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1-11 作者:曼珠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的一种约束和规范,它可以帮助人们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方便广大读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示例,一起来看看吧。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一

近日,柳家庄煤矿安检站会同监察科对员工抄写笔记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大多数员工抄写的学习笔记认真完整,但也有不少员工抄写不认真、不完整、缺抄、漏抄现象较为严重。为了大力创建学习型企业,增强员工的专业知识,切实扭转消极被动的学习局面,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员工奖惩条例》之规定,安检站建议;对抄写认真完整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奖励,对抄写不认真,不完整,缺抄,漏抄或未交回笔记者给予扣发半个月至一个月工资的处分。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二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7、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制服整齐或未淡妆上岗。

28、服务未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29、当班吸烟、吃东西,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30、当班时办理私人事务,打私人电话,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看电视,听录音机等。

31、当班期间聚堆闲谈、聊天、打闹等。

32、随地吐痰、乱抛杂物或大声喧哗。

33、酒后当班带有醉态或当班睡觉。

34、当班时间打瞌睡或擅离岗位。

35、违反规定携带私人物品上岗。

36、在饭店内粗言秽语。

37、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饭店,

38、不遵守饭店关于宿舍及更衣室有关规定。

39、违反安全规定或部门制度,未造成饭店经济或声誉损失。

40、其它应给予口头警告的轻微过失。

口头警告:处以1分—5分处罚,每分1元并记录在案。

(二)重度违纪:书面警告。

1、不遵守饭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

2、未将已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向领导汇报。

3、当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旷工一天。

4、因失职造成饭店重大损失或影响。

5、不服从上级合理指令。

6、散布虚假言论,对饭店同事的名誉进行恶意。

7、和同事吵架或破坏工作秩序。

8、其它应处于书面警告的严重过失。

9、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10、其它应给予重度违纪的书面警告。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三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详见《铸造分厂考绩制度》)。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详见《铸造分厂奖惩制度》)。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进、降低成本的`员工,按照经济效益的10%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罚。

(1)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30―50元。

(2)造型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条款的一次罚款30元,对于造成铸件废品或次品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3)配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条款的一次处罚30元,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成本折合计算,按比例处罚。

(4)大炉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50元,对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的根据《铸造分厂奖惩制度》处罚。

(5)机电维修工违反岗位责任制(3)条款一次罚款100―500元。

(6)行车工、过砂工、机修工、清砂工违反其岗位责任制的一次罚款30元。

(7)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8)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上述管理和奖惩制度依据巨鲸公司二分厂的生产状况制订,如有不详或与《巨鲸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符的情况都以员工手册为准。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四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五

为提高工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减少车间的生产制程不良率,工厂将在每月推出:勤工奖,优秀员工奖,突出贡献奖,优秀管理奖。

奖罚条件:

(1)勤工奖:指当月未发生过迟到早退及请假的。

(2)优秀员工奖:指上班期间未发生过迟到早退,月生产之产品不良情况未发过一次。

(3)突出贡献奖:指及时发现管理及品检未发现的生产问题和可以减少工厂生产成本的实用方法。

(4)优秀管理奖:指能及时安排并完成生产任务,及时处理工厂的内部问题和客诉问题。

(5)员工上班未按生产安全操作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员工每次打坏模具及生产的产品不良情况,按情节轻重处以10元以上罚款处理。

(7)员工每天下班前未打扫干净自己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

(8)所有吸烟人员上班时间到指定吸烟区吸烟,每次吸烟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烟头必须熄灭后丢进垃圾桶,下班后厂区内不得随地乱丢垃圾,如有发现罚款5元/次。

(9)车间洗手间、吸烟区、通道楼梯间每天值日人员必须打扫及清理垃圾,凡当天值日人员未打扫者罚款10/次。

以上条款望大家积极配合,以免后续发生错奖错罚的现像。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六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七

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员工仪容仪表仪态。

1.工服统一穿着,工牌统一配戴,仪容仪表整洁,logo统一颜色,违者扣5元/次;。

员工行为准则。

1.早上上班不得将早餐带回店铺吃,违者扣5元/次;。

每月例会所有同事一律不许缺席,有重要事情必须提前申请会假,如无申请并缺席者将处以50元一次罚款。

3.工作期间一律不许在卖场嚼食零食,打瞌睡,玩弄指甲,发呆。如违例者处以5元一次罚款。

7.不得欺诈公司以谋取个人私利,不可以泄漏公司的一切资料(数据、培训资料等),违者扣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八

一、实行签到制。全体机关干部统一在值班室签到。每天上午8 :00 —8 :30 为签到时间。

二、因公不能签到,由分管领导或包片领导代签。

三、出勤补助、旷工处罚,出勤每天补助2 元,旷工每天罚10 元。

四、弄虚作假,由他人代签的,代签与被签人各罚5 元。

五、每月5 日前由党政办公布上月出勤情况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评比依据。

请假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律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包片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登记,无请假条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在两天以内(含两天),由包片和分管领导批准。请假在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包片和分管领导签注意见,主要领导批准,交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不准代请,否则,按旷工对待。

四、副职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五、请假连续3 个月以上、矿工累计30 天(含30 天)以上、年出勤不达150 天者,不发年终奖金,并报组织部、人事局。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在早8 :30 前、晚10 :00 后签到。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夜宿机关,确保机关安全。保持24 小时电话畅通(上午8 :30至晚10 :00 )必须确保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接听电话,做好记录,掌握辖区动态,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三、值班时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反映,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如果擅离职守,造成一切后果,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四、值班人员有事要自觉找替班人,并告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有事也要自己找替班人,否则按缺班论处。

五、无故不值班者,每缺一班每人罚款30 元,凡在国家规定长假值班者,每天每人补助50 元,每缺一天每人罚款50 元。

六、每月5 日前由综合办公布上月值班情况,并登记存档,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七、值班司机、车辆必须坚守岗位,夜间因事出外,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

机关干部例会及学习汇报制度

一、星期一上午9 :00 为机关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会后,各片召开工作会议。

二、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汇报工作时间(夏季下午4 :00 —6 :00 ,冬季下午3 :00 —5:00 )。分管党务和分管宣传的领导安排、组织。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由负责组织学习的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学习者,并通报批评。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制。机关大院共划分为十片,各片负责各片卫生管理,保证片内经常干净整洁。

二、每周一、周四由全体机关人员集中打扫卫生。8 :30 —9 :00 机关全体人员集中按指定卫生责任区清扫机关大院和室内卫生。

三、通讯员负责保持书记、镇长办公室干净整洁;服务大厅和会计结算中心由相关人员负责轮班每日打扫。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大、小会议室的卫生,并负责维护机关大院、厕所、各楼道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每天保持地面、花池无杂物。后勤服务中心还负责大院内外的花草浇水、日常修护。

四、各办公室、各宿舍要经常保持室内干净、整齐,做到无垃圾,办公室无灰迹、门窗保持明亮,一切用具保持干净卫生。

五、各卫生区组长负责登记每次打扫卫生人员情况,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周一对上周情况进行汇总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六、炊事员每天要清扫厨房、大小餐厅、库房,要使厨房、餐厅、库房经常保持清扫卫生。

工作日志制度

一、全体机关人员(司机、门卫、通讯员、厨师等后勤人员除外)都必须做好工作日志,认真记录每一天所作的工作。

二、工作日志每周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发放本周工作日志卡片,上周工作日志由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审查签字后统一交内务分管领导汇总,党政领导将工作日志交综合办,由综合办定期报镇长审阅。

三、督查办公室有权随时审查每一位同志的工作日志,主要领导随时审查。

四、包村干部每周深入所包村不得少于3 天(因公除外),每月不足10 天的,包村补助减半。每次下乡必须由所在村所落实工作的对象在工作日志上签字证明,包片领导审查后方认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扣发当月包村补助。

五、工作日志实行一人一档,存档备案,每月汇总考评一次,作为发放包村补助的依据,作为对干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和规范机关管理,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强化干部的责任心,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定考核制度。

二、所有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都要记好工作日志,作为考核本人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为鼓励机关干部包村、包重点村、包难点村,为包村干部每月发放包村补助20 元,力求公平、公正。

四、实行以片考核包村工作,鼓励以片作战,阶段性工作以片考核,片内干事与干事、领导与干事连带考核,连带奖惩。

五、考核办法分类进行:包村干部分所包村工作绩效和所包村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群众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后勤人员以全体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其它无包村人物的人员以所服务的对象的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依据,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六、建立干部考核反馈系统,并建立考核档案,以备查询。

督查制度

一、督查办公室负责起草督查方案并报主要领导批准进行实施。

二、督查办公室可以随时督查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督查可以采取突查、抽查、听取汇报、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结果要进行及时反馈和通报,力求把工作做细做实。

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保证党委、政府的决策掷地有声、政令畅通,工作有声有色,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1 、不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各项规章制度的;

2 、所包村重大事项决策不按程序进行的;

3 、所包村出现大规模信访案件,把握信息不准的;

4 、重大活动、重大行动期间擅离职守的;

5 、打架、赌博、酗酒闹-事的;

6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7 、言行不当引发重大事件的;

8 、参与非组织活动,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责任追究方式:

1 、诫勉谈话;

2 、责令检查,限期改正;

3 、停岗、通报批评;

4 、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处使用。

四、在责任追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1 、对已提出改正意见而未进行整改的;

2 、明知不对,但仍在执行错误决定的;

五、在责任追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 、能正确对待,态度诚恳,且主动纠正错误的;

2 、在纠正错误的同时又做出积极贡献的;

3 、其他需要从轻或免予责任追究的。

党政领导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各种会议保密纪律,不宜外传或暂时不宜外传的.信息,不许外传。

二、要带头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和形象,有损党委、政府权威和形象的话不说,有损党委、政府权威和形象的事不干。

三、不得和干事、基层干部、群众对其他党政领导品头论足,破坏班子团结。

四、不许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刁难干部、群众;不许参与村上派性斗争; 不许造谣生事,蛊惑群众。

五、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要摆正位置,要比工作、比奉献、不许争待遇、争权力。

以上五条由全体机关干部共同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内部各系统和部门,未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不得随意设立账户。

二、所有账户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款项全部进入财政预算外帐户(个别部门直接拨付的除外)。其它部门的支出一律由财政预算外帐户统一拨付。

三、财政预算外帐户的支出,由部门事前编制支出预算,报书记同意后,经镇长签字支出。

四、机关财务帐户支出:日常办公经费由镇长直接签字支付;非日常性支出小额款项由书记镇长碰头后,镇长签字支出;大额宽限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由镇长签字支出。

五、所有账户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并于每月5 日前把上月的财务报表一式两份报书记、镇长。发生款项收支的当事人必须当月及时报账,不得拖延。

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公共车辆管理分为专用车和公用车两类。书记、镇长为专用车、其余车辆为公用车辆。

二、所有公用车辆平时服务各有侧重,如遇特殊情况,由内务领导统一调配。

三、油料供应:

1 、书记、镇长的车辆用油实报实销;

2 、其余车辆用油、原则上实到包干;

3 、确因工作需要,油不够本月使用,由用车领导向镇长申请。

四、车辆维修: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自己无法解决,需要维修要及时向内务领导报告;

2 、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一、设备财产管理

1 、由综合办公室对机关所有的财产、用具进行管理。

2 、综合办公室对所负责保管的财产要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健全财产明细账,对所购进财产要分别进行登记入帐,并定期进行财产整理和清点。

3 、对机关各系统所属办公室以及机关干部宿舍的财产及用具,要逐项填报财产登记帐,经使用人签字后存档,本着“谁主管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到妥善保管,爱护公物。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者承担。机关所属各办公室的门窗、玻璃等财产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因本人不负责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4 、综合办公室对所负责管理的一切财产,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否则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一般财产领用的管理

一般财产的领用必须履行下列行程:

1 、领用单位个人必须事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内务领导批准,安排购买事宜,然后领用人到综合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

2 、综合办公室要严格把关,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准擅作主张随意购置和发放,否则由本人负责。

三、财产的报废、添置、更新和借用的管理

1 、一般财产的报废:

对一般财产如因使用年久属正常的老化、损坏,失去使用价值时,应经内务领导组织人员鉴定后,再行作废。如属责任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主动照价赔偿,造成损失较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2 、财产的更新

添置一般财产应按照“交旧换新”的原则,进行财产的更新,如因工作需要,增添新的财产时,应事先提出请示,经内务领导审查核实,报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进行办理。

3 、财产的借用

固定资产和一般资产一般不准外借,如确需外借时,必须由内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进行借用。

4 、财产的移交

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由综合办公室按财产登记表逐一清理移交,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调动(变动)手续。

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机关干部日常必需的办公用品(如笔记本、浆糊、纸张、墨水、大头针等),实习定期领用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分发。

二、对机关日常零星办公用品,凡一次购买单位价格或总价值在50 元以下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每月28 日报分管领导审批;凡一次购买单位价格或总价值在50 元以上300 元以下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凡一次购买单位价格或总价值在300 元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三、凡需新配置的大件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购置。

四、对日常待客所需的烟、酒、茶等专项物品由内务领导安排,专人进行专项管理。购入和支付情况,必须设专帐进行详细记载,并定期交主要领导审查。

五、机关干部日常所需零星的办公用品,必须先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

事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生活管理制度

1 、机关干部就餐实行上下灶制度,由炊事员按顿登记结算,实行政府补贴制,除每人一天收取0.7 元外,由镇政府补齐。炊事员要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要做到饭菜可口,综合办每月进行一次结算。

2 、严格开饭时间,早饭7 :00 —7 :40 ,午饭12 :00 —13 :00 ,晚饭夏天19 :00 —20 :00 ,冬季18 :00 —19 :00 ,炊事员不得无故误餐和缺顿。

3 、炊事员请假由综合办主任同意后经内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缺岗由综合办主任协调处理,若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4 、遇到节假日,机关正常休息时,厨房要保证值班人员以及常住人员的伙食,厨房要合理安排,如果出现缺顿现象,综合办主任、厨师每人处罚10 元。出外吃饭人员的费用(人均5 元以内)从厨房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

二、客饭管理

事务待客实行实报制,并进行登记,每月根据登记情况予以结算。

三、财产管理

凡事务购置的固定财产和一般灶具、餐具要统一登记造册,实行财产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如丢失,由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和一般灶具的报废,须经内务领导签定后再行处置,如果购置有关用具,由综合办提出请示制定预算,经内务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购置。

行文收文管理制度

一、文件类

1 、凡是以镇党委、纪检委名义起草的文件,拟好草稿后,交党委办公室加附行文卡登记编号,送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呈党委书记审阅签发,交付打印,党建办负责登记存档。

2 、凡是以镇政府名义起草的文件,拟好草稿后,交行政管理窗口加附行文卡,送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呈镇长审阅签发,签发后交行政窗口登记编号,交付打印,行政管理窗口负责登记存档。相关业务部门也要存档。

3 、凡是以政府各系统名义起草的文件,拟好草稿后,交行政管理窗口加附行文卡,送分管领导审阅签发(重大事项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交付打印。

二、其他类

1 、凡需与基层单位签定的经济合同、协议书、目标责任状,以及各类考核和检查方案,拟好草稿后,交行政管理窗口加附批复卡,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书记或镇长批复后,方可进行打印。

2 、凡需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典型材料、请示报告、各种报表和其他材料,拟好草稿后,由行政管理窗口加附批复卡,送分管领导审阅,方可安排打印。

3 、凡需召开的各种会议通知,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凡召开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会议,必须经书记和镇长批准后,由党建办公室安排,包村干部负责会议通知。

(2 )凡召开基层副职领导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报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建办公室安排,包村干部负责会议通知。

(3 )凡各系统召开的工作会议或例会,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系统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通知。

三、凡上级或各系统来文,收文人员一律交分管领导阅办,重大事项交书记或镇长批示。

四、文件传阅结束后,年度将原文件交党建办公室存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将档案分类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外借。

印鉴管理制度

一、印鉴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二、文件加盖印鉴,必须做到清晰、端正。

三、一般性材料加盖印鉴,由行政管理窗口登记后,方可加盖,重要材料(如合同、报表等)或其他手续用章,必须由书记或镇长签字,由行政管理窗口登记方可加盖。

四、加强印鉴管理,严禁加盖空白介绍、空白证明和其它空白手续,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如因工作需要,需带印鉴外出,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严禁非公务性带章外出。

六、严格印鉴的保管,不得随意乱存乱放,机关放假期间,实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七、党委公章由党建办公室管理,政府公章由行政管理窗口保管,其他印鉴由各业务窗口专人管理,谁管理谁负责。

八、掌管印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叫随到,不得影响正常工作运行。

文印管理制度

一、配有电脑的办公室、站所自己打印。

二、凡需到政府文印室打印的文件、材料、通知、表格等必须按照行文程序,经有关领导签发后,可交付打印。

三、未加附领导签发的行文卡或批复卡的文件或材料等,不得随意打印。

四、文件、材料的复印,必须严格按照行文卡(批复卡)上签注的分数复印,不准出现多 页 或缺页现象;复印完毕后,党建办公室或行政管理窗口严格按照行文卡上签注的分数加盖公章。

五、凡是需打印的各类文件、合同、责任状、典型材料以及各种报表,均有相关人员负责送审、校对、核稿、装订、分发。

六、打印完成后,文件或材料原稿由系统相关人员及时送交党建办或行政管理窗口备案、归档。

通讯员管理制度

一、书记、镇长办公室要每日进行打扫,做到排放整齐,窗明几净。

二、主要领导办公室、小餐厅要做到每次待客结束后,及时进行打扫和整理,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三、通讯员室,要做到被子整洁,房屋干净。

四、要服从综合办公室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做到随叫随到,如有事外出,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报内务领导批准。

五、严守机关纪律,不得随意翻看领导办公室的文件、材料,不得泄漏领导机密。

六、搞好来客接待和服务工作,待客要做到热诚周到、礼貌、大方,对找领导说事的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七、及时供应书记、镇长,会议室的开水。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九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明确奖惩,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三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奖金20元;

(二)记功:每次加发奖金100元;

(三)大功:每次加发奖金200元。

奖励于作出奖励决定后的最近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

第五条 员工惩戒分下列四种:

(一)警告:每次处罚10元;

(二)小过:每次处罚50元;

(三)大过:每次处罚100元。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罚300元,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警告、小过、大过的.处罚,于作出惩戒决定后的最近工资发放时予以收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于离职工资结算中扣除。

第六条 惩戒的累积

当月三次警告则补记一小过;当季度三次小过则另行记一大过;当年度第三次记大过的,处罚300元,立即辞退, 不予经济补偿。

连续旷工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罚300元,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第七条 奖励事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嘉奖:

1.工作积极努力,全力配合,使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3.有其它功绩,足以表扬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小功:

1.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颇有成效者;

2.发现职责外的事故,予以迅速报告或妥善处理,使公司的利益免受损失的;

3.管理人员积极认真培训、管理下属,使下属进步较快者;

4.有其它较大功绩,成绩优异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给予员工大功:

1.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省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2.不畏暴-力威胁,维护厂区安全,且对维护公司财产、形象有贡献者;

3.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4.敢于检举、纠正损害公司利益、违章违纪之行为者;

5.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第八条 惩戒一般规定

一、各位员工必须爱惜公司的一草一木,严格遵照公司的考勤制度,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佩戴好员工证、禁止穿拖鞋上班。 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 依情节轻重处分。

三、各级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严格执行任务时,全公司员工必须给予全力配合与协助,不得有无理顶撞、辱骂。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或工作秩序者,依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五、对公司资料随意转给他人者,除追偿公司损失外,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行为,若有违者,依情节轻重处分。

第一次记警告,第二次记小过,第三次记大过,第四次因屡劝不听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立即辞退,不予经济补偿。

七、因特殊原因 (如停电、待料等) 公司可依据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员工须配合。否则,依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八、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工作不力、生活散漫或不服从指挥者,将依情节轻重处分,作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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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初一四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平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以原始积分100分为准,优则加分,劣则减分)如下:

教室纪律:

1、每天7:00到校,来后立刻把相应作业交给学习组长,学习组长交给相应科代表。然后开始大声朗读,不动口朗读的同学扣2分。

下午2:00前到教室开始午自习,入班即静,入静即学,及时复习预习相应的内容。大声喧哗的同学扣1分。

3、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

4、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早7:00—11:50;午1:40-6:00)。

5、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号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老师拖堂除外)。

7、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8、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有班主任签字。否则当旷课计算;

9、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10.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每次扣1分;

11.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12、学习小组受到老师批评的,每批评一次小组成员扣2分。个人受到老师批评扣3分。

卫生纪律: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1分,如为寝室寝室长则扣2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早、中、晚三次打扫室内、室外、走廊卫生。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2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分2分。

5.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每次扣1分;

7.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集体纪律:

1.做升国旗、大课间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做操整齐有力,纪律好,无说话现象,否则被值班老师点名批评的每人扣2分。

做操人数齐全,每天课间每个值日小组留下2人整理卫生,其余少一人扣个人2分。

2.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个人纪律:

4、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

5、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6、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7、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8、考试作弊,扣5分。

9、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

10、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小灵通、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2分。

11、穿拖鞋进教室者,两操期间穿拖鞋者,扣1分。

12、不穿校服,扣1分。(校服未发除外)。

13、自行车停放定位,整齐有序,停车落锁,否则个人扣2分。

14.不在校内骑车,否则个人扣2分。

15.不能骑车穿行在办公楼前经过,否则个人扣2分。

注:班级出现严重违纪事件,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分别减班委成员2分、4分、6分、8分、10分。班委班级管理中出现违纪事件知情不报,受到学校处分同等情况下加倍减分。

加分(全班成员)。

1、课堂上学习小组受到老师表扬一次每人加2分,个人受到老师表扬每次加3分。

2、每次考试班级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3、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省市区校奖励者依次加10分、7分、5分、3分。

4、运动会等体育比赛获得学年前三名者依次加5分、4分、3分。

5、受学校表扬(批评),张榜的加(扣)4分,广播的加(扣)5分。

6、劳动积极分子学期末学分加5分。

7、一个月内没有违反任何条规,没有任何扣分者,加5分。

8、班干部认真负责者,每月加5分,课代表及小组长认真负责者,每月酌情加3-5分。

9.培养为班级服务和争光的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培养多方面能力:

(1)参加班级文化长廊或校报编辑的同学一次加3分。

(2)参加校运动会,篮足球比赛,歌咏比赛等按名次加分。

(3)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者,按获奖级别给予5到15分的不等加分。

(4)在校广播站投稿,稿件被采用的加2分。

10、班级日志、今日作业每天早上由值日小组中书法漂亮的同学于8:10分前更换完毕;“我能行”每周二7:30检查,“周周清”每周二下午第四节检查,更换不及时扣小组每人2分。

备注:

1.起点分每人为100分,学期末以最高分的一半作为及格分。

2.按总分排名参加期末的评优评先,参考平时表现。

3.每周扣分超过10分者,请家长到学校协助教育。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形成“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的用人机制,制订以下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三)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安心人防,扎根人防;

(五)进去精神旺盛,勇于开拓创新;

(六)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开创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科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进行。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办领导班子的集体讨论决定,综合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主任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

(二)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三)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五)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六)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

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综合科实施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要办主管领导审批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查阅干部档案。

九、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

十、干部职工请销假:

(一)凡因事不能上班需请假的,假期在一天内的由本科科长批准。

(二)请假两天以上的,均要填写《请假报告表》,由本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将《请假报告表》送综合科备案。

(三)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请假单的,领导批准后可由所在科填写请假单,交综合科备查。

(四)凡是全办集体活动或学习开会等,因事请假的由各科负责人向主持活动或会议的领导报告。

(五)休假期满后,应按批假程序向有关领导销假。

(六)凡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当年公休假者,当年不得享受公休假。

(七)干部职工请探亲假、生育假、公休假、婚丧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人事管理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调配

(一)机关公务员编制出现缺额需补充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下同)以下工作人员时,采取公开招考、内部调配或外部选调的方式补充。公开招考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择优录用;内部调配时,遵循发挥业务专长、符合轮岗要求、形成梯次结构等原则;外部选调时,必须从岗位要求出发,在具备相应学历层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筛选,由办公室组织考察,按照有关选调规定实施。

(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出现缺额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补充工勤人员时,参照前款办法,择优选调或招聘。

(三)机关原则上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选聘或借用工作人员时,必须由用人委(室)填报《临时工作人员选聘审批表》或《临时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人大会党组同意。

(四)凡录用调配或临时选聘、借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考核或考察合格、所有规定的选用手续完备后再到机关报到,不得未录先用。

二、晋升考核

(五)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

(六)机关工勤人员晋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管理、考察,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把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岗位轮换

(九)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认真落实“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规定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正科级以下干部的岗位轮换,每名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同一职级上必须至少从事两个以上岗位的工作,但在从事第二个岗位工作之前应该在第一个岗位上工作至少一年半以上。

(十)轮岗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不准直接或变相转移公共财物。

(十一)在同一职级没有轮换过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提任上一级职务。

四、请假休假

(十二)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于每年一月十日之前将本委(室)年休假计划送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此基础上拟制机关年休假计划,经秘书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呈主任办公会通过。工作人员年休假原则上按此计划实施,如需变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工作人员按计划申请年休假时,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正县、副县级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会分管主任批准、会主任审定;正科级以下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分管主任审定。

(十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上,按照请年休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请事假三天以下、一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委(室)领导批准(委室领导请假由会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权限审批。请事假时间累计达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天数的,不得再请年休假。

(十五)请年休假和一天以上事假的,均由本人填表、委(室)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逐级呈批、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在假满后及时办公室到人事教育科销假。

(十六)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不休或不安排休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须经会主任批准,并按规定请领未休假补贴;如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不予请领、发放未休假补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二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

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7、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八、本《管理制度》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和加强管理水平,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奖罚办法。

第二条本奖罚办法种所指的违章行为及现象,主要依据如下文件种的规定:。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xx)82号》。

第三条总包就安全施工中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强调如下几项内容:。

一、安全用电:。

3.严禁从固定电箱中违章乱接乱拉电线;。

4.无电工操作证者严禁从事电气工作;。

二、消防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游烟,严禁随地丢弃烟蒂;。

三、高处作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正确使用,牢固生根;。

2.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均应符合规范;。

3.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四、文明施工:。

1.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各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定人定时清扫;。

3.严禁随地乱丢生活垃圾及乱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并及时联系外运;。

4.提倡现场文明施工,严禁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条本奖罚办法使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五条本奖罚办法由上海建工总包项经部监督,总包质安部具体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处罚违章违纪的主要对象为:1.违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纪律;2.严重违章,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及影响社会的之行为或苗子。

第二章违章处罚。

第七条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带好符合质量要求的'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扣帽带者罚款50元。

第八条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随身带好操作证(或操作证复印件)进行作业,并接受安全监督人员检查。查处无证操作者罚款200元,对无理取闹阻挠检查者,则加处200元罚款,并追罚所在分包单位1000元。

第九条机械设备操作工应具备有效的操作证,对无证操作者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条施工遗留下的桩孔洞或清障挖掘后遗留的坑洞,必须及时填埋,或用盖板盖实,以消除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每个坑洞罚款1000元。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进出工地须经大门通行,严禁翻越围墙进出工地,一经查实对越墙者处罚100元,追罚所在分管单位1000元。

第十二条门卫警卫对离开工地的人员、车辆携带装运材料和物品出门,应按出门单核查,对故意刁难和阻挠检查者处以200元罚款。门卫警卫如故意不查而放行,经查实后按失职处罚200元,同时者成有关单位将其调离岗位。

第十三条门卫警卫必须严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睡觉、离岗喝酒、打牌等,一经发现违章,处罚50~200元;发现不按门卫制度执行检查、登记手续,第一次处罚20元,再发现责令调离本工地。

第十四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泵车、工程车及随车人员,在驾驶室外工作应佩戴安全帽。衣着不整或穿裙子和高跟鞋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对不听劝告得违章者,处于50元罚款。

第十五条严禁施工人员私自以各种理由将工程材料带出工地,对违犯者视作监窃行为处理,并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十六条凡擅自拆启与本人或本单位无关的其它单位的箱包,各类设备零部件和损坏的各种建筑材料、设备、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另外罚款100~500元。凡查实未偷窃行为的则处以被盗材料10倍的罚款,并处罚偷盗者所属单位1000~3000元罚款,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其单位将其清退除本工地。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警告、禁止及提示标志,不得随意摘除或故意损坏,违者一律处罚100元。

第十八条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视情节轻重赔偿处罚款200~500元。

第十九条违章使用氧气、乙炔瓶(气瓶无安全距离、气管无专用加夹头、无回火装置、无有效表具等)对违章者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对未办理手续或不遵守规定擅自从事明火作业者,处罚200元,对违章指挥者处罚200元,造成火警或火灾事故的,则按消防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高空动火作业,应采取避免灼伤下方人员及防止可燃物品燃烧的有效措施,对无防范措施的作业单位(不采用托盘或挡板,不落实立体监护人、不配备灭火机)和操作人员,分别处罚2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作经济赔偿,对重复违章者,一律加倍处罚,并追罚违章所在单位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条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对操作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大型机械设备机操工在操作时,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一经查实,对违章者处罚1000元,并责成有关单位将其调离岗位。

第二十四条任何施工单位都应遵守施工用电规定,严禁作业人员擅自不规范接用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器工作。对使用橡皮插座、用铜丝代替熔丝、用木片代替插座、使用线盘电箱、移动电箱无门、无接地线、熔断器、漏电开关失效等违章行为的单位处罚200~500元。

第二十五条凡被查实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器和设备,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在检查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停工修理后,仍违章作业者处罚500~1000元。

第二十六条对无安全责任制度,上岗不交底者,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设施配备不齐,险要操作点不设安全监控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混乱的分包单位项目部,总包项经部将对其处罚20xx~10000元。

第二十七条职工宿舍内应遵守宿舍规章条例,,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加热电器,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一经发现,用具没收,另处罚100~5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进入施工和生活区域,必须在指定场所方便,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处罚50元,随地大便处罚200元。对举报随地大便者奖100元。

第二十九条随地倒垃圾,倒污水,处罚50元。

第三十条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男女混宿,一经发现,轻者教育,并处罚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所在单位将其清退出本工地。

第三十一条施工期间发生工作纠纷,应及时上报总包项经部协商解决,严禁打架斗殴行为,对挑动事端和参与打架者,处罚每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造成人身伤害者,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该所在单位将违章者清退出本工地。

第三十二条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机造成施工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肇事者责任,罚款500~1000元不等,另追罚所在分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内罚1万元,2万元~5万元内罚2万元,5万元以上罚5万元。

第三十三条总包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工作联系单》,有关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被加封停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组织检修或将设备撤离现场,严禁擅自拆封“病机”操作。对违反此项规定者,一律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罚款500元。

第三章奖励办法。

第三十四条总包对于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有如下表现的予以奖励,以鼓励分包单位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长期坚持遵章守纪,无违章违纪现象,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成绩优秀的分包单位项经部。

2.勇于举报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的施工人员。

3.对于在施工生产的突发事故中抢险救灾表现突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五条对有上述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总包质安部提出建议报总包项经部经理批准后实行。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举报违章违纪行为的个人,总包将予以保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罚金收缴。

第三十六条罚款单由总包质安部负责开具,向违章者单位收取。违章者单位在收到罚款单后10天内必须将罚金上缴总包项经部,并附书面整改措施。

第三十七条违章者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交纳罚金,我项经部将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发生其他违章事件,均按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工程项经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奖罚办法自本月起实施。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四

为加强食堂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职工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断降低成本,提高饭莱质量,虚心听取就餐人员的合理化意见,做到不亏不盈。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堂及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不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蔬菜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公肥私,不徇私情,不准就餐人员欠帐,一律凭票就餐,不准使用现金.食堂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四、食堂不准为个人开小灶,办酒席。

五、食堂要设生、熟刀板,有防尘、防蚊蝇措施。出售熟食要使用专用器具,对地面、餐桌、蒸笼及各种炊事用具都要经常擦洗。

六、遵守就餐时间,机关食堂对因工作不能按时就餐的,做到随到随做,热情服务。 七、食堂要有纱门纱窗,有防蝇灭鼠措施,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齡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五

(3)不搞部门卫生,不听从领导安排工作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均负连带责任,如遇突发状况酌情免责。(如:突然有人员离岗、公司交代的另外突发事物)。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六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和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并根据月度及年终考核结果结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员工奖励管理规定

一、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通报表扬、记功

10—19分:奖励20元;

20—29分:奖励50元;

30—49分:奖励100元;

50分以上:视贡献大小给予奖金或晋级奖励。

二、奖励条件 

(一)有以下表现者,奖励5分

1、工作积极、认真、热情,受到客户以及同事的普遍赞誉;

2、热心帮助同事,帮同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3、及时制止同事的违纪行为或可能出现的争斗;

4、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有以下表现者,奖励10分并给予记功奖励

1、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2、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

发者。

(三)有以下表现者,奖励20分并给予记功或通报奖励

2、钻研技术、业务,工作质量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取得显著成绩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四)有以下表现者,视表现奖励30—50分,并给予通报奖励

3、见义勇为,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和客户、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者。

(五)其他对公司有显著贡献者视表现及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奖励审批程序和权限

1、通报表彰、记功,由部门上报书面材料送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签批。

2、通报表彰、记功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3、年终中层管理人员评选优秀管理奖2名;员工评选优秀员工奖4名、优秀销售奖2名,经总经理审批,使用《员工奖励审批表》、《员工奖励通知书》办理审批手续,签批后的《员工奖励审批表》装入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奖励通知书》送交公司财务部兑现奖金。

第二章  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一、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采取积分制(以月为单位统计):

1—9分:警告

10—19分:罚款20元;

20—29分:罚款50元;

30—49分:罚款100元;

50分以上:视情节严重予以降级或开除处分。

二、处罚条件

(一)有以下行为者,扣2分,并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佩带胸牌者;

3、由他人代打考勤卡或代他人打卡者;

4、未及时打扫分担区卫生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者;

6、无故不出早操或未及时出早操者。

(二)有以下行为者,扣5分,并予以警告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不服从上级的正确命令或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当众顶撞上级者;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部门负责人发现本部门员工有违纪行为,放任不予管理者;

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上网玩游戏,聊qq者。

6、未经许可在公司兜售或寄售私人物品,或当班时间炒股票、有价证券者;

(三)有以下行为者,扣1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或会议批评

1、在公司酗酒、赌博、吵架者;

2、搬弄是非,发布虚假信息,选谣惑众,诽谤他人,影响团结,选成恶劣影响者; 

3、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或私自动用公司设施者(如因而损坏需负赔偿责任);

4、出现违纪行为,收到警告,却不立即改正或与检查人有言语冲突者;

5、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主动交费者(自付电话费用外,并予以扣分处分)。

(四)有以下行为者,扣20分,并予以降级处分及通报批评

1、 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暴-力威胁、恐吓或殴打同事,妨害团体秩序者;

4、因个人过失导致公司重要文件损毁或丢失者,给公司造成较大的影响者;

5、未经公司许可在外兼职、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6、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五)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通报批评及辞退处分

1、侵吞、侵占公司财产者; 

2、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挑拨员工滋事或罢工者; 

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用于不正当行为者; 

5、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7、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产生极坏社会影响者。

(六)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处罚、处分以及取消处分的程序和权限

2、降职、辞退处分,由部门呈报书面材料,经行政部复审查、考核,并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批单》(降职)或《员工减少审批单》(辞退)报请总经理审批。签批后将“审批单”存入个人档案,并将员工《内部调动通知书》或《员工减少通知单》送交公司财务部。

3、员工既受到奖励,又受到处罚的情况下,可申请功过相抵,抵消以积分为基础,相抵后的剩余积分再实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  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  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  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  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8)  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  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5.3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

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

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  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  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  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5)  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  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  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  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  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

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

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2)  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5)  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  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8)  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

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6)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  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  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30)  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3)  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6)  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2)  盗窃公司财物;

3)  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  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7)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  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  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

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

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  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  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  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

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七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八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促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高处或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立即停止当天工作;。

5.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30元;。

10.禁止在严禁区域使用明火,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1.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挪用,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5.严禁辱骂信号工、塔司或抢夺对讲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6.宿舍严禁私拉电线,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0.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xxx所有。

xxxx年xx月x日。

专业机关干部奖罚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九

为加强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工作,更好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加快教学改革进程,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安心本职工作,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者,可优先安排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内外学术会议。

2、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在教学中做到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圆满完成教研室布置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教研室应向上级部门推荐给予表扬和奖励,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晋升。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或引进推广新技术,填补学院或省内空白,成绩显著者,教研室向有关部门推荐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对及时发现教研室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改进建议,避免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者,教研室给予表扬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在科室工作经费中给予适当奖励。

二、处罚制度:

1、不安心本职工作,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工作缺乏责任心,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不经安排外出进修学习,不经批准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2、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完成教学工作,教学不负责任,教学水平极低,不求上进,工作质量差,甚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本教研室,不予安排教学工作,不推荐晋升。

3、无故旷教,经常迟到、早退,人为造成工作严重失误者,扣发当月课时费,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屡教不改者,建议学院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玩忽职守给科室教学及工作带来恶劣影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院里扣发当月乃至当年的课时费。

5、违反党纪国法者交有关部门处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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