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

时间:2023-11-22 作者:影墨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

在学校里,老师们教授知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接下来是一些学校生活中的感人故事,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共鸣和温暖。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 ,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 二) 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 三) 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 四) 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 五)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 六) 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 八) 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 九) 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 十)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 十一)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 二) 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 三) 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 四) 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 五) 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 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 八)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 二) 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 四)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 五)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 六)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七)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 八)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 十) 消防( 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 十一)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 十二)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 一)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 三)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 四)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 五)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 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 二)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 三)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四)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 五) 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 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 一)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 二)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 三)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 四)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 四)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二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黄、红灯。

2、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时不带人,不追逐打逗,不超速骑车。

4、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5、乘车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6、在校内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7、在校外,自行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上下学途中,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行驶路线中无机动车道,应当靠行道的右侧行驶。

9、坚持不乘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黑车”上下学,不擅自包车上下学。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三

一、为维护停车场内交通及停车秩序,确保停车场内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整齐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到客服中心进行统一登记,缴纳相关费用,车主按照客户中心指定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2、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场为不定时值守,请锁好自己的车辆,避免车辆遗失。

3、停车场内禁止停放携带易爆、要害等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

管理处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4、车主不准在车场内洗车,不准在车场内维修摩托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停车场内充电电源功率(220v交流电)较小只能用亍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它电源,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6、车主在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保洁人员实行不定时保洁。

二、为方便业主和住户的电动车充电,消除不规范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完善物业对电动车管理,美化小区环境,特实行以下管理收费标准:小区实行刷卡感应识别系统充电。

由业主预先充卡,充卡系统由智能充电厂家配备,磁卡需收取10/张工本费,充卡费用业主任意充值。充值金额后可随时刷卡感应扣费消费模式。

2、充电电费收费标准0.2元充40分钟,每耍卡一次为0.2元,需充几小时就刷几次,累计充电时间,到点自动停止。

(按每台车充4小时计算,应收取1.2每月充15次计算,应收15元至18.3、成本核算成本费总价2972元按20个车位分摊,每个车位148.612个月收回成本,每个车位每月收取12元成本费。

4、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两轮电动车收取40元每车每月;三轮电动车收取60元每车每月。(人力三轮车改电动三轮车按照此收费标准执行)。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四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张罗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治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治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题目(原创)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分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职员(原创)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盘点学生人数,发现题目(原创)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五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12、学校各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六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学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八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学。

xx年xx月xx日。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九

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个课题组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及本组与的研究课题制订好课题研究计划、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根据本组的研究课题确立自己研究的小课题。学期末写出小课题研究论文。

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讲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十

一、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日常保卫值班制度:日常保卫实施 24小时专人值班,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和突发性事件处置。

(2)节日值班制度:在法定节日期间,安排教师在办公室值班,负责节日期间校内外接待及工作处理,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安排。

(3)寒暑假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的每个工作日,安排教师在办公室值班,负责校内外接待及日常工作处理,值班人员由校长负责安排。

(4)实验室值班制度:实验室使用期间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值班,负责实验室水电、药品使用的安全。

(5)后勤值班制度:水、电管理控制班组应安排24小时或定时专人值班,负责全校用水、用电、安全,值班人员由后勤主任安排。

(6)校领导带班制度:日常值班、节日及寒暑假总值班和特殊时期值班,均有校领导带班,带班领导的安排由校长负责。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保持警惕,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值班任务的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必要时值班人员应赴现场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详细做好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 25 -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了解师生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全面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实行领导值班制度,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1、每周周一至周五由学校领导在校值班。

2、值班时间:值班到校时间要比规定到校时间提前20分钟,下午到教师下班,巡查校园完毕离校。手机必须保持正常开机。

3、值班领导负责教师的考勤,迎送学生上学和放学,及时处理好学生安全方面、纪律方面发生的问题。

4、负责督促学生打扫卫生、自行车排放、课间活动,负责学生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视,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6、值班期间不得脱岗,遇有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7、当有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发生损坏学校利益的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并做好处理工作。

8、值班人员要等师生全部离校后再离开,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中层及以上领导带班,分别对值班人员、传达室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白天,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总务处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有专用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总务处。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一、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二、值班人员在自己当值时间内要尽心看守。

三、做好电话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手续,填写好值班日志。

五、值班人对校重点部位,财务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重点看守。

六、爱护花草、树木,严禁外人入园玩逗、喧闹、践踏、攀摘花草树木,损坏公物。

七、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

八、值班人在当值时间内有事必须找人顶替,说明责任承担后,方可离开。

九、当值不值,又不找人顶替,若出现责任事故,将承担70%责任。

一、值班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值班。

1、夜间值班由全体男教职工和校传达人员负责,具体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周日)、节假日白天校内保洁、护校由全体女教职工负责值班,校门口由学校门卫负责值班。

3、时间安排:白天值班按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夜间值班按晚19:00至次日7:00,每天中午由校传达人员负责值班。

4、值班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

二、值班人员职责: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或调班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值班人员完成值班任务后,要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要进行交接-班,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

四、值班人员如果玩忽职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为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和-谐校园,阳明小学校强化领导值班制度。

1、带班领导带班时间: 7:20 17:00,全日全面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工作情况和处理。

2、在间操及各项集会时、早中晚放学、午餐时,带班领导应提前到岗,在校门口,楼梯口或各楼层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梯。严防学生行走时拥挤,防止踩踏事件。

3、在早上、午休、放学使进行三次全楼巡视。做好重点部位的监查和巡逻。严禁学生在午休外出,或作其他不安全的事。

4、带班领导写好每天的校务日志,并把检查出的问题当天反馈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督促整改。每周五班子例会将把校务日志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汇报,带班领导每天检查值班日志填写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签字.

5、带班领导负责写开会通知,并对开会、升旗参加情况进行考核。

6、带班领导休息日、假期要早晚电话查岗,发现漏岗及时处理、节日和假期带班要到校查岗。

依据上级部门值班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假期管理,发挥值班工作的作用,确保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放假期间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假期值班守校工作,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全程负责。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学校安全。

3、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并保持通信畅通,对上级指示及时转达、落实。

4、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脱岗及随意离开岗位,晚上必须在校住宿。发现有漏岗、空岗,扣发一定的工作酬金。

5、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

6、严格把好学校的.大门,凡有财物运出的需经核对后方可放行,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压,向领导报告。

7、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

8、做好校园卫生工作,保持校园整洁。

9、学校重点地方要早各巡视检查一次。(电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

10、值班守校教师要注意自身安全。

11、值班守校教师不得随意带非本校人员到学校。

      12、学校领导必须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门值班人员为本周的值周教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其余时间不得随意打开校门。开门时间为:

春季:早上:6:307:10;7:508:20

中午:11:4013:40

下午:5:105:50

夏季:早上:6:206:50;7:208:00

中午:11:102:00

下午:5:406:20

秋季:早上:6:407:00;7:408:10

中午:11:3013:30

下午:5:105:50

冬季:早上:7:007:20;8:008:30

中午:11:5013:40

下午:5:005:40

三、校门值班人员要严把校门进出关。

1、严格禁止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出校门,上课期间拒绝家长来访。

2、对有特殊事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核实身份,做好登记(包括进入时间、缘由、离校时间、签字等)

3、禁止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农药、鼠药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4、严禁在校园内摆地摊进行买卖活动。

四、校门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有危及师生财产及生命等安全的可疑人或事,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一、    学校医务室24小时有医生值班,并有应急处理能力(尤其有寄宿生的学校),不得脱岗。

二、    值班人员严守职责和交接-班制度,本人不能值班时要提前向领导请假并派人代值班。

三、    值班人员能保证24小时内师生、伤病能及时得到治疗和处理。

四、    值班人员每天监测校内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和上报工作(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意外伤害等)。

五、    负责医务室内的药品、器械、库房、化学试剂等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做好防盗、防火、防霉、防鼠、防蛀等安全工作。

六、    值班期间有紧急、重大事件,要有详细记录、上报、处理结果,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的行为,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坚持教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教师要履行以下职责。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

好班(并报校长及值班组长批准)。保证通讯畅通无阻。

3、检查监督师生午休秩序状况,对在校午休的学生(住、跑)要严格监控,严防学生外出。

4、负责当日师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负责当晚学生就寝。监督检查校园内(包括门口)学生的语言,行为习惯,学生中有违纪,不文明行为必须及时教育管理。配合宿管人员,严格监督管理学生宿舍的纪律状况,人数,休息情况。

5、负责当日校内巡逻检查,特别是在学生到校时,吃饭时,课间时,放学时,就寝前,校园内,厕所,教室,宿舍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汇报相关的负责人,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6、每天保证巡查,并由组长明确分工,各组员

要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尽职尽责。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8、值班人员要配合门卫严防学生上早、晚自习及午休期间走出校门,严防学生没有假条而出校门,严防住校生(除放假外)随便走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并在放学时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滞留玩耍。

10、值班组长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要在学生放学后巡视各教室及办公室,做到关灯、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填好值班记录。

11、节假日至少安排1-2名教师搞好值日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等安全。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十一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使用危险物品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玩仿真危险玩具,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温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惩。

二十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小学校务委员会。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十二

1、学生进出校门一律凭校卡。

2、学生进校后不准随便出校门。有事必须出校时,要持班主任写好证明,交值班门卫后方可出校。本校学生不得随意约、带校外人员来校。

3、自觉遵守着装要求,不佩戴饰物,不化妆,不穿高跟鞋。

4、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尊敬师长。说话和气,不叫侮辱性绰号,不讽刺人。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不讲脏话,不赌博,不吸烟,不喝酒;使用文明礼貌语言,提倡讲普通话。

6、不看、不传、不宣传se情、凶杀、迷信等坏书刊和录像,不听、不看、不唱不健康的歌曲。

7、敢于向不良言行做斗争;不包庇错误,发生矛盾时多作自我批评。

8、教学区内保持肃静,严禁喧哗、串楼串班、追跑打闹、吹口哨、玩球。

9、课间做到文明休息,不大声喧哗,不乱唱乱喊;上下楼梯要按顺序,不推挤打闹;遇事不围观,不起哄,不尾随看热闹。

10、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守活动有关规定。参加集会要列队进场,保持会场安静。

11、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随意缺课、迟到或早退,有事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2.、遵守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准持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

13、学生不得随便进入教师办公室。有事需进教师办公室时应先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立即离开。

14、见到客人要文明礼貌,主动问好、礼让,不围观。

15、爱护校园设施设备、花木绿地及标牌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16、坚持卫生清洁制度,自觉维护校园、楼道、教室卫生。教室和校园包干区按有关规定经常打扫;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涂墙壁,不乱刻课桌,废弃物应投入垃圾箱内。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十三

1、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以上。

2、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听评课记录本。

3、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4、各校每学期初制订集体备课与集体教研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4篇)篇十四

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安丘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确保校园平安,学校校园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外来人员接待办法。

1、学校领导、教师(班主任)约请客人(家长)来校时,要与来访人员取得联系,约定见面时间。约请人将本人姓名、来访人姓名、学生姓名、班级、约见时间告知门卫。门卫接到约请人的告知后,认真填写《约见外来人员登记》。

2、被约请人员来校后,门卫要根据约请人告知的情况进行确认,来访人员在《约见外来人员登记》上签字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门卫做好入校时间和出校时间的记录。

3、外来人员没有预约,本人或门卫要与被访人员进行联系,门卫得到被访人员同意会见的告知后,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允许进入校园,门卫做好入校时间和出校时间的记录。

4、来访人员或门卫如果没有与被访人员取得联系,门卫可请来访人员在《约见校内人员登记》上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被访人员等信息。门卫要在当日内,将所登记的信息告知被访人员。

5、学生家长因学生的紧急、特殊情况来校,家长或门卫首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如果没有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门卫要根据被访事由与教务处、政教处取得联系后,由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接待处理。如与教务处、政教处均没有取得联系,门卫要通知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妥善处理。

(二)家长为学生送物品接待办法。

1、学生入校后,在上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出校。如果学生忘带物品、作业,教师不得要求学生通知家长送来,学校门卫不得允许送学生忘带物品的家长进入校园,不寄存、转送这类物品。

2、学生上学期间,突遇恶劣天气,家长为学生送应急物品,门卫要填写好物品标签和物品放在一起,将物品收好,通知年组或教务处,派人到值班室领取,转交给学生。

(三)师生出入校门管理。

1、校门24小时封闭管理,学生早上入校时,门卫人员要站在通道口,只允许本校员工、学生进入校园。

2、学生在校时间,校门要关闭,不得私自允许学生出校门。

3、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来校接学生,按照第一项“外来人员接待办法”处理,学生离校时必须持班主任“离校通知单”,门卫方可允许学离校。

4、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准予学生独自离校,学生有特殊情况要中途离校,班主任必须通知家长来校接学生,按照第一项中第1、2、3、4条接待办法处理,学生离校时必须持“离校通知单”,门卫方可允许学离校。

5、中午放学时校门开放,只允许师生出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然后校门封闭。中午休息时间,只允许师生进入校园,严禁入校后的学生出校园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未按时离校和入校的学生,门卫要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6、下午放学时,教师要按时放学,将学生送出校门,门卫要把守好通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教师不得延迟放学时间和留任何学生,如特殊情况,必须同家长联系后,告知门卫,按照第一项“外来人员接待办法”处理。如个别学生家长没按时来接学生,教师将学生安置在校园内门口附近等候。

(四)双休日门卫管理。

知识就是财富,传递知识就是传递力量no:20***3http://23.88.65.2481、双休日时间学校不对外开放,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学校校园。(含学生家长)。

2、有双休日活动的学生没有学习活动任务不得进入校园,活动结束立即离校,不得在校园逗留。

(五)下列情况要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学校办公室请示后处理。

1、放学期间,突遇恶劣天气(如雨雪等),学校将酌情考虑允许家长提前5分钟进入校园接学生。

2、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各类检查人员、外单位公务人员、新闻媒体记者来校。

(六)下列情况门卫要做出应急处理,利用电话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通报,必要时直接报警。

1、有人态度蛮横、使用暴力,不听阻拦要强行进入校园,2、校门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师生通行,3、外来人员与门卫发生争吵,4、疑似有危害学校安全行为。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教师值班制度。

学校教师值班由学校值班领导和学校值班教师组成,值班领导由学校领导担任。

(一)学校领导值班职责。

1、全面掌握学校总体工作及运行情况;

2、组织指挥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

3、负责检查学校各片值班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填写本人抽查记录,核对值班教师的检查记录,并指导学校教师值班交接。

(二)学校教师值班职责。

1学校教师值班时间;(每天24小时)。

2负责检查学校教师的签到,考勤及各班级的纪律,卫生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值班领导抽查,核对。

3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值班记录)。

4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5放学后,督促检查学生全部离校,各班是否上锁(要有记录)。最后值班教师锁大门,方能离校。

6交接班时间定于早晨7:30,并转交相关的手续和记录。

7.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30分钟到校。

8对于擅离职守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相关范文推荐

    党建专题培训心得体会(模板16篇)

    通过总结培训心得体会,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中的不足和提升空间。以下是一些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和思考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近年来,随着新时代中国特

    见习期总结报告(实用17篇)

    总之,写好一篇报告范文需要充分准备和细致思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优秀报告范文,它们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主题,供大家参考借鉴。

    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优秀21篇)

    合作是一种团队成员互相协作、共同努力完成任务或达成共同目标的行为方式。合作可以带来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以下是一些合作促成的创业故事分享。微弱的个人力量无法冲破黑暗

    学生会秘书处工作总结大全(15篇)

    学生会工作总结可以总结出过去一段时间内学生会所取得的成果和影响力。下面是一些学生会工作总结的写作示范,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第四届院学生会成立至今,已经度过了8个月

    薪资管理制度范文(20篇)

    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更新是适应社会发展和组织变革的需要,也是提高组织竞争力的必要条件。接下来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范文,希望对大家制定规章制度有所启发。

    教育见习工作反思总结(汇总18篇)

    述职报告是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进行总结和呈现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他人的工作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述职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思政教育课程培训心得感悟(实用15篇)

    培训心得是我对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总结和总结。在这个部分,我们会为大家展示一些写作精湛的培训心得,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示和帮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

    摆脱贫困心得体会(精选13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发现自己的不足,同时也可以反思和总结经验。下面是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经典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指导。

    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优秀15篇)

    述职报告不仅是向上级展示工作成果的机会,也是自我反思和成长的机遇。读完这些范文,相信大家会对如何写一份成功的述职报告有更清晰的认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中队领导

    学习红旗渠精神心得(优质24篇)

    学习心得的写作不仅可以巩固所学知识,还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以下是一些学习心得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作时有所启发和借鉴。首先感谢区委组织的红旗渠干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