的环境,有否影响教学秩序的现象。

9、记录师生反映的问题与要求。

1、听课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教研组组长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2、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若听课时间与你上课时间冲突,应尽力调好课。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要认真做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记录表。

3、听课后,听课领导要检查授课教师教案和抽查该科学生作业,并尽可能及时与师生交换意见。

4、每小组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1、领导干部听课时,应认真进行记录。

2、听课时或听课后,要认真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怀化三中课堂教学评价表》。并将听课评价表交小组长,小组长及时交到教务处。

3、各类听课人员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听课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他处室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有关处室反映,有关处室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1、每学期初由教务处将怀化市三中领导听课记录表发放到各听课小组组长。

2、听课领导小组有职权检查和督促各类人员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最新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范本,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最新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范本,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五

教学常规是教学大纲精神和科学教学思想的体现,是建立正常教学工作的基本规章和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效率的必备条件。因此,建立和健全教学常规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教学常规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守、执行的基本规范,包括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环节。学校应加强常规管理,实现教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编写学期授课计划。

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要求,也是教师的基本能力之一。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仔细研读教材的基础上,正确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并遵照学校要求于开学前完成,经教务主任审查后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学校规定程序提出调整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如实记载说明。教师应接受教务处对执行学期授课计划情况的检查,按照检查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二)备课。

备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要求编写教案。

备课中,应具体了解本学科培养目标、实施性教学计划、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关系;掌握要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了解学生学习现状,在学法研究基础上确定教法。备课的有关结果,要落实在教案中。

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指导思想。教案的编写要求清理教学设计的思路。思考如何通过教师的教来调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活动,使其既能学到一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又能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和知识规律,寻构起科学的认知结构,以达到能自学、自通、自得的境界。

(2)明确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在一个具体的教案中,在一个特定的范围、时间内,明确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关键知识、主要步骤。

(3)严格按教案格式要求编写。按固定格式编写教案,可以使教案的结构保持完整。教案的内容包括:章节课题、教学目标、教学设想(重点、难点、关键)、课的类型、教学时数、教法学法、教具准备、教学进程(教学的基本步骤与教学要点)、教学后记。

在一般情况下,教师在开学前应提前准备好两周的教案,学期中应有1-2周授课用的教案储备。教案应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每课次一份。不准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教务处每学期至少要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检查重点为:是否按要求编制课时计划,讲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课后分析、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等,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

(三)授课。

授课是把备课内容转化为教学实践的师生多边活动过程,是实现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教师在授课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案,准备教具,进行必要的教学组织工作。

(2)教学目的要明确,教学内容要准确。授课中要注意把握学科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突出重点和能力培养,注意讲练结合,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保证授课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注意基础性知识与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结合。

(3)正确运用教学方法。要根据具体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的特点等,在学法研究基础上确定教法。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启发学生积极思维,独立思考,培养观察、思维、分析、综合、判断和实际操作能力,使教学活动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实现教学活动的整体优化。

(4)积极有效地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适时适度采用现代教学手段,采取生动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感知和理解能力培养,提高教学效率。

(5)严肃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每节课后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四)作业。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包括预习或复习教材、阅读有关课外书籍、书面或口头作业、实践技能训练、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是学生以独立活动的形式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

作业的内容和要求上,应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作业量应根据课程的特点考虑,以中等程度学生能在半小时至一小时内完成为宜,避免增加学生负担。

原则上,要求教师对作业全收全改,批改要认真、及时,并做好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根据学校特点,要特别注重激励性的评价。

教务处要对作业量和批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至少抽查两次。

(五)辅导。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通过辅导,有利于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习积极性,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和效率,对检查教学效果、发展学生智力和改进教学方法等有着重要的作用。教师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认真、及时、负责地做好辅导工作。

教师在辅导中,要热情、耐心、细心,多鼓励和启发学生,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成绩较差或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要主动辅导,帮助其增强信心,突破难点,发展智力,改进方法,争取进步;对成绩较好的学生,要指导其阅读参考书,扩大知识领域,拓展思维,培养综合能力。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组织互补等形式,教务处可采用调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六)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之一。教师在实施课程考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以尊重学生为前提,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通过考核,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在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成就和问题,增强自尊和自信,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

(2)要注意通过复习,引导学生对课程进行总结,及时弥补知识、能力上的缺陷和漏洞。将考核作为帮助学生系统掌握、熟练应用所学内容的有效手段,切忌给学生划定范围或重点,更不能同学生一起猜测考核内容。

(3)要加强平时考核和测验,避免仅凭期末考试决定学生学习成绩的情况。考核后要仔细阅卷、评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做好试卷分析工作。

教学质量检查是依据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实现情况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的教学管理活动,是学校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有力措施。每位教师都应充分认识到教学检查的意义和作用,主动学习学校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制度,全面了解检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以此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自觉接受各级组织的教学检查,协助做好检查工作。

教学总结是教师对教学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的手段,是逐步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方法。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六

1、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安全,认真负责地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当班期间不做与本员工作无关的事情。

2、按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定时开关公司大门,下班后适时关闭。

3、认真巡查厂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放行制度,要认真做好来访询问登记工作,对来访者态度要和善,同时务必问清来访事由。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大门。

5、严防公司财产流失。厂内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原委,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怀疑,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7、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8、夜间当班人员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次数,巡逻时要认真检查厂区内及周边各个角落,确保安全。

9、当班人员要确保门房内的一切用电设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10、当班人员有权制止一切有妨碍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为。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7篇)篇十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一条 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五条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级,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照明设施按防爆要求设置;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 进行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

(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

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第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免费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接通输气管道,保障正常供气,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在燃气输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五)擅自打桩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输配管道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在本市经营燃气器具的,应当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

第二十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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