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念青松

优秀作文能够抓住读者的眼球,通过独到的观点和独特的写作技巧,给人以审美的享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被广大学子认可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一

爱好:讲历史故事,写作文,英语等。

性格:倔强,好强。

具体事例:也许因为他比我大半个头吧,我只要一上课,一挺胸,他就会向我使白眼儿!我也不管,于是他便会使用他的“独门武工”--“九阴白骨爪”(他的“爪子”可长了),他那双手想我这边伸来,我只能躲,不敢与他公开作对,但闹天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用我的脚使劲的向他踢了过去,在同时来了我的看门武工--“牛魔拳”向他的眼圈打了过去(是在老师去办公室喝水时打的哦!).我一看,他正在向我求饶的样子,开怀大笑--“大爷,大爷,饶命啊!!!”哈哈,我看你还敢不敢跟我斗了!“你看看你把我的眼圈都打红了,赔偿!”吕桥强有理的说.“还叫我赔偿,小子你活腻了啊!”我不屑一顾的说.也不知他在背底下说了什么,有乖乖地躺在了桌上了,但是,下课时,不知他从哪儿拉来的狐朋好友,来找我谈判,于是我和他制订了一系列的两人和谐条章,同时还在课桌中间画了一条“三八线”!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二

三中初二九班有一人,其名曰——哈宇辰。

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可爱。长相精致,甜美,身材高挑。水灵的眼睛嵌在小小的鹅蛋脸上。眼睛下是微微上翘的鼻子,小巧的嘴巴好像总挂着一丝甜蜜的微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依旧的恬静,美好。笑起来总是露出几颗尖尖的虎牙,为整个人添了一丝俏皮,让人看了就很开心,心中的乌云被驱散了。虽不算十分标志,却十分的耐看。我们才相识了一年,却如同老友般。我们相识在那次刚升入初中的第一次家长会上。孤独的我遇到了她,深刻体会到了有朋友的快乐之处。她待人和善,在班里人缘很好。说话轻声细语,举止优雅可爱,是一个非常惹人喜的女孩。她平时文文静静,是班里公认的淑女。上课不怎么发言,但她听得很认真,笔记可以说是模范级别。方正的字迹,横平竖直,干净利落,颜色不一,重点一目了然,总能让同学们啧啧称赞。她最擅长的要数绘画了,是班上的美术课代表。不管是哪次美术作业,哪节课堂她都一如既往的认真对待。作业从不偷工减料,总是把那在班中近乎完美的画功展现的淋漓尽致,倍受夸奖。线条优美,色彩鲜明,尽力做到完美,无一例外。这才是课代表们该有的样子!黑板报的规划,图画都是她来负责,从不马虎。色彩搭配,图画布局都要求完美。每一次都让人眼前一亮,总能为班级形象加分。

认真是她最大的优点。她很可爱,又很热心,可爱的不可思议。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三

我有着一对漂亮的眉毛,大人们说就想画的一样。当我照着镜子时,总是很严肃,但这和我的开朗的性格很不符,因为这样只是为了证实是不是大人所说的那样。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笑的孩子,每天都笑呵呵的,可是我的妈妈希望我严肃一点,时刻提醒我要沉稳,不让我大声地笑。

我也是一个积极上进的男孩子,去年学校举行了足球比赛,我和同学们积极报名也成了九班球队的一员,我为此无比荣幸,虽然我从未上场,但我为班队鼓气加油,人称拉拉队队长,我在场下注视着那颗不停滚动,只依附在九班队员脚下的足球,第一场五连进,夺得了首场开门红。场上他们跑得很累,我在场下欢呼的就很兴奋,我总是能学到什么,在这次比赛中明白了什么叫团结。我也知道了,团结的力量多强大最重要的是,我学会并爱上的踢足球。

在本学期,我有缘和郭小萌,殷天航组成学习小组。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中,我感受到了个小组的力量,在小组中每个同学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我们有过摩擦,我们经历过倒数第一的懊恼,同时也为我们的每一次得分在心里暗暗欢呼雀跃过。我们三个人经历的一切,每一分的积累都凝聚着我们成长足迹。

青春需早为,岂能长少年,这就是我,一个上进,善于观察,学习和思考的少年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四

宋嘉昱,九班六组人,乃九班语文课代表,著名男神、作家、文学家、史学家。

单凭长相,即可用”一表人才”四字形容。所遇之人无不称其英俊潇洒。但不止于仪表,更身兼十一项绝技:八门正科不说,就论音体美三项。音则有过专业训练,戏腔独有造诣;体则精通足球,篮球,亦可代我班出征运动会;美则平日默默无问,实则有速写八级之荣誉。若张健翔乃品行天下第一,则宋嘉昱乃才艺天下第一。

没有但说这十一门全才,只对文学情有独钟。这位大师平日从不轻易出手,但每一行文,则是笔下生花,墨藏乾坤。其文风,自成一派,宋嘉显行文却有小说一般的意境,我苦练许久也是模仿不来的。莫道他平日外向,文章则粗中有细,描写无微不至,对同一件事他的文笔是更甚于他人的。加上他“诵得唐诗三百首,写成文章四十分”,实不愧文学家之称。

当年名落孙山,宋嘉昱作为第一位赏识我的学霸将我收至麾下。我做了不长时间组员,竟发现这样一个如此有才气的人,竟生得一阳光外向之性格。不消半月,便与其可谈天说地。这嘉昱,共鸣亮,启越乃我班“三大活宝”,在英语课上诙谐幽默,是常有的事。不过正经回答问题不少,深得诸位老师善爱,办便我组在加分战争中过关斩将,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我虽给他做过组员,但其对我是有不少知遇之恩。不仅在文章上互相推崇,还偶有辩论与探讨。虽其常以其权威性将我无数次驳倒,实则我觉得大有所获。但看如今,他以“培养侯景阳语言表达能力,成为组中第二员得分之干将“为基本组策,将全组语言表述之重担负于我身,如课上常催我发言,演讲让我上台,虽损失不小(例如《语文课上》一文中我“没有伦理”的梗)但盛情难却,如今我也不再是发言栏中加分最少者了。

宋嘉昱,是一个基本上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完美人设。不知如今钦佩、仰慕他的人又有多少。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五

朱贵绰号为旱地忽律,是梁山泊的开山元老。文中有几句对他的描写:头戴深檐暖帽,身穿雕鼠皮袄,脚着一双獐皮窄靿靴,身材长大,相貌魁宏,双拳骨脸,三丫黄髯。他第一次出现是因为林冲想要上梁山,然后刚好进了他开的店里,不过好在朱贵不像李逵,看到人就杀,他一听林冲在打听上梁山的路,就开始留意,后来相互介绍了自己,又好吃好喝的招待林冲,然后把他送上了梁山。从这里,我看得出朱贵是一个细心、爱观察的人,如果他不是这样的性格,那梁山很可能就少了几员大将。

还有一次,李逵回家接母亲,宋江不放心,就让朱贵也跟着去了。这李逵,就没有哪次下山不闯祸,这次又把人杀了,还烧了别人的房子。朱贵听说了,又生气又着急,和兄弟朱富好不容易才把他从李云手下救出来。李奎一看到人就杀,朱贵又好言相劝,把他拦住。从这里我看出了他是一个讲义气、心地善良的人。

总的来说,朱贵虽然杀人不眨眼,但这也只是对那些欺压百姓的人,我们应该学习他正义、讲义气、心地善良的品质。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六

我平凡的母亲(小传)。

母亲平凡一生,刚过四十,便安居在安静的小城中,怀抱温暖的小窝,过着闲适的生活。

站了一天的班后,回到家,一间房,两个人,一张桌,两道菜便结束了一天的生活。一碗芽白菜,一碗辣椒是当时最常见的晚餐。

在母亲的省吃俭用下,我出生在一个极为舒适的环境中,丰衣足食、家庭美满,母亲曾打趣地说她的前半辈子都是在为我的出生做铺垫,而她口中的“后半辈子”他也不曾多提。

母亲每次说起她的过往,话题总又不经意间回到了我身上,她只是平凡世界中一个平凡的人,却因为母亲的身份而不在平凡。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七

今天我就说说我们班人人皆知的大画家,王云毅是也。王画师个子不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充满了灵气,仿佛通过那双眼睛就可以画出任意一样事物。

人各有所长,取长补短再为正常不过,虽然王画师运动方面等有些勉强,但如说绘画技术,班中其他人也只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于是,王画师便成为我们班一风云人物。他那神奇的画技使他在美术课代表的座位上稳如泰山。

当然,王画师用这技能也给班级争取不少荣誉和贡献。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出版报就可以看见他忙碌的身影,王画师边画边沉思,运用他的奇思妙想规划着黑板报的结构,哪儿画画?哪里写字?都安排的井然有序。为了完成出版报的任务,他甚至会牺牲自己体育课的时间,等到完成,那画技都会使人眼前一亮。有时班中搞活动,王画师就要画一些标志在纸上,只见他稍一沉吟,便用不同颜色的画笔,把那副画描绘的色彩均匀,层次分明,没有丝毫败笔。

这位王画师的画技还是全能的,就连人物素描也画的栩栩如生。还记得有一次他画一位老师,画完我看后当时大吃一惊,他光用铅笔就把讲台,黑板,人物画的一模一样,就连眼镜也没有丝毫不同,我不由得心生敬佩。

王画师的风格与齐白石略有不同,王画师较为细致,不容一点错误,而齐白石却十分洒脱,不过,我还是喜欢王画师的风格。似乎在他看来,他的画相当于他的生命,不容有任何一点瑕疵,这也是一个好画师应该有的素质。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八

站在讲台上,双手叉腰,眼睛里不时有一颗颗火星迸发,“啪”那只有力的手拍在讲台上。“干什么呀,回位!打铃了是都没听见吗?”我打了个抖,刚才呆若木鸡的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那声音如利剑刺般醒我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霎时间便出了一身的冷汗。她便是我们的班长——张__。抬头看站在讲台上的她,此时的她,脸涨的像个紫茄子,淡淡的眉毛,黄黄的头发,嘴唇稍厚而微微上翘,不时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每当站在讲台上便闪着不可侵犯的光芒,一丝不苟的言语经常从她口中蹦出,面对大家的永远是一张严肃而又略带几分神圣的脸。

镜头二。

“八年级各班班长,听到广播后请到政教处找韩老师开会。”正在埋头记笔记的她听到广播后,干净利落地站起来,朝门外走去,也可以说,几乎是跑去。直到第一节课上课时她才回来。“报告!”她轻轻地推开门,手中抱着一摞玫红色的页子,脚步轻而快的走到自己的座位,悄悄拉开凳子,坐了下去,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同学们的课堂。课后,她将页子发给每位同学,并嘱咐大家如何填写。待同学们填写完,她又将页子收回送给了老师。

她常为同学着想,老师随叫随到。做为一个班长,她尽职尽责,做事雷厉风行,干脆利落。她的存在,让班级的每一个角落都是那么完美。

镜头三。

“今天又是大丰收!”看着张__怀里抱着的四个又大又黄,色彩鲜艳的橘子,样子甚是搞笑,只见她不紧不慢地剥开一个橘子,掰开一瓣放入嘴中。我同样也掰开一瓣,“哇,这个好酸啊!”我面目狰狞地说,她看了过来,口齿不清地道“那咱俩换换吧,我这个挺甜的,没关系,我还有三个呢!”我道了声谢谢便接了过去。秋雨如同满天发亮的珍珠,飘飘扬扬地挥洒着,包裹着整个校园和校园小道中的笑声。

课下的她,和蔼的不像是那个站在讲台上“发威”的班长,她清廉刚正,体贴入微,平易近人,性情豪爽,和她聊天的感觉是那样的舒服自在。

她,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就像一条默默流淌的小溪,没有江河的奔腾澎湃,更没有大海的浩瀚无边,她,有着自己不可复制的特色,她就是我们独一无二的班长——张__。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九

乌黑发亮的头发,黑珍珠似的眼睛,一张能让人笑逐颜开的樱桃小嘴,她就是我的同学——王子琪,作文我的同学。由于她非常搞笑,所以我们都叫她“搞笑大王”。

记得有一次春游,我和她一个组,当我觉得很无聊的时候,她突然说要跳绳。我吃了一惊,心想:这个地方太小了,怎么容得下她跳绳呢?再说了,我和她也没有带绳呀。正当我思考的时候,你别说,她还真跳了起来。我一看,哦,原来是空手跳!正当她跳得起劲的时候,“嘭”的一声,吓了我一跳,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她的零食袋被她踩烂了,虚惊一场,我以为她摔倒了。这时“嘀——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以为是救护车来了,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搞笑大王”在装哭,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害的我们笑得肚子都痛了。

如果你觉得她虎头虎脑只会搞笑,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小学二年级作文《作文我的同学》。她不光会搞笑,思维敏捷在我们班也是响当当的啊。

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续编课文,由于很难,所以班里没人举手,都在思考,而她很快思考好,把手举了起来“小鸟来到小驯鹿的家……”编的即快又精彩,老师不停地夸她。

我要跟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向她学习。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

他生就一副光滑的脸庞,在这块儿金贵平整的河套平原上,你连一个象征青春的突起也找不到。北方的风猛烈干燥,这块儿平原上的大部分植被都躲在山洞里生长,山洞中湿润温暖,还有微风进进出出。山洞前的土地也受到暖湿气流的影响,齐齐整整长出一排矮矮的胡髭。

若只看他的脸庞,人们几乎都会误认为这是个清秀的姑娘。那一头茂密的短发立刻站出来为主人证明身份,可在现今这样平等民主、个性张扬的社会也不起什么作用。那么这一切就要取决于它的两双眼睛。

大多数的课堂上,他那双眼睛总是放光,透露出一种古代先生般的智慧;如果紧接着小组讨论,他总是出口成章,雄辩有力。小组加分中,不免有些稀里糊涂的地方,一旦被他那双鹰眼发现,决不会轻放,一定要以大丈夫的身份维护正义与公平;在组内成员因不知情而丢失了一个作业加分机会时,他又化身为铁血组长,全力争取着组员们的正当权益,双眼中迸发出男子汉的气概。

眉下是这双眼睛时的李志浩,他绝对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当他换上另一双眼睛时,你说他是女生好像也说的过去。课间在他心血来潮时,李志浩便羞答答地瞟你一眼,那双饱含感情、温柔如水的眼睛倒为他增添了几分温暖。初次见面的人一定会认为他是暖男,老同学们已经习以为常,对他那嫣然一笑以白眼相待。

具有这两双眼睛,散发着双重气质,他可以轻松为大家带来欢笑。也因这双眼睛,它真正的知己便更难与他相遇。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一

她,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她是我的邻居——茵茵。

她善琴。

月光如水的晚上,我常能听到如水的琴声悠然响起,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这是一种清净的琴声,载着人的心灵驶回音乐深处,寻找精神的玫瑰。她灵巧的手指在钢琴的键盘上辗转拨弄着,一个个音符仿佛着了魔似的,随着她灵巧的双手翩翩起舞,一曲曲美妙动听的乐曲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那乐曲有时奔放、明亮,有时委婉、细腻,真是令人神往,让人陶醉!她的手那么洁白无瑕,仿佛是一件绝美的艺术品般的纯净。

她如画。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温柔的女人是金子,漂亮的女人是钻石,聪明的女人是宝藏,可爱的女人是名画本站!据本人考证,你是世界上最大的宝藏,里面藏满了金子、钻石和名画!如果你的美丽是上天送给你的最好的礼物,那么让我遇见你就是上天对我的最好的恩赐。

她说话时似乎比沉静时更好看。她一说起话来,脸上有了神情:一双明眸犹如那树上的百灵鸟,灵动闪亮;一对弯弯柳叶眉,愉快地跳动着;一张樱桃小嘴,字字珠玑。那丰满白皙的脸庞顿时鲜活起来,整个人灵动热情,再配上一对可爱的梨涡,叫人爱的不行。

她如歌。

曲终了人已醉。如画如诗的茵茵之歌,似乎又在我耳畔响起,婉转而悠扬……。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二

梁某飞,男,汉族,20__年出生。外表粗糙,皮肤黝黑,眼睛极小,神情猥琐。时而挤眉弄眼,时而神经不已。生性豁达,天生乐观。性格单纯,对原力一无所知。

20__年9月15日,烈日当空,万里无云。猛烈的阳光直射大地。就在我们在3507宿舍沐浴之时,梁某飞先生回来了,手里拿着喝完的酸奶瓶,显然是要在宿舍垃圾桶里丢垃圾。他大吼:“还有谁洗?”顷刻,刘某著从厕所沐浴所出,浴袍加身,答曰:“无人,可进。”此时,意外来临,梁某飞先生不知是受刚打完篮球的影响还是其神经性格突发。只见其拉着刘某著,心潮澎湃地说:“看我库里式三分!”

话音刚落,梁程某飞先生身体一正,双腿微蹲,脑袋一偏,神情严肃,目光直视垃圾桶,仿佛眼中一起事物都是浮云,都是虚幻,只有那被视为目标的垃圾桶。而后双手一举过肩,做出一个十分标准的投篮姿势。同时右手手腕一扭,手指发力,酸奶瓶便按照完美的抛物线,以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掠过垃圾桶。正值刘某著欲笑梁某飞不进之时,险象环生,此时的酸奶瓶如同一个骄傲的跳水运动员,它做出了第五组动作,向前翻腾一周半,并转体三周,以刁钻的角度分毫不差地飞进了便坑,甚至起身子都为碰旁一分一毫。“5136!”便是旁人对它的赞美。

“球进了!”刘某著高喊道。电光火石之间,之间梁某飞先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厕所,又以雷霆万钧之势关上门。无人知道梁某飞先生在里面干什么。勇士潘某宇打开门,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梁某飞先生此时如同成语中的猴子一般,“水中捞月”就是他正在做的事了。不过,这件事非同小可,乃是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人壮举——“勇掏便坑”!梁某飞先生小心翼翼地尝试着,生怕手碰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用神功“二指禅”夹着酸奶瓶浮在水面的未被沾湿的突起部分,将其夹出来,丢进垃圾桶。这一次可没有意外发生了。

事后,刘某著侃道:“某飞,所幸片刻之前我是在沐浴而非如厕,你得感谢我啊!”李某杰道:“太勇了,‘勇掏便坑’,这种为宿舍献身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次次日晚,晚修过后,地点还是宿舍,梁某飞先生神经抽搐,脑子瓦特。突然以jr式神经抽风。梁某飞先生玩起了角色扮演,想象自己为足球运动员“c梁”,并做着c罗庆祝动作。只见他怒吼一声,嘴巴一撅,脑袋微偏,眉毛一挑,用力捶自己的胸膛,双手一举,一伸,一展,最后竟将衣服脱下甩飞,大秀肌肉。甚至还想象自己在绿茵场上,将宿舍地板作为草地,双腿跪地,从宿舍的一端滑到另一端。实乃神经之举也,不过还挺像的。俗话说得好:“jr不神经,天天全明星”。而面对此情此景,我只想说:“某飞不神经,天天是球星。”

梁某飞先生,现年13岁,却具老戏骨之风,可见其对足球之热爱。而从其“勇掏便坑”,可见其生性率直,责任心强,敢为人先,甘于奉献自我,有为集体做贡献的精神,是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是成长在五星红旗下的优秀的共产党的接班人;是甘于做那颗钉子的雷锋精神传承者。

梁某飞先生,时而神经大条,时而严肃不已,幽默,团结也。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三

我并不清楚这个女孩是谁,不清楚她的名字,她的窗边有一株兰花,就用来作为自己的称号。她虽然是个外表恬静的女孩,但却又有着与其他女孩不同的性格爱好。

大多数的中学里都有兴趣班,当别的女孩选择了口琴、舞蹈时,她毅然地选择了机器人,并坚持要一直学下去。这或许与她年幼时的爱好有关。

当她在上幼稚园前,同龄的女孩还在家里抱着娃娃,与邻家的孩子“办家家”时,她却在家附近的广场上开着心爱的遥控汽车。当广场上有人遛狗时,她便会用手中的车追赶那些狗,引得人们捧腹大笑。

在小学时的女孩是最为开朗,最想表现自己的。于是她同班的许多女孩都积极地参加中小队长竞选,甚至是大队长。几乎只有她,默默无闻的看着别人的演讲,安静地写着自己的选票。我想,或许她试试还是可以选上的,但她不管是老师还是父母鼓励,她都认为其实不当中小队长也一样可以帮助班级、同学,一样努力学习。小学的五年里,有无数次的竞选,永远没有她的身影。

她同样爱好读书,但在她的初中,有许多同龄的女孩,她们喜欢看一些琼瑶、言情小说。而在那些女生为剧情楚楚落泪时,她却在家里读着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当她的同学崇拜一个日韩歌星像滨崎步、superjunior时,她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偶像,自信满满地说她是一个自我崇拜者。2009年大热的电视剧,当同学们热烈的讨论时,她只在一旁冷漠地看着她们,心里还认为这些女孩有点傻。

这个女孩与普通孩子一样爱她的父母,只是她从来不向父母撒娇,只是经常附和着父亲,与母亲开玩笑。

初中是一个人确定自己一生性格的重要时期,与同学想象的完全不同。她追求的是一种安静、默默的生活。或许她并没有一个好脾气,因为性格的差异,时常会与同学发生分歧,但如果可以避免,她宁愿沉默也不愿与人发生正面冲突。

她的母亲说她:太有个性了,虽然有很强的自尊心,但却如此淡泊名利,整天乐呵呵的,但缺少自信。我想,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

记住这一天。

南风又起,念你成疾.

再次回到家,这里依旧熟悉,青润的庄稼地,像灵巧少妇手中的织毛毡,网罗着淡远的青山,岑寂的树林,稀疏的村庄。

手拎大包小包,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大概是雨后初晴,微风伴着麦香轻拂过脸庞,两旁的绿荫透过阳光在大地上投射出斑驳的影子。面前的父亲沉默不语,脚底的两只布鞋沾满了泥泞,我也安适自得,在行走中,忘却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感受乡间的清澈与洁静。

回到了分别半年的乡县房屋,父亲出去干活儿了,我在房里也待不住。来到后院,鸡雏都已经长大,羽毛中还留着暗黄,小猪们酣睡哄食,不时发出吱吱的声响。豆芽也都长高。萌发出稚嫩的新绿。来到厨房,借着微弱的光,我与母亲一起粘上窗花,这是我们那里的习俗,每逢儿女归家,都会粘上这喜庆的标志。

人在初二。

人在初二,有欢乐洒脱,也有紧张备战。初二是初中生活中最美好的,也是最短暂的。我记得在哪上面看到过,初一太生疏,对自己来说是新的体验,初三太忙,没有时间来感受,只有初二,是最值得回忆的。

初二开学那天每个人都是兴奋的,上了初二就感觉像升了一级似的,但真正开始学习,却发现课程那么紧凑。老师换了,同学换了,教室换了,每天这个老师走那个老师进,我却依然快乐。下课打打闹闹,唧唧喳喳的凑在一起,都已经快成了回忆,现在却才懂得珍惜。

人在初二,是有很多感受的。烦恼随着时间而来,各种奇异的想法,青春的梦想,都在萌发。初二的老师,像我们的朋友,陪我们分享快乐,减轻忧伤。

人在初二,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怎样说出口。随着会考的来临,初二生活也快要接近尾声,现在的感受,应该就是老师说的惜缘吧!我们的缘分,就像从天上掉下一粒米,正好就不偏不正落在了地上一个竖着的针尖上,那种巧合,令人惊叹!

人在初二,要懂得珍惜。友谊,师生情……曾经的一幅幅画面又浮现在脑海。如今,面临这人生的第一次会考,我们身在初二的人们要鼓足了劲冲,才不会给它留下遗憾。

点点滴滴的小事,吵吵闹闹的课间,充满欢笑的课堂……从现在起,我们珍惜着每一秒钟,认真对待着每一秒钟,他就像一个氢气球,等待着我们最后将他充满气,飞向蓝天,带着初二的回忆。

人在初二,自在的期待!

珍藏的记忆。

春已悄然离去,她没有带走充斥世界的曼妙的香气,而是送来了醉人的绿意。我漫步在羊肠小道上,阳光好不容易挤过那茂密的树叶照在庄稼上,我醉心于此,但想的并不是这小桥流水,仅仅是那一抹香气,一抹在我心头挥之不去的身影。

奶奶弯着腰,手里拿着把生了锈的锄头,小心翼翼地挖着翠而饱满的野菜和青菜。她是那样小心,那样专注,尽管炎热的阳光在他脸上嬉戏玩耍,汗珠已经遍布了她那满是皱纹的额头,她也没有去管,还是那样细心,这仅仅是为了我这个回来玩的孙子。我上前扶起了奶奶,为她拂去那汗珠,轻声对奶奶说:“奶奶,我来吧,你进屋休息会儿。”也许是实在太累了,奶奶无奈地点了点头说:“唉,我这把老骨头真不争气,可怜我这小孙子喽!”我看着她那颤颤巍巍的背影,心酸啊!

我干起了奶奶剩下的活,小心翼翼地挖着,唉,我终于体会到了奶奶的辛苦。在我挖的时候竟有一个背影站在我的后面,默默地注视着我,我不禁感叹:“唉,谁人识媪心,悲哉悲哉!”最后,我搀扶着奶奶回去了,奶奶则开始了“满汉全席”的制作。我抱来了一捆柴火,奶奶早已生起了小火,等我来后,便添柴加火。她娴熟的将菜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展示出了她那“绝世刀法”,只听见“哒哒哒”的几声,菜便被如数切好。

迎接初二。

今天25日了,我心里只有两个字:忐忑。虽说是这样,但内心的喜悦和惆怅还是来到了。

何谓喜悦?我并没有“开学综合症”,所以不存在对开学的恐惧。我的喜悦在于——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我想,从零起步,或许能够摆脱失败的阴影,同时又能面临新的挑战。我坚信,每一次学期的更替就是一次新的挑战、新的洗牌,唯有勇者才能成为王者。“眼前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失败,算不了什么,只需要站起来;成功,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当年勇”而已。挑战,才能带来新生!同时,我也憧憬着能够在新的学期摆脱“无朋无友”的困境,找到一个“死党”才是关键的。独闯江湖没意思,群闯江湖才威风。同时,我也在想:会不会有新同学?会不会有新老师……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数,只有等着新学期的开始,才能得到答案。

为何惆怅?我在想着八年级的苦战和会遇上的种.种麻烦(尽管这已经并不重要了),也需要翻翻身,打一个漂亮仗。虽说名次无所谓,但是需要以此来证明,我是优秀的。其中还包含着对假期的挽留,因为上学了,休息的时间也就少了。休假毕竟是人人都渴望的呀!但是,休假长了,骨头就软了。少些惆怅,生活总是要向前看的。

“我,从此策马扬鞭。

曾经,马儿在草地上悠闲的吃草,我闲躺在草地上,呆呆地望向天宇,闲看白云追逐打闹。我静静地聆听风的脚步,我静静地体会着草地安静的味道。在此,没有吵闹,没有喧嚣。

不禁坐起,凝视远方。在天空和草原的无限延伸处的地方,会是什么?苦思冥想,敌不过远方幽幽的箫声。是谁?在何处?只好希冀于眺望,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敲打我的心房。

别了——。

跨上马背,穿上战袍。人,不应该安于现状。远方的风拂过,是离别的味道,也是新鲜的味道。大雕驰过,拉弓引弦,箭,穿空而过。没有离别的笙箫,只有取胜后的欢笑。

疾驰在远方的路上,那箫声还在心里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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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四

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只有我们爱护环境,地球才会成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这最近我看到了一副有关环保主题的漫画,题目是《这段木头里有虫》,内容是:在一片寂静可爱的树林里,住着许多小动物。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在森林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着。一只啄木鸟也像往常一样,在林子里低低的飞着,忽然“轰隆”一声这是什么声音?突然发现有一棵树倒了下去!奇怪,明明没有打雷!啄木鸟赶紧飞过去,看见一个嘴里叼着烟,穿着皮鞋和工作服的人,拿着一把锋利的斧头在砍伐一棵棵大树,而大树也在哭泣,于是,啄木鸟飞了过去,用力地啄起那人的脑袋,还愤怒的鸣叫到:

“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那个人脑袋的确有“虫”,不过这个虫不是虫子,而指的是那个人破坏不顾生态平衡,大量砍伐树木的心虫。

生活中确实有着许多“脑袋生虫”的人。某些人为了能够赚钱,不惜大量砍伐树木制造纸张、牙签等木制品;某些企业看到金银、钻石的价格不断上升,竟过量开采图利……他们愚蠢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这些行为在无形中却深深伤害了我们的大自然。我们是“脑袋生虫”的人吗?我想不是。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袖手旁观。让我们行动起来,好好保护大自然吧!让我们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爱护着养育我们的大地母亲吧!

现在,人们已经渐渐觉醒,开始行动起来,加入保护自然资源的行列当中。古人云:“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孙耕”。是的,我也想告诉如漫画中正砍伐树木的叔叔们:“放下你们手中的斧头吧!行动起来,植树造林,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子孙后代,保护好地球上的每一片绿,不让自私自利的害虫所吞噬。让我们一起保护森林资源,共营生命绿色!”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五

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平凡得幸福,我的家庭并不出色,但朴素的可贵,因为我有永远都支持我、鼓励我的家人,且永远会为我留一盏灯,他们让我感觉到家的温馨,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他们吧!

首先要介绍的是网络猪,为什么我的哥哥叫网络猪呢?因为哥哥很喜欢玩电脑,有好几次爸爸都用各种方法把封锁,可是哥哥总有办法连接网络线,继续使用电脑,爸爸常说如果哥哥把玩电脑的'心态用在读书上,哥哥绝对有办法拿到第一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哥哥动不动就想睡觉,总要妈妈邀三请四的才肯起来,因此哥哥就得到网络猪的绰号了。

接着要介绍的是网络猪的妈妈——闹钟鸡,闹钟鸡也是我的妈妈,更是我无价的闹钟,有一次我的闹钟坏掉了,幸好妈妈即时叫我起来,否则那天我就迟到了,妈妈叫我起来的声音有如鸡啼般宏亮,也因为这样我差点迟到的事情就被我牢牢印在心里。

家里还有一只啃书虫,那就是我了,由于我很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温馨动人的剧情,更让我沉迷于小说,也因为小说常让我睡眠不足,最后爸爸只好限制我看小说的时间了。

说到爸爸,爸爸可是只维修狗呢!总能修好各种物品,连心都修的好,爸爸的嗅觉非常灵敏,彷彿小狗追寻猎物,每次我跟哥哥偷买饼干都会被他发现,幸好每次都有跟蔼的猫奶奶帮我们说话。

网络猪、闹钟鸡、维修狗跟猫奶奶,都是我重要的家人,他们为我的人生添加了许多色彩,让我的人生变得多彩多姿,也希望他们能永远陪在我身边。

文档为doc格式。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六

来到绍兴两年,总想提笔为她写点什么,几经思量还是作罢,我一颗浮萍随波飘到这里,浮华得很,生恐迟钝的笔描绘不出她纤灵的线条,绍兴落户江南,人文荟萃,自是小家碧玉,钟灵毓秀之姿,烟雨江南,迷离巷弄,细致之处我自认浅薄,不敢染指。人到一个城市,总有些心仪的地方,或繁华,或偏居一隅,或数尺陌路。

初来绍兴,适逢国庆,短短几天转展了很多地方,悄悄记下了很多存在梦中的景象,如今隔了一年多,把她从记忆中翻出来,又多了些许朦胧,本就是走马看花,定格的画面起了波纹,现今记忆发酵,虽更加清香怡人,却缩水了许多。生来性子冷,绍兴的繁华只停留在最初的鲁迅故里和沈园,会稽山和兰亭太远,东湖,吼山虽好也太偏了些,而且总感觉被锁起来的景区缺了点什么,不知是染上世俗还是本身就彰显着富贵,这一道黄金锁錾上旅游胜地,名胜古境几字,自然引来游客无数,当地人也趋之若鹜,繁华的不行。

鲁迅故里和沈园连成一线,这里是市区,本就人影跌至,络绎不绝,鲁迅就不用说,沈园因陆游成名,来绍兴一遭,感受当地人文气息,自不会少了拜访他们二位,一进鲁迅路,臭豆腐气息夹着热浪迎面飘来,孔乙己,咸亨酒店,茴香豆一个个竖起金子招牌,街道两边摆满笔墨纸研,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穿件薄衫,拧着衣袖为游客题诗,如今孔乙己,阿q,祥林嫂已经成了经典,去鲁迅故里算是缅怀,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我没赶上,空荡荡的屋子,随意拍几张照片,草草收场。

沈园离鲁迅故里不远,这里相对要清静一些,毕竟是私人园林,这儿清幽和富饶达到了最大的平衡,九月,时令变更,暑气还没完全退去,秋惦着脚丫子悄悄到来,清风一吹,清凉,鼻尖萦绕着若有若无的暗香,一掠而过,就好像打盹做了场幽梦,不由怅然若失。虽然如蝴蝶翩然而下的香樟叶也散着清香,但我嗅到了花缘,清幽中带着静谧,我自知道是桂花,在绍兴你不必看见桂树,清风扬,桂子香,安静的地方就有桂花,沈园自不会少。

也许我和桂花有缘,小时从窗口正好看到邻居养的桂花,农村人少有的闲情逸致,每年邂逅一两次花香,时间长了竟感到了花儿安静的灵魂,从沈园又感到了这份宁静和亲密,在异地能遇到这样的花缘,我是何其有幸,沈园的桂花比老家多了许多,也香了许多,在这个少花的季节,桂花开的依旧含蓄,不张扬,细小的花瓣静静藏在枝叶间,鲜黄的花瓣儿轻轻张开,淡淡的花香逸出,淡雅,娇柔,悠长,在桂树下我也把自己当成朵安静的花儿,愿她的馨香沁入我的灵魂,卸去浮华,给我一个安静,淡然的本质。

沈园的小亭壁上挂满了竹牌,上面不同的笔迹写满了祝愿,相比小情侣的缠绵,我跟喜欢成为绝响的钗头凤,向来对文字有不一样的兴趣,对爱情,才子,佳人,附庸风雅也好,心怀仰慕也罢,今天到沈园,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在我心中已形成执念。我没方向感,随意乱串,不知进了多少门,过了几座桥,我遇见了她,钗头凤,唐婉抑郁而终香魂进了芳冢,痛苦随着陆游寥落的一生散入文字里,沈园依旧,故人不再,如今沈园依旧如画,小楼成了残檐断壁,凄美的钗头凤,凄美的爱情成全了这清幽的园林。

钗头凤陆游。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邑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钗头凤唐婉。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千秋所。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亏得我老早便记几下这几阙小词,模糊癫狂的字迹在漆黑潮湿的断壁上,神犹在,形已亡,我记得她们,晓得这分凄凉,和萧索,清风卷卷,木叶潇潇,我伸手抚摸这仰慕已久的诗词情怀,冰凉,潮湿,还带有一层薄薄的垢土和淡青色的土花,我知道是人们不愿意打扰她,兴致前来,侧身作揖,心感这一段痴缘,许一世缠绵,便自顾去了,然而我却要贪婪的多,生恐那模糊的照片拍不出藏在历史更替中的离索和无奈,我想当我的肌肤轻轻触到这安静的字,我抚摸出她的脉络,感觉到她的心跳,伸出手的瞬间我摸到了,却也没摸到,我突然觉得,这凄美的爱情虽如同紧蹙眉头的少女一般惹人心疼,但历史的痕迹就好像吻在水面上的唇印,不用风吹,便自顾散去了。昨日黄花蝶也愁,几百年过去了,当事人消失在时空隧道里,后人联袂而来,许笑不许哭,有缘,懂得,便停留,无缘笑着散去,她本身就不是赚人眼泪的工具。

见了钗头凤,已了了我一段夙愿,其他地方无非就是山石草木,庭池楼阁,没兴趣观赏,便随意坐在湖边,感受这份居高临下的凉意,九月,尚有残荷,荷叶斑斑点点,莲蓬枯黄寥落,水草倒丰茂得很,绵延着枝干从水里冒出,野鸭穿梭在残荷间,散落莲子,溅起水花,也许那不是野鸭,我见过野鸭,他身形比野鸭轻盈,娇小了许多,我想他们应该是双栖的鸳鸯,但我不愿这样写,鸳鸯太过美好幸福,我觉得他就像莲花那样渴望而不可及,让人心生痴念,却又让人只有伤叹的'份,野鸭则和我接近些,他游莲嬉水,啄草捕鱼,自娱自乐,阳光下垂目养神,游鱼惊梦,振翅而飞,潇洒且不拖沓,安静不失优雅,虽不高贵却能自得其乐。

府山偏居一隅,从古轩亭口步入仓桥直街,人影逐渐稀少,到了府山,街道算是走到尽头,春秋时期,古越过从这里选址建国,自然是人杰地灵,几千年呼啸而过,古越城邦经一代代销蚀,已经看不见轮廓。绍兴虽小,却历史人文鼎盛,大禹治水,封禅于会稽山,那里瞻仰的人多,有旅行团,自不必用我多费口舌。勾践复国,由大夫文种选址,在府山建立兴盛一时的越王台,这位英雄最终惨淡收场,喜欢历史,来绍兴自然要拜会于他。

第一次去府山,正值秋冬交替之际,自过春以来,绍兴难有的好天气就这几天了,天空通透,那天更是纤云未染,清风卷着木叶吹的老高,闭起眼睛木叶掉落沙沙作响,泥土的清香丝丝钻入鼻孔,全是混凝土的城市里,这夹着木屑的馨香又是家乡的味道,久违的熟悉和温暖一下子软了整颗心,向来有怀旧情结,府山少人,没花,草枯黄,落叶盖了一层又一层,漫不经心的沐着太阳,我仿佛又走在家乡小道,慢悠悠,懒洋洋,衔着草,捏着野花,心里哼着小调的闲适,安然。

心情不错,门口飘逸的刻字散落在记忆中,山脚秋瑾的秋风秋雨赋在脑中化为尘埃,对范蠡和文种我向来仰慕已久,走的很慢,生怕错过他们足迹,山腰越王宫,雷公殿朱门紧闭,活生生罩上层神秘的面纱,犹抱琵琶半遮面,心痒得很,苦于无计,只得作罢,顺着小道蜿蜒寻找他们的脚步。

府山不大,树林却茂密的很,上面枝叶相互掩盖,阳光照不透,只于缝隙间插上一脚,投出点点光影,林里光线略暗,静谧,能听见鸟儿叫声和振翅的声音,松鼠啃食的声音,以及虫子悄然爬行的声响,风一吹,凭空透着几分阴深,这儿太过冷清幽静,好在有路标径直往文种墓而去,匆忙告别这份惊秫和悸动。

两千年后的文种墓,满目萧条,灰黑色的墓碑被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墓身,周围长满野草。范蠡远遁他乡后,文大夫果然被赐于三尺青锋了结余生,英雄的血随着寒气颗颗渗入黄土,敌国破,谋臣亡,这就是他的宿命,他终究还是在府山安顿了下来,静静守了越王宫几千年。他似乎已经被后人遗忘在历史长河中,是悲哀,也是幸运,当英雄被遗忘,当智慧结晶被忽略,的确悲哀,他静静躺在地下,木叶,野草安静的陪着他,他是幸运的,能在府山,在越国留安身之地,他也是幸运的,府山就没范蠡的身影。

我想现在的他必然心如止水,像云一样淡然,一样洒脱,他才不会在乎后人能否记得自己,春来闲看桃花开,冬至坐赏腊梅红,不悲不喜,静守淡漠,晨曦照露,置身野草,信手拂一曲,暮霭迷林,水墨溢香,垂发着一文章,整个府山,绍兴都在眼里,巧笑嫣然,他何惧寂寞。

立于府山顶,碧流青嶂,白塔素阁,飞鸟静亭,长街高楼,香车行人直抒眼底,天透云薄,风一吹,山林翠竹哗啦作响,木叶漫天飞,整个心胸开阔起来,来不及区分这似雄浑又似萧索的景象,心已陶醉其中,欣然入梦,化为一只蝶儿随着木叶翩跹起舞。

偏居一隅的府山我不常去,朦胧的记忆中只零星储存着这些碎片,今天用文字的形式保存,虽褪色了许多,但喜欢一个地方也算得上是缘分,匆匆相遇,自认没资格懂她,能彼此驻足,心里自然是有相通的地方,或静,或淡,或闲。

喜欢学校旁的山阴路,漫步一小时,骑自行车二十分钟,闲着没事总想出去逛逛,我不记得去了几回,它不熟悉我,我自是熟悉它了。人的神经总是对弟一或最后敏感,我也一样,清楚记得第一次骑车逛山阴路是春天,晚春,百花凋零的时候。

山阴路往南,少行人,少车辆,也许就是和这份静谧结下不解之缘,也许是和一路的山水,花草结缘,总想轻装邂逅这份无声回眸。四月,樱花开始谢去,茶花红蕊开始枯黄凋落,海棠只剩圆润的叶子,野菜花大黄落下,伸出淡绿的尖角,野花青草虽丰茂,却也不及紫藤花的,有几枝晚桃纤枝垂花,异常娇艳,也及不得紫藤花,晚春便是她的季节,无与争芳。

那儿已经偏离市区,花儿干净,饱满,花枝不长,绿叶似乎还没长出,整棵树全是花,一朵挤一朵,一串连一串,峰儿忙,蝶儿也忙,鸟儿自不甘落后,风儿吹,蝶儿舞,鸟儿逃,蜂儿落,下起一阵紫色花雨,芬芳馥郁,凄美迷离,携带满身花雨而去,人似乎变成一个大大的香囊,整颗心都透着馨香。

山阴路本就是幽静的,绿水人家绕,水流不急,一点声响都没有,绕河小道上,骑车随河看柳,清风下,杨柳摇弋生姿,自是可看的,小桥,流水,人家,亦可饱眼福,如果贪婪一点,矮山,浅草,斜阳自能留住眼波。这条小道有太多城市遗失的美,没有喧嚣和沉杂,或许会简单了些,但清静之处配喜静之人,悬轮垂钓的老爷爷如是,斜阳下随风晃动的金柳如是。

繁华,扁隅,陌路,其实如一,心景契合,情感相通,仅此而已。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七

世界很大,人物众多,但我是独一无二的。

本人生于6月3日,大名杨舒然。长相没什么突出之处,但又不像是上帝随笔画出。似双非双的眼皮下一双有神的眼睛,嵌在一张“南瓜子”脸上。眼尾微微上翘,浓密的睫毛使眼睛更加深邃。扁扁的鼻子莫名为整张脸增加了一丝可爱的气息。

没有樱桃小嘴,但也不是血盆大口,大小刚刚好,比例十分协调。笑起来总会露14颗牙,可我很爱笑,一点也不介意这张看起来就很开心的嘴巴。

我的性格外向,活泼开朗,人缘自感甚佳,只是偶有急躁情绪。甚喜舞蹈,目前已过十二级,因学业繁忙,只好随便跳跳打发时间了。古筝是第二爱好,有时抒发感情,有时发泄烦恼,陪伴我八年,也因学业让开了大路。学习成绩中等,预计很快有所提高。

班里活动我总是积极参加。上学期,带领班级排出一支不错的啦啦操,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还有幸成为了女足队的一员,在我班同学的共同努力下,也取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

去年九月,我有幸成为了九班的一份子,与同学们相处融洽,取长补短,一起进步。集体中的幸福感仅此一种,每个人的闪光点也都会在其中慢慢体现出来。

我努力绽放在九班花园中。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八

她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黑黑大眼睛,一个小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她乐于助人、学习优秀、工作认真负责。提起她,每个人都翘起大拇指。她是谁?她就是我们班的xx。

她非常乐于助人,上次学校举办运动会,她和张月都代表我们班参加了长跑比赛。比赛都快开始了,可张月还没有借到跑鞋。见了,把自己的跑鞋借给了张月。张月连连摆手,摇着头说:“不行,你把跑鞋借给了我,你怎么跑呀?”一边从书包里掏出一双旧跑鞋,一边说:“你穿吧,我这儿还有一双呢。”“可你的跑鞋又小又旧,不合脚,怎么跑呀?”张月一边说,一边把鞋还给。俩人互相推辞着,这时,老师吹哨了,让比赛选手做准备。不容分说,把新鞋穿在了张月的脚上。然后拉着张月去起跑线做准备。

比赛开始了,穿着新鞋的张月遥遥领先,第一个冲到了终点。而因为鞋太小,不合脚,班里跑得最快的她名落孙山了。

比赛结束了,同学们都替她感到惋惜。可她却没当回事地说:“谁跑第一不都一样,为班里争了光就行了,虽然我没跑第一,但张月领到了第一,为班里争了光,这不是好事么,还惋惜什么。”

她不光乐于助人,还学习进取。她不光自己的学习在班里名列前茅,还组织了“一帮一”活动,帮助差生培养兴趣,提高成绩。生病了,他仍坚持上学。

她不仅学习优秀,还对工作认真负责。老师教给她的任务,她肯定一丝不苟的完成。班里的记录不好,她肯定带头管理。有一次开班会,她是主持人,可那天她生病了,但在开始的前一分钟,她又出现在大厅,带病主持了班会,开完班会,她才回家休息。

这就是我那乐于助人、学习进取、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朋友——xx。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十九

他的父亲是著名律师,妈妈是华盛顿大学董事,外祖父也是个来头不小的人。他能长大成才有家人起码百分之三十的功劳。

不过大多数都还是人家自己的功劳。在中学时比尔·盖茨就与好友使用学校中一台pdp-10计算机,不过资金有限,仅过了几周就不能使用了。好在ccc与他们签订了协议,为两人提供免费上机时间。十二岁呀!在这个我们正想着努力考好成绩的年龄,他们就已和一家公司签订协议,称他们为神童一点也不为过!

后来他考进了许多人心目中的好大学哈佛。虽成绩不好,还有许多臭毛病,可他在哈佛时,为第一台微型计算机开发了baslc编程语言的一个版本。

1975年,经过夜以继日的工作后,比尔·盖茨和艾伦又编写出了一个程序,售价3000美元。他又一次碾压了那些对着爸妈张口要钱的人。

比尔·盖茨是一个明辨是非的人。在加入工作后,面对同事错误的方案,总是与同事进行一番激烈的争辩。而且他对手下要求非常严格,也正是他这种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成全了他。

有些人总抱怨自己穷,总是被神经上司骂,可他们只是在抱怨,有真正去做工作吗?上司说不好,就一定有其中的道理,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找出错误去改正!不然永远都只有羡慕别人的份。

比尔·盖茨辉煌的背后离不开辛勤的付出、滴下的汗水与对工作的热爱。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二十

我所在的班里有一位同学叫___,她长着一双小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辫,个子比我低一点,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我们班同学都非常喜欢她。

她是我们班里最勤劳的同学。几乎每天都是她来校最早,她一来到教室,不管有没有人就拿起扫把打扫教室,把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每天都会听到老师对她的表扬和同学们对她的夸赞。我对她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你每天都打扫教室,不觉得累吗?”她却笑了笑说:“不累,老师不是经常说要我们保持教室的干净整洁吗?多干点活只当锻炼身体。”

__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和李威夷一起去倒垃圾,出了教室,刚到操场,突然一阵北风呼啸着朝我们吹来,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风不刮了,我睁开眼睛:呀,废纸遍地,刮满了大半个操场。我们手忙脚乱地到处乱抓,真恨自己少长了两只手。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们的眼帘,她正在追逐那些被风刮得直“翻跟斗”的废纸。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宋紫音。我们三个联合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那些“逃兵”一个个“捉拿归案”。望着头上冒着汗珠的宋紫音,我和李威夷不约而同地说了声:“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学宋紫音,一个勤劳、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这是一篇描写我的同学的文章,文章开篇点题“我们班同学都很喜欢她”。全文主要围绕宋紫音的“勤劳、乐于助人”进行了细致的描写。文字细腻生动,文笔清新,因此是一次不错的创作。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二十一

xx年1月21日,当天还是蒙蒙亮时,一阵洪亮的啼哭声便打破了黎明的寂静,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便来到了这个大家庭,他就是我的爸爸。

因为当时家里贫苦,大家希望他长大后可以拥有荣华富贵,便给他起了一个挺俗气的名字——“荣富”。

爸爸幼年时,因为家里贫苦,直到九岁,才进入井坑小学读一年级。爸爸在校总爱调皮捣蛋。有一次还没放学,他就与几个同学跑到学校附近的一间放棺材的老屋里玩“躲猫猫”。有个人在找他时,不小心滑了一下,从梯子上摔下来,竟然刚好掉进了棺材里,把他和其他伙伴乐得笑痛了肚子。

在校顽皮,可是在家中他却又显得十分懂事。十岁就会破柴,做一些重活。日子苦虽苦,但是一家人在一起自力更生,生活也算美满。

可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在爸爸十五岁那年,敬爱的爷爷因意外与世长辞了,家里就像突然断了顶梁柱,使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失去了经济来源,爸爸面临的就是失学。

可是,奶奶毅然扛起了生活重担,并未因为生活的变故而耽误爸爸的学习,而是勒紧裤腰带,省吃简用,继续供爸爸上学。爸爸更是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加倍努力,希望靠读书得到工作,改善生活,打造一片新天地。可是天意弄人,高考时,他落榜了。

此后,爸爸并没因为高考失利而消沉下去。为了改善家庭的贫困面貌,他想办法学会了开拖拉机。之后,家里东借西凑,好不容易凑齐了钱买来了拖拉机。可不到一年,钱没赚到,又出了车祸,赔了许多许多的钱。于是,家里的生活变得更困苦了。

后来,爸爸陆续换过几辆车,但是“运气”实在太差,总是出多进少,家中也变得窘迫起来。无奈之下,他便卖掉了拖拉机,到外地打工“讨生活”,一直到现在。

由于爸爸妈妈的努力,现在家里的条件又开始好起来;我也能安心学习,再也不会像爸爸当年那样为学费发愁了。

学写传记初二(热门22篇)篇二十二

懒虫小姐生于__年。人们总说出生于__年的人忠实、诚恳、勤快,不过这些优点“懒虫小姐”一个也没有,因为这和她“只要吃好喝好便一切都好”的座右铭相悖,她凡事都遵从她的座右铭。

在写作业时,她总是手机不离身。网上冲浪是她最喜爱的事。当她在网上发现好看的视频的时候,她总会先看看时间,并安慰自己:“还早,还早。等我先看完这个视频再写作业。”说完,她便舒舒服服地趴在床上,吹着空调,戴着耳机,开始了她奇妙的“冲浪”之旅。转眼间,十分钟过去了,她看完了一个视频,又点开下一个。“没事,现在才过了十分钟,等我看完这个视频,我一定去写作业。”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分钟。此时她妈妈走进来,看到她的作业一笔未动,她本人却在床上逍遥自在地玩着手机,还一边盯着手机屏幕,一边傻乎乎地笑。妈妈怒火中烧,指着她的鼻子大骂道:“你这丫头,成天除了玩手机,还会做什么啊!还不快去写作业。”而她却丝毫不在意,嬉皮笑脸地说:“下次一定啊,下次一定。”便继续沉迷于网络中了。

她妈妈长叹一口气,摇着头无可奈何地走了出去,到底拿这个“懒姑娘”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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