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总结6篇(大全)

时间:2023-04-03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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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煤矿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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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国家健康城市(以下简称“双城双创”)工作目标,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7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3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和全国爱卫会建设国家健康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66号)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宗旨,以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卫生问题为重点,以双城双创为载体,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美丽、整洁、宜居的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原则。坚持政府领导、统筹部署、部门协作的原则,在全市掀起一场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创建热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双城双创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区、各系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整治难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以点带面解决薄弱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双城双创活动,力争到2017年,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到2020年,我市健康城市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和健康人群建设和谐发展,沈阳市跻身成为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的国家健康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能力。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各级爱卫会和爱卫办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等配置满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畅通建议、投诉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面禁止烟草广告,继续巩固和深化四类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成果,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三)营造整洁健康的市容环境。优化城市布局形态,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垃圾、污水、粪便的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能力,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运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完善城市功能照明设施。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强城区街路、水面、岸坡等地清扫保洁,坚决整治城市“占道经营”,“乱贴画、乱搭建、乱堆放”等行为;加强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各类市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和待建工地的监督管理,确保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社区、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综合规范化管理,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整体提升。

(四)打造良好生态宜居环境。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抑尘、绿色交通、大气监控预警等环境空气治理工程,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治理和管控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开展城乡小流域水体治理,大力整治污水沟渠,努力改善城乡亲水环境。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加大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监督,完善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五)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加大对五小行业、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的卫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活动,切实保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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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全市餐饮服务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和牲畜屠宰卫生检疫程序。开展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和评估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七)优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按期完成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科学布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严格临床用血管理,加大对建成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

(八)规范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制定以孳生地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制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保障措施

双城双创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要完善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宣传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教育阵地,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双城双创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真正成为双城双创工作的不竭动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要建立多层次的督查考核评比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畴,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要建立健全双城双创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法规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投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同时,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有偿服务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管并重,突出管理”的原则,遵循城市管理“规划设计好、建设施工精、日常管理细、职责任务实”的思路,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工作标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不细、作业不精等现象,切实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治问题精到、日常管理精细。通过全方位整治和巩固提升,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整洁优美、方便快捷、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

(一)突出重点原则。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区域是:西部大道以南,潏河以北,西沣路以东,长安路以西区域。通过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梳理出城市管理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整管并重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加强城市各项日常管理的同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顽疾,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长短结合原则。通过集中开展一年时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建立健全与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相适应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机制确保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四)条块互动原则。按照部门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事权划分,突出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配合协作,构建“条块结合、协调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五)责任唯一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现行工作架构开展。各项任务由所列责任部门负责一抓到底、落实到位;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全民参与原则。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向全社会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新变化,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解决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按照“设置合理、标识统一、标志明显”的要求,6月底前新设置5个道路停车场,方便车辆停放。强化57个已有道路停车场(含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站点)管理责任,保证开放时间,加强车辆停放引导,4月底前确保城市道路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挤占盲道现象。加强城市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巡查,快速查处违规停车行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解决占道经营的问题。推进城市道路层级化管理,将城区63条道路按照4:3:3的比例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疏导区”,量化占道出店经营管控标准,按照黄线管理模式,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治理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确保9月底前实现“严禁区无占道经营,严控区提高标准,疏导区管理规范”的层级管理目标。3月底前彻底取缔惠民街马路市场,积极引导经营户进入正规市场规范经营;加强流动商贩管理,确保城区内不出现新的马路市场,维护城市良好环境秩序。

(三)解决沿街门店乱贴乱挂乱放问题。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对各自门前环境进行清理保洁,做到橱窗无乱贴乱画、门店外干净整洁。年底前,全区一类街道“门前三包”落实达标率达到100%、二类街道“门前三包”落实达标率达到90%、三类街道“门前三包”落实达标率达到85%。

(四)解决沿街门头标识不规范问题。对城区内街道沿线的电线杆、灯杆、楼宇及其它市政设施上设置的各类标识牌进行集中清理;对重复栽设杆体设置标识牌的,进行归拢集中设置。8月底前完成城区内标识牌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区街、路、巷、门牌标志齐全、规范、整洁、醒目。监督沿街单位商户按照造型、尺寸、色调、用材、用字等规范标准设置新的门头牌匾,8月底前完成城市街道违规设置门头牌匾的拆除清理工作,确保门头牌匾规范、美观、协调。

(五)解决渣土车违规拉运问题。全天候加强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的监控,严查清运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定期开展建筑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拉运、违规倾倒行为,确保城市内无沿路乱倒现象、无违法倾倒点。

(六)解决废品收购站环境卫生差的问题。建立废品收购站城-管执法人员专人监管机制,加强废品收购站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杜绝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现象,确保20个经审批的城市废品收购站周边环境卫生整洁。6月底前全面取缔城区范围内非法设置、市容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的48个废品收购站。

(以上六项工作任务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

(七)解决保洁员配备不足问题。参照西安市“一类道路2班制作业,每33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二类道路1.5班制作业,每38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三类道路1班制作业,每48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合理配备环卫人员,确保于6月底前城区道路保洁人员足额配备到位。

(八)解决果皮箱设置凌乱不规范问题。参照西安市“一类道路每50米1个、二类道路每100米1个、三类道路每200米1个”的标准,根据城市道路人流量和密度,合理设置配备城市道路沿线果皮箱;同类街区同规格、同标准设置,达到充足实用、统一美观,满足市民群众需求。3月底前,全部配置到位。定期对沿街果皮箱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

(九)解决公厕开放中的问题。3月底前新增对外开放公厕8座,使城区开放公厕达到27座,方便市民生活。提高公厕服务质量,监督已开放公厕管理员坚守岗位,做到保洁不间断,杜绝垃圾乱扔、污水横流现象,确保公厕干净卫生;保证公厕开放时间,城市一、二类道路及广场等重点区域公厕24小时开放,其他公厕5:00-23:00开放,开放率达到100%;临时性停水停电应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正常开放,因大修等需正常关闭应提前张贴告示明确恢复开放时间;将城市公厕运行费用列入区财政预算,保障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十)解决公共设施保洁维护问题。加强人行天桥、公交站牌、候车亭、道路指示牌、护栏等城市公共设施维护保洁,确保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干净整洁;建立公共设施定期擦洗制度,坚持每个月开展一次公共设施集中擦洗活动;降雨后,城市公共设施各维护责任单位必须在一天内清洗完毕。合理规划户外广告牌设置,严格按规定审批大型户外广告牌;对经审批设置的 785块户外广告,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其整洁美观无污损,符合安全要求。年底前,完成23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无违规设置广告牌现象。

(十一)解决绿化带、绿篱保洁问题。3月底前完成29条道路绿化补栽补植工作。健全绿地养管规章制度和标准,完善检查办法,各类绿地、绿化带实行全天保洁,重大节假日对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保洁管理,保持道路绿篱间隙干净无垃圾、无杂物,城市一、二类道路绿化带维护达到无白色垃圾。

(十二)解决街头散发张贴野广告问题。建立重点值守、巡回检查、及时追呼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执法力量,于5月底前有效解决街头散发野广告问题;建立健全野广告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治理工作成果,防止散发及张贴野广告现象回潮。

(十三)解决城中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20个重点城中村按照“大村8个、中村6个、小村4个”的标准,进一步充实城中村保洁员,配齐必要的环卫设施,定时收集拉运城中村垃圾,清理城中村存在的垃圾山、卫生死角,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3月底前全面实现城中村环卫保洁规范化管理;同时全面清除城中村野广告,建立野广告巡查机制,彻底解决城中村野广告污染环境问题。

(以上七项工作任务由区市容园林局负责落实)

(十四)解决城市夜间照明及景观问题。加强城市夜景照明亮化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市道路的路灯设置更换任务,确保一类、二类道路路灯良好率达到100%,三类道路达到98%以上;进一步完善无灯缺灯背街小巷的道路照明改造,确保于4月底前实现城区街巷全部点亮;深入推进城市点亮工程,4月底前完成南长安街15栋建筑物点亮改造,逐步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形象,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

(十五)解决“架空线缆”落地问题。加快架空线缆落地工作进度,城市新、改、扩建道路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线缆通道;建立架空线缆巡视管理制度,整治私拉乱接行为,净化城市空间环境;9月底前完成南长安街、长兴路、凤栖西路共6.6公里线缆落地任务,完成二类和三类街道架空线缆归并整理工作。

(十六)解决市政道路“拉链路”问题。9月底前完成城区7条破损道路、人行道修复,确保道路平整无坑洼。严格按照《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审批市政道路挖掘施工事项,强化施工方案审核,落实施工工序和进度管理措施,压缩工期,控制开挖面积。对挖掘道路下埋管线施工要提前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新建道路重复开挖。年底,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十七)解决施工工地围墙设置标准不高问题。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围墙(围挡)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标准统一、施工精细、及时拆除”的要求,加强施工工地围墙(围挡)设置管理,统一围墙灰白色调,于9月底前完成城区围墙(围挡)规范化设置工作;督促产权单位定期擦洗保洁,确保城区所有在建工地沿街围墙设置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以上四项工作任务由区建设局负责落实)

(十八)解决烟尘污染问题。开展城市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6月底前将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扩大到100%;加强对烟尘控制区的检查复(抽)测,确保各种炉、灶稳定达标排放,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开展现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年内确保城区一类、二类街道餐饮经营户油烟达标排放。严格限制非电燃煤设施审批,监督新、扩、改燃煤设施同步建设除尘及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年底前实现“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硫率达到95%以上,脱硝率达到80%以上”目标,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十九)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和督办力度,制定扬尘污染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定期对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和奖惩。制定建筑工地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出入口硬化、安装自动冲洗设施、覆盖黄土等防尘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出口管理,6月底前实现城区各工地管理规范、无扬尘污染现象。

(以上两项工作任务由环保长安分局负责落实)

(二十)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缓堵保畅工作,加强交-警执勤力量,优化交-警执勤时间,采取重点路段严管、强化流动巡查、加强易堵点执勤等办法,加大交通秩序管控疏导力度,严格查处和纠正车辆违规停放、违章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公交车到站不进港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一类、二类街道不发生1小时以上的拥堵现象。进一步完善交通配套设施,科学设置交通指示系统,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合理施划交通路口、平交十字的行车标线,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引导车辆规范有序通行;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和标识标线的管理维护,交通设施受损后,原则上24小时内修复,确保交通设施正常发挥作用;及时设置施工路段安全交通标识,做好相应交通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该项工作任务由公安长安分局负责落实)

(二十一)解决老旧小区环境秩序差的问题。建立健全乐园小区、老县委家属院、保险公司家属院、农行家属院、发展银行家属院5个老旧小区社区保洁、绿化、美化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动员小区居民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年底前实现所有社区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卫生状况达标;加强社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治理,清除乱贴乱挂,规范车辆停放,维护良好社区生活秩序;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加大黑网吧、游戏厅、麻将馆等场所整治力度,维护文明和谐的社区生活环境。

(二十二)解决街头流浪乞讨问题。认真落实《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细则》,积极做好城市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对城区内一、二类干道及人行道、党政机关、学校、休闲广场逗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在12个小时内引导或护送到区救助站。

(以上两项工作任务由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二十三)解决城中村无序建设问题。加强韦曲街道11个重点城中村、郭杜街道9个重点城中村建设行为监管。对城中村内的乱搭乱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突击加建行为,维护城中村建设秩序;规范村内建筑材料堆放,确保村内道路畅通。

(该项工作任务由韦曲街办、郭杜街办负责落实)

(二十四)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差问题。加强西汤公路、瓜彰路、老何子路、长安大道、子午大道、西沣路城乡结合段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安排16名保洁员,增设果皮箱35个、垃圾箱7个,确保于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对上述路段实施全天保洁,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开展上述道路沿线乱贴乱挂、乱搭乱建及占道经营现象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卫生。

(该项工作任务由区四城联创办负责落实)

(二十五)解决文明程度不高的问题。聘用100名城市文明引导员,在城区各路段、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引导工作,着力解决城市公共场所存在的各种不文明现象;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宣传文明礼仪常识,在全社会大兴文明礼仪之风,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组成万名志愿者队伍,开展“美丽长安我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在机关单位开展“实施精细管理 建设美丽长安”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机关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

(该项工作任务由区宣传部负责落实)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既是对当前我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更是不断适应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认真履责,狠抓落实,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区四城联创办负责对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二)对照任务,明确目标。各单位要以《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为切入点和工作重点,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各自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制定工作规范,优化工作程序,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要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务实管用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夯实责任,加强协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并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四城联创办定期汇报;各配合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人、谁管事”的原则,明确各自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与责任单位对接,加强工作配合力度,切实做到既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共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纳入2017年全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区四城联创办负责制定《长安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按照“周检查、月通报、季评比、半年考核”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与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安康市市容环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重点解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政公用设施、广告标识、建设工地、园林绿化、城市亮化、河道水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创造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环境,促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城市精细化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联动、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管并举、标本兼治,规范作业、严格执法,舆-论监督、群众评价的原则。

三、任务分工

(一)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

1、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按标准配备环卫清扫人员,每日清扫作业不少于2次,首次清扫在上午7:00之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在14:30前完成,达到路面无积土、无废弃物、无成堆垃圾,路面整体感观洁净。按标准配备环卫保洁人员,达到六无六净,“六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头瓦块、无积水积冰、无人畜粪便、无污泥沙石;“六净”即:道沿净、墙根净、树穴净、人行道净、收水口净、果皮箱净,环卫作业车辆干净整洁。主干道冬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0:00,夏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2:30。次干道、背街小巷保洁时间、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节假日期间,商业区、公园、广场周边要增加保洁力量,适当延长保洁时间。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化,垃圾收集容器整洁。环卫车辆(含机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三轮垃圾收集车等)维修保养及时,车体干净、车容整洁、运行良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确保机械车辆安全无事故。做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有机衔接,清扫保洁率达到100%。除雨天外,每日对主干道洒水降尘2次,每月冲洗1次。建立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确保道路清扫保洁无缝对接。加强垃圾收运科学化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运用远程监控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工作。根据垃圾产量的变化,适时调整清运方案,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日产日清。(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2、市容秩序管控。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悬乱挂、出店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实施中心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建立定期曝光、通报考核评比制度,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限期督办整改等方式,对各有关部门、镇办(社区街道)、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市容市貌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辖区镇办)

(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

清楚、停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无乱停乱放现象。结合缓堵保畅工作,加大对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各类道路乱设点、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不间断的整治活动,确保主要道路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道路、挤压盲道等乱停放现象。(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2、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开展经常性的文明交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将文明交通知识作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必修课,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强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超限、三轮车载客、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三轮车、架子车不按限时限路段通行、超长超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3、城市客运秩序管理。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优化拓展公交线路,更新更换老旧破损公交车辆,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率,按照公交站间距400米—800米设置公交站点,提升公交分担率。公交企业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运营,驾驶员遵章守纪,车辆运行做到“三稳”(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五报”(报路别、行车方向、到达站、预报下站、转乘站)。车辆卫生清洁,无污垢、无积泥、无积水,车身净、玻璃净、底板净、座椅净、扶手净、裙板净,公交站牌牌面整齐,标注方向与行驶路线一致,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站杆正直牢固,无歪斜、松动、锈蚀,无乱贴乱画。出租车实行“六个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即统一车型,统一车体颜色,统一顶灯标识和标志,统一驾驶员培训,统一车辆座位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加大公共营运秩序整治,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依法打击黑出租非法运营,治理出租车随意调头、随意加价、拒载乘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车容车貌整洁,车内环境卫生干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三)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精细化管理

1、农贸市场管理。抓好市场划行归市、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活禽屠宰、农残检测等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业主、经营户、行业监管部门、办事处等各方责任,建立检查、评比、考核制度,落实驻场管理人员,做到摊位摆放整齐,无下摊、出店出场经营;活禽隔离屠宰销售,肉类封闭销售;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做到一摊一桶、密闭收集。车辆停放、店牌蹲放规范有序;“三防”设施到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汉滨区城-管局、辖区办事处)

2、便民市场(便民服务点)管理。便民小餐饮要着眼于完善功能,落实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按照“五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摊位招牌、统一桌椅板凳、统一服装、统一经营时间);便民果蔬市场要按照“四规范”(规范摊点面积、规范摊棚摆设、规范果品摆放、规范经营时间)要求,做到限时、定点、划线经营。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摊前三包”,解决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药监局、汉滨区城-管局、辖区办事处)

(四)市政公共设施精细化管理

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实施畅通工程,科学实施道路渠化,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林荫停车场建设,逐步增加停车场数量,最大限度施划停车泊位,拓展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实行每月一排查,对毁损路面进行及时修复;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井盖、沟盖、雨箅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破损、缺失的要及时予以更换。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搞好道路标识标线施划、交通指挥信号设置维护、指示牌设置维护工作,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更换维修破损的公交站牌、完善站点站牌设置。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地下停车场、人行天桥、书刊报亭等市政环卫设施环境卫生管理达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

(五)广告标识精细化管理

1、规范门头牌匾。做好摸底调查,建立中心城区各条道路的门头牌匾数据库,统一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规范管理,对破损、脏污及一店多牌现象,及时更换、冲洗和取缔;对于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对新开道路,提前介入,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做到城区沿街门店门头牌匾统一设置、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严把审批环节,户外广告设置达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市容,规范设置。加强对已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的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对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的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对私自设置的商业性户外广告宣传牌进行拆除。认真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条例,严格审批、监管广告内容,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商局)

3、加强非法广告治理。清理清除市政设施表面的非法广告,推进社会公众信息发布栏的建设进小区工作。强化中心城市野广告执法管理,加大源头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好非法广告电话追呼系统,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张贴小广告行为。坚持片区日巡查制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各双创片区双创办、辖区办事处)

(六)建设工地精细化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类工地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严格围墙、大门设置标准,加强督查,定期修补粉刷。按照管理职责,每周对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联合整治,互通信息。规范管理工地环境卫生、职工食堂、厕所,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防制。对黄土裸露无覆盖、道路未硬化以及工地围墙、大门设置不规范和破损的,及时督促整改。中心城市所有建筑工地围墙和大门必须符合设置标准,美观整洁。工地内部管理规范,制度上墙,防尘措施到位,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规范,裸露黄土覆盖及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渣土运输治理。落实渣土运输源头治理措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设置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抛漏。渣土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持证运输,按规定线路行驶,实现渣土运输的规范、动态、高效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3、私人建房和门店装修管理。严格执行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划分责任区,落实监管人员,实施蹲点值守、严格监管,遏制中心城区私人违法违章建筑、门店装修占道施工,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渣土清运沿路抛洒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七)园林绿地精细化管理

定期对中心城市的公园、广场、游园以及道路绿化带、树坑、绿篱、草坪、花坛内的杂物、树叶、残枝等垃圾进行清掏。及时修剪行道树,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做好辖区所有道路绿化带的日常管护以及绿化景观的布设工作,做到公园、广场、花坛、游园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行道树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坪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城-管局)

(八)城市亮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便民利民与美化城市同步推进,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和亮灯率达到98%以上,城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亮灯率应达到96%以上,按规定开启照明设施,道路照明的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城-管局)

(九)河道沟渠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规划,严厉打击城市内河道非法采沙行为,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全面达标。推进河道沟渠岸侧农户改厕工作,河道沟渠岸侧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完善河道沟渠周边环卫设施;开展河道沟渠排污口治理,禁止违规排放排污;持续开展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及一江两岸等沟渠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河岸立面整洁、水清岸绿。(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汉滨区水利局、辖区办事处)

(十)居住小区环境精细化管理

推进双创提升进小区活动,建设重心下移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采取综合治理、行业规范、业主自治、物业管理、委托托管等办法,集中开展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绿化美化、规范停车等整治活动,解决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乱倾乱倒、车辆停放无序等乱象,切实提升居住小区管理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配套、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环境秩序良好”的目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汉滨区城-管局、城区各片区双创办、辖区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是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客观要求和创国卫巩固提升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本《方案》细化分解,制定实施细则,一项一案,明确工作责任、管理标准、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尽心尽责,主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基础建设。按照“双创统揽、民生城建”的总要求,继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市场、停车场、交通网络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深化建设促进中心城市管理不断迈向新高度。特别要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在已完成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和启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推进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推进城市万米单元网格化管理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达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位、及时处置、有效监督”。

(三)强化依法治理。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时、定人、定岗,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追究。

(四)提升市民素质。深入推进市民素质教育培训行动,着力开展市民素质教育进机关单位、进社区村组、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和行业教育培训行动,培育市民“爱我安康、树好形象”的责任感。市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精心策划选题,创新报道形式,通过开辟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专栏、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使广大市民形成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维护城市形象、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积极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做贡献。

(五)建立奖惩机制。市双创办建立对汉滨区、高新区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考核评价机制,将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双创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兑现奖惩。市级各责任部门、汉滨区、高新区也要建立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考核机制。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煤矿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煤矿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城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xx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为指导,以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目标建设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长效管理为手段,全面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均衡推进、全面覆盖,消灭管理中的盲点盲区、死角死面,促进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科),具体负责实施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为城区网格化区域内(小区除外)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情况,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能的履行情况。

市区范围内道路实行二级分类管理考核方式。市市容管理达标路以上道路(含xx广场步行街周边)按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城区其余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按照市市容管理达标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

(一)管理范围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的范围为:东至xx路(xx路),xx大道(xx路),西至xx环(xx广路),北至xx路(xx省道)。

(二)网格考核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管理实行以下制度:

1、联合勘查制度:户外广告实行网格责任人员与广告科工作人员联合勘查制度。

2、巡查上报制度:网格责任人员实行日巡查日登记制度并接受随机抽查,每月上报一次巡查及登记情况。

3、责任到人制度:网格实行执法大队管理员、责任队员、分管中队长和中队长分级负责制度,环卫处实行公司经理、班组长和保洁员分级负责制度。

4、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制度:市容中队和相关科室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许可和执法情况及时通过平台沟通互相反馈。

1、市容秩序网格区域划分

2、环境卫生网格划分

环境卫生网格划分与市容秩序网格划分相同。环卫处按网格划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公司、班(组)长和保洁员,形成责任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精细化管理的实现过程。各部门单位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人员、车辆等保障到位,并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二)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网格化管理是完成市政府全面提升市容环境面貌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全局上下要按照局统一部署,整体行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认真督查,严格考核。局考核办公室要依据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事不对人。每次考核局考核办公室须立即下发整改通知,每月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煤矿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从建设生态许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要求出发,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实行精细操作,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加强综合协作,塑造队伍形象,达到城市管理无盲区、无盲点的状态,实现“环境更加优良、容貌更加靓丽、功能更加完善、市民更加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

(一)许昌城市建成区局管道路(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华佗路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

(二)许昌城市规划区(含外环路以内)建筑工地

(三)局管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

(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帝豪路西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新兴路西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华佗路、新兴路西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华佗路西、新兴路西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力争把延安路、许由路(铁路以西)管理成精品线路,继续提高五一路、许继大道的管理标准,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二)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文峰路北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把建设路、颖昌大道、七一路、建安大道、许由路(铁路以东)作为全市精细化考核达标试点道路;做好莲城大道、七一路及北出入市口的市容市貌和绿化管养工作,确保市政、绿化设施良好,绿化造型、养护保持市区领先水平。

(三)环境卫生管理处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许由路立交桥、新兴路立交桥全部、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东,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至外环大转盘)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和果皮箱上及周边路面污渍的清擦和全市局管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和道路冲洗任务,做到每天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2、负责市区内局管环卫基础设施(水冲式公厕、机械化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对市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实行定点、包街、连片清运,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率达到100%。按标准对垃圾中转站实行长效化管理,达到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的要求。

4、按标准对市区处管公厕进行经常性的管理、保洁和粪便清掏及运输,达到“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异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夏秋季认真做好厕所的消杀工作,达到少蝇无蛆,有消杀记录。

5、完善市区庞庄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确保垃圾分拣车间和有机复合肥场正常运行;推行垃圾处理五化,探索垃圾处理分类化、产业化,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和100%。

6、完成2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和广场游园4座公厕的建设任务。更新垃圾集装箱、环卫车辆、果皮箱等环境设施。

(四)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西、北立交桥全段、西关桥全段、中立交全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道路全段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果皮箱清掏工作和果皮箱外体清擦工作。

2、积极做好局综合协作区内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做好铁西区主次干道、广场、立交桥、快慢车道、人行道“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工作,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4、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维护门前公共秩序。

(五)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对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施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统一证件、统一收费,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3、负责对市区参运建筑垃圾及车辆的检查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私拉乱运车辆,取缔“三无”车辆。

4、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交纳管理工作。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辖区堆放的建筑垃圾。

(六)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加大对许昌城市规划区(除许昌县外,外环路以内)生活垃圾私拉乱倒、随意倾倒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3、查处三个出入市口(文峰路北、新兴路、华陀西路)夜间生活垃圾乱拉乱倒。

(一)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牌匾齐净

⑴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经市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

⑵主次干道沿街所有单位、门店一店一牌(匾),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无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二楼以上、楼顶以下)。

⑶门头牌匾设置整齐、牢固,字画设置美观,与建筑物立面能够保持协调,无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现象。

⑷无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附近设施和树木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⑸无过期广告、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增加)、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⑹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广告栏、宣传栏牌、招贴栏、阅报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匾、灯箱、雕塑等,保持整洁、牢固、美观。发现不整洁、牢固、美观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通知广告公司及时维修。

⑺亮化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2、门窗洁净

沿街门店的门、橱窗玻璃上无粘贴文字、图案、宣传画,沿街卷闸门上无粘贴小广告,户外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3、墙面干净

⑴沿街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涂广告。

⑵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美观,外装修无脱落、无褪色。

⑶沿街建筑物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不超出建筑物墙面,且规范整齐,无残缺、锈蚀。

⑷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排气扇、广告灯箱等悬挂物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且规范、有序、整洁、卫生。

⑸沿街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等。

4、设施清净

⑴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胡喷乱画,无乱扯乱挂(报纸、书刊、宣传牌)。

⑵墙壁、灯杆、桥墩、公交电车架线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人行道板、便民座椅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和树木上无违法违规张贴、刻画、涂写。

⑶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

⑷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

⑸经批准悬挂过街横幅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内容及规格要求悬挂。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悬挂的,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给被批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⑹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文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

⑺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用场地搭建建筑物。

⑻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不妨碍行人通行。

⑼无未经审批设置报刊亭、商亭。

⑽无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搭建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外部装饰、封闭。

5、道路无摊点

⑴临街商店及其它临街经营者,无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⑵经批准占用道路或广场的商亭(棚)、摊点,无超出批准占用的范围时间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

⑶无非法占道、占地从事露天烧烤、煎炸小食品。

⑷无非法摊点群。

⑸无游商浮贩。

⑹无非法占路、占地修车、洗车。

⑺无修车、修鞋、修锁等摊点占道经营。

⑻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

⑼无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等。

6、店外无杂物

⑴道路、广场、城市公共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乱弃物料和杂物。沿街门店、住户门前无店外摆放灯箱、无乱堆杂物或占道作业。

⑵主干道便民座椅、开放式办公区小景点及其周围5米范围内无乱丢乱弃现象。

⑶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乱摆放商品、物品。

⑷道路两侧无乱晒、乱挂衣物。

⑸临街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平台、屋顶、外走廊上无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⑹主干道临街房屋的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

⑺局管区域无建筑垃圾。

⑻沿街门店无乱泼污水、乱丢杂物、乱倒垃圾等。

7、绿地无杂物

⑴绿化管养监督及时到位。

⑵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破损。

⑶所管理的绿化带内无纸片、塑料袋、烟蒂等杂物。

(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⒈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⑴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明确,落实到人,定人定岗,清扫保洁率达100%。

⑵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及小街巷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水率达到20%。

⑶道路或人行道上各类作业产生物清理干净及时,无杂物、渣土等残留废弃物,卫生质量达到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路面干净,无卫生死角。

⑷无向雨水斗、明沟、绿化带和花坛扫倒杂物和焚烧杂物。

⑸主次干道每周冲洗二次,下雨过后或路面污染及时进行冲洗。

⒉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

⑴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容器(设施)密闭完好,外体干净,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

⑵果皮箱内垃圾清理及时、不漫溢,箱体整洁、无污渍,箱体周围整洁无杂物。

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内外设备保持完好,无残缺、破损,完好率达80%。

⑷宣传、督促沿街门店、摊点实行垃圾容器化管理,垃圾废弃物收集及时,无乱倒、堆放垃圾。

⑸垃圾中转站站内外地面干净,无污物,无垃圾堆积、浮土、遗撒。

⑹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工具乱放,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门窗墙面干净整洁,机械部分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无积灰。

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粪便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损,密闭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乱倒、乱卸现象。

⑻定时对大坑进行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无积水,无蛆。

⑼垃圾收集、运输人员无焚烧垃圾现象。

⑽每天坚持摇铃收集垃圾。

⒉公厕保洁和管理、粪便收集和运输

⑴公共厕所要有编号、电话、服务承诺、专人管理、保洁制度。

⑵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门窗、便池、照明灯具、洗手器、镜子、挂衣钩等设备齐全完好,无积灰、污物。

⑶大便槽蹲位整洁,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⑷公厕内墙面无乱涂乱画,地面整洁、无积水,卫生保洁质量应在控制指标内,公厕外墙面整洁,环境整洁卫生,保洁工具放置整齐。

⑤公厕全天保洁做到“四冲四扫”作业标准,厕内无明显异味,无蝇蛆。

⑹贮粪池粪便转运及时,无外溢。

⑺粪便运输车辆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⑻粪便运输过程中封闭严密,无滴漏洒落。

⑼粪便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任意排放、私自变卖粪便。

⒋环卫设施设备设置

⑴公共厕所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⑵公厕设置居住用地设置为3—5座/km2,每500—800米设置一座;主、次干路每500—800米设置一座。

⑶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⑷水冲式公厕普及率≥90%。二类以上公厕≥10%,独立式便器公厕≥5%。

⑸垃圾中转站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服务半径不超过0.8公里,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⑹应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设置垃圾中转站,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⑺果皮箱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置间距为:商业街道为50—100米,主次干道为100—200米,支路为200—400米。果皮箱设置应为双向设置。

⑻城市公交候车亭应设置果壳箱。

⑼垃圾、粪便收集、运输车辆及道路清扫、清洗车辆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配置为2.5台/万人(以5t车计)。

⑽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⑾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设备基本配套,保证运转正常。

⑿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有专人管理,有工作用房。

⒀处理场区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通道无散乱垃圾,无溢流污水,定期消杀,基本无蝇,卫生达标。

⒁生活垃圾进出场、生产(运行)、卫生监测评价记录完整,资料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⒂处理场场区生产作业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完好率达95%。

⒃生活垃圾场有垃圾检验措施,能有效控制有害垃圾进场,场内分区、分单元作业,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数据全部达标或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

⒄粪便处理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露,臭气不扩散。

⒅生活垃圾分拣车间、垃圾堆肥处理厂正常运行,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100%。

⒆场内(垃圾山)绿化管养及时,无枯死、无缺株。

(三)建筑垃圾管理

1、清运建筑垃圾车辆无沿途抛洒、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2、局管区域无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

3、规划区内非局管区域无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

(四)生活垃圾管理

局主管的许南路、许禹路、文峰路、外环路内夜间无生活垃圾乱倒现象。

(一)实行“三级”考评制度

局考核办为一级考评主体,对象为局属单位;局属单位考核组为二级考评主体,对象为所属大队(公司);局属单位所属大队(公司)考核人员为三级考评主体,对象为大队(公司)人员。局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属单位的考评工作,同时指导、监督二级、三级考核。

对局属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考评,由局考核办采取日考评的办法进行。局考核办采取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的方式对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要求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入考核台帐。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责任单位没有立即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加强效能监察实施责任追究规定》(许城管[20xx]066号文件)执行,实行扣分制(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局每半年对各单位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排名,排名结果以局简报形式公布。

(二)依据排名结果兑现奖惩

季度内单位累计处罚满300分的,效能告诫一人次(效能告诫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提供;不能及时提供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最高可定为合格;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三次的,给予正式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全局通报批评,并在局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临时人员予以辞退;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四次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正式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次,交局人事教育科离岗培训三个月,每月发600元基本生活费;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五次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正式工作人员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城管系统。

单位可根据个人实践工作表现,向局考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工作中表现较差的个人给予效能告诫。

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给予全局通报。

年度排名末位的,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给予领导班子黄牌警告,对单位班子成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免去主要领导职务,调整领导班子成员。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完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精细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法管理人员的“精细化”意识。

(二)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精细化管理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精益求精、细致入微,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夯死责任,严格落实。实行城市精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化管理取得实效。

(四)认真督查,严格考评。局考核办要根据方案要求,按照标准对局属单位认真督查,严格考评,对在考评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效能问责。各单位要落实好“二、三级考核”制度,按照要求每月汇总本单位考评情况,并报考核办备查。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煤矿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

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

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

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

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

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

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

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

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

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

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

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

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x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煤矿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安康市市容环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重点解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政公用设施、广告标识、建设工地、园林绿化、城市亮化、河道水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创造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环境,促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城市精细化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联动、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管并举、标本兼治,规范作业、严格执法,舆-论监督、群众评价的原则。

三、任务分工

(一)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

1、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按标准配备环卫清扫人员,每日清扫作业不少于2次,首次清扫在上午7:00之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在14:30前完成,达到路面无积土、无废弃物、无成堆垃圾,路面整体感观洁净。按标准配备环卫保洁人员,达到六无六净,“六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头瓦块、无积水积冰、无人畜粪便、无污泥沙石;“六净”即:道沿净、墙根净、树穴净、人行道净、收水口净、果皮箱净,环卫作业车辆干净整洁。主干道冬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0:00,夏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2:30。次干道、背街小巷保洁时间、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节假日期间,商业区、公园、广场周边要增加保洁力量,适当延长保洁时间。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化,垃圾收集容器整洁。环卫车辆(含机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三轮垃圾收集车等)维修保养及时,车体干净、车容整洁、运行良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确保机械车辆安全无事故。做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有机衔接,清扫保洁率达到100%。除雨天外,每日对主干道洒水降尘2次,每月冲洗1次。建立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确保道路清扫保洁无缝对接。加强垃圾收运科学化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运用远程监控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工作。根据垃圾产量的变化,适时调整清运方案,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日产日清。(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2、市容秩序管控。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悬乱挂、出店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实施中心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建立定期曝光、通报考核评比制度,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限期督办整改等方式,对各有关部门、镇办(社区街道)、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市容市貌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辖区镇办)

(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

清楚、停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无乱停乱放现象。结合缓堵保畅工作,加大对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各类道路乱设点、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不间断的整治活动,确保主要道路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道路、挤压盲道等乱停放现象。(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2、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开展经常性的文明交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将文明交通知识作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必修课,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强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超限、三轮车载客、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三轮车、架子车不按限时限路段通行、超长超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3、城市客运秩序管理。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优化拓展公交线路,更新更换老旧破损公交车辆,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率,按照公交站间距400米—800米设置公交站点,提升公交分担率。公交企业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运营,驾驶员遵章守纪,车辆运行做到“三稳”(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五报”(报路别、行车方向、到达站、预报下站、转乘站)。车辆卫生清洁,无污垢、无积泥、无积水,车身净、玻璃净、底板净、座椅净、扶手净、裙板净,公交站牌牌面整齐,标注方向与行驶路线一致,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站杆正直牢固,无歪斜、松动、锈蚀,无乱贴乱画。出租车实行“六个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即统一车型,统一车体颜色,统一顶灯标识和标志,统一驾驶员培训,统一车辆座位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加大公共营运秩序整治,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依法打击黑出租非法运营,治理出租车随意调头、随意加价、拒载乘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车容车貌整洁,车内环境卫生干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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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精细化管理

1、农贸市场管理。抓好市场划行归市、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活禽屠宰、农残检测等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业主、经营户、行业监管部门、办事处等各方责任,建立检查、评比、考核制度,落实驻场管理人员,做到摊位摆放整齐,无下摊、出店出场经营;活禽隔离屠宰销售,肉类封闭销售;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做到一摊一桶、密闭收集。车辆停放、店牌蹲放规范有序;“三防”设施到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汉滨区城-管局、辖区办事处)

2、便民市场(便民服务点)管理。便民小餐饮要着眼于完善功能,落实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按照“五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摊位招牌、统一桌椅板凳、统一服装、统一经营时间);便民果蔬市场要按照“四规范”(规范摊点面积、规范摊棚摆设、规范果品摆放、规范经营时间)要求,做到限时、定点、划线经营。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摊前三包”,解决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药监局、汉滨区城-管局、辖区办事处)

(四)市政公共设施精细化管理

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实施畅通工程,科学实施道路渠化,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林荫停车场建设,逐步增加停车场数量,最大限度施划停车泊位,拓展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实行每月一排查,对毁损路面进行及时修复;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井盖、沟盖、雨箅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破损、缺失的要及时予以更换。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搞好道路标识标线施划、交通指挥信号设置维护、指示牌设置维护工作,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更换维修破损的公交站牌、完善站点站牌设置。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地下停车场、人行天桥、书刊报亭等市政环卫设施环境卫生管理达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

(五)广告标识精细化管理

1、规范门头牌匾。做好摸底调查,建立中心城区各条道路的门头牌匾数据库,统一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规范管理,对破损、脏污及一店多牌现象,及时更换、冲洗和取缔;对于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对新开道路,提前介入,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做到城区沿街门店门头牌匾统一设置、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严把审批环节,户外广告设置达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市容,规范设置。加强对已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的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对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的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对私自设置的商业性户外广告宣传牌进行拆除。认真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条例,严格审批、监管广告内容,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商局)

3、加强非法广告治理。清理清除市政设施表面的非法广告,推进社会公众信息发布栏的建设进小区工作。强化中心城市野广告执法管理,加大源头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好非法广告电话追呼系统,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张贴小广告行为。坚持片区日巡查制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各双创片区双创办、辖区办事处)

(六)建设工地精细化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类工地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严格围墙、大门设置标准,加强督查,定期修补粉刷。按照管理职责,每周对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联合整治,互通信息。规范管理工地环境卫生、职工食堂、厕所,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防制。对黄土裸露无覆盖、道路未硬化以及工地围墙、大门设置不规范和破损的,及时督促整改。中心城市所有建筑工地围墙和大门必须符合设置标准,美观整洁。工地内部管理规范,制度上墙,防尘措施到位,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规范,裸露黄土覆盖及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渣土运输治理。落实渣土运输源头治理措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设置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抛漏。渣土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持证运输,按规定线路行驶,实现渣土运输的规范、动态、高效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3、私人建房和门店装修管理。严格执行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划分责任区,落实监管人员,实施蹲点值守、严格监管,遏制中心城区私人违法违章建筑、门店装修占道施工,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渣土清运沿路抛洒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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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园林绿地精细化管理

定期对中心城市的公园、广场、游园以及道路绿化带、树坑、绿篱、草坪、花坛内的杂物、树叶、残枝等垃圾进行清掏。及时修剪行道树,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做好辖区所有道路绿化带的日常管护以及绿化景观的布设工作,做到公园、广场、花坛、游园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行道树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坪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城-管局)

(八)城市亮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便民利民与美化城市同步推进,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和亮灯率达到98%以上,城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亮灯率应达到96%以上,按规定开启照明设施,道路照明的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城-管局)

(九)河道沟渠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规划,严厉打击城市内河道非法采沙行为,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全面达标。推进河道沟渠岸侧农户改厕工作,河道沟渠岸侧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完善河道沟渠周边环卫设施;开展河道沟渠排污口治理,禁止违规排放排污;持续开展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及一江两岸等沟渠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河岸立面整洁、水清岸绿。(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汉滨区水利局、辖区办事处)

(十)居住小区环境精细化管理

推进双创提升进小区活动,建设重心下移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采取综合治理、行业规范、业主自治、物业管理、委托托管等办法,集中开展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绿化美化、规范停车等整治活动,解决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乱倾乱倒、车辆停放无序等乱象,切实提升居住小区管理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配套、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环境秩序良好”的目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汉滨区城-管局、城区各片区双创办、辖区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是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客观要求和创国卫巩固提升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本《方案》细化分解,制定实施细则,一项一案,明确工作责任、管理标准、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尽心尽责,主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基础建设。按照“双创统揽、民生城建”的总要求,继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市场、停车场、交通网络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深化建设促进中心城市管理不断迈向新高度。特别要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在已完成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和启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推进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推进城市万米单元网格化管理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达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位、及时处置、有效监督”。

(三)强化依法治理。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时、定人、定岗,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追究。

(四)提升市民素质。深入推进市民素质教育培训行动,着力开展市民素质教育进机关单位、进社区村组、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和行业教育培训行动,培育市民“爱我安康、树好形象”的责任感。市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精心策划选题,创新报道形式,通过开辟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专栏、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使广大市民形成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维护城市形象、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积极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做贡献。

(五)建立奖惩机制。市双创办建立对汉滨区、高新区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考核评价机制,将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双创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兑现奖惩。市级各责任部门、汉滨区、高新区也要建立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考核机制。

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我市近日出台《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逐步打造西安“城区时尚典雅、村镇文明整洁”的新形象。

《方案》提出,要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平台,成立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小组,主要对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为平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挥与综合评估。加快推进市、区两级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到2017年实现市、区两级平台对接和正式运行。

按照“事权清晰、责任明确、机制顺畅、标准量化”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责任和区、街责任。市级首批下放城六区机动车辆违法侵占人行道行政处罚权;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以奖代补”工作机制,每年年终进行考核奖惩;根据城区规模扩展情况,相应增加市容环卫人员配备,逐年扩充各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各区一线上街执勤城-管执法人员不低于本单位在编人数的70%。

根据城区发展程度和管理实际,对城市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分区域层级化管理,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疏导区三类区域层级。三类区域按比例设置,确定不同层级管理区域的执法人员配比、管控措施、工作标准,逐年提高高层级的比例,通过“疏堵结合”,推动城市管理模式从条块粗放型向集约精细型转变。

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城市环境容貌管理标准,科学合理划分城市道路和区域。实施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明确一、二、三类道路的设施配备标准、人员配备标准、清扫保洁标准、检查评比标准。此外,全面推行城-管标准化执法,规范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落实网格化管理。完善定点值守责任制,逐步建立常态化、标准化的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按照功能齐全、适当超前的要求,规划设计天桥、通道、绿地小广场、护栏、户外广告等各类市政公共设施,将“体现国际化大都市品位、与城市整体格调相协调”作为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街道、社区建立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日常巡查、信息上报制度,及时维护增补街头缺损的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三天内完成补修。制定绿地小广场便民服务设施管护规范和年度维护、增设工作计划,要使新建绿地小广场便民服务设施能满足群众基本需求。加强街头便民服务设施的日常维护,对损坏的便民服务设施,一周内完成维修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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