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

时间:2023-11-15 作者:琉璃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

会计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门普及的财务知识,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受益并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最后,请大家仔细阅读下面的总结,你会了解到一些关于会计工作的重要观点和体会。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一

4、保证企业预算的全面完成。

第二条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条完善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

第五条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

编制赤字预算。

第一条确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明确企业内部各个层级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三条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第四条保证企业预算的全面完成第四节财务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五条定期预算就是以会计为单位编制的各类预算。

第七条企业绩效预算是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的一种预算体制,是把资源分配的增加与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系统。绩效管理的日的就是要实现成果和效率,在绩效预算管理中,企业作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的一员,不仅要实现经济利益,而且要实现社会效益,以完成其社会使命。

第一条公司设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下设财务预算审核小组,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审核工作。经营工作部(财务)是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各项预算指标的汇总和财务预算的编报、修正、控制、反馈、分析及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二条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制定财务预算编制原则;审查总预算草案;根据董事会审批下达的财务预算,进行调整、分解,制定公司执行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审定年终决算。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二次。

第三条财务预算审核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各种信息资料,对各项预算数据进行科学的测定;确定预算指标的编制部门;协调各部门财务预算的编报工作;审核各部门上报的预算,并编制总预算草案,及时提交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不定期地检查分析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条经营工作部(财务)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各项预算指标的汇总、编报、分析、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六节财务预算编报、批准程序。

第一条公司预算编制依据是:

1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3.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行业市场状况、产品竞争能力、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

4.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

(二)公司应根据费用消耗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标准,并依据定额标准进行相关预算项目的编制。

1,根据下一生产经营目标,由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财务预算编制原则。

2.由预算编制审核小组组织各部门按具体目标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3,由预算编制审核小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和分析,并编制公司总预算草案。

4.由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预算草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董事会。

5.预算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方法,根据董事会审批下达的财务预算,由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综合平衡,并以书面形式下达,作为批准的预算落实到各部门。

6.财务预算的编报时间。每年十月份编制完成下一财务预算,经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董事会。

7.财务预算的修正。预算遇有生产计划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可作必要修正,由原编制部门编制修改预算,按预算编报程序、报请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划分责任重点,及时反馈预算执行信息。

2.公司应积极组织收入,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对于未纳入预算但确需发生的支出,一律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定。

3.公司预算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当遇到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或根据市场形势或企业经营战略的变化,公司预算需要进行调整时,应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4.预算调整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预算调整事项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现实生产经营状况;

(二)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三)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合理。

八、财务预算的分析。

1.财务部每月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预算目标的影响。

2.公司经营工作部(财务)根据每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的分析重点问题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财务预算分析。

3.财务预算分析,一般采用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等,通过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财务决算与总结。根据财务决算,每年一月份由预算审核小组编制上一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总结,并向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

预算的日常管理是整个预算制度成功的关键。预算的日常管理,通常是指日常管理报表的设计及应用,它的基本观念如下:。

1.日常管理报表应配合预算项目而设计。一张日常管理报表可能包含多个相关预算项目,但每一个预算项目应有独立的字段,并有小计与月累计,以方便和预算比较。

2.日常管理报表通常应时序按凭证逐笔填写,资料量太大时可按日统计后填入,但。

应与明细资料相配合以方便查询。

3.日常管理表还应该有相对应的预算字段,这个字段的金额应该与该报表的期间累计相一致,以方便比较。

4.日常管理表另需设计异常说明字段,并规定在何种差异的情形下,必须作异常说明,例如规定差异率在10%以上及差异金额在5000元以上必须说明异常原囚及具体对策。

5.日常管理报表应有合理的审核流程,以确保各部门在遇到困难时能够被发觉并给予协助,故日常管理表不宜从责任部门直接送给督导阶层,最好先送交预算管理部门审查,在签署意见后,呈送督导阶层作必要的处理。

6.重要的日常管理报表可作为企业经营会议的讨论事项,由责任主管提出报告再由相关人员提出意见。总之,日常管理表是预算制度中的控制机制,随时发现预算执行时的问题并及时提供协助,以提高预算达成的可能性。

十、检查与考核。

公司把职能部门主要预算指标纳入经营考核范围,并按照经营考核办法,每季进行一次考核,年底集中兑现,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二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三

全面预算管理是根据医院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确定财务收支计划,逐层分解,下达于医院内部各个科室,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考核为内容,自始至终地将各个科室目标与医院发展战略目标联系起来,对其分工负责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对实现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是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以收定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综合平衡。

预算管理办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支不补、奖罚分明。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管理主体、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预算评价考核。

预算管理主体分为四个层次,自上而下分别为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责任科室。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是预算控制的指挥官,负责预算的调控决策及仲裁,为医院预算目标严肃、一贯执行提供保障。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财务分管院领导、各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财务科、院办、人事科、总务科、医务处、护理部、科教科、药剂科、设备科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3.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督促预算方案的实施。5.审议预算执行情况。6.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评价。7.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预算监督委员会是医院预算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及时提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改进,落实奖惩制度。

(一)、预算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预算监督委员会的主任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审计、监察、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二)、预算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对预算的编制、调整、执行、评价考核等环节进行监督。2.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改进。3.对改进的措施和结果进行监督。

4.对监督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落实奖惩。

在财务科设立预算管理办公室(简称预算办),预算办是预算控制中心和预算信息处理中心,负有主要预算控制责任。预算办主要任务是构建预算控制关键点体系和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机制,确保预算责任执行到位。预算办是预算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预算办的主要职责是:

2、负责组织指导预算编制。

3、负责编制预算草案及调整预算,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4、负责分析、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

5、负责提出预算管理工作和预算执行考评建议。

四、责任科室。

各科室是医院预算的责任科室,是承载医院预算目标的主体,也是预算控制的直接责任人。责任科室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实施各种控制手段,保证责任目标的实现。各科室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成立科室预算小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责任人,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考评负责。

2、提出本部门预算的具体方案,并经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及时上报预算办。

3、参与各项预算的综合平衡工作。

4、检查、分析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汇总预算执行的信息资料,报送预算办。

5、提出部门预算的调整方案。

6、提出部门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意见。

预算编制程序要符合高效、良性预算机制的内在要求。预算的编制要从医院全局出发,在充分认识医院自身资源的基础上,对未来进行预测并对医院各级管理层次的权利和责任进行分解。医院的预算编制流程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模式,即预算目标自上而下地下达,预算编制自下而上地进行,通过反复的沟通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

医院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下达预算编制规则。预算办将编制目标分解给各科室,组织各科室编制科室预算。预算办对各科室报送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协调、汇总后编制出医院预算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调整、平衡后,形成正式预算方案,下达各科室执行。

预算的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综合的方法编制预算,即要考虑到上的预算执行情况,又要科学地测算计划内各项工作对本部门的影响程度、确定每项工作可能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的支出数量统筹安排预算。

预算编制中如果有统一下达的编制方法要按统一的方法进行编制,比如设备折旧的预测,要以成本核算的基础数据为基础,再按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人员正常办公经费,要按统一标准乘以人员数计算。无规定计算方法的,预算的编制必须科学有说服力,比如对新增业务收支的预计、大型设备的购置,需附可行性论证报告。

各单位或部门申报预算,应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编制的预算申报表。(收入、支出的预算)。

2、本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下预算申报理由,理由必须实事求是。

4、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

在年末时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下医院整体收入目标,各科室在年末时根据本年实际收入数结合下科室整体规划(如人员配置、设备投入、新技术新业务实施等情况)预算出下年科室收入。科室编制的收入预算不能低于医院整体收入目标的80%,编制的收入预算表报预算办审核。

各科室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原则。必须做到“以收定支”,即以每年的收入预算的一定比例编列支出预算,量入为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末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年实际收支状况按科室提出支出预算比例。

1、人员经费项目。

2、卫生材料费项目。

3、药品费项目。

4、固定资产折旧项目。

5、无形资产摊销费项目。

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项目。

7、其他费用项目。

九、预算编制时间(一)、预算编制申报时间。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期间与会计保持一致。

1、每年10月15日前,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战略,下达下一年预算编制任务,预算办对各责任科室下发编制下预算的通知提出具体编制要求。

2、各预算责任部门和相关处室根据通知要求编制预算,并经各职能部门审定后,于10月下旬报送预算办。3、11月预算办对于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建议。在审核、平衡过程中,预算办应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预算执行部门予以修正,形成预算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预算审批下达时间1、12月1日至10日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全院预算进行审查,提出预算修改意见或建议。

2、经审议形成的预算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科室,在12月31日前10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预算的调整。

十、预算调整条件。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做任何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或者收入已实现预算指标,需要按发展需求调整支出预算的,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同意,可调整相关预算指标。

十一、预算调整程序。

预算的调整分为预算项目调整和预算追加两部分。

预算项目调整是指科室在总体预算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预算项目内容进行调整,预算责任部门应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领导、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批示后送预算办调整。

当科室提前达到预算收入指标,为保证工作的继续,科室可根据需要提请追加支出预算,追加的预算必须符合医院预算编制规则。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也可提请追加预算指标。

追加预算须预算责任部门提出申请,报送预算办;预算办根据追加金额的大小,金额为10万元之内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财务科负责人认可,金额为10万元以上的,经预算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可后方可追加预算。

第四条.预算的执行。

预算管理的本质要求是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医院目标的实现而展开,因此,必须围绕实现医院预算落实全院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预算一经确定,各责任科室和部门在经营及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切实围绕预算开展经济活动。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政策,及时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且适时实施必要的制约手段,把医院管理的方法策略融会贯通于执行预算的全过程中,最终形成全员和全方位的预算管理局面。

各责任单位根据批复的预算,应按责任分解落实,最终到个人,明确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形成严密的责任预算(也就是执行预算),同时按季度、月度进行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切实围绕预算开展经营活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月度报表数据、预算执行分析、经济活动分析等数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按“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将实际发生数和预算数进行比较分析,按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重点围绕全院主要考核指标,揭示成绩和问题,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预算执行要同职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为了确保预算各主要指标的完成,必须制定严格的预算考核办法,依据各责任部门对预算的执行结果,实施绩效考核。把预算执行情况与各科室负责人、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从而使科室负责人、职工与医院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最大限度地调动科室负责人、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预算执行中,通过采购、付款过程中设定金额标准,来对预算执行进行控制。

预算办根据预算方案汇总全院各科室采购计划报送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按计划安排采购,采购金额应严格在预算金额内,付款时按实际发生并不超过预算的数额报销。

当科室有预算支出发生时,预算办应对报销的项目的立项、审批过程审核该笔业务的真实、可靠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登记各科室预算台账,核减预算额度,并及时告知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执行控制时间范围总体上按一个会计控制,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但在执行控制过程中,应将年预算指标分解到季、月,按季、按月进行预算执行控制。预算办每月对各责任科室预算执行进行汇总分析,并告知各部门。执行与预算差异较大的应及时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预算的评价考核。

医院建立预算执行评价与考核制度,主要评价和考核预算执行结果和预算监管工作。预算执行结果的评价和考核根据年初预算(调整后)执行结果的差异进行。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兑现。每年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程序是:

1.参与预算编制的部门,预算执行单位或部门自评。2.预算办根据自评情况,深入分析,提出评价建议。3.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评价结果。

4.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评价结果,并按规定办法和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1.预算指标是否准确。2.预算内容是否全面。3.预算执行的偏差度及原因。

4.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5.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是否准确。

预算管理办公室按照稽核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稽核。审计、纪检部门对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七、预算考核。

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医院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定期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等各环节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找出预算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奖惩制度。

医院要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收入未达预算或支出超预算的科室负责人实行岗位问责制。将预算工作考核落到实处。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局财务审计处是全局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处暂为代管,待条件成熟时交有关事业单位管理,其他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仍按原管理渠道执行。

第四条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由局财务审计处代管的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报帐员,协助局财务审计处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决算,负责本单位资金结算及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第六条局属各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第七条收入预算要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经营收入,都要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第八条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经费、项目经费和离退休经费预算。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农业局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编制支出预算。

第九条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遵循应编尽编、做实做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和资产状况,合理配置资产,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十条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由局财务审计处按要求统一上报审批;年度部门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非税收入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准的项目、标准收取,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坐支、截留、挪用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要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经营管理,努力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按税法有关规定需要交纳税金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交纳税金。

第十六条支出管理的原则。

(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适度从紧、压缩一般的原则;。

(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有利于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原则;。

(三)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人员经费的管理。

(一)各事业单位按照市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及补助(补贴)标准发放人员工资;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统发工资有关管理办法,如实提供由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资料。

(二)人员经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入、调出、退休等情况,及时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三)严禁虚增人员套取财政资金;严禁违规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等。

第十八条商品和服务经费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业务费等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必须严格按《济南市农业局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交通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交通费按财政部门核定的车辆数量实行定额管理,车辆运行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付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项目经费的管理。

项目经费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或上级业务部门专项下达的指定专门用途的农业专项资金。各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按照《济南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离退休经费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是指单位负担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开展必要活动,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等所需的资金。

(二)各事业单位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必须做到计算准确、缴纳及时,不准拖欠、少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每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负责;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经济合作等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用货币计量的各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各事业单位必须明确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

(一)各事业单位如需购置固定资产,需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原则上不办理无预算采购,如确需采购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重大国有资产购置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方可办理。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

(一)各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单位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和出借。

(二)各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对本单位使用的资产要重新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资产。

(三)各事业单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举办经济实体,如需对外出租、出借,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四)每年年底各事业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损毁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按原价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交通车辆的管理。

(一)各事业单位交通车辆由单位统一安排使用,严禁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二)严格遵守节假日封车规定。封车期间,除批准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十七条资产处置。

(一)各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处置,必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价值在1万元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报局财务审计处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单位价值在1万元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拟报废的大型固定资产(含交通车辆),应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后办理报废手续。

(三)处置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残值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事业单位必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每月向局财务审计处报送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年末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和编制说明,由局财务审计处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第二十九条财务报告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

第三十条局财务审计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属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项收入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收支两条线”执行和税费交纳情况;。

(三)各项支出合法性、及时性及手续完备性;。

(四)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审计监督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财务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和检查,根据审计检查情况撰写审计检查报告报局长办公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三十三条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处的财务监督工作,并按照财务检查小组的要求,全面、如实地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第三十四条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局财务审计处备案。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局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8日起施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五

为了使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在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1)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

(2)必须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3)必须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

(4)必须遵循完整性原则。单位的预算必须包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不得遗漏。

(5)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单位的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按批准部门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得来,不允许估算。

(6)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按照统一的预算科目和规定的收支标准、程序进行计算编制。

(7)年度性原则。要求各事业单位的预算必须按财政年度进行编制。

(8)讲政治的原则。事业单位的预算要体现强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1、摸清家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所有可供使用的资源进行清理和计算,产生本年度的收入和可供使用的资源预算。

3、核定每项工作所需经费,并在预算编制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考核每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采取一定的方法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追踪问效制度。

单位预算需经过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一上由部门(或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布置,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和本部门的工作需要,按照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采取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一下由财政部门对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门;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部门预算。

第一步:建立预算编审班子。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主、由财会部门参加的预算编审班子。预算编审班子要明确分工、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职责,以保证预算编制任务的完成。

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总体目标。

第二步: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对各预算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核实,理清资金来源渠道和支出结构情况,在全面弄清“家底”的基础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摸清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人员经费支出结构,对人员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编制和人员情况的核对。

3、真实报告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和核实后进行账务处理。

4、针对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各种管理漏洞,促进提高国有和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

5、认真分析上年度收入和支出结构,把握本年度收入和支出中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增收节支的潜力。

做好上面五项准备工作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

1、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登记造册,本部门本单位无权增加或者减少人员。

2、人员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事部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标准,本部门本单位无权增加或减少人员经费的开支标准。

3、临时工:应属于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的临时用工,编制预算时不在人员经费中反映。

4、对上年收支的分析,应分析到最具体的收入单位和支出单位,分析到具体的收入项目、征收次数。

第三步:编制收入预算。

1、明确具体的收入项目、征收标准,确定具体的收入征收科室和责任人。

2、由具体征收科室和责任人根据上年度的收入情况和本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按照规定的要求,编制出最基本的具体征收科室和责任人的收入预算。

3、财会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收入预算进行审核、汇总,要将通过挖掘潜力,尽可能实现的收入编入到预算中来。

4、在预算编制与审核过程中,要分析单位占有的资产、往来款等的使用效率。同时要保证本年度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步: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要充分体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和人员经费的标准(其中一部分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标准)直接计算编制。

2、维持机构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定额标准直接计算编制。

3、专项工作任务经费。按照效率最优的方法计算专项工作任务成本编制预算。

4、专项工程项目经费。专项工程项目分本年度完成项目和跨年度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工程项目预算,其经费在使用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单独建账核算。本年预算只能反映本年预算中安排的专项工程项目经费。

5、在支出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现有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的利用,讲究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

6、往来款,作为对收支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债权债务,必须有预算,以正确认识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和考核往来款的使用效益。净资产,作为收支任务完成后实现的目标,必须编制预算。

第五步: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经财会部门层层汇总审核后,报经预算编审班子对照本年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审核和研究后,形成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同时还要编写好预算编制说明书,一同上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书是对预算进行的书面分析与说明,是预算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步: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本地区的财力可能、政府及有关方面政策、文件规定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下达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控制数。

第七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建议数进行调整,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八步: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资金,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

第三条局长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督促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局机关年度预、决算需经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条财务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执行局机关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办理财务收支事项,监督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审计干部培训基地的财务收支活动。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局长把好财务审核关。

第六条财务主管人员负责制定局机关预算草案和财务收支计划,组织机关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监督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审计干部培训基地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第八条局机关全部收支活动纳入计划和预算管理。预算年度内,各处室应编制基本支出项目计划和估算,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汇总平衡,经局长批准备案,作为实施预算管理控制的依据。

第九条局机关对支出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除工资性和常规支出外,其他支出项目均应事先编制预算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批后执行。支出项目预算金额20xx元以下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核签,经分管局领导审签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金额在20xx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核签,再经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签后,报局长签批;一次性支出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审计外勤经费自理项目除外),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局长签批。办公室根据批准的预算组织预算执行。特殊情况来不及预先审批的支出项目,事后由当事人讲明情况,补办预算审批手续。

第十条预算申请表应写明支出的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预算编制应坚持节约原则,做到合规、合理。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负责每年按要求编报机关经费预算。报批后要及时请领经费,同时做好资金调度工作。局机关所有收入要纳入账内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经费支出要贯彻“保障供给,厉行节约”的方针,既要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的资金需要,又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和规定。

(一)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局级领导乘坐高铁、动车为一等座,其他火车为软席(软卧、软座),飞机为普通舱(经济舱),轮船为二等舱;其他人员乘坐高铁、动车为二等座,其他火车为硬席(硬卧、硬座),飞机为普通舱(经济舱),轮船为三等舱。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须经局领导批准。

(二)出差人员应住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宾馆、饭店,局级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可以单人住一个标准间。住宿费开支标准为:局级每人每天6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市外300元、青岛四市200元。如果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天40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下,经局领导批准,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可上浮15%。应当选择低于报销标准的饭店住宿,优先选择国家或市确定的定点饭店。国家定点饭店及相关收费标准可登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网站查询。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2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标准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10元,用于补助市内外交通、通讯等支出。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并且不收取食宿费用的,参会人员不得报销和发给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议期间的公杂费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和发放。

(五)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的项目,其报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青岛市审计局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加强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管理,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一)计算机中心负责统一购买和管理电子类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和管理非电子类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原则上每季度编报一次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二)采购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应坚持质量与节约并举的原则。除需政府采购的物品外,日常耗用量大,成本较高的物品应进行比价采购,选择质量好、价格低、服务优的厂家稳定供货,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办公用低值易耗品要做到专人采购(二人以上办理)、专人保管、专人审批领用。领用时办理审批手续,领用人、处室负责人签字后,由计算机中心或办公室主管人员签批。

(四)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限额管理。各处室根据核定的领用限额,做好办公用低值易耗品日常使用管理,计算机中心和办公室主管人员要按限额进行发放控制,原则上每季度统一调配发放一次。

第十五条局机关报纸、杂志、书刊征订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提出征订建议,由局长审批。机关审计法规征订由法制处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提出征订建议,经办公室审核,由局长审批。

第十六条支出项目按规定批准后方可报销。报销凭证一律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核签,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批后报销;1000元至20xx元的经办公室主任核签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报销;20xx元以上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核签,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签后,由局长审批报销。

第十七条局机关资产全部纳入财务管理。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十八条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办理付款业务在支票起用点以上的原则上用支票或公务卡结算,起用点以下以及支付给个人的款项用现金结算。现金借用、支票领用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由借款人凭批准的预算办理借款。个人因私借款不予办理。

第十九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单项资产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坚持定期盘点清查制度,每年年终资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对局内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其他事宜按照《青岛市审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实行月度财务收支报告制度。每月初,局办公室应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汇总,报分管局领导、局长审阅。

第二十一条实行季度、年度财务情况分析制度。每季度结束后,局办公室应组织进行财务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局长审阅。

第二十二条实行年度内部审计制度。每年由局领导指派相关业务处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机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七

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财会室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主管财务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财会室定期向主管财务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1、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由分管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财会室执行。由财会室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2、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3、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1、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2、每年11月底,由财会室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财会室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3、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4、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财会室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财务室(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6、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1)基建预付款由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其《合同》分送财务室与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财会室执行支付。

(2)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7、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财会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审签。

8、学校食堂、小卖部实行承包,独立核算,学校统一管理。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x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九

为推动预算管理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

1、推进战略目标管理,实现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通过编制预算,细化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进行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有利于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的监控执行。

2、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依据。通过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为公司的全体员工设立行为标准,明确工作努力的方向,促使其行为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3、强化事中控制与成本监控。通过寻找经营活动实际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可以迅速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强化内部控制,降低了公司日常的经营风险,加强对费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

4、加强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使各部门的目标和活动协调一致。通过全员参与、全方位和全过程预算管理体系的设计,实现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馈,增强公司对经营活动的控制能力。

5、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编制预算,使公司管理层必须认真考虑完成经营目标所需的方法与途径,并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好准备,促进公司各类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控。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条件和管理特点,公司预算的重点是目标利润,采取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以销定产、以产促销,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各项目标的完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利润。

公司实行统一规划、逐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确定以下管理原则:

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统一规划,并与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按逐级分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经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公司各级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3、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并重,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4、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5、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预算的严肃性与合法性。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公司领导班子、预算管理小组及预算责任网络。

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股东的期望收益、经营环境、经营计划等因素审议、负责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通过的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并通过授权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制定,下达正式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2、审议预算管理小组提交的公司季度滚动预算草案和各部门季度滚动预算草案;。

3、审查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出改善措施;。

4、裁定公司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发生的重大冲突;。

5、审议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的考核及奖惩办法。

预算管理小组是预算管理的执行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2、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将公司领导班子提出的预算总目标进行分解、下达;。

7、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组织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和反馈,在规定的权责范围内处理相关问题,向公司领导班子提交本预算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的分析报告。

预算管理涉及面广、业务交叉点多,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充分沟通、密切配合,为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预算责任网络。

预算责任网络以公司的组织机构为基础,根据所承担的预算责任划分,包括公司各部门、二级公司。

预算责任网络负责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包括:本部门的预算初稿和初稿依据;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部门内部资源及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承担第一责任。

预算责任网络是各级预算执行主体,根据其在组织内部具有的一定权限和承担的相应经济责任划分为不同的责任中心,以承担不同的预算目标责任。

责任中心可分为以下几类:利润中心(内部利润中心)、费用中心。

1、利润中心(内部利润中心)为负有利润责任的营销管理部与二级公司,其决策能够决定本责任中心的利润(内部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等主要因素,控制目标是特定预算年度的利润(内部利润)及其相关指标。

2、费用中心。

费用中心为有期间费用责任的部门,控制目标是特定预算年度的各明细费用指标。

预算期指预算编制覆盖的经营期间和预算的`实际执行期。公司预算期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

公司实行保持以一年为一期,每三个月滚动一次的预算编制方法,因此公司的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编制与季度预算编制。

公司年度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这一期间为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编制期。

公司季度预算编制期为每季度末月的15日(暂定)开始着手编制下一季度滚动预算。

1、预算表编制的相互关系上分三个层面:预测表、计划表及预算表。

(1)预测表是对外界市场情况和内部资源所做的预测,包括市场需求、销售价格、采购价格、生产能力的预测。预测结果只与内外部情况相关,不受公司战略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影响,是制定计划和预算的依据。

(2)计划表是在预测表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包括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计划,如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物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等。以上所指计划只是公司和各部门及生产单位所有计划的一部分,作为制定预算表的依据。

(3)预算表是在对市场情况及内部资源状况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涉及预算的计划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价值量化,形成一个完整的具备一定风险防范措施的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2、按预算涉及的业务活动领域分类,包括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两大类。

(1)业务预算又分为销售预算和生产预算,用于计划公司的基本经济业务。包括销售收入、销售费用、货款回收、各项采购预算、生产计划、各种生产物资、能源需求计划及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生产成本预算、库存物资结存预算、运输计划及预算、零修计划、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分摊预算、运输费预算、差旅费预算等。

(2)财务预算是关于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应区别不同的预算项目,结合使用固定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等多种预算编制方法。

1、采用滚动预算编制方式的项目。

(1)销售预算,包括销售收入、销售费用、货款回收等预算,采用按季进行滚动的方式;。

(4)库存物资结存预算、运输计划及预算、零修计划等;。

(5)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分摊预算、运输费预算、差旅费预算、投资变动预算等;。

(6)所有会计科目预算及财务报表预算,但财务报表预算填列各月度详细数据,只需要季度总数即可。

2、按年度编制固定预算的项目。

(2)管理费用中各部门费用预算、咨询费用预算、保险费预算;。

(3)销售费用中产品广告宣传费预算、市场调研费用预算。

3、以上项目在分别采用滚动与固定预算编制方式时,可根据项目性质同时结合使用零基预算方式确定预算指标,如各项费用预算、技改更新改造预算等。

公司采用滚动预算的编制方法,预算期一直保持12个月,每季度连续进行预算编制,即每过去一个季度,便补充一季度的预算编制,永续向前滚动,最近一个季度的预算数据细化到每月,后三个季度的预算编制数据以季度总数为准,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具体编制如下:

1、本年末(10月-12月)编制下一预算年度全年预算,同时将下一预算年度第一季度总数细化分解至1月-3月的月度预算,二、三、四季度预算编制以季度为单位。

2、预算年度第一季度预算执行结束前(3月15日前),根据当季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分析、上期编制的第二季度预算总额,以及对第二季度的预测编制二季度4—6月月度预算,并调整三、四季度预算总数。在调整三、四季度预算总额时应保证年初预算确定的当年年度预算总目标的完成,同时增加下一预算年度第一季度预算总数的编制。

3、第二季度结束前(6月15日前),根据一、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内剩余预算期情况的预测,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当年的年度预算,同时根据年度预算调整情况编制第三季度7-9月月度预算和第四季度预算总额,调整下一预算年度的第一季度预算,增加该预算年度的第二季度预算。

5、第四季度开始后(10月15日),开始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同时将下一预算年度第一季度预算细化分解至1-3月的月度预算,二、三、四季度预算编制以季度为单位,以此类推。

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分析研究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拟定预算假设。

(1)每年10月1日前,公司领导班子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目标。

(2)根据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目标和公司初步分解的经营计划目标,预算管理小组负责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部门和单位。

(3)公司预算管理小组制定详细的预算指导文件,在10月15日之前下发到各部门。

(4)预算指导文件具体包括:公司预算目标下达文件;预算假设、表格、编制说明和编制进度要求。

(5)公司各部门和各二级公司分析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对下一预算年度经营环境的变化、年度经营目标、预算目标、预算指导文件的要求及部门计划,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草案,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初审,由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6)11月20日之前,公司各部门将审核后的预算草案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小组,预算管理小组初步审查各部门和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并提出修改。

(7)公司预算小组负责汇总平衡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公司总体预算,包括现金预算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利润表、预计现金流量表及其他有关资料,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审议。

(8)11月30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召开预算编制质询会,审议各部门及公司整体预算草案。

(9)12月5日前,由预算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质询会的审议,修改各部门及公司整体预算草案,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核。

(10)12月15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将通过审核的预算草案报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预算方案,由预算小组确定成文后正式下达给各部门执行。

1、每季度末15日前,公司领导班子围绕公司年度目标的实现,根据本预算年度前几季的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未来趋势,经营环境若无重大变化,按年度预算确定的目标,确定下期预算目标,由预算小组进行指标分解,并组织各部门开始编制下季度滚动预算。

2、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按预算的调整原则和流程调整本预算年度公司目标,并按照调整后的目标,组织各部门开始编制季度滚动预算。

3、公司各部门在分析以前季度、预计未来各项业务情况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年度剩余各季预算,将最后一季预算细化到3个月份,并同时增加一季预算,使预算期始终保持四个季度,制定出季度滚动预算草案,交主管领导初审,由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并进行修改。

4、每季度末月23日之前,公司各部门将审核后的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小组。预算管理小组审查公司各部门上报的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是否符合公司总体的方针、目标,讨论通过各部门预算草案或返回重编。

5、公司预算管理小组负责对讨论通过的各部门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汇总平衡,编制公司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审议。

6、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召开季度滚动预算质询会,审议各部门及公司整体季度滚动预算草案。

7、每季度末月28日,由预算管理小组组织各部门,根据季度滚动预算质询会的会议精神,组织各部门修改季度滚动预算草案,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8、每季度末月30日前,预算管理小组将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的季度滚动预算下发执行。

预算编制时,公司预留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的备留,预备费总额为公司年度预算总成本的一定比例。

预算预备费总额的确定根据预算编制和执行经验、对预算年度基本假设的依赖和争议程度、预算年度重大经营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其它不确定因素的分析等,由预算管理小组建议提留比例,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通过。该比例一般为10%左右,首次可以扩大到15%以内。

在公司预算执行有一定积累、预算数据较准确的前提下,当预测预算年度经营环境比较稳定时,预算预备费可限定为3%-5%;当预测到预算年度经营环境变化比例比较大时,预算预备费可限定为5%-10%;当预测到预算年度经营环境将发生剧烈变化时,预算预备费可设定为10%-15%。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单位预算是指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计划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反映了预算内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和资金使用方向,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收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政府性资金收入等。相关科室和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预算收入的预测、计划编制与分解、征收、考核、分析、退库、减免、调节基金筹集、专项资金征管等工作。

支出预算编制在保障政府公共支出的前提下,按照综合。

3.审定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特别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6.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7.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8.听取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科室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八条成立由财务科室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科室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督促各相关科室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科室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科室提交的预算建议数,进行综合平衡,形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订后对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配合财务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第十条归口管理。

承担单位内部跨部门的经济业务及相应的经费支出的指导、审核职能、即业务科室拟提交的预算建议数由归口管理部门先进行审核后,再由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汇总平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1.负责汇总审核其归口管理业务事项的预算基础资料、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建议数和细化调整数。

2.负责归口审核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预算执行申请和预算调整申请。

3.对归口管理业务事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4.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第十一条预算业务岗位。

预算业务包括预算编制、批复、执行、分析、绩效管理、(四)财务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五)审批后的预算草案,由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本单位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由于外部环境、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必须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调整。

1.业务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建议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所带来的影响等内容,报财务审核。

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二十三条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符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财务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科室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情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达到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并反馈给各业务科室,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五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意见》(云政发(20xx)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银行账户;4.负责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入库管理,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5.按月分析乡镇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预算内外资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6.会同票据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乡镇财政票据的使用;7.负责组织乡镇部门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第七条乡镇财政所设统管会计、专户会计和资金会计。

(一)统管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基本账户、收入汇缴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收支月报、会计报表及财务执行情况分析;2.负责乡镇财务综合收支计划编制和预算调整工作;3.负责乡镇财务预算指标管理,办理与县财政的会计结算事项;4.编制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办理经费的请拨事项;5.组织办理年度乡镇政府部门决算编审、汇总和上报工作;6.其他应由统管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二)专户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2.负责预拨报账制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3.负责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和使用管理;4.办理已开票据的录入工作,负责清算和解缴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应由专户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三)资金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现金收付、缴存和日常报账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2.及时将所经手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分类整理汇总后,定期移送统管会计或专户会计;3.办理工资统发的相关业务;4.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5.其他应由资金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乡镇财政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综合预算,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预算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统筹安排。

第十条县财政局按照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制定乡(镇)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乡(镇)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和乡(镇)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编制的标准和办法。

第十一条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

(一)收入预算包括: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预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财政结余资金;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其他自有资金。

(二)支出预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和村组支出等;2.项目支出。包括乡镇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基本支出由乡镇按照预算定额标准和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乡镇基本支出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可行性论证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县财政局在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纳入乡镇的年初预算。

第十四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完毕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日内召集乡镇有关负责人会议,通报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的依据和有关测算情况,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确需调整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后,经乡镇长审查签章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代表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常会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由县财政局国库股统一规范账户的开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在各乡镇具有开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为各乡镇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以及“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

第十六条“零余额账户”或“基本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映乡镇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收支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细账和项目支出明细账,项目支出与乡镇单位日常预算经费须分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等。

第十八条“村级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和映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村会及村组干部的补助通过银行卡直接拨到个人账户;村会公用经费由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拨入“村级资金专户”;在各村会和村民小组实施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一律通过“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或“专项资金专户”核算和映,不得拨入“村级资金专户”。

第十九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该账户存款除向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外,只收不支。缴款时使用《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和《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书》,严禁使用支票支取现金或向其他账户转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乡镇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所有收入应及时结账,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内解缴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其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严禁将应缴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条乡镇预算单位从上级拨入或领回的专项资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来款项的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纳入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除应纳入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纳入乡镇基本账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

第二十二条乡镇财政收入票据的领购、使用和核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存量控制、限量发放、规范填开、及时录入、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提出财政票据领购申请,县财政局国库股根据票据使用及缴款情况,对领购票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通过票据管理系统将票据的起止号码录入计算机后,方能将财政收入票据领给乡镇财政所。

第二十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建立票据登记台账,责任明确,妥善保管票据。严禁私自印制、买卖、转借、违规使用、串用、涂改、伪造财政票据。

第二十四条乡镇财政所应每月定期清理乡镇预算单位领用的票据,及时办理收入结算,票据缴销,并将已缴销的.票据存根联报县财政局票据监管机构查验,同时办理新票购领审批手续。每年4月底前,对乡镇财政所上年度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缴销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

第二十五条乡镇应根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乡镇财政所长审核,报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宗支出时,须经乡镇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财务集体会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种津贴、补贴严格按照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开支范围;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补助;或者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第二十七条筏资性支出业务发生30日内,支出凭证持有人必须办理财务报账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已审批的支出凭证90日内未报账的,须重新报批;审批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岗的,从宣布离岗之日起,审批的所有支出无效;已审批未及时报账的凭证,由新的分管财政领导重新审批。

第二十八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对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县级有关部门凭专项资金审批单将资金直达乡镇“专项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建立明细账分类核算。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和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二十九条乡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按月申报采购计划,采购支出纳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

第三十条实施采购时,由乡镇财政所填写《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经乡镇分管财政的领导、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支付采购资金时,乡镇财政所需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随同申请支付的原始单据通过网络传送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通过县财政国库拨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条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落实相应的资金来源,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县政府采购办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行公开招标。

第三十二条资金支付程序:

(一)乡镇上报计划。乡镇财政统管会计根据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于每月5日前编制《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经乡镇财政所长审核,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后,通过网络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审核。特殊性突发事项的用款,实行临时用款计划申报。

(二)县财政局审批计划。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根据预算指标,对乡镇上报的《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按照进度进行审批,资金使用超进度的用款计划,须报分管国库的领导审批。

(三)资金支付。县财政局国库股按照先工资后其他的原则,结合国库存款情况,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乡镇每月的工资性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股按工资统发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职工个人账户。

第三十三条加强乡镇债权管理,限期清收单位或个人借款,将债权视为乡镇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之一。乡镇应将所有债权项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书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单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签收的回执单,同时将清理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条认真清理核实乡镇单位债务,通过查合同、凭证等原始依据,对原有负债进行重新认定。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权债务会计核算制度,按债权人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并对乡镇清理后的债权债务实行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控,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必须在网络上映。并制定还款计划,逐年偿还。

第三十六条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举借债务。

第三十七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监督检查股等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财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账户资金和相关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各业务股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三十八条乡镇擅自变更预算,改变预算用款方向或性质,造成财政性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乡镇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骗取财政性资金。凡采用虚报、冒领、挪用、虚列、编造、多领等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凡违实施细则有关预算管理、账户设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第四十一条有关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二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三

为了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各学校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合理编制学校预算。

2、严格按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如作业本费等代收费项目)。

3、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6、对学校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严格履行“专款专用”。

7、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真实、客观地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及上级部门进行管理与监督提供依据。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全部纳入学区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学校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财务机构及相关岗位,成立学校理财小组。

监控,以确保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原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各类收入。各项收入均须按规定纳入学校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收到现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学校银行统一帐户,不得坐收坐支,杜绝私存,任何资金都不得在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2、学校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设置票据使用台账,负责票据的购领、登记和核销工作,票据作废时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3、预算外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差旅、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购置等费用;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安排。

3、各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护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五是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购置。

4、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进行维修,要编制预算,各校伍佰元以上、两仟元以下的购置、维修项目,要报学区审批。三仟元以上购置、维修项目,须呈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5、专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它用,并实行立核算,按实列报。

6、学校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7、加强学校现金的管理。

准坐收坐支,及时报帐。报帐会计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年度终了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作为会计档案归挡。

8、各项经费支出参照标准。

(2)取暖费21%,主要用于取暖费用等支出;。

(3)差旅费3%,主要用于教师出差等支出;。

(4)培训费5%,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等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临时聘用人员、厨师工资、垃圾清运费;。

1、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小学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得会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专用章,经办人签字,内容真实完整。

2、各种合法合规的凭证原则上由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复核证明,学区领导审核列支。校长经手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复核证明,再由学区领导审批。

3、差旅费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共凉州区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武威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4、会议费使用要求。

(1)学校承办教育局、学区、校际之间的会议和教研活动,以及校内的型活动会议,会议费用须凭会议通知、会议人员签到册报销。

(2)学校内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能报销会议费用。

5、学校宗物品采购。

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等宗物品需经教育局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应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将采购项目计划上报乡学区,由乡学区集中汇总后,由上级部门按照有关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进行集中采购,费用由学区统一从各校账户上支付。若学校自行采购,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要严格执行个案采购制度,采购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学区凭政府采购审批表予以报销。

7、教师培训费使用要求。

根据区教育局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经费的5%,并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资料费等。校长、教师外出培训学习须附教育局通知或相关文件报销。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企业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指标,编制本公司年度预算,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集团公司考评。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业务,结合预算项目制定本部门、本项目预算,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接受公司考核。

第五条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在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

主要职能:

(二)拟定本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三)组织编制本公司的全面预算;

(四)审核本公司全面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

(五)监督与分析本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

(六)评价与考核本公司预算的完成情况。

第六条每年的十月上旬,公司预算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下一年度的总体工作目标,拟定经营管理总目标,确定并下达预算目标及编制方案。

第七条十月下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组织编制本部门、本项目部下年度预算。

第八条十一月中旬,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本公司预算,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比如物业管理费、增值服务收入等。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物业本身管理内容相关性不是很大也给项目带来收益的服务,如房租等。

(一)行政费用。如办公用品、快递以及其他跟行政管理相关的费用。

(二)人力成本。除了员工薪资以外,还需要去考虑公司因为给员工购买保险所支出的费用。

(三)工具及耗材。保安管理的对讲机、手电筒,保洁跟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耗材和操作设备费用。

(四)设备维护及年检的费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特殊场地及特殊设备的年检费用,比如电梯、消防设施设备、机械车位等。

(五)外包费用。保洁和安全管理的整块业务外包或者绿化外包、水箱清洗、垃圾的清运等等。

(六)保险的费用。主要是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七)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如城建和教育附加等等。如果实际运作过程中有残疾人雇佣的,残保金也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应该列入预算成本。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本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收支预算实施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须设置相关账簿,准确、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随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质询,并将质询结果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应召开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将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与分析说明(包括改进措施),每月由财务部向公司预算委员会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六条公司预算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评审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预算委员会成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半年终了时,可在年度盈亏预算指标额度内对各项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八条如经营管理条件发生重大变动需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由公司及时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下达预算调整通知书;未经批准,不得调整年度盈亏预算指标。

第十九条每年7月和次年1月份,由公司预算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结合目标责任书中的管理指标考核情况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资金,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

第三条局长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督促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局机关年度预、决算需经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条财务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执行局机关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办理财务收支事项,监督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审计干部培训基地的财务收支活动。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局长把好财务审核关。

第六条财务主管人员负责制定局机关预算草案和财务收支计划,组织机关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监督计算机信息中心和审计干部培训基地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第八条局机关全部收支活动纳入计划和预算管理。预算年度内,各处室应编制基本支出项目计划和估算,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汇总平衡,经局长批准备案,作为实施预算管理控制的依据。

第九条局机关对支出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除工资性和常规支出外,其他支出项目均应事先编制预算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批后执行。支出项目预算金额元以下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核签,经分管局领导审签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核签,再经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签后,报局长签批;一次性支出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审计外勤经费自理项目除外),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局长签批。办公室根据批准的预算组织预算执行。特殊情况来不及预先审批的支出项目,事后由当事人讲明情况,补办预算审批手续。

第十条预算申请表应写明支出的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预算编制应坚持节约原则,做到合规、合理。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负责每年按要求编报机关经费预算。报批后要及时请领经费,同时做好资金调度工作。局机关所有收入要纳入账内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经费支出要贯彻“保障供给,厉行节约”的方针,既要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的资金需要,又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和规定。

(一)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局级领导乘坐高铁、动车为一等座,其他火车为软席(软卧、软座),飞机为普通舱(经济舱),轮船为二等舱;其他人员乘坐高铁、动车为二等座,其他火车为硬席(硬卧、硬座),飞机为普通舱(经济舱),轮船为三等舱。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的,须经局领导批准。

(二)出差人员应住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宾馆、饭店,局级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可以单人住一个标准间。住宿费开支标准为:局级每人每天6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市外300元、青岛四市200元。如果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天40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下,经局领导批准,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可上浮15%。应当选择低于报销标准的饭店住宿,优先选择国家或市确定的定点饭店。国家定点饭店及相关收费标准可登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网站(http://)查询。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2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的办法。每人每天标准市外50元,市内(青岛四市)10元,用于补助市内外交通、通讯等支出。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并且不收取食宿费用的,参会人员不得报销和发给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会议期间的.公杂费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和发放。

(五)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的项目,其报销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青岛市审计局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加强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管理,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一)计算机中心负责统一购买和管理电子类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办公室负责统一购买和管理非电子类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原则上每季度编报一次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按规定报批后执行。

(二)采购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应坚持质量与节约并举的原则。除需政府采购的物品外,日常耗用量大,成本较高的物品应进行比价采购,选择质量好、价格低、服务优的厂家稳定供货,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办公用低值易耗品要做到专人采购(二人以上办理)、专人保管、专人审批领用。领用时办理审批手续,领用人、处室负责人签字后,由计算机中心或办公室主管人员签批。

(四)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限额管理。各处室根据核定的领用限额,做好办公用低值易耗品日常使用管理,计算机中心和办公室主管人员要按限额进行发放控制,原则上每季度统一调配发放一次。

第十五条局机关报纸、杂志、书刊征订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提出征订建议,由局长审批。机关审计法规征订由法制处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提出征订建议,经办公室审核,由局长审批。

第十六条支出项目按规定批准后方可报销。报销凭证一律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核签,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批后报销;1000元至2000元的经办公室主任核签后,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先由办公室主任核签,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签后,由局长审批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局机关资产全部纳入财务管理。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十八条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办理付款业务在支票起用点以上的原则上用支票或公务卡结算,起用点以下以及支付给个人的款项用现金结算。现金借用、支票领用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由借款人凭批准的预算办理借款。个人因私借款不予办理。

第十九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单项资产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坚持定期盘点清查制度,每年年终资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对局内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其他事宜按照《青岛市审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实行月度财务收支报告制度。每月初,局办公室应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汇总,报分管局领导、局长审阅。

第二十一条实行季度、年度财务情况分析制度。每季度结束后,局办公室应组织进行财务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报分管局领导、局长审阅。

第六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实行年度内部审计制度。每年由局领导指派相关业务处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机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六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1预算管理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

3.3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1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1.1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1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2)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5)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1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预算分析: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预算的调整。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3)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变化;。

4)发生不可抗力;。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预算调整的方式。

1)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1)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预算管理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七

为加强集团的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预算是所有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有关企业未来一段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预算管理是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追加调整、修正、检查及考核等管理方式的总称。公司预算管理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全面控制公司经济活动的'一种管理方式。

3、预算期间:年度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一致,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预算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及所属各公司。

5、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

5.1确定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5.2明确集团所属公司内部各部门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5.3对集团所属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和分析。

6、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效益优先,确保重点;全面预算,过程控制;权责明确,分级实施;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7、预算的内容:预算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财务预算、专项预算及其他预算。

7.3专项预算:包括资本投资预算与筹资预算;

7.4其他预算:包括党、工、团、妇联等预算经费支出。

8、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集团建立由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各预算责任部门构成的三级预算管理体系。

8.1集团董事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集团所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审批年度预算方案及其调整方案。

8.2集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及所属公司总经理、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及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提交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考核与监督预算执行。

8.3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所属公司财务部,财务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初审、平衡、调整和考核等具体工作,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8.4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为预算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财务预算的综合平衡。

8.5集团所属公司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班组之间的预算管理权限,必须划分清楚,做到权责明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相应的机构或专人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预算管理工作。

9、预算管理组织的组成、职责及部门目标

9.1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

9.2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9.2.1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及方针;

9.2.2审查公司各部及生产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9.2.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9.2.4编制、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年度预算;

9.2.5环境变更时,经营方针的变更及预算的修正;

9.2.6向集团上报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表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9.2.7根据集团批准的公司年度预算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的相关经营管理政策规定。

9.3主任委员职责:

9.3.1负责起草、修改、拟定并上报公司年度经营规划;

9.3.2负责平衡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预算;

9.3.3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9.3.4核准上报公司与预算相关经营管理政策和规定;

9.3.5审批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相关业绩考核。

9.4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9.4.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9.4.2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9.4.3编制、审核、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并提交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

9.4.4提出预算执行建议事项,向集团董事会报告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9.4.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9.4.6监督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9.4.7对公司各部门拟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评审意见;

9.4.8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9.5公司各部门预算执行责任人的职责:

9.5.2编制、修改、拟定并递交本部门业务预算;

9.5.4执行本部门业务预算;

9.5.5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报告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9.5.7其他有关预算执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10、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10.1公司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0.1.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10.1.2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10.1.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10.1.4公司确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10.1.5以前年度公司预算执行情况。

10.2公司预算的编制程序:

10.2.1集团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

10.2.5经集团重事会对公司年度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后,财务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10.3公司预算的审批程序:

10.3.3公司预算草案经董事会审批后,由财务部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部门执行;

11、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11.2公司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筹融资活动的基本依据。

11.3预算内资金的拨付报销

11.3.1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基本条件为:

11.3.1.1预算责任部门下达的计划或签署的审查意见;

11.3.1.2合同正本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1.3.1.4按照财务制度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凭证。

11.3.2预算内资金拨付报销的程序:由资金使用单位或预算责任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或《费用报销结算单》,并附相关文件、合同或资料,送财务部审核,按公司授权审批权限审批后,办理拨付报销手续。

11.3.3预算内资金支出,由财务部根据资金的周转情况和项目进度情况拨付。合同或法律文件规定支付时间的,按规定的时间支付。

11.3.4财务部建立预算资金拨付台账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建立预算执行台账,每季度末与财务部核对。

11.4预算外资金的拔付报销:预算外资金拔付报销的基本条件除了11.3.1规定外,预算必须先进入追加调整程序,再进行付款申请和费用报销审批。

11.5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11.5.1公司正式批准执行的预算,在预算期内一般不予调整。但当产品改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调整、公司发生重大经营管理事故等原因时,可以申请预算追加调整。

11.5.2预算追加调整由责任部门提出,经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超预算金额10%以内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超预算金额10%以上由集团董事长审批,超预算10%以上但金额较小的由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11.5.3经批准的预算调整金额仅适用于报销,但不涉及年度或月度预算报表金额的调整,预算对比分析与考核仍按原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目标为准。

11.6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预算责任部门应于每月终了12日内将预算执行分析报告送财务部。财务部全面分析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和集团财务审计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

11.7年度终了,各预算责任部门应清理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需结转下年度安排的本年未执行完的项目及金额,送财务部初审、汇总后,由财务部编制当年的公司预算执行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报告一经审批,对未提出在下年度继续安排的未执行完预算项目予以注销。

12、预算修正

12.1预算修正的条件: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原因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在目标偏离值达到20%以上时,公司预算委员会可以在年度中期即每年6月份进行预算修正。

12.2预算修正的基本原则:

12.2.2讲求效益原则,即预算修正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

12.2.4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修正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差异方面。

12.2.5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

12.2.6收支平衡原则。

12.2.7节约就是创收原则。

12.3预算修正的程序:

12.3.1预算修正可以由公司预算目标责任人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向集团董事会提出修正申请。

12.3.3集团董事会对公司提出的预算修正事项实行逐项审查、充分论证后审批通过。公司按修正后的目标值执行下半年度的经营预算。

12.3.4财务部对集团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修正项目进行监督执行。

12.3.5公司其他责任部门按批准的预算修正值严格执行。

13、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13.1公司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公司预算考核的具体政策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

13.2公司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门进行。

13.3公司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预算责任部门的负责人。

13.4公司建立年度预算执行评价制度,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13.5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追加、修正必须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13.6公司建立预算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财务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稽核各部门资金的收支、财产的盘点、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14、预算执行审计检查:为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各公司的预算执行过程实行监控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报销的正确性、预算追加调整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超标准定额报销、预算执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各公司总经办是否按规定进行人事行政可控费用的登记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预算执行跟踪及整改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14、本规定由集团财务和审计处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提高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是各级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管理的职权、收支范围、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决算、监督及法律责任,必须依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中央对地方补助的基本建设投资。

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以下简称本级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组成。地方各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补助的基本建设投资。

第五条各部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原则上要按照本部门所属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编列。

第六条各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支出,都要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

第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据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拨付基本建设资金。

第八条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包括:本级财政根据当年可用财力安排的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含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年度预算执行中动用机动财力追加的基本建设投资;上年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基本建设投资;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安排基本建设的各项专项建设基金等。

第九条财政基本建设预算支出范围包括:

(一)农业、水利、林业、铁路、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建设投资支出;(二)国防、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政法等社会公益设施建设投资支出;(三)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其他建设投资支出。

第十条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采取按一般预算拨款、核拨资本金、基本建设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和基本建设事业费形式分类拨款的办法等。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都要依照本年度财政可用财力及社会综合财力的预测情况,并结合基本建设单位项目完成进度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各基本建设项日单位或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在每年的6月末根据国家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规划,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一年度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财力的可能确定本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控制数。

各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的本部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要按基本建设项目编列。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中有其它投资来源的,要列明其它投资来源。下一级财政向上一级财政申请补助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也要按基本建设项目编报和申请。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负责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安排与执行,具体组织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财政预算管理规定,严格按程序拨付基本建设资金,加强财政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凡由财政部门拨付的基本建设资金,必须相应成立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必须按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确定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及项日建设的工程进度拨款。建设项目有其它资金来源的,财政部门要督促其它资金来源按相同的比例拨付到位。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挪用基本建设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有权停止拨付财政资金。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报送基建预算执行报表,以便财政部门合理掌握资金拨款进度,避免大量资金在基建部门和单位积压、沉淀。

第十六条为保证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所确定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防止由于建设项目施工高峰季节和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等情况造成项目建设资金供给不足,影响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各级财政要按当年基建预算投资的5%设置基建设备储备资金。基建储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支出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执行,严禁虚报冒领,高估冒算,变相挪用国家基本建设预算资金。

第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的基建管理机构设立了专门基本建设资金账户的,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核算监督。对由财政部门管理的基建资金实行统一调度和拨付。建设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设置基本建设专户,按规定向财政部门请领资金并进行财务核算。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预算资金的开户银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建资金的收纳和资金的拨付。未经财政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支配基本建设资金。

第二十条各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审建设单位年度基建财务报表;各级财政部门要负责汇总审批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年度决算。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调整,是指经同级权力机构批准的当年基建支出预算在年度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时,而对原批准的基建支出预算所作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需要动用可用财力或上级部门需要追加基建支出预算时,本级财政要相应调整基建支出预算,并要及时追加地区、部门或单位的基建支出预算。

第二十三条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确定后,由于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基建支出预算划拨。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确定的预算收支科目执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对不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科目间的调剂使用,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调整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监督。对本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各建设单位在预算执行中都要自觉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反映实际情况,防止和纠正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政府、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与之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优秀19篇)篇十九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结合管理服务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过一个年度的管理服务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单位可以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

对预算指标的分解方式、预算执行责任制的建立、重预算项目的特别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

单位预算管理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单位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或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四)预算的调整。

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报经原预算审批机构批准。

(五)预算分析与考核。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分析与考核环节的控制,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审计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确保预算分析科学、及时,预算考核严格、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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